汪晖
汪晖,1959年生。1988年至2002年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1991年至2000年间参与创办《学人》丛刊,为主编之一。先后担任哈佛大学(1992)、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993)、北欧亚洲研究所(1995)、香港中文大学(1997)、华盛顿大学(1999)、柏林高等研究所(2000)、波洛尼亚大学(2004)等学术机构的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2002)、海德堡大学(2003)、东京大学(2005)的访问教授,以及Positions, The Traces, Critical Asian Studies, Post-Colonial Studies等刊物的编委。1996年应邀出任《读书》杂志执行主编至2007年。主要著作包括中文著作《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四卷,2004)、《死火重温》(2000)、《汪晖自选集》(1998)、《无地彷徨—“五四”及其回声》(1994)、《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1990)等,日文著作《作为思想空间的现代中国》(2006)、意大利文著作Il Nuovo Ordine Cinese(2006)、英文著作China’s New Order(2003 Ted Huters译)、韩文著作《新的亚洲想象》(2003)及《死火重温》韩译本(2005)等。编有《发展的幻像》(与许宝强合编,2000)、《文化与公共性》(与陈燕谷合编,1998)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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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在过去十多年中,围绕中国的变迁,中国的知识分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公共舆论再度活跃起来。安吉拉·帕斯古齐(Angela Pascucci)的这本书收录了十一篇她在中国所做的采访,访谈对象的职业、立场、社会角色和观点各不相同,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呈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

    汪晖:让中国说话--安吉拉·帕斯古齐著《说话的中国》(TALKIN' CHINA)序言

    在过去十多年中,围绕中国的变迁,中国的知识分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公共舆论再度活跃起来。安吉拉·帕斯古齐(Angela Pascucci)的这本书收录了十一篇她在中国所做的采访,访谈对象的职业、立场、社会角色和观点各不相同,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呈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巨大的变迁、深刻的矛盾和各种未来的可能性。在当代西方有关中国的各种报道和分析中,这本书是独特的:经过实地的调查和采访,安吉拉最终选择了一种将倾听与分析综合起来的方式,一种通过呈现中国社会的内部视野向西方读者叙述中国的方式。什么是中国 这就是中国,一个在无数差异、矛盾和冲突中呈现的中国——离开了生活在这个国度里的、怀抱着不同的想法、从事着不同的事业、承受着不同命运的人及其思想、感情和行动,我们有更好的方法呈现中国、展示它的可能的未来吗 

    这本书的篇幅不大,但访谈对象却遍及各个方面:温铁军,三农问题的最重要的阐释者和当代乡村建设运动的组织者;于晓刚,在云南地区从事环境保护运动和农民权利保护的社会运动者;莫少平,一位不但见证了当代中国法律的发展,而且利用法律和宪法捍卫当事人权益的律师;崔之元,一位曾任教于MIT的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新左翼理论家;高氏兄弟、廖邦明、米丘,几位风格各异的艺术家;靳羽西,一位在西方并不出名却因为她的西方背景而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红极一时的媒体人和化妆品商人;郑时玲,同济大学教授,上海城市设计的参与者;“乌有之乡”网站的同人,一群内部也差异很大的中国年轻左派知识分子,以及千千万万中国民工中的一位······在这本书中,作者呈现给意大利读者的是中国社会内部的不同的故事、视野、立场和对未来的展望,它们之间的矛盾性和差异性也许比某一个故事、某一组数据更清晰地说明了中国问题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也曾有许多人类学者、新闻记者带着极大的热情去追踪其他社会的“内部视野”和异国故事。中国有着漫长的历史传统,又经历了最为深刻的现代革命,无论在文化方面,还是在政治和经济方面,中国与欧洲社会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这本书在呈现中国社会的“内部的声音”的时候,并没有渲染异国情调,恰恰相反,安吉拉通过她对中国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商人、艺术家和劳工的访谈,展示了与这本书的读者所处的社会息息相关的思考、挑战和问题。当你倾听温铁军谈论中国的城乡分化、三农问题和他对未来道路的思考时,我们看到的是产生于中国独特的情境之中的社会危机,但这不也正是全球化条件下许多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吗 当你听到一位中国的政治学家不是通过谈论孔子和孟子,而是通过对马基雅维利的学说阐释讨论中国政治变革的可能性时,意大利的读者到底是感到遥远还是接近呢 通过这样的采访,安吉拉对中国问题的探求其实也正在转变为她对意大利、欧洲和全球化进行思考的一种方式。在这样的对话中,你也可以说:中国是她的观察对象,也是她的思考(自己的社会的)方法。(http://www.wen.org.cn)

    在西方世界关于现代中国的研究和观察中,一直存在着两个传统:一个是学院的传统,另一个则是亲身观察和参与的传统。1950年代初期,伴随着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一新的现实立刻在美国政治和学术领域中引起了激烈的辩论:(美国)为什么失去了中国 这个问题本身不但传达了美国政治家和学术界无力把握中国变迁的脉络的失败感,而且也暴露了提问者从未对自身认识中国的方式有过认真的怀疑和反思。1990年代,在经历了1989中国的动荡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体系的瓦解之后,美国的一位著名的中国学家在他去世之前发表长篇文章,检讨西方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问题上的种种失败,他指出没有一个西方的社会科学家预见到了中国在1989年之后的激烈的变化、超强的稳定性和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什么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解体 为什么中国没有像东欧那样通过彻底地抛弃共产党的统治而经历另一种大转型 为什么恰恰是在这个体制的延续条件下,较之那些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典范的国家或经历了休克疗法的国家,中国的市场改革一方面似乎更为激进,另一方面又没有像那些国家那样迅速地遭致报复 在中国的急剧变化面前,社会科学家们收集的大量数据总是有所不足,除了那些最富洞见的学者的作品之外,大部分研究在发表之后不久就被束之高阁了。

    与学院传统有所不同的中国观察是在亲身经历和实地采访的传统中形成的。参与这个传统的创造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传教士,另一种是媒体工作者。无论在传教士之中,还是在新闻记者之中,他们对于自己的研究和观察对象的态度千差万别,有人更多的同情,也有人更多的批评。传教士带着他们对普遍信仰的热诚来到一个完全不同于他们的宗教传统的社会中,用各种方式与当地人接触,他们是欧洲有关中国的知识的奠基者。在这种知识中,细致的观察和理解与一种先定的信仰和目的密切相关。在二十世纪,新闻工作者大大地扩展了这个亲身观察的传统。与传教士不同,他们多半由于自己社会的需要和记者的职业伦理向自己的社会传送有关中国的报道。记者的使命常常是双重的,他们一方面履行客观报道的职责,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社会的价值观和利益关系带入对中国问题的观察之中。

    在今天的西方媒体中,无论是有关“中国威胁论”的惊呼,还是有关中国缺乏民主人权的指控,都是常见的现象。这些观察各有自己的根据,也常常随着形势的变迁而剧烈地变化,我在这里并不想对这些具体的观点作出评论。我感兴趣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即这类报道多半将中国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客体,而很少表现在这个巨大的社会中不同的社会力量、不同的思想观点之间的博弈、协调和冲突。正像这本书的书名《说话的中国》所暗示的,在这类“中国观察”中,中国是沉默的、不能发声的。回顾二十世纪的历史,那些最让人难忘的中国观察多半来自那些深入中国内部的报道,它们不但力图呈现这个社会内部涌动的不同力量、尤其是代表着未来的力量,而且还力图将对中国命运的思考与对自己社会的反思结合起来。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1905—1972年)、艾格尼丝·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1892--1950)、安娜·路易斯·斯特朗(Anna Louise Strong,1885-1970)在漫长的中国革命中对于中国的报道至今在中国人中传颂,也一再地被研究者们“重新发现”。他们不是在中国与西方之间,而是在一种更为深刻的联系之中,探索中国的前途和自己社会的未来。这是一个在二十世纪的国际主义传统中产生的报道传统,其特点是将对中国的观察和报道与他们对自身社会面临的问题的思考关联起来。当这些富于献身精神的记者发现中国正在进行的战争、革命和社会实验与他们各自的社会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时候,他们也亲身参与了中国的伟大实验——他们的作品是深入观察、亲身参与、直接对话的产物。正由于此,我们无法清晰地说这些报道提供的是一种“外部的视野”还是“内部的视野”。

    过去几年中,我与安吉拉多次见面,在博洛尼亚、北京、罗马。每一次她都是匆匆赶来:或者是从罗马,或者是从上海,或者是从云南,或者是从西藏。每一次见面时,她都会告诉我一些她最新的有关中国的观察、发现和困惑。她不但用敏锐的观察,而且也以她的真诚对话迅速地接近中国——更准确地说,是接近在中国生活的人们。在面对各种矛盾和困惑的时候,安吉拉并不像许多她的同行那样急于下结论,而是竭力寻找不同的观察角度来呈现问题;她保持着观察的距离,但绝不是用一种与己无关的态度面对中国的变迁。她在对话、交谈、观察和理解中寻找认识中国的钥匙,也把对中国的认识视为理解自身社会问题的一种途径。这种共同面对问题的方式,使她迅速地赢得了许多中国朋友的信任和友情,他们乐意向她敞开心扉。

    正由于此,这本书所呈现的“中国”不是枯燥数据的堆砌,而是在思想和命运的河流中展开的活生生的世界。

    1. 安吉拉 帕斯古齐是意大利《宣言报》记者,多次来中国采访。她的访谈集Talkin’ China于2008年由《宣言报》出版社(Roma: Manifestolibri)出版。

    汪晖,2007年10月31日,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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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1]2008年3月14日及稍后一段时间,在拉萨、四川阿坝、青海藏区和甘肃藏区相继发生了以攻击当地商铺(主要是汉人和回民)的骚乱和针对政府的示威,西方舆论随即将焦点对准拉萨和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集团,而中国官…



    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1]

    2008年3月14日及稍后一段时间,在拉萨、四川阿坝、青海藏区和甘肃藏区相继发生了以攻击当地商铺(主要是汉人和回民)的骚乱和针对政府的示威,西方舆论随即将焦点对准拉萨和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集团,而中国官方媒体则对西方舆论展开反击,两者都将焦点集中于暴力和海外藏独运动,很少从社会危机的角度讨论“3.14”事件的成因。几乎与此同时,奥运火炬在全球的传递刚刚展开,就在巴黎、伦敦、旧金山等西方城市遭到流亡的藏人集团和西方藏独运动的严重阻挠,西方政治家和主流媒体以一边倒的方式对中国进行批评。在这一形势的激发之下,海外中国学生和海外华人展开了保护奥运火炬、反对西方媒体的歧视性言论和抵制藏独运动的声势浩大的抗议游行。年轻一代利用网络对西方舆论展开反击,形成了一波网络抵抗运动,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所有这一切形成了一个戏剧性的局面,一个孕育着各种变化的可能性的事件。如何理解西方社会对于西藏问题的态度 如何解释在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西藏危机 如何看待海内外新一代人对于这一问题的介入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上述两种对立的反应方式都将焦点集中于民族主义,而不是西藏危机得以产生的社会条件 这些都是摆在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面前的重大问题。我自己并非研究西藏问题的专家,但鉴于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也愿意不揣浅陋,将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提出来,以引起批评和讨论。
    两种东方主义的幻影
    西藏骚乱爆发后,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是整个西方媒体和西方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激烈态度和遍及全球各地的华人运动。关于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的根源,我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会做分析。这里首先讨论西方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应。事实上,支持“藏独”的人各有不同,除了从民主、人权的角度对中国政治展开批评之外,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有三个不同的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西方有关西藏的知识深深地植根于他们的东方主义知识之中,至今没有清理。这一点对于欧洲人影响最大。其次是特定政治力量对于舆论的操纵和政治行动的组织。这一点美国关系最深。第三是对于西藏的同情混杂着对中国、尤其是经济上迅速崛起而政治制度极为不同的中国的顾虑、恐惧、排斥和反感。这一点除了第三世界国家之外,全世界都受到感染。这三个方面不仅与民族主义相关,而且更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冷战的历史和全球化的不平等状态相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相互隔离的,但需要分开来加以分析。这里先谈第一个方面,即东方主义问题及其对冷战文化政治的影响。
    2001年,我在瑞士访问时曾经参观过一个叫做“作为梦幻世界的西藏——西方与中国的幻影”(Dreamworld Tibet-Western and Chinese Phantoms)的博物馆。博物馆的策展人是人类学家马丁·布拉文(Martin Brauen)博士,他从年轻时代起就迷恋西藏文化和喇嘛教,崇拜达赖喇嘛,但在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他开始问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迷恋喇嘛教和西藏文化 正是这个自省使他决定用展览的方式描述在西方世界里西藏、喇嘛教和达赖喇嘛的形象。在看了那个展览后,我也开始留心这些问题。这里不妨综合我在那个博物馆收集的材料和此后的一些阅读做一点分析。
    萨义德曾以伊斯兰研究为中心分析过欧洲的东方学,他把这种学问视为一种根据东方在欧洲西方经验中的位置而处理、协调东方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中,东方成为了欧洲物质文明和文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是欧洲自我得以建立的它者。对于欧洲而言,东方既不是欧洲的纯粹虚构或奇想,也不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而是一种被人为创造出来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蕴含着漫长历史积累下来的物质层面的内容。藏学在东方学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但至今没有得到认真清理。在西方,藏学研究从来不在中国研究的范畴之内,从东方学形成的时代至今都是如此。从这种知识体制本身,也可以看到在西方的想象中,中国与西藏关系的一些模式。这些模式,从根本上说,正像萨义德描述的那样,与其说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毋宁说是一种人为创造的体系。瑞士学者米歇尔·泰勒(Michael Taylor)的《发现西藏》(Mythos Tibet. Entdeckungsreisen von Marco Polo bis Alexandra David-Neel) 描述从1245年圣方济各本人的弟子方济各会士柏朗嘉宾(Jean-du PlanCarpin)到20世纪初期欧洲人对西藏的探险和侵略,为我们提供了早期藏学的丰富素材。[2]早期传教士去西藏的目的是寻找失落的基督徒,他们认为西藏人就是12世纪传说中的、曾经战胜了异教徒、波斯人和米迪亚人的约翰王的后裔。据说,约翰王曾经住在中亚的什么地方。总之,在他们的心目中,藏人就是那些在早期中世纪横跨小亚细亚、中亚和中国的传播福音的基督徒的弟子或门徒。当然,也不是所有传教士对西藏人的看法都是如此,嘉布遣会修士的看法就和耶稣会士的观点不同,他们认为佛教是撒旦的作品,因为只有撒旦的狡猾才能创造这种与天主教明显相似的宗教。这两种关于西藏及喇嘛教的截然对立的看法其实从未消失,在所谓启蒙和世俗化的时代,它们以不同的方式或隐或现。无论将西藏视为基督徒的另一个故乡,还是以“撒旦的狡猾”创造了与“天主教明显相似的宗教”的世界,它们都是“根据东方在欧洲西方经验中的位置而处理、协调东方的方式”,我把它们称之为两种东方主义的幻影。
    欧洲藏学的创始者之一依波利多·德斯德里(Ippolito Desideri, 1684-1733, Rome, Italy)是继葡萄牙传教士安东尼奥·德·安德莱德(Fr. Antonio de Andrade)于1623年探访西藏之后的又一位罗马传教士。他于1712年9月27日离开罗马前往里斯本,从那里上船远航,于1713年9月23日到达果阿(Goa),在印度旅行之后他和同伴从德里抵达克什米尔的斯里那加(Srinagar),最终于1716年3月17日辗转到达拉萨。他在西藏生活了五年,经历了准噶尔蒙古的入侵和战争,详尽地研究西藏的文化,为传教而用藏语编写了五本著作。他在西藏问题上与嘉布遣会的修士发生过冲突,也曾批评西方传教士有关西藏的偏见和许多误导的看法,比如他报告了西藏的战争和藏人的斗争性格等等。但最终这位罗马传教士还是得出了一个固定的也是对西方的西藏形象影响最大的观点,即西藏是和平的国度。[3]
    18和19世纪的欧洲哲学家如卢梭、康德、黑格尔曾对藏传佛教给予批评,而赫尔德等人又从藏传佛教与天主教的联系出发,对之持有较为肯定的看法。无论对藏传佛教持怎样的立场,欧洲的这些近代思想人物对于西藏的看法不但可以追溯到这些传教士的叙述,而且也植根于他们对于天主教的不同态度和立场。先看赫尔德对于藏传佛教的肯定性看法。“在亚洲广阔的群山与荒漠之间建有一个堪称世上独一无二的宗教王国,那是喇嘛们的天下。尽管小规模的革命曾将宗教和世俗权力多次分离,但是两者最后还是一次次地重新结合。没有哪个地方像那里一样,国家整个宪法都基于掌握皇权的高级僧侣集团之上。依照释迦牟尼或佛陀的灵魂转世说,大喇嘛能死后转世成为新的喇嘛,并尊为神圣的体现。在神圣的明确秩序中,从大喇嘛往下构成了喇嘛的层层链条。在这个地球屋脊之上各个教义、教规和设施中规定着僧侣统治,如此牢固,鲜有出其右者。”[4]
    这个描述已经隐约地透露出那个有关失落在西藏的基督徒的传说的影子。在赫尔德看来,佛教起源于温暖的南方,在暹罗、印度等地方也显示出慈悲、厌战、隐忍、柔和与滞怠的特征,但藏传佛教却由于自然条件的严苛而形成了一种与天主教相似的特征。他说:
    如果说有哪个宗教把尘世显得可恶可怖,那么它就是藏传佛教,仿佛——似乎也不能完全否定——基督教最为严苛的教义和仪轨被移植到此地一般,而它在藏区高原上显示出别处没有的怒金刚相。值得庆幸的是,严苛的藏传佛教没能改变民族精神,就如同它无法改变他们的需求和气候一样。[5]
    在另一个段落中,赫尔德更是直接地将达赖-班禅制度与天主教的教皇制度相比较,认为藏传佛教是一种“教皇宗教”:
    西藏的宗教是一种教皇宗教,如同欧洲在黑暗的中世纪所有的一样,后者甚至还不具备西藏人和蒙古人身上被称道的秩序和道德。藏传佛教在山野之民中,甚至在蒙古人那里,传播的某种博学和书面语言是对人类的贡献,可能也是让这些区域成熟的准备性的文化辅助手段。[6]
    赫尔德对西藏的关心完全集中在宗教领域,这一方式直到今天仍然相当流行。
    与赫尔德从天主教神学世界观中观察藏传佛教不同,康德的观点是人种学和语言学的。他的论述为黑格尔重建“世界历史”提供了脉络。在《论永久和平》(1795年)的《永久和平第三项条款(世界公民权利将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其条件)》一节中,康德首先将“友好”视为一个“权利问题”,并将这一权利界定为不同于所谓“作客权利”的“访问权利”。“这种权利是属于人人都有的,即由于共同占有地球表面的权利人可以参加社会,地球表面作为一个球面是不可能无限地驱散他们的,而是终于必须使他们彼此互相容忍;而且本来就没有任何人比别人有更多的权利可以在地球上的一块地方生存。”当人们行使这种“友好权利”的时候,“相聚遥远的世界各部分就可以以这种方式彼此进入和平的关系,最后这将成为公开合法的,于是就终于可能把人类引向不断地接近于一种世界公民体制。”[7] 但是,西方的“访问者”在“从事贸易”的名义下征服异国异族,超越了“陌生的外来者的权限”。“美洲、黑人大陆、香料群岛、好望角等等,自从一经发见就被他们认为是不属于任何别人的地方,因为他们把这里的居民当作是无物。在东印度(印度斯坦),他们以纯拟建立贸易站为借口带进来外国军队,但却用于进一步造成对土著居民的压迫、对这里各个国家燎原战争的挑拨、饥馑、暴乱、背叛以及像一串祷告文一样的各式各样压榨着人类的罪恶。”[8]紧接着这段话,康德提到欧洲与中国、日本的往来。他说:“中国与日本(Nipon)已经领教过这些客人们的访问,因而很聪明的中国是虽允许他们到来但不允许入内,日本则只允许一种欧洲民族即荷兰人进来,但却像对待俘虏一样禁止他们与土著居民交往。”[9]在讨论中国的时候,康德以注释的方式谈及中国及西藏,显示了一种从西藏的角度界定中国的取向。他说:
    为了把这个大国写成它所自称的那个名字(即China,而不是Sina或者其他类似的称呼),我们只需翻阅一下格奥尔吉的《藏语拼音》(指意大利奥古斯丁派传教士格奥尔吉[Antonio Agostino Georgi,即Antonius Georgius, 1711-1797]所著《藏语拼音》,罗马1762年。——译注)一书,第651-654页,特别是注b。——据彼得堡的费舍尔教授(Johann Eberhard Fischer, 1697-1771,圣彼得堡教授,曾参加远东探险。此处称引,见所著《彼得堡问题》[哥廷根,1770年]第2节“中华帝国的各种名称”,第81页。——译注)的说法,它本来并没有它所用以自称的固定名称;最常用的是Kin这个字,即黄金(西藏人叫作Ser),因此皇帝就被称为黄金国王(全世界最辉煌的【国土】)这个字在该国国内发音很像是Chin,但是意大利传教士(由于喉音拼法的缘故)则可以发音像是Kin。——由此可见,罗马人所称的Seres(丝绸)之国就是中国;然而丝绸是经由大西藏(推测是通过小西藏与布哈拉,经由波斯,等等)而供/(117页)应欧洲的;这就提示那个可惊异的国家之于西藏并且从而与日本的联系从许多方面来考察,其古老性都可以印度斯坦相比;同时他的邻人所给予这个国土的Sina或Tschina的名字却没有提出来任何东西。[10]
    康德对于中国的兴趣源自以丝绸之路作为连接东西方的世界史兴趣,但他没有弄清这条通道的真正脉络。康德的这段话中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他是从欧洲传教士的西藏知识中理解中国的;其次,他强调中国没有“可以自称的固定名称”,因此从西藏语音来界定中国就是自然的;第三,他区分了大西藏与小西藏,以说明将中国与欧洲联系起来的丝绸之路是以西藏为中介的。
    欧洲与西藏之间存在神秘而古老的联系这一信念其实是康德的西藏观的核心。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康德不是从欧洲宗教与藏传佛教的关系的角度谈论西藏,而是从希腊与西藏的关系出发论述两者的关联,语文学在此提供了最为重要的脉络。他说:
    也许欧洲与西藏的古老的但从不曾为人正确认识的交往,可以从赫西奇乌斯(Hesychius,公元五或六世纪希腊文法学家。——译著)的主张,即伊留西斯神秘仪式(指古希腊伊留西斯[Eleusis]祭祀谷神Demeter的神秘仪式。——译注)中祭司们Κονξ ’Ομπαξ (Konx Ompax)的呼声之中得到阐明。(见《少年阿那卡西斯游记》[指法国考古学家巴泰勒米〈Abbé Jean Jacques Barthélemy〉所著《少年阿那卡西斯〈Anacharsis〉希腊游记》一书〈德译本,1792年〉。——译注]第五部,页447以下。)——因为根据格奥尔吉《藏语拼音》,concioa这个字的意思是上帝,此字和Konx有着惊人的相似性;Pah-cio(同书,页520)这个字希腊人发起引来很容易像是pax,它的意思是promulgator legis〈法律的颁布者〉,即遍布于整个自然界的神性(也叫作cencresi,页177)。然而Om这个字拉·克罗泽(M. V. La Croze, 1661-1739,法国本笃派教士,普鲁士科学院会员)则翻译为benedictus,即赐福,这个字用于神性是很可能并不是指什么别的,只不过是受福者而已,(页507)。法兰茨·荷拉提乌斯(Franz Horatius或Franciscus Orazio della Penna,意大利传教士,1735-47年曾去拉萨居住。——译注)神父常常问西藏的喇嘛们,他们理解的上帝(conciva)是什么,而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那是全部圣者的汇合”。(也就是说,圣者经历过各式各样的肉体之后终于通过喇嘛的再生而回到神性中来,即回到Burchane中来,也就是受崇拜的存在者、轮回的灵魂,页223。)所以Konx Ompax这些神秘字样的意思很可能是指圣者(Konx)、福者(Om)和智者(Pax),即[全世界到处流行的]最高存在者(人格化了的自然);它们在希腊的神秘仪式中使用起来很可能是指与民众的多神教相对的那种守护祭司们(守护祭司[Epopt],古希腊伊留西斯神秘教中最高级的祭司。——译注)的一神教,虽说荷拉提乌斯神父(见前引)在其中嗅出了一种无神论。——这些神秘的字样是怎样经由西藏到达希腊人那里的,或许可以由上述方式加以阐明,而反过来早期欧洲经由西藏与中国相交通(或许更早于与印度斯坦相交通)也因此看来像是很可能的事。[11]
    在19世纪欧洲的历史语言学对印欧语系的发现之前,许多欧洲人相信藏语与欧洲语言同属一个语系。康德的观点正是这一欧洲人的普遍信念的表达。参照康德在“前批判时期”有关种族问题的论文,我们还可以发现他的西藏认识中的种族要素。在发表于1775年的《论人类的不同种族》一文中,康德按照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分类方法将人类分为四个种族,即白种、黑种、匈奴(蒙古或卡尔梅克)及印度或印度斯坦。西藏人隶属古老的塞西亚(亦译斯基泰)人,包括印度、日本和中国的人种都是塞西亚人与匈奴及印度混种的产物。[12]在18世纪的欧洲思想氛围中,关于种族根源的讨论与民族性及时代精神的讨论有着密切的关系。康德用崇高来颂扬古代的精神崇高,而以怪诞贬低其当代演变,例如十字军东征及古代的骑士精神是“冒险性的”,但作为这一精神的残余的决斗却是“怪诞”;用原则战胜自己的激情是“崇高的”,但崇奉圣骨、圣木和西藏大喇嘛的圣便却是“怪诞”。[13]
    很难判断康德对西藏的看法是否影响了黑格尔。黑格尔曾为印欧语系的发现而振奋,但从未谈到过藏语,他对东方宗教的批判态度与康德的启蒙观点一脉相承,显示出某种在古代(崇高)与现代(怪诞)的对比中界定西藏的特点。黑格尔从根本上不承认中国存在宗教,偶然几次提及达赖喇嘛时,都将后者与初级的神物崇拜并列。这一在哲学与宗教间建立的对比,显示的是一种真正的启蒙态度。在《精神哲学》中,黑格尔说:
    以泛神论代替无神论来指责哲学主要属于近代的教育(原译教养),即新虔敬派(原译新虔诚)和新神学,在他们(原译它们)看来哲学有太多上帝,多到按照他们的保证来说上帝甚至应是一切,而一切都应是上帝。因为这种新神学使宗教仅仅成为一种主观的感情,并否认对上帝本性的认识,因而它保留下来的无非是一个没有客观规定的一般上帝(上帝这里是可数名词单数)。它对具体的充实的上帝概念没有自己的兴趣,而把这个概念看作是(385页/)其他人们曾经有过兴趣的,并因而把凡属于上帝具体本性学说的东西当作某种历史的东西来处理。未被规定(原译不确定)的上帝在一切宗教中都能找到;任何一种虔诚的方式(§72)——印度人对于猴、牛等的虔诚或者对达赖喇嘛的虔诚;埃及人对公牛的虔诚等等,——都是对一个对象的崇拜,这个对象不管其种种荒诞的规定,还是包含着类、一般上帝的抽象。[14]
    在对西藏的认识中,“把凡属于上帝具体本性学说的东西当作某种历史的东西来处理”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有关西藏的知识,几乎等同于对喇嘛教的认识。这一知识状态不只产生于对西藏作为一个宗教社会的理解,而且也来源于一种启蒙运动决心加以抛弃而从未真正抛弃的认识方式。黑格尔又说:
    ……直接的知识应当成为真理的标准,由此可以得出第二条,所有迷信和偶像崇拜都被宣称为真理,最为不公和不道德的意志内容被看成正当。印度人并非通过所谓的间接认识、思考和推理而认为牛、猴或者婆罗门、喇嘛是神,而是信仰它们。[15]
    真理与迷信、认识与信仰的对立是启蒙的最重要的原理之一,黑格尔正是据此将喇嘛教与其他各种在他看来的低级迷信和偶像崇拜归为一类。但即便在黑格尔生活的年代,宗教力量也并未彻底消退,在黑格尔有关世界历史的叙述中,神秘主义的东方正好借助于普遍历史的叙述而被凝固在历史的深处了。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世俗化的浪潮,一种针对启蒙理性主义的新神秘主义在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渗透和漫延。与早期的宗教信仰不同,这种新型的神秘主义由于产生于对现代的怀疑而获得了新的活力,它与赫尔德对现代的疑虑更为心灵相通。欧洲的西藏观与现代神秘主义的关联就发生在这一语境之中。在19-20世纪,有关西藏的知识与神智论(Theosophy)——一种认为由直觉或默示可以与神鬼交通的学术——发生了联系。赫列娜·皮特罗维娜·布拉瓦斯基(Helena Petrovna Blavasky,1831-1891)出生于俄国(乌克兰),死于英格兰,以神智论的创始者著称。她从孩提时代就有歇斯底里症和癫痫病,经常陷于怪异和恐怖的想象。从17岁第一次婚姻起,她先后有过几次婚恋,但始终自称是处女。她还对自己的传记作者说:她在1848-1858年间漫游世界,先后访问了埃及、法国、英格兰、加拿大、南美、德国、墨西哥、希腊,最重要的是曾在西藏度过两年,后在斯里兰卡正式成为佛教徒。1873年,布拉瓦斯基移民美国,在那里向人们展示其超凡的、半宗教的招魂术和灵媒能力,比如浮游(levitation)、透视(clairvoyance)、气功(out-of-body projection)、心灵感应(telepathy)和超听能力(clairaudience)等。1875年,她与亨利·斯锑尔·奥尔考特(Henry Steel Olcott)等创立了神智学会(Theosophical Society)。[16]布拉瓦斯基声称自己与藏族上师通过心灵感应交流,发表神秘的西藏通信。事实上,这些所谓西藏来信也并非来自西藏的喇嘛,而是来自雅利安的超人(Aryan mahatmas);她本人从未到过西藏。这些西藏通信不但对藏学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对于神智论的形成也是决定性的。布拉瓦斯基和神智论的后继者散布了种族主义的观点,他们说人类的大多数属于第四个根源性的种族,其中就包括藏人。据说在大西岛和利莫里亚沉没之前的时代,有一些幸存者居住在靠近戈壁的叫做香巴拉的地方,这是第五个根源性种族的原型。布拉瓦斯基认为香巴拉是最高贵的人类血统的母国,是由印度雅利安和白种人构成的。根据斯皮尔福格尔(Jackson Spielvogel)和里德尔(David Redles)的说法,布拉瓦斯基有关根源种族的教义,再加上她的德国追随者的演绎,对于希特勒的心灵发展的影响是“决定性的”。[17]
    神智论创造了一种理想的、超现实的西藏形象,一片未受文明污染的、带着精神性的、神秘主义的、没有饥饿、犯罪和滥饮的、与世隔绝的国度,一群仍然拥有古老的智慧的人群。这个西藏形象与农奴制时代的西藏现实相差很遥远,但却从不同的方向塑造了西方人对东方、尤其是西藏的理解。这个理解的核心就是超现实的精神性。在受到布拉瓦斯基及其神智论影响的名人中,除了希特勒之外,不乏大名鼎鼎、影响深远的人物。我这里先列上几位著名人物的名字:爱德温·阿诺德(Sir Edwin Arnold, 1832-1904), 英国诗人和记者,《亚洲之光》(The Light of Asia)的作者;斯瓦米·斯万南达·萨拉斯瓦提(Swami Sivananda Saraswati,1887-1963),印度瑜伽和吠檀多的著名精神导师; 圣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圭多·卡尔·安东·李斯特( Guido Karl Anton List, 即Guido von List ,1848-1919), 奥地利/德国诗人、登山家、日耳曼复兴运动、日耳曼神秘主义、古代北欧文字复兴运动的最重要成员;亚里山大·尼柯拉耶维奇·萨克里亚宾(Alexander Nikolayevich Scriabin,1872-1915) ,俄国作曲家、钢琴家,俄国象征主义音乐的主要代表;詹姆士·乔伊斯(James Augustine Aloysius Joyce,1882-1941),爱尔兰流亡作家,《尤利西斯》的作者;瓦西里·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1866-1944) ,俄国现代主义绘画的奠基人和艺术理论家;阿尔弗莱德·查尔斯·金赛(Alfred Charles Kinsey,1894-1956), 美国生物学家、昆虫学家、动物学家、著名的性学家;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 1865 -1939) ,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等等。20世纪的这些影响深远的浪漫主义者、现代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与神智论的联系无一例外地产生于对现代的焦虑,他们以各种形式急切地寻找“另一个”世界。我在这里提到这些人名不是说他们对于西藏有什么特别看法,而是为了说明现代西方的文化想象、社会心理和政治运动中始终有着神秘主义的极深根源,而西藏在当代西方精神世界中的位置正植根于同一神秘主义的脉络之中。
    在20世纪,这种与神智论有关的西藏形象也披上了现代科学的外衣,人种学、考古学和语言学等现代学科都曾为之作出努力。纳粹认为西藏是雅利安祖先和神秘智慧的故土。1962年,法国学者路易士·鲍维尔(Louis Pauwels)和雅克·博基尔(Jacques Bergier) 出版了一本十分畅销的书,叫做《巫师的早晨》(The morning of the magicians),对炼金术、政治、历史、超自然现象、纳粹神秘主义、魔术和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给予阐释,其中也详细地整理了这个故事。[18]大洪水后一些幸存的智者定居于喜马拉雅山麓,他们分为两支:北欧日耳曼人(Nordic people)由右路到了阿嘉西;闪米特人从左路到了香巴拉。这个故事据说曾给纳粹很大的影响。很显然,这与西藏无关,完全是欧洲人的创造。在西藏存在着雅利安种族的后裔的想法,实际上也得到了著名的瑞典考古学家、纳粹的同情者斯文·赫定的支持。希特勒对赫定评价很高,曾经请他到柏林奥运会发表讲话。1935年纳粹德国建立了古代遗产研究和教学学会(Forschungs-und Lehrgemeinschaft das Ahnenerbe e.V.),目的是为种族主义教义提供科学的、人类学的和考古学的证据,确定雅利安人种族的起源。在党卫军负责人希姆莱(Heinrich Himmler)的支持下,恩斯特·舍费尔(Ernst Schafer, 1910-1992)于1938年带领一支远征队前往西藏。舍费尔曾在1931、 1934-35、1938-39三次远征西藏,并于1934年在杭州见到过流亡中的班禅喇嘛。伊斯仑·英格尔哈特(Isrun Engelhardt)的《1938-1939年的西藏:来自恩斯特·舍费尔远征西藏的照片》(Tibet in 1938-1939: Photographs from the Ernst Schafer Expedition to Tibet)说的就是这个事。[19]舍费尔本人后来发表了《白哈达的节日:一个穿越西藏抵达拉萨的研究之旅,这是上帝的圣城》(Festival of the White Gauze Scarves: A Research Expedition through Tibet to Lhasa, the holy city of the god realm)。[20]克劳斯(Robin Cross)对纳粹的这次远征做了讨论,他说:纳粹的信仰是古代条顿神话、东方神秘主义和19世纪晚期人类学的混合物。[21]希姆莱本人是图利社(Die Thule-Gesellschaft)的成员。Thule本来指皮西亚斯(Pyseas,古希腊航海家、地理学家)在公元前四世纪发现的最北部的岛屿或海岸,从大不列颠到这个地方需要向北航行六天的航程,后转喻存在于世界北端的国家。图利社始创于1910年,是一个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团体,而党卫军是纳粹的种族主义原则的主要实施者。新纳粹主义者说这支探险队的目的是寻找阿嘉西和香巴拉的穴居族群,为纳粹服务。纳粹意识形态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也是自相矛盾的,有些人将喇嘛教视为北方种族精神的颓废阶段,认为喇嘛教与天主教、犹太教一样都构成了对欧洲人的威胁,而另一些人则将西藏视为供奉纳粹德国的神龛。我们不难从19世纪欧洲思想的脉络中发现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取向的根源。
    战后西方藏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杰出的学者,像现在人们常常引用的戈尔斯坦(Melvyn C. Goldstein)、戈伦夫(A. Tom Grunfeld)等人的著作就是十分重要的例子。但是,与詹姆士·希尔顿(James Hilton)的《消失的地平线》和其他的大众性作品相比而言,学术研究的影响很小,而即便在学术领域内,东方主义的阴影也从未消失。希尔顿创造的香格里拉如今已经变成了中甸的名字了。香格里拉的故事其实就是从布拉瓦斯基的神话中衍生出来的:一群生活在香格里拉这个佛教社会的白种人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西藏是背景,而作者和演员都是梦想着香巴拉和香格里拉的西方人。好莱坞的电影和各种大众文化不停地在复制这个有关香巴拉或香格里拉的故事,他们表述的不过是他们在西方世界中的梦想而已。在战争、工业化和各种灾难之后,西藏——更准确地说——是香巴拉、香格里拉——成为许多西方人的梦幻世界:神秘的、精神性的、充满启示的、非技术的、热爱和平的、道德的、能够通灵的世界。
    随着时代的变化,雅利安喇嘛和白种人在这个神话中的角色逐渐地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西藏喇嘛的角色——与其说他们是宗喀巴的后人,不如说他们是西方人的创造物。我这里说的还不是五十年代末期以降美国对于西藏流亡政治的直接操纵,而是说有些喇嘛已经成为西方大众文化中的角色。各种各样与此相关的电影、商品、艺术作品和饰物遍布了各大商店、影院和画廊。“作为梦幻世界的西藏”展出了许多这样的东西,策展者问道:“为什么人们连想也没有想过在体恤衫上印上这些神圣的标记是一种亵渎 ”藏传佛教鼓励无私的奉献,而这些商品只能服务于个人的自私的占有欲。那些对基督失去信仰的人,现在转向了精神性的西藏——但这个西藏其实更像是时尚,而不是精神的故乡。许多好莱坞的明星和名人——他们很可能对西藏一无所知——成为喇嘛教的信徒和敌视中国的人物,这件事情发生在西方时尚世界的中心,倒也并不奇怪。我们至少应该了解这个氛围。
    这里不妨略举两例。1997年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Jean-Jacques Annaud)根据海因里希·哈勒(Heinrich Harrer)的《西藏七年》(Seven Years in Tibet,1953)拍摄了同名电影,由布拉德·皮特(Brad Pitt)和大卫·休利斯(David Thewlis)主演。这部电影在西方影响很大,但很少人了解哈勒曾经在舍费尔的研究所工作,他本人就是纳粹分子,他在西藏时与达赖和其他西藏领导人有交往。即便在达赖流亡之后,他们的交往仍然很密切。1943年,哈勒在印度时因为纳粹身份曾被英国人逮捕,后从英国的战俘营中逃走。好莱坞电影不但掩盖了作者的纳粹身份,而且添加了许多书中没有的情节,以适应西方观众的口味。阿沛·阿旺晋美(1911- )时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与哈勒有过交往。1998年3月23日,他接受《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的访谈,以当事人的身份驳斥电影中捏造的情节。[22]另一部由理查·基尔(Richard Gere)主演的《红色角落》(Red Corner)将东方主义的西藏形象与冷战式的反华、反共的价值揉合在一起,是一部艺术上粗制滥造但意识形态上却十分明确的电影。基尔本人现在是“自由西藏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这次在西方国家抢夺奥运火炬当然是有组织的行动,但那些西方志愿者中至少有很多正是这些受了东方主义想象、冷战意识形态和好莱坞电影影响的人。关于《西藏七年》这部电影的问题,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学院前任院长奥维尔.谢尔(Orville Schell)在他的《影像中的西藏》(Virtual Tibet)中有过详细的论述。[23]
    西藏文明是伟大的文明,藏传佛教有悠久的传统,但它们的意义并不存在于东方主义的幻觉中。西藏必须从西方人的想象和香格里拉的神话中解放出来,否则不会有真正的进步。东方主义赋予西藏文化的那种普遍表象不过是西方自我的投射。萨义德在讨论东方学时曾经引用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这一概念,他说:“要理解工业化西方的文化生活,霸权这一概念是必不可少的。正是霸权,或者说文化霸权,赋予东方学以我一直在谈论的那种持久的耐力和力量。······欧洲文化的核心正是那种使这一文化在欧洲内和欧洲外都获得霸权地位的东西——认为欧洲民族和文化优越于所有非欧洲的民族和文化。”“东方学的策略积久成习地依赖于这一富于弹性的位置的优越,它将西方人置于与东方所可能发生的关系的整体系列之中,使其永远不会失去相对优势的地位。”[24]西方社会至今并没有摆脱这样的东方主义知识,那些对自己的社会和现代世界感到绝望的人们,很快就在西藏的想象中找到了灵魂的安慰,他们从未想过,他们的“神智论”或通灵术不但扭曲了西藏的历史和现实,也伤害了那些正在张开双臂迎接他们的中国人。中国人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群渗透着几个世纪的东方学知识的西方人,而西藏正是一个内在于他们的或者说作为他们自身的他者而存在的人为创造物。当他们意识到现实的西藏与他们的创造物之间的巨大差异时,怨恨油然而生——东方/西藏是他们构筑自我的必要前提,这个“它者”一旦脱离西方的自我而去,西方的自我又要到哪里去安置呢 的确,在这个全球化的世界上早已经没有香巴拉,如果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失去了信仰,在这个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也找不到它。
    东方主义的幻影并不仅仅属于西方,如今它正在成为我们自己的创造物。云南藏区的中甸现在已经被当地政府正式改名为香格里拉,这个生活着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地方被冠以西方人想象的名号,目的不过是招徕游客。2004年,我在中甸一带访问时,曾经到过一个藏族文化的“样板村”,这个小小村落竟然网罗了几乎所有藏族文化的建筑和摆设,但在真实的世界里,何曾有过这样一个西藏的文化村 关于西藏的神秘主义想象现在变成了商品拜物教的标志,那些从全世界和全中国奔赴藏区的旅游大军,那些以迎合西方想象而创造的各种“本土的”、“民族的”的文化展品,究竟在创造怎样的新东方主义“神智论”和通灵术 又在怎样将活生生的民族文化变成游客眼中的“他者” 在批评西方的东方想象时,我们需要批判地审视中国社会对于东方主义的再生产。说到底,东方主义不是一个单纯的西方问题。
    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变奏
    “西藏独立”问题是和西方将自己的帝国主义的承认政治—即一种以民族国家为主权单位的承认体系—扩张到亚洲地区时同时发生的。当西方的文明观、民族观和主权观改变了这一区域的历史关系,成为主导整个世界的规则之时,那些在许多世纪中在这个区域行之有效的政治联系的模式不再有效了。“西藏问题”的一个特点是:包括美国、英国在内所有西方国家均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国的自治区之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公开否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甚至在晚清和民初的诸种不平等的国际条约中,除了个别的例外,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也受到西方国家的承认。在国际法的意义上,西藏地位是清晰的。但是,对于这一问题有必要提出一些说明,以免被这一“承认的政治”模糊了视线:第一,在这个世界的许多地区曾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复杂的联系模式,比如西藏与明朝、西藏与清朝的臣属或朝贡模式,但这一臣属或朝贡模式与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并不一致,一旦将这些传统的关联模式纳入欧洲主权体系内,麻烦就会随之而来。1950年,在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时,英国外交部就曾对宗主权(suzerainty)概念加以澄清,以证明西藏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西方国家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并不妨碍它们从别的方面支持西藏的分离主义。在1913年英国主导的西姆拉会议上,英国的立场是:西藏应该成为在英国监护之下的、只是名义上属于中国的高度自治地区—这里所谓“高度自治”其实并不意味着西藏的真正自治,而只意味着英国监护权的权威性。这一暧昧的自治概念实际上贯穿了英美等西方国家的西藏政策。第二,主权承认的政治从来不是稳定不变的政治,以南斯拉夫解体为例,西方国家起先也按照国际法承认南斯拉夫的主权,但伴随形势的发展,他们很快打破国际法的规则,例如德国就对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独立采取单边承认,它不但违背了国际法,甚至也违背了战后的国内宪法。最近科索沃独立是又一次既违背国际法也违背西方国家承诺的例证,这一点当年叶利钦大概已经预见到了,但他无力回天。
    在有关西藏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必须追问如下问题:在西方国家普遍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之时,为什么有那么多西方人同情或者支持“藏独”呢 这个问题包含很多复杂的因素,这里先分析其中的两个因素:
    首先,西方的民族主义知识、尤其是在这种民族主义知识框架下形成的中国观和西藏观对此起了重要的作用。19世纪以降,整个世界逐渐地被组织在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之中。尽管许多国家(包括欧洲国家)的民族状况极为复杂,但民族主义却主要地呈现为一个极为简单的政治原则,用盖尔纳(Ernest Gellner)的话说,这个政治原则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简言之,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在要求族裔的疆界不得跨越政治的疆界,尤其是一个国家中,族裔的疆界不应该将掌权者与其他人分割开——这一偶然性在该原则制定时早已被正式排除了。”[25]民族主义情绪据说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的愤怒感,或者是实现这一原则带来的满足感。就海外的“藏独”运动而言,辨识出一种族裔民族主义(以独特的族群、语言、宗教和文化等等相标榜)的形态并不困难;这样的族裔民族主义在欧洲民族主义的土壤中容易产生共鸣也不奇怪。事实上,盖尔纳对民族主义原则的界定早已过时。当今世界的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的,主要的反抗运动包括对特定民族国家的挑战也多是跨民族的,即便某些民族冲突及国家生成的可能性仍然依据“政治的和民族的认同应该一致”这个原则,后冷战时代国际关系体系的重新整合主要是以“民主”、“人权”或宗教文化等为号召。在东欧和苏联地区,新民族国家成功的概率与其说取决于民主、人权等口号,不如说取决于是否亲美以及是否符合美国的全球战略需要。但是,对于某些民族主义运动而言,民族单位与政治单位的一致这一原则仍然是最方便的说辞,如果这一原则与宗教信仰的差异相互重叠,就更易于触发民族对立的情绪。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有着复杂的原因,但其解体的形式是和这一民族主义原则一致的。更早的印巴分治则是从宗教冲突演化为民族对立的例证——其间发生的悲剧和暴力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
    在当代世界,中国很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仍然保持着前20世纪帝国或王朝的幅员和人口构成的社会,但它早已不是清王朝,而是一个主权国家。对于许多西方人而言,如何叙述中国这样一个不但多民族、多宗教而且多文明的跨体系社会(trans-systemic society) 始终是一个问题。我在这里举个例子。英国企鹅丛书中有一本中国历史教材,它所表现出的对中国历史的困惑其实很有典型性。该书第一页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个在英语中称之为China的国家、人民和文化正处于深刻的总体危机之中……”这个“总体危机”是什么呢 在书的末尾,作者交代说,“这是一个由传承而来的文化和政治秩序的危机,是这一文化和政治秩序得以解码的稿本的危机,是一个伪装成现代统一国家的帝国的危机,它的漫长延续似乎正在受到转向一种特定的资本主义的威胁,……”[26]“伪装成现代统一国家的帝国”是这段话也是这本书的关键所在——中国没有遵守族裔的与政治的疆界的同一原则,它的语言与其说是一种民族语,不如说是一种帝国语言,它的历史叙述与其说是民族史,不如说是帝国的宗教。总之,中国既不像他想象的民族,也不像他想象的国家,它不但混杂着诸多的族群,而且也包含了好几个文明。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缺乏内在统一性的帝国,只是靠着集权的力量才将不同区域和族群拢在一起。其实,在他之前,著名的美国中国学家白鲁恂(Lucian Pye)已经对此做过更为精致的表述:“中国在集体和个人两个方面是独特的:作为一个集体,中国不是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它是一个硬要将自己挤入现代国家形式的文明。在个人层面,没有一个社会(像中国社会这样)更为重视将孩子们铸造为人民,鼓励思想和行为的正确性。”[27]总之,按照他们的观点,中国可以是一个文明、一个大陆、一个帝国,而绝不是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在这里,“正常”与“现代”都是按照西方的自我想象而产生的标准,是硬将自己塞进普遍主义(或所谓普世价值)的框架中的西方特殊主义。这类在民族主义知识框架下形成的中国叙述是以欧洲民族-国家的标准模型为前提的,按照这个标准模型,政治共同体必须以民族体为中心,那种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多民族甚至多文明的复合型社会反而被看成是人为的和强制的。
    其次,民族主义知识并不仅仅是西方看待中国的方式,也是一种伴随着资本主义扩张和民族主义运动而不断获得发展的历史力量,包括西藏地区在内的整个中国和相关区域的各种政治关系无不被这一力量所重新塑造。殖民主义的一个直接后果是:由于清朝无力抵抗英国殖民主义的入侵和蚕食,西藏与清朝之间的传统关系发生了变异、矛盾和疏离。鸦片战争后,为了应付沿海的挑战,清朝主动放弃了驻藏大臣对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处商业收支的审核权和部分兵权。[28]1841年及1855年,在英国怂恿克什米尔军队入侵西藏阿里和尼泊尔袭击西藏边境时,清朝正深陷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根本无力弛援西藏。英国在侵略西藏的过程中,也多次设法分化西藏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希望获得自身在西藏的特权,而清朝政府为求自保,反而逼迫西藏采取妥协政策。例如,1856年,在驻藏大臣调节下,西藏被迫签订《西藏尼泊尔条约》;1876年,清英签订的《烟台条约》中包含的涉藏条款也是同一妥协政策的产物;1886-1888年,围绕西藏与锡金边境隆吐山设卡方位问题,西藏与英国产生激烈冲突,但清政府却向驻藏大臣下令撤卡,遭到西藏各界强烈抵制;1888年3月英国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攻占隆吐山、咱利、亚东和朗热等要隘,逮捕了居住在春丕谷的哲孟雄土王土朵朗结并将其押往噶伦堡囚禁。战事结束后,1888年年末至1890年间,清朝被迫派驻藏帮办大臣升泰在英国人赫政(James H. Hart)的帮助下与英国在英军营地及大吉岭等地谈判,[29]最终于1890年2月27日在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共八款,除了划定藏哲之界外,条约特别规定“哲孟雄由英国一国保护督理,即为依认其内政外交均应由英国经办;该部长及官员等,除由英国经理准行之事外,概不得与无论何国交涉往来”,[30]导致锡金与清朝的宗主关系彻底崩溃。[31]1893年12月5日,清廷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藏印续约》(即《中英会议藏印条款》),解决所谓通商、交涉、游牧等问题。根据这一条约,中国定于1894年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可派员驻亚东,查看英商贸易;从亚东开关起5年内,除军火、盐、酒及“各项迷醉药”外,各种货物免税,而清廷一再拒绝的印茶入藏问题,也将于5年后解决。即便是英国侵略者也承认:“事实上,此次条约已证明毫无效用,西藏人民从未承认之,而中国当局又完全无力强制藏人也。”[32]1903-1904年,英国再度发动大规模的对藏战争,清政府通过驻藏大臣一再阻挠西藏军民抵抗,导致1000多名藏军遭英军屠杀,在英军占领拉萨的当天,驻藏大臣有泰甚至拜访侵略军首领荣赫鹏(Colonel Younghusband)并犒赏英军。[33]
    英国对西藏的入侵既导致了西藏的离心倾向,又引发了清朝政府对于西藏进行直接控制的努力,后者终于认识到西藏很可能向锡金和不丹那样沦为英国的保护国。伴随着藏英冲突转化为西藏与清朝政府的矛盾,清朝政府开始以不同的方式直接干预西藏事务,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矛盾。由于矛盾和误解日深,十三世达赖在1904年出走蒙古与1910年出逃印度时两度被撤销封号。1905年,在康区的巴塘,清朝政府颁布了削减寺庙僧侣数量并在20年内禁止招收僧徒的决定,并赐予巴塘天主教牧师一块土地,导致寺庙喇嘛的反抗。[34]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签订的《中英条约》实际上否定了1903-1904年英国对藏战争的成果;在清朝政府推行“新政”的背景下,朝廷派赴美归来的张荫棠“领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身份进藏“查办藏事”;同年10月,在达赖自蒙古返藏途中,清朝皇帝下令他在青海塔尔寺暂住,推迟返藏日期,以巩固清朝在藏的地位,结果达赖在青海停留了整整一年;1907年 ,清政府又派联豫为驻藏大臣与张荫棠共同筹办新政,制定训练强大军队的计划,建立世俗政府部门,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世俗化;设计公路和电报线路方案,制订资源开发计划,甚至用儒家伦理和近代思想改变西藏风俗。1907年在拉萨开设一所汉文学校,1908年设立军校。[35]1908年,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则在平定了康区叛乱之后,在川边(西康)一带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这些“新政”措施不但严重脱离西藏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而且“带有较为深厚的满汉大民族主义色彩”。[36] 为平息和应付藏人对“新政”的抵触和反抗,1910年,清廷派协统钟颖率军纪极差的2000川军进驻拉萨,直接导致了达赖的第二次出走; 1911年,辛亥革命的消息传至拉萨,迅速触发了驻藏清军的内讧和哗变,他们恃武力抢劫寺院、商店,甚至屠杀藏人,激发了藏人对汉人的仇视和反抗情绪。1912年,在清朝灭亡的背景下,经尼泊尔人的调解,所有清朝驻藏官员和清军被驱逐回内地,清朝对西藏的统治系统至此彻底瓦解。
    清朝与西藏关系的上述双重变化与西藏上层的离心倾向是相辅相成的。1912年,尚未回到西藏的十三世达赖下达“驱汉令”说:“内地各省人民,刻以推翻君王,建立新国。嗣是以往,凡汉人递送西藏之公文政令,概勿遵从……汉人官吏军队进藏,是其信用既已大失,犹复恣为强夺,蹂躏主权,坐令我臣民上下,辗转流离,逃窜四方,苟残恶毒,于斯为极……自示以后,……苟其地居有汉人,固当驱除净尽,即其地未居汉人,亦必严为防守,总期西藏全境汉人绝迹,是为至要。”[37]所谓“内地各省人民,刻以推翻君王,建立新国”的说法,将“驱汉”行动的合法性建立在新型的、亦即民族主义的“承认的政治”之上。在回到西藏二十天后,他又向他的官员和属民发布了一个单方面拥有统治权的声明,将西藏与明朝、清朝以宗教和朝贡关系为纽带的传统模式界定为“供施关系”。这一供施关系的界定事实上建立在严分汉藏的种族要素和建立“新国”的民族主义要素的基础之上。如果将这两个要素与1912年发生的外蒙宣告独立和1913年1月签订的《蒙藏协定》联系起来观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种以追求“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分离运动。《蒙藏协定》称:“蒙古西藏均已脱离满清之羁绊,与中国分离,自成两国,因两国信仰同一宗教,而欲增进古来互相亲爱之关系。”[38]
    但是,这一追求“独立”的“承认的政治”不是“独立地”产生的。首先,除了英国的两次对藏战争和随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外,在整个二十世纪,其他区域的和全球性的势力也开始直接介入西藏问题。在1904年英国侵占拉萨之前,沙皇通过他的内线、俄国布里亚特蒙古人多吉也夫,亦即十三世达赖的侍读堪布德尔智,劝说达赖投靠俄国。十三世达赖为了抵抗英国入侵有意与俄国联合,但他的最初动机并非独立。在出走蒙古时,他公开声明“先去蒙古,再赴北京陛见皇太后和光绪皇帝。”[39] 1910年2月,清朝在西藏推行“新政”,刚返藏不久的达赖再度出走印度,并于1913年1月派德尔智前往外蒙首府库仑与外蒙签订条约,相互承认为“独立国家”,其中的“俄国因素”是显而易见的。1913年10月,在中、英、藏三方参加的西姆拉会议上,西藏地方代表夏札·边觉多吉在英国的怂恿下,提出“西藏独立”的诉求;1915年年底,“中英藏事会议”在伦敦召开,主要内容涉及修改光绪三十二年(1905)签订的原约及附带条件。[40]从那时开始,西藏上层始终存在着谋求“独立”的倾向,如1942年西藏成立“外交局”,引发了与国民政府的矛盾;同年年底,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孙子伊利亚·托尔斯泰(Ilia Tolstoy)上尉与布卢克·多兰(Brooke Dolan)中尉带着罗斯福总统的信件和礼物进入西藏,小托尔斯泰声称他将建议美国政府在战后邀请西藏参加“和平会议”;[41] 1946年派代表团赴印度出席“泛亚洲会议”。[42]1948年初,西藏噶厦派“财政部长”的孜本·夏格巴(Tsepon Shakapa)率“商务代表团”访问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意在寻求西方国家对“西藏独立”的支持;在美国,他们得到了国务卿马歇尔(Marshall)及远东司司长的接见。马歇尔不顾美国只能向主权国家出售黄金的规定,批准了此项交易。[43]1950年 3月,美国驻印度加尔各答领事馆与夏格巴密商,决定将武器储存在沿西藏边境的锡金、尼泊尔、不丹一侧,以便藏方使用;5月,美国与印度达成协议:美国将大批援藏步枪、机关枪、手榴弹及弹药等在印度加尔各答卸下,免受检查,经由大吉岭由美士兵武装护送运往西藏。[44]11月1日,国务卿艾奇逊谴责人民解放军“侵略”西藏的行动。半个月后,萨尔瓦多代表团团长赫克托·戴维·卡斯特罗(Hector David Castro)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讨论中国“入侵西藏问题”,他的背后同样是美国。1951年《十七条协议》签订后,美国不但怂恿达赖集团利用联合国提出“西藏问题”,鼓励达赖流亡不丹、锡金或尼泊尔,也承诺将接受达赖等一百人到美国避难。在此之后,围绕西藏独立等问题,美国与噶厦政府之间进行了长期的策划。[45]1955年春天,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噶伦堡城郊征募西藏士兵,并先后在台湾、冲绳群岛、塞班岛、关岛等地秘密进行训练,这是1959年前后策动和支持达赖喇嘛武装反叛和出走的前奏。[46] 所谓“西藏问题”的“国际化”正是上述过程的产物。
    其次,西藏危机不是孤立的问题,而是一种体系性变迁的结果。从18世纪晚期开始,在与西藏紧邻的喜马拉雅山南麓,传统的多重朝贡体系相继为沦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这里所谓多重朝贡体系指的是这一体系虽然以清朝为中心,但又存在复杂的交叉关系,其中既包括藩属与属地的区别,又包含藩属与藩属、属地与属地之间的差异。例如,尼泊尔向清朝朝贡,但与西藏存在军事冲突;阿萨姆为缅甸藩属,而缅甸向清朝朝贡;拉达克为西藏属地,而西藏又为清朝属地;锡金为西藏藩属,同时又受清朝的控制;不丹既是清朝藩属,又是西藏的藩属,还与同为中国藩属的尼泊尔存在冲突。但是,伴随英国对这一区域的侵略和蚕食,尼泊尔于1816年、阿萨姆于1826年、拉达克于1846年、锡金于1861年、不丹于1865年、缅甸于1886年相继为英国控制。
    英国在这一地区的殖民活动有两个特点:第一,以武力入侵打开这些国家的大门,但并不依赖直接的军事占领;通过强迫这些国家与之签订不平等条约,以“国家间条约”的形式确认这些国家的被保护国地位,进而瓦解这一区域的传统关系,尤其是这些国家与清朝及西藏之间的朝贡关系。英国殖民主义者常以东印度公司的名义发动战争和签订条约,但条约形式遵循的仍然欧洲国家间条约的基本形态。英国对尼泊尔的控制始于1767和1769年东印度公司的两次入侵,但遭遇廓尔喀的激烈抵抗,不得不转向对不丹的控制。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主要的目的都是进入西藏。1772年,东印度公司派兵进占不丹的三个城堡,[47]六世班禅致函英属印度总督,声明不丹隶属于达赖喇嘛。以此为契机,1774年,英国与不丹签订了条约,并派博格尔(George Bogle)出使西藏,班禅以西藏“属中国大皇帝管辖为由”拒绝,[48]但在印度僧人普兰吉尔的帮助下,博格尔于1774年进入后藏并逗留数月之久。1775年,英属印度政府派曾陪同博格尔入藏的汉米尔顿转道不丹二度入藏,再次遭到班禅的反对。[49] 181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入侵尼泊尔与哲孟雄(锡金),于1816年与尼泊尔签订《塞哥里条约》(The Treaty of Sagauli),将尼泊尔南部约一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割让给英属印度,并规定尼泊尔与哲孟雄(锡金)或其他任何一国发生纠纷,均应由英国政府裁决;1817年2月,东印度公司又与哲孟雄签订《梯特里亚条约》,以将尼泊尔侵占的泰莱和莫兰西区归还哲孟雄为条件,要求哲孟雄同意东印度公司管理该国的对外关系,并对英属印度商人提供保护、免除苛税。这一条约使得英国获得了通过哲孟雄至西藏边界贸易的权利。1835年英国人割据大吉岭和兰吉德河以南的地区,于1861年迫使哲孟雄签订条约,将其置于英国的控制之下。1864年,英方发动对不丹的武装入侵,逼迫不丹于1865年11月签订《辛楚拉(Sinchula)条约》,不但获得了噶伦堡等大片土地,而且使不丹成为英国附庸。[50]1887年,英国强占仍然保持着与清朝的宗主关系的哲孟雄并派驻专员。1888年3月,英国发动第一次对藏战争,先后于1890和1893年逼迫清朝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藏印续约》,前者承认了英国对锡金的“保护”,后者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人获得了贸易特权及领事裁判权。哲孟雄从此彻底沦为英国的“保护国”,西藏的大门由此打开。[51]
    第二,英国对于尼泊尔、不丹和锡金的入侵和控制均以进入西藏为目的,而后者又是为了打通进入中国的大门。因此,英国及其他势力在喜马拉雅山地区的活动与它们通过中国东南沿海的鸦片贸易打开中国大门是完全相互配合的。例如,1788年和1791年,尼泊尔两次入侵西藏,第二次占领了日喀则,并劫掠扎什伦布寺,引发清朝的对尼战争。在第二次战争中,英属印度总督考伦华理斯(Lord Cornwallis)不顾达赖的反对,同意向尼泊尔提供武器,条件是尼泊尔必须与英国签订商约。1792年3月1日,尼泊尔被迫与东印度公司驻贝拉瑞斯(Benaras)代表邓肯(Jonathan Duncan)订立商约;但同年9月15日,考伦华理斯致信尼泊尔国王,以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商业关系为由,表示不能援助尼泊尔。[52]根据高鸿志的研究,英国拒绝派军队援助尼泊尔的主要原因有三:一、中尼战争的时期与马嘎尔尼使团出访清朝相互重叠,英国不愿因为尼泊尔问题而影响马嘎尔尼与清朝围绕贸易等问题展开的谈判;二、1790-1792年也正是英国与印度南部的迈索尔王国发生激烈战争的时期,缺乏在尼泊尔进行军事干预的实力;三、1792年9月15日这一天适逢考伦华理斯收到坐探的情报,得知尼泊尔战败已成定局。这样他的态度就从倾向于军事支援尼泊尔向调停双方冲突的方向转变。[53]中尼战争之后,清廷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并于1793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制定了包括金瓶掣签及财政、货币、军事等制度,确认驻藏大臣拥有与达赖、班禅同等的地位和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中英在喜马拉雅地区的冲突建立在两种政治合法性及其规则的较量的基础之上。与英国采用条约形式蚕食这一地区不同,在英国介入西藏事务之前,清朝对西藏的治理并未越过达赖、班禅、金瓶掣签及其他宗教、朝贡和礼仪形式。西藏与元朝、明朝和清朝的政治隶属关系依托于西藏对中原王朝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依赖,但不仅如此,这一关系的持久运行还得益于一套建立在宗教、礼仪和其他交往的复杂形式之上的富于弹性的朝贡制度。这一制度依据参与这一制度实践的动态关系而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无论两者是趋于更为紧密的联系(如元朝和清朝),还是相对的疏离(如明朝),都不能够用民族主义时代的统一与分裂的概念加以说明。从这个角度看,清朝的西藏政策不仅产生于中央-地方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与广阔的地缘政治及其规则的演变密切相关。我在这里提出的基本论点是:在清朝与列强之间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是以整个区域关系及其规则的变化为背景的。这个规则性的变化就是从传统的多重朝贡关系向殖民主义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关系转变,从内外相对化的承认关系向内外分明的主权承认关系转变—前者以普遍王权及其多元的承认关系(如宗教关系、政治关系、蒙古-准噶尔-满洲-中原政权的多重关系等)为纽带,而后者则以主权的民族国家及其承认关系为前提。当主权体系作为一种国际关系的规范确立之后,传统朝贡关系条件下的中央-地方关系不得不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领土、族群和宗教等要素被界定为划分不同政治共同体的基本范畴,而在这些诸多要素中,领土内的行政管辖权成为现代国家主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950年代以后中国的西藏政策必须置于这一规则性转变之中才能获得全面的理解。如果说19世纪晚期西藏出现的分离性趋势主要产生于殖民条件下中国的衰落和危机,那么辛亥革命之后的同一趋势已经与一种新的概念即主权的民族国家概念发生了关联。
    民族区域自治与“多元一体”的未完成性
    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民族运动中,政治认同的关键议题凝聚于“种族”与“国家”及其相互关系之上。从1912年民国建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各地先后出现过各种独立或割据浪潮,不仅西藏、蒙古、青海、四川凉山等民族地区先后出现不同形态的离心运动,即便是东北、广西、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及其他地方,也在不同时期出现独立、自治和割据状态。就西藏而言,在1913至1951年间,除了针对中央政府的分离趋势之外,西藏内部也产生一系列分裂危机,例如1904-1906年达赖流亡蒙古期间,英国通过邀请班禅访问印度等方式,并促成其与达赖的分离。1912-1913年,班禅拒绝参与达赖的驱汉运动。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与康巴藏区之间也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上述不同类型的分裂趋势是同一政治危机的产物,但由于前者涉及民族认同并地处边陲,情形更为严重。为了抗拒帝国主义入侵和克服内部分裂,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运动试图重建对中国的理解,其要点同样是将中国界定为一个主权的民族-国家,以确定其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地位。民族救亡运动不得不诉诸于殖民主义创造的世界秩序及其政治合法性原则。1912年十三世达赖的“驱汉令”和1913年的《蒙藏协定》所包含的种族、宗教和国家的多重要素与晚清民初高涨的汉族种族意识和政治民族主义桴鼓相应,它们诉求不一,但同受民族主义潮流的影响。在普遍王权瓦解和社会分裂的格局中,“一民族一国家”的观念内含于各种国家论述中,所谓“合同种而排除异种所建立的国家即为民族主义。”[54]但这一民族-国家的普遍规范也为中国近代革命中的民族问题添加了许多复杂因素:如何在族群、宗教、语言、文化和习俗如此复杂的中国社会构造“民族-国家” 
    归纳起来看,晚清以降,中国的民族主义可以区分为三种主要的形态:一、辛亥革命前,为推翻清朝,孙文、章太炎等革命党人倡导以反满为中心形成汉民族国家论,所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及尊黄帝为中华民族始祖就是这一汉民族主义的产物。但是,正如许多论者指出的,这一汉民族主义是适应革命造反而产生的理论,一旦掌握政权的目的达到,它必然会向其他两种形态转化。二、康有为、梁启超以国际竞争和多民族的历史状态为根据,倡导“合群救国论”或“大民族主义”。这一理论认为汉、满、藏、回、蒙早已相互同化,应该在君主立宪框架下形成民族国家或国民国家。康、梁等人要求保留君主立宪的政体形式及以孔教为国教的想法,实际上透露了一种焦虑,即虽然认为满、蒙、藏、回、汉同属“中华民族”,但在宗教、血统、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必须找到一种能够容纳这些差异的政体形式及其意识形态。[55]第三,中华民国成立后“以清帝国的国家界线来断定民族范围的国族主义”或“多元性单一民族论”,[56]其典型的表达就是孙文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的宣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57]孙文要把中国所有的民族融化为“一个中华民族”的观点此后在国民党及其周边的知识分子的民族思想中占据重要位置,例如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说:“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由于上述,可知中华民族意识的坚强,民族力量的弹韧,民族文化的悠久博大,使中华民族不受侵侮,亦不侵侮他族。惟其不受侵侮,故遇有异族入据中原,中华民族必共同起而驱除之,以光复我固有的河山。惟其不侵侮他族,故中华民族于解除他互相轧轹互相侵陵的痛苦与祸患的同时,能以我悠久博大的文化,融和四邻的宗族,成为我们整个民族里面的宗支。”[58]顾颉刚在致洪煨莲书中说:“中国无所谓汉族,汉族只是用了一种文化统一的许多小民族”。 [59]这个看法不但与康有为为批驳晚清革命派的反满民族主义言论而展开的对汉人历史的混杂性论述一脉相承,而且也与蒋介石的说法声气相通。1934年,国民政府派黄慕松使团入藏时,拉萨大街小巷布满了用汉藏文双语写成的告示,宣示“中华民国五族之间的关系如同一家”,[60]证明这一观念也指导着国民政府的对藏政策。
    正如韩国学者柳镛泰所说,所有这些不同类型的中华民族主义论述都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建立在以多数民族(汉族)同化和融合其他少数民族的前提之下,[61]这种“内面化了帝国性”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重要特性。现代中国是在清王朝的地域和人口结构之上形成的,就此而言,认为现代中国(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内面化了帝国性”并无不可。我在这里只是提出三点补充:一、中华民族主义是在遭受帝国主义入侵前提下形成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这一原则是对帝国主义入侵条件下民族分裂危机的回应;民族融合与主权独立是整个二十世纪民族解放运动的普遍目标。二、在行政设置方面,同化论或融合论主张将传统的“郡县”制度(行省制)推广至帝国疆域内部的朝贡体系之中,这一单一国家体制与朝贡条件下的“帝国性”完全不同,其理论基础是“中华民族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62]三、这些“一体论”主张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并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在承认民族差异和鼓励民族合作、交往和共同发展的前提之上。
    从孙文到中国共产党,他们都曾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追随民族自决理论,但后来各以不同的方式寻找适合中国的制度安排。当代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现代中国革命的产物,它的出发点虽然也继承了近代民族革命的遗产,但存在重要的创新。从制度形态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统一的行省制之处在于,它以制度的方式突出了民族区域与其他区域在族群、文化、宗教、习俗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从政治上看,民族区域自治论不同于民族自决论和民族国家内的联邦论(或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论),它并没有否定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从内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族裔民族主义的政治原则,因为自治体并非完全建立在族裔范畴之上,而是建立“民族区域”这一范畴之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汲取了传统中国“从俗从宜”的治边经验,根据不同的习俗、文化、制度和历史状态以形成多样性的中央-地方关系,但这一制度不是历史的复制,而是全新的创造,其中国家主权的单一性与以人民政治为中心的社会体系的形成是区别于王权条件下的朝贡体制的关键之处。我把它看成是帝国遗产、民族国家与社会主义价值的综合。这个综合不是随意的或随机的综合,而是以平等、发展和多样性为方向而进行的持续探索、创新和实践。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强调民族合作,反对民族分立。这里所谓“分立”不同于“分裂”的概念,它强调的是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内,应该以交往的形态而非各自分立的形态建立普遍联系。民族合作这一概念以承认多民族状态为前提,对趋向于“分立”的大民族主义和小民族主义进行双重批判。合作的前提是民族平等—不仅是汉族与其他各少数民族的平等,而且是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平等。周恩来在谈及这个问题时说:“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不去强调民族分立。现在若要强调民族可以分立,帝国主义就正好来利用。即使它不会成功,也会增加各民族合作中的麻烦。例如新疆,在解放前,有些反动分子进行东土耳其斯坦之类的分裂活动,就是被帝国主义利用了的。有鉴于此,在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我们没有赞成采用维吾尔斯坦这个名称。新疆不仅有维吾尔一个民族,还有其他十二个民族,也不能把十三个民族搞成十三个斯坦。党和政府最后确定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的同志也同意。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帽子’还是戴的维吾尔民族,因为维吾尔族在新疆是主体民族,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他民族也共同戴这个帽子。至于‘新疆’二字,意思是新的土地,没有侵略的意思,跟‘绥远’二字的意思不同。西藏、内蒙古的名称是双关的,又是地名,又是族名。名称问题好像是次要的,但在中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却是很重要的,这里有一个民族合作的意思在里面。要讲清楚这个问题。”[63]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二个原则就是在承认民族多样性的条件下不以单纯的民族作为自治单位,而是以民族区域作为自治单位。以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而不是联邦制或加盟共和国制的形式,实行民族合作,也是从中国的历史条件出发的。1957年,周恩来在《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中,比较了苏联与中国的不同状况,其要点是:中国汉族人口基数大,不同民族混居的历史久远,若以民族为单位实行加盟共和国或联邦制,将会导致民族隔离和民族纠纷。他说:"我国和苏联的情况很不同。在我国,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少,少数民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悬殊很大;在苏联,俄罗斯人口多,但占的地方也大。中国如果采取联邦制,就会在各民族间增加界墙,增加民族纠纷。因为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同汉族长期共同聚居在一个地区,有些地区,如内蒙古古、广西、云南,汉族都占很大比重,若实行严格的单一民族的联邦制,很多人就要搬家,这对各民族向团结和发展都很不利。所以我们不采取这种办法,而要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64]2004年春天,我去中甸参加“藏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讨论会,人类学者萧亮中曾经在会上提到少数民族间的分离趋势。萧是当地人,白族,他的家庭中就有四个民族的血统。他指出:这种分离趋势是由于外来投资—主要是通过非政府组织的项目—都集中在藏区,而西方世界对于西藏文化的想象又鼓励了藏人的民族自豪感。投资的流向是和这些组织在西方社会的募款状况有关的—西方社会除了对西藏、纳西等少数族群有兴趣外,对这个地区的其他族群既无了解,也无兴趣。我们都尊重和热爱藏族文化,但萧亮中问道:难道其他族群的文化就不保护生物多样性吗 外来力量的介入使得原先和谐共存的多民族地区的不同民族之间产生芥蒂、矛盾和相互分离的趋势。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任何一种平等政治都必须假设所有的文化具有平等的价值,如果只是一味地抬高一种文化,而忽略甚至贬低其他文化,就会造成伤害和分裂—我们不妨问一句,当人们单向地提出民族自治问题时,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这些混居地区的族群关系和文化状态 
    按照周恩来的解释,民族区域自治是一种区别于在民族自决基础上产生的联邦制的制度类型,它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民族混居格局与制度安排的关系。因此,自治区的范围和人口构成必须尊重历史传统,又要考虑如何有利于民族合作,从而在制度形式上就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做出不同的安排。例如,1950年代,西藏地区实际上存在着三个不同的较大的管制区,即达赖喇嘛和噶厦所辖地区、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地区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地区;[65]班禅喇嘛曾经建议先按照这一结构形成区域自治,而中央政府考虑到西藏地区民族相对单纯的事实和历史传统,即西藏的人口单纯、宗教统一这一特殊性问题,建议成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66]中国革命包含着对于被压迫民族的深刻同情,没有这个基础,新生的共和国就会像原先的王朝一样,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而统一的西藏自治区及散落在其他民族区域的藏族自治州或县的设立过程正好与传统王朝的治边策略形成对比。但是,这并不是说民族人口是自治区的设立的唯一标准。中国各民族居住的界限并不分明,处于费孝通所说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以藏族来说,除了西藏自治区的一百多万藏族人口之外,尚有一百多万居住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人与其他民族混居杂处。如今藏族人口达四百多万,混居的状况并未改变,由于社会流动性的增强,混杂状态较前更加发展。如何处理这种多民族混杂相处的民情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能整齐划一,而必须充分考虑各地条件。1957年,周恩来在青岛民族工作会议上针对这一问题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可以在这个地方有这个民族的自治区,在另一个地方还可以有这个民族的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虽然地区很大,那里的蒙古族只占它本民族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即一百四十万人中的一百多万人,另外占三分之一弱的几十万蒙古族人就分在各地,比如在东北、青海、新疆还有蒙古族的自治州或自治县。即将建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那里的回族人口只有五十七万,占自治区一百七十二万人口的三分之一,只是全国回族三百五十多万的零头,就全国来说也是少数。还有三百万分散在全国各地,怎么办呢 当然还是在各地方设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藏族也是这样。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所管辖的地区,藏族只有一百多万,可是在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的藏族自治州、自治县还有一百多万藏族人口,这些地方和所在省的经济关系更密切,便于合作。”[67]截至2006年年末,西藏自治区总人口281万,藏族人口占92%以上,与1951年的117.09万相比,人口增加了166.91万人。西藏自治区之外的藏族人口也同比增长,占据整个藏族人口的二分之一。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三个原则是共同发展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计者认为,多民族“宜合不宜分”,但这一原则不是简单强调“民族同化”,否则就不会考虑特殊地区如藏区的民族统一问题了。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无论是毛泽东还是周恩来,他们都对大汉族主义给予严厉批判,但也同时指出:无论是对大汉族主义的批评,还是对地方性民族主义的批评,都必须具体地讲,而不是抽象地讲,否则也会扭曲事实,造成民族对立和分裂。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让不同民族共同发展,而不是把少数民族孤立起来,为此扩大自治区域,促进民族合作,就成为让不同民族共享发展成果的方式。周恩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说:“在成立壮族自治区的问题上,我们也正是用同样的理由说服了汉族的。到底是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有利,还是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利 单一的壮族自治区是不可能有的。因为即使把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再加上云南、贵州的壮族地区,划在一起,作为一个壮族自治区,它内部还有一百多万汉族人,而且其中的两个瑶族自治县也有四十多万人,汉族、瑶族合起来有一两百万,所以也不可能是纯粹单一的民族自治区。如果这样划分,壮族自治区就很孤立了,不利于发展经济。在交通上,铁路要和广西汉族地区分割;经济上,把东边的农业和西边的工矿业分开。这是很不利于共同发展的,而合起来就很便利了。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也是一个民族合作的自治区。”[68]总之,结合了区域自治和民族自治的构想包含了两个主要前提:第一,不同族群可以共存、交往并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第二,以民族地区而不是民族为单位形成自治,可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以免让少数民族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变成孤立于主流社会之外的存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前提的。正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同于加盟共和国类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念也不同于民国时代有关“中华民族是一个”或“中华民族是多个宗族的融合体”的民族主义论述。较之于上述“中华民族”的论述,“多元一体”观念强调的是多样性与混杂性的统一。首先,不同于前一种论述中的“一个”或“融合体”概念所内含的汉族同化其他各少数民族的观点,“多元一体”强调的是混杂和融合的漫长过程,而不是单方面同化,费孝通说:“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这也许是世界各地民族形成的共同过程。”[69]其次,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说”不仅是指多族群共存的状态,而且也指任何一个被界定为民族的社会都存在多元性。因此,多元一体同时适用于中华民族、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我在川西北藏族和羌族的村寨访问时,发现它们比邻而居,相互交往密切,但各自保持着文化特性;在云南和贵州调查时,我到苗寨参加民间节日,其他民族村寨的年轻人也来参与活动,村民的认同并不必然以“族群”为尺度,也可以以地理(如河流和山川的位置)或其他条件为根据。在中国西南地区,许多村庄是杂居式的,有些村民一家人就包含了好几个族群。“乡”自身就是多元性的,也是流动性的,比如在金沙江河谷地带,同一个村的村民中有好些族群,其中的藏族人多半是从别处移民来的或者出嫁到这个地方的。中国西南地区多族群和谐共存的状态是当代世界中文化多样性的典范,其中必定包含了许多文化的、制度的和习俗的条件和智慧,很值得我们总结。若硬性地为每个民族划定居住边界,以单纯的“民族”为单位对之进行分割,那不是悲剧性的吗 
    就“多元一体”这一论题而言,多元性是比较易于论证的方面,而一体性的论证较为困难。“中华民族”不但是指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自在的民族实体,而且也是指在近百年与西方列强的对抗中,转变为一个自觉的民族的政治实体。就前一个意义而言,“多元一体”是指各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密切联系、共同经验和历史传统(包括各种习俗和政治传统);就后一个意义而言,“多元一体”指的是基于上述联系而产生的政治共同体。因此,这不是一个以本质性的族性概念为中心的民族概念,而是以作为公民共同体的“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实体。正是由于“中华民族”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不是已经完成的事实,它就仍然处于一个形成和建构的过程之中,持久地依赖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和实践。一些西方的历史研究和文化研究将精力花在以“多元”解构“一体”上,却很少研究这个“一体”的建构所具有的历史内含和政治内含,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一体”也包含了各少数民族的“一体性”和民族区域的“一体性”,从而也不可能了解所谓“一体”最终只能是“互为一体”—我把它称之为“跨体系社会”。
    在文化研究中,人们对于“一体性”的概念感到普遍的恐惧,认为“一体”是人为的、国家性的,而多元性或族性是原生性的(至少相对于国家认同而言是如此)、自然的、更真实的,进而推论族群认同如何被国家认同所压抑。这种看法看似反民族主义,但其实还是建立在民族主义的认同政治之上。1950年代展开的民族识别过程显示:许多民族的自我认同恰恰是国家建构的产物。以生活在“藏彝走廊”东北部(主要集中在甘肃陇南的文县、四川省的平武县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沟县)的白马藏族为例,《史记·西南夷列传》以“白马氐”相称,此后史书分别称之为“氐”、“夷”、“白马夷”、“白马氐”、“龙州蛮”、“氐羌”等。1950年在成立“平武县民族自治委员会”时,人们发现“白马番”与“白草番”、“木瓜番”之间的差别,而“白马番”又弄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民族。后经协商,将史书所载的上述“龙安三番”暂定为藏族,并于1951年7月成立了“平武县藏族自治委员会”,后改名为“平武县藏族自治区”。但实际上,在民族识别之前,“白马氐”并不自认藏人,1954年达赖路过当地时,西南民族学院的藏族学生前去朝见,而白马人因无朝拜活佛并向其献哈达的习俗拒绝前往,险些酿成冲突。1978年,费孝通在《关于我国的民族识别问题》提出“白马藏族”不是藏族的可能性问题,[71]民族研究内部也产生了有关白马藏族是否是藏族的许多研究成果,后来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仍然维持白马人为藏族的说法。[72]这个例子不但说明了族性的自我界定并不比更大的社会共同体更为真实,而且也说明有关族性的识别理论本身先天地带有许多问题。这是从近代民族主义实践和知识中产生的问题。因此,只有超越民族主义知识的限制,才能发掘古典的和现代的智慧,为一种以多样性为前提的平等政治提供理论资源和实践的可能性。
    民族区域自治概念中的“区域”概念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区域的概念超越了种族、族群以及宗教等范畴,同时又将这些范畴融合在自然、人文和传统的混杂空间里。李绍明曾归纳费孝通的观点,将中华民族聚居地区归纳为六大板块和三大走廊的格局,六大板块即北部草原区、东北部高山森林区、西南部青藏高原区、云贵高原区、沿海区和中原区,三大走廊是藏彝走廊、南岭走廊和西北走廊,其中藏彝走廊包括从甘肃到喜马拉雅山南坡的珞瑜地区,这一走廊是汉藏、藏彝接触的边界,也聚居着许多其他族群。[73]较之单纯的族裔民族主义的观点,这种以区域为中心形成的独特的中国观包含对中国各族人民多元并存的格局的理解。如果将民族区域自治与晚清以降逐渐展开的关于地方自治的讨论做个比较,也可以找到一些相似点和不同点。以康有为的《公民自治篇》为例,[74]作者在广泛讨论中西各国的自治经验基础上,以乡为单位构想了一整套自治制度。从较低、较小的基层实行自治,能够充分发挥公民的积极性,又避免了由于自治体过大而产生的集权趋势,实际上也更能够保障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康有为在文章中没有讨论民族问题,但他对于地方自治的思考与他对当时革命派的反满民族主义的批判是一致的,也是与他对北魏以降中国族群混杂的历史看法是一致的。考虑到中国西南和西北地区许多村、镇民族混居的情况,以乡为单位的自治可以照顾到基层社会多族群聚居的形态。在中国的西南或西北,基层自治很可能就已经是“民族区域自治”了。
    在有关西藏问题的争议中,西藏自治区与达赖喇嘛的“大藏区”概念的区别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话题。“大藏区”不但包括西藏自治区,而且也包括青海全省、半个四川、半个甘肃、四分之一云南、新疆南部,其中包括许多非藏族聚居区,总面积约占中国全部国土四分之一。如同石硕所指出的:要理解这一区域的形成,首先需要抛弃那种从一开始就把西藏文明视为中原文明的一个附属部分的观点,其次需要理解西藏文明在漫长历史中逐渐向东扩展,以致深深地与中原文明相互渗透的历史原因。从时间上说,西藏在元代才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系统,但“在13世纪以前,西藏文明无论在地域空间上或是文化背景上都已强烈地表现了一种东向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从地域空间上来说,表现在7世纪以来西藏文明在地域上的东向发展,这主要是通过吐蕃王朝强大的武力扩张而得以实现的。”[75]吐蕃的扩张是全方位的,但它在向北和向西的扩张中遭到巨大困难,逐渐形成了东向扩张的态势。在7世纪初叶,在唐朝与新兴的吐蕃王朝之间的这个“非常辽阔而又相对薄弱的中间地带” 也即今天大藏区涉及的范围。在这个区域内从北向南依次分布的民族和部落包括土谷浑、党项、白兰羌、东女国,它们先后为吐蕃征服,但各部落仍使用自己的语言,而河陇一带则是汉人聚居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藏民族形成的时间既不是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诸部之时,也不是吐蕃王朝时期,而应该是在吐蕃王朝灭亡以后到13世纪以前这一历史时期。”[76]换言之,藏族的形成本身也是“多元一体”的。西藏东扩的努力甚至在西方(尤其是英国)殖民主义介入中国问题的过程中也并未停止,1913年10月10日,西藏方面在英国人主导的西姆拉会议上提出的边界主张划入了西藏东部大片汉人聚居的富饶土地,而与此相应,中方的方案在重申中国主权的同时,将西藏边界线划在距离拉萨一百多公里的江达地区。1918年,在康区冲突之后的《停战协定》中,藏方甚至将边界扩展至金沙江流域。在今天的西藏自治区,除藏族居民外,也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怒族、独龙族以及僜人、夏尔巴人居民世代居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先后融入藏族的成分也包括汉族、蒙古族、满族、羌族、纳西族等,而一部分藏族人口在历史长河中又分别融入汉、蒙古、回、羌、纳西等民族之中。13世纪蒙古势力扩张,元朝对西藏的百余年统治,使得西藏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便在元朝灭亡后,承元而起的明朝也能迅速确立对西藏的统治关系。这一统治关系的确立并不是明朝单方面强制的结果,也包括了西藏方面主动和迅速的投入这一统治关系。清朝更是在蒙古各部归顺和臣服的基础上获得了对西藏的统治权,而在1696年击败噶尔丹反叛之后,蒙古势力对西藏的直接统治逐渐向清朝转移,1720年清朝出兵西藏驱逐准噶尔部则是这一直接统治关系的确立。那种认为西藏只是在中原力量的强制下才纳入中国范畴的观点是想当然的结果。“大藏区”是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和中原文明向西扩展的多重过程的产物,不要说达赖喇嘛在历史上从未统治过这样规模的西藏,即使在民主改革之前的西藏地区,他和噶厦政府的管辖范围也未及全藏,班禅拉丈管辖的后藏和藏北部分地区(以及萨迦法王统治的一小块地区)就从来不在他的管辖之下。将藏人居住的地区全部纳入民族自治范畴,完全没有顾及这一区域是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民族混居区域,一旦以族群划分政区,势必形成对这一区域内其他族群的压抑、排挤和驱离,以及族群自身的分裂。从这一角度看,周恩来提出既扩大自治区域,以使得区域内的不同族群合作交往、共同发展,又考虑到自治结构的多重性,是一个包含了历史洞见的构想。
    “后革命”、发展与去政治化
    在民族冲突频繁的世界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族群共存状态最值得我们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中国历史传统和现代革命经验的总结,它为中华民族地区的多族群共存提供了制度框架。但是,正如一切制度一样,如果没有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没有各族人民和每一个公民当家作主的认同感,制度本身就会僵化、保守、成为纯粹由上至下的社会控制和管理系统;如果不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完全按照主流社会的想法由上至下、由外到内地抬高或贬低某一族群的位置,很可能粗暴地改变当地的族群关系,造成矛盾和冲突。“3.14”事件爆发后,民族区域自治本身受到来自不同方向的质疑,其中马戎教授的研究最为集中和深入。根据他的分析,中华民族政策的主要危机表现在:第一,在当代中国的市场扩张中,收入差距大幅度上升,其中集中表现为区域差异、职业差异、教育水平差异和族群差异,但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族群置于中心,从而将复杂的、主要不是由于族群问题而造成的不平等凝聚在民族矛盾上,成为当前民族矛盾的催化剂;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全面实现民族平等,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实施系统的优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一、生育优惠政策,即对少数民族不实行计划生育或放宽计划生育的尺度;二、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录取中普遍享受优惠待遇;三、政府在贷款、救济金发放、项目投入及其他经济领域对自治地区的少数族群成员实施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也是对非优惠群体的歧视,并导致了优惠群体与非优惠群体、尤其是大族群与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和歧视关系。[77]一个总的意见是:应该将问题集中于缩小区域差别和阶级或阶层差别,而不是通过制度安排,将族群差异稳固化,进而造成族群或民族间的矛盾和冲突。
    任何一项政策和制度安排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的产物,政策和制度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马戎对于中华民族政策的上述批评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我也完全同意他对民族识别过程中的大量人为的族群划分的批评,但是否应该就此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行省制加以替代,以促进全国各地区制度上和公民身份(这里指的是公民身份中仍然内含的民族差异)上的彻底同一呢 原则上说,公民一律平等是一个基本出发点,但在世界范围内,这一形式主义的平等与实质的平等之间经常出现差异。在规范的层面强调公民一律平等,与在社会实践的层面承认差异以促进平等的实现,也即在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间构成平衡,是民族区域自治构想的出发点。此外,全球化、市场化和现代化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文化同质化的现象,通过何种方式既促进平等又保存文化差异,也是我们考虑问题的必要的出发点之一。如果将民族区域自治视为西藏危机的根源,很可能放过了更深刻的症结。我认为应该在政策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构想之间做出区分,以便我们可以在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改进、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做出抉择。按照周恩来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威解释,民族区域自治并不等同于民族自治,其着眼点同样在区域,只是考虑到其中一些区域更多地栖居着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别于其他地区,因而将之界定为民族区域。与汉族中心区域相比,这些地区普遍地存在着经济、教育等方面的落后状态。从原理上说,民族区域自治的构想正是为了促进民族合作、共处、融合,创造一个普遍平等的新社会,它恰好反对那种将族群概念本质化和中心化的自治观。在这个意义上,探讨中国社会“多元一体”现象,回顾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政策,不是要讨论一种普遍适用、僵化不变的制度形态,而是要说明在什么条件下这一制度提供了多族群和谐共存状态的条件,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产生矛盾和危机。如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出现了危机,那么,为什么恰恰是当代条件下产生了危机,而不是在更早的社会主义时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的危机是社会变迁的产物。西藏地处雪域高原,是相对单一的藏族聚居区,但并不是孤立隔绝的世界,它的命运与整个中国的变迁息息相关。西藏第一代革命者平措汪杰在给胡锦涛的信中提到西藏95%的财力依靠中央和其他省市的支援,[78]这个支援既包含了直接财政资助,也包括帮助西藏发展自身的经济。即便在文革时期,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贴年均增长也在9.09%。[79]改革时期,西藏对医疗、教育、科技、兽医服务等实行免费供给,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也给予高额补贴,2000年以降,西藏地区的GDP平均增长12%。西藏人民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的提高是得到公认的,《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在西藏暴动之后发表的评论中也承认西藏城乡人民的收入成倍增长。[80]事实上,在面对西方媒体的指控时,中国政府和媒体也是以西藏的经济发展为由进行辩护。但问题是:为什么从1980年代末至2008年,西藏的危机却日益地深刻了 
    中国官方的指控是外来势力和流亡力量的组织、策划和内外呼应,这一点并非无据,近代西藏的历史也可以提供佐证。沙百力(Barry Sautman)在《西藏与文化种族屠杀的误释》(“Tibet and The (Mis)Representation of Cultural Genocide”)中对此早有许多描述。2001年,当国际奥委会在莫斯科宣布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之后,达赖喇嘛在俄国的特使阿望格勒(Ngawang Gelek)对记者说:“中国一直在对西藏进行种族的和文化的屠杀”,奥委会不应授予北京以举办权。他还补充说:“俄罗斯联邦内的车臣享有比中国的西藏多百倍的自由。”早在1980年代晚期和1990年代初期,藏青会的负责人就说“在西藏的中国人没有一个是清白的,战争将针对着每一个那里的平民。”2003年藏青会的领导人也提到要训练游击战士,并说:“我要问达赖喇嘛:‘如果每天杀一百个中国人能够换取西藏独立,你做不做 ’如果他说不做,那他不能担任西藏人民的领袖。”在1995-2000年间,藏青会在拉萨策划了九次爆炸。[81]最近一家德国媒体也披露了西藏流亡团体与一些西方国家政界人士策划反对中国奥运会的消息。
    热衷于“西藏独立”的人的确只是少部分内外精英,但如果认为西藏暴动只是政治阴谋而没有深刻的社会基础,也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从1980年代后期至今,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脱贫人口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中是罕见的,但社会危机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消失,恰恰相反,在发展主义的主导下,贫富分化、区域分化、城乡分化以及生态危机已经达到了极其深刻的规模,而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也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条件。在过去这些年中,各种“群体性事件”频仍,有些规模并不小,区别在于这类事件大多为自发的、自我保护性的社会运动,而西藏骚乱却是暴力化的。因此,除了暴力化的特征和存在着外部分裂势力之外,西藏问题不能以完全的特殊论或例外论给予说明,而必须置于整个中国的社会变迁之中加以分析。以我肤浅的观察,下述三大相互联系、相互纠缠的变迁对于理解当前西藏问题十分关键:一、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政治彻底消退,社会关系根本重组,早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条件发生了重大转变;二、市场关系全面渗透,人口构成发生变化,经济收入和教育方面的差距拉大;三、民族文化面临危机,宗教复兴,寺庙和僧侣规模激剧扩张。所有这些问题均发生在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和严重社会分化的大背景下。我把它们概括为“去政治化”、 “市场扩张”与文化危机及“宗教扩张”的同步过程。
    “3.14”西藏骚乱发生后,弗瑞德·哈里代(Fred Halliday)在《开放民主》(Open Democracy)上发表文章,将西藏问题与巴勒斯坦问题相提并论,认为它们都属于“后殖民羁押综合症”(the syndrome of post-colonial sequestration)。作者认为:将所有的主权争论集中在历史定位问题上是错误的,因为独立问题并不是由历史决定的,而是由国际性的承认关系决定的。他举例说,科威特完全是一个“人造的”国家,但由于得到国际承认,在1990年伊拉克入侵时得到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声援;而巴勒斯坦和西藏则由于在一些关键时期在国际上没有获得重视和承认,从而错失了独立的机会。因此,“即使西藏在若干世纪中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也并不能否定它宣布独立的当代权利—这是一片语言和文化截然不同、在1950年之前拥有数十年现代主权的领土。毕竟,长期受英格兰统治的爱尔兰、受瑞典统治的挪威、受俄国统治的芬兰、乌克兰和波罗地海国家,并没有因此就没有在20世纪宣告独立。”[82]哈里代将西藏与他所列举的国家及其他殖民地状况相提并论,将清朝与西藏的关系等同于欧洲国家间的占领或殖民关系,在历史研究上是错误的。但他认为主权国家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国际承认的状况,这一点并不错。如果没有西方帝国主义的策动和强制推行的条约体制,20世纪前期的西藏不可能出现独立运动;[83]没有西方舆论的支持,当代西藏也不会产生以谋求独立为取向的运动。
    但是,与哈里代从所谓“后殖民羁押综合症”讨论西藏问题不同,我认为西藏危机产生于“后革命”语境中的“去政治化”过程。如前所说,中华民族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共同体,它的制度建设、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必须考虑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即人民主体原则。任何与这一原则相违背的制度安排、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可以视为“去政治化的政治”。因此,“去政治化”概念中的“政治化”与以族群关系为中心挑动敌我对立的“政治化”概念是完全不同的。[84]在有关西藏问题的争议中,大部分讨论集中于西藏的历史定位问题,例如13世纪元朝首次将西藏纳入政治版图,17世纪清朝对于西藏的合法统治,19-20世纪西藏在国际承认关系中从属于中国主权的历史地位,民国政府与达赖的关系,[85]1951年5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以及究竟是谁撕毁了《十七条协议》,等等。但是,西藏的地位问题既不仅仅依存于国际承认关系,也不仅仅取决于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及噶厦政府间的协议。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1年10月25日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中国自身尚未获得美国操纵下的联合国的承认,但中国因此就没有主权地位了吗 1959年西藏平叛引起西方舆论一片喧嚣,但有哪个西方国家承认西藏为独立国家了 这一事实证明:新中国的政治主体性建立在它自身的历史地基之上,这就是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政治主体的崛起,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谈不上。在我看来,忽略这一政治过程来讨论西藏问题本身就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话语形式。[86]
    19世纪以降,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种全球性的局势,革命和变革既不是绝对本土的,也不是绝对外来的,而是在内外互动中形成的。在这种互动中,新的政治主体被创造出来。没有对抗西方列强和创造新的政治的过程,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历史实体就不可能诞生;没有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建设新中国的实践,中华民族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自觉的政治实体。就西藏而言,从1952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平叛及藏区土地改革的逐步展开,这一历史进程并不只是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统治者之间的谈判过程,而是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如果没有近代殖民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发生,这一进程不可能发生;如果没有西藏人民抵抗外来入侵和内部压迫的斗争,这一进程同样不可能发生。从1772年东印度公司利用不丹、库赤、白哈土邦的纷争遣使入藏,到1886-1888年隆土山战役及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的签订,从1894年围绕勘界问题发生的冲突到1904年英军入侵拉萨,西藏僧俗人民与帝国主义势力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川西北地区的藏族、羌族人民也发生过反抗清朝的起义斗争,这些起义与其他地区的各种社会斗争相互呼应。青海、云、贵、川是长征经过的区域,[87] 革命政治自身也受到与少数民族接触的影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显然已经不同于长征前的单纯的民族自决主张。在长征之前,中国革命队伍中很少少数民族成员,但长征后少数民族成员有所增加,延安时期中央党校设立了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他们后来成为派往民族地区的、具有双重身份(当地人与革命者)的骨干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许多少数民族领导人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团结和发展贡献很大。事实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藏族地区,既曾出现过由邦达昌·饶嘎(Rab dgav)领导的、信奉孙文主义并与国民党接近的“西藏革命党”,也曾活跃过“藏族共产主义运动”各组织、“藏族统一解放同盟”、“东藏人民自治同盟”和“中共康藏边地工委会”等革命组织,其中的活跃分子后来成为西藏各级领导干部。
    但是,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西藏在1950年代的变迁有其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西藏社会有着较为发达的上层政治-宗教结构,任何大规模的社会变迁都无法绕过对于这一上层政治-宗教结构的变革;第二,西藏社会在19和20世纪曾经有过寻求现代化的努力,但这些努力很快在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统治集团内部的保守势力的压制下烟消云散,从而丧失了西藏社会内部展开现代性变革的机会。因此,1950年代的社会变迁主要地不是西藏社会内部社会改革或阶级解放运动的产物,而是在中国革命胜利的背景下,由中央政府与达赖和噶厦政府谈判以达成和平解放的结果。1956年,中央政府承诺暂时(“六年不改”)不在西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保存旧的制度,但这一承诺并不意味着放弃西藏的民主改革。这一态势对于中央政府和西藏上层集团都是清楚的。1959年西藏事变的背景与1950年代在东部藏区的土地改革及其对西藏地区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即一方面西藏上层统治阶级感到恐慌,另一方面藏区的解放和变革正在涌动。1959年“平叛”是一个重大政治危机,即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精英之间的合作宣告彻底破裂。正是以这一危机为契机,中国政府以土地关系的改变和阶级政治为中心,彻底根除了农奴制度,使得西藏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藏区土地制度不但与贵族等级制相关联,而且也和寺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农奴又“是庄园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中,土地改革的实行和农奴的解放不可能不波及宗教领域。戈尔斯坦(M. C. Goldstein)指出:“西藏存在着两种类型的经济生产资料,即由世俗贵族、寺院和活佛占有的庄园份地和直接由噶厦政府控制的土地。西藏的绝大多数土地和民众都被纳入庄园制度中:据中国方面的最新统计表明,旧西藏的三大领主所经营的庄园拥有全部可耕地的62%,其中宗教集团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综述的37%,贵族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的25%。”[88]戈伦夫(Tom Grunfeld)的研究也证明:民主改革前,格鲁派最大的寺院哲蚌寺拥有185座庄园,2万名农奴,300个牧场,16000名牧民。[89]这一土地和劳动的占有关系一直渗透到最基层的村庄。[90]相较于其他地区,西藏地区的土地改革具有更多的自上而下(从其上层贵族的角度看,也是又外而内)的性质,这一过程的暴力性就格外突出。班禅喇嘛在其晚年的上中央书中对此有许多描述,无论是否准确,土改过程中的暴力问题是极为严重的。1980年代,中央政府在清理“文革”问题时,对西藏地区发生的悲剧性错误进行了甄别、检讨和纠正,也证明西藏的民主改革存在大量问题。
    但是,对历史的清理和反思不应否定如下重大事实,即普通藏民通过土地改革而获得了新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成为完全不同于“政教合一”和农奴制时期的佃户、长工和奴隶的社会成员;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从1950年代至1980年代,西藏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机、矛盾甚至破坏(如“民主改革”时期的过激政策和“文革”时期对宗教和文物的破坏及派性斗争),但这些危机、矛盾、冲突和破坏与今天意义上的“西藏问题”及认同危机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由一些年轻学者撰写的《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也印证了我的观点。他们的调查报告说:“自五十年代末开始,中央先后在安多和卫藏区域推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寺院经济和部落-土司等基础经济制度和结构,废除农奴等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将土地牲畜等基本生产资料分配给农民。通过基础生产资料制度的变革,农牧民获得了生产资料,藏族整体的生活水平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当时藏区的核心产业依旧是农牧业以及初级手工业。这一经济基础的变革极大地改变了藏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在藏区成功地建立起了新的合法性和认同感。”藏族民众至今保留着的对毛泽东的崇拜不是单纯的宗教现象,而是1950-1960年代中国社会重新创造自身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藏区开始获得中央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改变使得藏区整个与汉族地区在制度层面达到了一致。同时藏区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91]正是这一新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生将西藏统治者竭力渲染的汉藏关系问题转变为社会解放问题。换句话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有效确立合法性和认同感的制度建设。
    西藏“民改”确立了两个原则,即平等政治的原则和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不但使得与宗教社会密切相关的农奴制度彻底解体,而且也为西藏的政治和经济提供了新的主体—即通过阶级解放、民族平等而产生的人民主体。“翻身农奴”这一称谓其实正是新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历史地看,人民主体的创造是与那个时代的阶级政治密切相关的,对“阶级政治”所产生的各种矛盾与悲剧性后果的检讨不应掩盖一个重要的努力,即通过土地改革,整个西藏社会关系发生了大转变,“百万农奴”的身份转变提供了革命政治的正当性。当代“西藏问题”是在中国实行市场化改革和日渐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发生的,而上述两个原则发生变异和转化也正是这一过程的产物。从平等政治的角度看,“民主改革” 铲除以农奴制为主要内容的等级制,进而改造了阶级关系,而市场化改革则重构了经济关系,并以产权关系为中心将社会分化合理化。在九十年代的中国,1950-1960年代产生的政治基础逐渐转型,这一点在民族地区也不例外:伴随着新的社会分化,早期革命政治的正当性陷入了危机。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改变西藏宗教社会的政教合一体制的过程是一个激进的世俗化过程的话,那么,市场化改革则是一个更为激进的世俗化过程。这两个进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推进政教分离的过程中,不仅改造了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而且也创造了一个对于西藏人而言准宗教的价值体系(政治与信仰之间的新的合一形态),[92]而后者恰恰相反,它以经济和市场的力量摧毁了社会主义时期的价值体系,从而这一世俗化过程恰好为宗教扩张提供了基础。由于市场化过程扩大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距离,为宗教对各社会领域的渗透提供了可能性,西藏社会较之前三十年显然更接近于一个宗教社会—一个建立在市场和全球化条件下的宗教社会。在当代条件下,宗教体系不但为全球化、市场化和世俗化的力量所渗透,而且其功能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喇嘛教日益成为西藏社会维系自身认同的主要根据。显然,上述两个过程是和社会主义时期的那种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的退化和失败相伴随的,其结果是:以社会分化为中轴,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让位于认同(民族的和宗教的)政治。
    正如许多学者观察到的,所谓“民族矛盾”,主要产生于区域差别和贫富分化,以及劳动者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平等地位,而不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产生了族群对立。但他们没有涉及的是:这些深刻的社会分化使得平等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处于危机之中,而这正好意味着支撑民族区域自治的合理性基础动摇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证明:在改革时期,为了促进藏区的经济发展,让广大藏族民众脱贫、脱困,中央政府不但在藏区推广了内地土地承包制和畜牧自主经营,而且大规模投入基础建设,并对藏区的社会福利体制(免费教育、公共事业、扶贫资金等)给予大规模资助。在藏语教育、宗教生活等方面,中央政府也调整了过去的政策,给予更宽松和开放的政策。但与五、六十年代的改革为大多数藏民带来了好处不同,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在促进经济成长的同时,却加速了藏区城乡之间、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不同民众阶层之间以及西藏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即使是80年代前后出生的年轻藏族大多数都只有小学毕业水平,和我们同辈的年轻人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汉族地区。即使三五年前,藏区小学的辍学率都高达30%,平均教育水平只有小学而已。”[93]在这一教育背景下,藏族青年难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与中原地区的同代人竞争;由于外来人口在当地商业和企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劳动力竞争中,外地人口往往更占优势。前引调查还显示:经历过五十、六十和七十年代的农牧民对国家的认同感较强,而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却发生了转折,在这个时期出生和成长的人对于藏区内外的差距反应强烈。如果我们后退一步观察国家对藏区的支持与藏族社会的感受之间的差距,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裂痕,即国家向藏区提供大量拨款和资助,以提升藏区经济,而从藏区的角度看,这些投入本身又是内地发达地区亦即汉族发达地区向藏区的渗透和控制,经济的一体化没有产生整个社会的一体感,反而产生了中国社会的分裂感。在西藏和中国许多地区,对于官员及官僚系统的不信任不仅与腐败现象的蔓延有关,也植根于一种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合法性危机。参与“3.14”事件的主要不是那些经历过“农奴-土改-改革开放”的老人,而是“生于70年代之后,成长在藏区,面对全球化、现代化冲击的藏族青年”,[94]旧的合法性条件对于他们而言,已经与今天的现实相去十分遥远。“3.14”事件(以及许多其他同类事件)不是以政治斗争而是社会报复的形式爆发,说明西藏社会缺乏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的政治空间,在这一条件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领域的危机才会全部被转化为族群冲突。
    这一危机是“去政治化”状态下的危机。需要说明的是:我在此讨论“去政治化”状态下的危机不是出于对社会主义时期的怀旧,而是借此指出一个常常被忽略的基本问题:西藏危机是后社会主义中国的普遍危机的一个部分。正由于危机根源植根于当代进程本身,民族问题并不能单纯地用经济不平等来加以全面解释,它也体现在文化政治的领域。在1950至1980年代,民族题材的文学、音乐、美术、戏剧、电影和其他文化创作中,少数民族文化始终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代,国家的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不仅体现在对西藏、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史诗、民间音乐与文学及其他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而且更体现在对于一种新的政治身份和文化身份的创造。在音乐史诗《东方红》中,由胡松华、才旦卓玛等演唱的蒙古、西藏民歌在整个史诗剧中居于极端重要的地位;《五朵金花》、《草原英雄小姐妹》、《阿诗玛》、《农奴》、《冰山上的来客》、《刘三姐》等以少数民族故事为中心的电影是那个时代中国电影中的经典性作品;在1950-1980年代,中国油画、国画和壁画创作中,新疆、蒙古、西藏和西南、西北各民族的人物、场景和故事始终居于重要位置。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在上述作品后面添加一个漫长的系列。但伴随着整个社会的“去政治化”过程,这个序列在1990年代终结了—我所指的终结不仅是少数民族题材作品的大规模介绍终结了,而且是少数民族文化日渐地与旅游市场的开发相互联系,而后者正是东方主义在中国重新植根的社会基础。如果将这两个时代的民族题材作品加以对比的话,前者的宗旨是通过一种社会主义文化来形成新的普遍身份,而后者则通过强化民族文化的“东方性”以适应市场的需求。这里暂不涉及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政治的和艺术的评价,我想指出的只是如下事实:前者以在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创造新的普遍身份,而后者则将民族性建构为本质性差异;前者在独特性中注重普遍性,后者将独特性塑造成特殊性。伴随着这一转变,当代中国以少数民族为题材的文化创作大规模地衰落了。在我看来,宗教和其他力量的上升是和这一衰落过程密切相关的。
    宗教社会、市场扩张与社会流动
    针对“文革”时期对宗教、寺庙的破坏,1980年代,中国政府在西藏解除了全部宗教禁令。尊重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完全合理的。其实,即便在土改时期,毛泽东和中国政府也明确地表示应该将土地改革与宗教问题区分开来,即土地关系必须改革,而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据研究者的叙述,到1997年底,中国政府已经拨款修复了1787座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达到4638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诸如学经、辩经、灌顶、授戒等活动和仪式,念经、祈福、消灾、摸顶、超度亡灵等法事也都正常进行。除藏传佛教外,苯教寺庙88座,僧人3000多人,活佛93人,信教群众13万以上;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众3000多人;天主教堂一座,教民700多人。在上述宗教中,藏传佛教占据中心地位,各种佛学机构、刊物和其他出版物大规模涌现。在西藏之外的藏区,藏传佛教的力量也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展。在我访问过的寺院中,中型的寺院有800学徒和喇嘛,大型的有1500百学徒和喇嘛。在黄色的灯光下,大批的小孩在颂读经文,而寺院后院的灶房和炊具的规模,以及堆积如山的木垛,让我叹为观止。
    但是,宗教问题并未因此解决。矛盾产生于两个方面。第一,西藏是一个宗教社会,而政府的宗教政策是以世俗社会的逻辑制定的,两者对于教义、知识、程序和仪轨的理解和实践存在着冲突。有一位藏族知识分子向我解释说,按照喇嘛教的规定,喇嘛学习宗教知识的过程需要按照喇嘛教的程序,比如学习某种经典必须在西藏的某个寺院,学习另一种经典就必须去青海或甘肃的另一个寺院,但现在的宗教知识是由佛学院传授的,即便是学生跟随老师学习了同样的知识,从宗教内部的观点看,这种知识的获得并不具有合法性。但在西藏社会矛盾尖锐化,寺院本身卷入这些矛盾和冲突的背景下,政府对于宗教内部的流动和动员显然十分警觉。另一位藏族知识分子说,“3.14”冲突的另一个起因是寺院与政府关于喇嘛年龄的不同看法。许多藏族孩子很小去寺院学习,十五、六岁正式成为喇嘛;由于寺院经济的发展,喇嘛也成为一种职业谋生方式。国家按照就业年龄,将原先十六岁当喇嘛的规定改为十八岁,引发了寺院僧众与政府的矛盾。由于西藏的宗教问题牵涉的是宗教社会问题,而不是世俗社会的宗教自由问题,在社会矛盾向族群和宗教冲突方向转变的条件下,宗教问题与认同政治密切相关,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以一种新的形式被突出了。第二,宗教的新发展与市场社会的扩张同步进行,一方面是市场改革、旅游和消费活动渗透到了藏区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是财富大量地流向寺院。许多访问藏区的人都对寺庙的宏伟和贫困藏民的生存状态的对比留下深刻印象。在相对富裕地区,藏民住宅建筑用料之攀比虽然未必是市场化的产物,但也和当代消费主义文化相映成趣。一些官员用发展的成就来说明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但不了解发展也会成为问题的根源。几年前,我在《读书》的编辑手记中曾经介绍过与几位从事乡村改革的藏族青年的座谈,他们提出的口号是保护生态、保护藏族文化、保护集体所有制。[95]前两条很好理解,后一条对于热衷于产权改革的人大概就很奇怪了。市场社会的产权关系、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不但对宗教社会而且也对地方社群产生着冲击。这些藏族社群的建设者提出保护集体所有制并不是要回到公社制,而是要保护藏族社群的生活方式。这是我把宗教的发展与市场化过程的同步性看作理解少数民族社会问题的一个关键方面的原因。
    “自由西藏运动”将当代西藏的变迁形容为“文化种族屠杀”是根本性的误导。事实上,1930年代,在没有中央政府介入的情况下,西藏的现代化改革(龙厦改革)也与政教合一及农奴制度相互冲突;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是始终存在的。在1959年之后,藏区的经济发展采用的是在国家主导之下、由经济发达区域向藏区投入的模式,而在1990年代,这个模式又为新的市场扩张所补充。我们不应回避西藏自身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传统在这个现代化进程中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正如整个中国社会一样,全球化和市场化正在重组整个社会,西藏社会的变迁是这一进程的有机部分,将这种危机转化为民族冲突的模式是误导性的和危险的,但由于西藏宗教文化与市场社会逻辑之间的矛盾格外明显,藏人感受到的困惑和痛苦就格外强烈。2004年在德钦藏区访问时,我有幸与青海的一位活佛和甘孜的著名藏学家、《藏族通史》的作者则仁邓珠先生同行,并旁听他们与当地青年的座谈。以座谈涉及的问题印证我的观察和阅读,我觉得藏族社会的危机感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危机是宗教在世俗化过程中的危机,这个危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是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19世纪晚期西藏社会内部有过现代化的尝试,但很快被英国殖民者的入侵打断了,而宗教力量对于现代化抱有敌意。这一点戈尔斯坦等西方藏学家也有深入的论述。真正的困境是:西藏的宗教与世俗社会的关系问题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问题,也不同于西方社会理论家们所讨论的作为一个合理化领域的宗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问题。西藏宗教问题的核心是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和对立,即宗教社会如何面对世俗化的问题;由于现代化常常表现为是由经济发达区域向藏区传布,这一进程的表现形式就常常是所谓“汉化”。世俗化的第一步是1950年代末期开始的政教分离,而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是1990年代之后,这一进程由于市场的剧烈扩张而更加尖锐化了。西藏虽然被称为宗教社会,但它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已不再由寺院和僧侣决定。越是遭遇强烈的文化危机感,雪域高原和藏传佛教作为认同的基础就会不断得到强化,但越是强化这种认同,如何面对现代化与“汉化”的这种重叠性就成为更大的困惑。由于政教分离、经济与宗教分离,对宗教认同的强化也就自然地在政治与宗教、经济社会与宗教之间产生深刻紧张。则仁邓珠提醒那些对自己的文化怀抱忧患意识的青年们说,现代化是挑战,但绕不过去;他同时还指出:喇嘛教对西藏认同至关重要,但西藏也有其他的传统,如吐蕃时代的世俗传统及几次不成功的改革努力。如果将这几句简单的话置于西藏宗教力量与西藏现代化改革的关系中理解,我们可以清楚地体会其深意。这也让我想起2000年韩国金大中总统会见十余位外国学者时所说的话:全球化是挑战,但韩国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闯进去才会有一条生路。我记得当时在座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怀疑地说: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是矛盾的。但是,在西藏地区,如果现代化被等同于“汉化”,宗教与世俗化之间的矛盾就会向汉藏冲突的方向转化。
    其次是宗教组织在世俗化进程中的危机。寺院在宗教社会处于中心地位,但在政教分离、经济与宗教分离的状态下,经济社会构成了宗教社会之外的挑战和诱惑。我听一位老一代的藏族知识分子说,他这一辈人聚到一起时,最痛心疾首的就是宗教和寺院的腐败。除了聚敛财富之外,一些僧侣也过着双重生活,不守清规戒律,白天到寺院“上班”,晚上回家过另一种生活。宗教腐败很容易激发满怀忧患的藏族青年的道德意识和热诚的宗教信仰,当这种信仰和道德感被引向民族关系时,更为激烈的社会行动不是难以预见的。西藏骚乱中受伤害最深的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汉人和回民,而攻击者包括年轻的喇嘛和教徒,这或多或少地与西藏宗教社会自身的危机有关—怨恨的根源来自世俗化即“汉化”这一表面的重叠,说它是表面的,并不是说两者之间没有实际联系,而是说所谓“汉化”放在其他地区其实也可以表述为“西化”、“全球化”、“资本主义化”或别的什么“化”。
    现在谈到西藏时,人们经常重复1980年代胡耀邦的说法,即全民信喇嘛教,这固然是基本的情况。但是,藏族社会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如普通农牧民与精英阶层)对于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宗教社会内部有不同的教派,宗教社会外部存在不信教的或者说世俗的藏族知识分子,他们大多尊重宗教信仰,也信奉信仰自由。藏族社会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取向、群体和声音,包括对喇嘛教的批评的声音,但恰恰是由于一种深刻的危机感,以及这种危机感的特殊表达形式,藏族认同被完全维系于喇嘛教之上,藏族社会声音的多样性反而被湮没了。在历史和宗教研究方面,一些藏族学者重新研究吐蕃时代的西藏传统,探讨19世纪后期夭折的现代化努力,回溯苯教的形成和衰落,显然也是在探寻西藏的另类传统,但这样的声音在认同政治日益强化的语境中细若游丝。因此,理解西藏及其宗教问题也需要打破那种将西藏总体化的方式,这种方式其实正是西方媒体观察中国时常常采用的方式。我因此还要补充说:我们不但应该倾听藏族社会内部的不同声音,我们还应该倾听西南和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员的声音。回族、维吾尔族、羌族、彝族、汉族、蒙古族、独龙族、纳西族、白族、苗族、傣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等,没有这些不同民族的声音,理解中国的大西南或大西北是不可能的;我们也不能将族群作为声音的唯一根据,我们还应该倾听不同阶层的人的声音:城乡差别、贫富差别、文化和教育程度的差别、阶级和阶层差别、山地与平原差别、河谷与旱地的差别,也应该在多重声音中得到展现。
    第二个危机感源自语言问题。西藏地区地市所在地的小学实行汉语为主,兼设藏语课的教育;地市以下单位、农牧区实行藏语为主,兼设汉语课的教育。在“文革”以后,政府对西藏的教育和文化的投入,其中也包括藏语教育的投入,都是巨大的。然而,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年轻藏民、尤其是那些身处混居地区的藏民对于藏语的学习兴趣大为减弱。这个情况与汉语受到英文的冲击相似,但由于中国汉语人口基数巨大,不会像藏语人口那样产生强烈的语言危机感。在德钦的座谈会上,有青年提到青年一代中说藏语的人的比例下降严重,他们还质疑:连参加藏族文化研讨会的一些藏族学者也不会说藏语,他们怎么能够深入讨论藏族文化呢 事实上,在座谈中,所有参与者都会说普通话。我后来结识的一位研究苯教的藏族学者对我说,他不喜欢汉语或国语的提法,因为他们从小学习藏语,也学习普通话,普通话是他们自己的语言,不应该用汉藏的区分加以规定。我完全同意这一看法:汉族本是一个历史形成的混合体,语言中包含各民族的要素,汉藏语本有同源性,用近代的民族观对语言加以规定无益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这样的看法虽然在杂居地区易于接受,但在民族相对单一的西藏地区,语言的变化势必会引起比杂居地区更为强烈的反应。这个问题并不因为政府对少数民族语言的扶持而消失。
    第三个危机感源自日常生活方式的变化。尽管过去三十年中,寺院和宗教的发展非常迅速,但交通、媒体、大众文化以及其他生活方式的变迁也正以更为惊人的方式改变着西藏社会。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前期,传统文化与西化的冲突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但从晚清开始,中国知识分子中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改革的和启蒙的潮流,它与国家机器自身的变迁相互呼应,对于中国社会的巨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藏族社会一方面置身于甚至比晚清和20世纪汉地社会更为剧烈的变迁之中,另一方面又经历着后革命时代的宗教发展和扩张,但它本身从未产生过类似辛亥革命、“五四”新文化运动这样的大规模的自我改革和文化启蒙。这是两种不同的现代传统,即启蒙的传统和宗教的传统,站在这两种不同的传统中,对于同一事件的感知很可能完全不同。比如,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而言,穿西服或牛仔裤已经很日常,不会有辜鸿鸣当年的那种痛心疾首的感觉;许多藏人也一样穿西服、牛仔裤、登山服,但另一些藏人认为这是藏族文化的危机。我认识的藏族朋友平时很少穿藏族传统服装,但在参加有关的文化座谈会时却特意改穿传统服装,表明他们在涉及“文化”问题时,内心里有一种矛盾和紧张感。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藏族村寨的传统建筑样式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更愿意住楼房,而楼房的室内格局与藏族住宅的布局完全不同。在一个座谈会上,一位年纪较大的人抱怨说,现在的建筑将厕所建在室内,完全违背了藏族的传统。当然,这是老一代人的感受,新一代人未必很在意这些问题,很多人听这个问题甚至会觉得好笑,但对满怀文化忧患的藏人而言,这是个严肃的问题。这样的日常生活细节最能显示文化变迁的深度,对此觉得好笑本身也说明了我们自身的社会在过去百年中所经历的“西化”的转变有多么深刻。
    第四个方面是社会流动,这很可能是矛盾冲突的催化剂。传统中国也存在着社会流动,比如18世纪开始的大规模的内地居民走西北、闯关东的现象,规模很大。但以乡土为中心的社会迁徙与市场社会的新的劳动分工的形成有所不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松动和交通工具的改善为大规模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伴随大规模城市基础建设的扩张,青藏铁路的通车,以及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藏区经济处于前所未有的开放态势,以劳工、技术人员、服务行业从业者、旅游者为主的大量外来人口(以汉人与回民为主)进入藏区。在全国范围内,移民的主要态势是从内地往沿海、从乡村往城市集中,规模之浩大,即便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也形成了很大压力。尽管国家对藏区的投入加大,区域差别却在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为了缓解区域差别、促进西部经济发展而确立的,它也不可避免地带动了雪域高原—主要是城市地区--的人口流动。如果与东部或其他地区相比,西藏的流动人口数量不大,主要集中在拉萨等中心城市,其中很大一部分只是季节性的佣工或短期的生意人,并未像西方媒体所说的那样改变基本的人口构成。但正如马戎和旦增伦珠的研究指出的:“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来自东部、中部汉族地区的流动人口将会使当地族际交往的深度和广度大幅增加。西部开发不仅将扩大族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也将会突显民族之间的文化宗教差异,就业和资源的激烈竞争,从而使西部地区的民族关系呈现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96]招商引资、社会流动、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社会形成的基本要素,而旅游更是西部地区发展经济的基本手段。迁徙和自由流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发展主义的逻辑下,无视不同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教育、文化、语言和其他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的现实差异,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势必导致资源与收益向某些群体倾斜。就西藏的情况而言,“在繁荣的经济中收益最大的是外来人口,是非藏族,而藏族人由于缺少资本、技能等方面的真正辅助日益被边缘化了。”[97]在上述宗教社会的危机之中,世俗化问题与本地-外来之间的关系错综纠缠,其结果是世俗化导致的危机也被投射到“汉化”问题上来。在市场经济和大规模社会流动的背景下,如何将保护文化多样性与实现社会平等结合起来,如何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和保障移民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平等交往的关键环节。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尽管在整个中国社会都存在着贫富分化现象,但在民族地区,贫富问题往往与不同民族在传统、习俗、语言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要说当代中国广泛存在的腐败可能导致族群的矛盾,即便按照最为理想的市场模式—即所谓起点平等—来形成市场竞争,也会由于忽略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差异而导致新的分化。例如,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不同民族成员在市场关系中的位置不同,工资、待遇和机会的差异往往会体现在不同民族成员之间,从而构成了歧视现象。[98]总之,经济增长能否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依托于各种条件,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本的问题仍然是如何发展,怎样的发展,以及如何解释发展 
    “承认的政治”与多民族社会的平等问题
    西藏问题的复杂性折射出了一个宗教社会自19世纪以降所经历的危机的全部深度,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地区和社会真正解决了这一现代性危机。指出西方社会对中国的不实指责是一回事,如何应对这些具体而复杂的问题是另一回事。十年前,我在为《文化与公共性》一书撰写的导言中曾经涉及当代文化理论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一、现代社会能否在某些情况下将保障集体性权利置于个人权利之上 二、现代社会以形式主义的法律体系为中心,我们是否还要考虑某些社会的实质性观点 [99]在编译那本文选和撰写导言时,我考虑的就是多元文化社会中的“承认的政治”问题,但这一问题意识很快就被淹没在有关全球化及中华民族主义的喧哗之中了。
    当代中国现代化思潮的核心观念是法制的市场经济、个人权利、私有产权等。尽管论述各有不同,这些命题共同地指向一种程序性的、去政治化的权利自由主义是清晰的。其实,这一自由主义话语就是现代化理论的翻版。我对私有产权论的批评并不是要反对保护私有财产,而是反对将这一概念作为无所不包的普遍真理。在一个文化多元和族群关系复杂的社会里,平等保护个人权利与平等保护集体权利之间常常会发生矛盾。按照权利自由主义的观点,宪法和法律不能保护任何集体性目标,那样就构成了歧视;而按照社群主义的观点,这种抽象的平等个人及其权利的观念产生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将它运用于其他社会也构成了歧视。因此,平等尊重不但应该针对个人,而且也应该考虑集体性的目标,比如少数民族、妇女和移民的特殊要求。
    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事实上就包含了这种对于集体目标的承认。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初期,曾有许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自治表示怀疑,他们有的问:“民族压迫已经取消,民族平等已经实行,只剩下各民族内部的民主问题了,还要实行区域自治吗 少数民族干部已在政权机关担负主要责任,还不是区域自治吗 某些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其社会经济与汉族相同,或缺乏语言文字,也要实行区域自治吗 强调民族形式,不会助长狭隘民族主义吗 ”也有人问:区域自治“非有民主不成吗 ”“非搞好自治区外部的民族关系不成吗 ”[100]区域自治是将自主性与交互性、独特性与普遍性联系起来的方式,它对集体特性加以承认,但并不认为这种集体权利或集体性与普遍性是对立的。那么,对于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是否对其他居民构成歧视性呢 比如在生育政策上,少数民族不受限制和受较小的限制,而主体民族只能生一胎;又比如,少数民族可以享受一些紧缺的生活必需品,而汉人却无权享受或受到严格限制。这些政策曾经在援藏、援疆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中引起很大不满,认为没有被平等对待,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人口、习俗的特殊性,这些政策和法律又体现了平等尊重的原则。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区域制度及其相关安排与中国的政治传统有密切关系,例如清代对边疆的治理讲究“从俗从宜”,发展出土司、部落、盟旗和政教等不同的治理模式,而每一种所谓模式又都根据宜俗的原则进行调整和变化。换句话说,这些制度是承认差异的,但在形式主义的平等视野看来,承认差异也就是承认等级性,从而应予否定。
    在多元性的社会中,如何将尊重平等和尊重差异这两个原则统一起来,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这也是“多元一体”这一概念的魅力所在。西方社会是一个权利主导型的社会,由于社会不平等产生于权利自由主义的形式平等之下,少数民族争取权利的斗争往往采取认同政治的形态。社群主义者认为应该将这种认同政治转化为“承认的政治”,即通过承认差异来贯彻平等的价值,以弥合社会的分裂。在这里,承认不同文化具有平等价值是一个假设或逻辑起点,而不是实质性的判断,其前提是承认的政治必须在公共交往的前提下进行。所谓公共交往的前提包含两个意思:一、如同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说,如果不同民族的文化在这个公共交往中不能各放异彩,承认不同文化具有实质性价值就等于是在屈尊俯就,而屈尊俯就显然是和平等的政治或者说尊严的政治相对立的。[101]因此,多元一体必须以多元性为基础,没有这种多元文化的繁荣,“一体”就是由上至下的。二、公共交往不仅是指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对话和交往,而且也指每一个民族内部的充分的交往,没有这个前提,承认的政治就很容易转化为少数人操控族群政治的过程。因此,要想让“多元性”不是成为分离型民族主义的基础,而是成为共存的前提,就必须在每一个“元”中以及不同的“元”之间激活交往与自主的政治,而不是将“元”视为一种孤立的、绝对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承认差异”不是将差异永久化,而是以多样性和平等为取向促进不同族群之间的交往、共存和融合。我们今天最为匮乏的正是不同民族的和同一个民族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公共交往和平等对话。
    如果说在当代中国存在着偏见的话,它的主要形式不是显性的歧视,而是隐性的无知和忽略。[102] 例如,当西藏发生骚乱时,藏族的知识分子之间是如何讨论的 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和解释吗 如果我们在公共媒体中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就会失去不同背景的知识分子相互对话和交流的机会。西藏问题涉及社会流动条件下少数民族文化和移民权利的双重保护和自由问题。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需要适应变化的条件进行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彻底废除民族区域的概念,用一种新的人为的统一建制覆盖实际存在的差异。承认文化差异既不意味着将文化差异永久化和本质化,以致退回到族群政治的模式之中,就此而言,我完全同意许多学者对于民族识别过程将族群关系建制化的批评;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历史差异,强制地将不同的文化和族群纳入一种形式主义的权利体系之中。
    除了促进社会的交往和共存之外,一个真正的挑战在于能否超越这些既定的身份政治,在阶级政治衰败之后,重新创造出一种能够让不同的人群平等参与并保持社会的多样性的普遍政治。总之,没有民众性的政治基础(自主的、能动的参与性),民族问题就只能成为少数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而且极易陷入西方主流舆论和不同类型的族裔民族主义者所竭力营造的汉藏二元论的框架之中。要打破这一"汉藏矛盾"的框架,就必须彻底思考我们的发展主义逻辑,创造更具包容性的公共空间,让普通人民的声音在这个空间中获得充分表达,为新的平等政治奠定基础。
    抗议运动是一种尊严政治
    西藏问题是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现象,它折射出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全球化过程所面临的危机。但是,事件爆发后,我们面对的是双重误导:一方面,西方的主流舆论不但不能对自己的殖民历史在其他地区造成的遗害做出反省,反而将这一深刻的、与西方世界自身几个世纪的运动密切相关的问题扭曲为一场反中国的合唱,对于那些身处西方、对于西方社会的歧视性意识形态抱有深切感受的年轻人而言,心灵受到的创伤和撞击是深刻的。另一方面,中国的媒体在对抗西方舆论的同时没有将焦点集中于西藏社会的深刻危机,整个社会没有以此为契机,深刻地反思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逻辑与西藏危机的关系。因此,随着西藏危机转化为抢夺奥运火炬的争端,西藏问题被搁置一边。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文明的冲突"-这是"无知的冲突"外加新型的冷战政治。
    任何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运动都包含着多重内涵,我不能为参与这场运动的每一个人的行动及其动机做出解释。年轻一代对于"西藏问题"与西方媒体一样知之甚少,在中国学生的抗议运动中也难免偏狭的言辞。但简单地将这场运动说成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显然没有弄清问题的实质。首先,这场运动保卫的是奥运火炬,而不是保卫中国火炬,其中包含着寻求世界和平、捍卫各国人民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公共交往的意义。其次,抗议运动主要不是针对"西藏问题",而是针对西方主流媒体对于西藏暴力事件的系统性扭曲和对奥运火炬传递过程的不公正报道;海外留学生和海外华人要求澄清事件真相,抗议在西藏发生的暴力行动。在遭到批判的西方媒体中的相当一部分曾经在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扮演了可耻的角色。CNN等主流媒体对中国和中国人民发表的污辱性言论不但暴露了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偏见,而且也煽动着自身社会的"狭隘民族主义"。正由于此,在抗议运动中,学生们试图将这一运动与反战运动联系起来,表明他们开始将对中国的关注与一种世界性的、国际主义的眼光联系起来。第三,在这里必须严格地将对霸权和针对平民的暴力的批判与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对当代社会变迁中民族问题的复杂思考区分开来。海外学生运动以最为明确的态度表明了对这些霸权势力和分裂势力的拒绝,从而让全世界听到了中国社会自身的声音;没有这样的声音,中国与西方的关系就总是停留在外交的范围内,而缺乏民间的干预。在中国的主流媒体为少数人把握而又常常打着民间招牌的今天,无论人们喜欢与否,学生力量的展示为究竟什么是民间的声音提供了有力注解。这也是一个契机,一个让新一代人重新理解中国、理解中国的矛盾和困境、理解中国在当代世界体系中的真实位置的契机。这场运动也是一种尊严政治的展现。1993年,在美国政府和其他一些西方政府的干预之下,中国没有获得2000年的奥运会主办权;十五年后,当中国在积极筹办奥运会之际,许多来自西方的政治力量再次寻求各种途径和方式试图羞辱中国,这种霸权主义政治和心态不但在中国,而且也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遭到强烈抵制。在西方政治传统中,现代的尊严与传统的荣誉观截然不同:荣誉产生于旧制度的等级制,它和不平等有着内在的联系,而尊严产生于这种等级制的崩溃,它是平等主义的和普遍主义的。平等的承认是民主的前提。CNN的污辱性言论体现的是一种等级主义世界观,它的反面是霸权国家的荣誉观-这些国家的政治家习惯谈论的是保持自己国家的"领导地位"和"优越性",而不是获得平等承认;与这种作为旧制度遗存的等级主义世界观相对立,中国的学生运动和华人运动坚定地相信平等承认对于现代政治的极端重要性,他们捍卫民族尊严的努力因此可以被视为现代平等政治在国际领域的展开。
    我在这里强调的只是:尊严政治和平等政治的逻辑应该被贯彻到中国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民族关系之中,而不应仅仅限于针对西方媒体不公正言论的抗议。西藏危机不是偶然的,它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社会转变之中。如果抗议运动不能将尊严政治的原则扩展至捍卫包括藏族、维吾尔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在内的人的尊严,就会失去尊严政治的平等内含;如果抗议运动被族群仇恨和敌视的情绪所裹胁,也就背离了各民族平等、合作、互助、融合以形成一个公民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原则。
    在一个去政治化的时代里,寻求平等承认和尊严的运动也可能成为新的政治得以诞生的契机。在这场运动中,新的事态激发了新一代人的政治热情,让他们参与到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公共生活中来。在汶川地震中,中国年轻一代显示出的献身精神是和这种道德热情和政治关怀密切相关的。这次地震的中心地区就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那里聚居着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各个民族的人,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们从未用种族的或者族群的眼光看待受难者-这种意识甚至从未进入过人们的意识或潜意识,他们在为拯救自己的同胞而奋斗。"多元一体"的纽带就是在这种深刻的感情和互助的行动中展现出来的。
    我期待着:在这个危机时刻换发出的公共意识不但能够转化为持久的、重新塑造中国的动力,而且也能够转化为一种重新理解和认识中国社会及其不同区域和文化的契机-我们正在面临一个危机接踵而至的时代,如果不能通过具体的社会力量改变发展主义的逻辑,在二十世纪的地基之上重新形成以人民主体为基础的公民政治,这个危机就不可能真正化解。为了促进这种新政治的诞生,中国社会的新的自我认识和不同区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对话是迫切需要的。


     

     




    [1] 本文产生于2008年4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翔对作者的一次访谈,后经一个多月的反复修订和整理,形成独立的论文,并以《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为题发表于《天涯》杂志2008年第4期。文章发表后,得到许多读者和朋友的反馈。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和思考,我于2009年6-7月间对文稿做了大规模的增补和修订。

    [2] 这本书的中译本标题为《发现西藏》,似与原题Mythos Tibet 有点出入。该书由耿升先生翻译,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3] 依波利多·德斯德里的主要著作包括Opere Tibetane di Ippolito Desideri S J. (4 vol.), ed. By Giseppe Toscano. S. X. (Rome, ISMEO, 1981-1989); Letters, the "Relation"(or"Detailed Accout of Tibet, My Joumeys, and the Mission Founded There" ) and other Italian works of Desideri, in Luciano Petech, I Missionari Italiani nel Tibet e nel Nepal(Rome, Libreria dello Stato, 1954-57).

    [4] 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 《人类历史哲学的理念》(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 , Bd. 1 und 2. Herausgegeben von Heinz Stolpe), 柏林、魏玛(Berlin und Weimar):建设出版社,1965年,第二卷,第24页以下( Aufbau, 1965, Bd. 2, S. 24ff.)

    [5] 同上。[6] 同上。

    [7] 康德:《永久和评论》,见《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第115,116页。

    [8] 同上,第116页。

    [9] 同上,第116-117页。

    [10] 同上,第117页脚注。[10]康德:《 论人的不同种族 》,《康德著作全集》 2   前批判时期著作 II(1757-1777) ,李秋零主编并译文本,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北京,第 445 页。 [11] 同上。 [13] 康德:" 关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 ",《康德著作全集》  2   前批判时期著作II(1757-1777) ,李秋零主编并翻译,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北京,第 215-216 页。( 德文原著:Beobachtungen über das Gefühl des Sch nen und Erhabenen (1764), in Akademie-Ausgabe, Bd. II) Vorkritische Schriften II. 1757-1777, 1905, 2. Aufl. 1912, Nachdruck 1969, S. 215f.

    [14] 黑格尔:《精神哲学》,《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简称《哲学全书》)第三部分,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北京,第385-386页。(德文原著: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Enzyklop 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 Werke. Auf der Grundlage der Werke von 1832-1845 neu edierte Ausgabe. Redaktion Eva Moldenhauer und Karl Markus Michel, Frankfurt a. M.: Suhrkamp, 1979, Bd. 10, S. 381-382.)

    [15] Bd. 8, S. 162-163

    [16] Helena Blavatsky . Edited and introduced by Nicholas Goodrick-Clarke. Western Esoteric Masters Series. North Atlantic Books, Berkeley 2006.

    [17] Jackson Spielvogel & David Redles (1986). "Hitler's Racial Ideology: Content and Occult Sources. ". Simon Wiesenthal Center Annual 3, chapter 9.

    [18] Louis Pauwels &Jacques Bergier, The morning of the magicians , May Flower Books, 1972.

    [19] Isrun Engelhardt, Tibet in 1938-1939: Photographs from the Ernst Schafer Expedition to Tibet , Chicago: Serindia Publications. 2007.

    [20] Ernst Schafer: Festival of the White Gauze Scarves: A Research Expedition through Tibet to Lhasa, the holy city of the god realm,1950.

    [21] Robin Cross,"The Nazi Expedition", http://www.channel4.com/history/micro ... istory/n-s/nazimyths.html

    [22] "Interview with Ngapoi Ngawang Jigm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pril 4, 1998.

    [23] Orvile Schell,Virtual Tibet : Searching for Shangri-La from the Himalayas to Hollywood , New York: Metropolitan Books, 2000,pp. 283-294.

    [24] 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第10页。

    [25] 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2页。

    [26] W. J. F. Jenner:The Tyranny of History: The Roots of China's Crisis , London: The Penguin Press, 1992,p.1, 2, 249.

    [27] Lucian W. Pye, The Spirit of Chinese Politics ,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ix. 该书第一版是1968年出版的。

    [28] 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 第74-75页。

    [29]赫政是晚清时代的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的弟弟,后者与英属印度总督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谈判期间,他们向英方提供了清朝的底线。

    [30]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北京:三联书店,1982, 第522页。[31] 根据该条约中的"藏哲通商,......容后再议"一条,两国又在大吉岭开始谈判。西藏三大寺及僧俗大众联名上书升泰,反对英人入藏通商游历及开放亚东为商埠,但赫政按照赫德的电示,威胁升泰若不准许英国要求,印度将撇开中国径自与西藏交涉办理。《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中国海关与缅藏问题",北京:中华书局,1983,第156页。[32] 荣赫鹏(Younghusband):《英国侵略西藏史》,孙熙初译,拉萨:西藏社会科学院资料情报研究所编印,1983, 第70页。[33] 正如藏学家石硕所说:"1888年以来英国对西藏的两次武力入侵为英国在藏取得了经济上乃至政治上的特权,使西藏和中国内地一样开始处于半殖民状态,那么,这两次入侵带来的另一个结果,则是酝酿和形成了西藏地方政府与清政府之间的严重隔阂和矛盾。这种隔阂和矛盾的缘起在于清政府在英国对西藏的两次入侵中均采取了为西藏方面所难以容忍的妥协投降政策。"见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第418页。本节有关辛亥革命前后清朝与西藏关系的分析,参考了该书第8章(第408-465页)。[34]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杜永彬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 ,第8页。[35] 邓锐龄、陈庆英、张云、祝启源:《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第794-803页;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8页。[36] 石硕指出:"赵尔丰在川边一带的改革,不仅以血腥的武力镇压为先导,还......带有很大的军事扩张成分,所以,清政府在西藏和川边推行'新政'的结果适得其反,实际上大大加剧和扩大了汉藏矛盾。"《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426页。[37] 引自牙含章:《达赖喇嘛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第240页;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八章,第408-465页。[38] 引自(英)柏尔:《西藏之过去与现在》,宫廷璋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429页。[39]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拉萨: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5, 第68页。[40] 1905年原约第五条载明"西藏大员尊北京政府训令,深愿改良西藏法律,俾与各国法律改同一律",英国则应允在中国放弃治外法权等。但民国之后,英国"以中国司法,尚未十分改良,而藏地尤甚"为由,"拟援十年修改约章之例",取消此条,并要求中国开放拉萨。参见《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四号(1915年12月)"国内大事记"所载"中英藏事会议",第3页。[41]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20-319页。[42] 关于"泛亚洲会议"问题,参见同上书,第476-478页。又,1946年底,美国驻印使馆代办提醒国务院防止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反美势力控制政权,建议美国在西藏建立空军基地和火炮发射基地,并用喇嘛教作为反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屏障,只是考虑到美国与中国的关系,此议未执行。(Se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FRUS)  1947,VII, Tibet, The Charge in India (Merrell)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Charge in India (Merrell) , pp.589-592.)类似的外交政策辩论在 1949-1950年间也曾发生,当时美国国务院内部有过关于西藏政策的大讨论,由于担心触怒中共及苏联,美国政府没有接受美国驻印度大使洛伊·亨德森(Loy Herderson)关于支持西藏独立的观点。[43] FRUS, 1948,VII, Tibe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Leader of the Tibetan Trade Mission (Shakabpa ), pp.779-780; FRUS, 1948, VII, Tibet,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Assistant Chief of the Division of Chinese Affairs (Freeman) , PP.775-776, pp.782-783.[44] "新华社引印通社新德里5月11 日电",《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78-379页。[45] 以上有关美国介入西藏问题的讨论,均参见和引述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11章至21章;李晔、王仲春:《美国的西藏政策与"西藏问题"的由来》(《美国1999年第2期,第52-76页)。 研究》[46] John Prados, "Presidents Secret, Wars-CIA and Pentagon Cover Operation Since W .W.II."New York: William Marrow and Company,Inc,1986,p.159; Carole McGranahan, "Tibet's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 Chushi Gandru Resistance 1956-1974",see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 , Vol. 8, No. 3, Summer 2006, pp.102-130.)[47] 英国入侵不丹的契机是不丹与库奇·比哈尔(Cooch Behar)的冲突,后者向东印度公司求救。[48] 班禅信中说:西藏"属中国大皇帝管辖,大皇帝有令,不许莫卧尔人、印度人、帕坦人或佛林(即英国人)入藏。"Clements R. Markham, ed. :Narratives of the Mission of George Bogle to Tibet and of the Journey of Thomas Manning to Lhasa , New Delhi, 1971, p. 3, 45.[49] 班禅于1775年7月致函英属印度总督哈斯丁斯云:西藏"完全受中国皇帝统治,皇帝陛下对西藏全部事务进行积极的、毫不松懈的治理,同外国保持任何联系或建立友谊,均会引起陛下不悦,经常向你们派遣信使实超出稳定权力......"("Tashi Lama to Hastings", received 22 July 1775, A. Lamb: British India and Tibet 1766-1910 , London & New York, 1986, p.15.)1783年班禅转世(六世班禅进京祝贺乾隆七十寿辰,患天花去世),哈斯丁斯派特纳(Samuel Turner)入藏收集情报,但由于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和英属印度领地行政法",东印度公司改组,哈斯丁斯辞职,相关活动暂缓,但英国也并未放弃经由西藏打开中国大门的企图。英国在西藏及尼泊尔、不丹问题上的态度是其整个殖民活动的有机部分。本文有关不丹的讨论及相关资料,均参见高鸿志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第25-31页。[50] 在此之前,1826年,英属印度占领了与不丹接壤的阿萨姆(Assam)土邦,控制了原先由不丹掌握的七个边界山口;在此之后,1910年1月,不丹再次被迫与英国签订《普那卡条约》。[51] 英国的这一系列条约为独立后的印度继承其殖民遗产铺平了道路。事实上,在1947年8月15日印度独立之前的三周,英国和印度当局就致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明印度将承袭英国在藏的权利与义务。1950年9月8日,尼赫鲁在与西藏代表团会见时,明确地说印度将沿袭英国的对藏政策,即表面承认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而内部认为西藏是独立的。(参见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81页)印、不于1949年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按照这个条约,两国实行开放边界,自由通商,印度很自然地成为不丹最大的贸易伙伴、援助国和债权国。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不丹驱逐了约10万尼泊尔族人,他们现在居住在尼泊尔东部的七个难民营内,由联合国难民署管理,不、尼两国为解决难民问题举行一系列会谈,至今遣返工作没有完成。这一边界与难民问题直接渊源于英国殖民主义遗产,但其呈现形式却是民族国家间的矛盾。锡金与印度的关系更为特殊。1947年,印度与锡金签订《维持现状协定》,继续往锡金派驻专员。1949年6月初,印度以"防止动乱和流血"为由,派兵进驻锡金,接管了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新政府,并委任印度人拉尔为锡金首相。1950年12月《印度与锡金和平条约》签订,规定锡金为印度的"被保护国",印度"合法地"控制了锡金的国防、外交、经济等大权。1968年8月,甘托克爆发反印示威,要求废除"印度与锡金和平条约"。1973年4月印度对锡金实行军事占领。1974年6月20日,锡金议会通过了由印度拟定的锡金宪法,规定印度政府派驻的首席行政官为政府首脑和议会议长。同年9月,《印度宪法修正案》规定锡金为印度的"联系邦",在印度两院各为锡金设一个议席。1975年,印度军队解散锡金国王的宫廷卫队,软禁锡金国王,并于4月10日,由被印度收买了的(通过原首相)锡金议会通过决议废黜 国王,将锡金并入印度。4月14日,锡金就此举行"全民投票",并由印度议会通过决议,锡金从此成为印度的一个邦。尼泊尔是喜马拉雅山地区的几个小型王朝中唯一保持了独立地位的国家,但尼-印关系在许多方面与不-印、锡-印关系十分相似-印度独立后与尼泊尔签订"和平友好条约",继承了英国人的殖民条约的大量内容,至今困扰尼泊尔的南部移民和边界问题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中印之间围绕麦克马洪线的争端甚至导致亚洲两大国在1962年爆发战争,边界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也同样源自英国殖民主义遗产:麦克马洪线是1914年西姆拉会议的产物,不但中方从未予以承认,在很长时期内藏南地区也从来在西藏的管辖之内;重新引发这一的问题的,是1934-1935年间不丹与阿萨姆之间围绕色拉关南面的一些部落的归属问题,以及英国探险家F. Kingdom Ward要求进入这一地区探险而被西藏方面拒绝并在进入这一区域后被捕。事后,英属印度政府重申了1914年西姆拉条约对于这一边界的划定。[52] W. Kirkpatrick: An Account of the Kingdom of Nepal, Being the Substance of Observations Made during A Mission to that Country in the Year 1793 , London, 1811, p. 350. 高鸿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第33-34页。

    [53] 高鸿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第34-35页。

    [54]《民族主义论》,《浙江潮》1-2期,《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北京:三联书店,1978, 第486-488页。

    [55] 韩国学者柳镛泰又对康有为、梁启超的观点作出区分,认为康主张满汉同种,并对革命派的汉族中心主义进行批判,而梁是"多元性单一民族论的始祖"。见氏著《近代中国的民族认识和内面化了帝国性》(打印稿),第11-12页。

    [56] 同上,第12,13页。

    [57] 孙文:《临时大总统宣言书》(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 第2页。

    [58] 蒋中正:《中国之命运》,重庆:正中书局,1943年3月, 第2、5页。

    [59]顾颉刚:《编中国历史之中心问题》,见《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顾洪编,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第3页。

    [60] 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177, 1934年6月27日锡金政治专员致印度政府的信,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172页。

    [61] 柳镛泰:《近代中国的民族认识和内面化了帝国性》(打印稿),第2页。

    [6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见《孙中山全集》第二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220页。

    [63] 引自周恩来在1957年8月4日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发言,《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第259-260页。[64] 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见《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北京:档案出版社,1984,第334-346页。[65] 昌都地区在1917年藏军第一次东犯前也不属达赖和噶厦管辖地区,1918年藏军占领后,设立了藏政府昌都总管;1950年昌都战役后,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解放地区。[66] 《1949-1966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7页。1954年8月2日,在《关于接待达赖、班禅的招待、宣传方针》中,中央政府又明确地说:"中央的方针是在西藏地区逐步地实现统一的区域自治,......把达赖、班禅两方面的爱国力量和其他爱国力量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见同上书,第50-51页。[67] 引自周恩来在1957年8月4日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发言,《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第256-257页。[68] 同上,第257页。[69]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费孝通等著,北京:北京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第1页 。[70] 引自作者在清华大学讨论班上(2008年4月)的发言。[71] 费孝通:《关于我国的民族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第157页。[72] 曾维益:《白马藏族及其研究综述》,载石硕主编《藏彝走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第208-232。[73]"六大板块和三大走廊"的说法是李绍明根据费孝通的《民族社会学调查的尝试》、《谈深入开展民族调查问题》两篇文章中的有关论述总结而成,二文分别出自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第268-285,295-305页。见李绍明:《藏彝走廊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华文化论坛》,2005年第4期,第5-8页。关于藏彝走廊的论述,参见李绍明《费孝通论藏彝走廊》一文,见《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6年1月)第27卷第1期,第1-6页。[74] 康有为:《公民自治篇》,《康南海官制议》卷八,上海广智书局,1905年版。[75] 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11页。[76] 同上,第72, 102页。[77] 马戎:《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问题--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和族群差异》,《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第116-127页。[78] 平措汪杰:《写给胡锦涛的信》,见http://www.washeng.net/[79] 见徐明旭《阴谋与虔诚:西藏骚乱的来龙去脉》第8章,该书在"多维新闻网站"连载。[80] Ben Hillman, "Money Can't Buy Tibetans' Love",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April 2008.[81] See Cultural Genocide and Asian State Peripheries , ed. Barry Sautman, Gordonsville, VA, USA, Palgrave Macmillan, 2006, pp.165-188.[82] Fred Halliday, "Tibet, Palestine and the politics of failure", in Open Democracy,seehttp://www.opendemocracy.net . [83] 1942年,西藏"外交局"秘书索康对美国使者明确地说:"西藏现在之所以具有独立地位,完全归功于英国。"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299,1943年3月14日驻拉萨的英国代表致锡金政治专员的信。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21页。[84] 马戎在《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122-133页。)一文中也使用了"去政治化"这一用语,但和我在这里的使用完全不同。他指的是近代西方民族主义运动将族群作为政治单位并谋求政治目标的现象。他要求综合传统的文化,以公民为单位形成普遍的公民政治。就此而言,他对"政治化"的批评与我对"去政治化"的批评有重叠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我所谓"去政治化"即对人民政治过程的否定或偏离,而后者恰好是中华民族得以超越民族分裂和矛盾而形成一个统一政治实体的前提。[85] Lin Hsiao-ting, "War or Stratagem  Reassessing China's Military Advance toward Tibet, 1942-1943", The China Quarterly , 2006, pp. 446-462.

    [86] 关于"去政治化的政治",请参见拙著《去政治化的政治:短二十世纪的终结与九十年代》,北京:三联书店,2008。

    [87] 罗开云等:《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78-79页。

    [88]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4, 2页。

    [89] 谭·戈伦夫:《西藏:神话与现实》,《新中国》,1975年第1卷第3期;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1页。

    [90] 据郭净编《飘流客》57期(2008年4月)所载《雪山之书》(第14章序)的叙述,20世纪50年代以前德钦藏族社会的基层结构是"政教合一"体制,"其中分为两套系统,分别以土司和寺院为首,都通过伙头和正户实现对所属自然村的管理。每个村庄的农民,需经过伙头、老民同意,并征得土司和寺院的许可,立了门户,才有权分得土地,成为'正户'。一般来说,正户都是从古代沿袭下来的老住户。其他没有门户的,是破产的农民、长工、奴隶等。""土司管伙头,伙头管正户,正户又管村中佃户、奴隶。据1950年代调查,全县户口中正户660户,并有2378户佃农和奴隶。正户中有23个村要承担两个喇嘛寺的负担,称为'取日'(即喇嘛寺的百姓),对喇嘛寺交定租,服劳役。'取日'可买卖土地,但只限于正户之间,买卖土地时,只要到喇嘛寺拨租即可,卖主需送地价三分之一给喇嘛寺。喇嘛寺在契约上盖印。土地上的小纠纷,则由喇嘛寺在收租时调解,如系较大的纠纷,则由喇嘛寺与土司头人共同调解。喇嘛寺在'取日'上除有收租、劳役的特权外,政治上的管辖属千总。其余村子的正户称为'车瓦',他们不承受寺院的负担,只承受土司交纳粮食和差役的负担。"http://www.strongwind.com.hk/catalog/80045a6b-3c6c-4df0-9a2d-6aead5705225.aspx 。[91]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方堃、黄莉、李响执笔),打印稿,第5-6页。这份调查报告曾在网络短暂流传,但始终没有正式发表。英文译文见http://blog.foolsmountain.com/2009/06 ... ident-in-tibetan-areas/2/[92] 2004年,我和几位藏族的朋友一道访问几所喇嘛庙,几乎每到一处,住持的房间里都放着毛泽东像,两边是达赖和班禅。一位从北京高校来的藏族朋友说,我们藏人就是迷信,毛主席现在是菩萨。这个现象多少说明,在藏人的世界里,社会主义时期多少有点"政教合一"的味道。达赖喇嘛在他的自传中也曾说,较之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更适合于西藏。[93]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打印稿,第10页。[94] 同上,第2页。[95] 《读书》2004年第7期,第167页。[96] 马戎、旦增伦珠:《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4期(总51期),第168页。[97]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打印稿,第10页。

    [9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出现了一些性别歧视的条款,如公司只招男性不找女性,或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在民族地区,这种歧视性条款也出现在民族差别中,比如在有些民族混居地区,招工广告中出现了"汉族每天50元,藏族30元"的歧视性条款。这些歧视性的现象必须予以坚决的制止。

    [99] 汪晖:《〈文化与公共性〉导言》,见《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第12页。 这是一本围绕"文化"(cultures)"、"公共性"(publicity)与"承认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等主题编选的文选,其中收录了包括Hanah Arendt、Jurgen Habermas、Charles Taylor、John Rawls等作者的相关著作。我在这里所讨论的"承认的政治"这一概念直接引自Charles Taylor的"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seeMulticulturalism , by Charles Taylor, K. Anthony Appiah, Jurgen Habermas, Steven C. Rockefeller, Michael Walzer, Susan Wolf,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 25-74.

    [100] 何龙群:《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6-137页。

    [101] Charles Taylor:"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Multiculturalism , pp. 25-74.

    [102] 在当代中国知识界的公共讨论中,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关系问题的讨论较少。我认为这一现象是和中国知识领域的状况密切相关的。许多少数民族学者懂得多种民族语言,但难以在公共讨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的讨论至今限制在区域的和民族研究的范畴之内。这一现象亟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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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一、非法的改制前提:从国营到集体,再从集体到国营二、大转变:通裕集团改制与政府主导的不同环节1、由上而下的改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背景2、扬州市政府的政策导向三、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1、内部职工收购方案的提出及其被否定2、通裕集团资产重组方案四、改制…



    汪晖按语:2013年10月16日,南京市长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里重新刊发于2005年撰写的长篇调查报告《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和2007年撰写的补充调查。这两个报告中涉及的通裕纺织集团公司的改制及其严重问题就是在季建业担任扬州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发生的,他也是文章中涉及但在正式发表时隐去姓名的当时的扬州市领导人之一。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斗争正在全面展开,这里重新发表这两个调查报告,也是提醒一个事实:腐败虽然直接体现为官员个人的品行和作风,但也离不开宏观的背景、甚至政策条件。在我们调查通裕改制问题时,工人们对于季建业的工作作风有许多批评,干部中对其作为也有很多议论。然而,2009年,季建业还是被提拔为南京市代市长,继而成为市委副书记、市长。这些问题说明:在反腐败的同时,深入地反思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导向和干部政策与腐败现象的关系,对于当前和未来的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 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

    汪晖


     

    [崔之元按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朗顾之争",随着今年9月2日顾雏军的被捕,已暂告一个段落。但"朗咸平风波"所反映的国企改制中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现象的大量存在,却远远没有得到解决,且在基层有愈演愈烈之势。清华大学汪晖教授的"关于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很值得一读。顾雏军不仅掠夺广东科龙的资产,而且也对他收购的扬州亚星客车造成了负面影响。同处于江苏扬州市的通裕集团的改制,也因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而引起轩然大波,直接影响了扬州的社会和谐与稳定。扬州通裕集团原领导人非法将企业性质从集体企业转化为国有企业,从而创造了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前提。这是扬州案例的一个特殊性。但扬州案例也揭示和印证着地方国企改制的一个广泛存在的模式:企业原管理层为自身收购(MBO)低估净资产,但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最终将企业卖给外部投资者,这样一来,原先管理层对企业资产的压价就为低价甚至零价的外部收购打开了方便之门。顾雏军收购科龙如此,张海收购健力宝亦如此,严介和收购吉林8家国企还是如此。值得庆幸的是,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干预下,严介和零价收购吉林8家国企的合同已被终止。我们也期待着有关政法部门重新审查通裕集团的改制。

    这个调查报告也涉及了国家政策的某些漏洞。例如,"在改制的过程中,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了对卖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却完全没有对于买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企业改制的目的应该是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对买方的资产状况应有翔实的了解之外,还应对买方是否具有发展这一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发展意愿进行调查评估。"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改制过程中的审计和评估的政策、法规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改制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然而,盲目地改制不但不能促进经济发展,反而导致原来较好的企业陷入困境,最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改制的负面后果,而企业职工更是直接的受害者。

    当前,全国人大正在考虑修改"行政诉讼法",允许人民不仅可对政府的具体行为,而且可对政府的抽象行为(如所谓"红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正如本调查报告所列举,扬州市政府《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号)多处违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批准的、自2004年2月1日起生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因此,有关政法部门重新审查通裕集团的改制,对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使改革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都具有"时不我待"的重大的普遍意义。]

     

     

    扬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生活安宁的城市,二十多年的改革给这个城市增添了新鲜活力。在这个城市里,宽阔的街道和绿化带迎面而来,河流得到整治,瘦西湖-平山堂一带风景秀丽。在商业街的两侧,店面鳞次节比,繁荣而有序。上个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由于注意项目引进和技术创新,重视与市场条件相适应的规模生产等因素,扬州市的国营和集体企业曾经获得过很大的发展,成为当时探讨国有企业出路的典范之一。不可否认:今天扬州市的繁荣和成就是建立在扬州市过去几十年来的工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以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浪潮中,不但当地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倒闭、破产了,而且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也在改制中陷入危机。在扬州的安宁和繁荣的背后,失业和两极分化的现象日渐显现,而改制本身也直接地引发了工人的严重不满。2004年7月26日凌晨,位于扬州南城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上千职工卷入了罢工、请愿运动,导致328国道受堵、市政府大门遭冲击、南下客车停运、工厂停产十天的重大事件。在扬州的历史上,这样规模的罢工抗议运动是前所未有的。随着改制的完成,一千多名骨干员工的被迫离岗,工人运动被平息了,但仍有一些工人代表继续上访,要求解决改制过程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难。

    那么,导致这一工人运动的企业改制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该厂工人群众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抱有如此之深的敌意 按照现行模式进行的国有企业改制能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活力吗 通过对当地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和文件,综合两次调查所得的资料,我们对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尽管改制过程的部分内幕尚待进一步揭开,但根据对现有资料的分析和整理,这次改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和主要问题已经基本清楚。通裕集团改制过程中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我们希望这一个案调查也能够呈现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一、非法的改制前提:从国营到集体,再从集体到国营

    国营企业改制的前提,是改制企业必须被界定为国营企业,因为私人企业或集体企业均不在国企改制的范畴之内。为了说明江苏通裕集团改制的前提,就必须说明这一企业的国有企业资格的界定问题。通过调查,我们得知:从组建到改制,江苏通裕纺织集团经历了一个从地方国营到集体企业、再从集体企业转化为国营企业的过程,而后一环节正是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


    江苏通裕纺织集团的前身是扬州纱厂,1958年4月28日,扬州专区行政公署批准筹建地方国营扬州棉纺厂,成立以王培德为主任的筹建处,制定建厂方案,确定厂址,于同年6月动工,12月成功安装了5台细纱机及前后套设备,形成了1860锭的生产能力,并试产21S纱。1959年3月,地方国营扬州棉纺厂正式组建,建成了梳棉车间,安装并形成了4092锭纺纱的生产能力;4月8日,扬州市委批准通知撤销扬州棉纺厂筹备处,更名为地方国营扬州纱厂,同年6月正式投产。扬州纱厂建厂的资金为国家调拨的十多万元信贷资金,厂房为一座大庙,设备是从上海调剂来的旧设备,总共为10台细纱机,4000纱锭,职工人数为200多人。1961年由于全国棉花减产,原棉供应紧张,纺织行业面临半停滞状态。这一年的10月13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扬州丝光制线厂,由扬州纱厂接收,改名为地方国营扬州线厂,转产民用线。1962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政策,决定国营扬州线厂下马,至此,原地方国营扬州线厂不复存在。

    工厂下马之后,厂内180多人生活无着,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老厂长夏振东、陈琪带领职工实行生产自救。1962年7月,市政府决定将原地方国营扬州线厂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当时政策,不允许纺纱,集体工厂成立之后只能以整理棉纱、并线为主;此后工厂设法购入上海第五毛纺织厂的旧织布机,边纺毛线,边织毛毯,处境维艰。在全厂职工的努力之下,1964年工厂翻建厂房10762平方米,1965年11月撤除棉毯织机、皮板车转扬州棉织厂,又从扬州棉织厂调进三台1293M细纱机,两台并线机,于1966年1月安装投产,恢复4092锭的生产能力。该年9月扬州线厂更名为扬州纱厂,企业性质仍为集体企业。1968年,江苏省纺织工业厅批准扬州纱厂上23台1293K型纱机,所需资金全部由贷款获得。1974年,工厂通过贷款上了1万锭;1979年争取计划、通过企业贷款又发展了1.5万锭,使得企业规模达到了3.4万锭。1980年纺织工业部《全国纺织工业企业概览一览表》这样介绍扬州纱厂:"企业性质:集体;行业分类:棉纺单纱;总产值:3607万元;固资原值:628万元;流资余额:325万元;利税总额:762.29万元;利润总额:218.36万元;企业规模:棉纺锭34456枚,捻线锭6840枚(属小型企业);职工人数:2383人。"

    从八十年代初期到整个九十年代,在吕庆仁、陈琪、徐国栋等几代党委书记、厂长的领导下,扬州纱厂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和质量、职工人数和企业效益均有长足发展,其中徐国栋任厂长期间的十年(1982-1992)是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时期。1981年初老厂区改造基本结束,企业开始向河西发展,至1982年8月,在水校西征地三十亩,建设二纺厂房,并于1986年10月投产,使企业形成了47764纱锭的生产能力;1988年在珠海经济特区纺织工业公司的帮助下,成立了扬州纺织厂珠海分厂--裕扬针织厂;1989年进行了一纺5000锭全程改造,使全厂形成54000枚环锭,4000头气流纺的生产能力,开放了60s精梳纱和21s气纺纱等品种。在八十年代初期,由于厂内政治夜校的组建(吕庆仁首创)、职工素质的提高和厂长、副厂长、工会主席的民主选举等,工厂被纺织部列为全国标兵企业,1983年年初的《人民日报》曾给予头条报道。1990年5月,扬州纱厂被定位为市区十二个重点骨干企业之一;9月又被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暨国务院生产委员会批准为"国家二级企业",裕扬针织厂的针织坯布被评为珠海特区的"名特优"产品。在这一时期,扬州纱厂大搞技术改造,调整生产结构,引进德国技术,成立裕达公司针织车间;1991年又引进日本技术并与外资合作,兴办生产牛仔布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1993年,经市经委批准成立了"扬州裕球经贸公司",并于八月召开了"扬州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成立大会。至此,通裕集团的核心层企业包括:第一棉纺厂,第二棉纺厂,纺机配件厂;紧密层企业包括:珠海裕扬针织厂,中外合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第一服装厂,裕达实业公司,裕球经贸公司。1994年4月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成立,1995年12月集团又组建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

    从1962年至1997年,扬州纱厂的企业名称多次改变,企业规模和企业结构也与扬州纱厂初建时完全不同,但企业性质始终是集体,我们找到的一些有关文件档案和职工档案均可证明。但是,1997年,在企业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性质却发生了突然的变化,起因是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未与工厂其他领导人通气、也未经集团职代会讨论的背景下,向市政府提出所谓"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报告";由于他本人同时担任扬州市纺织工业局局长职务,这一报告很快于同年9月28日得到了扬州市计划委员会的批复。关于这一变动,我们查到了两份文件,即扬计(97)字第089号(扬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和扬国资综(1997)23号(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1997年9月28日)。前一文件称:"根据扬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扬国综(1997)23号文件《关于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的批复》界定结果,该公司所有资产为国有资产。经研究决定,同意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为全民企业,希望批复后三十日内到工商等有关部分办理有关手续。" 后一文件即《关于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的批复》(1997年5月30日),其中称:"从该公司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看,在公司演变过程中,其资产的投入主体单一,均为政府出资及企业自身积累,资产的性质为国有资产,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其他单位的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故界定该公司的所有资产均为国有资产。" 1997年企业性质更动的目标并不是为2003年改制做准备,但在客观上,这次改制却成为2003年改制的前提。根据我们的调查,这次企业更动在如下方面是违法的和缺乏根据的:

    第一,企业性质的更动涉及全体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个别领导人无权私自改变企业性质。在该董事长向市计委提出改变企业性质之前,不仅广大职工,甚至企业管理层,均不知情,从而无从表达意见;直到2003年企业改制启动,这一"改制之前的改制"的新的含义才逐渐为大家了解。因此,从企业内部看,这一由个别领导人提出的更改企业性质的决定是完全不合法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手头有一份该厂职工提供的《关于通裕集团改全民职代会决议的说明》,内称:"1997年上半年我厂集体企业改为国营申报时,并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更未形成过什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第二,扬国资综(1997)23号文件将通裕集团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根据,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但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通裕集团的情况。原因有二:一,该规定第八条对归属国有资产的八项条款规定了基本前提,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中由下列投资形式的资产均属国有",而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是集体企业,根本不在此条适用范围;二,扬州纱厂在1962年以后的发展依靠的是银行贷款、生产积累和其他自筹资金,并非国家的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如果把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扶持和帮助(包括银行信贷)全部界定为国家投资的话,那么,中国所有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都可以划入国营范畴,这是十分荒谬的逻辑。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称:"在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扬国资综(1997)23号文件完全违背了这一原则。

    第三,《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款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交给集体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依法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归集体企业所有的,其资产所有权从交付起转移;凡没有依法转移所有权的,仍属国有资产。" 在此应该说明:扬州纱厂从地方国营转为集体企业起,国家未再向企业投资一分钱,初始设备除了两台因过于破旧不再能用的细纱机之外,其余8台主机和相关配套设备全部调到泰县溱潼纱厂;原来划拨的厂房(一座大庙)在七十年代拆除,但企业一直以租赁形式与扬州市房产公司签订协议,承认房屋面积,年年向市房产公司交纳房租;直到1984年,在徐国栋任厂长期间,才与市房产公司、佛教协会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佛教协会50万元,大庙的资产归属扬州纱厂。因此,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财产不能被界定为国营或全民所有。

    第四,扬州市计划委员会和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过程极其草率,甚至也违背了他们引用的《暂行规定》本身。如《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界定清楚所有权关系的资产,要专门记帐反映。在依法作出所有权界定之前,任何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下发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下发)第一章第六条亦规定:"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 如上文所述,1962年作为地方国营的扬州纱厂已经不复存在,新的企业属于集体性质,所有权界定本来是十分清楚的。从1962年扬州纱厂企业性质变更到1997年江苏通裕集团公司企业性质再度变更,历时35年,不但企业名称几经改变,而且企业生产规模、品种、职工人数均有根本性的变化,若要对企业属性进行重新界定,至少也应该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但扬州市政府所属的三个部门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毫无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错误引用国家的有关规定,草率决定企业性质的变更,非法侵夺集体资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更为严重的是:在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权属不清、存在权属纠纷的条件下,扬州市政府仓促决定通裕集团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无论当时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其后果都值得深思。

    综合上述,通裕集团领导人私自上报改变企业性质是无效的,扬州市政府有关通裕集团改为国营企业的规定是违法的。1997年企业属性的重新界定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利用企业属性的转换侵犯企业的集体资产和所有权。由于对集体资产的非法侵夺在先,扬州市政府主导的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所谓"国有企业改制"完全没有法律的和政策的根据。1997年改制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市政府,都并不了解几年后发生的以私有化为导向的国企改制;在整个九十年代,扬州市的国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被认为是发展最好的典范之一。但从客观后果来看,所谓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改制不过是建立在国家对集体企业产权的非法剥夺基础上的再剥夺,即地方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以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为幌子,实施对工人集体产权的重新瓜分。

    二、大转变:通裕集团改制与政府主导的不同环节

    1、由上而下的改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背景

    2003年启动的通裕集团改制是由上而下的国企改革的产物。截至2004年,通裕集团下属四个生产型分厂(第一棉纺厂、第二棉纺厂、制线厂、纺机配件厂),拥有全资和控股子企业八个,即扬州裕达实业公司、中外合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祥兴织造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江苏通裕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都通裕纺织有限公司(第三棉纺厂)、兴化通裕纺织有限公司(第四棉纺厂)、扬州裕丰包装用品有限公司;集团现有环锭纺13万锭,国产气纺24台,进口气纺6台,喷气纺10台,剑杆织机134台,针织大园机50台,年产棉纱3.5万吨,牛仔布1000万米,针织布2000吨。公司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380亩),其中市区228亩(划拨土地210亩,出让土地18亩)。公司有厂房等建筑13.81万平方米。按照2004年的估算,企业总资产达6.9亿,年产值7个多亿,年销售突破8亿,纯利润在3000万以上,在职职工总数3118人。这是一个资产良好、工人素质很高、提供了高就业率的企业,在扬州市的各大企业中排在前五名之列。可以肯定:如果没有中央政府下发的上述文件和扬州市政府的强势主导,通裕集团完全没有必要进行所谓改制;企业内部的许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内部民主机制的创新、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管理层的改选加以解决。至于为什么这样一个企业最终以6000多万的低价出售并导致上千名企业骨干离开企业,我们需要对国家法规、地方政策和企业执行过程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从八十年代开始,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以股份制改革为中心的国企改革;1994年《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公司制改革"的名义下,国企改革推向了新的广度和深度。到2000年前后,地市级以下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剩下的就是解决省属以上及地市以上的国有大中型和特大型企业的改制问题。由于这类企业规模大,改制过程涉及的资产估算和人员安置不易解决,因此,政府决定对这些企业进行拆分改制。通裕集团改制主要依据的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八大部委联合颁布的859号文(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2002年11月18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下发),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下发),其中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是这次扬州市国企改革的基本根据。

    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是为"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而制定的,它的基本思路是"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以下改称改制分流)。" 《办法》对改制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改制分流的范围、改制分流的形式、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处理、申报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尽管这份《办法》主要就所谓"三类资产"及其改制作出规定,但实际上提出的是以产权关系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的"两个置换"和"两个走向"--"所谓两个置换就是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两个走向'就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和国有企业职工走向市场。""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就是指依照有关劳动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通过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来消除国企职工对国有企业和国家的依赖关系,使其由企业人变为社会从业人员,同时企业以净资产安置员工,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转换为员工持有的股份。"

    提出双重置换的背景是:许多国有企业转制后运营较差,甚至面临破产,由于这些改制企业的职工身份并未改变,他们仍然有权向政府提出重新安排工作的要求。因此,双重置换的关键是让国有企业的职工进入市场经济的自由劳动力大军。以扬州市为例,"主要有'五个不到位':一是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二是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不到位······市直工业58家企业中,其中已经改制但生产经营仍然困难的有9户,已经破产但未走人的有12户,已作部分改制但仍有后遗症的有18户,还有长期停产无法改制的有16户。三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不到位。······富余人员没有得到分类安置,仍存在着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还外加了一个'铁丝网'。四是劳动关系调整、职工身份置换不到位。五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长期筹措不到位。"

    但是,八部委文件在原则上将《办法》的实行限制在"三类资产"的范围内,并对改制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例如,《办法》规定"非主业资产指按照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需要分离的辅业资产、后勤服务单位的资产以及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其他资产;闲置资产指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资产;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指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获利能力,并用于抵偿职工安置等费用部分的资产。""改制企业安置的富余人员,是指原企业需精简分流的富余人员。" 关于改制分流的形式,《办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原主体企业在改制企业设立过程中,有责任帮助推荐考核经营者人选并监督其 产生程序的合法性。防止恶意侵犯投资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关这一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我们在分析通裕集团改制过程时还会涉及。

    2、扬州市政府的政策导向

    中央部委文件是规范性的,它的形式上的合理性和它的真正含义必须在具体的实践中检验。也正由于此,八部委文件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各地可根据《通知》精神和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企业改制分流的实施细则。" 从原则上看,扬州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与上述《办法》是吻合的,比如它强调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结构调整,产权改革,人员身份置换、债务处理"等"四个联动",但是,这个"四个联动"的适用范围远远越过了"三类资产"的范围,而指向了所有的国有企业。这一状况并不是扬州一地的孤立现象,扬州市领导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说:"周边地区改革都在深化,调查显示,南京、南通、镇江、台州等地的改革力度都比我们大,推进的速度都比我们快。最近南京拿出300多亿资产进行竞拍、招商,国有资本要求全部退出;苏州要求国有资本一律退到20%以下,这项工作现在已基本完成;泰州提出'三个置换一个保证'。要求全部置换劳动关系。" 扬州市另一主要领导也正是以这样一种迫切的心情说:"通过这一次全面的市直企业改革深化,彻底解决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彻底改变政府管理工业及商贸流通企业的传统模式;彻底把市直企业推向市场,市里不再控股或国有股完全退出;彻底解决国企职工身份置换问题。这次改革后,扬州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不再有国企职工身份和非国企职工身份的区别,今后,也将不再存在市直国企改革转制的任务。""扬州不存在不需要退的企业,也不存在不能退的企业,更不存在退不出的企业。中小企业要坚决退,大企业也要有序退。困难企业要全部退,好的企业也要积极退。""不触及产权的改革是空改,不置换身份的改革就是白改。"如果对比扬州市政府负责人与八部委文件,最鲜明的区别就是改革范围的无限扩大,即从"三类资产"扩大到一切国有资产,从破产和困难企业扩大到"效益较好的企业":"我们多次讲,要靓女先嫁,要舍得把骨干企业、优质资产拿到市场上,进行资产重组,优优结合,做大做强。"


    除了将国企改制的范围扩大到一切国企、将八部委文件中的"丑女先嫁"(三类资产的界定)转换为"靓女先嫁"之外,扬州市委和市政府的另一创新是把招商引资与企业改制结合起来。"我们要着眼长远、着眼发展,让好企业先改,好资产先退,好存量先盘,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向优质企业集中,向优秀企业家集中,培育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所有企业都要千方百计攀高门、结富亲,借船出海,借梯上楼,借水行舟,借力发展。" "我们要坚决、大胆地打破地区、行业界限,把企业改制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吸收民资和外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或公有股都要退倒20%以下,一律不再控股,中小企业公有股权要力求全部退出。"如果说八部委文件在改制的前提下强调了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措施和办法,那么地方政府则提出了"要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算大帐,算发展的帐。资本市场价值,不是它的'帐面价值',甚至不是实物资产的'重置价值',说到底,是现实或未来时期的预期效益。现在有同志抱着评估价不放,实际上是自己束缚自己。······在国有资产转让中,我们不仅要规范严明,坚决杜绝腐败现象,更要追究不作为问题。你在那个位置上,不作为,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就是最大的腐败,最大的浪费。"

    对于"有同志抱着评估价不放"的批评已经越出了国务院所规定的国企改革中的资产评估原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2003年11月30日下发)第四条、第六条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程序和办法、对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低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均有明确规定。扬州市政府一方面提"靓女先嫁",另一方面对于估价问题预留空间,这表明政府对于企业改制有一套完整的计划,一些优质企业及其职工的牺牲已经在预估之中。

    "靓女先嫁"的原则是和对改制成本的实际考虑相关的。濒临破产企业或其他困难企业面临找不到买家的困境,为了招商引资,必须牺牲地方工业以换取外来资金对地方的投资。国企改革是以改制为桥梁,换得外来资本注入本地,为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提供机会,而不只是为了将企业做大做强。政府的方针是放弃地方工业的发展,转而通过招商引资,不但重组国有企业,而且彻底改变地方经济的构成。因此,国企改制涉及的不仅是产权关系的转变,而且也是经济形态的转变,即从以地方工业经济为中心向跨区域、跨国家、跨行业的经济体制转变。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在通裕集团改制过程中政府甚至放弃了管理层收购的构想,而将这一集团交给一家与纺织业毫无关系、资产并不雄厚的深圳房地产商人。然而,地方工业的发展本来与招商引资并不矛盾,而地方工业的衰落则不但无法使地方经济获得真正的发展,而且也会使当地政府不得不承担改制所导致的大量失业等社会后果。在扬州市政府下发的针对濒临破产企业、困难企业改制的《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

    正是为了这一"市场主义的计划经济"目标,当地政府不惜支付巨额的改革成本。"市委、市政府在详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下了很大的决心,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改革成本。这次改革成本筹措的主要原则是,采取企业自筹、系统调节、全市统筹的办法,有效解决企业改革成本问题。国土、财政、商贸、各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改革成本按期筹措到位,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政法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优势,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极个别破坏正常秩序、蓄意制造事端、违纪违法人员,公安部门要弄清情况,态度坚决,依法严处。" 显然,政府在不惜代价进行改制的同时,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这场改制对于许多工厂、企业和广大工人将造成严重的困难。理解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扬州市委和市政府把国企改制看成是真正的攻坚战:"思想观念的解放是发展最大的动力,思想观念的落后是发展最大的制约。谁的思想解放力度大,谁就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谁的体制、机制活,谁就能赢得加快发展的主动权。" "因此,深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否真正统一,是否有黄继光堵枪眼和敢冒风险、迎难而上的勇气和胆略······"

    通裕集团的改制是地方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大转变"的一个有机环节。

    三、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

    1、内部职工收购方案的提出及其被否定

    在2003年6月底的市直工业和商贸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之前,通裕集团已经出现过有关管理层少数收购的设想,而在动员大会之后,这个构想已经为外地老板收购或外部资本与管理层双重收购所取代。在上述双重压力之下,通裕集团部分职工代表通过调查摸底,于8月22日提出了第一份《关于通裕集团企业改制的建议》。这份建议以扬州市政府扬府发[2003]88号文件所提"企业经营者、内部职工"可以收购企业为根据,对改制形式、注册资本、股权设置、期股设置及职工收益等问题做了全面的说明。《建议》根据广泛讨论和论证,认为通裕集团的改制应该以内部职工收购为最佳方案,理由是资产质量良好、市场前景广阔、职工积极响应。


    我们在此摘录其中部分内容,以便说明问题:

    关于资产质量:"到目前为止,纺部的主要设备均经过系统的改造和配套,环纺锭、气流纺、喷气纺各种纱支品种齐全,设备和产品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织部织造牛仔布的布机全部是比利时的毕加诺织机,号称是世界上最好织机。目前全厂主机设备和配套设备的资产总量占所有资产的60%以上(不含土地),稍加维护改造,设备递延寿命可达十年以上。"

    关于市场前景:通裕集团拥有自己的产品品牌,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即使在九十年代初纺织品市场低谷时期,也没有滞销压库,价格还高于一般厂家500元/吨。由于质量品牌和价格优势,"十年之内通裕集团、包括中国纺织品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不会有明显的削弱;企业盈利水平还可能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关于注册资本:企业收购规模即是注册资本规模。目前账面净资产8200多万元,重新审计评估后再剔除部分附属资产,预计净资产总额在7000万元左右。按照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实际收购额应该在5000万元左右。如果有内外商参加售价竞价,预计成交额在6000万至8000万元之间,即便再高一些,企业和职工都有能力收购。保留部分国有股,企业经营者(领导层)集中控股,管理层、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人员、基层骨干共同持股。一致的意见是:无论出现什么价格竞争态势,坚决实施内部收购,同时竞拍成交价格就是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关于股权设置:根据调查讨论,上、中、下三个阶层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纺织控股公司保留国有股权15%;企业经营者(领导层)集中控股拥有股权30%;企业管理层拥有股权20%;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人员拥有股权15%;基层骨干(含工龄15年以上的老职工)拥有股权20%。这个方案一方面符合政府规定的股权设置原则,另一方面也消除了企业内部过大的差异和融资难度。关于期股设置问题:为照顾10年以上在岗合格并有出色表现的职工和引进的关键技术管理岗位上的相关人员,拟设立期股,并在下一步企业发展增资扩股时优先考虑配置股权。关于一般职工收益问题:年轻职工工资收入、在本企业长期工作后的期股和企业增资扩股配置股权等问题,实行企业改制后,均会逐一拿出方案。

    这是一个初步但却全面的改制方案,也是比较合理的、照顾到各方利益而又能够实施的改制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特点是:在考虑到改制势在必行、无法抗拒的前提下,不是以拆分而是以维系企业的基本结构、生产规模、人员构成为取向,不是以出售集体产业而是以通过股份、股权配置在产权关系上落实真正的集体所有关系,进而将改制过程与平等的原则联系起来。工人方案的优点是:第一,改制不会导致资产流失;第二,由于均衡的股权分配,职工的生产和管理积极性大为提高;第三,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解决现存的腐败问题。在向政府提出了这个方案之后,职工代表曾经与扬州市经贸委的殷圣元主任讨论这个方案。在讨论资金、股份等技术问题之后,殷圣元问:职工收购企业之后,企业不是还是集体性质吗 职工代表答道:集体企业有什么不好 我们多年来没有得到国家的投入,照样创造了这么多财富。社会主义不是强调共同富裕吗 又问:职工收购后,企业领导没有决策权。职工代表回答说: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工人拥有股份,但可以股权集中,形成决策权。

    但是,市政府和管理层对这个方案几乎未予考虑,也从未主动倾听职工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扬州市政府的88号文件包含了支持企业内部收购的内容,其中有些条款也是工人的改制方案的根据:"为鼓励经营者、管理层持股,可以在企业或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竞拍。对有经营能力并且熟悉企业经营情况、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营者购买国有产权,可以给予优惠。""对受让产权的企业经营 者、内部职工,外部法人和自然人,根据占股比例、付款方式、接受职工等情况,在交易时可给予不超过20%的下浮;改制后中小企业接受原企业职工80%,可再下浮10%。"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份文件针对濒临破产和困难企业,故下浮幅度超出了国家规定,但仍然支持内部收购。

    为什么市政府和通裕集团在拒绝职工的改制方案的同时,也同时否定了通裕集团管理层的收购设想 这里有两个主要因素:第一个因素是上面已经谈及的扬州市政府有关改制思路的变化,即要把企业改制与招商引资联系起来,也就是将扬州市国营企业改制与扬州市的经济规划关联起来;对于扬州市政府而言,职工收购或管理层收购都不能起到招商引资的作用,而后者是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志之一,故上述两种收购方案在市政府这一层面未引起足够兴趣。第二个因素是通裕集团广大职工由于担心少数管理层人士利用改制瓜分企业资产,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和汇报,要求解决班子中少数人的腐败、任人唯亲和缺乏管理能力等问题,明确反对以管理层收购的形式实行改制。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直接由管理层收购将会在企业职工中引发爆炸性后果,故市政府最终确定不采用管理层收购的模式。

    但是,改制初期鼓励内部收购本身也给后来的外来资本收购提供了一些特殊条件:由于存在内部收购、尤其是管理层收购的可能性,对于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尤其是净资产)的估算往往被管理层压低以利于内部收购,一旦内部收购不成,原先管理层为了内部收购而对企业资产的压价却为低价的外部收购提供了方便之门。江苏通裕集团的收购案也包含类似情况。

    2、通裕集团资产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的形成过程


    早在2003年6月3日,扬州市政府在深圳召开招商推介会,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表达了受让通裕集团大部分股权的意向。但这个时候,关于通裕集团的资产评估尚未做出,为什么就可以确定受让股权的意向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但整个征集受让方的过程不过是走过场,即确定受让方在先,审计和征集过程在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在2002年度深圳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排名"中的145个企业中排名第95位,而在同年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年审"的418家中却榜上无名。据2002年9月19日《钢结构网》的题为《深圳:全面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大行动成效突出》的报道,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因为工程质量(钢筋结构不合格)问题而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另据2003年10月31日《深圳商报》(见同日《南方网》)的一篇题为《深圳:66幢违建楼竟堂皇发售》的报道,在深圳"龙华镇民乐村里建起一片超大型的违法住宅小区,里面有'民乐翠园'、'民乐花园'和'民乐雅园'三大楼盘。记者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发现这60多幢楼房从开发到销售,整个过程都没有办过任何合法手续,其中'民乐翠园'和'民乐花园'的60多幢楼房早已售卖一空,业主全部入住,而正在施工的'民乐雅园',里面的两幢楼房共计400多套房子也卖得只剩下30几套了。"这些违法建筑正是由这家房地产公司开发和代售的。 根据深圳信用网2005年6月8日发布的拖欠银行贷款名单,该房地产公司拖欠贷款逃废债全额为1.7亿元。

    然而,2003年6月30日,也正是这家公司主要出资人在扬州注册登记了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扬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8月28日,在扬州市国际花园大酒店举行的"中国扬州公有资产重组招商洽谈会"上,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资产公司")与该房地产集团签订了《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某某集团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框架协议》,而这时正式的审计和评估报告尚未产生。参考该集团的资产背景与市政府直接洽谈收购方案的情况,工人们对该集团与通裕集团的管理层中的个别人和扬州市政府主管工业和改制的副市长(也是亚星客车改制的主导者)之间达成了何种协议充满疑虑。造成猜测和疑虑的起因无疑是程序的不透明。可以肯定的是:由于通裕改制已经被界定为国有企业改制,从而真正主导改制过程的是扬州市政府及其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8月30日,通裕集团召开大会向职工通告这一框架协议,扬州市纺工局局长在会议上对收购问题做了说明。在讲话中,他透露说:日本某公司欲买通裕集团,出资2.2亿,但并未成交。职工们由此断定:通裕集团的国有股权的拍卖和转让实际上只是走一个过场,并没有真正的拍卖,该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是事先确定的。该年9月,双方委托中介机构对通裕集团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审计评估,2004年6月25日形成的《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对此过程的描述是:"后双方进行较长时间的洽谈和磨合。"但实际上,2003年年底,由于双方洽谈的条件相距较远,未达成协议,谈判终止,直到2004年五月重新谈判,"双方最终就通裕集团国有股权、职工持股会股权的转让达成一致。"600元的根据,是扬州市政府2001年发布的74号文件,其中规定:"改制企业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办法为:1-10年工龄段为500元/年,11-20年工龄段为600元/年,21-30年工龄段为700元/年,31年以上为800元/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也可经职工本人同意,拆算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由职工持有,并签订持股协议书······"

    这里所以特别提及2003年底谈判已经终止,是因为该年年底召开的股东会议并未确认谈判条件,因此,2003年9月17-18日由通裕工会召开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对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让通裕集团55.55%股权放弃有限受让权的决议》和《关于转让本会持有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9.45%股权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以及9月20日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对通裕工会出让通裕集团29.45%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决议》均不能作为此后谈判的根据;如果重启谈判,必须重新召开会议对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但在2004年重新启动有关收购条件的谈判过程中,通裕集团未再召开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从而此后达成的相关协议及其条款是不合法的。

    更为令人不安的是:2003年7-8月间,在召开通裕集团职工持股会前,市政府的主管工业和改制的副市长和纺织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对通裕集团领导班子多次施压,要求尽快召开职工持股会。持股会代表未按合法秩序选举,而是各部门领导委派。在召开持股会代表大会前,没有发布任何安民告示,持股会代表不知会议是什么程序、内容;更没有事先向持股会代表征集任何意见。这次由集团领导确定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00人,会议在18日召开,为了保障会议能够顺利通过协议,厂方将他们认为可能造成麻烦的人控制起来,不让他们进入会场。会议是在十多个便衣警察监视、三辆警车压阵的氛围中召开的;有人在厂内散布威胁言论说:如果不能通过决议,职工改制后就无法领取身份置换金。大会召开时,曾有职工代表提出应该以无记名投票而不是举手的方式通过决议,但遭到领导层的严辞拒绝。在情况不明、外部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决议,仅有两票弃权。这一严峻氛围的形成与政府对于改制的基本政策是密切相关的,我在上文中已经引述了《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即扬府发[2003]88号文件,其中与此有关的"政策意见"可以参考:"政法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优势,依法维护政党权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极个别破坏正常秩序、蓄意制造事端、违纪违法人员,公安部门要弄清情况,态度坚决,依法严处。" 这个政策意见与市领导在改制动员大会上看法也是完全一致的:政法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对改制中出现的纠纷不予受理,涉及改制方面的诉讼任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均不得受理,否则调销执照和个人执业资格。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从2003年改制以来,工人们哭诉无门。

    2004年6月3日,纺织资产公司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批准通裕集团国有股份转让及〈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请示》。同日,扬州法之泽律师事务所王慧骏律师对此次股权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6月8日,市政府就通裕集团股权转让等事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并形成《关于通裕、金绒、华源等重点企业战略重组项目专题会议纪要》,6月15日,润扬公司与纺织资产公司、通裕集团工会在香港分别签订了《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和《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工会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29.4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至此,通裕及工人股权转让的前期工作全部结束,由市政府审批后正式生效。 通裕集团的工人对于改制和谈判过程极为关心,但直至达成协议,他们仍然不知道具体的结果。他们不能不追问:为什么这么一家资本并不雄厚、与纺织业毫无关系的公司能够收购通裕集团呢 

    2004年7月26日之前,由集团管理层准备的"职工代表大会"初稿经由某种途径泄漏出来,首先被集团第三棉纺厂工人获得;怀抱着对于收购过程的严重不满,他们随即在26日清晨围堵工厂,要求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罢工运动自然形成。从2003年7月28日起,通裕集团的工人代表首次上访,开始了上百次上访、数十次上书的漫长旅程,而到2004年7月26日,也就是改制启动整整一年之后,这个上访过程达到高峰,形成了文章开头描述的上千工人封锁工厂、冲击市政府大门、堵塞328国道、并欲前往南京上访、扬州汽车站和火车站的南下交通全部停运,以及武警出动强制遣返等长达十天的停工、停产的罢工风潮。

    财产估算与收购折扣

    通裕集团改制的财产估算是以1999年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资产状况和构成为前提的。1999年10月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是5911.98万元,其中扬州市政府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4171.18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0.55%,股权委托纺织资产公司代为管理,其中的1145.2万元国有股受益权化给职工配股,国有股实际收益权为51.18%。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1740.8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29.45%,加上国有净资产中量化给职工的1145.2万元,收益权及表决权占总股本比例的48.82%。2004年在谈判过程中,扬州市纺织资产公司和该深圳房地产集团委托江苏金诚会计事务所和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以该月31日为基准日,对通裕集团公司199 9年10月至2003年3月的财务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 因此,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应由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聘请,而不需要由买方出面,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人为压价的现象,但通裕集团的审计和评估方式却允许了买方介入、以"共同"聘请审计和评估事务所的方式进行。下面是主要的审计和评估意见:

    1.通裕集团1999年注册资本为5911.98万元,其中国有股4171.18万元,占总股本的70.55%,职工股1740.8万元,占29.45%。作者说明:这个意见省略了前面提到的国有股实际受益权为51.18%的情况,即1145.2万元国有股的受益权化给职工配股。这个配额是在公司由集体转为国营的背景下形成的。这一点列于审计报告第三项,即"企业99年改制及所享受的有关政策"的第一条。

    2.审计评估情况:(1)通裕集团公司帐面总资产43143万元,总负债34418万元,所有者权益8724万元。(2)审计结果:总资产为42849万元,总负债为35026万元,所有者权益7822万元。(3)评估结果:资产评估采取重置成本法。作者说明:这个评估结果标注的适用范围是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而不 是作为基准日的2004年3月31日。

    3.补充审计情况(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总资产中调减549万元。

    除了财产状况之外,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的第二项是企业人员情况,其中提及企业共有在职职工3118人,其中内退315人,另有退休职工649人,第三项即99年改制及所享受的有关政策。

    在上述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扬州市政府以"扬政复(2004)9号"文正式批复同意将其拥有的通裕集团70.55%股权中的55.55%转让给润扬公司,股权转让后仍持有通裕集团15%的股权;通裕集团则在2003年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基础上,将职工所持股权29.5%同时出让给润扬公司。2004年6月15日,通裕集团工会与润扬公司就职工持股会股权转让签订正式协议,企业股权调整后,国有股占15%,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的股权。协议规定:企业股权变更后,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不变。根据中介机构对通裕集团财务资产状况的审计和评估,通裕集团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5506亿元,市政府最后同意以8600万元将85%的股权转让给润扬公司。这笔钱是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从1.5506

    这笔钱是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从1.5506亿元中扣除计提的职工身份置换金(即国有企业工人身份置换的代价)2850万元,得出1.2656亿元的总数;第二,以1.2656亿元乘以85%(即85%股权),得出1.07576亿元的总数;第三,“依据市政府有关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对上述资产数额再打八折,即以1.07576亿元乘以80%,得出8606.08万元的总数。以此为测算结果,市政府同意润扬公司以8600万总价款受让通裕集团85%的股权。关于资产计算,我们在这里缺乏相关的实证资料进行论证,因为到现在为止,通裕集团的受让的审计报告仍属高度保密文件。但资产评估严重不实可以从新近发生的问题判断,例如,根据2005年上半年厂内审计,仅四分厂(兴化棉纺厂)就溢出1200万元以上,结果造成扬州纺织公司和润扬公司利益分配上的矛盾。除了这些有待进一步调查的问题之外,下述几点是明确的:



    第一,企业性质的更动涉及全体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个别领导人无权私自改变企业性质。在该董事长向市计委提出改变企业性质之前,不仅广大职工,甚至企业管理层,均不知情,从而无从表达意见;直到2003年企业改制启动,这一"改制之前的改制"的新的含义才逐渐为大家了解。因此,从企业内部看,这一由个别领导人提出的更改企业性质的决定是完全不合法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手头有一份该厂职工提供的《关于通裕集团改全民职代会决议的说明》,内称:"1997年上半年我厂集体企业改为国营申报时,并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更未形成过什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第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四条有关"财务审计"的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 但在通裕集团资产审计过程中,这一集团作为一个拥有很高信誉和重要品牌的企业,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均未纳入评估范围。 第三,1999年江苏通裕纺织集团从集体转为国营公司时,考虑到工人集体资产在转制中的代价,经市政府批准,将纺织资产公司持有的通裕集团1145.2万元股权的收益权,按照国有净资产27.46%的受益权量化给职工配股,即作为转制的补偿,配发通裕集团的生产技术经营骨干和工会职工持股会的持股职工。但在新的转让协议中,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式是:由润扬投资集团对已经量化给职工的1145.2万元股权按原值的30%一次性买断收益权。这里的要点是按原值的30%(即343.56万元)买断,除了这个毫无根据的比例之外,上述方案省略了这些股份在1999年至2004年间的增值,其结果是在国家通过1997年改制对工人集体资产进行剥夺的基础上实行进一步剥夺,最终深圳的这家房地产集团以三百多万元人民币"买断"了几代工人数十年工作换来的受益权。


    第四,从这一审计和评估过程也可以看到国家政策的某些重要漏洞。首先,在改制的过程中,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了对卖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却完全没有对于买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以通裕集团的改制为例,在整个改制过程中,通裕集团对于深圳这家房地产集团的实际财产状况、企业信誉和其他背景均缺乏翔实的了解;有关这一集团的实际情况在改制过程中也从未向通裕集团的广大职工进行通报,甚至我们在上文中列举的有关这家集团的相关背景资料,通裕集团的领导层也完全不知情。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许多公司通过注册新公司的方式逃避背景调查,造成了大量的问题,通裕集团改制触及的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例。其次,企业改制的目的应该是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对买方的资产状况应有翔实的了解之外,还应对买方是否具有发展这一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发展意愿进行调查和评估。纺织工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对于技术和管理有很高的要求,而这家集团是一个房地产公司,毫无发展纺织工业的技术条件和管理经验,如果地方政府的决策是以发展这个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目标,为什么不对改制和受让过程做出相应的规定 

    纺织资产经营公司和通裕集团工会各自的股权转让值全部按照上述股权比例和8600万元的收购价格计算,分别为5620.35和2979.65万元。根据我们对通裕集团的几位领导、中层干部和工人的采访,该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最终只花了不足7000万元(关于收购出资的具体数字有多种说法,厂方和市政府至今没有公布,这里的数字取各种说法中的最高值;据知情人透露,三棉、四棉的职工股的收购资金不是该集团出资,而是用通裕集团自己的流通资金"调度处理"的),而不是协议中的8600万元。该房地产集团的理由是通裕集团的工人于2004年7月26日发动了抗议运动,十天的罢工停产造成了重要的经济损失。然而,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为2004年6月15日,而罢工发生在7月26日,距离股权转让协议的达成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即使存在此项协议的报批、准备和实施日程,也没有理由将恰恰是由于协议过程导致的损失全部归给转让方。为什么在股权转让之后发生的经济损失也要计入转让协议已经确定的收购价格之中呢 也就是说:为什么这笔费用不是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损失计算,却要让已经不再是通裕集团大股东的扬州市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扣除这部分所谓损失金之后,这家深圳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这一生产状态良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资金仅仅相当于1999年通裕集团第一次改制时的注册资金,而从1999年到2004年这个集团是一个效益良好、生产持续上升的优秀国有企业,其年利税就达到6000万元!


    从根本上说,2003年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在第一轮谈判无效终止前的决议,而不是为后来重新开始的谈判所做的决议。如果原先的谈判已经终止,后续谈判涉及了新的条件,那么通裕集团及其上级领导应该召开新的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对新的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但事实是根本没有召开过这样的会议。因此,工会无权以2003年会议为根据在新的谈判中转让职工股权。从通裕集团职工的角度看,上述协议缺乏基本的合法性。关于双方协议中涉及企业经营范围等问题,我在下面的讨论中将做专门的分析。
    身份置换金
    企业改制的另一项重要指标是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所谓"置换职工身份是指因企业改制后所有制结构发生改变,采取经济补偿的办法置换职工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所谓'全民、大集体职工身份'。""职工身份置换后,其社会保险年限仍然保留,置换前的工作年限不作为以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或生活补助费的年限。" 关于这一问题,《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中有以下几条原则性意见:"公司股权变更后,新公司将接受原企业的在册职工,并将按照扬府发(2003)88号、扬改发(2003)2号和扬改发(2004)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职工实行身份置换。对不进入续存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金。进入改制后续存企业的职工,须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年限不短于原合同剩余年限。企业生产技术、营销、财务等技术管理骨干需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 但这一政策性意见在具体实施中难以真正落实,通裕集团改制就是一个清楚的例证。
    实际的状况是:2004年7月26日爆发的工人抗议运动的诉求之一,就是要求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审议改制协议及其对工人的安置。我们手头有一份340名工人签署的请求书,请求书的形成是在2005年春节前。这份请求书的请求事项包括:"一,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企业的集体性质,追究侵犯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集体企业财产权行为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二,废止江苏通裕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职代会决议通过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违反国家法律及规章的部分(即《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包括《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协议书》中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不再领取和有条件领取的部分。)三,宣告根据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职代会决议通过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部分(即《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协议书》的部分)作出的行为无效。四,追究侵权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在册职工参加改革改制应享有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及时领取和不丧失身份置换金所有权的行为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从这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请求书中,我们可以得知:一,在2004年8月31日,亦即在罢工风潮被强行平息之后,集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重组之后的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安置;二,这项安置方案事实上没有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从而也就成为此后工人上访的主要诉求。在这次大会上,纺织集团公司没有宣布和讨论有关收购方的资信调查报告,但强调这家房地产集团是一个实力雄厚的大集团。有关改制的报告编造虚假的数据,以企业欠税等名目一次冲减企业资产2500万元,并误导职工代表说:不通过收购方案持股人就拿不到股金。在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集团对会议及其参与者紧密控制,让中层干部穿插坐在代表中间,以形成压力。但即使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关职工安置、工龄买断等问题的文件也未讨论通过。
    企业资产重组后,按照重组协议,原通裕在册职工与重组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企业签订《身份置换职工经济补偿协议》,明确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和处置办法。相关协议条款相当详细,这里只对引发工人不满和抗议的有关条款做一些说明:首先,《协议》规定,续签劳动合同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男55岁,女45岁或工龄满30年),不再签订《身份置换职工经济补偿协议》,亦即不再领取由于改制而产生的身份置换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继续在工厂工作至退休者不能够得到由于工厂改制而应付给的身份置换金;其次,职工个人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即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职工本人计算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个人月工资的算法为:按企业重组前12个月(2003年7月-2004年6月)职工本人应发工资总额与2003年度职工本人年终奖金之和,除以12,即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并以该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本人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第三,届满或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可以续签合同至退休年龄,技术骨干可以签订3-5年合同,而一般工人只能签1-3年期的合同。身份置换的真实含义是从国家保障的永久性工作到企业提供的合同性工作的转变,正由于存在这一转变,国家出台了身份置换补偿的相关政策。
    工人对于身份置换金问题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下述两点:
    一,数额。工厂开始向工人提出的身份置换金上限为每年600元,而在2004年7月26日罢工风潮期间,为了平息工人的怒气,副市长桑光裕说应该不少于1350元,这引起了工人对重组后的企业领导层的极大的不信任;事实上,正像许多国营或集体企业一样,通裕集团多年来对员工实行低工资待遇,将剩余的主要部分转入再生产,大部分职工的工资只有700元左右,骨干工资1000元左右。按此计算,工作满三十年,也只有三万元的补偿,无法提供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个补偿数额没有考虑到国有或集体企业用低工资将职工贡献转入再生产的历史实际,而仅仅计算工资本身,这已经构成了对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职工的劳动产权的损害。通裕集团起初提出600元的根据,是扬州市政府2001年发布的74号文件,其中规定:"改制企业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办法为:1-10年工龄段为500元/年,11-20年工龄段为600元/年,21-30年工龄段为700元/年,31年以上为800元/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也可经职工本人同意,拆算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由职工持有,并签订持股协议书······"
    二,补偿办法。按照《协议》,如果职工与重组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使事实上职工进行了身份置换,但不能领出身份置换金;领取身份置换金的条件是:"不愿进入重组企业的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与企业协商一致,企业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能协商一致的,企业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重组企业不再录用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上述条款对于职工意味着:如果要领取身份置换金就必须进入失业状态。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经将职工身份置换金扣除,理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其发放给职工,如果作为股份留在企业,必须是职工本人自愿或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上述规定与此完全背道而驰。这项协议中还有一些附加条款,例如"1、如企业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终止合同的,按规定不支付生活补助费。2、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均意味着对于职工而言,身份置换金的前景并不明朗。
    通裕集团的补偿办法是根据扬州市政府2003年下发的88号文件,其中规定"对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实行职工身份置换,按规定计提身份置换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计提的身份置换准备金以等价资产折算量化到人,由改制后的企业以相应的资产依法保全······" 但这份文件当时针对的是濒临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与通裕的情况有所不同。按照国务院八部委发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或债权。" 事实上,扬州市政府的74号文件在涉及身份置换金的资金来源时也规定:"改制企业支付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由改制前企业或从企业改制预提的职工安置费中支付。"
    身份置换金涉及工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成为工人上访并与集团公司、资方及市政府进行反复交涉的主要议题。然而,收购方承诺:"在持有通裕集团85%股权后,将在半年内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扩大通裕集团主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提高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及档次。""在今后3-5年内,将不断扩大对通裕集团的投入,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使通裕集团在2005年完成销售10个亿,2008年完成销售15个亿以上,并争取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将通裕集团发展为上市企业。" 2004年8月31日,在通裕集团就改制问题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针对有些工人提出先获得身份置换金而后续办新的劳动合同的要求,总经理陈忠代表集团说:"即使企业破产了,职工的钱是清偿的第一顺序,是有保障的。但我坚信,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为什么在这样的条件下,广大工人仍然坚持他们立即兑现身份置换补偿金的要求呢 是不是工人们贪图一时的小利呢 
    从改制以来的各种迹象分析,工人的要求包含着对于企业前景的基本判断,而这些判断已经或正在为发生的事实所证明:第一,收购方承诺收购后半年内投入6000万元用于发展,但至今分文未兑现;2005年八月间,该集团董事长更明确向市政府表态不会再向通裕投资一分钱。第二,《转让协议》第七条规定:"继续聘用原通裕集团的经营层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按现代企业架构由董事会重新聘任职务,聘期为三年。如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原则上继续聘用。""对通裕集团经营管理层实行任期目标制的年薪制,其年薪水平和任期目标都不低于扬州市政府已实行的标准。" 这些条款显然是在谈判过程中资方为收买或笼络原集团经营管理层而提出的,但事隔半年之后,除了原先直接参与收购过程的财务总监和资方无权任免的党委书记外,其余的副总等领导成员已经全部下放或免职,曾经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代表做报告的原总经理也不得不在就任不到三个月的时期内被迫离职。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一千多名企业骨干(员工)先后被迫离开工厂,他们表面上是为领取身份置换补偿金,但更为深层的原因则是对工厂的未来抱有很深的悲观态度。
    在改制之前,通裕集团是扬州市10大重点骨干企业,年利税6000万元,在全国同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在前30强以内,是扬州市纺织行业最大的企业和仅有的国有控股企业,在江苏省棉纺同行业排名前5名。但改制之后,由于人心不安,管理混乱,生产骨干大量离岗,开机率不足,生产质量严重下降。尽管职工对原董事长严重不满,但以陈忠为总经理的管理层至少是一个技术型的管理队伍,而现行的管理队伍则是一个缺乏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的管理层。事实上,十一月中下旬起,通裕集团所属的裕祥针织厂已开始在网上拍卖。这一现状也正是广大职工要求首先兑现身份置换补偿金,而后再解决劳动合同问题的真正动力。
    企业土地、房地产开发与市政规划
    通裕集团在改制前年销售额为8亿元,利税6000万元,只要能够维持生产的持续发展,即使没有大的发展,收购方也能够迅速收回收购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无论收购方收购通裕集团的过程存在多少问题,这个集团为什么会听任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滑坡,生产技术骨干大批离岗 尽管存在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因素,但通过对工厂的实地考察、对扬州市城市规划的初步了解,以及收购方作为一个房地产集团背景的分析,我们不难猜测其中的奥妙之一:通裕集团的地产和扬州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至少也构成了这一收购案的另一要素。
    通裕集团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380亩),其中市区228亩(划拨土地210亩,出让土地18亩),公司有厂房等建筑13.81万平方米。该集团地处扬州市区南侧,靠近市区中心和生态链荷花池-古运河一带,是房地产开发的极好区域。我们在实地考察时发现:通裕集团市区的228亩土地和厂房周边完全被几个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区所包围,已经是这一市区内唯一的大型工厂。根据扬州市政府的发展规划,扬州市区的工厂将陆续搬离市区,前往西郊的经济开发区或其他地方。目前市区地产价格在每亩200万元以上,通裕所属的市区228亩价值近5亿元,如果开发房地产则有难以在此计算的更大的利润空间。如果扬州市政府按照市区 规划要求工厂拆迁,则市政府必须支付相应的搬迁和安置费用,提供相应的空地以建设新的厂区。这些问题大概已经在收购者的盘算之中,也在市政府某些官员的了解之中。
    面对这些显而易见的疑虑,政府和企业当局的回答是:这些土地大多为划拨土地,不能随意更改用途。但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划拨土地转作他用的情况非常普遍,手续也并不复杂。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 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急速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允许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 在这里,政府已经为土地的转做他用提供了方便之门,而"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条文也为当地政府与企业之间就土地问题达成各种协议提供了政策基础。扬州市政府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规定:"企业可根据国家政策、改制形式和企业实际,选择适合企业改制和发展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一般以出让、租赁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按用地性质不同,由市场定价,工业用地如今后改变用途,需补交地价。""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改制后的企业办理出让和租赁手续。办理出让的企业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经批准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可分期交纳,但首付款不低于50%,余款不超过二年付清。办理租赁的,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最低保护价格标准交纳租金,交纳有困难的,从批准之日起免交三年。" 凡此种种,再加上市政府为招商引资和建设城区的城市规划,通裕集团所属土地逐渐转向房地产开发应该是指日可待的。

    扬州市政府目前一方面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另一方面以极大的力度建设城区和周边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条件。扬州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已经改制的工厂企业中,除了大量已经破产和倒闭的企业之外,其他改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均面临困境。扬州亚星集团与顾雏军之间的交易就是一个最为明显的例证,顾雏军的被捕也暴露了扬州工业改制的问题。所谓改制,在地方经济范围内,不仅是对企业产权性质的改变,而且也是对原有的工业生产体系的改变,即以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为杠杆,彻底转变当地经济结构,但原有工业基础的破坏未必能够换来新的经济活力和发展,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重视。伴随着自主性的工业生产体系的瓦解,通裕工人的历史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四、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

    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改制已经告一段落。从2004年7月26日爆发的罢工请愿运动至今已经又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工人们还在继续上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我的手头就收集了数十份这样的报告书、请愿书、公开信和呼吁书,有写给市政府的,有写给市纪委的,有写给纺工局的,有写给省政府的,有写给中央纪委的,有写给集团领导层或党委书记的,有写给广大职工的,也有写给收购方的。在那份三百多人签名的短短的请求书上,工人们一笔笔写下自己的名字,那一天正逢年三十,风雨交加,寒冷异常,但来签名的工人络绎不绝······他们希望国家和政府能够给他们一个"说法"、一个正当的安排。这些中国 社会主义时代的"主人翁"现在通过所谓市场改制落入了"弱势群体"的范畴,但他们并非天生的"弱势群体"--这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完全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的社会过程的产物。以上述方式进行的所谓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制与"弱势群体"的创制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共同宣告工人阶级历史命运的转变。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以新古典经济学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逐渐在许多国家占据支配地位。这一论述以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和形式民主等理念批判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传统,反对大众民主和一切社会主义遗产,并通过里根-撒切尔主义的政治力量改变了战后西欧的社会体制。在八十年代后期,这一思潮在社会主义国家激发起长久的回响,逐渐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市场体制的形成包括两个基本方向:对内,国家通过放权让利、发展企业自主权、鼓励各种形式的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将市场关系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外,通过外贸和金融体制改革,逐渐地将中国纳入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导的全球市场关系之中。这一进程触及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也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危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和危机共同地证明了市场扩张与国家之间的悖论关系:一方面,没有国家的政策调节、法律体系和政治保障,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几乎难以想象;另一方面,市场体制对国家的依赖同时也是权力与市场进行交易的前提。从这一视野出发,我们看到了国家体制与市场创制之间的一种奇特关系:市场扩张过程与"反市场"力量(国家干预)的相互依赖和互动。在这个意义上,用市场/国家的二元论无法解释中国的市场扩张过程。
    九十年代后期,有关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争议经常围绕着"新自由主义"问题展开,原因是这一思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我认为"新自由主义"思潮包含着如下的一些预设:第一,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导致了政治专制主义或极权主义,从而必须彻底地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第二,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它以价格体系的供求关系调节经济活动,无需国家或其他超经济力量的干预和支配(即国家退出论);第三,为了形成这一市场经济,必须在产权上进行彻底改革,即废除一切公有制形式,以私有产权为导向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改制(即国退民进);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即市民社会必将成形,这个市民社会将最终奠定民主政治的基础。"新自由主义"的主流论述建立在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私人产权与国家所有制的二元对立之中,并以这一二元论的框架解释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
    然而,这一主流叙述在两个方面都是失败的:一方面,它将经济发展全部归结为市场机制,实际上掩盖了经济发展的历史基础和调节机制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它的经济主义取向也无法对中国和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阶级、阶层和区域的急剧分化作出有力解释,无法对国家主导的市场扩张所导致的生态危机和社会解体提出任何替代性方案。以国有企业改制为例,以"国家退出"相标榜的市场论述在实践中立刻转变为最大的国家介入行为,其专断的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在过去几年的思想论争中,我和一些同道曾反复陈述过如下观点:第一,市场经济绝非自生自发秩序,恰恰相反,历史和现实中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和其他跨区域的、跨国的垄断力量干预和强制的结果,从而由市场经济的运动产生的经济不平等实际上乃是政治不平等的翻版。正因为此,经济问题不能单纯地作为经济问题来理解,而必须作为政治性的和社会性的问题来理解。面对这个市场创制过程,中国工人阶级必须形成自身的政治力量,例如能够真正代表自己的利益的工会和法律代表,在改制过程中保护自身的权益。第二,在上述不平等条件下,私有产权的神圣化不但不能保护公有资产,也不能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恰恰相反,它所提供的无非是将少数利益集团对公共资产的剥夺合法化;正由于此,必须在理论上重新对产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形成一个公正的社会资产配置方式奠定基础。第三,通过这一市场经济及其产权关系的创造而形成的所谓市民社会不可能提供任何民主的前提,原因很简单:以剥夺工人阶级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这一所谓"市民社会"只能是新型社会专制的历史基础。在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革命后的社会改造,工人阶级的地位有了大幅度提高;通过把这个阶层重新打入"弱势群体"来营造所谓"市民社会"或"中产阶级"的方式,等同于在对这个阶级实行专政的前提下进行社会改造,其残酷性是令人深思的。从历史的角度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均存在导向专制主义的可能性;在当代条件下,经济自由主义扭曲了中国现代经济的历史、垄断了对于极权主义的论述,它所创造的是一种精心结构的思想专制。
    在上述意义上,必须作出三个基本的区分:第一,必须在自由竞争的或自我调节的市场概念与实际的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运行的历史过程之间作出区分;第二,必须在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意识形态(以要求国家彻底退出为特点)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秩序和经济政策(以强有力的国家政策和国家介入为特征)之间作出区分;第三,必须在市场范畴与社会范畴之间作出区分。按照第一个区分,市场社会及其规则的形成是在国家干预、制度创制、垄断关系、社会习惯和历史事件的交错关系中形成和运行的,自由竞争仅仅构成了其中局部的条件。因此,对于现实的市场社会及其危机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对于市场机制的否定,也不能等同与对必要的国家调节的否定。按照第二个区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要求国家执行放任自流的政策,即放弃国家对于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的责任,放弃国家调节市场活动的经济手段,进而切断政治与经济的联系;但是,放弃责任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和政策的安排,例如中国国有企业的改制危机就是这一积极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安排的结果,从而反对国家干预的口号恰恰成为国家的政策前提,其实质是另一种积极的"干预"。按照第三个区分,市场规约不能等同于社会规约,社会民主机制不能等同于市场运转机制,从而国家的民主化方向不能等同于国家向设定市场机制的政治职能的转变。以通裕集团改制为例,私有化过程以"完全市场化"为目标,但这一过程彻底瓦解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
    根据上述分析,争取社会平等和大众民主的斗争应该包含如下取向:首先,市场扩张过程所导致的经济不平等总是密切地联系着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领域的不平等,从而争取自由的斗争必然同时是争取社会平等的斗争;那种将平等诉求与自由诉求完全对立起来的论述方式必须加以拒绝。其次,对于垄断的和支配性的市场暴政的反抗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反市场的"斗争,"市场暴政"密切地联系着特定的政治权力体系和政策取向,从而这一社会斗争本身必然同时包含争取公平竞争、经济民主和政治权利的因素。经济的运行总是镶嵌在政治、文化和其它社会条件之中,争取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并不能等简单地同于摆脱国家、社会和法律的调节机制,恰恰相反,市场条件的完善是以改革、限制和扩展这些制度以创造公平交往的社会条件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不是国家退出,而是如何以民主和法制的机制阻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跨国垄断的保护者,构成了问题的关键环节。我把围绕着这些取向的各种理论探索概括为一种关于市场的民主制度的思考,一种关于社会发展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的思考。也只有在这个框架内,争取经济正义的斗争才能与争取社会公正和政治民主的斗争,以及对不同的发展模式的探讨,联系起来。
    在调查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过程中,最为感人至深的是通裕集团工人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公态度。他们的那一份渗透着血泪的呼吁书,以及由职工代表起草的一大批上诉文稿,并不仅仅是在要求改变他们个人的命运,而是从一个历史的高度出发,重新伸张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揭示着这个由上至下的、问题丛生的改制过程所导致的严重危机和社会不平等。这些工人代表宁愿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断地追问:中国正在往何处去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工人阶级的很高的素质和创造精神,他们提交的改制方案也许还有可以修改和补充之处,却是我们看到的比较完善和合理的改制方案,它考虑到了历史的变化、考虑到了企业内部的不同分工的从业者对企业的贡献,考虑到了市场条件下运作的新型挑战--最主要的是既考虑到了改制与公正这一基本历史价值之间的必要关系,也考虑到了企业获得发展的真正条件。他们的建议最终被否定了,但在这些建议中闪耀着的历史智慧,尤其是超越国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二分法,以一种社会化的产权形式实施改制的设想,包含着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人及其代表的持续的斗争本身表达了在现代中国历史传统中形成的工人阶级的自主性和勇气。这是现代中国大众民主的历史实践的延伸,也是未来中国应该尝试的历史实践的预言--尽管在现阶段,这个预言正以悲剧的形式陈述自身。


    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初稿,12月7日改定。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一文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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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点击阅读文章】写于2005年11月间,后经当事人核对,再易其稿,于2005年12月定稿,发表于次年1月出版的《天涯》杂志2006年第1期。文章发表之时,全国范围内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讨论正在热潮之中,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2006年2月,《南风窗》发表了该刊记者采写的有关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报道,通裕改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引起了公众的注意。此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读书》杂志编辑部就这一案例组织了专门的案例分析讨论会,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海仁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陈炜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这一案例,直接介入了通裕职工针对改制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而展开的法律诉讼。从2006年1月调查报告发表至今,改制后的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主要包括该公司员工先后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07年9月17日举行全面罢工和劳资谈判。在重新发表这份调查报告之时,有必要将该报告发表后出现的新变化向读者做一个概要的介绍。

    首先是法律维权。2006年春节前夕,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再度前往扬州市人民政府和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官员对话,但完全没有结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唯一的选择。同年七月,通裕职工代表殷子宏、徐志鸣、崔小华正式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于7月24日下发受理通知书。《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唐建光在相关报道《扬州国企职工因改制争议状告政府事件调查》中说,"此前尚未见职工就国企改制而被受理行政诉讼的先例。而到2004年底,中国已有逾十万家国企进行转制,涉及逾3500万人,其中一些改制引发的纠纷不断。但这些职工即使持有异议,也很难通过诉讼方式表达自己主张。"(见《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10月27日)2007年10月1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苏通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状告政府的行政诉讼进行开庭审理。殷子宏、徐志鸣、崔小华三位职工代表以原告身份出庭,扬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了律师代理出庭,此外另有第三人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两名干部出庭,第三人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缺席。大批通裕集团的职工在旁听席旁听或在庭外等候消息。法庭陈述和辩论顺利进行,但并未进入有关改制过程的各项细节的辩论。

    法庭辩论集中在一个前提性问题上,即在国企改制中,职工是否有权状告政府 政府是否应该作为被告 由于问题集中在这一前提性问题上,法庭辩论与其说是讨论通裕改制的具体过程的公正、合法与否,毋宁是讨论国有资产的性质问题,即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还是政府资产 如果是前者,政府只是受托管理和监督全民资产的运行,政府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不能等同于一般人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从而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如果是后者,政府作为出资人批复股权转让,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处理自身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10月24日下午,法官宣读了裁定,驳回了原告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撤销其统一改制方案的批复,理由是:政府主导的改制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通裕职工不服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于2006年11月1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上诉,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扬行初字第0014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定事项,确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2007年2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终审裁定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一审裁定以被诉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应予维持。"高级法院的裁定为终审判决,通裕职工虽然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显然已经没有可能。

    因此,自发性罢工成为捍卫工人权利的自然选择。2007年9月17日,深圳滢水集团、扬州润扬投资集团董事长刘俊涛在未与各方商讨的情况下主持召开了中层干部会,接着召开中层加全体科室人员会议,对通裕集团的机构、人事作出了一系列改变的新决定,其中包括撤销制线厂、免去制线厂厂长和付厂长职务;免去第二棉纺厂厂长职务,将该厂并入第一棉纺厂;免去第三棉纺厂厂长职务,将该厂与第四棉纺厂合并;免去现裕华分厂总经理职务,聘用已离厂的叶翔任总经理;撤销总厂所有科室,免去科室所有中层干部;科室中层干部和所有人员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走人;撤销集团公司改为各分厂自主经营。这一决定当场遭到参与法律诉讼的职工代表殷子宏的质疑,他思考并提出了如下各项问题:

    一、受让协议第八条第五款承诺半年内投入六千万,用于通裕的再发展和技术改造,但资方没有遵守承诺; 二、受让协议第七条第三款承诺继续聘用通裕原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聘用期为三年,但职代会召开后48天就将江苏省中青年纺织行业的专家陈忠免职; 三、改制以来,通裕的大批领导骨干,管理骨干、技术骨干有些被迫出走,有些被强行搁置,致使生产下滑; 四、受让协议第六条第五款承诺乙方将继续保持通裕集团职工已享有的扬州市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但改制后资方撤销了厂里的医务室、浴室,高温费也未按规定足额发放; 五、过去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但改制后资方大幅减少保养费用,加之技术工人大量流失,导致产品质量、价格和利润不断下降; 六、受让协议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乙方将部份股权转由通裕集团经营层持有,并确定一定比例的股权收益作为对不持有股权的其它管理层和生产技术骨干的奖励基金,但改制后资方并未兑现; 七、受让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承诺,乙方在今后3-5年内,将不断扩大对通裕集团的投入,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使通裕集团在2005年完成销售10个亿,2008年完成销售15个亿以上,并争取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将通裕集团发展为上市企业,但该计划没有一条兑现。 八、受让一年左右,资方将集团的裕祥分厂关闭,并将设备变卖;现在又将制线分厂关闭,将第二棉纺厂、第三棉纺厂萎缩,其目的是全面搞垮通裕集团、变卖资产,转搞房地产开发。

    殷子宏讲完前三条,刘俊涛无言以对。在会议过程中,各分厂工人闻讯赶来,一些愤激的女工冲上主席台与刘俊涛发生冲突,第一、二、三棉纺厂和制线厂全面停产,自发罢工实际形成。17日中午公安干警介入,控制事态扩张。在工人斗争和停产压力之下,刘俊涛提出"愿意转让股权",并当场写了愿意转让的字据,全文如下:"鉴于通裕集团目前的情况,如果扬州市政府和通裕集团员工,有意购买通裕集团股份,本人同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职工随即提出扬州市政府回购的要求。

    但回购工厂等于承认整个改制的失败,扬州市政府不可能同意这一请求。在事先得到通报的情况下,政府并未派人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协调处理劳资矛盾,而只是紧急调度、设定方案来平息事态,让几百名警察到现场和主要路段控制局面。2007年9月17日晚11时,扬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控股公司和扬州市原纺织工业局相关人员来到工厂,召开了扬州市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纺织工业局双方股东紧急会议,达成了如下决议:

    1、鉴于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征求另一方股东的意见,单方面召开江苏通裕集团中层以上干部会宣布改变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造成了企业的不稳定,会议决定撤销润扬投资公司单方面作出的相关决定,决定通裕集团组织结构,运行体制保持现状不变,经营层、中层干部原职务不变。 2、针对公司现状,经协商,润扬股东方与通裕集团经营层实行利润定额回报承包,润扬股东方表示在承包期间,由经营者全权行使生产、经营、人事、用工、分配等权力,具体协议另定。 3、鉴于深圳滢水集团2006年7月在深圳有关银行贷款1.65亿元,在未经另一方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就用通裕名义为其提供担保,给企业贷款造成困难;又因为滢水集团目前借款5500万给通裕集团使用,会议要求双方尽快处理好还款和解除担保事宜。对职工反映滢水集团在通裕集团占用资金一事,由双方财务进一步查核,该归还通裕集团的立即归还,今后要规范股东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 4、为了进一步调动通裕集团经营骨干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润扬股东方提出,可转让一部份股份,由经营骨干和职工购买,具体数额和方法由经营层拿具体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5、通裕集团职工身份置换金以资产的形式保全在企业,职工提出要求给付。会议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维护职工利益角度,授权经营层拿出处理方案,逐步实施。

    由于政府的正式参与和相关缓冲措施的出台,职工情绪稍有缓和;在罢工停产4天后,于9月21日,生产秩序逐步恢复。围绕着内退职工和改制后退休职工的身份置换金发放问题,劳资双方仍然在进行协调和谈判。

    通裕集团改制过程是在劳动者、管理层与资方、工人与原管理层、企业职工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斗争和对话中展开的。根据我们先前的调查,企业改制后出现的管理混乱、生产下降、投资不足、工人离岗和政府失责等现象完全可以预见,因为从一开始,企业受让过程就是和政府摆脱责任、资方蓄意萎缩生产以加速向其他行业(房地产开发)转化联系在一起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全面检讨有待历史的裁决,就通裕集团改制问题而言,下述五个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第一,中国的国有企业到底是全民所有还是政府所有 不澄清这一基本的企业属性问题,其他问题均难以解决;第二,改制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但政府对于改制后的企业完全采取放任态度;伴随着企业职工身份属性的变化,工人的基本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第三,由于企业属性不清,改制过程缺乏相应的法律规章为据,导致工人依循法律途径寻求社会公正、捍卫合法权益的途径受阻;第四,在法律途径失效的背景下,工人的自发斗争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工会制度不健全,工人斗争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持;第五,政府将私有化作为改制的唯一目标,政府协调至多做局部的修补;在危机条件下,政府扮演了劳资双方的调停人和扼制事态扩大的控制者的角色,由于缺乏广泛的和制度化的工人参与,协调的结果至多局部保障部分管理层权益,普通员工的利益最终仍然无法保障。政府既是改制的推动者,又是秩序的维护人,劳资矛盾最终转化为工人与政府的矛盾也就势所必然。

    尽管工人要求改善自己的命运的斗争不会停止,但围绕通裕集团改制而展开的案例调查、新闻报道、法律诉讼、自发罢工、政府协调等等过程均已告一段落。新闻监督不力、法律途径不畅、工会组织涣散、政府推卸责任、政策规章含混不但导致企业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利益受损,企业本身的前景也日益黯淡。如果不对改制的目标和方式进行认真反思,工人阶级的命运就无法保障,国有资产就必定会大批流失。企业职工如果不能形成自身的有组织力量,并在公共领域中展示自身,也就不可能有效地保障自己利益。通过这一典型案例的剖析,我们不但可以看到中国国有企业改制面临的普遍困境和危机,而且也可以看到探讨中国的民主道路的真正起点--民主必须从普通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利益、决定自己的命运的斗争开始。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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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私有为目的的国企改革引发了很多激烈讨论,如“郎顾之争”等等。本站曾于2006年刊发汪文《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该文详细分析了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2009年7月通钢集团事件的爆发,继续说明在国企改制、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偶发的。本站特此编写国企改制专题,供进一步阅读讨论。此文为报告附记,仅在《去政治化的政治》一书中发表。--人文与社会编辑小组 200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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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汪晖和戈泽帕特贫富不均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大。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在以平等之名进行。然而人应该在什么方面是一样的还有在什么方面应该体现出不同20世纪的经验使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欧洲和中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却显示出,平等仍是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概念。拉尔夫·奥贝…

    汪晖、戈泽帕特:“如今没人再提社会民主”

    汪晖和戈泽帕特

    贫富不均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大。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在以平等之名进行。然而人应该在什么方面是一样的 还有在什么方面应该体现出不同 20世纪的经验使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欧洲和中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却显示出,平等仍是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概念。

    拉尔夫·奥贝毛厄尔(Ralph Obermauer):

       最近有很多关于批判资本主义的话题,不仅是在危机席卷之下的西方国家,在推行以市场和资本为导向的改革政治的中国也是如此。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本身就极为含混,有几个词先后成为关注的焦点,如收入分配、生产资料的私有化、自由的市场或者是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金融行业。您觉得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汪晖:现在大家都在谈论金融危机。在19世纪和20世纪,金融危机我们已经涌现,希法亭、列宁的论述至今仍然给我们启发。但今天的金融资本及其危机有什么新东西吗 这里面新的东西是金融行业所拥有的巨大权力,它巨大的覆盖面,以及与新电子技术的关联。当今,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无数倍,后者只是前者的一小部分。现在,对于当今财产形式的批评也越来越多。有一个对财产和财富的古老的划分方法,也许我们应该引用一下。资本主义带来了财富的累积,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无论是公共财产还是私有财产,总是存在于某个特定地点,并与特定的团体联系在一起。而当今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破坏了这种形式的财产。它们毁掉了所有形式的地方性团体,令社会四分五裂。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人的境况》一书中对"Wealth"与"Property"进行了区分。她说资本主义财富的集中毁掉了私有财产,因为它超越了私人界限,穿透了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累积起来的资本财产既不能被看作是私人的,也不是公共的。真的应该将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新闻集团称为"私人"的吗 就连这些现象也都不是新的,只是当今的规模以前从未有过。我认为,不只是资本主义,就连对它进行描述时用的基本范畴也同样陷入了危机。

    斯特凡·戈泽帕特(Stefan Gosepath):

    可以用一个流行的画面来描写这个新现象。资本主义就像是笼子里的一头狮子。只有让野兽呆在笼子里,人们才会安全。可现在我们把笼子取消了,这头野兽就肆意妄为起来。问题并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新自由主义。金融市场也不是新鲜事物,只不过其范围更大了。是国际政治赋予了金融市场如此大的空间,有些事是刻意而为,有些是无意为之。金融业人员利用了现在全球再调整所给予他们的机会。今天我们都看到了其后果。投机彻底和现实经济货物脱节,我们坐视金融市场变成了赌场。在西方有很多人都参与其中,普通的小储户突然想获得5%或者更高的利息。金融市场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让货币流入有意义的真正的生产。像今天这种高投机的领域其实毫无有意义的功能。财产的问题也是这样。为了一个运转正常的资本主义和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我们都需要财产权。但是财产权是多种法律的集合体。人们可以保护财产并禁止财产拥有者用这些财产来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国际政治也给这些财产拥有者太多的空间。而且很多的物品都被私有化了,而它们, 比如水,本该是属于公众的。

    奥贝毛厄尔:

       您提到了全球范围内的调整,可是在中国很多大企业和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资本主义意味着什么 

    汪晖:在中国新自由主义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财产都陷入了危机之中。农民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工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完全被忽视了。工人在没有社会福利保障的情况下失去工作,在私有化过程中,他们是被动的。私有化的过程存在高度的腐败,就连大型国有企业里的公共财产都被极为不公平地重新分配了。很多人呼吁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进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但是却没有提及,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人失去了他们的股份和财产权。两种纯粹的财产形式,冷战的巨大对抗,今天出现在两种体制之内。这两种形式都必须被重新考量。你提到国有产权问题,我认为需要对此做出区分,即政府所有还是全民所有。

    奥贝毛厄尔: 世界银行最近建议中国将剩余的国有企业私有化。针对国有企业的问题这是一个合理的方案还是已经过时的新自由主义的方案 

    汪晖:中国政府也参与了这个建议的提出,并不是世界银行单方面提出的。国有企业的垄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这并不是说私有化就能够确保非垄断。资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鼓励垄断。人们谈到国有资本主义,其实指的是中国政府的强大角色,在于呼吁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而恰恰就是这个观点,令西方陷入了危机。如果我们盲目地听从这些建议,中国就将失去一些优势。一个有控制能力的中央政府对于一个地域如此辽阔国家而言是有优势的。例如,在金融危机中,政府在中国较弱的地区激活了开发和投资的需求。在中国的外国投资额并没有减少,而是向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在重庆、成都、山西、内蒙古古等地的增长率都达到了20%到26%。这样也能解决中国国内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巨大差异的问题。这种不平衡显然在欧洲也存在,可是却缺少一种强大的中央控制的力量。如果存在这样的力量,那么你们可能也就无需讨论德国人是否要给希腊人更多钱的问题了。还有一个例子:在中国所有人都抱怨房价太高。政府现在相当坚决地采取遏制措施,而房价慢慢也稳定下来。这里有很多互相牵制的利益: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挣钱,房地产业大声疾呼,部分媒体抗议。中央政府是如何使自己的调控取得效果呢 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它自己就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在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名单上一直都少了真正的第一名:中国政府。在美国,华尔街可以轻松改变华盛顿的政治,在中国还远远没有这样容易。中国面临挑战并不是如何废除政府的强大角色,而是要让它更加民主。我们需要更多的透明度,更强的法制性,更强的社会参与。在这个意义上,不是国有还是私有,而是如何让国有的资产真正变成人民的财产,而不是少数垄断者控制的财产。

    奥贝毛厄尔: 即使在金融危机之后,欧盟都还无法实施金融行业的再调控,就连无关紧要的金融转账税都有分歧。您能从中国的角度提出什么建议吗 

    戈泽帕特:今天的问题不再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而是"如何调控资本主义 "当然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调控者。放在国家社会主义传统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当然是这样的调控者。德国也还算较好地度过了危机,因为莱茵资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还完好无损:通过福利保障系统,通过经济刺激计划来削弱危机......

    奥贝毛厄尔: ......同时中国人还在继续购买德国汽车......

    戈泽帕特:这也是原因之一,在德国,一个强大国家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将钱注入到经济之中,这才是重中之重。下一次就不管用了,因为国家已经破产。首先以国家方式进行调控已经远远不够。在全球范围内当然更是极其困难,在欧洲层面上,利益集团和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国家行动者就会投反对票。从根本上讲,我们确实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调控。关于财产的问题:谁有财产,谁就有股份,有利益,有与这份财产的联系。可是在金融市场上,财产可就远离了这些所有人。拥有大众汽车股票的人,还远不能对这家企业有决策权。对于事关我们钱的决定,我们应该要求拥有更大的影响力。通过确定框架式的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外在的民主化,还应该用增加所有人的话语权来进行内部的补充。对于工人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他们在企业里工作和生产,却在企业里几乎没有话语权。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需要更多的民主,这句话我也要说给西方社会听。如今这些企业的等级制度极其严重。在西方国家政坛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被容忍,可是在私营经济却成了唯一的模式。这可真是件怪事。

    汪晖:今天人们提到民主时,指的是政治形式、选举制度等等。现在没有人还会说起社会民主,谈到经济及工作的日常生活。直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还对此进行了很多探讨,例如采用莱茵资本主义的模式,另外在日本人们也进行了一些尝试。西方福利民主的社会基础那时还是完整的,而今天它已经被彻底削弱了。中国的发展有很多相似之处。可是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大家都只关注着政治形式上的不同。政治民主当然重要。但是如果只注重这一点,就忽视了两种社会中民主实践已被削弱这一现实。直到70年代,很多中国企业里的工人还是很有话语权的。这在各种实验中都曾经出现过,例如鞍钢的工人和管理层还创建了所谓的"鞍钢宪法"。在德国、日本和中国都有过在企业内部增加工人的话语权的尝试。现在已经没有人思考这种形式的民主化了。

    奥贝毛厄尔: 单纯从形式上讲,在德国倒是一直没有改变,仍然有企业宪法,共同表决......

    汪晖:是的,德国有一种特殊模式。以前中国是以单位为主的体系,企业同时是工作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虽然这种体系饱受批评,可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种体系的最初目标是实现工作岗位的民主形式,是对社会关系的一种重组,不只把工作位置当作一种产生盈利的功能。企业被作为一种社会形式进行组织,其中还包括保障体系、医疗机构、一家幼儿园、安置老人的机构。只关注增长和竞争力使得单位降格为以盈利为导向的生产机器。在中国,国有企业直属政府,由政府领导。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统治方式。因此也没有人替单位辩护,今天人们已经放弃了这种想法。现在是私有化了的企业占主体。在那里工作不过是一种生产要素而已,工人们压根儿就没有发言权。如同马克思说过的那样,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并不与其他的工人发生关系,他(她)只与资本发生关系。

    奥贝毛厄尔: 没有调控的资本主义产业以及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引发的愤怒情绪不断增长,其主要原因就是由此引发的巨大的不平等性。您两位将这哲学性地概括为平等和公平。,右派政治人物会说人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天分就不一样,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另外对于所有人来说是好事,因为会给人以激励,让人努力,并由此创造出所有人的富裕。您对此怎么看 为什么平等这么重要 

    戈泽帕特:我经常听到这个问题。我们来假设一下,您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并不一样,您也因此而爱他们。您不会希望两人一模一样,没人会这样希望。我们大家都想要差异。尽管如此我们在养育孩子的时候还是要保证遵守一定的社会准则,大孩子不能殴打小孩子。我们假设一下,大一点的那个孩子有了新自由主义思想,他问,我什么不能打他 这会让我在市场上更强大......

    奥贝毛厄尔: 这孩子也许会说:然后我会成就一番大事业,我们都能得到好处!

    戈泽帕特:我们必须对他说,我们要保护这些有差别的人不受其他人的统治。首先,人在道德上具有相同的价值。问题是之后呢 结果会产生什么样的平等,我们如何允许差异与多样性同时存在 在哪些方面我们必须同样地对待所有人 这些问题回答起来肯定很复杂。

    奥贝毛厄尔 这就是现代的平等性的基本共识,在很多宪法和两个人权法案中都有具体规定。在中国传统中您能找到哪些体现这种平等性的思想要素 

    汪晖:可以在儒家思想、道家哲学,特别是在佛教中找到平等性的基本理念。不过我并不想刻意强调中国特有的思想。我们在不同的传统思想中找寻一些能够帮助我们思考当前形势的理念。主要是现代的、普遍的平等理念。即便有些平等的批判者说,平等会压制人的意志或者个性,那我们也不应就这样放弃平等。平等主义的最新理论和实践也早就接受了这一观点,平等主义并不就是一味的平均化和一致化。阿玛蒂亚 森(Amartya Sen)曾提过一个问题:"什么的平等 "平等主义历史上最根本性的理念就是拒绝歧视,坚持平等权利。平等思想的第二代学者将剥削这个概念置于中心。形式上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无论是反对歧视的斗争,还是反对剥削的斗争,都要同时为保护个性而战。一个受剥削的工人又怎么能通过语言表现出他的个性呢 平等意味着从剥削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有差异性。下一步我们才能谈到地区、文化和宗教生活。对不同生活方式的尊重很难融入到平等性的理念之中。少数人的问题通过形式上的平等也很难轻易得到解决。很多传统的生活方式都被现代化给毁掉了。在所有的问题上:平等是现代政治的推动性因素,没有平等,政治的动员是难以想象的。鲁迅是中国现代最为重要的知识分子之一,也是最早思索现代平等政治的中国人之一,他还积极参与争取妇女和工人权利的活动,同时和他的老师章太炎一起思索平等的弱点。他们读过叔本华、费希特和尼采的书,思考过法国大革命的偏离,尝试着拟定一些方案,类似尼采的超人,施蒂纳激进的个人主义,为了让平等思想的转型更加有成果。

    戈泽帕特:是的,人们必须向对手学习。平等的捍卫者额外还面对着一个特殊的挑战。我们现在不再像以前那样生活在具有共同道德标准的封闭团体中。在不同的文化里这个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有一些共同点,一些大家都认可的共识。这其中也包括相同的人的价值。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人可以有宗教信仰,但同时又要相信人具有相同的价值,尽管有些宗教,比如天主教,花费了很长时间才真正认可了相同的人的价值以及与此相关的人权。可是在有些传统中还是有歧视存在。抵制歧视也意味着,有些人不能像他们希望的那样生活。这样的话,平等就真的限制了自由。现代社会要保证足够多的自由,可以让所有人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生活,同时保护所有人能拥有相同的自由空间。关键的问题不再是分配,而是普遍的、自主的生活方式。当然,生活方式的自由也需要公平的分配。这样一来,工作岗位上的歧视就和文化多样性的问题联系起来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小组之间权力的不平等分配会在决定共同的生活形式时体现出来。

    奥贝毛厄尔: 我们把不平等的问题转回到关于资本和正确的经济机构的问题。我们扩展了平等的概念和实践,从形式上的平等到实质性的平等,也考虑到了文化差异,以及能力与资源真正的平等分配。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确实有了真正的机会平等,这时我们参与到自由市场上的竞争中去,少数几个赢家将得到丰厚的回报,大多数人只收获平平,很多人空手而归。在一场游戏开始时,机会均等到底对谁有利呢,如果这场游戏的规则只会让少数人胜出 

    戈泽帕特:当然仅有机会均等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再分配。最大的一种不公平就来自于家族遗产。财富不断累积,破坏了机会均等。在大多数的社会中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第二,如果我们想要一个市场的话--而且有充足的理由--那么我们必须要保证,所有人,就连处于最劣势的人,都能公平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这一点符合罗尔斯(John Rawls)的差异原则。为了遵守这一原则,第一是要求再分配,第二是工作要有公平价格。可以通过市场或者其它标准来确定工作的价格。例如德国的公共行业确定工资时就不是通过市场机制。依据的标准有职业培训的年限,职位的重要性,所管理的工作人员数量,责任的大小,工作的风险等等。这些标准必须从社会的角度予以讨论。有些时候通过市场来定价可能更公平一些。如果让市场来定价的话,恐怕收垃圾的工人就会挣得更多。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劳动力供应下降,作为结果,工人的价格就会上涨,这样才能找到足够的劳动力来承担这项工作。可是社会惯例却将这种工作视为低薪工作。总之在很多工作上,市场确定的工资高低总是其它的一些非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美貌、身体强壮、运动天分。这种工资尽管是由市场确定的,但并不公平,因为它取决于从道德而言属于偶然的因素。可是另外一种现象却令人迷惑,恰恰是娱乐或者体育界的明星却很少因为他们的财富遭人嫉妒,尽管他们过高的收入也并不公平。

    汪晖:需要机构性的预防措施来避免竞争导致巨大的不平等。重新分配在这里肯定十分重要,而且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会一再导致出现新的不平等。通常而言,我们讨论两种再分配机制,一种是国家,另一种是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重新分配只能是不可或缺的。能力的平等本来的目标是让人不再依赖于国家,不再依赖于外在的分配机制。但这个理论是有局限性的。如果仅仅将能力视为市场的入门前提,就忽视了市场条件本身。关键是如何界定能力:在市场条件下,只有能将自己转化为商品的能力,才被认为是某种能力。人的能力被从市场出发下定义恰恰会产生新的不平等。例如,在跨文化的社会,在一个需求由多数人文化来决定的市场上,少数人具有的某些特定能力-如他们的语言-并不会被视为能力,因为不具备转化为商品的价值。我并不是反对阿玛蒂亚·森提出的能力原则,我是想沿着他提出的问题超越他的论点。这也是关于对新机构进行设想的问题。我们必须设计出在资本主义与市场形式组织之外的空间。

    戈泽帕特:

    这一点与米夏埃尔瓦尔策(Michael Walzers)提出的"正义诸领域"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不能用商品的形式来组织所有的社会关系。最为著名的例子就是爱情。人们无法购买爱情,因为如果是能用金钱购买的话,那指的就是别的东西了。而在其它商品或者服务方面我们则可以有可选择性。例如在照顾老人方面我们能自行决定,是由孩子们来照顾,还是花钱雇护工。在政治领域也确实有可选择性,不过其中一种可能性是在道德上是很坏的,因为如果能够收买选民投票的话,民主选举的理念就被瓦解了。还有很多领域,我们必须要根据功能和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可以接受其中的市场和商品化。瓦尔策认为,这种领域内在的逻辑性会使选择显而易见。在我看来可没有这么简单。更多的是要做出民主的决定。可是真的有可能去限制商品形式的逻辑性吗 今天商品逻辑似乎已经渗入了很多领域,几乎无可阻挡。一个进一步的问题就是,通过用另外的方式来组织经济领域,就能解除肆意扩张的商品形式对有保护价值的领域的威胁吗 那不就是真正的后资本主义社会吗。基于资本主义的优点,我还是倾向于保留这种制度,继续进行尝试,限制资本主义。您的建议则相反,是要超越它。

    汪晖:

    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确切的答案。提出超越资本主义的设想并不等同于彻底否定了这些机制,这里存在对于特定情境或阶段的判断。但是,您可以看看欧洲左派的危机。对于德国的社会民主党来说,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方案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其他价值的支持,这场斗争困难重重。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欧洲社会民主比较强大的时期,"社会主义"还没成为一个贬义词。即使刻意与东欧阵营或者中国的社会主义划清界限,可是人们还是为社会主义自十九世纪以来的传统感到骄傲。在这个体系内还有其它东西存在。即使人在这个体系内生活和思考,也然需要其它的东西,需要关于外部的想象,需要某种关联,目的是改变自己的体系。今天"社会主义"这个概念被扭曲了,它或者仅仅与斯大林式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或者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形态发生关联。漫长而深厚的传统被等同于这些形式。我还想补充一点,也许更具争议性。第一,社会主义不能等同于苏联、东欧以及中国曾经采取的形态;其次,并不能因为其失败及其危机,而认为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实践一无是处。在中国也不是以前所有的东西都是错的,例如我前面提到的鞍钢宪法。不能完全否定整个过程,整个的传统,所有的价值观。很多人都已经指出,两个体系之间的竞争迫使西方的体系不断地进行改革,更加注重社会福利。今天的工人、社会民主党人、活动家们压根没有其它的价值观的视野,没有可以供他们联系起来的理论遗产。在新自由主义的高潮时期,欧洲的右派与左派之间差别不大,相互配合,几乎是一起宣扬对新自由主义市场的适应性纲领。在中国,我反对一味否定社会主义传统,但这并不等同于说不要对这个传统进行批判性的反思。

    奥贝毛厄尔:

    您建议继续拓宽视野,一种题为"天下大同"的视角转换,这是什么意思 

    汪晖:我们的平等构想都是以人为中心。您提到人的平等和他们的权利,提到人类生活的内在价值。现在我们都看到了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所产生的后果。对于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意味着短缺的终结,它也是一种生产方式,生产的一切都有富余。我们现在一方面贫富不均,另一方面商品过剩。依靠这样的发展主义不可能解决平等的危机。我们也看到了这一点对环境的影响,如核事故、受污染的河流、有毒的食品,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这些现象不仅创造着社会的不平等,而且还会导致代与代之间的不平等。对此,可以从人的观点、人权的观点来批评,但也可以换一种视角,将我们自己看作自然秩序的一部分,重新思考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类及其与万物的关系。这就是来自于道家思想传统的概念"天下大同"。人类是这天下之物中的一部分。尽管我们与其他东西不一样,可是我们也属于它们之列。平等的视角尝试着去表达尊敬。对大自然的伤害来自于商品化进程,大自然也成了商品。人被这个世界异化了,因为人际关系也全都被包裹上了商品的外形。我们不仅要保护人,还要保护水、森林、土地免受商品逻辑的影响。西方国家从七十年代开始发展出了动物伦理学,这是重要的一步。可是山呢 河呢 南北极的冰呢 怎样才能把它们也纳入到伦理学的范畴里来 这就需要扩展平等这个概念了。

    戈泽帕特:可为什么是平等 我对这个视角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应该只是为了觉得有趣,就毁掉一座山。自然界的物体都有各自的价值,但是它们具有相同的价值吗 这一点我表示怀疑。我们人类的生活只能利用自然界的物体,别无选择。我们必须要部分地毁坏、消耗、改变、继续发展等等。在很多情况下这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可是我们与外面的大自然打交道时会出现一些有问题的状况。您提到对生态的破坏。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改变着大自然。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更加小心,很多东西应该让它们保持原样。这种让大自然保持原样的想法也有其形而上学和神学的意义。作为无神论者,我也认为大自然有价值。不过我想换一种方式表达。人类如果要改变大自然,要有需要充足的理由。如果没有这样的理由,就不要打扰大自然。因为首先环境是我们生活的背景框架。忘掉和忽视这个背景框架是十分危险的。第二点是对下一代人的义务。他们不应该被剥夺了例如爬山或者利用煤和水的可能性。夺走了这些,却留下核废料,从代际公平性的角度来讲是安全错误的。我们只是地球体系中很小的一部分,我们也只存在很短的时间--这也许能够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论据--我们并不是唯一对大自然行使统治权的物种。您的很多观点我都能理解,但是我不认为平等在这里具有决定性的价值。

    汪晖:在这点上,我借鉴了章太炎的观点,他借助于佛教的众生平等的思想,借助于道家的齐物概念,针对现代人类的不平等现象提出对什么是"平等"的新定义。起初是想将多样性植入到平等之中。这里还有一个语言哲学的方面。语言学的秩序构建和制造了一种等级制度和不平等。通过名称体系,通过能指,确定了所指,确立了一种等级秩序。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社会秩序,语言体系还参与制造了人与人在社会上的不平等。章太炎想通过"重新命名"来实现一种认识论上的革命。在语言学上的一种宇宙的新秩序也许会给这个等级世界带来一种新秩序。他是一位以佛教思想为出发点的革命家。

    奥贝毛厄尔: 这不是与阿多诺的思想有共同之处吗 面对同一性的秩序、世界的感知和构建,他想让"非同一性"通过一个概念性的秩序发挥效果,而这一秩序决定了理论和实践。针对大自然的暴力和针对人的暴力究其根本是属于认知结构和实践中的同一类型。

    汪晖:是的,这听起来有时候几乎像佛教思想。我们比较一下弗里德里希 冯 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对唯科学主义的批判。哈耶克的批判以对自然与社会的两分法为基础。自然科学不能作为社会科学的榜样,因为自然科学探讨的是客观物体的世界,而人的世界里还包含了主观性。也就是说对人类社会的解释不能按照自然规律来进行。这些是哈耶克的思想中正确的部分。而阿多诺把两者结合在一起,他认为对大自然的统治也是对社会和对人统治的形式。这同时也是对征服自然、工业化和人类世界异化的一种批判。哈耶克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将资本主义和自由的市场看作真正自生自发的秩序。如果不将对大自然的统治作为一个题目来探讨,就不会有统治的观点。

    戈泽帕特:这里面有两个支持限定商品逻辑边界的论据:首先是物体的内在价值,人们不该只把它们当作商品来对待。另外一条路是间接的:将物体当作商品来对待,意味着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某种特定形式,而这种形式将人作为工具,以统治为基础。商品化实际上经常传导至与他人之间间接的或者是主导的关系。这甚至可能导致摧毁作为物品商业化后果的人与人之间关系。

    张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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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编者按

    199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都持续处于巨变之中,中国思想界自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读书》杂志在中国思想界所处的特殊位置,近期出版的《读书》 十年文选,可被看作是记录这一深刻变化的重要文本。上周,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为此专门举办研讨会,邀请王家范、葛兆光、张汝伦、陈思和、王晓明、孙歌、许纪霖、戴锦华等京沪两地著名学者,就"《读书》和最近20年中国与世界的巨变"、"1990年代初以来中国思想和知识的新图景"、"视野和想 象:中国、亚洲与世界"等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于此也可见知识思想界对这套文选的重视。我们在此刊发青年学者文韬与《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汪晖的对话,以飨读者。文中言论系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2000年以后,这场在起初被人看作是"杯水风波"的思想运动波及到整个社会,从大众传媒到人民代表大会,这些问题最终影响了公共政策的走向。

    一 九十年代与中国的特殊性

     

    文韬:最近三联书店出版了《读书》1996-2005年这十年间的精选集,从中不难看出,《读书》编辑部最看重这十年间在反思和推进改革、批判性思考全球化以及亚洲讨论等领域中的工作。要理解《读书》在这十年间做了什么,或许首先要理解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意味着什么。您在精选集的序言中说,“我们的‘小小十年’真的那样贫乏吗 ……相较于八十年代对于西方的崇敬,这个时代的思考中渗透了新的文化自觉;相较于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颓败,中国的知识分子力图重整思想的旗帜,建立批判的阵地;相较于过去时代的声调相对单纯的讨论,这个时代的思想空间容纳了更为丰富和多样的声音。”九十年代的中心问题是什么 那个十年的思考对于今天意味着什么 

     

    汪晖:90年代的第一个特点就是20世纪的终结。20世纪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革命的世纪,一个企图用社会革命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突破19世纪—帝国主义战争、资本主义发展所造成的城乡之间、阶级和阶层之间的重新分化和相应的政治统治。但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革命终结的时期已经到来。失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冷战以社会主义体系的失败而告终结,全球化大规模地展开;二是社会主义在理念上提出了另一套价值,但是在实践上不得不带有很强的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复制性。正由于此,在反省二十世纪的悲剧时,许多人直指这个时代的革命实践,却从来不愿追问:到底20世纪的悲剧是19世纪展开的结果,还是要突破19世纪的结果 由于没有追问上述问题,我们得到的结果是:伴随柏林墙的倒塌,苏东体系的瓦解,被埋葬的不只是作为19世纪之展开的暴政,而且也是20世纪的理想和社会主义时代真实的成就—不仅是经济的成就,而且也是工人和农民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曾经获得的--也是并不稳定的--尊严感。

    90年代的基调之一,是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思潮凯歌行进,从俄罗斯、东欧国家到世界的许多角落。中国的情况与苏、东有着重要的差异,但在九十年代直至今天仍然受到这一潮流的深刻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进程导致了再度的社会分化,但这一再度的社会分化却没有产生再度分化的政治――比如,面对大规模国企改制和农村危机,我们可以看到这样那样的批评、抗议,但并没有出现二十世纪革命时代的阶级政治。二十世纪政治的许多要素,如政党、阶级或阶层的分化等等似乎继续存在,但是20世纪构筑社会斗争的政治形式基本终结了--没有阶级的政治,没有阶层的政治,没有民族的政治,也没有二十世纪意义上的政党的政治。新的政治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面包做大的政治,向所有人进行诉求的新自由主义政治。总之,全球化、市场化在历史终结的地基上展开。

    90年代的发展是以70-80年代的批判性力量的衰落为前提的。在70-80年代,批判性的力量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开明左派,他们为推动社会主义改革而呐喊、行动,但到90年代他们基本没有什么批判力量了,有些人走向自己的出发点的反面。在俄罗斯,以叶利钦为代表的改革派彻底右翼化,走新自由主义路线。如果说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政治对抗还能赋予叶利钦以变革者形象,那么后来的“颜色革命”其实连半点新意也没有了。这个时代的另一种批判力量是更接近启蒙与自由主义的社会思潮,但在90年代的大转变中,它和前者一样,渐渐地失去了孕育其成长的土壤,进而被新自由主义的潮流所裹胁。我很早说过,自由主义若不能与这种右翼保守的力量相分离,就会丧失自身的力量。80年代的这个思潮内部包含了许多矛盾和张力,它所介绍和阐发的那些理论也包含了对于现代性的反思,但是就政治意识而言,这些现代性反思最终单向地指向原来的传统社会主义体制,而没有将这一批判重新整合到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反思之中。

    在世界范围内,90年代代表着一个真正的逆转――不是历史的终结,而是二十世纪的终结。但如果仅仅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谈论中国的90年代了。与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90年代有其特殊性。我认为有三个特殊性值得我们考虑:

    第一个特殊性是:经过89年事件之后,经济改革长足发展,而不是像完全尊奉新自由主义路线的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那样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也因此,尽管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社会分化、制度性腐败和生态危机,但中国仍然被普遍认为是这一波全球化浪潮的赢家。这一状况产生了一个悖论,即一方面,相较于俄罗斯和一些拉美国家,中国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并未全盘倒向新自由主义,另一方面,中国的精英阶层、甚至大众社会充满了对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盲目信念。但到今天,随着社会危机、生态危机的频繁爆发,这种盲目信念正在濒临破产。

    第二个特殊性是:推动改革的政党彻底地否定了“文革”,并以此为契机承认和总结历史错误,但没有整体地否定中国革命,没有否定作为20世纪政治的产物的共和国。这与前苏东国家截然不同。在讨论毛泽东的历史地位问题时,邓小平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今天,人们经常谈论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并行的重要性,但很少讨论中国长足的经济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各种社会矛盾与上述两个特殊性、尤其是第二个特殊性的关系。不讨论这一点,很难理解中国改革的政治条件,也很难理解中国的政治变革究竟应该探索怎样的道路。

    第三个特殊性与我们今天的话题关系更紧密一些,即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分化与新一波知识分子批判运动的出现。不久前读到佩里 安德森的一篇访谈,他比较了俄罗斯和中国,发现两者都有严重的腐败和社会不平等,但在俄罗斯,对腐败的批判和反抗的声音很弱,社会压力很小,而在中国,甚至高级官员也要为此付出极大代价。他特别提到:这一浪潮在文化上的表现即所谓“新左派运动”的兴起。无论人们是否同意“新左派”这个说法,中国的90年代出现了一个从各个方面对当代进程进行批判性思考的思想潮流,其中既包括所谓“新左派”,也包括批判的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以及重新焕发力量的马克思主义者,等等。围绕着全球化、中国改革的现状与前途、如何估价中国革命和中国传统等等,这些知识分子的论争几乎触及了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最为关键性的问题。由贾宝兰编选在《改革:推进与反思》中的文章,就是这一思想争论的一个侧面。九十年代以降《读书》杂志中有关经济学领域的一些争论就是通过她的组稿和编辑工作而得以展开的。

     

    二、需要独立思考的年代

     

    90年代思潮的若干要素在先前的思考中可以找到痕迹,但很难看作是80年代的简单延伸。从国际方面看,一系列重大事变对于中国知识分子重新理解全球化及其霸权性结构、市场化及其权力机制、社会主义历史和价值的当代意义产生了重要影响。1993年,俄罗斯的十月事变对我们震动很大,我们没想到二十一世纪的资本主义需要用如此暴力的方式为自己开辟道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98年科索沃战争爆发,2001年海南上空中美飞机撞击,2001年911事件,以及随后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西方反战运动的再度兴起,以及美国、日本等右翼政治的持续等等,击毁了9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欧洲冷战的结束和新自由主义改革而产生的乐观情绪。有关中国改革的争论,其实也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1992年“南巡”之后,整个社会重现乐观气氛,但两、三年后敏感的中国知识分子就产生了新的疑虑。大概在1994-1995年前后,国内有了“人文精神”的讨论,海外有了有关俄罗斯自发私有化问题的反省。我个人印象最深的是崔之元的《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和胡鞍钢、王绍光有关过国家能力的讨论。到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前后,所谓“新左派”和“自由主义”的争论全面展开,直至2000年由于“长江读书奖”事件而导致争论在各种思想的、感情的和人事的纠葛中蔓延,酿成了中国第一波网络上的文化战争。撇开争论过程中情绪因素不谈,这一时期的争论集中在对苏东改革、国家能力、市场与计划及其他一些理论问题之上,但2000年以后,随着“三农危机”、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以及国际关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讨论中大规模展开,这场在起初被人看作是“杯水风波”的思想运动波及到整个社会,从大众传媒到人民代表大会,这些问题最终影响了公共政策的走向。

    90年代中国发生的这些思想潮流的最终流向并不明朗,也没有根本地改变发展的格局。在这个时代,国家、政党、市场、社会等等范畴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我们在理论上还没有形成新的概念和理论对它们进行重新分析。但是,讨论所提出的基本问题不但对于社会政策、公共舆论产生着积极的影响,而且也显示了一些变化的方向。在这些讨论中,难能可贵的,除了对于全球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中国现实的深入分析和批判之外,也包含了对于中国的独特的发展道路的探寻。这样的思想运动我们在其他地区—包括其他的后社会主义国家--很难看到。因此,我觉得不应该对中国的90年代评价过低。中国的90年代有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社会主义国家自身的转变,第二个转变则是对第一个变化本身的反思。90年代是一个真正需要独立思考的年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简单地依傍。

     

    文韬:您在序言里也指出,这十年的《读书》与此前的《读书》相比,一大变化就是有关社会问题、国际问题的讨论和来自社会科学各领域的作者也明显增多。这次六本文集就有三本都是社会科学领域的讨论,如果加上社会科学领域讨论占了一多半的《〈读书〉现场》,分量就更大。尽管这些社会科学领域的讨论与人文思想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人文领域内的讨论至少在这次精选中占的位置并不重要。从这十年来看,《读书》刊登的文章与人文有关的也并不少,这一编辑方案的选择是否与这十年中国思想界的状况相配合 

     

    汪晖:这套文集是我们六个编辑各自编选的,在编选之前,我们大致讨论了一下各卷的主题。总的来说,社会科学领域的作者上升是肯定的,但就文章而言,很难用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学科界定来说明。比如苏力是法学家,可是他写的文章与历史、文学、电影有很大关系,写法上也不能说是“社会科学的”。此外,关于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文章,作者中也包括许多人文学者,因为许多讨论涉及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社会理论和历史研究。当然,在触及这些问题时,即使是人文学者的文章,写法也和原来文史的写法不大一样。的确,文学和人文学科不再占据先前那样的社会思想的中心位置。从编刊物的角度说,完全不顾及社会的变化和知识队伍本身结构的转变,是不可能的。把社会科学排除在外,更不可能。故步自封,或者自己把自己关起来,没有好处。

    社会科学领域的作者变得活跃起来有几个原因。一是中国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改革前后的社会构造和知识体制都有很大变化,经济、法律等领域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急剧上升。这一点不再多谈。二是中国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执行的留学生政策,到这个时代,许多人学成归国,或者在国外大家执教,他们的知识训练与过去大不一样了。西方的很多人文领域也经历了社会科学化的过程,而后收到后现代的冲击。三是八十年代以降大规模译介西方书籍,到这个时代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整个九十年代,中国的大学正面临着一次学科重组和建设的大浪潮。很明显,在这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构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比如以前社会学和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还很不成熟,八十年代最为活跃的知识分子主要是哲学、文学、历史等领域的,而90年代这个格局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你只要看崔之元、王绍光、王铭铭、朱苏力、林毅夫、温铁军、张维迎等人在这个时期的活跃程度,就可以知道知识领域的变迁有多么深刻。

    在现代中国政治中,文学具有特殊的地位。50年代批《武训传》、批胡风,60-70年代评《红楼梦》和《水浒》,整个政治运动都跟文学联系在一样。作家们身居高位,一举一动都引起很大的轰动,对全中国都有影响。即使在80年代,伤痕文学、报告文学甚至形式创新,都能产生全局性的影响,现在哪有这回事啊。过去作家给《读书》写作的很少,除了王蒙等少数作者。过去十年中,余华、韩少功、张承志、格非、苏童、莫言、王朔、黄纪苏,为我们写文章的多了,但韩少功、张承志、黄纪苏的文章也已经不是原先的作家谈。我们实际上非常重视文史这一块,除了老一代的金克木先生、黄裳先生之外,李零、葛兆光、刘禾、孙歌、张汝伦、甘阳、刘小枫、陈来、陈平原等在给这份杂志写作,至于年轻一代当然就更多了。其实,90年代的一些问题,像东方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问题,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亚洲问题的讨论等等,主要也是在人文领域里提出来的。《读书》中有关戏剧、音乐、艺术和文学的讨论受到许多读者的好评,也受到一些创作者的关注。在这方面,由孟晖编辑的《逼视的眼神》收录的文章尤其值得注意。

    我在这六本选集的《序言》里讲,对于人文性的理解不能太偏狭。把人文性理解成一个跟学科密切相关的东西,而不把人文性看成现代知识分子针对整个社会思考的一个部分,说政治不关我的事,经济不关我的事,社会不关我的事,我的人文只有把这些东西排除掉才叫人文,那还有人文吗 这还不如过去的文人呢!这是现代学科分工造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人文学科的建立,与其说是对人的发现,不如说把学科分化的原则贯穿到人文领域之中罢了。把经济、政治因素排除掉才叫人,才叫回到人本身,这是对人的发现吗 经济生活不是人的生活,社会生活不是人的生活,只有内心,只有某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把人抽象到什么都没有,这样的人文的概念恰恰是人文性丧失的根源。人文性是包含着我们所有的现实关系的,如果没有对我们的生存境况进行再思考,人文的思考怎么能够产生深刻的影响呢 吴彬编选的《不仅为了纪念》中收录的众多回忆文章也可以显示出人与时代的密切关系。

    最近我觉得开始有一些新的变化。90年代中国社会转变最剧烈、社会高度不稳定,许多问题需要社会科学以技术化的方式来解决。但到今天,人们迫切地感到无法回避价值问题、取向问题和方向问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读书》有意识地希望重新展开一人文性的理论辩论,但做起来相当困难。

     

    三 反思性空间与《读书》的价值

    文韬:《读书》在十年间面临的各种问难和指责,与反思改革的立场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从1996到现在这十年时间,《读书》本身就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话题,这也显示了《读书》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特殊的位置。尽管这十年间中国出现了不少有影响的新兴媒体,发表看法的地方多的是,但人们显然还是很在乎《读书》说了些什么,很在乎这个文化阵地的状况。从这个角度说,《读书》这十年相对于以前的变化,以及对这种变化的自信和坚持,从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捍卫了言论自由的价值。《读书》对自己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的定位有怎样的自我意识 

    汪晖:十年来,中国知识界的讨论对社会政策有重要的影响,比如三农问题、医疗改革问题等等,国内国外都有人提到这一点。比如,有人说最近的一些调整与“新左翼”思路有重叠之处。我的看法是:第一,影响并不仅仅来源于知识界的讨论,而是更为广泛的社会进程的产物;第二,就知识分子的思想讨论而言,也很难用是否见用于社会政策来加以评价,在这里,最为重要的是独立思考、追求真理。但我对公共讨论与社会政策的转变的关系仍然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评价。大家都关心中国的民主问题,但民主从哪里讲起,要什么样的民主,是一个大问题。控制和约束是显然存在的,但知识分子的争论和公共讨论,能够一定程度地转化到公共决策,改变一些取向,这表明我们的社会体制里存在着民主的要素,我们应该扩展它。现在谈民主,其实主要的模式就是西方的形式民主,但在西方社会,公共舆论对于国家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弱,比如伊拉克战争期间,那么多人走上街头抗议国家的战争政策,但布什、布莱尔、贝卢斯科尼、小泉纯一郎等等,他们改变了战争政策吗 没有。这是民主的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讨论及其在公共讨论中的影响,都是民主性的要素。我希望我们讨论的空间能够更加扩展。

    现代社会中公共领域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关联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现在的媒体集团大多是垄断性的,并受到政治与经济的双重控制。在大众传媒中,有一定深度的文化讨论、理论讨论变得越来越困难。资本主义创造常识,什么面包做大啦,什么先富后富啦,都是如此。在这个意义,现代社会不但有强烈的反历史倾向,也有强烈的反理论倾向。要想对社会整体进行思考和辩论,必须有理论,必须有理论性的争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像《读书》这样介于专业性学术刊物与大众文化刊物之间的文化刊物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即将专家学者的讨论公共化的角色。这是一个特殊的反思性文化的空间。

    其实,与其说言论自由,不如说政治性空间的拓展。我这里说的政治性空间不是指国家政治、政党政治,而是一种政治社会。从90年代的思想论争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性空间,它能够从思想辩论转化为公共讨论,促进了社会转变。如果说知识分子的思想讨论对社会政策有影响,那么这个影响也是以这个政治性空间的存在为前提的。通过思想讨论,公共舆论的氛围、评价褒贬的尺度不见发生了改变,这才可能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但是,这样的空间不是固定的,而是伴随着各种形势而变迁的,比如随着社会政策的调整,原先的紧张关系慢慢消失,这时就需要深化我们的思考和讨论。一定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形成新的视野以保持思想讨论的批判性张力。社会批判如何再出发,成为一个大问题。

     

    四 世界性视野与国际对话

     

    文韬:《读书》在中国媒体界有一个非常少见的特点,就是以平等的心态参与国际学术对话,致力于成为一个超越国界的公共空间。一般的媒体对这种可能性几乎不会去设想。这种全球性的视野对讨论中国问题会带来什么变化 

     

    汪晖:我刚来《读书》的时候,有个老编辑跟我说,《读书》的策略之一是所谓打擦边球,将来如果社会变化了,《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她也不知道。我说,我们希望创造一个空间,这个空间不但能够面对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而且也能够面对当代世界的变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平等地参与国际学术对话和思想讨论是非常必要的。今天中国如此之深地卷入了全球化过程,对中国的分析不可能脱离对其他地区的研究。中国学者一方面需要超越自我中心的视野,另一方面又必须用一种平等的心态参与国际对话。这就是所谓自觉吧。要说言论自由,这也是言论自由。中国学者没有能力在世界上说话,不能对外部世界发生的变迁有权威性的解释,只是对自己说话,这不是好事情。过去十年来,我们邀请了许多国外的学者为我们撰稿,也常常和国外的学者一起进行座谈、讨论、对话、辩难,李学平编选的《〈读书〉现场》中的若干讨论就是这一平等对话的纪录—其中有与外国学者的讨论,也有中国学者自己的讨论。我自己在大学工作,也常常邀请不同的学者到大学演讲,但《读书》这个平台是特殊的,首先它提供的是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其次它提供的是一个知识分子而不是专家间的讨论平台。正由于此,许多外国的学者到了中国常常愿意来这里和中国知识分子见面。事实上,《读书》在思想领域的讨论,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影响。

     

    文韬:《读书》九十年代中后期对全球化的批判性讨论在当时往往被认为是胡言乱语,违背全球化的历史普遍规律。今天看全球化,对以往《读书》的讨论有何评价 

     

    汪晖:《读书》对全球化的讨论,不是简单的肯定和否定,是历史分析。比如研究全球化的历史条件、霸权性构造、移民网络以及文化问题。我们也研究全球化引起的社会冲突,比如印度的宗教冲突与全球化的关系、俄罗斯私有化与全球化的关系,等等。我们对美国的霸权和战争政策不断进行批评。9.11以后我写了七千多字的编辑手记。这些讨论在当时引起过许多争议,现在好像反对之声已经很小了。

    很多人认为我们的态度是否定全球化,其实是并不准确。我们批评的是那种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分析当代全球化过程中的垄断和霸权结构,而不是简单地否定全球化的所有方面。我一再说我们需要另类的全球化,我们是在肯定和否定之间,分析这个过程,批评内部的控制。批评美国不等于回到简单的民族主义,美国是个全球性的霸权,不分析它的霸权,不能理解今天全球化带来的问题。我们九十年代提到跨国资本和跨国生产方式的问题,有些学者批评说都是胡言乱语,他们现在还会这么说吗 

     

     

    文韬:《读书》的一个贡献是对亚洲问题的讨论,当代中国很少有媒体像《读书》这样对亚洲问题投入这么大的热情。《读书》杂志对亚洲问题的讨论有什么抱负 

     

    汪晖:《亚洲的病理》一书的编辑叶彤对于自己的选题有长久的思考,他也是《读书》杂志有关亚洲问题的讨论的主要组织者。从1996年起,我们就持续地开展对亚洲问题的讨论。其实,除了亚洲问题之外,我们也展开对俄罗斯和东欧的讨论,尤其是俄罗斯改革问题,我们发表了很多文章,也开过会。这次没有编辑俄罗斯问题专辑,只编了其中的一部分。这个讨论对于90年代中国思想的转变有重要的影响,因为90年代关于新自由的主义的争论是和如何理解苏东改革密切相关的。我们邀请了许多台湾的知识分子在《读书》发表文章,与大陆知识分子一道讨论台湾问题;我们也发表了日本、韩国的知识分子与我们一道讨论战争与革命、区域化等问题。

    我们并不只是要讨论亚洲问题,而是要讨论非西方地区的状况,改变我们只是面向西方开放的思想格局。为什么要讨论亚洲问题,因为中国周边整个属于亚洲区域,我们如果单纯把中国放在中国与西方的关系里面,事实上不能形成真正的自我认识。不了解跟中亚、西亚、南亚和东亚的关系,不理解亚洲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而仅仅将我们的视野束缚在“中国-西方”的框架内,我们的自我认识必然会发生很大的偏差。因此,激发这类讨论也是重新理解中国的契机。西方是19世纪的以来的全球性的支配要素,我们不可能绕过西方,但是,必须展开新的空间,也才能解决中西问题。另外,区域化是全球化当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既是一个对全球化的批评,同时也是全球化内在的部分。因此,怎么讲区域化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美国在90年代也有大量讨论,成立了很多亚太研究中心。亚洲与美国所谓太平洋区域的概念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不仅是地缘的,也是政治的。我们有关亚洲的讨论也不完全讲东亚,这和日本的叙述有所不同。

    不过,我们的讨论仍然是相当初步的,这与知识界的状况有很大关系。尼泊尔政变的时候,中国的媒体只能转述路透社的报道。我们的近邻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不知道,要绕道英国的报道才能知道一些信息。这个状态与中国知识领域的状态也是吻合的。在中国知识界的讨论中,我们很少看到有关越南、缅甸、巴基斯坦或其他邻国的深入研究,日本研究要好一些,但韩国研究其实也很弱。我在《序言》里提到,1997年金融风暴,中国的知识界很难发言。这个状况非常危险。中国当然有优秀的中国研究者,但我们有一流的美国学权威、俄国学权威、拉丁美洲学权威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研究的权威吗 我们谈论开放,弄来弄去还是单面的。中国这么重要的社会,其转变对整个世界都有影响,我们的自我认识,也需要一个世界性的视野,需要听听别人对自己的看法,需要通过共同的讨论产生出中国与其他社会之间的思想互动。《读书》做得很不够,但却必须去做。

     

    文韬:最近有媒体报道您和黄平将因一些原因卸任《读书》主编职务,但后来《天涯》主编李少君指该报道有关他的部分失实,您亦在此前接受访问时有所澄清。有评论指,事情背后的核心问题仍然是《读书》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的位置。《读书》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将会有怎样的前途,这是许多读者关心的问题。

    汪晖:过去十年是中国社会和思想发生大转变的十年。《读书》有幸在这一转变中扮演一个小小的角色,对于参与编辑工作的我们而言,深感荣幸。我们的确面临各种干扰和困境,时时有人想用各种方式逼迫我们放弃我们的思想探索,但《读书》编辑部的年轻编辑们早已在十年风雨中成长,未来在他们的手中,更在广大的作者和读者的手中。

     

     

    (访谈的部分内容。未经作者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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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克鲁格对话汪晖:“媒体的扩张并不代表公共领域的扩张,不代表交流的扩张,因此一定程度上需要一种反媒体。在这个反媒体当中创造出公共性,因为公共性不是天然的。”“在媒体的包围中,反媒体往往能够创造奇迹。……有那么一瞬间,反媒体撕开了媒体那厚重的窗帘。”

     

    来源:原载《社会科学报》2012年3月27日,原标题为"错误为我们指明可能的方向"。有校订。

     

    时势:作为自然史的人类行动史

    克鲁格:在电影史上,20世纪的电影都是一个完整的系列,它们像一面历史的哈哈镜,伴随着我们的革命,也反映着革命的状况。一部电影如果要更全面反映真实的社会关系,要能达到向爱森斯坦和乔伊斯致敬的效果,就必须更为包罗万象。历史以及我们看到的现实没有终结,因此,电影并没有终结,它们仍然十分丰富多彩。我们的祖先和那些组成我们身体的细胞有50亿年历史,这是真实的计时。历史就是一座丰富的大山,其中积聚了无数的经验。其实不是我在记述历史,而是历史在讲自己的故事。我只是一个收集者,就像格林兄弟收集童话一样收集历史的片段,并将它们编在一起。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不仅是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历史已经告诉了我们路在何方。

    汪晖:刚才克鲁格先生说到怎么记录历史自己的发展和变化,用他在电影里面引用马克思的叙述来说,最深刻的历史观不是唯物的或者唯心的,而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历史,也就是自然的历史,我们人的行动在这个意义上,也是自然历史的一部分。在中国古代有一个概念叫时势,我喜欢用这个概念,因为时势跟时间有区别,不是一个目的论的、直线向前的、被组织在既定轨道里面的时间,时势是永远在每一个人的介入和无数的行动交接当中产生出来的一个自然的过程。围绕马克思有很多争论,因为很多人认为马克思是目的论者,可是从马克思的理论和他对历史的观察,"我描述的是资本主义,但是召唤出来的却是无数的历史行动",这本身也是自然史一个部分。

    克鲁格:我非常赞同汪晖教授的意见,我说的"收集"决不是麻木的过程,比如说,商店里摆着的没有卖出去的物品,其实已经附着了人的劳动,我深信不疑。我甚至愿意找人为它们写一曲安魂曲。还有其他一些场合,我们也会将自己的感情,如悲伤,转移到一件物品上。我们的宗旨,借用我一个同事的话说,就是:"将事实和新闻从人类的冷淡中剥离。"

    我想给您讲一个故事。1912年是泰坦尼克号沉没的年份,当时为了争夺"蓝丝带",各地掀起了一股造船热,这却最终导致泰坦尼克号撞上了冰山,许多人无辜丧生。现在,我们在2012年突然又碰到了同样的事情。在意大利沿海,一艘船由于船长的疏忽沉没,只不过这次它撞上的不是冰山,而是暗礁。救生船、船长所受的培训和遇难的经过跟1912年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相比都没有任何进步,那我们又怎么能指望,1914年的悲剧怎么就一定不会在21世纪重演呢 

    变异:谁是历史的主体 

    汪晖:我也说一个小故事。我刚刚从印度回来,一个故事是:印度大概在10年前,开始复制中国的经济特区模式,但是印度基本的土地制度和政治制度与中国非常不同,所以它的经济特区计划遭遇了极为强烈的冲突,大量的农民跟政府而且是共产党领导的左派政府爆发了巨大的冲突。在它最落后的地区,出现了毛派的运动。但是这些反抗运动跟实际的毛泽东主义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完全是变形的,是无法直接叙述的,正如中国革命当中提出来很多的问题,它们从马克思那儿来的,但又存在着巨大的变异。我们看资本主义的变异,你可以发现它的对立面,也就是它内部的反抗出现了持续变异的运动,这种变异运动很有意义,也值得我们观察。

    我在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有几个时空对我来说特别重要,因为这里面有大量对话。这部电影不仅是访问这些哲学家、思想家和艺术家,让他们自己在叙述,而且似乎也是在跟马克思对话,跟爱森斯坦对话,我们可以说它是古代,也可以说它是现代,其中还有克鲁格先生那一代人在上世纪60年代的革命,还有冷战结束之后的后革命,这样几个时空之间发生的变化。在这一过程当中用什么样的形式来介入资本主义的变迁,我觉得这是我们今天要思考的问题。我们正处于金融危机中,看媒体和报纸上不断有人提出如何解救金融危机,但是文化、电影、艺术和我们的思考怎样介入危机,实际上正是跟这个对话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看,我觉得电影作为一个考古学,在今天具有政治和文化的意义。

    马克思的整体思想,我个人认为,他不是一个简单、抽象地呼唤共产主义的人,而是一个通过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从对它的自然史内部的分析来寻找政治的人。在这部电影里面也提到了一段话,马克思非常重视跟立场有关的,也就是跟内部斗争有关的,参与到自然历史进程中的历史。当然,今天我们碰到的问题是一个古典马克思主义者所提出的这些命题所发生的危机,这个危机可以这样解说:我们可以将古典的政治,比如说19世纪和20世纪在欧洲与中国发生的政治做一个简单的对比。欧洲的历史,马克思的时代,发生了在工人阶级运动基础上展开的共产主义运动。但是20世纪真正的革命发生在严格地说没有大规模资产阶级,也没有大规模无产阶级的社会里面,无论在俄罗斯还是中国,存在着资本家,存在着富人,存在着资本主义的某种关系,发生了民主主义的革命,发生了资产阶级的革命,却没有完整的资产阶级,也没有一个大规模无产阶级,所以这个时候中国革命当中产生了完全不同的主体,即以农民为中心的革命主体,这是一个独特的政治。

    但今天发生了什么呢 今天发生的是:在欧洲,工人阶级在消失,在大规模弱化,争取民主和社会公平的斗争和运动的主体出现了很大危机,这是新资本主义全球化条件下最大的危机。那在中国发生了什么呢 现在的中国是无产阶级的黎明,工人阶级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但是构成无产阶级的这些政治要素似乎不存在了,动力突然消失了,这种状况使得我们重新思考历史。

     

    克鲁格:我还想继续引申一下:谁是今天的历史主体 我还要问:这个主体可以是历史自己么 其实历史已经包括了所有的人,它还包括了自然进化史上的所有群体,如细菌、动物和其他一切有生命的群体。我们其实比我们的意识更年长。如果仔细研究会发现,历史本身也可以成为历史的主体,而并不是仅仅在某些欢庆的时刻,这令我很感兴趣。但说这话我们还要小心,因为光有理智和意识是不够的。那些死去的工作,也就是前人的努力也对我们造成了影响,我们必须将这些影响也计算在内。我们不能像罗伯斯庇尔那样仅仅去问谁有非常重要的思想,没有重要的思想或者没有正确思想的人就被归于历史之外,这是不对的。还有什么比错误更有价值呢 权力会导致错误,而错误其实就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还有什么是比错误更好的老师呢 达达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带着大伦敦区的地图去游哈茨山。谁是主体 什么是合作 我们可以做什么 我们在这里不应乱用概念。在我们身上有一些保护我们、帮助我们的东西存在,这也是很有可能的。

    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有一架美国轰炸机在伊拉克执行任务。美国人想要炸毁一座大楼,他们怀疑有敌人藏身在那儿。可实际上,大楼里正在举行一场婚礼。就在飞行员马上按射击按钮的时候,他的肠子痛了起来,拉了一裤子。于是他猛地一拉操纵杆,炮弹打向了一片沼泽地,那一家人也因此得救了。在这件事情上,他的肠子显示了比他的大脑更高的智慧,这其实也是人的道德本能。阿多诺曾说过,人要变笨有两种方法,要么是慑于他人的压力,要么是由于自己的软弱。因此,我们要收集各种要素,在这个例子里,幸运的要素就在那个飞行员的肠子里面。

     

    肚子里的思想更真实

    汪晖:为什么肚子里的思想更真实 一定程度上,我觉得这跟马克思理论有关系。我们都知道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面曾经有过一个早期的概念,认为意识形态是一个虚假的意识。马克思观察实际跟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寻找它跟一个人行动的关系,而不是一般地看。比如说,你是社会主义者,但是你在做什么,不是看你是不是讨论社会主义的语词,而是看你在做什么,这是一个方法问题,在这个小例子里面可以感觉到原有的真实。

    今天讨论资本主义运动,讨论新的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在世界范围内,中国变成了整个资本市场内部一部分,严格来说,离开这个场景几乎不能够理解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是怎么回事,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新的时时势,这个时势的重要性变成了我们重新认识和理解资本论的前提。我在看这个电影的时候,无论讲马克思,讲尤利西斯,或者是讲其他一系列问题的时候,在我脑际里面发生的不是遥远的欧洲,而是我身边的故事,换句话说,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可能性。所以意大利政治理论家托尼 尼格瑞用所谓的Multitude(多样性)讲运动的各种各样的混杂,各种各样新政治的混杂性,我想这个不是在旧阶级概念基础上,也包括了场景本身的混杂性,这是产生出新政治可能性一个部分。

    克鲁格:在雅典,你如果从事政治活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但为获取知识、满足好奇心所付出的努力却得不到任何金钱回报。尽管如此,那却是我们得以时时刻刻重新整合世界的基。在危机发生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人们的这种力量是多么有用。比如德国在1945年战败后一直缺少食物,国家不复存在,银行业不复存在,技术层面上的经济学也不复存在了,在德国的土地到处都是占领军的身影。可是德国妇女都做了什么,来养活他们的家庭和孩子 当时,德国人自发地团结在了一起。现在,人们只是靠团结来弥补过失,或者打着团结的旗号来谋取私利,但团结其实应该是自发的。尼采曾经说过,天才就是那些不断努力的人。我们都不是天才,但我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不断努力。就在我们在这儿抱怨和讨论存在多少阻力的时候--当然我很清楚这种阻力的确存在,一些新的思潮已经开始萌动,而这些潮流也可能是积极的。这种潮流可能不是存在于某一个人的头脑里面,因为主体是分开的,它以分散的形式存在,它可能不会阻止我们对社会不公的愤怒,它可能不能说服我们,但它的确存在。康德曾在科尼斯堡说过:无论政府如何采取措施,都无法压制人们的起义和反抗精神。

     

    反媒体的公共性

    汪晖:我简单做一个回应,刚才讲到了阻力,我觉得阻力是很大的。一个阻力,我确实也认为跟今天的公共空间,跟媒体有很大关系。当今天媒体越来越被商业和资本的逻辑、被利益集团渗透的时候,媒体的扩张并不代表公共领域的扩张,在这个意义上并不代表交流的扩张,因此一定程度上需要一种反媒体。我个人觉得在这个意义上,这样一个电影和这个讨论可以视为反媒体的模式,在这个反媒体当中创造出公共性,因为公共性不是天然的,有媒体性在那儿。今天是媒体被资本控制,而媒体进而控制整个政治领域,导致政治主体越来越被隐没在这种逻辑支配下,所以最需要有一个反媒体的逻辑来发掘出这种公共可能性。这一点,我觉得摆在整个世界面前,这是一个重新发掘政治性和公共性的任务,这是我们今天的世界。

    另外一个方面,在早期,如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时候,媒体和共同空间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些空间在今天也同样发生着变异,我们现在需要研究的是到底出现哪些新的空间和新的可能性,但是这些新的空间和新的可能性,也不仅仅是在那儿的东西,是需要创造的。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反媒体来创造新空间,也是创造政治可能性,是非常必要的。在我看来,这个反媒体恰好使得我们可以面对面地讨论,把我们的差异,我们的争议和共同点,同时在这个空间里面呈现出来。这部电影也在德国电视频道里面播出,我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一方面它进入了媒体里面,运用了各种各样的媒体技术,但它却绝不妥协地跟今天主宰这个媒体世界的文化逻辑相抗衡,同时在里面并创造出可能性的一个空间。不仅仅是这样一个电影和世界,这也是我们今天需要为此付出很多的新政治问题。

     

    物的去物化

    汪晖:我在这儿有一个问题问克鲁格先生,因为这涉及到您的电影里面对于马克思商品物的解释。您的第二盘CD说,物是着魔的人,即物的人化这样一个过程,也就是说物是人的异化,而人是物化的。可是在中国思想里面,物还可以有另外一个区分,一方面物是被一种人的逻辑主宰的,可是这个人的逻辑不是今天一般人的逻辑,物的逻辑是商品逻辑,是交换的逻辑,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逻辑。在今天交换价值大大高于使用价值的背景下,物本身发生了重大的变异,每个物都着魔了。但是物的世界自身有没有能动性,我们只是讨论人的能动性,我们很少讨论物也是一个能动性视野,而且一定程度上,我们如果不能把物的世界能动化,我们也不能够理解人的世界还存在不存在能动的可能性,因为人完全是物化的,物的政治是去物化,物本身也要去物化,这个逻辑是不是也存在 

    克鲁格:尽管我们并不熟识,但您竟然说出了我的心声。没错,这也是这部电影里最重要的部分:一切物都是着了魔的人。这是真的,是马克思的原话。他通过观察每一个人的生活,观察他们的工作和努力,得出了这一结论。马克思说:我用一把小折刀砍一台机器,血流了出来。这其实是一种隐喻,事实上,物都是剪影,它们是我们人类的真实写照。如果人类不够自律,不能有序生存,那物也会非奸即诈,具有破坏力。它们可能会成为统治我们的暴君,它们不仅是物,还可能是约束我们的条条框框,可以管辖我们各大机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切死去的劳动都是人类的产物,而如果人类没有对物尽心,那它们也可能对我们产生反作用力。

    汪晖教授,您刚刚提到的反媒体的概念也很有道理。这种反媒体的力量其实就在我们的手中,在媒体的包围中,反媒体往往能够创造奇迹。比如,在英国就有一档很糟糕的选秀节目。这档节目商业化到了极点,几乎完全就是骗人的把戏,评委也是一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有一个小书记员也参加了这档节目,他是一个很单纯的人,一口牙也长得不好,他唱了《图兰朵》里的一段男高音选段,这跟电视节目的风格一点都不般配。可观众却认同他那普契尼般的音质,他们强迫评审团将他留了下来。可惜好景不长,反媒体的力量就闪光了那么一瞬,不久之后,那个人就去补了牙,也唱起了那些糟糕的流行歌曲,开始适应起了这档节目的风格。尽管如此,还是有那么一瞬间,反媒体撕开了媒体那厚重的窗帘。

    说明:原载《社会科学报》2012年3月27日,原标题为"错误为我们指明可能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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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2007年,我们编辑过一套“《读书》十年文选”,其中一本文选的标题是《重构我们的世界图景》,一本的标题是《亚洲的病理》。通过这两本书的标题,我们想传达一个意思:在中国周边所处的地域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如何重构世界图景与历史图景 在我看来,这就是“文化自觉”的意识。

     

    “自觉”,首先是我们对过去图景的反省和批判。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中,我们唯一的模式几乎都是以“西方”为中心,连自我批评、看待自己的唯一参照也是“西方”。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西方”并不是整体意义上丰富的西方文明,而仅仅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模式。我们发现,“9·11”以后,从伊拉克战争到今天的叙利亚战争、伊朗危机,对于苏东、中亚出现的问题,中国知识界几乎没有提供任何一种有意义的、有说服力的解释。也就是说,在知识领域,中国没有提供一个重新理解世界的看法。近些年来,我们抛弃了中国在20世纪的传统,对国际主义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以至于在非洲和中国的关系、拉丁美洲和中国的关系这些问题上,缺少历史的理解;对于中国和第三世界国家形成的独特知识氛围和历史传统,也同样缺少历史的理解。因此,我在《读书》杂志工作的11年中,我们有意识地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亚洲周边国家,以及东欧、苏联国家、美洲和非洲,都重新纳入到我们目光所及的世界里来,重新整理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历史——这就是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构的世界图景。

     

    更重要的是,只有对自己的批评才能产生“自觉”,“自觉”意味着对中国历史处境、现实处境、历史传统与新传统进行重新理解。你要想重新构建世界图景,就必须重构对自己的理解。前段时间在访谈中有人问我,围绕中国的改革与工业化,中国知识界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高速的工业化会将中国带入世界发达国家俱乐部;另一种认为,现有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中国最终还是进入不了发达国家的俱乐部。这两个看法我都不能同意。在我看来,中国经历过19世纪以来被殖民的历史、经历过帝国主义战争和社会主义建国运动,也支持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同时中国又是第三世界国家,为冷战的终结作出了很大贡献。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很清楚什么叫“发达国家的俱乐部”,那是全球统治的俱乐部,是用金融和其他法权来剥夺和压迫其他国家的俱乐部。因此,中国应该有一个自觉:即中国应该为这个世界在更加平等和更加民主的意义上作出贡献,而不是满足于让自己变成全球统治俱乐部的成员。这不完全是一个事实判断,更是一个价值判断,是通过对中国现实的理解得到的“自觉”。而现在中国知识界还在讨论是否加入全球统治俱乐部这样的问题,这意味着对中国与世界完全没有历史的理解,仅仅是将中国的一切都放在西方背景下来看。

     

    事实上,中国也不会顺利地被接纳为发达国家俱乐部的成员。中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与西方有很大的差别。从19世纪到20世纪,西方帝国及其文明史都经历了一个民族主义化甚至是种族化的过程,其文明、宗教、语言和其他因素都经历了这一历史过程。20世纪以后,文明的混杂性在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方向上、在观念和意识形态上被纯化了。现在提到欧洲文明、西方文明,一般都指基督教文明。事实上欧洲文明与中国文明一样,有多元的内部复杂性。就如同儒教是中国的主导文明和文化传统,但是中国文明不能简化为儒教文明。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和战略家是很清楚中国的独特性的。亨廷顿在晚年明确批评过布什政府对阿拉伯世界的政策,他认为伊斯兰在未来的世界里,并不构成对西方文明的真正挑战,也没有实力去挑战美国的霸权。他认为,在当代世界,只有一个文明具有挑战西方文明的潜力,就是中国。首先,中国的潜力不在于你有没有这个意识,你想不想,而是你有这个实力;第二,中国不仅是一个国家,还意味着一种文明,而文明意味着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不可能通过同化解决。欧洲跟美国虽有冲突,但欧洲不会在文明上挑战美国。亨廷顿描述的未必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是他代表的是一种对塑造美国政治有影响的意识形态。所以,中国加入发达国家俱乐部,在我看来既不必要,现实上也未必可能。不加入这个俱乐部并不意味着中国不发展,而是要意识到,中国的发展有其自身在文化上和政治上的价值,这个价值也是要通过其自身的历史和与外界的关系中发展出来的。

     

    但与中国发展相伴随的价值应是普遍性的,我们应有一个真正的世界图景,有一个对于更加平等的世界的认识,更加理解我们在无限丰富的文明图景中的位置。我们不必要去重复19世纪以来西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通过工业化和全球军事化所完成的历程。中国在这方面应该有巨大的贡献,因为中国不仅有强大的潜力,也有深厚的文明基础。

     

    因此,更重要的问题是怎么通过自己的崛起,来创造不同于19世纪以来的世界图景。我在《中国文化论坛》文集序言里曾写过一段话:“自觉并不仅仅是对某种文化抽象原则的认同,它毋宁产生于对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处境的深刻理解,产生于对当代世界的历史形势及其未来趋势的全面把握。因此文化自觉这一命题中的‘文化’涉及经济、政治、法律、教育、学术和其他领域,这一命题中的‘自觉’表达的是在全球化的处境中对于中国的文化自主性的关切和思考。而这一切关切和思考都不可能不涉及中国如何在开放条件下,寻求经济、政治、法律、教育等领域的独特的变革道路这一现实问题。”

     

    鲁迅所谓“取今复古,别立新宗”,即可看作真正文化自觉的一种态度。既不是简单的复制传统,也不是简单的照搬现在与西方,而是要创造一个新的模式。我们要走一条独特的道路,并不是为了强调自己跟别人多么的不同,而是因为其他的道路(包括我们自己走过的弯路),在西方世界和其他世界都造成了很多问题。我们要想“文化自觉”,就要有一个真正的世界文明的图景来理解这个问题。“文化自觉”并不是一个保守的态度,而是创造性的,是把各种各样的传统重新激发起来,形成我们自己的价值。

     

    这次金融危机后,在对于金融危机和中国模式的思考中,比较缺乏的恰恰是文化的维度。文化应是对整个模式的再思考。现在是金融出问题了,我们就谈怎么去救市、怎么完善银行体系,怎么去做小额贷款……这都是很重要的;但是倒过来讲,这些也都是修补性的。我们很少对于总体的发展逻辑进行再思考。全球化浪潮中包含着一种支配性的逻辑和同质化的趋势,中国的变革固然离不开向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的学习和借鉴,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在开放性中确立自身的自主性。在我们今天的思考中,文化为什么是重要的 自觉为什么也是重要的 因为没有自觉,就没有和之前偏颇看法的断裂。断裂不是要完全撇清和过去的关系,而是说我们需要在这里停下来想一想,进行一个全面的考虑。简单照搬既有模式的方式,已在历史中导致灾难。经历了现代的革命和30多年的改革,中国的变革,必然是一个立足于自身的传统和现实而展开变革与创新的过程。

     

    近代历史上,中国有很多次的“自觉”。晚清时的《海国图志》是一种自觉,新文化运动与“五四”也是一种自觉。新文化运动将文化与伦理置于政治概念的核心,新旧文化上的对立也正是一种深刻的政治对立。因此,自觉意味着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政治的诞生。政治不是单纯的权力,如果我们的文化对今天资本逻辑深入到所有的领域、对一切的支配毫无反省,如果我们的文化同样被其支配的话,我们就没有什么自主性可言,也毫无自觉可言。“文化自觉”,必然包含着对今天处在主导地位的发展模式和意识形态的质疑和追问。今天,在资本主义主导下的发展模式,对世界各文明的摧毁性都极大。在这个意义上,“文化自觉”就意味着立足于今天世界的发展、立足于我们自己古代与现代两方面的历史传统,来创造一个新世界的开端。

    (本文根据采访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阅)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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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一,中国与六十年代的终结2005年8月初,国立新加坡大学为庆祝百年校庆举行了一系列学术讨论会,其中一场的主题是“亚洲的六十年代”。尽管中国的六十年代在讨论中被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美国等国家的学者反复提及,但除了我本人应邀担任这场讨论的评议人之外…

     

    一,中国与六十年代的终结

    2005年8月初,国立新加坡大学为庆祝百年校庆举行了一系列学术讨论会,其中一场的主题是“亚洲的六十年代”。尽管中国的六十年代在讨论中被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美国等国家的学者反复提及,但除了我本人应邀担任这场讨论的评议人之外,没有中国学者在这个场合发表论文。在我的经验中,这不是偶然的。1998年,当全世界——欧洲、亚洲、美洲等等——都在纪念1968年的学生运动和社会运动三十周年之际,中国这个与六十年代关系极为密切的地方就对此保持了沉默。

    从那时起,我开始思考这一沉默的意义。我观察到的第一个现象是:这个沉默不仅是对六十年代的激进思想、政治实践的拒绝,即不仅是对作为中国之“六十年代”的标志的“文化大革命”的拒绝,而且在许多情况下逐渐发展为对于整个二十世纪中国的否定。我在这里所说的“二十世纪中国”指的是从辛亥革命(1911)前后至1976年前后的“短二十世纪”,亦即中国革命的世纪。这个世纪的序幕大致可以说是1898年戊戌改革失败(尤其是1905年前后)至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的时期,而它的尾声则是七十年代后期至1989年的所谓“八十年代”。[1]中国革命的内容包罗万象,但并非不存在核心内容,概括言之有三点:第一,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建构农民的阶级主体性,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农联盟和统一战线,进而为现代中国政治奠定基础;第二,以革命建国为方略,通过对传统政治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改造,将中国建立为一个主权的共和国家,进而为乡土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第三,阶级政治的形成和革命建国的目标既召唤着现代政党的产生,又以现代政党政治的成熟为前提。在这个时代里,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曾经先后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和革命者的楷模,而对这两场革命的不同取向也清楚地表达了中国革命之政治分歧:“五四”时代的新文化运动热情地赞颂法国大革命及其自由、平等和博爱的价值,而第一代共产党人以俄国革命为楷模,对法国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进行批判。在“八十年代”,伴随社会主义危机和改革的出现,俄国革命的光环渐趋消失,法国革命的意义重新凸现,但随着这个革命世纪的终结,法国革命也与俄国革命一道作为“激进主义”的滥觞成为批判和否定的对象。对于六十年代的拒绝和遗忘不是一个孤立的历史事件,这是一个持续性的和全面的“去革命”过程的有机部分—如果我对“短二十世纪”所做的上述三点概括基本成立的话,“去革命过程”就必然表现为工农阶级主体性的取消、国家及其主权形态的转变和政党政治的衰落等等。

    六十年代的亚洲,东南亚民族解放运动蓬勃兴起,殖民主义时代正在终结;在日本、韩国、泰国、印度和其他一些地区,大规模社会运动相继爆发,冷战和美国主导的资本主义秩序面临严峻挑战。六十年代的美国和欧洲,反战运动和对帝国主义霸权的批判风起云涌,战后资本主义及其政治体制遭遇强烈质疑。但为什么六十年代问题更像是一个西方的话题,而不是亚洲的话题 在给出更为深入的回答之前,也许下述两点值得提及:第一,西方的六十年代与亚洲的六十年代相互关联,但也有着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欧洲和美国的反战运动、反殖民运动基本上是西方社会内部的批判运动,它在文化领域的表现是针对资本主义世界的文化批判;与此相对照,在东南亚(特报是印度支那)和其他的地区,六十年代的斗争具有深刻的针对西方殖民统治和国内社会压迫的武装革命和军事斗争的性质;如果说西方的六十年代针对战后党-国体制(party-state or parties-state)及其内外政策提出了激烈的批判,那么亚洲的六十年代(日本是一个例外,它的社会运动与欧洲的情况有着更多的相似性)则试图通过社会运动和武装斗争在霸权性的国际关系中重建独立自主的国家,即建立新型的党-国体制(party-state or parties-state),谋求自身社会的改造和经济发展。在当代语境中,亚洲六十年代的武装革命、军事斗争已经从人们对这一时代的记忆和思考中消失了—当跨国主义成为支配西方知识分子想象力的主导价值之时,六十年代亚洲的独立运动和党-国建设究竟还有什么意义 即使在亚洲左翼对于六十年代的社会运动的缅怀中,这一问题也难以构成重新思考六十年代的中心主题。

    第二是中国六十年代的独特性质以及中国对自身的六十年代的自我否定。从五十年代开始,中国始终支持第三世界的解放运动和不结盟运动,并在朝鲜半岛和越南与世界上最大的强权美国相抗衡;当六十年代的欧洲激进分子将批判的锋芒指向斯大林主义和苏联的实践之时,他们发现中国在更早时期已经与苏联正统路线进行了持久的理论的和政治的斗争。中苏关系的变化直接起源于苏联的霸权诉求和中国对于国家主权的捍卫,但这一冲突不能一般地放置在国家间关系的范畴内进行解释,因为冲突本身突显了两国共产党之间的政治对立和理论分歧。几乎在新型的社会主义党-国体制确立之始,革命政治即面临“去政治化”的侵蚀,在国内方面,它主要表现为党-国体制的官僚化和以权力问题为中心的“政治斗争”――这种斗争不但取消了党内的自由讨论和参与者的政治主体性,而且也以自上而下的权力体制压制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其他社会阶层内部的批判性思考和社会运动;在国际关系中,社会主义阵营内部的霸权构造最终形成和确立,不但阻碍各国社会主义者对自身发展道路的探索,也损坏了自主和平等的国际关系原则。中苏论战以一种理论斗争的形式展开,显示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对于政党与国家及社会主义方向的不同理解。

    中国的六十年代与中苏论战及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党自身的演变的担忧密切相关。[2] “文革”中提出的“四大自由”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试图通过大众参与突破党-国官僚体制的框架,但由于这些斗争本身与群众运动内部的派性斗争和党-国体制内的权力倾轧纠缠在一起,导致了大规模群众暴力和政治迫害,早在1976年之前,六十年代在许多中国人的眼中已经黯然失色。在七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毛泽东的逝世和失去权力的领导者重新登上权力舞台,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对于“文化大革命”给予了彻底的否定。1980年,在对“文革”时代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清理之后,全国人大做了专门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所谓“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3]三十年来,中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社会的模式,已经从一个“世界革命”的中心转化为最为活跃的资本活动的中心,已经从对抗帝国主义霸权的第三世界国家转化成为它们的“战略伙伴”和对手,已经从一个阶级趋于消失的社会转化为“重新阶级化”的(在很多人看来“更为自然的”或“正常的”)社会……从历史的角度看,对六十年代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的失望、怀疑和根本性的否定构成了七十年代至今的上述历史进程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当批判的知识分子试图对当代社会危机——三农危机、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的扩大、体制性腐败,等等——做出分析之时,针对他们的最为有力的武器就是:你们是要回到“文革”吗 这一“彻底否定”的姿态取消了任何对当代历史进程进行真正的政治分析的可能性。

    我把六十年代的消逝视为一种独特的“去政治化”的过程。六十年代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它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打破战后国际体系的两极化和冲击战后两种不同类型的党-国体制,即陷于危机之中的以多党政治为特征的西方民主和同样陷于危机之中的以一党政治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党-国体制。我们可以将这个时代的“政治化过程”放置在三个相互关联的进程中加以理解: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使得原有的以欧洲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体系基本解体,世界权力格局进入了以美国和苏联两大集团相互对抗的冷战时代。从五十年代的万隆会议到六十年代高涨的民族解放运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社会运动和武装斗争在这个两极化的世界格局内部打开了缺口,这是打破冷战的两极构造(其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国际关系的“去政治化的权力架构”)的“政治化过程”。毛泽东的“三个世界理论”就是对于这一新的历史形势和政治斗争的回应。第二,如果说民族解放运动打破了西方帝国主义的一统天下,那么以中苏论战为开端的社会主义体系的内部分裂则在东方集团内部提供了重新思考社会主义未来和世界性的霸权构造的空间,这是通过理论斗争和政治斗争而展开的对社会主义阵营内部日益僵化的(亦即“去政治化的”)权力格局的挑战,从而也可以视为社会主义体系内部的“政治化过程”。第三,社会主义的内部分裂直接地导致了一种新型政治尝试的出现,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动“文化革命”,从理论上、思想上、政治上遏制党-国体制的“异化”(或“去政治化”)—离开对于社会主义党-国体制的深刻怀疑和激烈破坏,我们是无法理解中国的六十年代的;离开对于这个体制的重构和再确立,我们也无法理解中国的六十年代的终结。

    正如我在上文简略谈到的派性斗争、政治迫害,以及党-国权力体制的重新巩固所表明的,六十年代内部包含着自我否定的趋势,即“去政治化的趋势”。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一错综纠葛的局势及其对“后文革”时代的影响 

    二,去政治化的政治与党-国体制的危机

    去政治化与政党政治的转变

    关于六十年代的民族解放运动,已经有无数的学者进行了探讨。我在这里主要从“去政治化”这一命题出发,讨论中国的党-国体制及其转化问题。意大利社会学家亚历山地罗 鲁索(Alessandro Russo)对中国的“文革”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在一篇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How to Translate Cultural Revolution ”)中,他认为“文化大革命”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时期,这个政治化时期的终结并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源自七十年代中后期,[4]而是产生于“文革”开始后逐渐发生的派性斗争、尤其是伴随派性斗争的暴力冲突,亦即产生于六十年代自身的“去政治化”:派性斗争和暴力冲突使得“文革”初期的公开的政治辩论、多样性的政治组织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政治文化濒于危机,并提供了党-国体制重新介入并获得巩固的契机。在这个意义上,“文革”的终结产生于一个“去政治化”过程。[5]在鲁索看来,“去政治化”并不仅仅是“后文革”时代的中国现象,而且也是当代西方政治的特点。

    统治权从传统的君主转化为现代的政党是政治现代性的根本特征。一党专政与多党政治均以现代党—国体制为基本框架,在这个意义上,上述两种国家模式均可称之为党-国,概莫能外。“如果在现代写一部新的《君主论》,其主人公不会是一位英雄,而只能是一个政党。具体点说,是在各个不同时期,在各个不同民族的不同的内部关系中,致力于建立一个新型国家的那样一个党(为了这个目的而建立政党,这是历史的要求,理智的要求)。”[6]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与政党政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政党政治并未全盘被纳入既定的国家政治的轨道,但建立不同类型的党-国体制始终是这一时代政治发展的基本问题,这是因为作为一种政治行动的政党政治总是按照自身的价值和理想投身于创造新型国家的政治实践。随着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渐地变成了国家体制的主体,政党与它们各自的社会基础的关系不再是清晰透明的,政党的政治理念与其政治实践的关系也日益缺乏内在连贯性。简言之,政党体制包含了双重转化,即,一、政党自身处于一个“去价值化”的过程之中,政党组织的膨胀和政党成员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的扩大并不能代表政党的政治价值的普遍化;二、政党日益向常规性的国家权力渗透和转化,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去政治化的”和功能化的国家权力机器。我将这一双重演变概括为从“党—国体制”向“国—党体制”的转化:前者包含着一种政治性的态势,而后者则专注于权力的巩固。这一“政党的国家化过程”将二十世纪产生的“党治”体制转化为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统治体制—尽管它不可避免地也是国家的政党化过程,但这一“政党化”过程与早期的政党扩张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原因是早期的政党扩张是一个政治过程,一个通过有组织的政治行动而不断自我建构的过程,而在当代的政党国家化过程中,政党已经被视为一个亦已完成和定型的、与国家一样扮演着中立的、协调不同利益的功能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政党的定型和完成亦即政党的终结,或者说,政党的提前终结。[7]

    六十年代的终结意味着经受了巨大危机的两种社会体制的重新巩固,但这一巩固过程是通过“去政治化”的方式进行的,从而势必动摇两种社会体制的政治基础:在政党政治衰败或转化的语境中,国家成为“没有政治的国家”或者“去政治化的国家”。为了说明这一新的政治局势,我们需要对两种政治体制的转化做简要的说明。经典的代议制民主被设想为以共同善或共同利益为目标的、通过集体参与以形成公共决定的方式。议会民主不仅具有倾听、观察和阅读社会成员的信息的能力,而且还具备以理性的和合乎逻辑的方式回应、质疑和检验这些信息的能力。在代议制民主条件下,社会自我决定的基本条件是信息的透明和人民与其代表之间的沟通。但是,这一以共同利益或共同善为核心的民主概念在现代时期受到严峻挑战,许多民主理论家认为根本不存在这种共同利益或共同善,也不存在一种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代议制,他们提出的是一种建立在政党政治基础上的民主概念(如凯尔森、熊彼德、当斯、达尔等)。[8]多党议会民主制也被看作是一种形式民主,它以理性对话和公共领域作为政治概念的核心。在这一民主的形式框架下,各种利益之间的博弈能够达成最终的均衡;由于形式平等的公民概念取消了主仆式的社会等级关系,从而它能够以一种理性的、平等的交往或沟通范畴取代那种以“敌-友”关系为中心的斗争性的政治概念。

    然而,伴随六十年代的终结而出现的,是民主理念本身朝向一种新自由主义方向的变化,其要点是:民主是一种建立在市场经济地基之上的议会制;由于政府被视为一种强制性权力,从而议会民主也被看成限制政府行动的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受到宪法的保护,传统政治中的主仆关系通过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而彻底消失了。在高度私有化和生产跨国化的条件下,议会民主制面临双重困境,即一方面是社会共同利益难以界定,另一方面是议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愈趋紧密。就前者而言,公司或利益团体对于公共政策的影响远远大于公民个人;议员的投票取向主要取决于资助者或资助者所隶属的阶级的需要和福利,而不是所谓人民或共同利益—除非在某项动议不涉及选情的情况下,政党才会允许议员按照自己的良心投票。就后者而言,议会成为一种市场化的、经常是黑箱操作的利益博弈机制,人民与他们的代表之间严重脱节,从而产生了民主政治的“沟通危机”和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多党制的前提是政党有明确的代表性及其政治价值,它通过在国家框架下的特定的制度安排,以社会共同利益为前提,形成党派间的相互竞争,没有这一竞争性的政党政治为基础,议会民主就会丧失其活力。当代议会民主的主要问题是:构成民主之前提的共同善或公共利益被摒除于政治决定之外,两党或多党之间的政治差异被缩小到近于无,后者可以被概括为多党政治的政治趋同现象。以英美议会民主为例,各政党只有在涉及国际政治议题时才会诉诸于所谓“共同利益”,它们竞相煽动选民对他人的恐惧、仇恨和控制的欲望,以获取选民的支持。在这个意义上,当代多党议会民主(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一般的议会制和政治代议制,而是指它的现存形式)的主要危机是悖论式的,即一方面是深刻的政治冷漠症,另一方面是狂热的军事动员机制。这一悖论乃是民主共和国向寡头制和帝国蜕变的基本条件。[9]

    产生于中国革命的国家-政党体制与多党议会民主制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论预设和政治实践。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党-国体制脱胎于“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行动,从而它以明确的“敌-友”关系为前提,认为国家即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关。[10]“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11]正如代议制民主是在推翻专制主义统治过程中形成的“资产阶级专政”一样,无产阶级民主是推翻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封建统治的阶级对抗过程的产物。因此,无产阶级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12]正是由于坚持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一预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仍然是一党独裁体制:“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极权政府’的话,也有一半是说得对的。这个政府是对于内外反动派实行专政或独裁的政府,不给任何内外反动派有任何反革命的自由活动的权利。”但“对于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或独裁的,而是民主的。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13]民主理念中的社会自治在无产阶级革命中集中地和唯一地用于作为阶级统治的人民自治,在理论上,它不仅是阶级统治,而且也是致力于消灭阶级本身的阶级统治。

    由于人们将“文革”时期发生的群众暴力、政治迫害和以极端的血统论相标榜的“阶级斗争”归结为“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的必然结果,执政的和在野的社会主义者对“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如果不是心怀内疚,也一定会保持沉默。但在这里,我认为仍有必要区分两种并不相同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第一种概念产生于马克思对巴黎公社的观察:“公社就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巴黎无产阶级用以欢迎二月革命的‘社会共和国’口号,不过是表示了希望建立一种不仅应该消灭阶级统治的君主制形式,而且应该消灭阶级统治本身的共和国的模糊意向。公社正是这种共和国的一定的形式。”[14]“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 请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5]巴黎公社所采取的原则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措施:用普选制选出的代表去代替先前的官吏;只发给他们普通工人的工资;可以随时撤换他们;废除常备军等等。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措施意味着对于国家机器的根本改造,它不但“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而且也“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16]巴黎公社一方面“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结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另一方面又越出自身的历史范畴,成为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

    在这层意义上,“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参与性民主,它不仅是在政治选举的层面上,而且也是在生产关系的实际基础上产生的。它既是立法机构也是行政机构。它具有一种不但可以选举,也可以罢免立法官员和行政官员的制度。”[17]当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国会里获得了权力的时候,恩格斯放弃了实现这一“无产阶级专政”的念头;此后欧洲议会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政党斗争接受了公社坚决加以拒绝的资产阶级国家及其一切制度框架—伯恩斯坦在1900年出版的《进化的社会主义》中论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变化,即包含着阶级妥协的社会共和国或初级的福利国家的出现;这一“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的前提是阶级关系的变化,即资本家与工人可以分享企业利润,而不必诉诸对抗性的阶级斗争。重新复活了“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是列宁和他的中国追随者。早在1905年,列宁在与“新火星派”的斗争中就已经将他们的“革命公社”理念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相区别,他将前者斥之为“革命的空话”,而将后者与“临时革命政府”这一“不可避免地要执行(哪怕只是临时地、‘局部地、暂时地’执行)一切国家事务”的、绝不能误称为“公社”的政治形式联系在一起。[18]列宁的这些看法与马克思本人反复强调的公社与一切国家事务之间的尖锐对立并不一致。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人民民主专政或无产阶级专政经历了两个重要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从允许多党合作,实行联合执政,转变为以不同的方式确立“共产党是国内惟一合法的政党”--即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第二个转变是从以革命政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治形式,转变为以官僚化的党-国体制为框架、行使一切国家事务的权力体制,即无产阶级专政从一种与一切“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不同的政治形式、一种真正的社会自治和参与性民主转化为合法垄断暴力的、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结构。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没有将共产党规定为唯一合法的政党,但仍然采取了一党专政与高度集权的国家构造。

    通过这一转化,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与国家立法行政体制之间的必要的区分和张力逐渐地趋于消失。正如韦伯所说,在劳动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时期,任何一种政治形态都不可能彻底摆脱官僚制度。无论是巴黎公社的失败,还是19世纪民族国家体系的巩固,都证明国家作为这一时代的支配性政治形式是难以回避的。在这方面,简单地指责社会主义国家保留了官僚机器或国家并不具有真正的深刻性,“文革”时期国家功能的解体、改革时期和全球化条件下国家扮演的重要角色都迫使人们重新认识国家的重要性。根本的问题在于:在国家继续存在并不断加强的条件下,作为“群众向导”的革命党如何避免自身的官僚化,进而使国家成为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趋势的政治形式,即包含着参与性民主活力的政治形式 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中发现:

    在苏维埃这方面,它保留或毋宁说重新启用了高薪企业家、计件工资、泰勒制、军事和工厂纪律,以及寻求外国资本等等。因此,一言以蔽之,苏维埃不得不再次全盘接收布尔什维克曾当做资产阶级制度与之战斗的全部事务。为了让国家和经济维持正常运转,他们不得不这样做。此外,苏维埃也重新建立起了前‘警备队’,作为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19]

    列宁一再强调保持布尔什维克与苏维埃之间的必要区分的重要性,毛泽东也认为“阶级的专政与党的专政是有分别的东西,党只是阶级的最觉悟的一部分人的组织,党应当而且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中起领导作用,党不应当而且不能代替阶级去实行专政。”[20]但社会主义国家最终发展为一种独特的党-国合体,“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都必须统一由党中央规定”。[21]而政党国家化一方面导致中心化的权力集中于政党,另一方面则使得政党与大众的距离日益扩大。伴随政党角色的变化,社会主义的国家体制得到巩固,而马克思预设的这一国家体制的自我否定性却彻底消失了。[22]

    “文化大革命”是在政党的国家化过程发展到一个阶段的产物。在政党国家化的条件下,重新进行社会动员,亦即在党-国之外激活政治领域和政治价值,形成大众参与性民主,构成了“文革”初期的特点之一。毛泽东重申革命政党的政治价值,试图通过社会运动和政治辩论打破政党与国家的绝对权威,目的是重构一种包含着自我否定态势的社会体制,即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国家的国家,一个通向自我否定的国家和一个自我否定的政党。作为“文革”宗旨之一的“五七指示”将文化大革命与社会分工的灵活性联系起来,力图从根本上铲除官僚制得以确立的社会分工模式。社会主义实践,就其根本宗旨而言,在于将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工与既往一切等级主义的社会模式(贵族等级的、封建的等等)或对抗性关系(阶级的、资本主义的等等)区分开来,进而让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彻底改造一切再生产等级关系和对抗性关系的政治机制、生产方式和文化条件。“文革”初期,以巴黎公社为楷模的工厂、学校和机关的自治的社会实验(也包括稍后出现的所谓“三代会”即“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之类的群众组织)在各地短暂出现,这是对旧的国家机器进行改造的尝试,亦即一种超越国家机器的文化-政治实践。由于运动与派性斗争、党-国体制及其权力搏斗纠缠在一道,这一在国家和政党之外激活政治的模式迅速蜕变。六十年代晚期以“三结合”的形式组成的革命委员会是一种在群众运动与官僚化的国-党体制之间达成妥协的产物。这一政治形态包含着公社运动的各种因子,如将工人、农民和士兵代表选入各级政府和党的领导机构,要求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者分批、定期地深入乡村和工厂从事社会实践,等等。尽管工人、农民、学生或士兵的代表由于无法适应国-党体制的需求而始终居于权力格局的边缘,[23]但这一在国家的时代对国家进行的创新不能说毫无意义—许多观察者相信:正是由于存在着上述政治实验,相较于苏联共产党支配下的官僚体制,中国“后文革”时代的政治制度具有更大的弹性和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重新思考这一时代的历史转变,我们需要追问:六十年代政治自身的“去政治化”究竟产生于那些历史条件 如何解释这一时代的众多悲剧性事件的成因 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全面思考的问题,这里只能临时性地勾勒三个要点:首先是前面已经讨论过的群众运动向派性斗争的发展,即群众运动的两极化和暴力化;其次是毛泽东在发动群众冲击国-党体制时不得不诉诸于个人的威望,而这一“权宜性的”方式(即后来所说的“个人崇拜”)在激发人们对于国-党体制的反抗精神的同时却极易导致大众主体性本身的丧失。上述两点共同造成了大众运动的去政治化。第三,政治辩论不断地被纳入国-党体制内部的权力斗争之中(即政治路线和理论斗争的去政治化),而在国-党体制本身遭到严重破坏的条件下,这一斗争又不能被限制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政治迫害。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至七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的各种实践已经连同“文革”时代的各种悲剧一道,成为党和政府的“拨乱反正”政策的主要对象。时至今日,不但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机构中,而且在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中,工人和农民已经渐趋消失。通过对六十年代政治性阶级斗争的反思和批判,社会主义国-党体制一方面将经济建设、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建设作为通往现代化的普遍道路,另一方面以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由,对于公开的政治辩论加以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党已经从特定政治价值的团体蜕变为一种结构性的和控制性的权力体制;政党内部的分歧被纳入了现代化基本路线的技术性分歧之中,从而解决分歧达成共识的方式只能依赖权力体制而不是理论讨论。[24]伴随六十年代的终结,国-党体制力图将政治领域妥帖地安放在自身的框架内,即以一种“去政治化的方式”维持社会稳定。

    无论就政党代表性的模糊化而言,还是就国家公共决策受资本利益驱动而言,当代世界的两种代表性的政治体制之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将中国的政治状况与西方的民主危机放置于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内部进行观察:在过去三十年的时期内,两者均处于一个“去政治化”的潮流之中。这并不是说以议会民主为制度框架的多党制与一党执政条件下的政治架构没有重要差异,而是说在“去政治化”的潮流之中,议会民主的多党制正在出现“政治趋同”现象,而一党制下两条或多条路线并存的构造也正在消失,二者共同构成了以政党政治为中心的二十世纪政治模式的危机。我们可以据此总结出下述两个结论:第一,当代政治危机的核心是政党政治的危机,而政党政治的危机则是六十年代末期以降逐渐强化的“去政治化”过程的结果;第二,当代政治危机不仅是中国和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危机,而且也是欧洲多党议会民主和英美两党议会民主的危机,即一种普遍的危机。

    如今,我们面对的是一种新型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在当代条件下,任何忽略、掩饰普遍的民主危机(其核心是政党政治的危机)及其社会条件而展开的一厢情愿的政治变革方案,都不过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延伸而已。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许多例证。[25]

    去政治化与理论辩论的终结

    谈论政党政治的危机并不意味着政党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已经消失,而是说构成现代政党(及党-国政治)的前提正在发生变异。在这里,我们尤其需要从“政治的视野”重新理解“文革”之后逐渐消失的“路线斗争”这一概念。尽管这一概念多半用于胜利者对于党内斗争的概括,但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中的重要现象,即每一次重大的政治斗争总是与严肃的理论思考和政策辩论纠缠在一起。从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党内不同力量对于革命失败的理论总结和政治斗争,到三十年代初期左翼与右翼之间以及左翼内部有关中国社会性质与中国革命性质的历史研究和理论辩论,从中央苏区和延安时代中国共产党内有关政治、军事和国内国际政治的不同分析,到“文革”时代中国共产党内部有关中国社会矛盾的性质的持续辩论—在中国革命的每一个历史阶段,我们都可以看到不同政治集团之间和个别政治集团内部的理论分歧,以及围绕这些理论分歧而展开的政治斗争。由于缺乏保障这些理论和政策辩论持续和健康发展的制度条件,辩论和分歧往往以权力斗争的强制方式获得“解决”。“文革”之后,许多政治斗争的受害者出于对“路线斗争”的深恶痛绝而彻底否定了“路线斗争”这一概念。他们在重新获得权力后,拒绝对党内“路线斗争”向“无情打击”的权力运作转化的机制或条件进行分析,而是试图通过压制或回避这种斗争获得党内意志的统一,从而彻底地压抑了党内的政治生活――由此也就丧失了探讨政党与民主之关系的内在契机,并为政党的国家化――亦即政党的去政治化――奠定了基础。

    持续的理论辩论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密切关联是二十世纪中国的革命和变革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正是这种政党体制内部的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使得政党政治保持内在的活力,它使得政党不致在相对稳定的权力构架下变成“去政治化的”政治组织,也使得政党能够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检验之下通过路线斗争纠正自身的错误。这是一种政党的纠错和创新机制。[26]中国的六十年代有着它自身的理论特点:围绕着如何理解历史及其动力,如何理解商品、商品经济、劳动和生产方式,如何理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尤其是围绕“唯生产力论”的争论),如何理解阶级和阶级斗争以及资产阶级法权,如何理解中国社会的性质及世界革命的形势,不同的政治观点和政治力量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如果把这一时代的理论辩论与先前一切时代的理论辩论加以比较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从未有过任何一个时代的理论讨论像这个时代一样,超出精英、宗教、政党或国家的范围,成为全民性的事件。我们不能不追问:这个时代的政治文化与理论性之间的关联是如何产生的 

    在我看来,“短促的二十世纪”所包含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巨大分歧很可能正是动因之一。由于二十世纪中国代表了整个世界变动的激进性质,又由于这种变革的激进性与一个古老的、以农业为主的、现代阶级关系没有充分发展的现实之间有着惊人的分歧,从而革命和变革的激进性首先表现为理论斗争—这是一个改造或转变人们的主体性(所谓“触及灵魂的革命”)的过程,其中渗透着将理论斗争转化为实践的强烈欲望。如同马克思在谈论德国革命的矛盾时所说,“革命需要被动因素,需要物质基础。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但是德国思想界的要求和德国现实对这些要求的答案之间的惊人的分歧,是否会同市民社会和国家之间以及和市民社会本身之间的同样的分歧一致呢 理论要求是否能够直接成为实践要求呢 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27]七十年代中期以前有关阶级、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革命理论如此,七十年代中期展开的有关商品生产和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斗争也是如此。用马克思的语言说,“它在理论上已经超越的阶梯,它在实践上还没有达到。”[28]在这场理论斗争中,针对苏联和中国思想内部有关商品生产能否产生资本主义、按劳分配会不会产生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思考,毛泽东及其追随者发起了一场真正的理论进攻。把这场理论进攻及其引发的思考和讨论视为中国改革的理论序幕也许并不为过,因为它以理论辩论的方式奠定了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的中国改革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方向。

    如果我们把当代中国的“去政治化过程”放置在上述过程中观察,这一过程显然包含了两个特点:一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去理论化”,即以“不争论”为契机将二十世纪逐渐形成的理论与实践的明确的互动关系转化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践;二是政党内部的路线斗争的终结,即以经济改革为中心将全党的工作转移到“建设”(而不是“革命与建设”)上来。这两个政治抉择在七十年代末期深得民心,显然是对“文革”后期混乱的政治局面和权力斗争的回应。“摸着石头过河”的比喻与这一时期引起高度关注的“实事求是”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讨论有关,它本身就是对七十年代中期由毛泽东及其追随者发起的理论进攻的理论回应。然而,当这一策略性选择最终演变为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路线之时,不但理论辩论在政治文化中逐渐消退,而且六十年代一度出现的政治与国家、政治与政党之间的分离和紧张也就彻底消失了。通过将政治与国家(党-国体制)相互统一,那种在“政治不等于国家”的条件下形成的政治辩论和理论探索消失于无形。用“摸着石头过河”描述改革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而必须从实践中总结是正确的,但以此否定改革存在着自己的理论纲领却并不符合实际,事实是:1975年前后的理论斗争及其后对于这一理论斗争的清算共同奠定了改革时代的理论纲领。关于这一点,我在这里只能简略地提出两点论证:

    首先,七十年代前期至中期,在毛泽东的安排之下,邓小平复出工作,从而提供了党内两种政治路线展开理论辩论的契机。例如,1975年7月,在邓小平的支持下,国务院成立了以一批党内理论家为核心的政治研究室集中讨论三个世界的划分、苏联社会性质、战争与和平问题、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无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法权等等问题。而在他们的对立面,张春桥等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以“两报一刊”及《摘译》等刊物为理论阵地,对这些问题做了理论方向截然不同的研究,两者之间的理论争论伴随着政治分歧而日益尖锐化。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内在中国社会性质、商品、劳动、生产力、价值规律、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上展开的激烈的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触及了中国后来的改革面临的基本理论问题;没有这样的理论辩论和政治局势改变后对这场辩论的思想总结和政治清算,很难设想后来的改革会按照这一解放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市场经--产权改革的路径发展。[29]显然,1975年的理论辩论已经孕育了后来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提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许多重要的前提。若没有对这场辩论的理论反思和政治清算,邓小平在再次复出后就不大可能迅速调整改革方向,而更可能沿着他第一次复出后的方针—即通过整顿重建计划经济的方针—推进现代化计划。事实上,1975年的辩论也是中苏论战的理论深化,这一时期理论批判(尤其是关于资产阶级法权、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理论探讨)的对象不但包括苏联出现的有关商品、货币、资本及宗教问题的理论探索,[30]而且也包括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有关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理论。[31]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改革时期的邓小平对于他本人参与主持的中苏论战及其理论路线深感厌恶。[32]

    其次,七十年代末期以降,中国共产党内部和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商品经济、价格改革、所有制(产权)问题等等的理论探讨,从不同角度对中国改革的方向展开争论。这就是所谓“思想解放运动”。但无论是从论题来看,还是从讨论的参与者来看,这两场辩论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尽管由于政治局势的变化,论述的政治方向正在发生变化。[33]在1983年遭到压制的有关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问题的争论中,真正的分歧产生于有关异化概念的理论解释。异化概念源自黑格尔的理论,马克思将这一概念改造成为解释被剥削者的社会状况的理论。在这个理论中,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结束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终结为他人的劳动,进而消灭阶级才能最终消灭人的异化。这场讨论在政治上将“文革”纳入了社会主义异化的范畴加以反思,但在理论上却与1975年前后反复讨论的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法权等问题一脉相承、与“六十年代”的思想路线—即对社会主义本身的变异和退化的警觉—同根同源。正由于此,尽管周扬在政治上被视为“改革开放派”或“思想解放运动”的文化旗手,但却由于倡导异化理论而遭到改革主流派的整肃。[34]从这个角度看,改革开放本身包含了两种不同的理论立场和思想路线的内在对立,其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自我改革运动。但是,在“去政治化的政治趋势”和“改革与反改革”的框架之中,这种对立在短暂的理论交锋之后没有获得真正的展开,我们只能在“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一边倒的政治运动中察知端倪而已。在改革的领导者看来,“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其说是源自西方,毋宁说与“文革”有着更深的渊源。就理论的深度和辩论的广度而言,这类讨论已经不能与1975年和1977年的理论相提并论。[35]在我看来,七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期的这场大讨论是二十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最后一场具有高度理论性的政治辩论。

    如今,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去理论化”的思想形势。作为对于这一形势的回应,中国的知识界在九十年代展开了激烈的思想辩论,这些辩论构筑的是一个新的模式:第一,辩论并非起源于政党体制内部,而是在知识分子之间;第二,知识分子的思想辩论直接地触及国家变革的方向,从而也在国家变革取向和政策方面产生了影响。这是一种发生于体制内外的、并未被稳定化的互动。从政治与国家的关系的层面看,这一争论的模式恰好也是和六十年代开创的那种将政治从国家的框架下解放出来的尝试一脉相承的。

    去政治化与阶级问题

    在中国的语境中,国-党体制的重新确立与阶级概念的模糊化或消退直接相关。“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是以“文革”结束后对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彻底否定密切相关的。如何解释在阶级近于消灭的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 又如何解释在重新将社会分化为阶级的过程中阶级话语却近于消失 显然,重新研究阶级范畴在中国政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变化,对于理解当代“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形成具有关键作用。

    阶级概念尤其是阶级斗争的命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石之一,早在1843年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已经阐述了他的阶级观和阶级政治的一般理论,[36]但他本人却没有来得及给予阶级概念或阶级的形成问题以系统的分析。《资本论》第三卷最后一章即五十二章标题为《阶级》,但手稿仅仅开展了一页多一点的篇幅就中断了。在这一页多一点的篇幅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研究阶级问题的一些思考线索:第一,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现代社会分化为三大阶级,即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获取工资的雇佣工人)、资本的所有者(获取利润的资本家)和土地的所有者(获取地租的土地所有者)。[37]第二,即使在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已经达到最高度的、最典型的发展的英国,阶级结构也没有以这种最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其间一些过渡的和中间的阶层使得上述清晰的阶级界限变得模糊起来。第三,虽然存在着这种阶级界限的不清晰状态,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促成上述阶级界限清晰化的趋势却是明显的,这些趋势可以概括为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大量积聚,土地所有权同资本和劳动相分离而独立(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土地所有权形式)。[38]这是一种结构性的或理想类型式的阶级概念。即使对于马克思本人而言,这一概念也不能直接地用于对现实的阶级关系和社会斗争的描述。在《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章中,马克思对阶级关系做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政治事态分析”的描述,即从一种历史变动的视野展示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大土地所有者、金融寡头、农民、小资产阶级、中间阶级、流氓无产者、工业资本家、上层贵族等等阶级、团体、社会类别、阶层和其他角色在政治舞台上的复杂的图景。阶级关系的这种复杂状况产生于特定社会构成的主要生产关系的历史性,即它不仅包含着过去遗留下来的种种生产关系(即过去的生产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那些社会阶级的残余),而且也包含着未来生产方式的核心要素。这一事态分析关注的是“这些角色之间的斗争同政权之间的关系”,[39]从而我们可以将之概括为一种区别于结构性阶级概念的政治性阶级概念。但就马克思本人而言,两者之间是完全一致的。

    通过对上述两种阶级概念进行综合分析,我归纳出马克思的阶级概念的如下几个要点:首先,无论阶级关系的图景多么复杂,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总是受到基础性的阶级结构的约束,也一定会表现为对特定生产方式或阶级结构的自觉的改造;其次,阶级是一个关系概念,即某一阶级只有在与其他阶级的关系之中才能被定义,从而阶级关系包含了内在的、根本性的、以剥削与被剥削这一特定的关系为客观基础的对抗性。[40]第三,阶级间的对抗性是阶级形成的必要条件,即没有阶级对抗的形势,阶级自身就不能形成;也只有创造出阶级对抗的形势,才能产生出阶级的主体。正是后一点,使得阶级概念从一个客观的概念转化为一个主观的和政治性的概念、一个从运动的内在视野出发才能展示其内涵的概念,即阶级是一个形成阶级的过程、一个将阶级建构为政治主体的过程。[41]这一阶级概念建立在马克思的下述判断之上:只有在现存社会制度行将崩溃之时,亦即在革命的时代,客观的阶级地位和主观的阶级觉悟之间才能达成一致;因此,阶级和阶级关系并不能用一种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加以呈现,促进阶级意识萌发的观念、价值和理论并不能直接地从客观的经济-社会结构中推导出来。

    在“短促的二十世纪中国”,上述两种界定阶级概念的方式在革命进程中展开多重变奏,如果不能以一种综合的方法把握阶级问题,就会丧失对中国革命的理解。[42]首先,我们面临的是政党与阶级的关系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即声明“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为无产阶级奋斗,和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党”,[43]但在直接参与创建中国共产党的共产国际代表利金(1895- ,原姓赫尔扎诺夫斯基,1921-1922年任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驻中国代表)、马林(1883-1942,原名亨德立克斯 斯内夫立特,荷兰人,1902年参加荷兰社会民主党,1913-1918年在荷兰殖民地爪哇从事马克思主义宣传工作,1920年起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1921-1923年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中国代表)等人看来,初期的中国共产党由清一色的知识分子所组成,与中国工人群众完全隔绝,至多只能算是“共产主义小组”。[44]在早期中国共产党对自身阶级性质的自我界定与共产国际代表对中国共产党成员的阶级属性的界定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但这一差异并不能够简单地相互解构或相互否定――政治组织的阶级属性与该组织及其成员的政治价值和社会理念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并不直接取决于组织成员的阶级出身。在政治的意义上,与其说无产阶级是共产党的存在前提,毋宁说“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并最终实现“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这一使命提供了共产党成立的直接动力。[45]没有这个使命,没有与这一使命相关联的政治意志和政治行动,就没有这一政党的存在。

    因此,区分结构性的和政治性的阶级概念,从新型政治主体的角度阐释现代中国的阶级政治,不仅对于理解中国革命政党的各种政策及其推动的斗争是必要的,而且对于分析推动这些运动的政党自身的性质也是必要的。许多现代政治理论家试图解释阶级政治在不同社会的表现形式,他们预设了如下“原理”:

    以详尽的、高度制度化的地位结构与通常可以在工业社会里发现的阶级紧张这两者相结合为特征的一个工业社会,要比一个地位等级不明确,也没有得到正式承认的社会更有可能出现阶级觉悟的政治。[46]

    例如,在保持着前工业社会的僵硬的地位体系的社会(如德国)更易于产生阶级意识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而在缺乏封建等级传统的美国却难以产生强大的阶级政治和具有阶级觉悟的政治组织。然而,阶级政治与阶级结构的关系错综复杂,那种简单地将阶级政治还原为阶级结构的做法,无法解释中国革命的真正动力:中国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并不存在严格的封建等级制,一些进行过激烈的阶级斗争的村庄甚至不存在地主,但为什么恰恰是在中国的广大乡村出现空前激烈的阶级斗争 为什么恰恰在中国产生了具有高度阶级觉悟的、能够推动这一阶级斗争的政党 

    革命政党本身不能从其初期成员的阶级构成中推导出来,但这并不等同于革命政治与特定社会条件、一定社会的阶级结构毫无关系。1926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的开篇首先提出了“辨别敌友”这一政治性议题:

    谁是我们的敌人 谁是我们的朋友 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   我们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47]

    毛泽东的分析包含了两个方法论的特点:第一,他高度重视结构性的阶级关系,但始终没有忘记这种结构性的分析是从一种运动的视野、引导运动的革命党的视野展开的,从而其分析的重心集中在不同社会阶层在革命运动中的立场和态度。所谓“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就是要求革命政党必须承担帮助群众辨别敌友、形成阶级政治的责任。这一对于敌友的政治性区分正是阶级自觉或阶级意识得以形成的标志。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的阶级分析虽然以阶级结构为客观条件,但论述的重心却在革命政治的形成本身――上述引语中重复最多的概念是“我们”、“革命”及“革命党”,阶级分析和敌我分析是围绕着这三个概念而展开的。第二,毛泽东的分析方法中还包含了一种综合的视野,即将中国社会各阶级与革命的关系放置在帝国主义时代的世界性关系――亦即“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的中国”这一独特社会性质――之中加以考察的视野。这一分析方法与马克思的结构式的分析方式是一致的,但区别在于:马克思是通过对英国的理想化分析建立有关阶级的结构分析的,而毛泽东则是在一种全球性的、帝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关系中阐述中国革命与阶级政治的动力和方向。离开这一世界性的视野,中国革命者很难将农民置于无产阶级革命的主体地位之上;离开这一独特的对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概括,毛泽东也不可能清晰地界定国际资产阶级(帝国主义)、民族资产阶级(城乡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小资产阶级(自耕农、手工业者主和小知识阶层)、半无产阶级(半自耕农、贫农、小手工业者、店员、小贩)、产业无产阶级、游民无产者(失地农民和失业工人)等等范畴。正是以这样一种历史判断为前提,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1933)、《我们的经济政策》(1934)、《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39)等文章中,毛泽东将马克思式的结构式的阶级分析方法(以租佃与雇佣为主线)运用到中国农村社会之中,并为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提供理论根据。

    其次,我们需要分析中国革命与农民阶级及农村阶级斗争的关系问题,亦即革命主体的锻造的问题。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国共内战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推动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黄宗智在《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一文中,用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及其脱节描述中国革命中的阶级分析。从客观性现实的角度看,土改涉及了全国耕地面积的43%,把地主和富农几乎所有的土地(其中地主掌握了所有土地的三分之一,富农掌握了另外 的15-20%)都分配给了贫农和雇农;通过土改,国家能够以税收和低价收购的办法,获取原来属于地主、又被地主消费掉的那部分农业剩余,除了分给贫雇农一小部分之外,全部被国家投入城市工业化进程。在这个意义上,土改是一次重大的社会-经济革命。但是,从表达性现实的角度看,上述宏观的阶级关系与单个村庄的现实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例如华北地主主要是居住在城市之中的不在村地主,很多村庄根本没有地主。[48]根据一些研究者提供的调查数据和口头访谈,在韩丁《翻身》、周立波《暴风骤雨》、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作品所描写的村庄里,甚至常常不存在按照土地法大纲所定义的地主,租佃和雇佣通常并不发生在地主与佃农、富农与贫农之间,而常常发生于中农和贫农之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现象与中国共产党推动土地改革的指导思想并不完全一致。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强调“在广大群众要求下,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并规定了相应的土地改革办法,如反对侵犯中农土地、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对富农与地主有所区别等等。[49]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等领导人在指导土地改革的工作中,始终强调必须纠正侵犯中农利益、过份打击富农和中小地主的做法。[50]然而,土地改革必须将村庄内的社会关系界定为以地主阶级和雇佣农民为中心的绝对对立,而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运动很难被完全限制在土改政策规定的框架内,在革命战争和军事动员的背景之下,许多并非地主的富裕农民因此被当作阶级敌人而遭杀害。因此,黄宗智认为:在1946-1952年的土改和1966-1976年的“文革”中,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达性建构”越来越脱离客观实践,两者的不一致强烈影响了共产党的选择和行动。“‘文革’是人类历史上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相互脱节的一个极端例子。”[51]阶级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的二重区分既解释了中国革命中农村阶级斗争的合理性,又说明了这一斗争越出客观现实的给定边界所产生的巨大伤害和悲剧。这一解释事实上与中国共产党在反省这一历史时所说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命题和“实事求是”的方针是基本一致的。

    上述分析的说服力是明显的,但这一结构性的叙述没有触及的是阶级斗争与革命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悲剧是革命政治的必然结果,还是背离革命政治的内在原则及其政策取向的历史产物 在“短促的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政党的第一个任务便是通过农民运动和土地改革为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创造出阶级主体,土地改革既是革命的目的,也是革命的手段;《翻身》、《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作品对于阶级关系的描写是否准确是一回事,但它们所以能够征服那个时代的读者,是因为这些作品叙述了无数农民通过土改而产生的摆脱被奴役地位的主体意识和尊严感。农民阶级及其革命性与其说源自一种结构性的阶级关系,毋宁说源自一种导致这一结构性关系变动的广阔的历史形势,一种能够将农民转化为阶级的政治力量、政治意识和政治过程。与那种将“敌我矛盾”或“人民内部矛盾”僵化为一成不变的关系的做法相反,革命政治鼓励通过斗争获得主体性的转化—在这一时代的阶级分析与统一战线策略中始终包含着一种能够促进这一主体性转化的历史辩证法。这并不是说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可以脱离以生产方式为框架的结构性的阶级概念,而是说,以将农民创造成为革命主体(和军事主体)为目标的土地改革和政治动员本身正是改造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并创造工业化的条件的一个有机的部分(它不可避免地涉及由生产方式所界定的阶级关系的变更和革命性改造)。

    如果革命主体的创造是一个阶级转化(从农民阶级向无产阶级转化)的政治过程,那么,阶级的对抗性就可能通过主体的转化加以解决。政治的对抗性并不等同于阶级的对抗性,后者具有不可调和的性质,而前者却预设了对抗性关系自身的转化—既存在着敌人转化为朋友甚至同志的可能,也存在着朋友和同志转化为敌人的可能。“敌-我”关系是特定社会条件和历史形势的产物,一旦社会条件和历史形势发生变化,“敌我”关系就会发生转化。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中曾经探讨过“反革命可不可以转变 ”这一问题,他特别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将来会有不同程度的转变。由于我们采取了正确的政策,现在就有不少反革命被改造成不反革命了,有些人还做了一些有益的事。”[52]如果地主仅仅是地主,他或她“还不能成为乡村社会的社会性乃至政治性的统治者;即使地主有时可以凭借经济上的富有与暴力手段在事实上成为当地的霸主,但是,为了确保统治的正当性,也必须以官僚或士人(举人、生员)等身份在集权性的国家机构中取得自己的地位。”[53]由于科举制度的正规化,中国社会对于身份变动的有效的法律障碍基本解体,阶层和职业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因此有学者将这一以士人独占知识的状态与阶级内容的变通性为特征的阶级制度称之为“道德性的阶级制度”。[54]即使在1905年废除科举制度以后,乡村社会关系中文化和政治统治权的问题仍然是存在的。就这一阶级制度与国家机器的内在关联来看,所谓“道德性的阶级制度”也就是“政治性的阶级制度”。因此,对于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取消主要集中在取消这一阶级统治的政治基础,并创造出一种与这种阶级关系的再生产机制完全不同的再生产机制。在社会主义政权居于支配地位的条件下,“敌我之间的对抗性矛盾”需要通过社会改造的方式加以解决,而并不必然需要通过对“敌人”的肉体消灭加以解决。我们可以从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中找到大量的例证为此提供根据。例如,在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历史时期,革命政党及时地提出了统一战线的主张,将包括地主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革命对象全部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之内;又如,在社会主义时期,毛泽东提出了严格区分两类不同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55]中国共产党主要以思想改造、社会实践而不是肉体消灭的方式改造战犯,甚至作为中国“封建主义”最高象征和帝国主义附庸的溥仪皇帝也能够“转化为”人民的普通一员。[56]这一敌我关系转化的前提是:阶级主体性是可以转化的;这一主体性转化必须依托于社会关系的改造。在这个意义上,土地改革过程中的“阶级斗争扩大化”不仅产生于阶级的客观性现实与表达性现实之间的脱节,而且也是对革命的“主体性转化”的原则的背离。[57]

    事实上,“敌-我”的对立经常表现为一种内在的—思想的、价值的、文化的和政治的--对立,而并不只是表现为阶级成员之间的暴力对抗。1944年,在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之际,毛泽东论述了“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这一命题,他说:

    解放区的文化已经有了它的进步的方面,但是还有它的落后的方面。   在一百五十万人口的陕甘宁边区内,还有一百多万文盲,两千个巫神,迷信思想还影响广大的群众。这些都是群众脑子里的敌人。我们反对群众脑子里的敌人,常常比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还要困难些。我们必须告诉群众,自己起来同自己的文盲、迷信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为了进行这个斗争,不能不有广泛的统一战线。[58]

    在这个意义,“敌-我”的政治性关系不但与统一战线的思想相互补充,而且也包含了“自我斗争”和“自我改造”的内涵。上述论断显示了中国革命的内在矛盾,即农民阶级是革命的主体,但内在于农民阶级思想的“敌人”又是革命的对象。在毛泽东于七十年代发表的看法中,我们也仍然可以看到对于农民的二重性的理解。这一切表明:以区分敌我为中心的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并不必然地预设肉体消灭或强力控制的暴力形式,恰恰相反,斗争与转化是这一政治概念的两个相互关联的环节。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即自己对于自己的革命。从这个角度看,“文化革命”的命题和任务是内在于中国革命的逻辑的。中国革命中的过度暴力与其说产生于阶级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的脱节,毋宁说产生于阶级概念自身的“去政治化”—即将政治性的阶级概念置于客观性的框架下,通过自上而下的强制方式展开“阶级斗争”。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尽管毛泽东洞见了资产阶级可能产生于革命政党内部的长远趋势,但那一时期的政治斗争很难用阶级斗争的范畴予以解释—1976年之后,人们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是:这一时期发生的政治斗争并不能具体化为不同阶级之间的、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1965年1月,在发动“文革”的前一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陈正人致菠一波“干部深入工厂蹲点”的信时做了一个批示,针对干部特殊化及干群关系的变化,提出“官僚主义者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怎么会认识足呢 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社教运动不能依靠他们。我们能依靠的,只是那些同工人没有仇恨,而又有革命精神的干部。”尽管言辞极为尖锐,但这一将官僚主义干部与群众的对立描述为阶级对立、将两者的斗争界定为阶级斗争的看法,并没有完全背离他一向赞成的那种政治性的阶级概念;就在同一批示中,毛泽东说:“如果管理人员不到车间小组搞‘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拜老师学一门至几门手艺,那就一辈子会同工人阶级处于尖锐的阶级斗争状态中,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阶级把他们当作资产阶级打倒。”[59]毛泽东对矛盾的性质的界定与他在五十年代有关“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显然有所不同了,[60]但这一独特的对于阶级斗争的描述和界定却包含着一种独特的政治观和阶级观――提倡通过干部深入实际来解决“阶级蜕变”问题与倡导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的。

    然而,为什么不仅在军事斗争的条件下,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之后,“阶级斗争”的暴力性也仍然没有终止 为什么也恰恰在这一历史条件下革命政党曾经追求的政治民主和言论自由(作为现代社会的不可或缺的政治价值和政治权利)反而遭到极大的扼制 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仅仅从个别领导人、甚至政党的政策失误的角度着眼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做出理论性的解释。在社会主义时期,一方面,阶级概念的财产权含义已经消失,共产党的阶级代表性问题日益模糊;另一方面,中国革命并没有像马克思预见的那样产生出一个与历史上一切国家形式不同的国家,即向着国家消亡过渡的国家,却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重复了作为合法地垄断暴力的机器这一国家形态。在官僚制国家继续巩固的时代,革命政党诉诸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念对自身进行持续的革新和改造,试图通过激发党内和全社会的政治辩论和政治斗争,避免革命政党在执政条件下的蜕化。在这里,政治性的阶级斗争所关注的与其说是社会阶层的结构状况,毋宁是不同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态度和立场—态度和立场是一个能够通过理论探索、社会实践和政治斗争而发生转变的领域,即一个能动的政治领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其概念而言,是社会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的自我革命,它诉诸的是一种政治性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否则这场“革命”就不会用“文化”来加以界定。

    这一政治性的阶级概念一旦被僵化为结构性的、稳定不变的本质主义概念,就会转化为不同人群之间的对抗性斗争,从而彻底地扼杀这一概念中的政治能动性,扼杀体现这一政治能动性的理论探索和自由辩论。由上至下地、机械地划分阶级成分为国家政治和群众斗争中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提供了前提。因此,我们不仅需要从阶级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脱节和矛盾的角度,即不仅从阶级表述脱离客观实际的角度,总结“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悲剧,而且也要从阶级身份论对于政治能动性的压制的角度解释这一悲剧。唯身份论、唯出身论或血统论是对二十世纪中国革命所包含的那种主观的、能动的政治观的否定和背叛――二十世纪革命政治的中心任务不正是要摧毁和解构那个由暴力机器和财产关系所塑造的稳定化的等级关系吗 在这个意义上,从一种政治能动性的角度解释遇罗克对血统论的批判就变得极为必要。他的斗争和牺牲表明的是:“去政治化”并不是一种外在于二十世纪政治或革命政治的动力或趋势,它包含在支配了这一进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内部;“文革”的悲剧性不是“政治化”(其表征是政治辩论、理论探索、社会自治、党-国体制内外的政治斗争,以及政治组织和言论领域的空前活跃等等)的产物,而是“去政治化”(消解社会自治可能性的两极化的派性斗争、将政治辩论转化为权力斗争的政治模式、将政治性的阶级概念转化为唯身份论的本质主义阶级观等等)的结果。反对身份论的斗争是建立在有关人的自由、阶级解放和未来社会的清晰的价值判断之上的。因此,不是对这个进程进行“去政治化”的解释,而是进行“重新政治化”的理解,并以这一理解为基础创造取消和遏制新的身份论(亦即阶级关系的再生产)的制度条件,才是克服这一时代悲剧的真正方式。

    如今,我们置身于一个取消了阶级话语的阶级社会。在我看来,问题并不在于简单地恢复过去的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我们仍然反思二十世纪阶级政治中产生的悲剧),而在于建立怎样的政治视野面对现代社会的平等问题和阶级分化。或者说,问题在于如何将阶级概念从结构性的范畴内部解放出来将其转化为一种抵制阶级分化为取向的新的政治概念。在“短促的二十世纪”,现代平等主义原则是通过革命的阶级话语深入整个社会的:任何人不应臣属于任何人,任何人不应主宰或剥削任何人,任何人不能成为奴隶;为此,必须消灭主仆关系和剥削关系,必须形成一种摆脱这一对抗性关系的经济,必须建立一种不再复制社会不平等的教育体系,必须创造一种超越以往一切国家形式的国家。当社会重新分化为阶级而阶级话语本身又趋于消失之时,现代平等政治势必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说现代社会必须以平等作为自身社会体制的合法性条件,那么,平等主义政治的瓦解与现代社会的合法性危机就是同步到来的。在合法性危机的条件下,完全依托于国家的暴力机器(军队、警察、法律体系等等)或经济发展和消费主义,社会稳定将是脆弱的。如果阶级概念以否定性的方式(即消灭阶级差别)界定了平等政治,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代平等政治将以何种形态获得自身的活力 现实的发展提出的要求是:从“去政治化的国家”向“具有丰富的政治生活的国家和社会”的转变,从阶级再度分化或形成的社会向非阶级化的社会的过渡。

    三、去政治化的政治与现代社会

    如何解释“去政治化”这一现象及其动力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限于中国内部给予分析。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几乎每一次政治变动之后,如法国大革命失败之后,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之后,欧洲和亚洲的六十年代之后,以及1989年的社会运动之后,都存在着广泛的、各不相同的“去政治化潮流”。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现代化、市场化、全球化、发展、增长、全面小康和民主等概念均可以看作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或“反政治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关键概念,正是这些概念的流行导致了人们没有能力展开深入的政治思考。“去政治化”这一概念所涉及的“政治”不是指国家生活或国际政治中永远不会缺席的权力斗争,而是指基于特定政治价值及其利益关系的政治组织、政治辩论、政治斗争和社会运动,亦即政治主体间的相互运动。

    为了展开对于“去政治化的政治”这一命题的讨论,我在此简要地对“政治”范畴做一些临时性的界定:第一,政治是一个主观的、能动的领域,而不是客观的构造,或者说是一个在主观能动作用下产生的主客观统一的领域。例如,阶级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这一“客观的”存在并不必然意味着阶级政治的存在。只有当阶级获得自身的政治主体性时,作为一种政治阶级的阶级才存在,阶级政治才会被激发。[61]马克思在论述法国农民时以一种悖论的方式说:一方面,小农人数众多,有着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相互敌对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但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   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62]如果“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那么,马克思是否暗示:一旦小农转化为阶级,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模式就将终结 

    第二,政治活动是能动的主体的领导行为,从而政治与领导权问题具有密切的关系。用韦伯的话说,“一切自主的领导行为,都可纳入其中。人们谈论银行的通货政策,中央银行的贴现政策,工会的罢工政策,也谈论大城市和城镇的教育政策。某个志愿团体主持人的政策,甚至谈论一个精打细算的妻子试图支配其丈夫的政策。我们今晚的思考,当然不是建立一个这样宽泛的概念上。我们打算只从一个政治团体—也就是今天的国家—的领导权或该领导权的影响力这个角度,来理解政治。”[63]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将君主塑造成为一个新政治主体,但君主要构成真正的政治主体必须获得自身的主体性和代表性;葛兰西沿着同一思路将政党理解为“现代君主”――作为一种政治组织,政党构成了现代社会独特的政治主体――有自身的价值观和代表性、有适应这一时代政治发展的组织和运动方式;君主和政党按照各自的方式展开自身的“领导行为”。葛兰西说:

    现代君主,神话君主,不可能真有其人,也不可能具体指哪个个人;他只能是集体意志已在社会上被承认,或多或少以行动表现了自己的存在,并开始采取具体形式时所出现的成分复杂的社会有机体。历史已经提供了这种有机体,它就是政党。这是一种基本细胞,其中包含着力图成为普遍的和无所不包的集体意志的种种胚芽。在现代世界中,只有那些间不容发,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当机立断的历史政治行动,才能由具体的个人以神话方式加以体现;   但是这种应急的权宜行动按其性质来说不可能维持长久,也不可能是有机的。   至于建立新的国家或建立新的民族结构与社会结构则不宜采用这种手段。[64]

    政治行动,尤其是现代政治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有组织的行动,而不是个人的、英雄豪杰的行动。政治对于主观性和能动性的依托与政治行动的组织化特征在历史中总是展开为一种既一致又冲突的动态构成。

    第三,任何政治主体性都必须在一种政治主体间的关系(无论是敌-友关系,还是对话关系)之中才能维持,无论以何种方式取消这种关系,势必构成对政治主体性的否定。从上述角度看,所谓“去政治化”就是指如下现象:对构成政治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的主体之自由和能动性的否定,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主体的价值、组织构造和领导权的解构,对构成特定政治的博弈关系的全面取消或将这种博弈关系置于一种非政治的虚假关系之中。从根本上说,“去政治化”是政治的一种特定形式,它没有也不可能取消政治关系,而是用一种非政治化的方式表述和建构特定支配的方式。因此,我把这一政治形式描述为“去政治化的政治”。

    这里试图对“去政治化的政治”的产生做几点很不成熟的说明:

    首先,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一种政治与经济的区分的假说之上的,这一假说反映了早期资产阶级摆脱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对政治和经济的垄断、支配和暴力占有的历史意志。熊彼德曾用“政治交换”这一概念论述早期资产阶级的权力构成,即如果没有某个非资产阶级实体的保护,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就会陷于绝境,不但无力领导它的国家,甚至不能保护本阶级的特殊利益。“政治交换”意味着政治与经济这两个领域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某种分离,如果不存在这种分离,也就不存在交换。从这个角度说,政治与经济的分离与其说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现实,不如说是产生于资本在与政治权力进行交换过程中力求获得更高权力份额的欲望。在漫长的十九世纪,那种政治与经济相互分离的早期资产阶级诉求逐渐地转化为国家和超国家体制对于市场经济模式本身的塑造;伴随资产阶级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集于一身,政治安排也随之被转化为市场经济的法则本身,即政治领域成为一种从属于经济活动而又似乎外在于经济活动的领域。以政治与经济的分离为中心,现代资本主义试图创造一种自我循环的市场经济及其“去政治化的”秩序;如果说这一诉求的历史合理性建立在重商主义时期中小企业主阶级抵制国家、贵族和君主垄断的过程之中,那么在金融资本时代,这一诉求已经蜕变为以金融资本为龙头的大资本(及其代理人)操控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要求――这一垄断性关系恰恰是通过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有关作为“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市场概念来加以合法化的,亦即以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来加以合法化的。

    其次,从政治的角度看,当资产阶级通过联合无产阶级和其他社会阶层发动政治革命、推翻国王—贵族权力之后,一种去政治化的程序性的国家政治逐渐取代了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多样化的政治格局,其实质也就是通过政治交换关系将统治集团中资本主义的和非资本主义的成分连接起来。政治辩论由此转化为权力争吵,而其根本的环节即一种中性的国家概念及其现实机制的诞生。由于这一连接是以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的,从而连接过程或政治交换本身是以“去政治化的”方式进行的。(例如,通过立宪过程将新富阶级对社会甚至国家的剥夺合法化)这个过程也就是民主逐渐地从政治民主向程序性民主的发展、国家逐渐从政治领域向常规化的权力结构的转化、政党政治逐渐从政治代表性之间的政治博弈向稳定的权力架构下的权力分配机制蜕变。在理论上,这一国家形态的出现直接导致了经典作家们将作为政治性阶级斗争目标的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区分开来,即一方面承认国家是镇压性的、在一定疆域内具有使用暴力的垄断权的机器,但另一方面又必须对国家政权和国家机器加以区分,以此将政治性的阶级斗争的目标限定在国家政权问题上。他们由此将夺取政权的政治性阶级斗争作为政治问题的核心。“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65]然而,随着政治性阶级斗争的衰退和形式民主作为一种支配性国家模式的出现,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变得日益模糊。这种新的国家形态带有强烈的结构-功能的特点,它甚至能够将各种社会运动和反对运动作为国家交响曲的各种变奏纳入其机器的日常性运转之中。

    正如阿尔都塞所说,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治实践中,他们所看到的国家是一个比“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对国家的定义更为复杂的现实。根据他的看法,这个国家定义中缺乏对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现实描绘――这有别于国家的镇压机器,诸如宗教制度、教育制度、家庭制度、法律制度、工会制度、党派体制、传播制度和文化领域等等。他总结说:

    国家机器只有一个,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却有许多。

    统一的国家镇压机器完全属于公共领域;与之相反,绝大部分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它们显然是分散的)是私人领域的组成部分。

    公私的分界仅仅在资产阶级法律的范围内是有效的,而国家“高于法律”:

    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既不是公共的,也不是私人的;相反,国家是公共与私人之间一切区分的前提。[66]

    如果把前资本主义的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做一个对比的话,那么,前者“存在着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教会”,而后者却以遍及社会的教育(学校-家庭)-规训机制作为其意识形态机器;前者主要在公共领域运作,而后者却在私人领域活动。(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国存在着一个由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为中心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系统,它兼具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和国家的镇压机器的双重性质,但以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为主;在当代中国,像中宣部这样的意识形态机器虽然努力行使其意识形态职能,却难收意识形态-规训的效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蜕变为纯粹的国家的镇压机器――其对媒体或其他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也主要不是“意识形态的”,而是以“维持稳定”这一“去意识形态化的”理由为准则的。当然,这一蜕化是一个过渡现象,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正在设法调整自己的策略,力图将消费主义、市场主义、传统主义等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意识形态纳入自身的范畴,从而形成新的支配意识形态)由于国家机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日常机制内部,从而国家的存在形态本身具有了某种“去政治化的政治形态”。

    阿尔都塞的分析建立在两个前提之上,即国家与政权的区分和国家的镇压机器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区分,按照这两个区分,政治斗争就是争夺政治领导权的阶级斗争,而要获得这一斗争的胜利就必须展开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范畴内的政治性的阶级斗争。政治在这里是一个内在于国家的场域。从六十年代政治的角度看,阿尔都塞理论的主要局限在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概念将教会、教育、政党等等全部归入国家机器的范畴,从而没有形成政治与国家的区分。如果六十年代政治包含着一种超越党-国形成新的政治领域的尝试,那么作为六十年代西方社会运动理论资源的阿尔都塞理论却不能提供对于这一政治实践的完整解释。通过将学校、教会等等全部纳入“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范畴,阿尔都塞在理论上取消了文化领域与国家领域之间的基本分界,不但易于导致一种普遍化的国家政治概念(国家政治的泛化),而且也将教育领域、宗教领域和其他文化领域的政治全部置于国家范畴内部,从而限制了文化政治的空间。尽管如此,这一理论在解释国家政治对于上述领域的持续介入和收编的方面,亦即在解释现代社会的“去政治化的政治”的构成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解释力。

    与阿尔都塞从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角度分析了统治合法性的“去政治化”形态不同,卡尔 施密特(Carl Schmitt)的“去政治化”概念是与十六世纪以降欧洲历史寻求“中性化”(neutralization)的持续过程密切相关的。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是经济与政治作为一种“中性化”的社会形态的产生和巩固。在发表于1929年的一篇题为《中性化与去政治化的时代》的文章中,他将维柯、孔德等对人类历史发展所做的三段论式的概括--即从神学阶段发展到形而上学阶段,由形而上学阶段发展到科学阶段或实证主义的阶段――与十六世纪以降的四个世纪的发展直接地关联起来。这是一个世俗化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的中性化――亦即去价值化――过程:从十六世纪的神学过渡到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从十七世纪的形而上学过渡到十八世纪的人道主义-道德、从十八世纪的人道主义-道德过渡到十九世纪的经济。在这些转变中,十七世纪从基督教神学向自然科学的过渡最为关键,因为正是这一过渡将神学辩论中的无法解决价值分歧的困境转化到一种通过对话、交换意见而寻求基本(也是最小化的)共识的中性化的领域中加以解决。在这个中性化过程中,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突出现象是技术和对技术的崇拜越来越具有支配地位――既然技术是一个可以为任何人、任何力量所用的中性领域,一个技术支配的社会的政治也逐渐地中性化了,亦即去政治化了。伴随宗教-神学事务退出中心领域,国家问题的核心便从文化阶段向经济阶段转化,亦即这一时代的中性化趋势在这里最终掌握了政治权力――国家。“最终,国家从这个特定的中心领域中获取了它的现实性和权力,因为有关敌友的决定性辩论也取决于这个中心领域。” [67] 施密特说:

    这里的实质是:一个同质化的经济国家与经济思维相适应。这样一个国家企望着现代――一个了解自己时代和文化处境的国家。它必须声明理解作为一个总体的历史发展,这是它的统治权的基础。在一个经济时代,一个没有表明理解和指导经济关系的国家必须宣称自己中立于政治问题和政治决定,并由此撤回统治的宣称。现在,值得注意的是:十九世纪的欧洲自由国家可以将自己按照中立性国家的形象来塑造自己,并把中立性看作是自身的本质上的合法性。[68]

    施密特认为上述现象是一个总体的文化中立性的症候,因为十九世纪中立性国家的原则从属于这一时代总体知识的中立性趋势。国家和其他文化领域的中立化是技术时代的产物,但技术并不能提供中立的基础:每一种政治都力图利用技术,从而所谓技术时代这个命名只能是临时性的。然而,施密特的洞见严格限定于欧洲历史内部,而且他的长时段考察方法也未能提供对于十九-二十世纪内部的政治化与去政治化的历史解释。[69]

    第三,资本主义历史中的批判性思想和文化,从根本上说,产生于政治文化被充分激发起来的历史过程之中,十九世纪的社会主义运动、政党政治、不同政治派别的分化,二十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学生运动、知识分子运动、劳工运动和革命运动,都可以概括为“政治化过程”,它们致力的基本目标是打破资本主义霸权的“自然状态”。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的“自然状态”呢 在政治与经济分离的原则之下,通过将非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劳动分工模式贬低为“政治干预”的产物,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占据主流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市场经济向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领域的无限扩张提供了一种“去政治化的”、“自然的”或“自生自发的”解释。古典政治经济学有关生产的一个基本论点在这里值得重新提出,即一切生产活动均必须以生产条件的再生产为前提,否则连一年也维持不下去。阿尔都塞在讨论生产条件的再生产这一问题时说: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从《资本论》 第二卷发表以来)特别为人们熟视无睹的领域。孤立地看待生产,乃至将它看成(从生产过程抽象出来的)纯粹生产实践的观点,包含着顽固的显而易见的东西(这些在意识形态上显而易见的东西属于经验主义的类型)。它们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意识”里,以至于我们要把自己提高到再生产的观点上来,是极其困难的   然而,脱离了这个观点,一切都仍然是抽象的(比片面更糟:是歪曲的)――即使从生产的层面看也是这样,更不用说在纯粹实践的层面了。[70]

    从再生产过程的角度看,“去政治化”即将生产条件(生产资料的再生产和生产力的再生产)的生产从生产过程中排除出去,从而构筑出一个抽象的生产过程。例如,为了维持沿海区域的再生产过程就必须创造廉价劳动力市场,而构筑廉价劳动力市场又必须改变城乡关系(包括摧毁农村的社会关系和生产条件),进而迫使大量农民工涌入沿海城市;最后,为了让农民工适应新的生产条件,就不仅需要让他们学习生产技能,而且还要让他们转化成为遵守现行生产秩序的规范的自由劳动力。但是,主流的媒体评论和经济学家们是在怎样的意义上讨论农民工问题的呢 一,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以及价格问题上讨论沿海的生产过程,仿佛农民工仅仅是再生产的自然要素,而不是为了适应新的再生产条件而发生的整个社会关系变化的产物――这种讨论方式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有关再生产过程的“去政治化的”意识形态特征;二,在公民权利的平等的意义上讨论农民工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的平等诉求有着双重面向:一方面,它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城乡之间的身份分割;另一方面,它力图通过这一解放将农民召唤为一种符合再生产条件的劳动力“主体”――劳动力所以构成“主体”是因为他或她在给定条件下(即再生产条件下)自愿地选择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的行动。在这里,所谓主体与个人的主体性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一种新的臣属关系的产物。

    对于生产过程的抽象化(即掩盖其再生产条件)的后果即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地位的确立。从二十世纪的历史来看,“去政治化”过程是内在于冷战时代的两个社会体制的:社会主义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不是单纯的政治运动,通过革命和独立建国运动,它们重组了经济关系和社会模式;西方政党政治日益成为管理经济的一种方式,它们从不同的方面改变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权关系和殖民主义条件下世界劳动分工的基本格局。正是在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取得支配地位的时代,二十世纪政治的核心——社会运动、学生运动、政党政治、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以及通过国家组织经济的方式——全都向着市场化、国家化和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个潮流中,资本主义危机时期的国家干预、社会动荡以及革命运动都被解释为政治对于一种自然的市场进程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作为“自生自发秩序”的市场概念不仅是对垄断关系的“去政治化的”掩饰,而且也是一种进攻性的、积极的、有着明确否定目标的“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因此,“政治化”的核心就在于打破这个“自然状态”,亦即在理论和实践的不同方面,以“去自然化”对抗“去政治化”。

    当代中国的“去政治化”过程仍然是一个“政治交易”的过程:传统政治精英正在将自己转化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代表,但他们仍然掌控着政治权力,特殊利益集团和跨国资本必须通过交易形式换取权力机器的支持。由于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国家推动的过程,在现代化和改革的名义下,国家权力机器(在国-党体制下也不可避免地包括政党机器)的不同方面全面地卷入了经济范畴,从而这个“政治交易”就转化为“去政治化的权力交易”,其主要形式是不平等的“产权改革”以及由此引发的大规模的利益重组(腐败不但是这一制度性转化过程的必然产物,而且也是在公共舆论中掩饰更大的不平等和非正义的财产转换过程的一个题目――在产权明晰、法制化等名义下进行的反腐败活动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将这一“政治交易”过程合法化了,亦即以法的名义将产权转换过程“去政治化”)。这一新的发展建立在如下前提之下:一,在市场化和私有化过程中,权力精英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分界逐渐模糊,政党逐渐从一个阶级性的组织转化为“去阶级化”的组织;二,在全球化条件下,民族国家逐渐地将管理经济的部分权力与超国家的市场体制(WTO等)关联起来,一种全球性的去政治化的合法化秩序正在确立;三,由于市场与国家逐渐成为相对“中性化”的领域,在公共领域中有关发展问题的分歧演变为市场调节与国家调控比例的技术性分歧,从而丧失了构成左右之分野的政治界标。这几个发展为七十年代末开始、八十年代兴盛、九十年代风起云涌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提供了历史基础。我认为当代世界的“去政治化”过程正是从这个历史转变中产生的政治现象:通过将新的、政治性的安排置于“去政治化的”表象之中,新的社会不平等被“自然化”了。在这个意义上,针对这一不平等的社会安排的批判必须以形成“重新政治化”的条件为前提,亦即以打破“去政治化”或“自然化”的表象为前提。

    四、霸权的三重构成与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

    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打破“去政治化”的逻辑构成了当代批判的知识分子共同关心的课题。在重新回顾六十年代的政治文化之时,这些知识分子发现构成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的关键概念—如进步与保守、左与右等等—如果不是已经失效,便是处于暧昧不明的状态。也正由于此,当代世界的许多反对运动要么变得软弱无力,要么沦为新型霸权的同谋。因此,要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的逻辑,就必须对当代霸权的新的构成方式进行分析。按照我的分析,霸权至少具有三重构成,它们之间有着复杂的历史关联:

    首先,正如葛兰西的霸权概念、阿尔都塞的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概念揭示的,霸权与主权国家的暴力控制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有效运转相关。这是在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针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合法性而产生的理论概念,也是在政治性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有关领导权问题的政治概念。这一概念主要地用于民族国家内部的、阶级间的政治斗争。葛兰西将这个霸权解释为两种运作方式,即“主宰权以及知识和道德领导权”,主宰权是强制的领域,而“霸权”则是指统治集团通过将引发激烈冲突的问题置于一个“共同”的层面而获得的额外权力。按照他在《狱中札记》中的解释,国家作为某一特殊集团的机构,注定要为后者最大限度的扩张创造有利的条件。但这个特殊集团的发展和扩张被看作是而且的确也表现为“国家”全部能量的共同扩张和发展的原动力。阿尔都塞则通过对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再研究,提出了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问题,在理论上深化了葛兰西所涉及的霸权问题。西方左翼传统对霸权概念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合法性构成及其危机,尤其是资产阶级国家的“去政治化的程序政治”的实质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民主危机。

    其次,霸权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是和国家间的关系密切相关的。因此,我的分析方法不是像许多西方的学者那样将葛兰西式的霸权概念(hegemony)与中国政治中对国际霸权(hegemon)的批判区分为两个概念,而是力图在两者之间重建本来应该存在的理论的和历史的联系。毛泽东的霸权概念始终是在全球关系的范畴内运用的,他对美国和苏联作为“霸权”国家的描述被放置在三个世界的体系性关系之中,其政治性含义不仅是以第三世界为主体,联合和分化第二世界,进而对抗这一两极霸权,形成新型的国际关系,而且是以理论研究、政治辩论和道德感召的方式击破美国和苏联体制的意识形态权威。因此,“反霸权”的实践中包含争夺文化领导权的含义。中国古代经典《春秋》、《左传》用“伯权”和“霸权”概念综合齐、晋、楚、秦等诸侯国家的暴力统治与礼仪支配的双重能力。尽管中文世界的霸权概念主要指称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支配与操控,但也在不同程度上涉及意识形态的问题,即统治的合法性问题—在春秋战国时代,霸权的确立虽然是王权礼仪濒临危机的产物,但这一危机局势本身也构成了霸权的合法性条件—霸权的构成包含了其他诸侯国对于领导权的承认。关于这一点,中国历代学者在对《春秋》的解释中已经有清晰的表达。因此,中文世界中主要指涉诸侯国关系的霸权概念与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不能说完全无关。

    在西方政治传统中,作为一种合法统治权的霸权概念也不是与国际政治中的霸权完全无关的。在《漫长的二十世纪》中,阿锐基(Giovanni Arrighi) 将葛兰西的霸权概念与马基雅维利的权力概念关联起来,从而将这一概念从阶级间的关系重新引回到国际政治的关系之中,这为重建两种不同类型的霸权概念的内在联系提供了另一个可能的路径。在马基雅维里那里,权力是许可与强制的结合体,强制当然意味着使用武力或构成有效的武力威胁;许可则暗指道德领导权。“由于霸权这个词,从其词源学意义‘领导权’和派生意义‘主宰权’来看,通常指国际关系,所以葛兰西完全有可能是在使用这个术语的比喻意义,通过与国际关系的类比来阐明社会集团之间的关系。在把葛兰西的社会霸权概念从国家内部关系转换成国际关系时   我们可以简明地逆向追溯葛兰西的思考历程。”[71]“一个起支配作用的国家如果领导着主权国家体系朝着预想的方向迈进,它便行使着霸权职能,而且在此过程中被认为是在追求共同的利益。正是这种领导权才使得起支配作用的国家具有霸权地位。”[72]正是通过将美国的国际支配与全球化的趋势加以重叠,美国确立了自身作为全球霸权的地位。作为一种“去政治化的”楷模(全球化、现代化、市场化、发展、民主等等的楷模),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某种程度的思想和道德的领导权。这就是西方政治学家所谈论的所谓软实力。美国霸权是在暴力垄断、经济垄断、意识形态领导权以及国际关系的模式发生转变等多重条件下确立的,而在“九一一”之后的侵略战争中,美国的穷兵黩武和单边主义导致了它的领导权危机,从反面促进了世界各种力量以反战和“去美国化”为契机的互动和联合。[73]在这个意义上,“去政治化”的过程遍及国家与国际的双重方面,而打破这一“去政治化的政治格局”的可能性也存在于这两个方面。

    第三,霸权并不仅仅与国家或国际关系有关,而且也与超国家的和跨国的资本主义密切相关。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条件下,除了需要在国家领域和国际关系领域中界定霸权,霸权还必须在一种既内在于国家、内在于国际关系又超越国家和国际关系的市场关系中加以界定。现代市场关系是一种内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却不能以民族国家的边界和权力加以界定的力量,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家强调再生产过程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链条”、一个全球性的进程,这一点在今天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当以金融资本为主要形态的市场主义成为一种霸权的时候,许多人也会将现实的市场扩张和政治支配描述为一个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历史进步的历程,从而完全不能展开对于市场扩张与支配的政治含义的分析。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可以视为全球化的意识形态霸权的标准读本,它渗透在各种跨国机制的规章和运行法则之中;诸如原先的关贸总协定、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的以市场一体化的协调机构的形式成立的各跨国组织,均可以视为全球化的意识形态机器——当然,它们不仅是意识形态机器。我们可以说它们具有经济支配和道德支配的双重权力。市场主义意识形态机器的更为直接的表达者是媒体、广告、超级市场和各种各样的商业机制——这些机制不仅是商业的,而且也是意识形态的,它的最为有力之处在与诉诸感官和“常识”,即诉诸所谓日常性和感官需要将人转化为消费者,并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愿地服从其逻辑。市场主义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机器具有强烈的“去政治化”特征,在“去政治化”的社会过程中,它恰好构成了“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

    在全球化的语境中,我们需要在国家的、国际性的(国家间的)和全球性的(超国家的和市场的)三重范畴及其互动关系内讨论霸权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上述多重霸权构成不是相互截然区分的范畴,而是相互渗透的、相互缠结的权力网络,它们内在于当代社会的各种机制和网络之中,内在于人们的行动和信仰之中;正是在上述霸权网络的交互作用之中,“去政治化的政治”得以构成。这一点对于理解当代中国的思想和意识形态状况是绝对必需的。当代意识形态霸权经常利用国家的内在矛盾施展其职能。例如,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方向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历史过程是基本重叠的,这一过程产生出了众多的经济危机、社会分裂和不平等条件。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全球化并没有消解卷入这一过程的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也没有解决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之间的全部分界。在历史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全球性的力量与重商主义的力量(即国家力量主导下的国民经济)发生冲突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例如,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中,全球化的金融资本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冲突以极为明确的形式展现出来,进而促成了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浪潮中重构“国民经济”或“国民经济的变体”(如区域联盟)的决心。因此,在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利益的冲突、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的矛盾有时较之以往更为激烈。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霸权的全球力量往往会利用特定国家内部的势力挑战政治权威,而一旦政治权威意识到它与其他社会力量的交换关系面临外来干涉,也立刻会以民族利益或其他正当性诉求为由抑制这一内部挑战。

    在七十至八十年代,伴随国家统治意识形态在开放条件下的松动,社会思想和立场的合法性密切地联系着对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挑战,这是当时界定独立性和自由的主要根据。然而,知识分子和社会批判立场的这一“去国家过程”并没有如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提供“重新政治化”的效果,反而被纳入了另一层次的“去政治化”过程:

    首先,这一“去国家过程”产生在一种全球性的历史转变之中,即民族国家的主权权威受到全球性力量的挑战的过程中,从而这一以“去国家过程”为标志的独立性和自由的合法性叙述同时也是和国际性的意识形态霸权的确立相互关联的。事实上,所谓“去政治化”过程恰恰是两个国家集团、两种政治体制、两种意识形态进行激烈搏斗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所谓“去国家过程”中的“国家”只是在某种意识形态立场上被指认的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从而这一“去国家过程”不过是对另一种国家形式的霸权进行认同的过程。在当代中国,“反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以一种反国家的表象掩饰了它与新型国家及其合法性之间的内在的联系,从而不过是一种反国家的国家(亦即“帝国”)意识形态――根据上述对于霸权概念的多重构成的分析,这种新型国家意识形态本身具有超国家的性质,从而也经常表现为从一种跨国主义的角度抨击“国家”的立场。

    第二,这一“去国家过程”同时也伴随着一种意识形态上的“去政治化”,它被自然地组织在现代化、全球化、发展和市场的新型意识形态霸权之中。由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力量瓦解了传统的社会纽带,它在改变十九世纪以降逐渐确立的主权关系的同时,也包含了对于维持社会稳定和市场运行的国家机制的强烈需求(例如,当代全球化过程及其机制一方面鼓励金融、生产和消费的跨国化,另一方面力图将移民问题限制在劳动力需求和民族国家主权关系的框架内,从而形成了各地区劳动者之间的隔绝和矛盾。)因此,“去国家化”或反国家的姿态本身又似乎自相矛盾地与法制化、制度化等口号相配合,而后者正是以产权重组为核心展开的国家建设过程。在现实的条件下,问题并不在于是否需要法制化、制度化,而在于怎样的法制化和制度化,以及是否必须将整个社会构造(及其传统)全部纳入法制与制度的框架内部;不在于“去国家”或“反国家”,而在于应该建立怎样的国家及其制度,以及能否在国家及其政治之外形成真正的政治空间。

    第三,“去国家过程”所以是“去政治化的”,是因为它以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日益模糊化为前提――正如上文所说,政治斗争主要集中在由谁来掌握国家政权或国家政权的价值取向为何这一关键性问题上,一旦取消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的区分,也就等于取消了政治活动的场域和政治斗争的必要性,而将一个政治性的问题转化为非政治的或去政治化的“去国家过程”。新自由主义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所鼓吹的“国家退出论”就是一个典型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命题”。

    根据上述几个方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通过与国家的关系来界定的独立性与新型霸权关系(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意识形态的多重霸权)的确立是同一个历史消长过程的产物,从而前一重摆脱(国家)关系与后一重进入(国家的、国际的和跨国的)关系之间至少有着历史性的重叠。全球性的力量与国家力量的相互渗透使得仅仅依靠与国家的关系或与跨国霸权的关系来界定自身立场的方式均陷入困境之中,这也正是当代许多反对运动最终只是图有反对之名的原因。事实上,当代社会的各种社会保护运动包含着激发新的政治的可能性,但同时自身也在经历着“去政治化”过程,它们或者陷于有限的经济目标之上,或者沦为国家机器的延伸物,或者完全受制于各国际基金会项目的要求和逻辑之中,不但提不出关于发展、民主、参与的不同理解,而且在运动中转化为各种国家的、超国家的机制的齿轮和螺丝钉。[74]在这里,如何克服社会运动自身的“去政治化”,将一种批判性的国际主义与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斗争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在今天,对任何权力的分析都必须置于一个权力网络的关系之中,从任何一个单一方向上将自己塑造成反对者都是可疑的。如果考虑到三重霸权的构成全部渗透在我们的社会体制之中,而它们之间并非贴合无间,那么,这个概念中的“国家的”或“跨国的”的范畴就有必要加以审察。在这里,打破这些范畴的总体性,从这些范畴内部发现裂痕,寻找新的政治空间,就成为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的基本逻辑的必要步骤。例如,中国的改革是在国家分权条件下的市场化进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国家各部门之间存在大量的利益不一致;国家机器的各个分支与国内和国际市场以及其他社会集团有着极其复杂的联系方式,而这些不同的联系方式也导致它们之间产生出利益一致与冲突的多重关系,进而表现为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政治博弈和多重取向。正由于此,我们可以从“国家行为”中发现大量相互矛盾的取向,也可以从不同层次和不同机构的决策方向中看到一致与冲突的同时存在。事实上,当代有关国家的辩论是围绕着“中央-地方”、“国家-区域-全球”等关系展开的,而不是围绕着国家或反国家的轴心展开的。

    在这个意义上,将“国家”作为一个单一的分析单位的方法更像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构造。在这里,真正深刻的问题不是确立国家与反国家的姿态,而是如何面对国家的危机。在古典的政治理论中,人民主权的国家是公意的产物。作为人民意志的表示,公意只能是一致的,不同的公民集团或政党所表达的不同利益之间的协议体现为“众意”—众意是个别意志的总和,而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作为众意的民主政府中可以存在政治分裂,如政党政治;但在作为公意的国家中,个别的集团及其利益则被认为是有害的。现代主权国家以人民的普遍利益为最高诉求,即国家必须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普遍利益;社会关系中的利益分歧和价值冲突可以通过政党政治(多党政治或党内路线斗争)的形式获得表达,但这种以政党政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政治分裂只能限制在议会和政府的特定框架内,而不能上升为作为人民主权的国家的政治分裂。围绕着这类古典的政治理论展开过各种争论,但它们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主权单一性和主权统一的国家学说。但是,当代世界的最为深刻的政治危机恰恰表现为主权国家呈现了内在的分裂,它无法代表社会的普遍利益,国家的公共政策深受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就中国而言,原先能够体现和协调社会不同利益和意志的政党政治日渐渗入国家结构,它实际上成为分裂的国家关系中体现统一的政治力量。在这个意义上,新一轮的国家与政党的相互渗透和一体化恰恰是市场化和全球化条件下国家难以保持其主权一致性的产物。因此,新的国-党合体是全球化条件下主权国家和政党政治双重危机的结果。在这里,双重的问题是:第一,伴随着政党体制的“去政治化”和国家化,究竟什么力量才能取代原先的政党政治模式,以协调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不同的政治意志、体现不同的政治力量 社会的力量如何能够上升为一种政治的力量 第二,政党的国家化也就意味着政党本身势必介入复杂的利益关系,当代世界的国家危机也必将转化为政党危机,那么,究竟什么力量才是一个体现普遍利益的力量和机制 

    政党政治的蜕变直接表现为价值领域的模糊与矛盾。由于国家的改革实践与社会主义价值之间存在重大的冲突,改革运动与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运转之间存在内在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一内在矛盾,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实际上已经或正在蜕化为一般国家机器,即依靠暴力或行政权力进行操控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当代中国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的运作方式并不是按照特定的价值或意识形态运转的,而是按照“去意识形态的”或“去政治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它经常诉诸于意识形态的语言。当代中国的左右两翼经常在去政治化的政治面前束手无策,原因很简单:这一国家运作机制已经无法在传统的左右模式中进行衡量和评估。主要基于一种合法性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之后一方面“彻底否定”了“文革”,但另一方面并没有“彻底否定”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价值,尤其是作为这一现代传统的历史总结的毛泽东思想。这一条件产生了双重后果:第一,对于国家改革而言,这一传统构成了一种内在的制约性力量,即“国—党体制”每一次重大决策和转变必须建立在与这一传统的对话和博弈之上,至少它必须用一种特殊的修辞方法在这些转变与这一传统之间达成某种协调。第二,对于工人、农民和其他社会群体而言,这一传统构成了一种合法性力量,他们可以利用这一传统与国家推进的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市场化和私有化进程进行博弈和协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新自由主义力量的扩张。在“彻底否定文革”与“告别革命”的历史进程之中,重新激发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遗产显然包含了未来政治发展的契机--这个契机绝不是简单地回向二十世纪的入口,而是在“后革命的时代”(即革命时代终结的时代)探索打破“去政治化的政治意识形态”和“去政治化的政治”的一统格局的起点。

    二十世纪政治是以政党与国家为中心展开的政治,二十世纪的政治危机主要产生于政党和国家这两种政治形式内部;但二十世纪也产生了政治不等于国家的政治实践,产生了将参与性与制度构架相互结合的尝试。在现代政治的主体――政党、阶级和国家――均处于“去政治化”危机的条件下,重新寻找新的政治主体的过程必然是和重新界定政治领域的过程相伴随的。这个政治领域的界定涉及各个方面,例如:如何在国家生活和政党政治中重新激活理论辩论 如何在国家和政党之外形成新的政治领域 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出真正的公共领域和公民文化 如何使得教育体制不致沦落为社会等级制的再生产机制 如何将全球范围内争取平等的政治斗争与中国社会的平等政治关联起来 在当代世界的两种社会体制均面临危机之时,我们能否设想一种更具参与性的制度构架,这种构架不仅是在政治选举的层面上,而且也是在生产关系的实际基础上产生 所有这一切要求我们寻找新的综合,即通过对历史的传统(包括古代传统、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传统、改革经验)的批判性清理和创造性综合,汲取民主制度与激进民主的各种要素,为新政治的创造提供可能性。这是真正的创造和综合,而不是任何一种简单的复制。在全球化的语境中,这一综合既必须从中国的政治传统和现实出发,也必须考虑当代世界普遍的民主危机。如果说“去政治化”的关键在于政治价值的颠覆和消退,那么,“重新政治化”的不可避免的途径也就在于重建政治价值,激活我们的政治空间和政治生活。如同动人的音乐—无论是辉煌的交响,还是婉转的叙述—能够将不同的元素之间的对话和对抗、各种主题之间构成的创造性张力有机呈现一样,政治是在一种元素与另一种元素之间形成独特关系的方式。取消了差异、多样性、对抗和创造性紧张,取消了多重音乐元素在各自歌唱中形成的复调式组合和对抗,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作为一种“关系”的音乐。

    这就是我们在今天重访六十年代和“短促的二十世纪”的真正意义。

    2004年12月初稿

    2006年7月3日二稿

    2006年10月2日改定

    鸣谢:本文初稿完成后,于治中、王绍光、王希、林春、曹天予、 崔之元、Alessandro Russo、Claudia Pozzana、Perry Anderson、钱永祥、陈光兴、Christopher Connery、Theodore Huters、韩少功、王晓明、陈宜中、王超华、吕新雨、林少阳等友人曾从不同角度给予批评和建议。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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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政党和国家体制的转化而言,七十年代中期以降的理论争论延续至整个“八十年代”。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这一体制内争论的模式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新生力量的涌现和论题的转变,文化和政治的讨论不再局限于党-国体制内部。尽管这一时代的许多发展为九十年代的“去政治化的政治”奠定了基础,但就这个时代本身而言,我们仍然可以从党-国体制内部和体制外部发现令人怀念的、充满张力的“政治文化”。

    [2] 从中苏论战到“文革”时期的一系列理论辩论都证明这两个政治运动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毛泽东发动“文革”,部分的原因产生于对于苏联社会主义演变的估计,即认为演变很可能直接产生于领导集团。(如1965年8月11日听取罗瑞卿汇报时的插话和1965年八九月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出于对中央上层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修正主义的估计,毛泽东认为除了发动群众之外,没有别的办法阻止这一进程。正是这一群众运动的构想和实践使得毛泽东试图将“政治”从政党和国家的领域中解放出来,但这一构想也立刻使之陷入与领导集团的其他领导者之间的斗争之中。这一权力斗争是在阶级斗争的名义下展开的。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详见下文的论述。

    [3] 1985年5月20日邓小平在会见陈鼓应时将“文革”中的“四大”与“资产阶级自由化”做了直接的关联,他说:“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   他们搞的这一套无非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出非法刊物,实际上是一种动乱,是‘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做法。不能让这股风刮起来。全国人大一九八○年专门做了决议,废除宪法中肯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条款,这个条款是‘文化大革命’中写进宪法的。那些崇拜西方‘民主’的人总想搞这个‘四大’。”(邓小平:《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页123-124。)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尽管在政治上对“文革”进行了“彻底否定”,八十年代初期的以“社会主义的自我修正”为宗旨的“思想解放运动”与“文革”的政治传统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理论连贯性。关于这一点,请参见下文及其注释34中有关1983年“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分析。

    [4]迄今为止的“文革”研究集中于北京、上海、武汉等中心城市,而对“文革”在全国各地区的不同发展进程缺乏翔实的考订。也因为如此,人们对于“文革”的终结究竟始于1968、1969、1976或其他时期存在不同看法。但地区和时段上的差异并没有排除上述“文革”内部转化的基本逻辑。

    [5]2004年底,应博洛尼亚大学高等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该中心担任了三个月的高等研究员。在此期间,我与Alessandro Russo教授和Claudia Pozzana教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他们提供了包括“How to Translate Cultural Revolution ”在内的一些论文供我参考。(该文即将与本文的英文本一道发表在最近一期的Inter-Asia Cultural Studies上)“文革”与“去政治化”问题是我们阅读和讨论的中心议题。我在此向他们深致谢意。

    [6] 葛兰西:《狱中札记》,《葛兰西文选(1916-1935)》,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页341。

    [7] 葛兰西的如下论断在当代语境中仍然值得思考:“党永远也不会彻底定型和完成,但这是指每次进展都提出新的任务和责任而言,而在某些党看来,也是指下面这种怪论可以成立:到了这些党不再存在,也就是到了它们的存在在历史上成为多余的时候,这些党才算彻底定型和完成。这样看来,每一个党既然只是阶级的专门名词,那么,不言而喻,一个提出消灭阶级划分的党只有到它停止生存的时候,它才达到了彻底的自我完成,因为阶级不再存在了,从而阶级的体现者也就不再存在了。”同上,页344-345。也是在上述意义上,我提出“政党的提前终结”这一命题,原因是在阶级及其政治继续存在并有所扩张的时期,政党却由于其国家化而提前终结了。

    [8] See Adam Przeworski: “Consensus and Conflict in Western Thought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Revised paper prepared for the 2006 Beijing Forum, pp. 2-30. 括号中的民主理论家的主要著作为:Hans Kelsen: La Democratie, Sa Nature-Sa Valeur, Paris: Economica, 1988(1929) and 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Joseph A. Sch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Brothers, 1942; Anthony Downs: 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957; Robert A. Dahl: Polyarchy: 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1 and Democracy and Its Critic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9] Tom Crumpacker: “The Politics of Depoliticization and the End of History”, State of Nature 2, Winter  2006.

    [10] 用毛泽东的话说:“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我们仅仅施仁政于人民内部,而不施于人民外部的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见《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476。

    [11] 毛泽东说:“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见《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文集》第7卷,页208。

    [12]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478-1479。

    [13] 毛泽东:《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 》,《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页1502-1503。

    [14]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页374。

    [15] 恩格斯:《恩格斯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见《法兰西内战》,同上,页336。

    [16]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同上,页378。

    [17] 柄谷行人:《通向“无产阶级专政”》,《印迹》第一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页242。

    [18] 列宁:《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列宁选集》第一卷,页572。

    [19] 马克斯 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页82。

    [20] 毛泽东:《同延安〈新华日报〉记者其光的谈话》(1938年2月2日),《解放》第31期。

    [21] 毛泽东:《党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责任》(1952年12月),《毛泽东文集》第6卷,页252。

    [22]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曾经尝试过以党政分开为取向的政治体制改革,但随着一九八九年社会危机的到来,这一取向在九十年代逐渐消退,一种新型的党-国合体模式在市场条件下再度成型。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最后部分会稍加说明。

    [23] 作为对这一现象的反弹,六十年代末期在一些地区(如武汉)出现了以实现“三结合”为诉求的群众性的“反复旧运动”—所谓“反复旧”即反对革命委员会向旧有的党政官僚体制的回归。

    [24] 1988年,胡耀邦对他的同僚和对手引用了流传很广的四句话,生动地说明了国-党体制的处境:“坚持社会主义无方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没对象,坚持党的领导无力量,坚持马列主义太抽象”。见邓力群《十二个春秋》,页486。

    [25] 如果考虑到俄罗斯和其他一些苏联国家的民主化与寡头政治的关系,那么,这一普遍的民主危机也涉及对于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大转变的重新理解。由于篇幅的关系,我在这里不能详细地予以论述。

    [26]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当着如同列宁所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的时候,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要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页325-326。)毛泽东在此引述的列宁语录源自列宁写于1901-1902年的《怎么办 》一文,而列宁在文中引述的则是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有关理论斗争的论述。在这部著作中,恩格斯认为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伟大斗争并不是有两种形式(政治的和经济的)   而是三种形式:与这两种斗争并列还有理论的斗争。”见《列宁选集》第1卷,页242。

    [27]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10。

    [28]同上,页10。马克思在文章末位的论述清楚地说明了阶级政治与理论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见同上,页15。

    [29]根据当事者的回忆,1977年,在大规模改革展开之前,国务院财贸小组下设的理论组就曾整理出《“四人帮”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货币关系方面的谬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有关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部分论述》两份材料,“我们在收集了‘四人帮’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货币方面的材料之后,发现他们在经济学方面确实有一套系统的反动理论,集中表现就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攻击、诋毁”,集中表现在“把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以前的小商品生产的特点,说成是所有商品生产的特点。   只要存在商品生产,就必然存在资产阶级。”邓力群:《十二个春秋(一九七五—一九八七)》,香港:博智出版社,2005,页99。

    [30] 苏联理论界提出的商品生产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的论题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前提,“百万富翁不会变成资本家”的论题可以说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前提,而关于货币问题的理论探讨则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铺平了道路。我手头收集的1975年出版的《摘译》第5期发表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苏联宗教”的专辑,其中有关“商品货币关系”一栏中发表了N. N. 普纳诺夫等人的《商品生产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货币不能成为资本》、A. H. 马拉菲夫等的《百万富翁不会变成资本家》、格 格利戈连的《社会主义商品货币关系中若干方法论问题》等文章。这一时期发生的有关商品生产、按劳分配、资产阶级法权的理论斗争也可以说正是针对苏联已经出现的“三不理论”,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不会出现剥削,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不可能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这可以谓之曰商品生产上的‘三不’主义。”见秦景池:《苏修鼓吹“三不”主义的目的何在 》(此文实际上是该期《摘译》的评论员文章),见《摘译》,1975年第5期(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页1。

    [31]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稿)中,曾经分析过斯大林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的错误,但指出斯大林写于1952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承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强调如果能够正确处理两者的冲突,就能够避免两者之间的矛盾发展为对抗性矛盾。这个讲话经过反复的修改和讨论才正式发表。在正式发表的同题文章中没有出现,没有直接涉及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32] 参见下一条注释34中邓小平对周扬提出“异化”问题的批评。

    [33]下面这几个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孙冶方有关价值规律的讨论产生于这一时期,他和顾准甚至早在1956-1959年前后就已经关注这一问题并发表了《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孙,1956)、《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顾,1957)、《论价值》(孙,1959)等文。事实上,正是在这个时期,毛泽东通过阅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而重提了商品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这些例子也证明,改革的理论基础事实上萌发于社会主义历史内部。

    [34] 关于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讨论发生在1983-1984年,起因是1983年3月7日在为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而举行的纪念活动上周扬所做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后发表于同月16日《人民日报》,该文在王元化、王若水、顾骧的协助下完成)及后来引发的争议。值得注意的是:这场争论的理论源头并不是八十年代,而是更早时期。根据周扬的说法,1964年他曾向毛泽东谈及有关异化的问题,而毛泽东是赞成他的关于异化的看法的。1983年9月30日,为准备即将于10月11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二中全会,邓小平有一个讲话,其中有这么一段话:“周扬同志讲毛主席赞成他讲异化的文章,毛主席是不是吃了他的亏呵 那时候满脑子苏联变质,联系到说我们自己也变质,提出走资派,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打倒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不只在中央打,各级领导都打倒。是不是异化思想导致的呵    也怪,怎么搬出这些东西来了。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对共产主义没信心。不是说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吗 共产主义被看成是个渺茫的东西,可望不可及的东西了。既然社会主义自身要异化,还到什么共产主义呢 在第一阶段就自己否定自己了。否定到哪里去 社会主义异化到哪里去 异化到资本主义 异化到封建主义 总不是说社会主义异化到共产主义嘛!”转引自邓力群:《十二个春秋》,页272,又见陈为人《唐达成:文坛风雨五十年》,溪流出版社,2005,页154)从这个角度看,思想解放运动的理论纲领是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社会主义历史中孕育出来的,它与邓小平主导的改革路线之间存在的分歧间接地表现了以七十年代末为界标的两个时期之间的政治取向的差别。这一点似乎从未为人所注意和思考。

    [35] 2004年,我与鲁索(Alessandro Russo)教授、鲍夏兰(Claudia Pozzana)教授就此共同阅读了若干相关文献,他们的许多洞见促使我重新检阅相关材料,并将有关这一时期的思考与整个“后文革”时期的反思联系起来。特此致谢。关于这一问题的一些思考也见鲁索教授和鲍夏兰教授就我的英文著作所做的讨论。See Claudia Pozzana and Alessandro Russo: “China’s New Order and Past Disorders: A Dialogue Starting from Wang Hui’s Analysis”, Critical Asian Studies, Volume 38 Number 3, Septmber 2006, pp.329-351.

    [36] 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不但指出无产阶级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人工制造的贫民,不是在社会的重组下机械地压出来的而是由于社会的急剧解体过程、特别是由于中间等级的解体而产生的群众”,而且也说明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关系是一种对抗性关系,从而无产阶级的出现本身就宣告了“现存世界制度的解体”。“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的身上,即无产阶级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14-15。

    [37] 这个有关现代社会三个主要阶级的理论直接来源于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38]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页1001-1002。

    [39] Erik Olin Wright, Classes, London: Verso, 1997, p.7. 当代理论家们对马克思提及的阶级界限的模糊性、中间阶级的存在以及“新阶级”(如技术管理阶级)的涌现、知识分子的“目的性”、工人阶级的模糊化等现象进行更进一步思考,提出用“文化资本”、“趣味”和其他范畴对阶级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这些理论努力从根本上说并没有脱离生产方式的再生产这一基础性的解释框架。事实上,包括列宁在内的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未否定阶级图景的复杂性,也从未否定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阶级矛盾的简单化”只是资产阶级时代的一个特点,它并不能涵盖不同社会的更为复杂的社会条件。

    [40] Ibid., pp.28-37.

    [41]我们可以将这一概念概括为一种以了解和促进被压迫者的阶级觉悟和共同利益感为取向的阶级概念。例如,次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等中间阶级也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但这个斗争是保守的,甚至是反革命的,因为他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但革命政党却可能将他们视为革命的,“那是鉴于他们行将转入无产阶级的队伍,这样,他们就不是维护他们目前的利益,而是维护他们将来的利益,他们就离开自己的原来的立场,而站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见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262。

    [42] 列宁说:“只有把某一社会或某几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的意向的总和加以研究,才能对这些意向的结果作出科学的判断。其所以有各种矛盾的意向,是因为每个社会所分成的各阶级的生活状况和生活条件不同。”见《马克思的学说》,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13。

    [43] 《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页37。

    [44]正是基于这一判断,他们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人需要支持甚至加入中国国民党的建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其派驻中国南方代表的指令》(1922年8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页324-325。

    [45] 马克思:《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264。

    [46] 西摩 马丁 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一致与冲突》(Consensus and Conflict, Essays in Political Sociology),张有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页66-67。

    [47] 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页4。

    [48] 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见《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2003。

    [49] 引自罗平汉著《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页12。“‘五四指示’没有沿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地主全部土地的办法,提出应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如:没收和分配大汉奸土地;减租之后,地主自愿出卖土地,佃农以优先权买得其土地;由于在减租后保障了农民的佃权,地主乃自愿给农民七成或八成土地,求得抽回三成或二成土地自耕;在清算租息、清算霸占、清算负担及其他无理剥削中,地主出卖土地给农民来清偿负欠。”同上。

    [50] 例如,1946年4月11日,毛泽东说:“首先应当注意的是侵犯中农利益,一经发现,必须迅速纠正;其次是除减租减息外过分地打击了富农与中小地主,亦必须注意于适当的时机加以纠正。”“至于给汉奸、豪绅、恶霸、反动分子以严重打击,只要是真正群众的行动,则不是错误而是必需。大城市中豪绅地主的大声叫喊是必然现象,我们绝不应为其所动。但是到了群众斗争已经胜利、清算减租已经实现之时,党便应当劝告群众,对地主阶级由打的政策改为拉的政策。例如让逃亡地主还乡,给地主以生活上的出路,并联络开明绅士参加某些工作等。拉的政策,其目的在于减少反对力量,使紧张空气和缓下来,因此是必需的。但应注意不要拉得过早,损害群众利益与影响群众情绪。”(《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页103—104。)

    [51]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见《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2003。

    [52]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页735。

    [53] 高桥芳郎:《关于宋代的士人身份》,《史林》第69卷第3号,1986。

    [54] 参见小岛佑马《中国的学问的固定性与汉代以后的社会》、《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等文,见《古代中国研究》,东洋文库,平凡社,1988。事实上,中国阶级制度的形成主要是政治-道德性的,而非身份性、世袭性的。《荀子 王制》云:“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参见小岛佑马《中国的学问的固定性与汉代以后的社会》、《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等文,见《古代中国研究》,东洋文库,平凡社,1988。

    [55] 毛泽东对于敌我的叙述是政治性的,从而也是根据具体的情境而发生变化的。他说:“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用户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页757-758。)但是,在这个“敌我”的框架内,尽管存在着关系转化的可能性,但敌对关系却难以调和,因此,毛泽东明确地说不能给予“敌人”以“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等;这一点也为后来的各种政治运动内部的专断方式埋下了伏笔。

    [56] 除了“敌-我”之间关系的变动性之外,毛泽东还高度重视区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区别既区分了矛盾的性质,指出了“政治”的多重性。毛泽东的政治概念在阶级政治的前提下,提供了“统一战线”、思想斗争和社会改造等政治实践的理论前提。也正如许多人观察到的:这一区分两重矛盾的原则在许多时期、尤其是“文革”时代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57] 正如许多研究者已经注意到的,1946-1952年的土地改革发生在最为激烈的政治斗争和最为迫切的军事动员的背景之下,我们很难简单地用一种原则性的说明解释这一时期发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革命政治的理论逻辑与革命政治发生的具体历史条件是密切相关的,很难完全将两者清楚地区分开来做抽象的理论说明。我所以要从革命政治内部的视野来提出问题也是试图摆脱那种历史效果的目的论解释,试图分析革命政治是否还存在着其他的历史可能性,从而提供反省历史悲剧的另一种视野。

    [58] 毛泽东:《文化工作中的统一战线》,《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年,页1009。

    [59] 《毛泽东传(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3,页1389。(又,我手头的同书2004年版第1199页上的这段引文不全。另见《前奏:毛泽东1965年重上井冈山》,马社香著,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第5页。)

    [60]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页763。根据毛泽东的论述,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61]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曾经区分出“彻底的革命、全人类的解放”与“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两种革命形态,所谓“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基础”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而“彻底的、全人类的解放”的可能性“就在于形成一个被彻底的锁链束缚着的阶级,即形成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一个表明等级解体的等级;一个由于自己受的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并不要求享有任何一种特殊权利,因为它的痛苦不是特殊的无权,而是一般无权,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11-12)从这一论述看,马克思所说的“纯政治的革命”就是资产阶级革命,而“彻底的、全人类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革命,因此,政治永远是阶级政治。

    [62] 马克思:《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页693。

    [63] 马克斯 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1998,页54。

    [64] 葛兰西:《狱中札记》,见《葛兰西文选(1916-1935)》,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页323—324。

    [65] 马克斯 韦伯:《以政治为业》,《学术与政治》,页55。

    [66] 《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研究笔记)》,见《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陈越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页336)原译为“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根据于治中先生的建议,此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译法不妥,应改译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镇压性国家机器”改为“国家的镇压机器”。此处据此做了改动。引文中也一律改为“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和“国家的镇压机器”。

    [67]施密特强调:尽管每个阶段的人类生活都包含了不同阶段的要素,但不同时代有着自己的“中心领域”,人类生活的所有概念只有在与这一中心领域相互关联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具体的意义,例如在二十世纪,上帝、自由、进步、人性、公共领域、合理性与合理化以致自然与文化等概念的意义都只能在与“技术领域”的关联中获得意义。离开了这个中心领域的状况,我们无法把握这些范畴的内涵。See The Age Of Neutralizations And Depoliticizations (1929) ,  By: Schmitt, Carl, Telos, 00906514, Summer93, Issue 96,p130, 13p.

    [68] 同上。

    [69]实际上,施密特将“中性化”和“去政治化”视为现代性的内在特征,而技术的支配性在其中构成了关键性的环节。由于他对苏联的敌视,他将苏联视为“中性化”国家的最高形式,但却未能解释社会主义革命为什么能够在二十世纪创造出“政治化”的条件。

    [70]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器(研究笔记)》,见《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页321。

    [71] 杰奥瓦尼 阿锐基:《漫长的20世纪—金钱、权力与我们社会的根源》,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页34。

    [72] 同上,页35。

    [73] 在国际关系中界定共同利益比国内关系更为困难。如果国际关系的基本特点仍然是国家间竞争权力的模式,一种世界性的霸权就难以确立。因此,阿锐基断言:只有各国相互之间追求权力不是国家行为的惟一目标时,一种世界霸权才可能出现。(同上,页35)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世界霸权并不仅仅是一个传统型的国家霸权,而是真正的全球性霸权。

    [74] 例如,当代中国的环保运动在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政府的政策转变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多重原因,它们处境维艰,不得不依靠申请各国际基金的支持来维持自身的运作。由于国际基金往往有自身的议题和取向,为了申请基金就不得不遵循基金的逻辑,这使得许多运动难以在当地生根。此外,许多非政府组织在推动生态保护、减少贫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难以构成对政府本身转型—即从发展型政府向社会服务性政府的转型—形成压力。许多地方政府更愿意将这些工作交给非政府组织,而自身却专注于经济增长本身。因此,包括NGO运动在内的许多社会运动的主体性的建立是一个需要复杂的社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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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本文为1999年汪晖先生应佩里·安德森教授的邀请访问洛杉矶并进行讨论的记录,而前半篇中着重探讨的所谓“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之分歧仍在影响当下社会思想。

    汪晖:新批判精神--与《新左翼评论》佩里·安德森对谈

    《别求新声》

    本访谈原题为“Fire at the Castle Gate”, 原载于New Left Review,No. 6(Nov/Dec 2000):69—99 2003年经增补修订后收入OneChina,Many Paths(edited by Chaohua wang, London & New York: Verso, 2003, pp. 55—86. 中文版收入2010年北大培文出版访谈集《别求新声》

    时间:1999年秋 (2000年发表于《新左翼评论》,2003年收入《歧路中国》时做增补)

    地点:美国洛杉矶

    1999年秋天,汪晖先生应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的邀请访问洛杉矶,并住在他的家中,有机会就各种问题做深入讨论。临别前,安德森先生以《新左翼评论》编辑者的身份就中国当代问题向汪晖先生提问并做了讨论,同时录音。本篇对话就是根据那次录音整理而成,回答是根据编者的提议增加。

    《新左翼评论》(以下简称"《新左翼》"):《读书》杂志在中国思想界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您是如何认识在《读书》做主编的工作 

    汪晖(以下简称"汪"):《读书》最初的一期是1979年4月出版的。开卷第一篇的题目就是"读书无禁区",可以说这是《读书》自始以来的一贯精神。这也是我们现在的基本编辑方针,而且将来也决不会改变。陈翰伯先生是倡议创办《读书》杂志的关键人物,陈原先生是第一任主编,他曾经担任中国现代出版史上最为重要的商务印书馆的总编辑,也曾担任国家出版局的局长,是共产党内的知识分子。一年后,范用接任。范用是一位进步文化人士,从40年代起就从事出版业,并一直与知识界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我以为,在80年代,他是这本杂志最重要的人物,是他使《读书》成为80年代新思想和新论争的关键性场所。他在80年代后期从三联书店总编辑和《读书》杂志主编的位置上退休,沈昌文接任。在担任《读书》杂志主编和副主编的人中,史枚、冯亦代、沈昌文、董秀玉等在那个时期也先后担任《读书》杂志的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等职。从创刊至今,我们有四任主编,即陈原、范用、沈昌文以及黄平和我。在我们这一任,董秀玉担任三联书店的总编辑,也成为《读书》的总编辑。著名的漫画家丁聪先生从创刊至今,每期都给《读书》画漫画。

    在1979-1984年间,新问题一般都是由老一代知识分子以及思想开放的知识型高级干部提出的,如:关于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问题。大约在1985年前后,一代年轻知识分子步入了舞台中心。其中就有"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编委会,致力于翻译出版一系列西方现代思想的经典著作。这些书大部分由三联书店出版,沈昌文、董秀玉以及编辑王焱也参与这套丛书的出版工作,而《读书》发表了很多关于这些书的书评,在大学生、研究生和活跃的知识分子当中引起很大反响。人们热情接纳西方现代哲学、社会理论和经济思想。尼采、海德格尔、卡西尔、马尔库塞、萨特、弗洛伊德,更不必说现代化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全都迫不及待地在那时的各类文章中露面。当然也不是没有抵触,因为这些介绍性文字经常受到文体晦涩、新名词过多的批评。但总的说,那是一个知识解放的时代,这些问题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困扰。现在看来,当时的年轻一代其实是对翻译介绍新理论、对新知识本身更感兴趣,未必在选择时就有明确的政治立场。而老一代则与政治--党内政治和国家政治--的关系更为密切。在这种情况下,《读书》并不是一本政治上激进的杂志,相对来说,它在80年代后期与政治潮流有一定距离。但恰恰是这种距离为进一步讨论创造了思想空间,而这对1989年以后的思想变化而言并非无关重要。

    1989年是一个转折点。那一年年底,很多杂志都经历了重要的编辑人事变动,发生了转向。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权威性刊物《文学评论》随着人事的变化而彻底改换了面目,像我这样的作者再也没有给这个杂志写过文章。《读书》却保持了稳定,沈昌文是当时的主编,他任主编直到1996年。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因为《读书》及其编辑者此前没有直接卷入政治性活动,《读书》也不是一本政论性的刊物。在1989年后保守主义和教条主义的一般氛围中,《读书》以其开放赢得了声望。不用说,压力总是有的,在这本杂志的历史中是常态。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以后,商业化和消费文化大潮席卷了全中国。为适应新的形势,沈昌文对《读书》的编辑方针也做了调整,注重可读性,也发表一些比较轻松的文章。在五六年时间里,发行量有了长足的增长;杂志比以前吸引了更多的读者,但也引来了学术界一些朋友的批评,因为国内学术研究的发展变化没有得到及时的反映。那时《读书》仍然在介绍新思想新理论,像东方主义还有后殖民主义等等,而且仍然被视为精英文化的代表。1994-1995年由王晓明、陈思和、张汝伦、朱学勤等开始的有关"人文精神"的讨论就是由《读书》推动的,这个讨论后来造成广泛的影响,也可以视为90年代思想辩论的重要开端之一。不过,《读书》在90年代初期的变化确实显示出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之间新的紧张。

    1996年沈昌文退休,三联总编董秀玉先生请我做主编。我的方针是渐进地对《读书》的风格作一些调整,一是注意反映学术界和思想界的新动向,二是发现新人,三是提出人们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和争鸣。这年年底我按原定计划去香港做一段时间的研究,因此请来了社会学家黄平与我一起担任执行主编,这个格局延续至今。自那以后,我们在《读书》的编辑方针一直是--在保持可读性风格基础上,力求将方向转向真正的思想讨论,努力将杂志的内容从文学和人文学科为主扩展到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以及过去很少涉足过的考古学和地理历史等领域。我们希望在保持这个杂志的一贯风格的基础上,将它改造成为一个能够激发更为广泛的关心和讨论的公共论坛。我们组织了一系列问题的论争和讨论,包括乡村社会以及后来的三农问题,伦理价值,亚洲问题,战争与革命,金融危机,自由主义,法律与民主,民族主义,女性主义等等,不一而足。许多话题在当代中国都是首先出现在《读书》的版面上,然后其他报刊才跟进的。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取向,但总体而言,我们刊物上发表的观点涵盖各种不同的观点。黄平和我的文章一般发表在别处,以便更好地保证刊物的客观性。我们的作者队伍也有着实质性的扩展,很多新作者都是在为《读书》写作之后建立了社会声誉的。所有这些都使《读书》成为活跃论争的焦点,其发行量最高时达到12万至13万册,总体而言则始终保持在10万册左右。在《读书》的历史中,过去的九年也是杂志的发行量最高的时期。

    《新左翼》:自从2000年以来,互联网似乎已在中国迅速上升为论争的主要媒介。姑且不论其好坏,这一现象为思想交流--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思想交流--带来了什么变化 

    汪:这确实是近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所有不同的势力如今都能在网络上找到发泄渠道。政府方面加强了网络管理的力度,但并不是很有效。互联网带来了三个主要的好处。首先,它创造了一个能够使大陆和海外的知识分子直接交流的空间,一个中心城市与边缘城市的知识分子共享的空间,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区域。其次,网络允许人们就许多与政治直接相关的问题发言,而这些问题在大陆出版的印刷品上一般不涉及。最后,它可以将地方性消息迅速地传遍全国,引起广泛的关注,而这是以前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可以说,网络起到了联系地方性、全国性、以及国际性空间的作用。

    但网络的局限性也很明显。网络传递的信息并不可能超越各种力量的限制。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没有可能核实,也就无法确认信息是真实的还是伪造的。网络也为不负责任的任意发言提供了理想场所,在匿名写作的保护下鼓励个人攻击和诽谤,而哗众取宠的言论往往成为网络讨论中的中心。与此同时,网络上并不容易展开理论性探讨,因此目前中国的印刷刊物仍然是理论争辩的主要战场。近来印刷刊物也在建立自己的网站,也许可以预期未来这两种传媒之间的互动将会增加。自2000年开始,互联网确实在强化激烈论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围绕当代最为紧迫的各种问题形成新的不同阵营,但网络争论明显地缺乏深度。

    《新左翼》:从政治领域来看,80年代的中国状况可以很轻易地划分为两个阵营--"改革派"与"保守派",可以说是本身已经包含价值判断的一对对立概念。在90年代进程中,相关概念起了变化,人们开始谈论自由主义,后来又有"新左派"。是什么带来了这些发展变化 

    汪:在70年代末,"保守派"指的是坚持毛泽东晚年路线的人,又因为坚持认为必须执行或遵守毛泽东的每一句话而被称为"凡是派";"改革派"则指的是支持邓小平政策的人。后来,人群站位不断变化。"改革派"和"保守派"这二者之间的分别在老一代党政领导人眼里可能很明了,可是对我们这一代来说就模糊得多了。

    到了90年代,继续沿用"改革派"和"保守派"的分类已经很难与实际相对应了。在某种意义上,1989年之后的经济改革政策比80年代要激进得多,在权力体制内部已经不再有任何反对"改革"的声音了。李鹏担任国务院总理期间,也在邓小平推动下推出许多激进的改革措施。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政治语汇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一变化的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1993年。1992年年初,邓小平南巡视察深圳,在那里发出了全面放开市场以带动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指令,股票证券市场开放、房地产市场兴起,大量经济开发区出现在沿海城市周边。经济的转变在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带来消费热潮,也带来严重的通货膨胀,稍后我们就发现90年代的制度性腐败与这一轮经济改革有着密切的、内在的联系。邓小平南巡的社会效果震惊了很多知识分子,他们本来对这新一轮改革政策的勃勃生机表示了欢迎,可一旦看到日常生活和文化的所有结构和内容都被"南巡"唤起的商业化大潮席卷而去,又开始感到某种幻灭。与此同时,市场扩张过程的重要的内容是"非国有化",而"非国有化"正是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通过国有资产改革而形成新的联盟的时期。80年代时中国知识分子的主流意识形态既支持开放政策,也支持邓小平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用当时的语言来说,就是所谓"新启蒙"。90年代初的两个论争表明,思想界的参照系正在起变化。1994年夏天,香港出版的《二十一世纪》发表了当时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的青年学者崔之元的题为《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的文章。这篇文章认为,如果说第一次思想解放是摆脱传统马克思主义教条的束缚,那么现在应该有第二次思想解放,以摆脱"新启蒙"留下来的一系列假定。崔之元在讨论中汲取了三个方面的思想成果:美国的批判法学研究,西方的分析马克思主义,以及新进化论理论。对当时的中国读者来说,这篇文章最令人震惊的地方,就在于其以平静的方式讨论了分析马克思主义--并不是说有多少读者真的明白这个名称的内涵,而是"马克思主义"这个早已被很多知识分子排斥在学术语言以外的词语本身引起了震动。其实他所谈及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大陆长期形成的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相差很远。崔之元还与美籍巴西裔法学家罗伯托 昂格合作,写作了分析俄罗斯经济改革结果的文章,作为对中国改革者的警告。与此同时,另一位在美国的青年学者甘阳也在《二十一世纪》上发表文章讨论乡镇企业,认为这是一种既非公有制又非私有制,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新启蒙",展现了中国通往现代性的独特道路。所以说,原来的共识最早是由海外青年学人打破的。

    在这个时期,另一个重要的辩论正在《读书》上展开,一群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强烈谴责社会生活日益严重的商品化趋势正在毁灭中国的"人文精神"。这一课题最早是由上海知识分子提出的,可以想见,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商业和消费中心,和北京比起来,那里的知识分子因"南巡"带来的无情的商业化大潮而受到的震动更早也更深刻。倒不是说这些知识分子对任何形式的市场化都怀有敌意,毋宁说,他们是在感慨中国的市场化没有能达到欧美经验之下的标准。有的人回到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有直接关系的观点,来衡量中国的缺陷。他们因此认为,理想的资本主义理当与人文精神相容。这一讨论背后并没有强烈的政治立场--此时他们也开始认识到中国的市场化依赖于中国当前的政治制度,在他们眼里,这个政治制度从来没改变过,但根本性的问题似乎只是人文精神的失落。

    与此并无联系而且时间上也稍早,《学人》杂志聚集起的学者--包括我本人在内--已经开始探讨一些尖锐的课题,反思80年代的群众运动。我们发现,曾经对民众运动发生过极大影响的"新启蒙"知识分子们事实上对中国历史知之不多。他们没有下气力研究中国现实,而是简单地将西方思想进口到中国的改革进程中,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们以为,严肃认真地反思中国现代史,学习了解专家学者对这段历史的研究成果,是当时最根本的任务。这些研究多半都是传统式的,因此我们也提出了新的研究模式和方法。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有关"新左派"的议论,出现了这么一个对资本主义持批判立场,同时对叶利钦经验也比"新启蒙"时代更清醒的派别。在我记忆中,是《北京青年报》的一篇短讯第一次使用了这个提法,不过当时没有多少人注意。我自己并没有使用这个标签,而只是强调有必要以批判眼光分析中国现实,也有必要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当代世界的变化。《北京青年报》的文章提到新马克思主义,也谈到"新左派"的观点,基本上还是肯定的。不过,该报的编辑早期有"新权威主义"倾向,他们用"新左派"的概念概括这一思想动向的含义当时并不是很清晰。在中国环境里用这个词,我总觉得有些勉强。不过,这一概念的提出自觉地和不自觉地是要与主流的、我们今天称之为"自由派"或"新右派"的观点作出区分。

    《新左翼》:"自由派"的名称那时已经用得很广泛了吗 

    汪:并不是在今天的意义上。大家都知道,在1986年曾经有过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就更不必说1983年了。不过,那时的"自由主义"和毛泽东在延安时期用这个词时的理解并没有多少不同,主要指的还是个人行为方面和缺乏纪律之类的问题。那时的"新启蒙"思潮也并没有以古典意义上的自由主义作为自己的理想模式,而是在不同的社会主义类型中寻求启发。著名哲学家李泽厚曾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而不是自由主义者。《新启蒙》杂志的王元化也把自己看作是马克思主义者。苏绍智则发表过关于南斯拉夫、波兰、匈牙利改革的研究成果。至少在当时,他们这代人仍然瞩目于社会主义而不是自由主义,尽管在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批判过程中自然地与自由主义有亲和性。但就一般而言,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新启蒙"方面活跃的著名知识分子都与当时居于主导地位的改革派保持了良好关系,他们主要讨论的还是在社会主义的范畴内展开的。这个氛围是在80年代中期开始变化,80年代末叶发生了急剧的转变。哈耶克的著作虽然还没有多少人读过,但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弗里德曼受到了政府欢迎,为政府经济政策出谋献策的经济学家也开始强调要大规模私有化。

    《新左翼》:这么说,大多数如今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是从90年代才开始这样做的 80年代时,没人会公开说"我是个自由主义者",但是1989年以后日益激进的改革措施造就了新的环境,使得"自由主义"有可能用来同时表达对政府的支持和反对,即:支持市场化,反对思想监控和践踏人权。这个政治态度建于这样的基础之上:我们是自由主义者,因为我们相信自由,而获得自由的前提条件就是私有财产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是否可以说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汪:大体上,您可以这么说--但其中还有很多不同层次。例如,上海的一些自由主义者在文化的商业化大潮面前就很不满,"人文精神"讨论反映了这种焦虑。另外一些人则忧虑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事实上,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自我定义直到他们找到其思想对立面以后才全面清晰起来。如上所说,最先造成反响的是对市场化更有保留的观点出现于1993-1994年间。但是"新左派"的标志要到1997-1998年间才流传开。右翼的自由主义者捡起这一标志,依据"左派"与晚期毛泽东之间联系造成的负面效果,暗示"新左派"是要返回"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之前,任何对不顾一切的市场化的批评,常常都会被命名为"保守主义",像崔之元一开始就曾被冠以"保守主义"之名,我也曾被说成是"后现代主义"。1997年以后就不一样了,被贴上的标准的诋毁性标签就是"新左派"。

    《新左翼》: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汪:这和当时文化环境的变化有关。随着90年代的进程,对中国社会整体发展方向的批评越来越多。甚至在非常正统而保守的经济学内部,也有人开始怀疑改革的方向是否正确,在《读书》杂志上发生了影响很大的有关经济学的论争,其中两个重要的人物是何清涟和张曙光。有一次何清涟气愤地告诉我,她也因为发表这类批判性的文章而被称为"新左派"了。海南省的文学刊物《天涯》于1997年发表了我的一篇论文,文章完成其实已经四年了,但那时没人敢发表--文章内容是讨论中国反复多次失败了的"现代化"努力,结尾处严肃批评了某些人为中国所提供的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答案。开始的时候,知识界没有任何公开反应,所有的都是私下里对我的个人攻击,各种各样的不利传言不胫而走。虽然有很多人议论。公开反响基本没有,后来《二十一世纪》发表了两三篇大陆学者批评我的文章,这才打破了沉默,若干自由主义者跟上来,在国内特别是在广州报刊上发表了敌意很强的回应。这种反应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我前不久刚从长达十年的《读书》作者变成这本杂志的主编,我们有几期杂志里的文章是专门为了挑战通俗看法并引起争论而设计的。《读书》发行量随之而上,但也有些人质问我怎么会发这样的东西,其中既有李慎之这样的老一代的党内启蒙派,也有新一代的"自由派",他们原先与我都有朋友性的关系。但这类内容确实激起很多讨论,吸引了更年轻的读者。同一年我还出版了一本论文自选集,主要讨论中国现代性问题,销量也还不错。在这些新形势下,甘阳和崔之元等终于在大陆得到了第一次真正的反响。从思想界变化来说,1997年是个转折点。

    《新左翼》:1997年以后,知识界在政治上的分化仍然在继续吗 

    汪:1998年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很自然地打击了对世界市场的盲目信心。忽然之间,资本主义似乎不再是对繁荣稳定无条件的保证。自由主义者无形中处于守势。但更糟糕的是1999年,北约轰炸了中国在贝尔格莱德的大使馆,这对他们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很多中国自由主义者都十分倾向西方,几乎是无条件地支持美国的任何行动。结果,当普通老百姓都因为轰炸而激起义愤,学生自发上街游行的时候,这些知识分子忽然发现自己被孤立了。对他们来说,意识到自己正在青年学生当中失去公信力是相当痛苦的。其中一些人将民众突然爆发的愤怒比拟于"义和团暴动",属于无理性排外情结的发泄;另一些人则指责"新左派"在鼓励原始的民族主义情绪,认为这样只会使政府受益。在正式出版物上很少能看到这些内容,但是压制下来的紧张一直在积累,到2000年时终于在公共领域爆发出来,"新左派"忽然成为"自由主义"方面激烈攻击的目标。其实,像我这样的人从来都不愿轻易接受这个对立面给我们贴上的标签,因为一方面我们不愿被如此荒谬地与"文化大革命"连在一起,不希望以"新时期"阶段共产党内部的"老左派"为座标;另一方面,"新左派"是一个从西方传入的说法,有其在欧美条件下特定的一系列内涵,既包括代际特征又包括政治定义。我们的历史语境是中国,不是西方;我们有理由怀疑,这样一个从西方舶来、语义极为明确的分类概念在多大程度上对今日中国有所助益--这种不信任在巴尔干战争问题上进一步加强了。那么多自称为"左派"的西方知识分子支持北约进军巴尔干,结果就让人很难再情愿借用他们的名称。所以,与其说是中国的"新左派",我倒更倾向于主张用"批判知识分子"这个名称。我也不赞成用"新左派"和"自由主义"的二元对立描述当代中国的知识状况,因为被归纳在"新左派"之中的一些知识分子理论上也汲取了大量的自由主义的因素,而被归纳在"自由主义"范畴内的知识分子也包含了偏左和偏右的差异。如果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新左派"这一概念,我更倾向于将这一概念放在与"新右派"或者"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的对应关系之中。不过无论如何,"新左派"这个名词已经进入了中国政治语汇。

    《新左翼》:俄国并没有过文化革命这样的经历,在戈尔巴乔夫时代,"左翼"曾一度普遍用来代表弗里德曼路线的改革派,即那些力图把俄国迅速推向资本主义的人,与之相对的则是那些依恋旧制度的"保守派"。一直到叶利钦当政后期,这些完全颠倒的意义才转回到更为通行的用法:盖达尔及其自由派的支持者90年代初曾随意地自称为"左派",只是多年后竞选国家杜马时他们才正式成立了"右翼势力联盟"。在中国,"左""右"标签曾经有相当一段时间失去吸引力,而现在似乎是一个"新"的"左派"又开始浮现。那么是否也有"中间派"和"右派"呢 是否也有人自称属于这些派别,还是说这仍然是等待相应立场来认领的空头帽子 

    汪:截至目前还没有人来认领这些空头帽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与之相应的实际立场。很多自由主义者都代表着当代中国的右派。尤其是很多经济学家,鼓吹无限制的私有化和市场化,毫无怀疑立场,一点保持批评眼界的起码距离都没有。他们从哈耶克那里取来"市场是自发经济秩序"的概念,进而主张市场化在中国是唯一一条通往繁荣和民主的道路--他们倒不是多么关心民主的实现,只不过是有必要把民主挂在嘴边。这些人通常都在大机构或政府部门工作。樊纲在《读书》发表的文章就颇有代表性。另外一些自由主义人士则持中间立场。他们发现中国的市场化并没有产生出自发的经济秩序--因为市场并不自由,而是被决定的,其中政府干预是常态。因此他们强烈批判当前现实,呼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追求社会正义。可是另一方面,至少直到最近,他们又倾向于美化外国的市场化过程,不仅把西欧北美,而且把东欧和俄国的经验都当作是中国已经错过了的"好"的途径。秦晖代表了这种立场,何清涟有些相似又有所不同。秦晖发表过若干文章,将俄国和捷克实行的私有化方案解释成一次向全体公民提供平等的经济起点的分配过程,而对这一过程产生的深刻的政治和经济不平等缺乏真正的历史分析。事实上,当代中国最大的社会危机之一就发生在国有企业改造,亦即所谓私有化或非国有化过程之中,对于"自发私有化"的批评或"新自由主义"的批评的现实意义也在这里;如果一旦将私有化或"国企分家"设定为不能质疑的目的,那么,任何其他的可能性也就必然被压抑了。在我看来,这也是左翼知识群体与"新自由主义"及其妥协形式的真正区别之所在。

    《新左翼》:在这些经济和社会问题上,左派立场是如何定义的 

    汪:这方面也有若干不同的角度。以崔之元为例,他强调制度和理论创新的必要,主张结合各种特定原则的政治"共和"秩序,以及多样化的经济所有制。他在《战略与管理》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了很多关于这些课题的文章。他主要的注意力在于: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保持平衡,在市场与计划原则之间保持平衡。他的主要立场在我看来并不激进。然而,自由主义者一听到批评中央政府在金融、财政等方面实行"地方分权"所产生的结果,立刻就会跳起来,全然不顾"分权"已经带来的严重后果。就一般情况而言,自由主义者点名"新左派"时,最典型的重点就是在市场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也就是说,利益团体和权力结构之间,经济形式和政治体制之间的关系。市场在中国历史上并非新鲜事物。传统中国社会就存在着巨大的地区性和跨地区市场,中国经济史学者的研究显示,这些市场有一系列突出的特征。19世纪时,市场形成的过程第一次与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殖民过程相联系。这就意味着市场必须经由国家而在新的方式下组织起来,建立海关管理对外贸易,这是国家主权的必要条件之一。由于全球化的压力,20世纪末的国家在保护市场和创造市场方面更有着远为重大的参与。

    《新左翼》:但是在什么程度上这个重点确实能够用来区分"新左派"和右派或者中间派呢 很多批判性的自由主义者同样会强烈坚持政治权力对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及矫正由此而来的社会不公的必要性。

    汪:这里的区别是相当深层次的。这类自由主义者常常认为经济的市场化是中国唯一正确的道路。在他们看来,市场之所以不能正常发展是因为缺少政治改革--而如果能够修宪来保护公民权利,那么就可能得到相对合理的平等社会以及令人满意的社会公正程度。在我看来,这是幻想。政治民主不会从一个在宪法修正案保护下、法律上不偏不倚的市场中生发出来,而是要从反对不合理秩序的社会运动中壮大,从这些运动和公共讨论以及体制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中成长起来。其次,仅仅用国家与市场之间的权衡这一尺度衡量知识界的分歧是不够的。因为"批判的知识分子"提出的是对导致不平等、生态危机和社会分化的整个发展模式的批评。这是现在被视为"新左派"的批判知识分子著作谱系中最核心的一点,也是为什么我认为一般而言的政治改革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个模式带来的危机的原因。但这绝不是像有些批评者说的那样是反对或不谈政治改革。我更关心政治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反复揭示的也是这两者之间的互动。俄罗斯的政治民主化带来了公平和全新的发展模式吗 

    我们确实学习了很多西方经验和理论,但我们也拒绝那种认为批判知识分子提出的所有问题都来自欧美的提示。恰恰相反,这些问题与中国80年代末的社会动员之间有延续性。80年代末的社会危机当然有直接的政治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也与所谓的价格双轨制以及引进工资合同制时的不平等方式有关。这些是80年代末日益严重的社会分化、官倒投机、贪污腐败的制度性基础。那时候,政府两次试行价格系统改革,带来通货膨胀,小民百姓没有得到好处。收入由于必须签署由单位决定的合同而减少,工作机会也受到威胁。群众都意识到了新的不平等:那是一种能感觉到的非常真实的不满。那次社会运动包含了要求政治改革的因素,但也是出于对经济正义和社会平等的要求。群众要求的民主并不是一个法律框架,而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价值。这种民心民意的巨大爆发正是90年代批判知识分子持续努力的历史背景。

    不难看出,这种观察市场的态度和"新自由主义"的态度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对"新自由主义"者来说,价格体系对一个自由的市场来说是以交换为基础的自发秩序中的标志性机制,与中央计划造成的市场扭曲截然相对。但是,价格体系从来不是自发存在的秩序,而是永远处于机构和管理之下。讽刺的是,价格改革的成功恰恰是在1989年下半年。中国的全面市场化并非源于自发的交换,国家及其暴力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当然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价格体系的转化是一个长期过程的结果,其中包含了80年代已经启动的一系列政策因素。同样的逻辑也表现在对外关系上,因为作为体系的市场对中国来说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国内问题。从建国以来,中国一直就有对外贸易关系:50年代和60年代早期有对苏联和东欧的贸易关系,与其他地区通过香港进行的贸易更是在"文化大革命"时都未曾中断。邓小平主持的开放政策要求中国必须更深地融入世界市场,其中的关键一步就是重建与美国的关系。1979年的中越战争在一定程度上就在新的中美关系上向美方示好。在这个意义上,这场战争成为中国加入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的门票。这里的逻辑同样在于暴力成为新经济秩序的前提。有必要说明的是:这里以中国的发展为例所做出的说明并不仅仅适用于中国本身。国家、暴力和其他控制因素是现代世界包括市场体制的内在条件,19世纪欧洲的殖民主义、当代美国的霸权体制、1993年俄罗斯总统及其集团对议会的军事攻击和政治镇压,以及拉美和东亚的市场经验与独裁之间的关系,都证明了这一点。

    80年代末的"新权威主义"和90年代末的"新自由主义"从来没有对这类历史事件做过真正的历史分析;到90年代中期,他们更是经常批评80年代的某些社会运动过于激进。部分自由主义者呼吁争取各项基本的政治自由,在这方面,我们有基本共识。但是,一旦从一般原则转向具体问题,区别立即出现。他们希望将政治和经济领域分开讨论,而我们则主张这两个领域里的问题互相联系--既不可能总划分得很清楚,也很难说哪一个更具决定性。举例来说,我们认为政治改革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是让农民参加村级选举,官方指定的候选人也有选不上的可能。某些政治学新锐回答说,不需要这些--村级选举已经完全腐败了,重要的是议会和立法机构的改革。确实,村级选举当中出现了很多腐化的问题。但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坚信政治改革必须有群众的参与。在今天的立法机构中已经几乎见不到农民、工人的代表了,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议会和立法机构的改革吗 

    《新左翼》:这些不同立场是否已转化成为各种精心设计的改革方案 

    汪:有一些构想,但说不上精心设计的方案。也因此经常有人问,"那么,你们自己有建设性的另类道路在哪里 "我们手中并没有一个全面改革的蓝图,我也不信任那些在实质性的社会要求出现之前设计出来的理想秩序。但是,对蓝图的勾画是始终存在的,所谓"批判的知识分子"并不仅仅是在"批判"--如果仅仅在非建设性的意义上理解批评的话,也就简化了"批判"这个概念的意义。我个人更强调历史分析在提供建设性方案过程中的重要性。例如,当历史中的社会运动出现时,我们应当密切关注并研究是哪些因素使普通老百姓加入这些运动。很显然的是在80年代的中国,社会主义价值仍然存在于很多人的生活观念中,而且在帮助他们理解民主和自由时,比自由主义的说教要重要得多。因此,我们必须要回头审视中国社会自从1949年以来的历史和变化,这段历史的丰富性并不能简单归纳为阶级斗争或计划经济的失败,它同时也包含了许多其他内容--很多人们仍然珍视的东西。举例来说,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农村实行了一种集体合作性质的医疗保健网,各地的人自己组织起来,互相帮助,设立医疗保健专用的基金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既然目前的国营公费医疗系统已经趋于瘫痪,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从过去的建设经验中学到一些积极的东西呢 今天的中国仍然存在着很多社会主义优越因素,而我们却很少对之进行严肃思考。崔之元曾在这种意义上讨论过"鞍山经验",可惜很快被说成是为过去时代辩护。在这样的条件下,辩论很难继续。但我以为他的基本指向是正确的。我们应当以开放的心态检验过去的历史实践,而不是简单复制这些经验。不带偏见的智识好奇心是所有的中国知识分子都需要的。

    《新左翼》:您对乡镇企业怎么看 您提到甘阳,其实他的看法在西方相当普遍,很多观察家都认为,这是中国改革时期涌现出来的最具独创性的新机制,是集体所有而不是国家所有,但同时又在经济上表现出极大活力。另外一些海内外学者则认为,乡镇企业实质上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公司,通常都处于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下,在和外商投资者合作时,常常急功近利,完全不顾对环境的破坏。您怎样评价这些观点 

    汪:历史地看,乡镇企业在一定阶段内确实曾经非常成功,而且建立乡镇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成就。但是我们应当保持冷静,不能评价过高,以为这些企业代表了中国为世界市场体系提供的一个新的发展模式等等。乡镇企业的成功和改革初期实行的价格双轨制分不开。一方面,大型国营企业被迫低价出售钢铁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则可以在市场上不受控制地高价销售用这些低价原料制造的产品。如果一个乡镇企业有实力,自然就会发达起来;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也确实是有能力的灵活经营的企业。乡镇企业也得到税收优惠。国营企业承担的是双重税收负担,而乡镇企业呢,一直到1998年全国才有大约三分之一确实交了税。有这么多优惠条件,难怪很多乡镇企业表现不菲了。不过近年来,乡镇企业陷入了严重危机。很多已经改组成私企,还有的则并入外资企业。乡镇企业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也在下降,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流向城市。这个问题与国家的非国有化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

    《新左翼》:在什么程度上日益扩大的社会两极分化以及失业率上升等问题成为当前公共辩论的主要议题 

    汪:关于社会两极分化,知识分子当中的激烈辩论已经存在好几年了,有很多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也出版了一些相关的书。有的青年知识分子把这种趋势描述为赤裸裸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形式。很多老一代的启蒙/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则回答说:中国还没有机会了解什么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我们有的正好是其对立面--"适者"遭淘汰而"不适者"能够生存的社会主义。所以这个问题在知识分子当中辩论得相当激烈。但是一般来说,大众媒体从不涉及这个问题。失业问题与此不同,媒体上有很多关于工厂下岗工人的报道,还有关于如何安置下岗工人的讨论;但是却很少有农民工命运的消息,他们常常是自发流入城市找工作,结果成为既没有工作也没有户口的流动人口。

    《新左翼》:妇女在劳力市场上的地位是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汪:基本的变化趋势与东欧和俄国的改革时期有共同点--朝着与以往劳动分工模式相反的方向发展,妇女正在失去她们以往普遍的工作机会和独立地位。目前的情况并不像东欧和俄国那么恶化,但长远的趋势是一致的,甚至可能更严重,因为中国的劳动力过剩问题比他们严重。有的公司公开拒绝招聘女性大学毕业生,而另一些单位则努力维持性别平衡的政策。在中国,妇女的整体社会地位毫无疑问低于男性,虽然城市和乡村的性别差距有很大不同。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是性行业的重新蔓延,并已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来源,而在分取这些女性收入的同时,当地政府却并没有为她们提供任何保护。在广东等地的工厂里,有大批青年女工集中从事低级劳动,工资收入微薄,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公共监督和保护。

    《新左翼》:再回到政治领域,是否可以说,中国各个思想阵营之间界限至今仍很模糊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无论其他问题上有多少对立,至少大家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希望实现民主 

    汪:当然,可以说所有知识分子本质上都希望有更多的表达自由。知识分子深切关心是否有可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也应该关心那些数量更为广大的公民同胞,特别是那些失去工作、身有病痛、家境贫困,又没有任何人照顾的同胞。民主是一个比知识分子免于言论控制权要宽泛得多的课题。80年代以后,很多人认为是激进主义造成了失败,因此必须寻找通往民主的其他道路--而这不同的道路就在于等待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公民社会的逐渐形成,因为市场化将产生出一个新的中产阶级,从而为公民社会奠定一个坚固的基础,而不必直接刺激、挑战政府。这样形成的公民社会自然就会发展成为现代民主。这种看法实际上最早是由台湾的自由主义者在80年代时发展起来的。社会力量的形成是极为重要的,但我对上述说法的反应是:"那么你们要的是什么样的公民社会呢 你们想象中的社会结构又是什么样的 "

    在一系列辩论之后,一些"新自由主义者"终于认定中国仍然缺少形成公民社会的基础,因此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放开市场以便创造这样一个基础。随着这种向右看的反应,他们清楚表明自己真正关心的并不是民主,而是不惜一切代价只要市场。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经说,"批评腐败就是批评市场--我们必须容忍腐败才能发展市场。"在90年代中期,有人公开声称,真正的自由主义相信秩序,因而是一种保守主义的形式。这个词语变化非常说明问题,因为保守主义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都是用作贬义的,专指那些对市场不够热情的人;自由派知识分子则用这样的概念指责胡鞍钢、崔之元这些为国家设想积极功能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自由主义者都做了这样的右转弯。也有像秦晖这样的学者,他在相信私有产权和市场方面,以及拒绝一切社会主义遗产方面与那些自由主义者相差不远,但又强调社会公正以及更重要的政治民主问题。他认为,现在基本上仍然是毛泽东时代陈旧的社会主义国家保持没变,并主张必须以一个自由主义的民主体制取而代之。我们确实需要政治民主帮助解决其他的问题,但第一,政治民主,尤其是形式民主绝不可能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第二,我并不相信如今的中国仅仅是其陈旧形式的继续。中国存在着社会主义遗产,但国家已经有重大改变。在这个意义上,反对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姿态在这个新的语境中并不具有真正的批判力。国家本身如今已经成了市场体系的一部分。在某些方面,这个国家对其市场功能非常自觉--虽然难免出错,但它已经是市场化动力机制中的一个关键角色,而且比许多其他国家的市场能力更强。秦晖低估了这一点。如果不能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改革计划划清界限,他对公正的坚持就不过是空洞的许诺和自我辩解。由于在非国有化等问题上与"新自由主义"者之间存在着共同前提,从而他的批评难以引导出有关制度创新的积极思考。

    《新左翼》:在文化领域中,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问题在什么意义上吸引着中国知识分子的注意 在什么程度上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反应与不同的政治立场形成对应关系 

    汪:后现代主义进入中国是在1985年,那时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在北京大学开了一个系列讲座,讲座的文稿一年后以《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为题出版单行本。这是最开始。这个讲座极大地影响了大批的学生,其中就包括张旭东,以及稍后的张颐武等。我记得是在80年代的后期,青年学者陈晓明决定要写一本以后现代主义理论和解构主义方法解读余华、格非等新一代半先锋主义作家作品的书。不过这些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影响。后现代主义作为文化思潮的出现是在1989年之后的沉闷时期。在1992-1994年间,张颐武和陈晓明活跃起来,在《文学评论》等很多杂志上连续发表谈论后现代主义的文章。他们被市场化的快速进程吸引,从中得出和公民社会谈论者类似的简单逻辑推理的结论。消费文化也是一种自由,具有颠覆独裁的潜力--在某种意义上当然也确实如此。在三年的沉寂之后,这还真热闹了一阵。

    我的同代人一般都感到分析新出现的消费主义要更困难一些。他们注意到这和社会主义不同,同时也意识到这与他们自己所认同的自由主义也不一样。这样就面对了一个悖论:就算商品大潮带来很多难以接受的事物,既然我们支持市场改革,那又怎么能反对消费主义呢 结果就是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紧接着又出现了第三个讨论。1995年,从海外留学归来的张宽在《读书》杂志发表关于"东方主义"的系列文章。这就开启了另一扇面对西方的窗口,萨义德本人身处西方,他发展的理论却是对西方的强烈批评,至少从表面看对官方意识形态并不构成直接冲击--我说的是从表面上看。这是自由主义者的薄弱点,因为当他们引介西方民主模式,并展开文化/政治论述时,恰好就站在"东方主义"的立场上而毫不自觉。我个人的看法与自由主义及与其对立的后殖民主义批评都不相同。后者在这方面是正确的,我们应当以更为批判性的眼光观察现代历史和西方中心主义在各个层面的表现;但是另一方面,对于"东方主义"理论的简单化的描述,尤其是将这一理论单纯地看作是对西方的批评,又有可能为一种过于简化的民族主义提供前提和伪装--虽然有关"东方主义"的理论论述与后殖民理论的重要主题之一就是对民族主义的批判。

    大约与此同时,亨廷顿的文章《文明的冲突》也激起了热烈的讨论,《二十一世纪》和《战略与管理》都就此编发了专辑。"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强烈批评他的观点,认为他事实上是在说西方和中国之间的冲突将不可避免。萨义德的追随者们则说西方的极右派再次证实他们的"东方主义"立场,把中国看作是异己并充满敌意的国家。前者批评亨廷顿的观点是对真实--而且善意--的西方本质的歪曲,而后者则谴责这些观点正是西方殖民主义立场的真实表达。这些关于萨伊德和亨廷顿的讨论背后,有着那些年特定的政治背景。叶利钦在莫斯科用坦克轰击国会大楼,美国却表示大力支持。普通中国人很自然就要问:为什么美国这次的反应和他们对中国的态度那么不同 美国对外政策的虚伪暴露得一览无遗。继而西方国家操纵奥运会选址,决定2000年的奥运会不在中国举行。很多知识分子不赞同中国申办奥运会,但普通老百姓都很在意,而且对西方的阻挠非常气愤。这是萨伊德和亨廷顿成为话题时的社会氛围。

    "东方主义"主要仍然是一种文化理论,不可能处理一系列中国面临的经济和政治上的紧迫问题。也在这期间,我在一个有关全球化的讨论会上听到的完全是全面欢迎的言辞,有人说这就是康德"永久和平"理念的实现。作为间接回应,我在《读书》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萨米尔 阿明的有关全球化问题的观点的短文,起因是不久前我在哥本哈根听过他就有关问题的演讲。我介绍了他对依附概念的再解释,以及关于全球性的垄断关系的看法,也分析了他的"脱钩"理论在亚洲经验中遭遇的困难。文章基本上是介绍和解释性的。李慎之见到我时批评说这篇文章太"左"了。我解释说,这想探讨的是作为"全球化"另一种表达的世界体系的统治性力量,以及反抗这种力量所需要的世界范围内的民主。

    《新左翼》:那么90年代后期的理论探讨呢 张旭东最近发表了一篇长篇论文讨论后现代主义问题,其中至少展开了两个主要的论点。他认为,后现代主义既是理论也是一种实践,关注的是杂交与曳逸斜出的非常规,并因而对充满混杂形态现实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格外适用。如果说现代性是作为普适性进程存在,永远指向一个唯一终端,那么后现代性则不同于这种历史决定论,而是为不同的未来可能性打开新的视野。这是使中国思想摆脱先验的标准和目的,与这个思想解放相对应的,是大众消费的后现代文化里有一种民众解放,可以看作是一种暧昧形式下的民主:普通老百姓的欲望通过市场进入文化层面。您对他的这些论点怎么看 

    汪:从张颐武和陈晓明开始谈论后现代课题到张旭东今天的重新讨论,中间有一个时期的停顿;虽然1996-1997年间张颐武和陈晓明还曾在《二十一世纪》上引起过重要辩论,他们的影响最近几年已经下降。张旭东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对关于现代性论争的一个回应,这个论争已经划出了某些"自由主义"者和批判性知识分子之间的分野。无论在甘阳、张旭东,还有我本人之间有多少分歧,我们所持的一个共同态度是对已经被程序化的现代性观念保持怀疑。而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则倾向于毫无批判地接受关于启蒙运动的标准定义,而且想当然地认为现代性是我们唯一可能的目标。他们拒绝任何对现代性的反思。现代性被假定为从西方起源的和普遍的真理;他们将其简单假定为中国必须学习的典范,毫无缺陷也没有任何内在矛盾。然而,即使在西方的语境中,肯定现代性的基本目标也不等同于对现代社会过程本身进行全面地肯定,例如哈贝马斯将现代性描述为一个未完成的方案,忠实于现代性方向,但努力识别其中的张力和未完成之处,将现代社会的实际进程与现代性的价值和目标区分开来,从而建立一个内在于现代性规划的批判立场。我始终认为中国现代性本身就是充满自我批判的理念。像章太炎和鲁迅都是现代革命运动和文化运动的中坚人物,但他们的著作却同时包含了对现代性的持久批判和反思。在这个背景下,我可以理解为什么张旭东力求清楚区分现代性问题上的自由主义的和批判性的不同观点,并且坚持他所认为更加开放的后现代性立场以超越其上。

    对我来说,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为什么他认为中国的市场是有助于民主的力量,或者对世界系统的一体性压力会是一种遏制 这个论点的第一部分耐人寻味地接近于他所批评的自由主义立场,而第二部分在我看来又有些自我矛盾。如果说一个人对世界体系,对美国霸权下的全球市场秩序持批判态度,那也就不可能回避批评中国的市场。我说的批评不是总体性的批评,中国的崛起对于世界性的权力关系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影响是多重、多方向的。如同中国的国家--从其在联合国安理会所扮演的角色即可看出--已经完全纳入国际体系,中国的市场不但已经成为与世界市场不能分离的一部分,而且即使它与世界市场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也未必就比西方市场要好,何况某些方面其实更糟糕,且不提它和西方市场已经是相互关联的了。至于中国的国家,很显然,与西方的国家有着更重大的区别,张旭东强调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旧有那种一切依赖统一架构的体制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改变了形式,与此同时却并未丧失其功能,并使中国得以在世界体系中作为贸易大国参与竞争。因此,这个论点中如何理解中国的现代国家--一个从现代革命中诞生的国家--及其在当代秩序中的角色,是一个值得认真分析的课题。

    《新左翼》:这个关于后现代主义概念在中国的意义的辩论,与40年代日本京都发生的关于"超越现代性"的著名论争相比,有概念上的相似性,但历史内涵完全不同--日本的"近代的超克论"是在太平洋战争的背景下展开的,参加者用这个命题支持日本对西方的军事挑战和霸权争夺。但这两个辩论的参与者在讨论中使用的基本概念是相同的。我们是否被迫在接受西方现代性和返回东方传统这二者之间作选择 我们能否有一个不必陷入这个两难悖论的未来,创造出不但更坚定地植根于本土传统而且比外部强加的现代性更为现代的未来 这种观察问题的方式非常尖锐地提出了传统在当代的运用问题。中国有着世界上任何社会都没有过的最悠久且从未中断的思想史传统。今日中国面对这个传统时有哪些不同态度--是无关紧要,还是负面的,还是正面的,或是区别对待的 这些态度又是如何对应于不同政治立场的 

    汪:这是我自己反复思考的问题。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比日本经历过的任何事件都更彻底地扫除了传统文化。直到现在,对革命前中国文化的了解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相对来说仍然很薄弱,海外华人社会在这方面反倒更丰富。自由主义者对中国传统的基本态度是否定的。他们的思想资源绝大部分来自西方。这也是大多数"新左派"知识分子的情况,他们也很少进入对前现代历史的研究。所以,具体引用的观点可能有所不同,比如一方谈论美国宪法和早期法国大革命,而另一方谈论美国的后现代主义和法国解构主义,而根本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并不是没有类似之处。但也确实有学者在严肃地思考这些问题。前面提到过的《学人》杂志就正是为了以新的精神探索这些问题而发刊的。与《学人》有关的多半是人文学科的学者,尤其文史哲方面的。很多人成为专业历史学家,集中精力于自己的领域,不愿从中发掘出更一般的结论。他们的学术研究都很出色,虽然有时研究方法可能比较陈旧,他们对历史文件非常认真,作出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不过,《学人》原来的团体中,大约只有少数人坚持以一种与当代中国问题相联系的精神来重新思考中国现代史。

    《新左翼》:是否可以说,由于古典汉语已经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活的语言,在中国重新利用文化传统有着特殊的困难 这就如同从奥托曼文字向现代土耳其语的转变,虽然中国的变化可能不至于那么激烈,但一样是造成了障碍。

    汪:确实如此。对青年一代来说,这是一个主要障碍。例如,如今在美国工作、极有才华的一批青年中国学者,在很大程度上与古典传统相隔绝。不过,另一类问题则与当代中国文化相关。我常常自己问自己,为什么我们没有英国那种激进的历史学。对工人阶级甚至对农民历史的研究都是非常有限的。中国的官方马克思主义研究当然也谈论生产方式、阶级、资本主义等等,而且确实也取得过一些成绩。可是作为理论框架却是非常机械性的,以至于几乎没有学者到今天还会对它真正感兴趣。因此,年轻一代甚至隔绝于历史书写中的一个相当晚近的传统。其结果,就是出现了从社会史向思想史的偏移,目前最出色的研究基本都出自思想史领域。

    《新左翼》:您最近完成的《中国现代思想的兴起》前两卷,考察了从宋代到民国早期的思想史;在以上所描述的大图景中,您认为您本人的著作、尤其是最近这部著作的位置在哪里 什么是这部书最为与众不同的 

    汪:我对余英时等人所代表的学术成就十分尊重,那是一种以历史和哲学检视思想史的研究,有理学传统的影响;对如班杰明 艾尔曼(BenjaminA Elman)等美国历史学家所作的社会史研究,我也怀着同样的尊重。而我本人的注重点则与这两者都有所不同。我致力于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段内观察思想史和社会史之间的关联--即,思想在社会实践和机构变迁的纹理中浮现和转化的方式。如果不能以同等的严肃把思想及其藉以产生的环境当作研究的双重焦点,就有滑向单纯"文化生产"叙事的可能。刚开始做这项研究时,我主要是对晚清的思想家感兴趣。但很快就意识到,诸如知识的概念等等,在他们那里总是与其具体的职业实践、与其对社会结构和政治秩序的理解密切相关。因此,在谈论宇宙观等问题时,他们总是会联系到政治、伦理道德,以及他们本身的自我认同。我同时注意到,在讨论政治可能性时--譬如家族的观念作为西方公民社会概念的可能对应物,或是封建主义,或是新权威主义--他们总是采用在中国有着长远思想传统的词汇来发展或强化自己在当代的主张。这样,我就被迫回到更早的时代去追溯这些词汇的起源和意义转化。研究进入这一步后,事情变得越来越清楚,那种标准的,以为现代阶段在中国始于晚清--所有的事物都是到了晚清才开始变化--的看法完全是虚幻的。很多事情都是早就开始了的。将这些变化的起源追踪到宋代明代,也是对资本主义自我标榜的一种批判,似乎资本主义是所有新事物绝对唯一的根源,好像没有了资本主义,就不会有市场的发明、社会的流动,不会有智识好奇心,也不会有其他所有的一切。这是第一卷的基本思路,其中第一册讨论有关"理"和"物"的思想,第二册从经学与政治的角度讨论"帝国"与"国家"的问题;第二卷第一册讨论晚清时代公理世界观的重构,第二册分析"科学话语共同体"的形成。

    历史与现实的相互纠葛,即使在晚清最激进入士的思想中也表现得极为突出。以章太炎为例,他是极为出色的古典经学大师;他也曾受到费希特和尼采的影响,尽管阅读时曾感觉困难;与此同时,他又极深地涉足于佛学与道学。20世纪初年,他曾经是《民报》的主编。就在这个同盟会主办的最为重要的革命刊物上,他发表了许多关于佛教的文章。对青年一代来说,这几乎不可思议。佛教和革命有什么关系 但是对章太炎来说,佛教是革命的源泉之一,当时也是对于革命的一种表述,事实上也正是对现代史本身的表述。这在当时很典型。严复借用了孔德的实证主义、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等欧洲思想,并将其与儒家的理学传统相结合。对特定思想传统的选择总是与当时的政治或经济形势相关。所以,研究这些思想家时,我总是试图找出他们知识结构的基本框架--其中就会包括他们的自然观,他们对政治结构和家庭的看法,以及他们的自我身份认定。

    这也是为什么我在第二卷中特别地关注中国思想内部所包含的反思现代性的思路。阅读章太炎、梁启超、鲁迅、严复等人,从他们的思维世界及其与周围现实的关系中可以发现,他们面对和寻求现代性时,同时包含着自我怀疑、自相矛盾、自诘自省的态度。他们的思想影响既来源于西方也源于中国,而且我们不应忘记,同时也来源于日本。我在导论里提出,我们必须回到近代历史深处,以求理解今天我们面对的问题;一旦我们开始这样做,事情立即变得很清楚:我们自以为了解的有关那时的--以及我们自己时代的--国家、个人、市场等等在多大程度上其实不过是现代人的创造。那时的中国思想界面临着非常复杂的课题,这些思想家以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来试图回答这些问题。譬如鲁迅,他的态度看上去相当似是而非。他严厉抨击了中国传统的很多方面;而他同时又是造诣极深的学者,做过非常精细的古籍整理和古典文学研究。他憎恶复古反动,但耐人寻味的是他也同样怀疑"进步党"或"新党"。他本人成为左翼作家,而他对左翼的批评也是毫不留情的。为什么 什么是这些隐晦之处思想的和历史的背景 章太炎在1907年成为重要人士中首倡"中华民国"的一位,并为革命后的未来国家绘制了一份带国界的地图。可是他也同时非常尖利地批评民族主义的蓝图,尽管他也在攻击帝国主义殖民势力。如果说他给出的答案总是前后不一致,那么他留下来的问题却仍然是我们要面对的。他们那一代知识分子提出的问题比我们当代中国知识分子提出的要复杂得多。为什么他们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其中的可能性就在于他们并不是隔离在学术圈子里的纯粹学者,甚至我们今天常用的概念"知识分子"。他们是社会活动家。即使无法充分将感觉诉诸理性讨论,他们对当时的矛盾--不同的危险,不同的潜力和可能,不同的理论架构--也仍然体验深刻。由于写作中常常提笔急就,临时成章而难免粗糙,他们的著作受到今日学理论的知识分子的冷落。但其实这些著作至今仍意义重大。

    《新左翼》:如果可以和西方著作比较的话,您所描述的这项研究听上去似乎与雷蒙 威廉姆斯的《文化与社会》一书有相通之处,都是探讨一组关键词语的历史性变化。当然,《文化与社会》是在更纯粹意义上的思想史,并没有涉及社会实践和制度变更,只是在结尾处,突然将注意力转向劳工运动。而正是这一结尾,使其成为一本具有强烈当代相关性的思想史著作。那么,您准备怎样结束目前这部多卷本的研究计划呢 

    汪:我已经开始为写作这部书的第三卷开始收集资料,这一卷将集中讨论现代革命。在中国,研究这两个课题的学术传统都不是很强。我们在文人和士大夫研究方面要强得多,这方面有的像历史学家钱穆等人,对于当代问题态度十分保守,同时却能做出精彩出色的历史研究。不过,我准备进入的课题领域里,除了原先的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讨论之外,还没有多少既定的传统。研究起义和革命仍然属于相当微妙的课题。

    《新左翼》:是否可以说和80年代比较起来,90年代思想界实际上要更为活跃而且也更为分化 考虑到讨论中的活力,立场上的重合,以及并无死板的标签或定义等等,是否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将其与20年代的某些时期相比较 

    汪:也许和20年代晚期有一些可比性。20年代中期,"五四运动"后到北伐之前,知识分子中间有一个分化的过程。有的无政府主义者转向右倾,另一些则更左了;有的人加入了国民党,还有的则组织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但是这两个时期之间有一个重大不同。那时的辩论都是更直接的政治辩论,而不是理论性的,因为当时的背景是蓬勃发展的民众运动,既有社会运动也有民族运动,先是1923年,后来规模更大的1925年,等等。问题已经不再是有关现代性的内涵的讨论,也不再是如何对待传统,而是出现了新的政治语汇。与当代中国更为相像的,也许是国民党南京政府建立以后的那些年,那时许多激进的海外留学生,特别是一些在日本期间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留学生回到中国,他们发起了一系列各种各样的文学运动和文化语汇,例如提倡"革命文学"等等,甚至批评鲁迅和茅盾是落后于时代的精英分子。两年以后,在1930年又出现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大辩论。阿里夫·德里克(Arlif Dirlik)有一本专门研究这场辩论的著作。这可以和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相比,大家都在试图理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变化。什么是国家的性质 什么是全球化的逻辑 我们会遇到什么情况 各个集团都必须努力为自己寻找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战略策略。

    《新左翼》:您做中国现代思想史研究的题目之一是知识结构的转变,知识结构在不同历史时期是怎样重新组合或分化的。如果比较您这本书第二卷所讨论的时期和今天的情况,哪些领域在知识界生活中占有统治性地位。

    汪:晚清时期,社会学在知识的排列组合中占有最高地位。当时进行社会学理论探讨的人都拒绝使用"社会"一词,而是愿意以"群"作为替代。但他们坚信社会学是科学中的科学,也就是说,社会学决定着不同知识门类的相互关系与秩序。由此建构的学科秩序是为国家服务的,但是不是简单守成而是在国家建设的意义上:是与各种各样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方案相联系的。然而,到了"五四运动"的时代,可以观察到主要的活跃分子都试图抛弃任何形式的社会科学,而仅仅立足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可以提供对世界和宇宙新的阐释,在科学主义看来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在实证意义上解决,而对科学的掌握那时也能提高一个人的道义地位。个别的思想家当然会有更为复杂的立场,比如鲁迅从来没有接受这种科学主义,梁启超给予文学和宗教以更大的重要性,等等。但是胡适的情况就十分说明问题,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中坚分子,他甚至把文学创作本身都置于科学实践的模式,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题名为《尝试集》。不久,这种科学主义倾向就引起了一场重要的辩论,当时称为"科学"与"玄学"的辩论。"玄学"指的是形而上学,或人生观哲学,从中又可以分离出各自独立的伦理学、美学、文学等领域,并重新定义人类知识的整体分布。曾在美国追随文学理论家白璧德"新人文主义"的归国留学生在这一转折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在每一个阶段,您都可以看到,所谓占"统治地位"的学术领域总是代表了比自身领域更深刻的意义,这种主导性地位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世界观。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在20年代末主导了学术界,甚至主导了很多自然科学家。

    不用说,今天中国最具主导性的学科是新古典经济学。这是90年代的新发展。像吴敬琏那样80年代时的重要经济学家都还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完成的学业。他们也从西方学到一些东西,但与国家政权还是合作愉快的,而且在改革开放开始之后,也完全有能力不但适应既有制度,而且参与对它的改革。当时也有如厉以宁那样更为激进的经济学家,致力于进口纯粹市场理论,不过那时他们还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对政府的影响也还有限。可是1990年以后,哈耶克的影响力就迅速上升。如今,经济学--在最为严格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教条意义上--在中国已经成为真正的"显学",具有超学科的影响力。(市场的)"放任自由"甚至成为行为准则的标准用语,就好像商品规律是谁也不能违反的。

    《新左翼》:80年代的时候,很多中国知识分子都以近乎幼稚的满腔热情看待西方。当时最典型的就是电视系列政论片《河殇》,将中国内陆黄河流域的黄色专制文化传统与代表了对外贸易和西方自由传统的开放海洋的蓝色文明作对比。这种看法在当时非常流行。到了90年代,西方的形象已经不是总在这样的赞赏中出现了,中国人的观点也更加分化了。政治语汇也跟着发生了变化,例如"全球化"已经成为如今讨论中的必用词,理论上说,这也是一个比"西方"涵盖更宽泛的概念。加入世贸组织已经成为中国近年来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把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与世界市场的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直接提上政治日程。在什么范围内全球化的压力和可能性已经进入了中国知识界的辩论,辩论中的主要分歧在哪里 

    汪:全球化问题大约是在1994年的一次研讨会上第一次引起关注,当时发表意见的基本上都是后来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一些知识分子。其中一位的论点是,如果中国不能迅速改革的话,就将无法进入全球化的主流趋势。另一位则论证了启蒙时期对永久和平的期望正在实现。稍后《读书》发表了有关后殖民主义的讨论和有关全球化的更为批判性的观点。所以关于全球化的争论实际上是从那一年开始的。当时我的主要观点是,所谓全球化是一个误导的概念,因为高科技信息业的发展以及其他新发明都不能掩盖下面这个事实:今天的全球化并非一种新现象,只不过是一个长期历史进程中最晚近的一个章节而已,而这个历史进程就是资本主义从殖民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以来的整个发展。换言之,全球化并不是一个价值中立的自然过程。我们必须看到在其向世界蔓延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这些相对早期的讨论并没有很严格的概念定义,而且现在看来很清楚,无论有什么分歧,左派右派当时对这个问题都有保留。因为普遍都感到对中国来说全球化同时意味着很多危险,问题在于如何避免。即使是崔之元和甘阳等对加入世贸组织持批评态度的人,也并不是说"中国永远不应该加入世贸组织"。他们的立场其实是这样的,"在目前状况下中国应当暂缓加入,我们需要先完成一系列变革。"大多数左翼知识分子认为中国政府争取加入世贸的步子迈得太大太快了,更谨慎地争取才有可能更理智地处理。对于相对的自由主义者来说,比如经济学家周其仁、樊纲等人,当然认为中国越快加入世贸越好。我的感觉是政府对中国自己解决国营企业问题的能力丧失了信心,转而希望依赖互相竞争的境外资本作为推动中国经济改革的主要力量。但是其实谁都明白,中国之所以能够不受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主要就是因为中央政府强有力的保护政策防止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即使是全球化的热心提倡者也不能不正视这一事实。

    北约对中国驻贝尔格莱德大使馆的轰炸有力地揭示了世界现实中的另一事实。这一事件明白显示,世界市场绝不仅仅是自由竞争的经济空间,支撑这个空间的是一组强大的政治军事结构。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民族国家已经经历了多少变化,要证明这是已经过时的政治形式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贸组织等表层机构后面,美国全球战略的功能不过是另一种民族主义的表现。北约轰炸中国大使馆以后,中国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言人、上海学者朱学勤和我本人之间有过一次关于巴尔干战争和中国大众反应的不直接交锋。朱学勤认为,民族主义是中国现代史上最危险的力量;我们应该加速进入世界体系,因为全球主义比民族主义要进步得多得多。我回答说,将这二者这样简单对立起来本身就是虚幻的。作为历史力量的民族主义从来就不是单纯的主观情绪和驱使民众走上街头的"非理性盲动",而是由在世界市场运行中举足轻重的若干国家居于支配地位的世界性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们支持下的民族主义正是全球资本主义的平行结构,而不是全球化的对立物。这正是我们必须批判的。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能够区别不同的民族主义或者更清楚地说是不同的社会运动。当政府在北约发起巴尔干战争时保持消极并沉默,中国老百姓却走上街头抗议,甚至还扔了砖头。这种自发的示威包含了民主潜力。政府有可能以自己的政治需要来利用这种运动,就像义和团起义时那样--抽象地说,朱学勤对这一危险的警告并没有错,但他对社会运动的动力和可能性完全缺乏历史分析。所有的社会运动都包含着不同的可能性:我们的任务是分析这些可能性并支持其中指向民主发展的因素。这里的逻辑在于,这种社会运动是对帝国主义的反抗和抵制。如果我们回头看20世纪初期的知识分子,例如章太炎和鲁迅,在投入民族解放运动的时候,他们同时也关注着其他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弱小国家:希腊,印度,波兰,以及非洲国家等等。他们的民族主义同时具有世界主义的特征。这一传统包含了我称之为"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逻辑:在投身代表现代性的民族解放运动的同时产生出自身的反向逻辑以保持对民族主义的批判性。他们认识到,即使有可能将中国从一个老大帝国转变为一个民族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目标也很难在国族中心的民族架构内部实现。

    同样的辩证关系也表现在中国革命的传统中。20年代后期,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改变了方向,越来越把民族解放置于斗争目标的前列。毛泽东说过,中国与日本的民族冲突已经上升为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但是革命却无法被压缩成一个单纯的民族主义目标。它本身内在的自我否定逻辑使其得以超越这一目标的局限,形成新的国际主义,表现在万隆会议或是周恩来对南斯拉夫的访问等早期形式上。当时中国共产党正致力于将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在一起,为国家独立和国际平等而共同奋斗。那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但我们今天仍然应当考虑到这些不同的思想遗产,特别是在反思当代世界各地以及中国反对全球化的抗议示威时。这样的抗议确实表达了各地对外来势力的抵制,但是只有当其能够与其他国家类似的抗议联合起来,并成为全球规模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时,蕴含其中的民主潜力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自己。在世界体系中,资本正穿越国界自由流动,原则上讲社会矛盾已不再可能轻易地局限在国家结构的范围内。可是,不论是对潜在的还是实际的这类社会抗争,我们至今仍然缺乏恰当的概念和理论。国际主义是一个很传统的口号,携带了从19世纪到早期20世纪以来过多意义注解的历史负担。我们有必要重新考虑其意义,或是为当代语境创造出新口号。

    《新左翼》: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都属于自由主义一方,他们对巴尔干战争是如何反应的 可以想象,突然爆发的民众情绪对他们来说是令人尴尬的现象,因为其目标指向正是他们无限赞赏的西方大国--肯定在多种意义上都相当于直接攻击了它们的理想。可是要为北约的轰炸辩护肯定也会遇到同等的困难 

    汪:巴尔干战争是他们的一次重大危机。我们支持反对轰炸的民众运动时,他们表示了反对。他们对抗议示威的反感不但基于他们对西方的同情,虽然这种同情在当时条件下难以公开表露;也不仅是基于对政府可能利用群众的警觉,而是同时立足于他们长期以来对待中国民众的态度。只要中国老百姓作为消费者在帮助市场的发展,大多数自由主义者都会以宽容眼光看待。对他们来说,大众民族主义的危险在于群众有可能不但对西方过于挑剔,而且会作为公民群体充分动员起来,从消极的消费者转化为激进的活动分子。他们恐惧大众参与,总是回忆起过去那些反面的例证,却很少看到社会运动作为民主的条件所包含的积极潜力。由于民权本身是历史性地植根于民族国家架构内部的,西方自由主义的典型表述都可以将民族主义和民主直接挂钩。但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却从来没有正视这些关系。他们只信任开放政策和全球体系。用他们的话来说,中国要做的不过是进入"主流",只要做到这一点,其余一切都不成问题,对他们来说,加入世界体系是通向民主的唯一道路。这种对社会运动民主潜力的不信任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年一代与他们分手。如今上网,可以看到很多对他们的批评。在这种意义上,他们现在可以说相当孤立,尽管在知识分子圈子里他们仍然是主流--而且就是在知识圈内,越来越多的处于左右之间的人不像以前那么中立了。简单地自称为自由主义者的人比以前少了。

    《新左翼》:您认为2000年以来中国知识界有哪些最重大的变化 

    汪:对于知识界的讨论而言,2000年以后更像是一场社会论战,而不仅仅是知识分子之间的理论讨论。这与大量具体的社会问题直接进入辩论过程有关。从2000年至今,有几件事情对中国知识界的讨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在2000年,中国经过13年的多边谈判,最终成为WTO的成员国。WTO问题成为真正的公众事件是在1999年。就在科索沃战争时期,朱镕基总理访问美国,江泽民主席访问欧洲,其中朱的访问的主要目的是与美国就WTO问题进行最后谈判并签订双边协议。尽管中国方面做了巨大让步,但协议还是没有签订,就在朱镕基回到国内之后不久,北约(美国)飞机轰炸了中国大使馆,国内的舆论为之一变。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由于中国的经济状况比其他亚洲国家要好得多,所以尽管有不少讨论涉及了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可能导致的危机,但总体而言,国家与知识界的主流对于这一进程似乎充满了信心。朱镕基访问美国后,有关协议的一些条款通过互联网为人们所知,其中有关农业和一些工业部门面临的危机成为许多知识分子关心的问题。2000年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媒体更是一面倒地赞扬这一协议。

    在这一背景之下,北京的一家刊物《国际经济评论》和《读书》杂志率先对这一协议和进程做出回应,分析这一进程可能导致的危机。《读书》杂志有关"三农"问题的文章也在这一背景之下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从1996年起,《读书》就开始邀请一批社会学家讨论乡村问题,我们还在这本刊物上开辟了"田野札记"的栏目,持续地发表文章。但是,直到2000年WTO协议之后,这一讨论才深入到普遍性的危机的层面,从而产生了全局性的影响,其中农业问题专家温铁军、陆学艺的一系列文章暴露了"三农"危机的严重性。其后,李昌平在出版《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前后,也在《读书》发表文章分析农村问题。这些作者影响最为广泛。

    温铁军原来是国务院农业问题的研究人员,李昌平是湖北省一个乡的党委书记,他们对于现行农业政策和体制的弊端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被迫转向了知识界的讨论。他们的介入从具体的领域呼应了知识界正在展开的辩论,有力地配合了此前有关城乡关系、贫富分化、生态危机、全球化问题的讨论,深化了人们对中国社会危机的认识深度。中国的改革开始于1979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从1985年城市改革开始之后,"三农"问题重新陷入新的困境,只是由于整个经济的高速增长掩盖了问题的严重性。WTO协议条款中的相当部分内容涉及中国农业市场的开放,从而极大地暴露了农村的危机和农民在政治公共领域中毫无发言权的状况。

    《新左翼》:这些讨论和土地私有化问题有什么关联 

    汪:在这场讨论之前,中国知识界和国家体制内有关土地私有化的讨论已经开始,除了少数的批判知识分子之外,大部分经济学家赞成土地私有化方向,获得了利益的地方官员也赞成土地私有化,一些急于推卸国家责任的官员和部门也赞成土地私有化。但李昌平坚持说:由于农业领域的危机,普通农民不得不靠借贷维持生产,而债主多为原先的地方官员和特权阶级,一旦实行私有化,大量农民就会在一夜之间失去土地。因此,那些在公共领域中没有声音的农民并不欢迎土地私有化。私有产权问题再次成为问题的焦点。温铁军、李昌平等人的讨论分析中国农村危机的成因,尤其是分析了土地私有化可能导致的农民大规模丧失土地的前景,为人们重新理解当代中国情境中的私有化问题提供了具体的例证。这一讨论很快变成了许多媒体的主题,甚至成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重要议题。

    中国的国营企业的非国有进程也在进行。与这一进程相互配合,在国家舆论的主导之下,许多人开始讨论修改宪法和制定民法典的问题,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是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写入民法典和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起草了民法典的草稿,并准备在今后的一段时期由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早在1994年,在有关俄罗斯的自发私有化的讨论中,崔之元就提出过"财产权力束"的观念,但当时的讨论还是相当理论性的。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产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变革中的最为核心的问题之一。在这里,知识界的真正分歧并不在于私有财产应否获得保护,而在下述方面:第一,改革过程中由权钱交易和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是否会借此合法化 以何种机制为基础对私人财产进行核算和鉴别 第二,在乡村的债务结构条件下,土地的私有化会不会导致农民再度丧失土地,形成又一轮极不公平的兼并过程 第三,新的权利体系能否促进大众民主和公民权利的发展,并有效地扼制"政治市侩主义" 针对有关修改宪法的讨论中出现的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作为条款写入宪法的观点,《读书》杂志(2003年4期)发表了甘阳、崔之元、王绍光、夏勇等有关宪法和政治改革的文章,直接地提出了这些问题。这场讨论如今已经有了一定的结果:宪法修订过程最终没有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条款写入宪法,而是在私有财产前加上了"合法的"字样,"神圣"一词也取消了。与此相关的一些宪法修正条款应该说也较为适当一些。

    《新左翼》:这些问题的提出不是很显然地在挑战现存的国家形式吗 

    汪:无论是私有产权问题,还是有关宪法的讨论,它们都直接地触及了政治改革和国家的角色问题。1989年以来,国家的作用问题一直是隐含在各种知识分子的争论中的重要问题。说它是隐含的,是因为国家问题具有相当的敏感性。1991年,王绍光曾经在美国发表过一篇长篇文章,讨论中国的国家能力与民主的问题。他的基本论点是:由于放权让利的政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已经相当脆弱,地方政府形成了特殊的利益集团,成为腐败的温床,1989年的危机部分地与此有关。王绍光、崔之元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希望通过政治改革的方式,创造出一种能够将普通民众的公意带入政治决定过程的政治结构,从而能够抑制特殊利益集团的腐败和支配。

    在1998年前后,哈耶克的理论风行一时,国家退出论也成为"新自由主义"的主要论题。1989年以来形成的国家合法性危机与经济领域中的利益关系都为新自由主义的支配地位提供了根据。但在2000年之后,国家问题的提出触及了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大规模下岗分流、贫富分化、农村危机、社会保障体系的解体和体制性的腐败等严重问题重新提出了国家的角色和功能问题;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和对社会保障体制的责任成为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的共识。第二,如何估价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成就:这些成就是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成就 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人们讨论的问题包括:如何估价国家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工业政策和一定的国家保护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 

    与此同时,伴随着局部性的社会运动的发展,普通民众对于市场神话及其与权力的关系也产生了普遍性的质疑;如果承认国家在调节经济方面的作用,如何在现实的政治/经济关系中理解腐败、社会分化等社会过程与国家体制之间的关系 在批判知识分子中间,对这个问题也存在着各不相同的看法。许宝强曾经运用布罗代尔的历史观和理论方法,试图论证资本主义在中国浮现过程中对国家的依赖性,重点分析市场垄断与政治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他为此编选了《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一书,我为该书撰写了导论。李昌平等人则集中于揭示某些地方腐败权力是如何加重了农村危机及其经济破产。因此,与国家问题直接相关的是社会民主问题。2000年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语汇正在发生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三个代表"的理论。2001年,随着提出让资本家入党的建议,经济力量对于政治过程的影响正在合法化。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新富阶级的代表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国家与精英集团正在将两者之间的结盟合法化和正式化。在这一背景下,许多知识分子再次提出了政治民主问题。但是,不同于新自由主义的政治改革模式,批判性的知识分子对大众参与和公共决策的民主化问题投以极大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最近的《读书》杂志上的有关宪法改革和政治改革问题的文章明确地重提"大众民主"与政治合法性问题。重提大众民主的主要目的是以大众参与对抗精英集团的一家独大,以大众民主的模式替换精英民主的模式。所谓"新左派"与"自由派"的冲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概括为两种不同的民主观的冲突,甘阳曾经将这一冲突概括为贵族民主与平民民主的对立。

    《新左翼》:在什么意义上,国际事件影响着国内的舆论氛围 

    汪:近年的国际事件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知识界的氛围的改变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继1999年科索沃战争期间美国飞机对中国使馆的轰炸之后,2001年4月在中国沿海海域上空发生了中国战斗机与美国侦察机的相撞事件。2001年"9 11"事件的发生,随即爆发了阿富汗战争,而美国和英国又绕过联合国对伊拉克采取了单边战争行动,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规模空前的反战浪潮。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乐观前景正在被新帝国的阴影所遮蔽,从而将当代中国的自发私有、权钱交易、权贵资本主义,以及发展主义导致的生态危机等与全球关系中的霸权结构联系起来,也是越来越多的人看待当代生活的一个视角。2000年由黄纪苏编剧和张广天导演的戏剧《切·格瓦拉》以强烈的宣传式的形式暴露当代中国生活中的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社会危机以及世界霸权的结构,采用了对革命的怀旧式的调子和人们熟悉的宣传剧的手段。格瓦拉这个角色在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出现显然有一种召唤的意义:在当代条件下召唤革命的意识形态,以揭露中国社会的急剧分化;召唤一种新的国际主义,用以批判美国的霸权政策;召唤一种早已丢失的街头说唱剧传统,对抗过去20年来的精英化的艺术形式。

    这部戏在北京等城市引起巨大反响,但也激化了原来已经相当深刻的矛盾。许多知识分子对这部戏进行了激烈批评和抨击--其中主要是"自由主义"的批评,但也有一些左翼知识分子批评这部戏的过于宣传化的方式。戏剧演出时我在美国,没有看到现场演出,但读了剧本和相关的资料。《切·格瓦拉》引发的争论再次将"新左派"和《读书》杂志推向了前台(这部戏剧曾经受到由索飒女士撰写的发表在《读书》杂志上的文章的启发,戏剧《切·格瓦拉》也邀请索飒担任顾问),尽管这部戏剧的内容并不能完整地反映思想争论的复杂内容。《切·格瓦拉》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将"新左派与自由派"论战的内容以简化的形式呈现在公众面前,并明确地宣告说:知识分子之间的争论也是一场真正的社会斗争。由于辩论的激进化,知识群体内部的再度分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里,复杂的理论的争论退居幕后,"左/右"的含义为重大政治事件和大众的介入而被重新定义了。可以预见的是:思想的分化和讨论正在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一般来说,2000年以来,在年轻一代知识分子当中,许多人出于对当代社会分化的不满,从"自由派"的阵营中分化出来,对所谓"新左派"有了更多的同情。但与此同时,随着辩论的激进化和社会化,左翼内部的分化也之发生了。甘阳在2000年撰写了一篇文章讨论中国新左派的由来,他列举了王绍光、崔之元、我和他自己等四位作者,分析我们之间的取向上的接近之处和区别所在,并以"自由左派"的名字对这一思潮进行命名。我想他的目的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这是左派,从而区别于右翼;第二,这个左派是自由的,从而区别于老左派;第三,这是自由左派,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区别于现在美国学院体制中的学院左派。甘阳的文章受到了来自上述不同方面的回应和批评。在我周围的朋友中,对于如何概括和归类,也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

    无论如何,从2000年至今仅仅短短的3年时间,但社会变化的幅度仍然是惊人的。在过去10年中,所谓"新左派"的迅速崛起是一个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10年前还仅仅是个别的、极为边缘的思想因素,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在公众生活中具有影响的声音。这个声音的力量主要来自它对当代生活的内在矛盾的揭露和分析,以致人们将内含极不一致的许多声音均纳入到"新左派"的命名之下。如何更为深入地分析中国的社会进程,如何将这一分析与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变化更为密切地联系起来,仍然是批判的知识群体面临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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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左翼评论》是20世纪以来西方最重要的左翼理论刊物之一,着力批判性地介绍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流派,吸收现代人文理论,打破学科壁垒,创造一种对于社会现实和文化现实的干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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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199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发生了一场关于中国过去、现实和未来的激烈辩论。讨论的激烈程度表明,我们对于过去和当下的理解,我们对于未来的想象是如何不确定。过去内在于当下,对于过去和当下的理解的不确定导致了未来的不确定。关于经济发展、政治改革、社会分化、环境危机以及制度创新等问题的讨论,包含着对于应当有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的深刻思考。 三十年改革的复杂性

    自从198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但它同时带来了社会的再次分化。这些年来,中国知识分子一直在辩论如何解释这些相互矛盾的现象。1970年代中期之后,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中心的发展主义话语在许多国家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这种话语以私有产权、自由市场以及形式民主的理念来批评国家干预以及福利国家传统,反对大众民主以及任何社会主义遗产。在1980年代后期,这一思潮在社会主义国家产生强烈反响。在冷战结束以及社会主义体制解体的历史过程中,新自由主义成为解释改革进程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这种主流话语建立在自由市场和国家干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全球化和反全球化、私有产权与国家所有权的两极对立上,用这一二元对立的框架来解释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然而这一主流话语,并不能充分解释中国和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阶级、阶层以及地区分化。它也并没有给出替代以市场扩张为主要形式的发展模式的方案,而这一发展模式已经导致环境危机以及社会解体。

    首先,中国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包含了两个基本的方向:在国内,是中央向地方放权让利,培育企业的决策能力,改革金融体系,推动私有化进程,国家使得市场机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在国际上,通过外贸以及金融体系的改革,逐渐将中国带入WTO所主导的全球市场。

    这一进程伴随着社会结构上的重大转型,激发了程度不同的社会矛盾。这一时期发生的变化展现了市场扩张和国家之间的复杂关系。一方面,离开国家的政策调整、法律制度以及政治支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几乎不可想象。另一方面,市场对于国家的依赖,是权力和市场之间交易的前提。从这个角度,我们发现1980年代和此后改革时期的内在历史关系,并看到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和市场创造之间的具体互动――市场的扩张依赖于一种“反市场”的力量,即国家干预,而国家正是通过市场扩张来克服合法性问题的。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国家的二元对立并不能解释中国的市场扩张进程。“国家退出”理论并不能解释自改革开始以来因价格和工业等方面的有效国家政策所带来的巨大成就。它也不能解释在国有资产的大规模产权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权力和资本之间的交易,以及严重的社会分化。

    第二,自从1980年代结束以来,国家体制所运作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至于国家体制本身以及它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关系已经被完全改变了。在中国的高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急剧拉大。这一历史转变使得以平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追求与国家的实践之间出现了矛盾。在这一情境中,出现了新的主导意识形态。因而,传统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二元对立不能被用来作为历史分析的基本框架。

    第三,1980年代曾有以大众参与来实现社会与国家之间有机互动的努力。在1990年代以后,市场和国家之间的互动模式取代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社会的概念逐渐被市场的概念所取代,而推动国家体制改革和法律制度转变的动力不再是“社会”或者“人民”,而是国内和国际市场。因而,“政治”的含义自身也就经历了一个重大转变:国家成为主要的执行者,维持市场体系,并根据WTO规定来重构法律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将三十年的中国改革全然说

    成是新自由主义改革,将是危险的。中国改革的许多成就,比如说,开放政策从1970年代早期就开始了。于是,有必要对改革的历史作一个详细考察,以澄清到底是哪些原因导致伟大成就,以及那些原因导致中国改革中的社会分化。否则我们可能会犯将孩子和脏水一块泼掉的错误。中国并不是新自由主义的典范,但也并不是其反例。

    更重要的事实是,在知识界展开公共辩论之后,政府逐渐调整了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导向。政策层面的变化至少有如下方面:第一,在1999年开始的关于三农问题的辩论过程中,政府认识到了其早先的农业政策的问题,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括免除农业税,大量投入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教育体系、基础设施等等,以缩小城乡差别,尽管其最后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二,2003年的非典事件激发了关于医疗卫生体系的公共讨论,政府公开承认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失败,决定推出新的政策。同样的转折也发生在教育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其他领域之中。虽然现在作最后判断仍然太早,我们能够说的是,中国已经重新调整了其改革的政策方向。

     思想辩论的主要分歧

    在上面的讨论之后,我现在转向知识界辩论本身,概括一下知识界辩论的主要分歧。有三点尤其值得注意。

    第一,就国家和市场的关系而言,批判知识分子将更多注意力放在观察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上,而不是简单化地从二中择一,站在国家一边或站在市场一边。国家内在于市场,市场的运动与国家相联系;国家退出本身是政治性的。至少有必要从政治分析的角度来对“国家”进行分析。将国家作为一个同质性的整体并不能说明国家如何运作,也不能界定其他社会力量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中国的市场化是在一个放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不同级别政府、不同政治机制和市场及不同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极其错综复杂,这在公共决策过程中表现为多种诉求。因而,我们能够在“国家活动”中发现大量相互矛盾的导向,在不同层级和不同机构的决策中发现一致性和冲突同时并存。在这个意义上,将 “国家”作为一个同质的分析单位,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意识形态的建构。

    另一个方面则是“去政治化”的过程。这些方面粗略地勾勒出了当代语境中国家问题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至少表明一个同质性的国家概念并不能建构分析性的范畴。关于国家的多种解释至少表明,像“国家退出”这样的解释是含混不清的说法。同时,重现复杂性的解释提供了政治分析的空间,使得我们有可能既不完全肯定也不彻底否定国家,而是分析包括在“国家”范畴中的不同政治权力。在这个语境中,关键不是在市场或者国家干预之间作选择,而是通过考察国家功能在市场环境中的变化来思考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思考两者之间应该是什么关系。因而,当一些人开始以市场的名义攻击国家,他们忘记了国家所发生的变化。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知识分子在批评新自由主义的国家退出理论的同时,积极主张国家的功能从发展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服务的国家,强调国家政策应当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将以效率为中心的市场活动限制在某些具体领域之内。

    我在这里要强调的第二点是,就财产权利的转移和私有化而言,批判知识分子反对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的二元对立。他们主张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理解财产权利,将之看作一束权利。正在进行的关于私有化的辩论,或对财产权利进行的澄清,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再分配以及这一过程的公平性。这场辩论并不能被简化为私有产权和国有产权孰优孰劣的问题。它也不能被简化为市场规则和国家干预何者更为理性的问题。关键的一点是在改革过程中国家财产如何成为社会化的财产权利,比如说劳动财产权。一些经济学家支持无限制的私有化和

    市场化,将之作为中国获得产权清晰的市场的唯一途径。另外一些自由主义者发现中国的市场化并不能产生出自生自发的经济秩序,因为市场并不自由,而是被决定的,其中政治权力的寻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些自由主义者强烈批评现实,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呼唤社会正义。然而,他们同样将问题简化为起点平等或者机会平等的问题,拒绝对财产关系的重新安排进行严肃的历史分析。这种简化的结果是,私有化被设定为不可质疑的目标。而将私有化设定为唯一可行的形式,压制了其他社会可能性。

    分歧的最后一个方面是知识分子们对于这些问题的态度:新的财产权体系是否促进大众民主、公民权利和有效抑制“政治市侩主义”,是否能在讨论财产权的同时扩展工人权利 

    这是当下知识界辩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理解民主,是否某种参与式民主是必要的,如何处理形式民主 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在形式上建立了民主,但是我们经常发现,这样的形式民主恰恰是精英联盟的产物和结果,它缺少一种真正的社会参与机制。因而,与那些将民主教条化的人形成对照的是,有些大失所望的人干脆放弃了民主的理想。然而在当代世界的普遍的民主制――尤其是代议民主制――危机之中,我主张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将民主的重要性扩展到具体的社会情境,而不是将民主看作一种已制作好的和可复制的格式。实际上,精英民主和大众民主的对照是一个在中国革命中经常提出但没有解决的问题。新自由主义的权利概念是在个人和集体或国家的对立之中发展出来的。这种个人主义的权利概念与市场自由、私有产权的理念相匹配。在现实中,市场自由和私有产权的概念,经常与特殊利益集团反对劳工阶层和其他社会阶层限制市场无限扩展的努力联系在一起。比如说,这种个人主义的权利概念不仅很少提到劳工权利,而且试图取消它,因为劳工权利所涉及的社会分配原则以及对于市场扩张的限制,阻止了个人主义权利体系的扩张。

    参与式民主不可避免地与社会中的社会运动相关联。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将这些运动看作在市场扩展的环境中的社会自我保护运动。比如说,工人争取工作安全和劳工权利的运动,移民争取社会保障和平等权利的运动,某些组织保护环境的运动,等等。这些运动经常发生,但是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将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市场和国家上。缺乏对于社会运动的真正研究和关切,这是一个重大的缺陷。

    社会运动包涵了不同的类型和价值,因而产生不同的结果。一种情形是,社会运动促进了社会权利的扩展。因而社会运动在民主权利的扩展过程中起到了实质性的和决定性的作用。据我所知,在某些草根民主和村镇选举运作良好的地方,保护民主权利的运动也发展得更快一些。社会运动以及地方社会网络的发展之间存在良性的互动。

    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社会保护运动都会自动地导向上述权利体系扩展的结果。过快的市场扩张导致原来的社会网络和关系的解体;结果不仅仅是个别群体权利的丧失,而且可能是社会本身的解体。当社会解体和社会运动的征兆同时出现的时候,人们克服幻灭感或形成社会认同是困难的;他们对于精英所提供的认同方案并没有信心。在这个背景下,社会运动经常借助于强国家或者领袖来维持基本的社会权利。新自由主义指责左派对于“平民主义”或者“大民主”的支持和同情,认为后者将导致社会独裁。然而,正如我在前面所提到的,他们忘记了或者故意忽视了新自由主义市场扩张如何招致威权主义(小布什的美国是一个例子)的逻辑。在这种意义上,在过去若干年内在中国发生的从经济政策(以GDP增长为中心)到社会政策 (涉及社会正义、社会福利体系和绿色GDP等等)的转变是积极的行动。

    思考未来的前瞻

    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必须做

    出三个基本的区分:

    首先,必须区分自由竞争、自我调节的市场理念和现代市场经济生成并起作用的历史进程。根据这个区分,市场社会及其规则,是在国家干预、制度创新、垄断、社会习俗和历史事件的相互关联中形成并起作用的。自由竞争仅仅构成它的部分条件。因而对于市场社会及其现实困境的批判并不等于对市场体系的否定。

    第二,必须区分新自由主义市场意识形态(其常见特征是要求完全的国家退出)和新自由主义市场秩序及经济政策(其常见特征是依赖于国家政策与实施)。根据这个区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要求国家采取一种非干预的政策,也就是说,让国家放弃它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义务,放弃它的调节市场活动的经济手段,以及更进一步,切断政治与经济之间的联系。但是对义务的放弃本身是秩序和政策安排的结果,反国家干预的口号恰恰成为了政策的前提,其实质是另一种形式的积极“干预”。

    第三,必须区分市场的范畴和社会的范畴。根据这个区分,市场的规则和管理机制并不等同于社会的规则和管理机制,而社会民主体系并不等于市场操作体系。国家的民主走向并不等于将国家转化为一个建立市场体系的政治组织。

    我再次列出若干前瞻性结论:首先,市场扩张所导致的经济不平等总是和包括诸如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在内的其他领域的不平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争取自由的努力(包括劳动合同自由,交易自由,政治自由等等)必须同时是争取社会平等的努力。完全将对平等的诉求和对自由的诉求对立起来的话语必须被抛弃。

    第二,对于垄断化和压倒性的市场专制的反抗并不能被简单等同于“反”市场的斗争,因为这样的社会反抗自身包括了争取市场公平竞争以及经济民主的努力。

    第三,对经济霸权和国际霸权的反抗并不意味着闭关锁国,一定程度上的贸易保护并不等于“反市场”。与WTO有关的社会运动以及在WTO协商中穷国和富国的斗争展现了一种新的斗争形式,那就是,并非从总体上反对国家组织和国家调整,而是以参与性的社会运动来促进包括WTO和其他国际管理机制在内的国际制度的民主化,并进一步在国内经济正义与国际经济正义之间建立关联。

    第四,经济运动总是镶嵌在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条件之中的,争取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并不等于是剔除国家政治体制、社会习俗和其他管理机制。相反,对市场条件的保护致力于改革、限制和扩展这些制度,以创造公平互动的社会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争取社会正义和公平市场竞争的斗争并不能被等同于反对国家干预。需要通过社会民主,通过社会对于国家的民主控制,来防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的保护者。在这里,参与式的和大众的民主仍然是现代民主的真正动力。将大众民主与形式民主对立起来的方法必须被抛弃。不管一个民族国家多大或者世界市场多大,争取自由的努力必然将自身展现为争取民主和自由的努力。

    (本文编选自作者在日内瓦论坛上的同题演讲,海裔翻译,未经作者审定。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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