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
汪晖,1959年生。1988年至2002年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1991年至2000年间参与创办《学人》丛刊,为主编之一。先后担任哈佛大学(1992)、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993)、北欧亚洲研究所(1995)、香港中文大学(1997)、华盛顿大学(1999)、柏林高等研究所(2000)、波洛尼亚大学(2004)等学术机构的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2002)、海德堡大学(2003)、东京大学(2005)的访问教授,以及Positions, The Traces, Critical Asian Studies, Post-Colonial Studies等刊物的编委。1996年应邀出任《读书》杂志执行主编至2007年。主要著作包括中文著作《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四卷,2004)、《死火重温》(2000)、《汪晖自选集》(1998)、《无地彷徨—“五四”及其回声》(1994)、《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1990)等,日文著作《作为思想空间的现代中国》(2006)、意大利文著作Il Nuovo Ordine Cinese(2006)、英文著作China’s New Order(2003 Ted Huters译)、韩文著作《新的亚洲想象》(2003)及《死火重温》韩译本(2005)等。编有《发展的幻像》(与许宝强合编,2000)、《文化与公共性》(与陈燕谷合编,1998)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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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去政治化的政治--汪晖选自《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三联,2008二十世纪似乎提前在一九八九年那一年终结了,但历史依旧延续。这一年在北京发生的事件成为苏联和东欧解体的触发点,成为新自由主义主导全球经济和政治结构的开端。[1]中国社会没有发生苏…


    汪晖:中国“新自由主义”的历史根源--再论当代中国大陆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

    去政治化的政治--汪晖

    二十世纪似乎提前在一九八九年那一年终结了,但历史依旧延续。这一年在北京发生的事件成为苏联和东欧解体的触发点,成为新自由主义主导全球经济和政治结构的开端。[1]中国社会没有发生苏联、东欧式的解体过程,从而社会的变迁采取了某种延续的形式。如果以简略的、因而也是不完备的方式概述这一过程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在国家权力结构的延续形式之下推动了激进的市场化过程,并在这一国家的政策主导之下,成为全球经济体系的积极参与者。这一延续与非延续的双重特点形成了中国新自由主义思潮的特殊性。新自由主义有时以反政治的方式(或反历史的方式,或与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方式)表达自己与国家的矛盾,但这一方式丝毫不能掩盖它与国家主导的经济政策之间的事实上的牢固联系。新自由主义依靠超国家的和国家的政策力量和经济力量、依靠以形式主义的经济学为中心的理论话语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它的非政治和反政治的特点是依靠与政治的内在的联系形成的。[2]没有这种政策或政治的前提,新自由主义就无法将失业、社会保障的丧失、贫困人口的扩大以及其它社会分化的现实掩盖在“过渡”的神话之中。“过渡”是当代中国社会讨论中的关键的、不言而喻的前提,它预设了现实的不平等过程与一个最终的理想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用国家干预的存在来拒绝承认新自由主义的霸权地位完全不得要领。中国新自由主义的霸权地位是在国家通过经济改革克服自身的合法性危机的过程中形成的。在理论的层面,一九八九年以降交替出现的“新权威主义”、“新保守主义”、“古典自由主义”、市场激进主义和国家现代化的理论叙述和历史叙述(包括各种民族主义叙述中与现代化论述最为接近的部分)都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形成存在密切的、这样的或那样的关系。这些名目的相互替换(甚至相互矛盾)显示了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权力构架的转变。
    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强势的话语体系和意识形态,它渗透在国家政策、知识分子的思想实践和媒体的价值取向之中。这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现实,它没有能力描绘实际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但又不是与实际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无关。因此,我的目的是在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话语(自由市场、发展、全球化、共同富裕、私有产权,等)与社会进程之间建立历史的联系,揭示它的内在矛盾,尤其是它的表述与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非常明显,在当代世界的不同区域,如北美、西欧、俄罗斯和中国,新自由主义各有其自身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形态。历史条件的差异决定了:仅仅在抽象的层次上概括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特点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规范式的理论叙述难以洞悉新自由主义的真正内涵。本文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历史分析,揭示中国新自由主义话语霸权得以建立的独特的国内条件和国际条件、国家政策基础、意识形态状况和国内外的舆论氛围,分析中国新自由主义的各种不同的形态及其内在的矛盾,以及围绕着新自由主义问题而展开的各种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的批判。针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实践和社会运动包含了各种相互矛盾的要素--激进的、温和的和保守的要素。在我看来,当代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的主要任务就是避免这些要素向保守的方向(包括那种试图回到旧体制的方向)发展,并努力促成这些要素的转化,使之成为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争取更为广泛的民主和自由的动力。
    从1989年、特别是1992年以来,我一直致力于思考这一支配性的意识形态的社会基础,试图在一个广阔的图景中理解当代中国的现实,以及知识分子的角色演变。一九九四年初稿、一九九七年修订发表的长文《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就是我的最初思考。[3]这篇文章主要记录的是我在一九八九年以后对于大陆知识界的相关讨论的一些记录、观察和思考,也是对我自己的思想进行一点反思和自我整理,说不上是一篇严密的理论文章。从一九九四年至今已经六、七年了,我在从事历史方面的研究的同时,也很想再写一点有关当代问题的文字,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文章就是我对相关问题的再思考。无论与我本人的观点是否相同,我对各种不同观点均抱有对话和讨论的意愿。我会在稍后的时期陆续修改本文,对所论及的问题、论点和资料,加以增补修订。尤其需要说明的是:一九七八至一九八九年的经济改革是一个范围广泛的变革过程,用“革命”一词来描述这场变动的深度并不为过。这篇短文无力全面概括中国改革的成就和内在危机,也无力全面叙述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详细过程,这里涉及的每一个细节均需要专家的论证和详细的调查。我在这里所做的,仅仅是通过对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动因的初步考察,重构理解当代中国问题的历史视野。这一点必须声明在先。
     
    1,一九八九社会运动的历史条件与“新自由主义”的反历史解释
       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均影响深远。一九九0年代,大陆知识界发生了尖锐的思想分歧,在我看来,部分的根源,就产生于对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不同理解。这是一个未能充分展开却又挥之不去的主题。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无论是官方媒体的宣传,还是到处流传的回忆和分析,绝大部分的讨论集中在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的思想运动,即使有关所谓公民社会的分析,也集中在四通公司这样的经济集团在运动过程中的作用。然而,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是一场广泛的社会动员,它的自发性和广泛性表明这个运动有着较之直接的组织力量强大得多的社会动因。一九八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和启蒙思潮在瓦解旧的意识形态、提供反叛性的思想资源方面的确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作为一个群体,知识分子既没有能力提供切实可行的社会目标,也没有理解这场动员的真正深度。这部分地是因为:作为一个针对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批判思潮,一九八O年代的社会思想没有能力察觉和理解新的社会矛盾的特点,无法了解源自基层的社会动员所具有的社会主义倾向,无法超越冷战的意识形态所提供的思考框架。在这里,有必要区分两种社会主义概念:一种是作为旧的国家意识形态和以国家垄断为特征的制度安排的“社会主义”,而另一种则是在国家垄断和市场扩张中发展起来的社会保护运动,它以反对垄断和要求社会民主为特征。[4]在冷战结束的国际环境和反思“社会主义”实践的氛围中,这一深藏在社会矛盾内部的、以反对垄断、特权和争取民主为取向的社会保护运动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因此,尽管已经有许多人对这场民主运动的意义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象征性作了多方面的探讨,但我仍然愿意简略地说明一点我对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看法。我对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理解是从这样几个问题出发的:
       第一,一九八O年代中期至一九八九年,中国大陆曾经发生过多次学生运动(包括一九八六年年底导致胡耀邦下台的学生运动),但规模不大,也没有引起广泛的社会动员;那么,为什么一九八九年由胡耀邦去世而触发的学生运动却在全国范围内、社会的各阶层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动员和参与 为什么从一九八九年五月初开始,国家的新闻机构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等开始对运动进行大规模报道,以至出现中国现代史上罕见的在国家宣传机器中的“新闻自由时期”,从而为全国和全社会的动员提供了动力和条件 
       第二,学生运动的诉求与其他各社会阶层的诉求的关系是什么 提出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不仅是一场学生运动,而且也是一场范围广泛的社会运动,参与者包括工人、个体工商业者、国家干部、教师和其他社会群体,甚至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机构(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等“喉舌”)均有官员参与。我们大致可以说,除了农民阶级没有直接参与这场运动之外,其他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均卷入了这场运动。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参与这场运动不难理解,但为什么同时也出现了国家反对国家的情况,或者更准确地说,国家行为的内在矛盾(即由于权力关系、利益冲突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而发生的国家机器整体与局部的矛盾,国家机器局部与局部的矛盾) 
       第三,为什么在社会各阶层普遍支持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对改革过程本身的批判 运动的批判对象是谁或怎样的社会条件 社会动员的意识形态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 
       要清楚地回答上述问题,需要简略地回顾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的改革进程。一九七八至一九八九年的社会改革可以区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即一九七八至一九八四的农村改革阶段和一九八四至今的城市改革阶段。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四或一九八五年的改革成就集中在农村问题上,它的核心在于局部地改变城镇居民的社会地位普遍高于农村居民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体制。[5]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解散人民公社,国家在农村重新均分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通过国家的政策调整,提高农产品的价格,鼓励农民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缓解毛泽东时代为了城市工业化而被制度化了的城乡差别。因此,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城乡收入的差距逐渐缩小。上述两项改革的成就伴随着逐渐放松的小市场关系,但从基本的方面看,它是建立在传统中国分配土地的经验和平等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以“小农社会主义”的形式对以公社制为内含的国家垄断的否定。农民积极性的提高主要来自生产的灵活性和城乡差别的缩小,而不是单纯地由于开放了市场。恰恰相反,农村改革政策为社区性的农贸小市场提供了保护,农产品价格调整即是重要的调节手段。农村社会暂时没有被组织到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关系之中。在生产力低下、剩余产品有限和城市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的环境中,农村社会的贫富分化并没有发展到极为严重的程度,同时价格调整及其对小市场的保护促成了城乡二元关系的缓解,从而乡村社会的分化趋势建立在城乡社会关系趋于平等的前提之上。上述因素构成了农村社会的初步分化没有产生急剧的社会动荡的前提。[6]市场仅仅是一九八O年代农村改革的一个要素,当时有一位经济学家用“发展农业主要靠政策”来概括农业改革的状况,是大致符合情况的。
    农村改革的上述过程为我们理解一九八四年启动的城市改革阶段提供了一个基本背景,也构成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困境的历史条件。城市改革包罗万象,人们通常将这一改革的核心概括为引入市场机制,但从实际的社会内容来看则是“放权让利”,即通过分散和转移原先由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的某些社会资源,重组社会的利益关系。[7]据研究,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七八年的二十六年间,中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平均为34.2%(其中一九七八年为37.2%),从一九七九年起逐年下降,到一九八八年仅占19.3%。在中央财政缩减的情况下,预算外资金大幅度扩张,地方政府获得了更为独立的利益和支配权。[8]偷税漏税、摊派成风、地方政府控制银行贷款,以至大规模走私的发展,是上述过程的副产品。[9]城市改革的重点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即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即国家将一部分权利下放给企业)到对有些企业进行关、停、并、转或重新分配,最终从改变经营权转向改变产权关系。在失业和下岗压力之下,国家不得不在一段时期里采取多并、转,少关、停的策略,但基本的方向并没有改变。城市改革显然比农村改革复杂,这是因为:第一,工业资产的估算要比农村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估算困难得多,如何对工业资产进行重新分配涉及极为复杂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也涉及行业、分工、地区的种种差异(以及由这些差异而产生的不平等);第二,农村改革和城市工业改革的所有制前提完全不同。在原有的工业体制内,国家根据计划分配资源,但资源的占有与经济效益及集体和个人的实际收益完全脱节(如大型国营工厂在资源占有上具有垄断性的优势,但其员工的实际收益与其它集体小厂的员工收益差别不大),但是,当国家开始放弃在工业和商业领域的绝对支配权力,从计划制定者和执行者向调节者的角色转化时,原有资源占有上的不平等就立刻转化为收益上的不平等。因此,城市工业改革涉及的不仅是企业的所有制问题,而且是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问题。在如此复杂的条件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民主监督过程、没有培育出相应的经济体制,那么,重新分配资源和资产的过程就势必引起严重的社会不平等。上述多重因素解释了为什么城市改革没有如同初期农村改革那样落实平等的原则。在这一过程中,工人群体、甚至国家公务员阶层的地位和利益产生了多重的危机,按照社会学家们的研究,这主要表现在经济地位下降、内部层次分化、雇工利益的被动状态和老、弱、病、残、孕等职工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等各个方面。[10]
    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九年,中国经济学界一直在进行所谓改革(较为激进的产权改革)与调整(在国家干预之下调整经济结构)的争论,也一直在进行中国改革究竟是以价格改革为先导(即改革原先的计划价格体制以营造市场关系)还是以企业所有制改革为先导(即将国有企业大规模地私有化)的争论。[11]这场争论的原因之一是,从一九八五年开始,中国经济不断出现通货膨胀和经济混乱,如果没有适当的价格调节、培育相应的市场条件,那么,所有权改革势必引发大规模的社会不稳定。争论的结果是通过价格改革营造市场环境、同时推进企业改革(主要是承包制)的意见占据了上风。这一改革路线大体上获得了成功,这是因为价格调整的作用抑制了传统体制的垄断性,激活了市场机制。如果与俄罗斯的“自发私有化”方案作对比,这一成功的意义就应该得到充分的估计。
       但这一过程同时潜伏着内在的危机,并随即引发了持续的社会问题。从市场环境方面看,这一改革是从形成所谓价格“双轨制”(即国家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并存状态,前者主要集中在生产资料和生产原材料--包括完成计划生产指标后剩余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原材料--的价格,后者主要集中在消费品的价格)开始,而这两种价格的同时运作恰好为腐败和官倒(即官员或官方机构利用价格体制进行的投机倒把活动)提供了契机;从企业改革方面看,承包制与政企分离相并而行,但后一方面在政治体制未动之前很难真正实施。实际的情况是:在政企分离的口号下,分离的不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在这一含混的权力过渡中,大量国家资产“合法地”和非法地转化为少数人的经济利益。许多经济学家将一九八八年称之为“承包年”,因为承包制从企业承包扩展到外贸承包、部门承包、财政承包等等,这一“承包”过程使得企业、地方和部门获得了更为独立的利益,但也激化了由价格“双轨制”产生的矛盾:地方和利益群体通过权力的运作和各种其他途径将计划内的产品推向计划外(即市场),从而导致通货膨胀、社会分配方面的严重不均衡。[12]在承包过程中,常见的腐败形式是偷税漏税、收受回扣、滥用公款、以权换钱(如利用发包权收取贿赂)等。改革以来,集团购买力持续上升,奖金的增长数额不断扩大,造成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而中央政府缺乏足够的用以调控的财政资源。一九八八年五、六月间,政府大张旗鼓地宣布要价格闯关,即逐渐取消计划价格,转向市场价格,但随即引起抢购风潮和社会不稳定。在随后的一段时期里,政府不得不转向此前已经开始的加强国家调控的政策,从而反过来引起了国家与它自己的创造物--地方和部门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13]
       这一阶段的改革在取得了一些成果的同时,产生了若干新的因素,它们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新的不平等的社会条件。这些因素是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得以实现的基本动因:第一,“双轨制”和权力的市场化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平等和谋取双重差价而暴富的“寻租”行为,据学者的研究,在一九八八年,这种双重体制下的双重价格差额(即“租金”)高达3569亿元,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14]实质上是通过权钱交易将国民所有的资产转入“寻租者”的腰包。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的形成(这是一九九O年代制度性的腐败的主要根源)与这一过程密切相关,地方国家与中央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也因此尖锐化了。第二,城市各阶层的收入开始严重分化,工人阶级的“铁饭碗”面临危机,收入下降,下岗和失业虽未成为像今天这样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作为一种迹象已经为国有企业的工人所感知;第三,由于调整税收结构和权力市场化等因素的出现,经商阶层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原有的城市个体工商业者的利益有所缩减,而官商或与权力密切相关的利益群体已经呈现为一个特定的社会阶层;第四,住房、医疗、工资和其他社会福利改革没有大幅度推进,通货膨胀危及社会安全感,这些因素不仅造成了工薪阶层的不满,而且也对许多国家公务员(官员)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普通国家公务员与其它阶层的收入差距、介入市场活动的国家公务员与其它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差距急剧扩大)。[15]值得注意的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基本上是一个以城市为基地的社会运动,它与一九八四年开始的被称之为“城市改革”阶段的市场扩张的历史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我们不应遗忘这一运动的另一背景条件:城市改革的推进与农村改革的裹足不前(集中表现在价格体制、户口体制、劳保体制、生态问题,以及基层社会组织问题等方面)导致了城乡差别的再度扩大。一九八五至一九八九年间,农民阶层收入开始下降,但农村社会尚未如九十年代那样卷入市场过程及其危机,城市社会中的流动人口也没有达到今天的规模。[16]这一阶层没有直接卷入当时的社会运动。
       一九八O年代的政治稳定建立在国家对于社会的强大的控制能力之上,但这种控制能力不能简化为单纯由国家实施的强力控制。在这个时期,国家推动经济改革、知识分子阶层直接参与改革并提供改革的意识形态、社会基层(尤其是农民阶层)直接感受到了改革的好处,这三个方面的互动为一九八O年代的改革提供了合法性。但是,一九八九年前后出现了新情况:首先,国家内部出现了利益对抗,如不同部门、不同阶层、不同权力中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矛盾;其次,国家的内部分化引发了知识分子的内部分化:一方面,直接参与改革政策制定过程和意识形态宣传的知识分子事实上一直是内在于国家体制的知识分子,他们对国家内部的分化有着高度的敏感,[17]另一方面,国家内部的分化也包含着国家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分工体系的改变,相当部分的知识分子的就业取向和社会态度发生了重要改变;第三,城市社会阶层直接感受到了他们在改革过程中可能失去的利益,从而不再简单相信改革的神话(虽然对于改革仍持基本肯定的态度);第四,由于城市改革的展开和城乡关系的再度改变,农村社会正在开始出现新的危机。上述这些方面构成了一种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不仅是保留着计划经济的若干因素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而且是正在向市场社会过渡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人们在这里质疑的并不是计划经济及其后果(这当然不是说人们赞成计划经济,而是因为现实问题是在制度转化过程中发展而来,从而质疑首先针对的是这一过程本身),而是在改革的名义下进行的利益分配的合法性(国家代表谁的利益进行再分配 )和分配过程的程序合法性(根据什么,以何种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是否合法),等等。
    上述情况是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和社会动员的基本社会条件。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的基本诉求是落实政治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集社自由和实行法制(相对于所谓“人治”)等宪法权利,以及要求国家承认运动的合法性(作为爱国学生运动);而社会各阶层支持这些诉求,但赋予这些诉求以更为具体的社会内含,即反对腐败、反对官倒、反对太子党(特权阶级)、稳定物价、还我洋浦(海南岛)、要求社会保障和社会公正,即要求以民主的方式对社会利益重组过程实行监督并保障改革过程的公正性。需要正视的问题是:一九八九年的社会动员批判了传统体制,但它面对的已经不是过去的国家,而是推动改革的国家,或者正在逐步向市场社会转变中的国家及其政策后果。我在这里作出这一区分(即过去的国家和推动改革的国家)并不是否定推动改革的国家与过去的国家之间的连续性,而是强调改革过程促成了国家职能及其社会条件的转变。实际的情况是:推动市场改革和社会转变的国家依赖着过去的国家的政治遗产和意识形态的统治方式。过去的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和收益分配方面重视平等,但它以强制的和计划的方式保护了制度性的不平等,在改革条件下,这一制度性的不平等迅速转化为阶级和阶层的收入差别,从而促成了社会分化。因此,两个国家的实质性区分同时也意味着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作为一种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一九八九社会运动包含了对于不平等的市场扩张的自发的反抗,包含了对于推动改革过程的国家的批判,而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运动,它承续了对于全能主义国家及其统治模式的批判。[18]然而,正如上述关于国家的区分并不意味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国家一样,社会抗议运动也是一个包含着复杂成份的社会运动。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复杂情况是:参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阶层也包括了一些利益群体,它们在一九八O年代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改革过程中获得了广泛的好处,出于对正在到来的调整政策的不满,这些利益群体试图通过将自己的诉求注入社会运动,推动国家进行更为激进的私有化改革。这一群体不仅是改革时代的产物,而且也是改革时代权力与市场的交换关系的直接表达,从而它们的诉求是在上层国家与社会运动之间展开的:它们利用注入资金、游说上层、在国家与运动之间递送消息,从而达到利用社会运动迫使国家内部的权力架构按照有利于自身阶层或自身集团利益的方向转变(我们不妨考虑康华公司、四通公司和其他一些集团在运动中的作用)。这一现象同样发生在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关系的某些知识分子方面。一九八九年国家的内部分化与国家本身的利益集团化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中国的语境中,今天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已经开始萌发,它的核心内容是将放权让利和承包制的改革激进化,在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全面推进自发私有化进程,并通过立法程序将这一人为制造的阶级和利益分化过程合法化。
       因此,“新自由主义”(亦即“新保守主义”)体现的主要是在国家的利益集团化过程中形成的社会集团的利益关系,它的若干原则已经经由行政权力的和经济权力的网络内化为国家的改革政策。这一市场激进主义在国家合法性出现危机的时刻表现为“新权威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即利用国家权威和精英推动激进的市场扩张),在另一些人那里则又以“新自由主义”的方式出现。这里的确存在着某种转变或者说权力或权威的转移:在全球化浪潮中,“新自由主义”认为可以利用跨国资本和国内资本的力量重构中国的社会和市场,他们意识到了国家在全球化浪潮和国内市场扩张中扮演的某种保护、遏制和调节的角色,从而不再单纯地将市场扩张的动力寄托在国家身上,这就是“新权威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相互纠缠的历史秘密。在这个意义上,“新自由主义”与国家的某些矛盾完全不同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前期的自由主义与国家的关系,它是新的利益关系的产物。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之下,中央国家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之间在有关改革道路问题上和利益关系上时有冲突(它也反映在有关改革与调整的从未停止的政策性辩论之中),加之全球化条件下中央国家、地方国家、利益集团与跨国资本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新自由主义”得以经常假借“民间”、“社会”和“市场”的名义,一方面能够影响国家的改革政策,另一方面却又在海外媒体(尤其是港台和美国媒体)中扮演反对“计划经济”、“共产主义”或“专制主义”国家的角色。“新自由主义”的中国版本与极端保守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矛盾至多反映了国家实践的内在矛盾,它在各种场合把自己塑造成为“对抗者”的形象,但这并不证明这一市场意识形态与国家实践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恰恰相反,它们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依存关系。这就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统治意识形态在中国语境中的暧昧性和双重性。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新自由主义”假借的名目的否定不应被理解为对于“民间”、“社会”和“市场”的否定,恰恰相反,毋宁是对反市场、反社会和反民间的垄断关系的否定。反思新自由主义的目的是在理论上提供有关市场的民主制度、社会的自我管理和民间力量的培育的可能性和现实基础。[19]
       在上述意义上,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危机正在转化为新的垄断性的市场关系的危机。一九八九年的社会矛盾不应被归结为国家推动改革而社会各阶层反对改革的情形,恰恰相反,在旧体制衰落的条件下,人们要求的是深化改革。问题的症结在于要什么样的改革。无论是学生、知识分子还是其他参与社会运动的各阶层均支持改革(包括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和民主的诉求,但他们对于改革的期待和理解、他们在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千差万别。从一个更为广泛的或综合的视野来观察,广大民众所期待的改革、所理想的民主和法制不仅是一套程序性的政治构架和法律条文,而且也是通过重构政治和法律构架保障社会公正和经济生活的民主化。人们要求的是在民主的和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改革,而不是所谓绝对的平等诉求或道德理想主义。这一诉求与正在形成和扩大之中的利益集团的激进私有化改革诉求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虽然这一冲突在当时并没有充分地被理解。上述复杂的条件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改革过程中的有些受益阶层也参与了社会运动,为什么甚至连许多国家机构和国家官员也走上了长安街,参与了社会各阶层的示威和抗议。在这个意义上,用改革与反改革是难以说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特点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可以说,形成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的意识形态因素包括了民主和自由的价值,也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平等观念,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这一特定时刻转化为一种批判性的动员力量。就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而言,后一方面构成了一个极易于忘却又极为重要的方面,它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因此,在我看来,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意义是多重的,它是对旧时代的告别,也是对新时代的内在的社会矛盾的抗议;它是(学生和知识分子)对民主与自由的呼吁,也是(工人和其他市民阶层)对社会平等和公正的一种诉求。这一多重的姿态为运动的民主诉求作出了意义广泛的诠释。然而,由于冷战的意识形态,由于国家暴力及其引发的合法性危机,由于学生和知识分子运动对于上述历史过程缺乏深刻的理解,由于这一运动的最为保守的方面(即在私有化过程中凭借权力转移而产生的利益群体)与“新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之间的共谋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对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作出的解释,恰恰朝着有利于那些主张激进私有化的利益群体的方向发展,这个群体以真正的“激进改革者”的身份掩盖了它与国家权力、国内利益集团和跨国资本集团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掩盖了在这一过程中的真实的利益关系,在全世界面前将自己展现为通向世界市场和民主的进步力量。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发生了震动世界的天安门事件,并随之引发了东欧和苏联的瓦解。冷战结束,“历史终结”。一九八九年发生的动荡暴露了社会解体的征兆,而国家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将稳定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前提,因为国家暴力机器被理解为维持稳定的唯一力量,最终掩盖了改革以来逐渐形成的国家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基本历史事实或悖论是:国家主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导致了社会动荡,而动荡之后的稳定又成为政府权力向社会扩张的合法性依据。因此,新自由主义的“自我调节论”(及其对国家干预的排斥)最终变成了对于控制和干预的需求。在一九八九年的暴力之后,人们对社会运动的关注集中在“六·四”事件、苏东解体、冷战结束之上,这一社会运动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基本诉求反而被放到了一边,从而这一运动内含的历史可能性也随着运动的失败而消失了。如前所述,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起源于社会各阶层对于放权让利的不平等过程的抗议,起源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对于中央政府的调整政策的不满,起源于国家内部的分化,还起源于社会各阶层与国家机器之间的互动关系。以一九八九年的媒体为例,我们不妨追问:为什么各阶层的社会动员和民主诉求能够渗入国家控制的媒体 我认为下述三个条件构成了关键性的因素:首先,政治集团之间的分歧、中央国家与地方国家的分化,使得媒体无法以单一的取向报导运动过程;(这同时说明:对于放权让利过程的批评不是全盘性的批评,在传统计划体制失败的背景之下,放权是必然的和必要的,问题是如何通过民主的政策安排保障社会财产再分配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如何在社会民主的原则之下确保分权过程不致导向在另一层次发生的利益的重新集中)其次,社会动员的广度使得国家无法以传统方式对新闻进行控制;第三,运动的民主和平等诉求与国家的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微妙的重叠关系(否则我们很难解释学生运动竟然以要求国家承认其为“爱国运动”为条件),从而具有某种合法性。上述三个方面在社会运动与国家之间形成了某种不稳定的互动关系。换言之,一九八九年五月间出现的短暂的新闻自由和公开讨论是以国家、利益群体和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互动为基本条件的,它的瓦解也以上述社会力量的平衡的瓦解为前提。运动失败的直接原因产生于国家对于运动的暴力镇压,而间接的原因则在于社会运动本身没有能力建立民主的政治诉求与社会动员的平等诉求之间的桥梁,无法形成稳定的社会力量,从而未能将运动的直接目标与它的物质条件联系起来。在这一背景下,上述三个方面的互动条件过于脆弱,没有形成起码的制度保障。但那一短暂过程同时提醒我们:民主进程恰恰存在于上述条件之中,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以及通过何种力量将上述脆弱的互动关系制度化。
       如果把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置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张的条件下进行观察,这一运动的许多诉求与一九九九年十一-十二月间在西雅图和二OOO年四-五月间在华盛顿发生的对于WTO和IMF的抗议具有内在的联系,因为它们针对的都是一整套关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政治安排(尽管以自由市场为名)。这类抗议运动的内容是纷杂的,包含各不相同的取向,但如果仅仅根据其中的个别因素而把这样的抗议视为对于改革或自由交往的否定就错了,因为它们的保护要求中内含着对于平等的、民主的改革和自由交往的渴望。这些运动是把民主、自由的价值与社会保护运动密切联系起来的历史例证。没有这种社会压力就不存在重建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力,也就不存在创造有关市场的民主制度的构想。但是,一九八九年之后盛行一时的“历史终结论”为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提供了一个最为明确的解释,即西方社会体制的最终胜利,中国仅仅是一个尚未终结的历史的孤零零的例证。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双重意义被作了单向的理解,而在我看来,一旦这一单向的理解成为世界范围内流传的故事,一旦这一单向的理解变成了对于现成制度的优越性的确证,一旦抗议变成了颂歌,它的真正意义、它的批判潜力、它的历史意味也就随之消失了。有人说这是过渡时代的必然,但这一必然性解释不但没有触及深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矛盾,而且也赋予了一个悲剧性的进程以道德的合理性。伴随着六月的枪声,社会抗议和社会运动转向了新的方向,人们也更愿意按照这一新的事态观察和理解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从无数的媒体有关运动的解释到这一运动在海外的新的发展方式,都表达了这一强大的趋向:它们把一九八九年在中国发生的社会运动理解为“历史的终结”过程中的一个例外,而从未意识到一九八九年在全球范围内发生的巨大转变同时意味着对于新的历史关系、新的垄断和强制的批判和抗议。
       对于那些“新自由主义”的反历史诠释,我在这里不能不提及几个严酷的、有时也是颇有讽刺意味的事实:
       第一,现代市场社会的形成不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国家干预和暴力的结果。在一九八九年之后,国家继续进行经济调整和改革,由于暴力的威胁,社会对于上述危机的不满被压缩在极小的范围内,一九八O年代后期两次闯关不成的价格改革,恰恰在后一九八九的情境中完成了。我们可以将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一年的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尤其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后的经济变化,概括为如下一些方面:货币政策成为主要的调控手段;大幅度调整外汇牌价,汇率接近统一,从而促进了出口,对外贸易形成了竞争和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双轨制”的差价缩小;上海浦东地区全面开放,各地开发区纷纷上马,等等。在这个意义上,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和市场制度的相对完善化一方面是此前实行的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成果,但另一方面也是国家调控和暴力的结果。一九八九年的暴力遏止了这一过程引起的社会动荡,价格体制基本形成。值得注意的是,一九八八年下半年被迫中止的价格改革恰恰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即“六·四”过后的三个月开始全面实施,当时的调整主要集中于价格、汇率和利率。换言之,新的市场制度及其关键性的价格机制绝非所谓“自生自发的秩序”,而是政治干预或政治安排的结果,从而政治权力结构与市场关系的互换关系不能不转化到新的经济体制内部。例如,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各阶层、群体和区域的收入差距全面扩大,新的贫困人口迅速增加。[20]这一历史转变使得国家的旧有意识形态(以平等为取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它的实践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从而无法行使其意识形态的职能。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失败同时伴随着国家意识形态的失败,这是理解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状况的关键环节。一九八九年以后国家实行的所谓“两手硬”策略实际上变成了专政手段(相对于以前的意识形态手段)与经济改革的结合,它标志着旧的国家意识形态的基本效能已经丧失。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新自由主义”才能取而代之成为一种新的统治意识形态,并为国家政策、国际关系和媒体的价值取向提供基本的方向和合理性,为某些新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国内和国外媒体中扮演双重角色(即国家政策的鼓吹者和所谓“民间知识分子”)提供了制度的和意识形态的前提。
       第二,作为一套政治安排,市场社会的形成不但没有消解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所针对的那些历史条件,反而将这些条件合法化了。由于一九八九年之后知识界对于这场运动的反思已经汇入了上述“历史终结论”的大潮(当然不幸的是“历史”在大陆尚未终结),从而很少有人仔细地分析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历史条件和基本诉求。当一九九二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并重新推进市场改革的时候,得到地方利益群体、知识分子和海外舆论的普遍欢迎。在三年的经济疲软和政治压抑之后,这一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构成一九八九年社会动员的那些基本因素并没有得到任何真正的解决。因此,一九九O年代发生的主要社会危机是与一九八九年以前的社会条件密切相关的,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腐败、走私、分配不公、利益集团在公共决策中的影响、过度开发(如上海、海南等地的房地产)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危机、社会福利体制的困境和环境危机等等社会问题,立刻可以看到这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规模更大、又由于“全球化”的影响而波及更为广阔的范围。如制度性腐败与“双轨制”没有彻底消除密切相关,逃汇、集团性走私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外贸系统的承包制有关,金融系统危机与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及其它过度开发有关,国有企业状况的恶化与上述各种市场环境的恶化(而不是完善化)有关。新一轮的金融改革和其他配套措施所引发的问题,也和当年“双轨制”的问题极为相近,当然具体的内容和涉及的范围已经是完全不一样的了。换言之,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针对的那些基本社会条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缓解,相反,在许多方面,恰恰是深化了。有关失业、贫困、社会不公、通货紧缩、下岗、农民工和农村资源等问题,已经有许多学者作了探讨,我没有能力一一复述。我在这里提及这些问题,是为了说明一九九O年代中国大陆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与一九八O年代的改革政策的历史联系,也是为了说明不平等的市场扩张如何促成了社会的分化、破坏了社会稳定的基础,从而为再度集权和垄断提供了理由和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一私有化过程与国家的某些矛盾从未掩盖它与集权政治的共谋关系,也从未掩盖它与民主化的深刻矛盾。
       第三,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是一个城市社会运动,它暴露了城市经济改革的内在的矛盾和城市市场扩张过程造成的新的社会矛盾。人们通常将农村改革与城市改革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改革阶段加以探讨,却很少关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一九八九年,运动的参与者没有考虑过占据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处境问题。但是,无论在一九八九年,还是在今天,这都是理解当代中国不平等的市场扩张的先决条件。城市改革于一九八四年启动,而城乡差别则从一九八五年起开始扩大,一九八九至一九九一年农民收入基本停滞,城乡收入差距恢复到一九七八年以前的情况。[21]一九八O年代后期,农村人口外流速度大幅度上升,人们通常将这一现象归咎于中国人口与土地的严重矛盾,但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我在此简要地说明构成这一现象的几个制度性原因:第一,城市改革的发展促进了基础建设规模的扩大,开放政策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这两个方面产生了对于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其次,在城市改革的过程中,乡村改革并未随之深化,相反,城乡两种体制的基本结构没有改变,从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加快了将农业人口抛入迁徙过程的速度和规模;第三,户口制度的放松促进了迁徙的相对自由(农村劳动力的商品化过程),但并没有在变动的历史条件下形成新的制度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因此,在通货紧缩、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城市地区的地方政府大规模限制外来人口,再次形成身份性的歧视政策。农村劳动力的这种自由/不自由的暧昧状况保障了劳动力的供应,同时又限制了人口迁徙对城市社会的压力,这是当代中国“不平等的发展”的基本前提。下面这个例子典型地说明了塑造城乡关系的制度性条件:一九九三年,由于国家再度提高粮价,以及乡镇企业和外出务工人口增长等因素,农业收入有所增长,但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间(尤其是金融风暴之后),乡镇企业效益递减,城市劳动力出现了大量剩余,外出务工人口和一些乡镇企业的工人出现回流现象。在许多地区,由于迁徙和过度开发,农村的原有结构已经难以恢复。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悖论和困境:一方面,在耕地面积缩减的情境中,农业人口较之一九七八年反而高出了七千八百余万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劳动保护及户口制度的限制,农民工不得不随城市经济的起落而制度性地来回迁徙。中国大陆目前有十分之一的庞大人口处于跨省流动之中,如果加上省内流动人口,这个数字还要更大。[22]我们需要在上述背景下理解一九九O年代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新的贫困问题的动因。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的不同取向集中表现在平等问题上,用农村问题专家的话说,今日中国农村危机的主要症结就在“城乡分治,一国两策”。[23]这一制度性的不平等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扩张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它对城乡社会结构的改变已经产生了并且还将继续产生极为重要的、难以预计的影响。
       农村问题并不是一九八九年社会危机的直接动因。但是,当代农村危机是在“后一九八九”的条件下--即城市市场扩张的条件下--深化的。中国农村危机不仅说明了劳动自由契约与社会平等之间的内在的、相互依存的联系(而不是对立),而且也解释了许多农村地区面临的深刻危机:不平等的市场扩张通过将农民和土地转化为半自由的商品,从而瓦解了乡村社会的社会组织和自我修复能力。中国的乡村危机是不平等的发展的典型例证。[24]因此,有必要提出下述问题:第一,农村劳动力及其保障机制是理解市场制度与劳动契约自由之间关系的一个关键问题;第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一种广泛的制度安排,它必须以努力消除不平等的制度结构(而不单是户口制度)为前提。劳动契约自由问题(我们可以移民自由为例)不仅是中国的问题,而且也被视为衡量当代世界的市场安排是否是一个真正的自由市场安排的主要标准之一。阿玛蒂亚·森曾经在“作为自由的发展”的理论框架中指出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即一方面要将劳动从各种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其进入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另一方面这一过程并不排斥对社会支持、公共管制或政府干预政策的利用。在生产和消费跨国化的时代,这一表述需要扩展发挥并加以反思:首先,劳动契约自由不仅需要在民族国家内部实现,而且需要在全球经济关系中实施;其次,资本主义市场扩张的关键动力之一是劳动力的自由与不自由的并存,从而需要研究的是这一自由/不自由的状况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再次,市场制度的扩张意味着交易活动及其价值渗入一切生活领域,它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如社区及其价值),将其它社群(如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贬低为低级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仅仅在劳动契约自由的意义上谈论发展而不是考虑发展与各社会条件的关系,就有可能导致社会解体。因此,必须在捍卫劳动契约自由与制度性的社会平等、尊重多元文化以及发展问题之间建立牢固的联系,也必须将农村问题的探讨与城市问题的探讨联系起来。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公共管制或政府干预涉及了市场制度的必要条件,而如何限制这一制度扩展所导致的对于自然、传统、风俗、礼仪和其它生活方式和价值的破坏,则是今天研究发展问题的重大课题,也是将“自由”的价值从种种强制的关系中、尤其是从单一的经济关系中解放出来并置于更为广泛的视野内的必要步骤。从更为激进的视野来看,劳动契约自由(即以私人劳动合同形式出现的交换关系)以榨取私人创造的有效剩余价值来替代政治性依附或强制性的身份制度,这一历史进步本身并不能取代对于市场契约关系的再思考(试想在中国沿海出现的以契约形式出现的奴隶劳工的状况)。换言之,劳动自由契约是当代社会的众多课题之一,但不应被设定为社会的最终目标。
       第四,中国当代改革呼应了国际社会的历史形势的变迁,更是国家积极调整对外政策的结果。改革与开放是一个铜币的两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开放概念可能导致一个重要误解,以为此前的中国大陆是一个完全闭关自守的社会。在这里,有必要对冷战的格局及其动因与清代曾经奉行的闭关政策作出基本的区分。首先,中国与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对抗关系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形成的冷战局面和热战局面为中国大陆的对外政策提供了特别重要的背景:一九五O年代发生的朝鲜战争、第七舰队封锁台湾海峡、一九六O年代美国支持的印尼军事政变及随后出现的排华浪潮、越南和印度支那战争,等等--所有这一切将亚洲地区分割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和地缘政治的考虑,中国转向了苏联、东欧和其它亚洲国家寻求盟友。其次,直至一九五O年代末期中苏关系出现危机,中国与苏联、东欧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同盟关系;在中苏分裂之后,中国继续奉行它在万隆会议之后形成的对外政策,着力发展它与第三世界国家及不结盟运动的广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在一九七二年,中国大陆政府代表中国重返联合国,这一结果是在绝大多数第三世界小国的推动下完成的,从而表明万隆会议以后中国大陆的对外政策在国际上获得了重大的成功,也在国内赢得了民众的广泛的欢迎。开放政策开始于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大陆与绝大多数国家建交也是在这一时期。面向西方的开放政策的主要动力是调整中国在东西方关系中的战略地位,以联合美国抗衡苏联的侵略威胁。
       一九七八年以后,中国政府逐步放弃了联合第三世界和不结盟运动的外交路线,把外交的重心放在对美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上。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对外开放有了长足的发展,尤其在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了日益深入的贸易交往关系。但是,这一关系的形成不是没有条件的。一九七九年二月至三月间发生了进攻越南的对外战争。这是一场与一九四九年以来发生的所有战争--抗美援朝、抗美援越、中印战争及中苏战争--截然不同的战争。战争的直接动因较为复杂,如越南在一九七五年统一后军事力量大增、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越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签订、苏联与越南从南北两面对中国形成了战略威胁、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越军发动“闪电战”侵占柬埔寨,等等。但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更为关键性的因素,这就是以此为契机,中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两国在对抗苏联及其盟友方面的同盟性质开始出现。在中国政府宣布对越战争的同时,中美两国公布了即将建交的公报。战争本身成为中国融入以美国主导的经济秩序的真正开端,它从另外一个方面揭示了市场化与暴力之间的历史联系。从这一时刻开始,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的国际路线逐渐地淡出历史舞台,中国对外开放政策从一种单向的开放转向了另一种单向的开放,即朝向西方(也包括日本和其它发达地区)的开放。没有什么比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北约(美国)飞机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后的国际反应更能说明问题的了:在联合国讨论轰炸问题的紧急会议中,不仅西方联盟站在一边,而且第三世界和中国的传统盟友也不愿意作出基本的声援。
    一九八O年代的开放政策具有从过去的束缚和文化大革命的后遗症中摆脱出来的解放作用,因而得到了全社会、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广泛欢迎。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及其成就,我和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持有积极的评价和欢迎态度。但是,作为一种历史分析,我们不能不注意这一过程留下的极为深刻和复杂的历史印记和后果,因为它暴露了国家意识形态创造的世界图景的片面性。对于文化大革命之后成长的一代人,主导的知识就是关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知识(而且正如过去一样,是另一种片面的知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东欧、南欧,这些曾经为我们所熟知的社会及其文化现在几乎完全在流行知识的视野之外。在一九八O年代有关越南战争的思想反思和文学创作中,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不是对于战争和新的国际关系的思考,而是对于“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以至谴责“文革”成为这一反思的道德合理性的全部支柱。这是以否定“文革”为由捍卫支配性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政策的一个明显例证,这一方式从此盛行不衰:一切针对当代的批评均可视为对“文革”的回归,因此不具有任何合理性。从一九八O年代至一九九O年代的前期,尽管已经经历了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知识分子的讨论空间仍然束缚在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框架之中,缺乏起码的国际性视野,从而民族主义、民族问题、全球化等问题均无法置于民主问题的范畴中进行思考。这一思想状况清楚地说明了为什么一九八九年运动失败后人们找不到任何批判性的资源来思考这一运动的动力和失败,为什么人们只是从美国、西欧、日本以及“东亚四小龙”(即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历史经验出发来理解全球化和市场经验,而从未触及这一经验的另一面--印度、中东、非洲、拉丁美洲的困境,为什么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尤其是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运动)在为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菲律宾的民主运动和韩国的学生运动而欢呼的时候却没有能力理解这些运动发生的各自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具体目标。
    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一九九O年代以反思现代性为契机的研究和讨论展开了新的历史视野,从而具有极为广泛的影响和解放作用。关于这一点,我在文章的最后部分将展开论述。
    2,一九九O年代的三个思想阶段及其主要问题
     
    a. 1989-1993:关于“激进主义”的反思
       如果将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与它得以发生的历史条件联系起来,我们可以清楚地观察到这一运动的民主自由的诉求为什么与社会平等诉求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也可以清晰地观察到这一社会运动本身提出的广泛的民主理解对于当代生活的尖锐的批判性。从这样的视野回过头来观察一九九O年代中国知识界的多次讨论,尤其是对于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理解,我不能不感到有关运动的诠释远没有运动本身提供的内容丰富和深刻。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临时性地把一九八九年至今的讨论区分为三个相互联系的阶段。所以说是临时性的,是因为这一划分并不包含绝对的阶段论和目的论,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和相互渗透。
       第一阶段是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三年,这一阶段主要是从各个不同方面总结一九八九年的社会运动,形成的共识是对激进主义的批评。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失败引起了中国社会巨大的心理震动,知识界不得不面对严峻的历史局面,反思社会运动失败的原因。在这个反思过程中,知识分子与学生运动之间的分歧逐渐地呈现出来:许多知识分子认为运动的失败起源于学生运动的激进性质及其对于民主的肤浅理解。这一对“激进主义”的思考与一九八O年代“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及其思想运动存在密切的关系。从前一方面看,一九八O年代的知识分子包含了许多阶层,其中的上层人物在改革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但直接参与了改革的意识形态的塑造,而且也直接参与了各个层次的国家改革计划的制定,进而与国家内部的各种政治和利益集团具有密切的关系。在长期的共同工作中,这些知识分子认为只要国家内部的改革派获得了权力,一切问题将迎刃而解。因此,他们一方面将赌注押在国家内部矛盾向着有利于“改革”的方面发展,另一方面担心学生运动的激进化打破国家改革的渐进结构,从而导致保守力量的重登舞台。从后一方面看,许多知识分子把一九八O年代新启蒙思潮已经开始的对于中国现代历史的反思带入了对于一九八九年的思考,从而在近代革命运动与他们在道义上支持的新社会运动之间建立了联系。因此,这一对于激进主义的批评迅速发展成为对于整个现代中国历史中的革命和改革运动的思考:激进主义被视为近代社会主义运动、政治革命和文化革命的主要特征。有位著名的学者论证说,中国从辛亥革命起即走上了激进主义的道路,值得肯定的是戊戌变法和新政改革;另一位年轻的知识分子批评“五四”以降重视科学、民主,而忘却了根本的问题是自由和秩序。[25]如果将上述理论和历史思考视为对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政治策略的反思,视为对于民主理论本身的探讨,即使在今天,我也认为是重要的论断。然而,这类分析建立在一种反历史的视野之中,它们没有触及社会运动的历史条件及其激进化的动因,甚至将对运动的策略性分析混同于历史思考,从而为新保守主义(亦即新自由主义)的历史叙述奠定了前提。在社会严重分化的情境中,“反思激进主义”成为一九九O年代前期部分知识分子的最为重要的、决定性的论题。到一九九八年,这一思想在一些人那里已经转化为对于戊戌以降的中国历史的更为系统的论证和当代民主的理论设计,其核心观点是:从戊戌时代的变法改革开始,康有为、梁启超就错误地选择了激进主义,只有那些地方大员推动的改革才是渐进的、卓有成效的改革;[26]在否定“直接民主”的名义下,反对基层社会的政治参与,试图通过间接的(精英的)方式奠定政治民主的基本前提。[27]意味深长的是,最近几年来,“新自由主义者”将一九八O年代政治改革的激进方案修改为以确立私有产权为中心的“修宪运动”,它的实质是通过立法过程将不合理的分配关系合法化,其中也包括将对公共资产的非法剥夺合法化。从这样的历史观点出发,对于社会平等与民主的关系的否定已经是必然的了。
       “反思激进主义”并不是统一的潮流。例如,一九九O年代初期有关学术史的讨论主要针对的是一九八O年代的学术风气,并不具有一套完整的保守主义理论作为背景。因此,对于这一学术倾向的批评并不妨碍批评者转向政治哲学上的保守主义。[28]所谓“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基本上是由激进市场主义、新保守主义以及新权威主义等各个方面共同构成的:在稳定条件下要求将放权让利的过程激进化、在动荡的条件下以权威保护市场过程、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要求国家全面退出,这就是中国“新自由主义”的主要特点。一九八九年,亨廷顿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译为中文,保守主义的政治理论与知识界对于激进主义的反思相互激荡,新权威主义也乘势而起,在这一背景下,尽管在心理上和意识形态上接受了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但由于在历史叙述上将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基本问题归因于近代革命和改革的激进主义,从而实际上构成了对于一九八O年代思想启蒙运动所倡导的较为激进的和西方化的改革模式和思想模式的批判。以自由主义为名义,以保守主义(在有些人那里则直接体现为新权威主义)为内核,成为这一时期“自由主义”讨论的核心。一九八九年之后,苏格兰自由主义或者“古典自由主义”的中国版本实际上不过是新保守主义的中国版本而已,它对学生运动的策略、时机和道德水平进行抨击,热衷于解构激进主义的中国革命,批判社会运动的激进性质,却没有对构成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根本动因和社会条件进行任何有深度的反思。在反思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现代化理论的影响下,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宽宥了腐败等制度性的现象,放弃了通过社会运动、民主建设与制度改革的互动推进民主进程的机会,从而根本不可能对中国的民主以至世界范围内的民主作出贡献。
       正由于此,在经过三年的经济调整时期之后,一九九二年,当邓小平南方谈话,重新启动改革之时,知识界除了欢迎这一新的动向之外没有作出任何新的建设性的分析。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欢迎这一动向,因为新的改革意味着放权让利,调整时期出现的中央调控与地方利益关系的矛盾可以得以缓解;知识分子欢迎这一动向,因为他们相信只要进行改革,形成市场经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就会逐渐到来;海外舆论欢迎这一动向,因为中国重新走向“历史终结”这一既定目标。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提出的基本问题被搁置到了一边。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由于价格问题随着三年调整时期和暴力过程而解决,也由于东南地区乡镇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市场条件相对完善,经济增长迅速,但许多结构性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如国有企业负担过重及其改革问题,农业发展问题,以及随之到来的失业和新的消费主义问题,等等。相反,一九九二年之后,价格机制的形成、地方自主性的增强等某些积极因素并没有伴随相应的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也没有在国家企业的改造中引入真正的创新机制,因而这一过程成为制度性的腐败、大规模走私、金融环境恶化和制造贫困人口的温床。“南巡”的直接成果是大量开发区的出现和期货市场、证券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开放,这些因素构成了当代中国新富人阶级出现和制度性腐败的政策前提和市场条件,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国内的和国际的)合二而一的历史条件。这是一个在不平等条件下重新制造社会分化和阶级分化的过程,并孕育着长远的社会危机。[29]然而,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二年中国知识界的相关讨论无法触及这类问题,在压抑的三年过后,人们终于从市场化过程中看到了一点希望。这一希望是太难得了,以至进行了三年的有关激进主义的讨论并没有考虑这一过程是否也包含了激进的问题,没有考虑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得以发生的那些社会条件是否在这一过程中深化和发展了。我想指出的是:正是这一类的讨论为一九九O年代后期的“新自由主义”提供了叙述的前提和历史的合理性。
       我对一九九O年代初期有关激进主义的反思并不持全面否定的态度。一九八九年学生运动和知识分子群体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也没有能够针对上述复杂的历史过程进行自觉的理论批判和政治实践。这一文化状况解释了为什么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内含的平等诉求与民主诉求的内在联系始终束缚在自发的范畴内,也解释了为什么无论在当时还是其后知识界的讨论从未将学生的政治诉求与广泛的社会动员在理论上关联起来。这里隐含的最大问题在于: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概念均掩盖了一九八九年社会运动的真正性质和社会条件。在一九八九年运动失败之后的历史情境之中,许多青年知识分子展开了有关近代中国历史的研究和思考,他们对于中国学术传统和思想传统的整理和研究,为稍后展开的反思现代性的思想实践提供了一定的资源。[30]但是,由于受到前述思想逻辑的极大影响,这一探索未能对于现代中国社会的内在矛盾给出全面广泛的分析。在我看来,一九九四年以降逐渐展开的知识界的分化正是直接参与了这一过程的知识分子进行自我反思的结果。[31]
     
    b. 1993-1997:市场主义、私有化方案及其批判
       第二阶段主要是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它的起点是邓小平在一九九二年的南巡,而终点则是一九九七年发生的、被称为亚洲金融风暴的经济危机,这一阶段出现了多种知识界的讨论,很难说达成了明确的共识。知识界的分歧尖锐化。为了理解这一时期的思想状况,我在此扼要地说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及其相关争论。第一,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步伐迅速加快,城市商业文化(特别是消费文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以北京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及一些地方台为主,先后推出了许多消费性的电视连续剧,出名的“王朔现象”和其它知识和艺术生产推动了所谓大众文化的发展;第二,随着经商大潮的涌起,部分知识分子、学者也转入市场(称之为“下海”),制度内收入与制度外收入的差额急剧膨胀,从而导致了知识分子社会地位的危机;第三,乡镇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的危机和国家税收的困难并存,以及东亚经济模式的广受重视,激发起了人们从不同方面探讨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道路的可能性的兴趣;第四,一九九三年在国际范围内还有一些重要事件对于中国社会的心理、尤其是知识分子的心理产生了微妙的影响。就在这一年,中国政府为了摆脱一九八九年之后的国际困境,由北京市政府出面申办二OOO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由于此前的亚运会引起过严重的腐败,知识分子大多对此持批评态度。但是,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政府对于申请过程的政治干预,导致中国失去承办奥运的机会,这一事件表现出的西方中心主义对于中国社会心理产生了刺激作用;也在这一年十月,俄国总统叶利钦命令武装部队轰击和镇压选举产生的合法的国会,这一在反对前共产主义分子的名义下的暴力和违宪行为不但暴露了俄罗斯改革、特别是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支持下进行的所谓“自发私有化过程”的极大危机,而且也反映了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国家政策在民主、人权等问题上的前后矛盾、极端自私和反民主的实质。美国对于这一暴力的支持与一九八九年对于中国的暴力的谴责形成了对比,对于那些以理想主义的目光看待西方社会的人、对于那些相信历史已经终结、冷战已成过去的人而言,俄罗斯十月事件的后果是意味深长的。几乎与此同时,一九八九年之后在中国知识界颇有影响的亨廷顿在美国外交季刊发表了《文明的冲突 》的长文,迅速在香港的《二十一世纪》和北京的《参考消息》翻译转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想界的讨论。[32]上述几项国际事件对于正在用儒家理想的大同观念、启蒙主义的“永久和平”或所谓“三百年来的共同道路”来解释全球化的中国学者而言,不啻是一连串深沉的思想震荡。
       在上述背景之下,中国知识界先后和并行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其中最为重要的讨论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市场与市民社会的讨论。[33]这一讨论明显地承续了前一时期有关激进主义的反思,它包含两个意义:在政治改革明显受挫的情况下,只要市场改革能够顺利发展,国家机制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从而自发地导致民主;民主的真正基础在于市民社会的形成,一旦市民社会形成,社会的分权形式也就产生了。我在这里不能仔细地分析这一讨论的理论背景,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一讨论是一九八O年代有关政治变革讨论的转向,即从通过激进地改变政治架构来建立民主,到依赖市场过程、地方及部门利益集团的形成,以及宗族等传统资源的开掘,最终获得政治民主。有关市民社会的讨论在发掘民间资源方面的工作并非一无足取,但作为对于激进主义反思的延伸,这一讨论没有仔细分析中国的市场与市民社会以及他们所期待的中产阶级的形成机制,没有分析新的利益群体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没有分析这一经济力量与国家的极为复杂的关系,也没有分析国家的内在的分化(中央与地方、国家的利益集团化、社会对于国家的渗透等等),从而无从预见这一过程内含的严重危机,也无从分析一九八O年代逐渐累积的社会矛盾。
       这里的真正问题在于:在反思激进主义的前提下,有关市民社会的讨论恰恰放过了国家与利益群体之间为对付社会运动而达成的新的联盟。通过将“社会”置于国家范畴之外,这一概念及其想象将市场的自我运动看作是通向民主的自然过程,从而阻止了有关普遍民主的政治思考。从激进主义的反思,到市民社会的讨论,知识界未能对运动过程及其民主因素进行总结。市民社会概念最初是以探讨民主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为目的的,但由于没有清楚地区分规范式叙述与历史进程之间的关系,这一讨论极易滑入一个理论的陷井,即将理论的诉求与实际的历史进程等同起来,以至把不平等的市场过程视为通达民主的自然进程。邓小平一九九二年的南巡缓解了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一年经济调整时期中央与地方(及部门利益集团)的紧张关系,并通过利益的分化瓦解了普遍社会动员的可能性。因此,我将一九九O年代民主进程的顿足不前归因于下述几个方面:一,一九八九年刚刚出现的社会运动与制度改革之间的互动条件彻底瓦解了,社会各阶层无法形成政治力量迫使国家调整利益关系;二,国家以暴力形式解除了社会动员的压力,但也无法以此为动力推动民主改革,形成对于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的民主监督机制;三,地方国家与中央国家通过市场过程达成了更为广泛的联盟,地方和部门利益集团不再需要社会压力迫使中央国家进一步放权让利,相反,它能够以利益关系为纽带影响国家的公共决策。[34]在垄断性的市场关系中,普通劳动者反抗垄断的价格和利益关系,他们要求国家对于价格进行调节并对市场竞争给予保护,但国家却再一次地成为垄断的保护者。在这个意义上,一种有关政治民主的理论必须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以制度化的方式阻止国家与利益集团的二元联盟,这是形成公平的市场的基本前提。因此,以普通公民的参与为核心的混合制度(即国家、精英与大众的三层结构)的构想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民主方案。[35]“三层结构”的构想强调的是如何通过将民众的诉求转化为国家的政策,从而抑制新的贵族制度以及国家与利益集团的二元联盟。这一政治构想与市民社会理论恰好形成了对照。我认为这一探讨值得我们注意并进一步讨论。在这里,特别需要探讨的是如何通过社会运动和制度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民主的监督机制,从而不是一般地依赖国家监督新贵阶层,而是通过各个不同层次的民主机制阻止国家擅权和地方集团的腐败。在这个意义上,通过何种力量和何种方式在各个不同层次形成公共空间是极为重要的。在我看来,这一混合制度必须建立在一个基本前提之上,即普通公民通过社会运动、公共讨论等形式在不同层次推进关于公共决策的公开讨论。在这里,社会运动与不同层次的公共空间的形成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中间环节,即公共讨论和社会运动不仅发生在全国性的公共空间之中,而且也发生在各种地方性的公共空间之中,从而使得普通公民能够在公共范畴中发现与他们日常生活安排密切相关的社会议题。[36]这是民主和自由的诉求获得其具体内容的途径,也是避免将民主和自由转变为激进却没有实在内容的口号的重要方式。这一针对中国具体情境产生的构想与以扩大国家与市民之间的距离为预设的市民社会概念恰好相反,后者将社会民主理解为一个非政治化的自发过程,从而瓦解了社会动员与制度创新之间的积极的互动关系。
       第二,人文精神与后现代的讨论。一九九四年,上海的一些年轻知识分子在《读书》杂志发表系列对话,讨论“人文精神”的失落问题。这是对于新的商业文化和市场过程的一个直觉的反应,它试图在肯定这一过程的前提下探讨现代化过程的道德和精神面向,捍卫知识分子的人文自觉。人文精神讨论的参与者取向各不相同,从这一讨论的主要发起者(如王晓明、张汝伦等人)的表述来看,我认为,一九九四年-一九九五年间的“人文精神”讨论的部分内容是对市场扩张运动的一次本能的反抗,它重新提醒知识界在市场条件下不应放弃自己的批判使命。[37]但与有关市民社会和激进主义的讨论一样,人文精神的讨论没有深入分析一九八O年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基本承续了一九八O年代新启蒙思想的那些基本预设。与这一讨论相互呼应的,是作家韩少功、张承志等人对于市场意识形态的批判和反抗,他们的若干洞见为人文精神的讨论深入到大众文化层面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桥梁。这一讨论受到了几乎在同一时期(或稍早一点)崛起的后现代批评的抨击。[38]后现代批评同样不是一个统一的理论群体,其中一些人通过解构现代性叙事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当代社会进程自身,[39]但在一九九三-一九九五年间,后现代思潮的主流是把人文精神的讨论视为精英主义的叙事,他们用解构的策略为商业和消费主义文化提供论证,显示出全面拥抱市场的取向。在这个意义上,后现代的这一方面与一九八O年代新启蒙运动的批判目标并无二致,即产生于革命与动荡之中的国家。后现代批评与人文精神讨论中都有部分知识分子触及了中国改革过程的深刻危机,但这两种不同的讨论中也都包含了与市场主义者相似的乐观主义。[40]值得顺便一提的是后现代批评家以及年岁稍长一些的论者对张承志作品《心灵史》的抨击:没有人关注这一著作涉及的内部民族关系的历史,却将这一著作作为“文化大革命”的遗产、特别是红卫兵精神的象征加以讨伐。[41]这一例子深刻地暴露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最为严重的思想危机:在如此关系重大的问题上,批评者不仅没有展开起码的讨论,甚至连问题究竟是什么都完全忘却了--一切一切均存在于他们所理解的“文革”与“反文革”、“精英”与“反精英”、“世俗”与“反世俗”的关系之中。“人文精神”的讨论最终转变为有关理想主义的辩论,从而放弃了对当代社会转变及其内在矛盾的分析,这一点不能不说是论辩双方共享的方式。
       第三,后殖民主义、民族主义和全球化的讨论。一九九四至一九九六年间,《读书》杂志及《天涯》杂志先后发表了数篇文章介绍萨伊德的《东方主义》及美国的后殖民主义批评,对于西方中心主义和文化新殖民的现实性和可能性给予尖锐的批评。[42]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些从依附理论、全球体系理论出发来解释全球关系和文化理论的文章,为后一阶段对于全球资本主义的检讨提供了线索。[43]这一人文思潮恰恰发生在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 》一文激发的有关民族主义和全球化的讨论之时,势必搅合在一道形成激烈的辩论。对于那些坚信全球化和市场主义的人们而言,任何对于西方中心论的批评都是民族主义的,而对于西方中心主义的批评也的确在现实中呼应了由于上述各种事件激发起的各不相同的民族主义视野和大众文化层面的民族主义(《中国可以说不》、《妖魔化中国的背后》等书的出版)。[44]这些讨论与重新考虑传统、本土资源和对现代性问题的理论反思相互激荡,构成了对于一九八O年代以降主导性的启蒙主义知识构架的系统质疑。[45]大多数有关后殖民主义的讨论限于西方学术著作的介绍和发挥,讨论本身没有深入探讨中国在殖民主义历史中的位置、中国现代化过程与全球化之间的复杂的历史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后殖民主义对于民族主义的解构,还是文明冲突论及其它历史事件激发起的民族主义和全球化研究,均未能对“民族主义”作为一种多样的历史现象(如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反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文化的民族主义和军事的民族主义、国家的民族主义和大众的民族主义,等等)及其各不相同的历史动力作出分析,没有对全球化过程与民族主义的关系给出清晰的解释。讨论在不同类型的“政治正确”之下宣告中止。但这一时期的相关讨论对于中国知识界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历史观和批判地理解民族主义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四,关于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国家能力问题的讨论。一九九三-一九九七年间,中国知识界的一些具有批判倾向的知识分子开始考虑社会公正问题,他们在俄国、东欧改革以及东南亚和中国乡镇企业的经验背景下,从不同的方向展开问题。[46]这一讨论与稍早(一九九二年)开始的有关国家能力的研究存在着某种呼应的关系(我不是说取向一致),但在理论框架上有着重要的区别。国家能力问题涉及了一九九O年代社会不平等的一个结构性动因,即中央国家与地方及部门利益集团的关系问题。在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间的讨论中,“国家能力”问题的讨论普遍地被视为带有国家主义倾向的政策研究,从而大部分知识分子对于这一影响广泛、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没有作出正面的回应。[47]一九九七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促使人们思考金融资本的跨国流动对于社会和经济的破坏性,从而激发了从跨国主义的破坏性与内部社会保障机制的必要性的角度重新讨论“国家”的含义、思考民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讨论国家的多重性、资本与国家的二元论的内在矛盾,等等。[48]国家问题的提出具有双重背景:在一九九一年,国家或国家能力问题的提出主要指中央国家的能力,它针对的是以“放权让利”为取向的改革政策及其后果,而在一九九七年以后,国家问题的核心转向了全球化过程中国家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但这两者显然具有内在的连续性,并以发展和社会保障问题作为中心。当代中国的国家问题是一个最为敏感和复杂的理论问题:国家能力的衰落与国家对基层社会和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包括对于市场的行政分割)并存,自由市场、跨国运动等看似反国家的力量恰恰为国家的必要性提供了前提。在这一悖论式的历史条件下探讨国家问题,任何民主的诉求均无法将对国家的批判与对市场社会的运动的批判分割开来。民主问题在这一语境中的意义包含了两个主要的方向:一方面,建立有关市场的民主制度,扼制资本流动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的破坏;另一方面,建立民主的制度框架,扼制反市场的力量转化为国族中心主义、国家主义和极权主义。我认为在一九九三-一九九六年间发生的各项讨论中,有关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讨论是较为深入的部分,因为它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触及了一九八O年代以来中国改革进程的真正危机,并积极地提出更为民主的改革方案。[49]这场讨论的实质是反对“新自由主义”的制度拜物教,反对将权威主义的或外来强加的制度视为一个民族不可避免的命运,探讨民主化的市场经济方式。在这一讨论中,现代社会的经济和民主经验被理解成是多元的,从而为按照特定的历史需要进行选择和创新提供了理论上的可能性。最为重要的是,它明确地批判了俄罗斯已经实行、中国正在推进的在权力控制下的自发私有化进程,揭露了这一市场经济模式的反民主特征,证明了目前实行的各种私有化方案与民主制之间的内在的矛盾,进而为普通民众的直接参与、技术先进与技术后进者的联盟,以及企业和政治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这一理论思考把政治民主与经济进程的民主化联系起来,不仅是对一九八O年代、甚至更早时期中国的历史经验的总结,而且也在理论的层面为民主改革找到了现实的动力,为深化而不是神话民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然而,这些重要的洞见没有引起真正的讨论,几乎刚刚开头就被知识界自身给压抑了,它的意义要到稍后的阶段才能被逐渐理解。
       一九九三至一九九七年的讨论开始把论述的重心从传统的宏伟叙事转移到当代中国和世界正在发生的转变本身,为后一阶段对于新自由主义更为系统的批判提供了思想视野和现实资源。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是一九九O年代的重要思想解放力量,它把人们从历史目的论和有关西方的幻觉中解放出来。一九九七年,当代资本主义的系统危机席卷亚洲地区,它被奇怪地命名为亚洲金融危机。一九九三-一九九七年正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经济学家和有些文化论者陶醉于儒教资本主义和东亚模式,对于这一危机的到来及其严重性完全缺乏反应的能力。全球性的危机本身对“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构成了尖锐的挑战。如果说“人文精神”的讨论是对这一进程的本能反抗,从而没有真正解释市场主义时代的内在矛盾,那么,中国后现代主义思潮同样在这一短暂的时期兴起,又在这一短暂的时期丧失活力,它们没有能够提供人们认识和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内在危机的基本视野,却与那些倡导激进私有化方案的人们一样,将市场主义看作是解构旧时代的最佳良方,而从未意识到这一市场主义是一个更为巨大的宏伟叙事。后现代思潮分享了新自由主义的若干预设,它的解构主义姿态和某些解放作用与它所内含的保守性相互并存。我认为这一时期的最为重要的思想发展是在批评西方中心主义的思潮中产生的有关现代性问题的理论思考,以及对于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的思想探索。
     
    c. 1997至今:关于新自由主义的辩论
       第三阶段是一九九七年至今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争论被有些人不恰当地称之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战,从上述分析来看,我以为这场论争的核心是有关“新自由主义”的论战。“新自由主义”以自由市场为名对社会进行有计划的分割,从而也激发了一些知识分子以自由主义理念揭示这一进程的强制性和虚伪性的努力。[50]有人将《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一文在《天涯》杂志的发表作为这一论争的触发点,但在我看来,它不过是以明确的和系统的方式将先前的讨论扩展为对于现代中国历史的重新理解,从而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历史观上的震动。一九八九年以来,“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和新权威主义(这几者之间虽有矛盾,但在理论上却分享了若干共同的前提,以至它们以批判“激进主义”和他们指控的“新左派”为前提达成联盟)共同扭曲了一九八O年代的新启蒙思潮的丰富而复杂的思想遗产,并声称“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才是一九八O年代思想解放运动的合法继承者。在这一情境中,那些对“新自由主义”进行批评的知识分子不得不首先对一九八O年代的思想遗产进行批判性的总结。[51]今天被“新自由主义者”视为敌人的批判的知识分子其实正是一九八O年代思想遗产的批判的继承者或继承的批判者,他们力图将一九八O年代的解放力量和另类思想从“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中重新解放出来。通过对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和历史问题的探讨,批判的知识分子群体极大地拓展了思想和言论的空间,他们深信:没有宪法保障的公共空间,没有对于言论自由和公共讨论的追求和奋斗,也就没有批判思想的生存空间和民主的可能性。在我看来,无论从哪种理论出发,任何将政治自由贬低为次要的或者虚假的论题的方式,都必须加以拒绝;与此同时,社会专制本身并不仅仅来源于国家权力,而且也来源于某些社会群体和知识群体及其运作机制。在这样的复杂的历史条件下,批判的知识分子需要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展开对于不同形式又相互配合文化专制主义的持久斗争。一九九七年以降的讨论还有一个值得提出的特点,这就是一种新的批评空间的出现:来自韩国、日本、美国、欧洲的学者和知识分子,以及台湾、香港的学者都在中国大陆的刊物上直接发表文章,参与了讨论,而中国大陆的学者也参加了其它地区的讨论。在这一空间中,有关中国问题的国际性的视野逐渐展现出来。
       一九九七年以来进行的思想论战事实上是由当代社会矛盾的尖锐化触发的,以“亚洲”命名的金融风暴为此提供了一个广阔的世界性的背景。在风暴过程中,韩国、香港和东南亚国家的经济遭到严重挫伤,也几乎与此同时,中国乡镇企业明显衰退,中国经济--尤其是它的金融系统--的内在矛盾暴露无遗。但究竟是哪些因素使得中国没有立刻遭到重创 在这一背景下,人们不得不严肃地面对当代资本主义体系的内在矛盾,不得不认真地思考长期被奉为楷模的市场模式在中国当代进程中的意义,不得不冷静地观察在立法改革的民主化要求的表象下隐藏的将既定利益关系合法化的尝试--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对于一九八O年代以来逐渐形成的那些思想前提的必要反思。正是在这一历史视野中,“历史终结论”的实际含义得到了彻底的揭露,民主命题的当代意义得到了理论的扩展。[52]一九九八年发生的科索沃战争、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炸、WTO问题的争执,以及在改革过程中进一步深化的失业、下岗、制度性的和日益国际化的腐败(从走私到洗钱,从个别人的见利忘义到集团性的行为)、贫富分化、环境危机和其它社会矛盾,击破了任何关于现代社会的天真幻想和理论幻觉。这一进程本身充分证明:全球化不再是一个外在于中国社会的问题,不再是我们要不要加入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的内在的问题。政治权力与市场安排的关系,新的社会贫困和不公的制造,旧的权力网络与新的市场扩张的内在联系,在这里触发了重新思考近代和现代历史的机会,触发了重新创造性地理解社会主义遗产的讨论。一九八九年深藏在社会运动内部的那些潜在的、不自觉的要素,现在逐渐地明朗化了。因此,一方面,以《读书》杂志和《天涯》杂志为中心,出现了大量的有关经济危机、发展主义、政治民主、全球化、社会平等、妇女问题、教育问题、战争与革命、“新自由主义”、殖民主义等观点各异的公共讨论和论辩;另一方面,随着某些被视为“新自由主义”(有时也被直接表述为古典自由主义)经典的著作的翻译和出版,以及一些自由主义者的著作和文章在朝向保守主义方向上的激进化,“新自由主义”显然进入了一个对自己的意识形态进行系统阐释和宣传的时期。
       “新自由主义”是一种以经济理论为中心的范围广泛的意识形态,它渗透到当代社会各个方面,并具有相当强大的支配力量。因此,对于“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的批评展现为各个相互区别的方面。在过去二十年的历史中,中国大陆的社会思想从未出现过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在我看来,这一现象表明了当代世界的那些支配关系本身的裂痕和危机。也因为如此,在介绍这些批评之前,有必要作出几点说明:首先,这些批评针对的论题极为广泛,并不都是直接针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论批判,但它们涉及的社会关系本身与“新自由主义”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其次,这些批评并没有统一的、一贯的逻辑,它们相互之间经常存在着重要歧异和矛盾,其中既有批判的自由主义的因素,也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因素,既有国际主义的因素,也有民族主义的因素,既有传统学术和文化的因素,也有后现代的因素,等等。因此,我们不能将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视为统一的思想运动。第三,我的概述不可避免地集中于一些明确的讨论和交锋,无法深入说明在许多学科领域正在展开的学术研究,但这绝不意味着这类研究与此无关。最后,我在此扼要地分析这类讨论与“新自由主义”/市场激进主义的关系方面,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本人认同所有这些讨论以及所有作者提出的论点。我提供的是一个历史分析。
       一九九七年以降的讨论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自由主义传统及其当代问题的讨论。“新自由主义”以自由主义为名,但其核心是保守主义的政治理论和市场激进主义。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新自由主义”不仅以专断的方式排斥各种批判理论,而且对于自由主义内部的其它传统如罗尔斯、德沃金等人的平等主义取向、社群主义和共和主义的有关讨论也毫不宽容。在权力市场化的时代、在以私有化的名义瓜分公共资产的过程中,那种明确地将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民主、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反对“民主妨碍自由”的理论方式和论调是意味深长的。[53]即使对于哈耶克的理论,“新自由主义”也只是用之于“自由市场”的合法性论证,他们将解构一切社会传统的激进的市场计划等同于“自由”的观念,从而绝不关心哈耶克理论内部有关历史性的讨论。“新自由主义”的理论特点之一是否定市场过程与政治过程之间的密切关系,以解构国家为名放弃对于市场化条件下民主问题的探索。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从一九九七年起,一些学者对自由主义传统进行重新疏理,从自由主义内部揭示新自由主义的反民主的实质。这类讨论遍及托克维尔、柏林、阿伦特、哈耶克、哈贝马斯、罗尔斯、泰勒等思想家,对于近代欧洲自由主义政治传统及当代自由主义理论进行再诠释,在分析其内在的困境的同时,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恢复和发展了自由主义内含的平等主义取向。是贵族的自由主义,还是平民的自由主义 是政治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的现代化理论 是真的尊重传统,还是破坏一切社会关系的市场激进主义 是自生自发的秩序,还是将社会人为地、有计划地、强制性地分化为阶级 对这类问题的追问将批判性的自由主义从“新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的喧嚣中解放出来。这一方式从自由主义传统内部颠覆了“新自由主义”的合理性,并在自由主义讨论中注入了一些新的因素。[54]中国的自由主义不是一个统一的群体,某些自由主义者通过揭露和分析现实的市场化过程与腐败、垄断的内在关系,吁求社会公正,力图将他们与“新自由主义”区别开来,以至在不同的情境中,这些学者偶尔也被命名为“新左派”或“民粹主义”。[55]这一语境推动了有关自由主义的理论思考和反思,某些较为温和的自由主义者相应地调整自己的立场,试图在自由主义理论与其它理论之间进行积极的对话。[56]我认为有必要击破当代自由主义的神话,即“新自由主义”创造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二元论;“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右翼思潮,它不仅与各种批判理论相对立,而且也与自由主义自身的许多诉求相对立,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主义内部可以区分出左与右。另一方面,对腐败和专制的抗议并不自明地表明可以在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划出鲜明的界线,我们仍然必须检验针对腐败和专制的替代性方案。在这个意义上,从批判性的视野重新阐发、探讨和反省自由主义不仅具有特殊的解构作用,而且也是构思中国的民主方案的必要步骤。
       第二,对于历史资本主义的理论探讨和历史分析。新自由主义把市场制度视为“自生自发秩序”、将自由贸易看成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法则、把利益最大化看作是市场时代唯一的伦理准则,这一理论的视野与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不断深化的经济危机、从未中止的腐败和权力市场化过程构成了尖锐的对比。新自由主义用抽象的“市场”概念掩盖了中国社会和当代世界的严重的社会不平等,掩盖了改革过程中的急剧的社会分化,掩盖了这一社会经济过程与政治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新自由主义”的特点是用普遍而抽象的市场主义拜物教阉割平等的价值,在抽象的竞争和效率为幌子下,放弃对一个社会内部和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巨大的贫富差别、在自由贸易的名号下实行的对落后地区的掠夺性开发和贸易等现实进行批判性分析,从而掩盖了这种不平等的结构本身正是政治性安排的一部分。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这一主义拒绝考虑市场规则的形成与普遍的民主参与和起码的平等诉求之间的关系,从而与通过权力瓜分国有资产、通过垄断获取超额利润、通过权力与跨国资本或国内资本联手霸占市场资源的利益群体形成了一种共谋关系。“新自由主义”自觉和不自觉地加强了垄断和反市场的趋向。然而,仅仅在道德的层面谴责“新自由主义”是无力的,这也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以科学的名义拒绝这类道德批评的主要理由。[57]在这一情境中,超越道德批评,从理论、历史和现实层面回答“新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预设成为迫切的要求。延续着前一时期关于全球关系和现代性问题的反思,从一九九八年起,《读书》杂志、《天涯》杂志和其它一些刊物陆续发表了若干有关历史资本主义的理论和历史探讨,从理论、历史和现实(尤其是金融危机)等方面极为有力地回击了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神话。在这一讨论中,卡尔·波拉尼、布罗代尔的理论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在一种政治经济学的或经济史的批判视野中,批判的知识分子试图重新检讨历史资本主义的主要特点及其与当代经济危机的联系,分析新自由主义有关政治与经济、国家与市场、自然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论,这些理论预设被展示为一种历史的虚构和意识形态。这类研究为更为现实、也更为直接的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批评铺平了道路。[58]上述讨论突出了资本主义市场与权力、暴力、干预、垄断之间的内在的联系,揭示了政治、经济和文化之间从未中止的连带关系,并对市场与资本主义在理论上作了必要的区分,不仅为设想一种平等的、共同参与的市场关系和民主的政治架构提供了历史的视野,而且也为反思传统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第三,与对历史资本主义的分析直接相关的是有关WTO和发展主义的讨论。这一讨论最为集中地暴露了“新自由主义”与国家、利益集团和跨国资本之间的内在联系。国家及其指导下的媒体对WTO谈判进行了长时期的、一边倒的宣传,恰好与美国媒体的有关报道相互呼应。一些知识分子利用网络和学术刊物对WTO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但几乎所有对于WTO的批评意见均无法在公开的媒体出现,也从未有过真正的有关WTO的公开论辩。“新自由主义”把WTO视为“自由市场”计划的伟大发展,认为这一计划为中国铺平了通向民主的道路。然而,这是涉及上亿人的日常生活然而却没有任何公共讨论的政治安排,甚至在中美谈判之后,有关的信息也没有公开。[59]然而,很少有人将这一问题与言论自由和公开讨论问题联系起来,这是为什么 据我的阅读,大多数批评WTO协议的学者都没有在原则上反对中国加入WTO,也不是无条件地、抽象地反对全球化,他们的诸多具体分析提出的是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中国应该在何种条件下加入WTO;第二,是否存在公开的讨论、具体的分析以及对于WTO所代表的世界秩序的批评。在这里,真正的问题在于民主问题:是否存在公开的、民主的讨论,是否存在制定国际规则的民主程序。我们要问:WTO规则的制定是否公开和民主,我们还要问:中国加入WTO和如何加入WTO的问题是否遵循了民主的和共同参与的原则。没有这样的公开的、民主的参与,大谈全球化与民主的关系无非是用民主的外衣将一套专制的规则合法化而已。从一些影响不大的专门刊物(如《国际经济评论》)、Internet及有些海外报刊的讨论来看,对于WTO的理论批评和具体探讨,连同其它少数经济学家和政治学者对于相关问题的尖锐分析,构成了对“新自由主义”及其国内和国际秩序的尖锐挑战,揭示了激进市场主义与民主之间的对立关系。
       上述讨论与人文学者和社会学家关于发展主义的讨论相互呼应,它们共同揭示出“发展”的幻象和“过渡”神话如何掩盖了政治自由和社会民主问题的迫切性。[60]对于发展主义的批评不是对于发展的批评,而是要重建发展与自由之间的内在的联系,重申民主和多元性在这一过程之中的重要性。“新自由主义”将发展理解为狭隘的经济增长,而不关心这一增长与政治自由、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经济增长的政治前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关发展主义的讨论涉及的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及其模式问题,而是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发展主义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核心,而且也是WTO、IMF等国际组织对当代世界进行规划的依据,它的理论支柱就是“新自由主义”或市场激进主义。发展主义通过将成功的发展模式当作普遍的发展模式,掩盖了这些发展模式本身产生于不平等的中心/边缘的依附关系之中,从而切断了自由选择与发展的内在联系。这一“自由市场”计划在创造生态危机、贫富分化的同时,还在民族国家内部和世界范围内构筑各式各样的殖民关系,拒绝民主地控制社会。[61]有关WTO的论辩深刻地反映了言论自由和公共讨论的必要性。WTO以及其它重大社会问题的出现同时对知识分子争取言论权利的斗争提出新的要求:在当代社会的极为复杂的情境中,争取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斗争必须置于更为广泛的民主视野内,从而将上述宪法权利与社会各阶层的权利诉求和社会运动密切地联系起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防止利益集团对于这类权利的垄断,防止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实质性地扩展我们的社会空间。[62]
       第四,关于民族主义问题的讨论。这是一九九三年关于民族主义和全球化问题的讨论的继续,但在科索沃战争和中国使馆被炸事件中重新激化了。一九九九年是一个戏剧性的年头,远在中欧的南斯拉夫在发生了一系列分裂之后,科索沃危机再次爆发,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绕过联合国、以人道主义为名进行武力干预。五月八日中国使馆惨案发生,引发北京和其它城市的大学生和市民阶层抗议游行,并向美国等北约国家使馆投掷石块。从一九八O年代以降有关“五四”启蒙传统的讨论就曾经引发“救亡压倒启蒙”的感叹,几乎与此完全一致,一九九九年开始有人将近代中国历史的两大病灶归结为“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但同样对社会运动的复杂成分和历史成因未作任何历史分析。针对新的事态,也针对海内外有关中华民族主义的批评和鼓动,若干知识分子发表了他们的看法。首先是北约干预的性质:是人道主义干预,还是地缘政治利益关系的体现、超帝国主义的圣战 北约在战争中动用的高科技武器、媒体动员及不同以往的战争目标似乎与常规帝国主义有所不同,但所有这一切都无法掩盖其超帝国主义的实质,无法遮蔽这一军事行动与传统帝国主义之间的理论的和历史的联系。[63]第二是民族自决权与人权问题。从一九四五至一九六O年代,西方国家对于联合国宪章中的民族自决权条款一向反应冷淡,但当民族独立和解放成为世界潮流之时,西方国家转而赋予“自决权”理论以“对内自决权”的新意义,从而将民族自决权理论与人权和民主选举权联系起来。一九九O年代初期,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通过投票公决等方式宣布独立。克罗地亚独立后,造成了事实上的种族清洗(强迫人口转移),但在德国承认公决结果的影响下,西方国家先后承认了他们的独立。因此,在多民族混居的地区以公决形式实行“对内自决”,必然逻辑上导致种族清洗,在这个意义上,民主选举只能决定既定政治体内部的事务,而不能用于决定政治体的边界。南斯拉夫解体除了与内部政治架构和关系的变化之外(一九七四年宪法赋予各共和国对联邦政策的否决权),还与该国接受“国际货币经济组织”紧缩经济的“休克疗法”有关,该政策造成大量失业和经济衰退,从而激化了分离主义倾向。为了保障南斯拉夫的还债能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结构改革方案”期间要求经济权力高度集中,这是南斯拉夫取消科索沃自治省地位的直接原因之一。南斯拉夫危机不能仅仅在民族主义的范畴中进行分析,而必须置于该国和国际的政治经济关系中考察。以狂轰滥炸为形式的“人道主义援助”与人权诉求之间的脆弱联系在这一分析中完全解体。[64]我们不能不问:为什么在冷战结束之后,西方国家开始转变其反对民族自决的长期政策,转而鼓励许多国家内部的民族自决 西方国家在殖民扩展时代反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自决(他们要求的是开放市场),而在经济全球化时期,则鼓励、甚至策动这些国家内部的民族自决,前者是资源、市场和劳动力的直接占有,而后者则利用区域自治或民族自决解构这些民族国家,从而使得这些地区和国家在更大程度上依附于以美国和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化秩序。在对内自决过程中产生的民族冲突和种族清洗为西方国家的全面干预提供了(人权和人道主义)借口。因此,在反思南斯拉夫政治危机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将对该国的国内政策的批评与国际条件分离开来理解。
       科索沃战争激发起的抗议运动与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纠缠在一起,为了避免这一抗议运动落入支配性的政治力量预定的轨道,有必要对社会抗议运动与国族中心主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加以区别。因此,必须追问:在国家媒体和西方媒体片面报道之下,是否存在着将对霸权的抗议与对国家的民族主义动员的批判区分开来的理论必要性 国家动用媒体对轰炸事件进行了广泛的报道,试图利用社会舆论与美国和西方国家进行讨价还价,但在抗议运动呈现蔓延之势时,立刻采取了组织、限制和劝导的方法;与此同时,西方媒体掩盖轰炸的真相和战争造成的更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却同时将普通民众对于暴力抗议勾画成为排外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狂热。因此,就抗议运动而言,必须在理论上说明对霸权和暴力的抗议与排外主义的区别,必须说明民众的政治参与和社会运动在中国民主运动中的意义。只有在理论上区分了对暴力的抗议与民族主义,才能对于社会运动的多重可能性进行积极的支持和批判。我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将社会运动理想化或浪漫化,而应该对各种社会思想或社会运动得以发生的条件进行分析,这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社会运动进行判断的基本根据。在这个意义上,把民众对于社会进程的参与和要求、把对于霸权的抗议统统作为“民粹主义”、“民族主义”或者“激进主义”而排除在制度改革之外,这一观点看似与国家的民族主义宣传相互对立,但基本逻辑却是一致的。这两种不同的政治取向从不同的方向上瓦解了社会运动内部孕育着的民主潜能和平等诉求。如果要谈论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的民族主义,就不能仅仅将之作为一种思潮,而应作为居于支配地位的世界关系进行分析。那些假借全球主义的名目席卷全球的力量正是最大的民族主义。因此,如何区别各种不同的民族主义、如何分析民族主义的历史条件、如何在特定的情境中批判并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如何在全球化条件下重构国际主义的历史传统,成为迫切的理论课题。[65]
       在有关民族主义的讨论中,性别问题与女性主义的讨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它们在当代理论的视野内揭示了市场社会规划的强制和潜在的暴力。“新自由主义”的世界秩序不仅创造了贫富的巨大分化,而且也重新扩展了性别之间的鸿沟,并在各种宏大叙事中将这种关系合法化。[66]正是在这一背景条件下,一九九九年,《读书》杂志发表了若干有关女性主义的讨论,它们以印度、巴基斯坦、南斯拉夫以及晚清时代有关性别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为题,对于那种将当代问题置于激进民族主义框架中的理论努力和社会反应给予尖锐批判。上述讨论没有直接分析当代中国的性别问题,也没有来得及分析“民族主义”的多样的历史条件和各不相同的内含。但是,性别视野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反思视角,促使人们在当代中国的动荡和激越的情绪中重新思考自己是否已经陷入了新的支配和暴力。在我看来,中国知识界有关民族主义的讨论在总体上构成了一种积极的对话关系,它将超帝国主义与全球化的论题、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的论题、民族自决权与新自由主义的世界规划问题、性别与女性主义问题综合在一起,形成了理解民族主义问题的多重视野,为摆脱承认霸权与极端民族主义的二元论提供了思想的资源。[67]
       第五,关于亚洲问题与中国革命的讨论。这一问题不仅为理解近代和现代中国的历史提供了视角,也明显地突破了一九八O年代创造的现代化历史观和以西方为中心的世界图景。在一九九六-二OOO年间,《读书》杂志发表了来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多位学者和知识分子有关亚洲问题的讨论,并与台湾、香港的一些相关讨论相互对话。这一有关亚洲问题的讨论在一九九七年金融风暴之后获得了新的含义,即有关抵抗全球资本主义的压力而形成更为密切的区域关系的思考。在全球化和中国朝向西方的开放过程中,亚洲问题的提出尽管含混,但却包含了一种知识和兴趣上的变化和调整。[68]我认为在亚洲问题的讨论中,最值得注意的不仅是有关“亚洲”文化的讨论,而且是关于战争、殖民、革命以及民族主义等问题的辩论。作为一种知识的对象、作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的观念,“亚洲”是殖民、战争、侵略、革命和交往的产物,任何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都无法离开上述具体的历史关系,从而也无法离开观察这一历史关系的不同视角及其相互对话。这一讨论为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一种历史的视野。日本学者对于战争责任的反省从另一个方向上提出了在现代化理论之外重新理解中国现代历史和现代革命的必要性,他们力图将这一过程放置在亚洲和世界的具体历史关系之中,追问这一过程的发生条件和历史含义。
       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亚洲、全球化和中国革命问题的提出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循环,但它已经是一种批判的发展,而绝不是革命世界观的翻版。如何重新理解中国革命,重新理解社会主义遗产,重新理解这一遗产中的成就和悲剧,是当代中国知识界迫切需要回答却未能回答的重大课题,这是因为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就是建立在对于这一遗产的彻底否定和道德谴责之上的。从一九七O年代末期到一九九O年代,中国知识界对于社会主义历史进行了长时期的反思和总结,对于这一进程中的各种悲剧作出了检讨。在当代中国关于革命的反思中,一个基本的趋势是以对革命的后果(即新的不不平等和社会专制)的批判替代对于革命的历史条件的分析。在这里,根本的问题,绝不是如何为这一革命历史中的悲剧辩护,而是如何理解这一悲剧,如何理解这一悲剧与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市场扩张和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的联系。无论是社会革命,还是民族革命,它们在实现自己的平等诉求的过程中都在不同程度上将不平等关系带入到新的制度之中。因此有人把过去半个世纪中的历史教训归结为平等问题,从而为当代现实中的不平等条件提供合法性。然而,他们怎样面对即使是毛泽东本人也承认的三大差别 为了工业化或者现代化的国家目标,城乡差别被制度化了,这是平等么 “文革”开始前后,人们关心官僚制和新的社会等级制问题,社会动员的部分动力也来自于此,那样的社会现实是社会平等么 遇罗克批判的血统论是“文革”的遗产之一,它所造成的悲剧有目共睹,那么,血统论是社会平等的诉求还是等级制的意识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在深刻的教训,但这种教训不是因为它实现了平等,而是因为它的平等目标没有能够真正实现。换言之,应该批评的不是社会主义运动在平等方面获得的成就,而是它在这一过程中造成的新的等级制和身份论,并探讨平等诉求与其他诉求之间的复杂关系。分析革命的产生条件并不等同于呼唤革命,对于社会平等的诉求并不等同于革命的诉求。在这个意义上,核心的问题是:通过对于革命得以产生的具体条件的探讨,思考民主的、平等的因而也是自由的社会的可能性及其历史条件。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简单地否定平等的价值和社会实践,而是:为什么一个以平等为目标的社会运动自身也产生出新的等级制 它的历史的机制是什么 只要对于殖民主义时代以来中国和世界所经历的残酷历史经验有所了解,只要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曾经具有的那种解放作用有所了解,只要不是以冷战的意识形态看待社会主义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就不会对于这一运动的失败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也不会一边谴责社会主义的历史,另一边却对殖民主义时代的战争、屠杀、种族清洗和各种暴行轻易地忘却,更不会放弃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与这一过程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的观察。
       在给文集《死火重温》所写的序言中,我曾经将有关“新自由主义”论战的焦点归结为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问题,它既包括国内的平等,也包括国际的平等,既包括经济关系的平等,也包括其它社会关系(如性别关系,民族关系,政治关系,城乡关系、自然与人的关系等等)的平等。这就是为什么有关女性主义、民族主义、后殖民主义、亚洲问题、生态问题、发展问题的各种讨论都可以视为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广泛批评。正是基于这一观察,我把批判的知识群体视为一个范围广泛、内部差异极大、讨论范围也不尽一致的批判性的思想运动,而不仅仅是经济学或政治学的讨论。批判的思想群体的共同特点是致力于揭示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揭示知识分子群体所习惯的思想方式和观念与这个不平等的发展进程的内在的关系,把民主的政治诉求扩展到经济和其它社会领域,寻找更为公平的、民主的和人道的变革道路。我在这里所指的平等不是理论上的先验设定,而是针对一种历史关系和权力关系所产生的等级结构的批评,也是对于国家和某些利益群体所奉行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和政策的批评。如果说对平等的诉求包含着极为复杂的社会因素,那么,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来看,当今中国的左与右的根本分歧还是在于民主问题。批判的知识分子强调市场和市民社会的运动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离开特定的政治结构,从而社会变革的任务是创造一种民主参与的机制,而新右翼则在理论上强调市场和市民社会的自我运动,强调这两个领域的非政治性,从而将自由诉求放置在民主诉求之上。在我看来,问题的核心在于必须赋予政治自由以实质性的内容,而不是抛弃政治自由的基本诉求。在当代语境中,以自由反对民主、以个人权利批判平等不能简单地视为对于自由主义理论问题的探讨,它与正在进行的不平等的市场扩张过程(少数人自由地和合法地剥夺社会财产的过程)密切相关:这一过程是政治的,还是非政治的 如果把政治自由仅仅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过程,或者,认为政治改革仅仅是为了保障经济改革的成果,而不去关注政治与经济的关系,不去考虑政治、经济领域的新的发展与其它各种社会领域的关系,那么,这实际上是说经济和其它社会方面的安排是一个超越于政治的领域,它只能交给“自生自发的市场秩序”来自我调节。在这样的视野中,一九八0年代以降的众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也就无从着手讨论了。
       从一九八九年之后有关激进主义的反思,到一九九七年之后关于“新自由主义”的辩论,中国大陆知识界对于当代现实的理解明显地深化了。但是,在一九八九年之后,知识分子的思考是从对于激进的社会运动的反思开始的,又由于这一反思在若干情况下分享了保守主义的和“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前提,从而社会运动与制度改革的互动关系在理论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工人、农民、妇女和其它社会群体的利益问题在各种知识讨论中逐渐浮现,但这些社会群体的自我保护运动及其与制度改革的关系并没有在理论上得到说明。一九七八年以来的改革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分工的专门化过程,也是社会阶层的重新分化过程。作为一个改革时代的获利阶层,知识分子逐渐被完整地组织在与国家、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商业活动、高技术领域、媒体等行业的内在关联之中,这一阶层与工人和农民阶级的历史联系似乎已经完全断绝。它关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宪法权利的落实,但没有能够将这一诉求与其它社会阶层争取生存和发展权利的诉求密切地关联起来。即使是那些关心社会保护运动的批判的知识分子也没有找到一种有效的方式,建立理论实践、制度创新与社会运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点,有关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有关建立普遍参与的经济和政治架构的思考,就仍然停留在较为抽象的阶段,而当代的社会矛盾已经达到了相当尖锐化的程度。我在这里提及这一点,绝不是否定理论工作的重要性,也不是无条件地支持社会运动(如同一九八九年的经验告诉我们的,运动本身包含了及其复杂的成份和取向),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由于没有能够将社会运动与制度改革的关系理论化,从而也就使得我们看不到衔接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真正契机,建立不了对于社会变迁和社会运动的历史理解,找不到通过民主进程避免社会分化和解体的真正道路。[69]
     
    3. 为什么从现代性问题出发
       在一九九O年代中国大陆的语境中,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批评与对现代性问题的反思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正如新自由主义在当代中国是一种思潮而不是完整的理论一样,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批评也不是一种系统的理论批评,而是通过重新思考现代性问题而逐渐展开的。现代性是一个广泛、复杂和多少有些含混的概念,那么,为什么反思会从这一抽象的理论概念出发呢 在理解这一问题时,我以为需要考虑如下几点:
       第一,一九八O年代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反思是在传统/现代的二元论中展开的,从而它对社会主义问题的批判无法延伸到对于改革过程及其奉为楷模的西方现代性模式的反思,相反,对于社会主义的批判变成了对于后冷战时代的自我确证。在反思现代性的视野内,社会主义及其危机被理解为现代性危机的一个部分,当代进程并不能自外于我们的反思和批评。因此,恰好是在现代性问题的视野中,社会主义与当代危机之间的密切联系才得以呈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是一种反抗运动,也是一种通过建国运动和工业化过程而展开的现代化运动,它的历史经验和教训都密切地联系着现代化过程本身。对于这一运动的平等和自由的诉求如何落入制度性的不平等和等级制的过程的探讨,离不开对于现代化过程(建国运动与工业化)的再思考。尽管我们以否定这一运动作为当代现代化历史(“新时期”)的开端,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仍然置身于同一历史进程之中。因此,我们无法一边批判和拒绝社会主义历史,另一边却将这一批判和拒绝当作对于当代现代化进程的自我确证。
       第二,一九八O年代以至“五·四”以降,中国知识界对于中国社会问题的思考是在中国/西方的二元论中展开的,从而它对中国问题的批判无法延伸到对于殖民主义历史和启蒙运动所提供的那些知识和真理的反思之中,相反,对于中国传统的批判变成了对于西方现代性模式和现代历史的自我确证。在反思现代性的视野内,中国现代问题被理解为现代性危机的一个部分,欧洲资本主义及其在全球扩展的历史不但不能自明地成为衡量中国的准则,而且也必须成为反思和批评的对象。因此,恰好是在现代性问题的视野中,中国问题与历史资本主义之间的密切联系才得以呈现出来,中国的历史遗产和现代经验及其当代意义也才能获得尊重和理解。因此,现代性的反思不仅是一个批判性的过程,而且也是一个重新发掘历史的意义和新的可能性的过程。
       第三,在上述意义上,对现代性的反思不是对于现代经验的全面的否定,相反,它首先是一种解放运动,一种从历史目的论和历史决定论的思想方式中解放出来的运动,一种从各种各样的制度拜物教中解放出来的运动,一种把中国和其它社会的历史经验作为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源泉的努力。从知识的角度看,对现代性的反思首先是对各种各样的理论模式的反思,并要求将实质性的历史过程作为历史理解的对象。例如,十九世纪以来,古典经济学家为了研究资本和市场的运动而建构了许多理论的概念和模式,用以论证价格体系、自由贸易和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这些理论不仅为殖民主义提供了理论的根据,而且也为其它地区的现代化运动提供了范本。但是,这些概念提供的完全是一套理论的和目的论的叙述,而不是真实的历史关系,所谓市场主义的论述掩盖的恰恰是反市场的历史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批评首先是一种历史批评,一种从实质性的历史过程出发批判现代化叙事的过程。
       第四,现代性问题的提出意味着对于现代化理论的一种批判,对于现代化模式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思考,对于晚清以降中国社会和中国知识分子的各种努力的一种反思态度(绝不是简单的否定态度)。如果没有这一理论的视野,当代中国知识界就无法在理论上对于发展主义、民族主义等问题作出更为深入的分析。以批判的知识分子对于发展主义的尖锐批评为例,他们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展示出这一发展主义逻辑内含的强权、暴力和反民主的实质,并把对生态、环境、发展和人的自由的思考与在当代条件下探讨更为广泛的民主联系起来。发展问题不是孤立的经济问题,也不是孤立的社会问题,而是必须在具体社会和全球范围内同时展开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于现代性的反思非常自然地与一种全球主义的视野存在内在的关系,而绝不会囿限在民族国家的总体论框架之中。在这一广泛的视野内,对民族主义及民族自决权、民主化、市场关系、发展、个人权利,以及文化多元性的思考必须被置于一种广泛的关系网络和历史脉络中才能充分地呈现出来,对任何一方面的思考都将连带着对于另一方面的思考。我认为,在当代条件下,没有这样一种广泛的视野,就无法呈现问题的复杂性和相关性,就可能落入另一种中心主义而毫无自知。
       现代性问题在这里构成了讨论的出发点,它必将展开为各种各样的更为具体的讨论,而这些讨论本身同时成为对于现代性问题的反思。问题的具体性和历史性本身对这一概念的含混性产生质疑,并将之作为反思的对象之一。一旦问题在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展开,这一视野本身的解放作用也就终结了,我们将面对更为广阔的历史本身。当历史的具体性和复杂性终于从目的论的、决定论的和冷战时代的历史偏见中解放出来的时刻,这一概念的意义也就消失了。这是我的期待:一种超越形式主义的理论而展开实质的历史关系的期待,一种超越理论与实践的鸿沟的期待,一种跨越各种各样的偏见的期待。但正如我对历史的态度一样,我对理论、反思、甚至交流本身也从来没有怀旧的和浪漫化的态度。历史、经验和知识是我们不断超越自己的源泉,但也是我们难以逾越的限度。
    这就是我们的自由和自由的限度。
    2000年5月初稿于西雅图
    2000年8月改定于北京






    [1]新自由主义不仅是一种政治纲领,而且还经常是一种以反政治的形式出现的政治纲领,它的话语形式包裹在“经济”的范畴--如自由市场、自由贸易、解除金融管制、效率优先、利润最大化、反对国家干预、私有化,以及WTO、IMF等新经济秩序的中介组织的功能,等等--之内。用一位学者的话说,它“在一个有各种强力关系构成的世界中完全站在强力者一边”,“对任何可能对纯粹的市场法则构成障碍的集体结构提出质疑。这些集体结构包括:民族国家、工作团体、捍卫工人权利的集体组织、工会、协会和合作机构,甚至还有家庭。” 新自由主义所称道的市场关系从来都是一种理论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意识形态的--抽象,其实质是通过这一抽象将经济与政治--或者更准确地说,经济过程与社会过程--彻底分离开来,进而把民主及其制度性的实践排除在当代世界的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之外。在这个意义上,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斗争主要地是一种在广泛的范围内争取民主的斗争,一种建立有关市场条件下的民主制度的努力。新自由主义对于国家干预的批判、对于政治性的排斥丝毫不能掩盖这一意识形态与利益集团和政治权力及其政策的内在的联系,例如,在战争和新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的形成等问题上,新自由主义几乎从来没有掩饰它的政治性,虽然这种政治性经常包裹在诸如“主流文明”之类的伟大神话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新经济秩序的制定者不仅是跨国公司和国内经济集团,而且常常是民族国家本身。因此,对于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并不能等同于赞成国家的过度干预或反市场,关于这一点,我将通过历史分析加以展开。引文见皮埃尔·布迪厄:《无止境剥削的乌托邦--新自由主义的本质》,引自何增科编写《法国学者布迪厄谈新自由主义的本质》,《国外理论动态》,1999年第4期。
    [2]关于这一形式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请参见汪晖:《经济史,还是政治经济学 --「反市场的资本主义」导论》,《天涯》2000年5期。《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一书将由编译出版社初版。
    [3]这篇文章的初稿发表于韩国的《创作与批评》(总86期,1994),后经修改,于一九九七年分别发表于《天涯》(1997年5期)和《香港社会科学学报》。一九九八年,美国的Social Text(55)、日本的《世界》杂志(10、11、12)和东北的《文艺争鸣》(6)分别刊出了该文的英文本、日文本和更为完整的中文本。今年,韩国的《当代批评》(2000年10-11期)又重新翻译发表了这个完整的文本。台湾的《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00年夏季号)在重刊这篇文章时一并刊登了钱永祥、瞿宛文和赵刚的批评和回应,对此我表示感谢,也将寻找其它的机会对他们的回应文章作出回应。
    [4]我在这里所指的社会主义倾向不是指以计划经济为特点的国家经济模式,而是指在新的市场扩张过程中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它很自然地倾向于社会平等和公正的的诉求,并从这一角度对社会民主提出要求。在后社会主义的情境中,这一运动的动员也受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
    [5]按照社会学者的研究,这一“城乡分割”体制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政治权力的差异,即农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接受政府的全面领导,而代表政府的各级官员以及办事人员全部属于非农业人口。第二,经济地位的差异,即对工农业产品实行“剪刀差”价格制度,为发展城市工业积累资金,同时垄断经济资源和发展机会,限制农村兴办工业。第三,经济收入的差异,即城乡收入比例高达三比一到六比一。第四,福利待遇的差异,即城镇居民的主体(全民或集体所有制职工或国家干部)享受终生免费医疗和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以及粮、油、肉类的稳定供应,而农民则不享受这类福利待遇。第五,社会地位的差异,即城市居民的社会地位远高于农民。参见王汉生、张新祥:《解放以来中国的社会层次分化》,《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6期;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变迁报告》,见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页65-67;张宛丽的综述和评论《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二十年》,《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1期,页26。
    [6]陆学艺将农民群体划分为八个阶层,即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人阶层、雇佣工人阶层、智力型职业者阶层、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劳动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等。陆学艺:《重新认识农民问题》,《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6期。 
    [7]张宛丽将之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原有制度结构之外新生出新的地位群体,且他们占有的资源大幅度上升,如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主、合资、外资或私营企业中的高级雇员、非公有制的企业家等;二是原有制度结构中的地位群体的地位状况开始变化,如农民、干部、专业人员和工人等群体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和分化。张宛丽:《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二十年》,《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1期,页28-29。
    [8]王绍光:《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民主国家--兼论“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的区别》,《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论文》,一九九一年,第四期,页15-17。
    [9]王绍光得出的结论是:“‘放权让利’的改革方针并没有缩小公共权力机构(各级政府及其分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只是缩小了中央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作用。……随着地方政府财权的扩大,他们以行政手段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能力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而且这种干预比以往中央政府的干预更为直接。‘放权让利’的改革方针并没有导致传统命令经济体制的消亡,而是造成了传统体制小型化。”同上,页20。
    [10]经济收入的差距首先表现在个体经营者的收入与国营企业职工收入的比例失调(赵人伟:《中国转型期中收入分配的一些特殊现象》,见作者主编《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内部分化则表现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之间的差距扩大(冯同庆等:《中国职工状况、内部结构及相互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雇工阶层的地位利益包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契约无法得到保障;劳动能力弱化阶层的初期劳动价值无法得到正当的补偿。均参见张宛丽:《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二十年》,《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1期,页29-30。
    [11]人们通常将吴敬琏视为主张价格改革与企业改革协调进行的代表,而厉以宁在1980年代则以主张股份化的主张为人所知。1988年,吴敬琏曾主持中期改革规划总报告(《中国改革大思路》,沈阳出版社,1988),其它相关的资料见《中国经济改革总体规划集》(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体设计》(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价格改革和体制转轨的成功保证》(《改革》杂志,1988年6期)。
    [12]郭树清:《经济体制转轨与宏观调控》,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页181。
    [13]关于“治理整顿”政策的主要目标,请参见1989年11月9日发表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国金融年鉴(1990)》),《十年计划体制改革概览》(中国计划出版社,1989)。
    [14]胡和元:《1988年中国租金价值的估算》,《经济体制比较》,1989年第7期。
    [15]关于干部阶层在改革前后的变化,参见李强:《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
    [16] 按统计数据,1979至1984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每年提高15.1%, 1985至1988年增长幅度为5.1%, 到1989至1991年增长率仅为1.7%。在1992年国家提高粮价、农民收入有所回升之后,1997年以降,农产品总量基本稳定,而市场价格却下降了30%。陆学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 》,《读书》2000年1期,页3。
    [17]在人们通常称之为“新时期”(1978-1988)的历史时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中、老年知识分子(包括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学批评家)大多是大学和研究体制中的领导者。如经济学界的一些争议,起源于有关国家政策的内部争论。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思想领域的“左”与“右”实质上起源于国家体制内部的争论和派别。由于这些人位尊权重,他们之间的分歧经常被理解为整个知识界的“左”与“右”的分野。时至今日,有些人也是以党内斗争的模式来理解中国社会分化过程中的“左”与“右”的。
    [18]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始终以1949年确立的政治制度作为自己的合法性前提,因此,人们习惯于从连续性的角度观察毛时代与邓时代的关系。这也是人们把对现实的不满归结于毛时代及其计划体制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改革时代的国家及其主导政策与毛时代的国家及其主导政策存在着重要的差异。正由于此,当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坚持意识形态的连续性时,它与国家改革政策和实践的内在矛盾也就暴露无遗。国家意识形态机器以及执政党的双重合法性(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政党)使得针对国家的批判运动也具有含混的特点,即它经常在反对旧制度的名义下批判现实的国家政策及其实践。就1989年而言,在反对“官倒”、反对“腐败”和反对“太子党”等口号下动员起来的批判运动不能简单归结为对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批判,而是对改革中的国家的批判,或者说是一种双重批判。
    [19]在这里,我需要特别声明:我所谓“新自由主义”是指一种意识形态。即使本文涉及的个别学者的观点与这一意识形态存在许多重叠,我在这里的分析也不是着眼于个别人的观点。此外,意识形态这一概念指称一种支配性的统治思想,它能够转化为人们判断问题的方式。例如,中美WTO协议签订以后,几乎所有媒体均作了一边倒的报道,同时也赢得了广大社会的反响。然而,普通民众、甚至知识分子对于这一协议的内容一无所知,为什么他们为此兴高采烈 如果没有市场主义和发展主义的意识形态,我们很难理解这一现象。1989年以后,中国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继续运作,但如果与毛泽东时代相比,这些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已经不能有效地行使其意识形态的职能,毋宁是通过行政手段和强制手段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理。至少我们可以说,国家的意识形态包含了双重的面向,即市场主义和发展主义的面向与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面向。后一方面已经蜕变为没有任何说服力的、极端僵硬的宣传。
    [20]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赵人伟等)将从事种植业的农民收入与其它农村人口的收入差距作了如下概述: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与乡镇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为1-2倍,与商业、服务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为2-5倍,与个体运输和建筑业农工的收入差距为5-8倍。1980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为191.33元,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之比(以西部为1)为1.39:1.11:1, 而到1993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上升至921元,但同时东、中、西部收入的比例扩大到2.25: 1.75: 1,分别是1380元、786元和604元。雇工与雇主收入差距则按照雇工人数的多少而情况不同,但差距急剧扩大。城市居民收入差距也全面扩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1,区域间的差距扩大,如1983年西部和中部城镇居民的生活费收入与东部差距分别为80和50元(分别为458元、493元和543元),而到1994年,这三个地区的人均生活费收入分别扩大到2402元、2805元和4018元,收入差额上升到1616元和1213元,差额比原来分别扩大了14.2倍和32.3倍。2,不同行业的职工收入差距扩大,如金融、保险等行业的收入超出了原来居于高收入地位的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等行业,高出农、林、牧、渔业约2.4倍,二者收入的绝对值差额更大。第三,不同所有制职工收入差距扩大,如1986年三资企业的人均工资为1527元,是该年全国职工人均工资的1.14倍,两者的绝对值相差200元。到1994年1月至2月,三资企业等经济类型职工的人均收入继续上升,当时中国职工工资增长的平均速度是26.3%,而三资企业的增长速度竟高达92.2%,比其上年同期增幅高出41.7个百分点。到2000年,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职工的人均收入已经达到党政机关、科研单位等职工平均收入的2到3倍乃至更多。第四,企业内部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扩大。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的雇主与雇工的收入差距,另一种是公有制企业中的厂长、经理和职工的收入差距。中国的外资企业的中方管理人员的年平均收入已达6600美元,是普通职工的10倍左右,而公有制企业中的经营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已相当大,企业经营管理者从工资外获得多种利益已经是普遍现象。第五,新贫困阶层的出现,这主要指企业改革中的下岗人员、隐性失业人员、停产半停产企业的人员、退休人员、部分吃财政饭的工薪人员及在城镇中流动的非城镇贫困人口等。截至1994年,全国职工中生活困难者的比例已由5%上升到8%,1亿居民处于贫困状态,占中国大陆人口的8%。以上研究成果源自赵人伟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张宛丽《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研究二十年》对此作了综述,均见《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1期,页36。
    [21]卢迈:《始终不能忘记农村的发展》,见罗峪平的访问报道,见《三联生活周刊》,1998年14期(1998年7月31日,总68期),页26。
    [22]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关心“城市化”和“非农化”等课题,原因之一是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使得农村劳动力剩余成为巨大的社会问题。在这一背景之下,1980年代以“小城镇大问题”(费孝通)为取向的讨论逐渐为城市化讨论所取代。参见王颖:《城市发展研究的回顾与前瞻》,《社会学研究》,2000年1期,页65-75。
    [23]陆学艺:《走出“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困境》,《读书》,2000年5期,页3-9。
    [24]中国农村改革和农村危机始终是为数不多的经济学家和改革试验者关注的问题,但直到一九九七年金融风暴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慢、通货紧缩现象持续出现,农民问题才得到广泛关注。然而,相当一部分关注农民问题的学者是从刺激经济发展、缓解城市压力等视野出发触及这一问题的,他们既不是从农民的自由权利的角度、也不是从社会关系的平等的角度,而是从经济增长、特别是城市经济增长的角度提出农村和农民问题。换言之,农民的劳动契约自由和社会平等仅仅是在经济增长受阻的情况下才得到重视。
    [25]1988年9月余英时在香港中文大学作《中国近代思想史中的激进与保守》的演讲,为1989年后有关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的论战提供了论题。甘阳:《扬弃“民主与科学”,奠定“自由”与“秩序”》(《二十一世纪》,总3期,页7-10)是另一篇影响广泛的论文。1990年代初期有关激进主义的讨论主要见于《二十一世纪》,请参见林岗《激进主义在中国》(3期,页17-27),余英时《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缘化》(6期,页15-25),姜义华:《激进与保守:与余英时先生商榷》(10期,页134-142),余英时:《再论中国现代思想中的激进与保守--答姜义华先生》(10期,页143-149),汪荣祖:《激进与保守赘言》(11期,页133-136),许纪霖:《激进与保守的迷惑》(11期,页137-140),李良玉《激进、保守与知识分子的责任》(12期,页132-134),王绍光《“保守”与“保守主义”》(12期,页135-138),胡成:《激进主义抑或是暴力主义》(13期,页139-145),刘述先《对于激进主义的反思》(31期,页40-42)等等。
    [26]引自王焱1998年在《读书》杂志与天则经济研究所联合召开的纪念戊戌变法100周年讨论会上的发言。关于戊戌变法的历史研究历来重视以康、梁为中心的改革派的研究,较少关注地方性的变化或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变化。因此,就历史研究而言,注重地方层面的变化对于清代社会改革的意义是必要的。但是,1990年代的类似研究和取向并不局限于对戊戌改革的看法,而是以更为广泛的政治观为前提的。
    [27]见刘军宁1998年发表于中国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编辑出版的《中国改革报》上的系列文章。
    [28]例如,朱学勤在1995年出版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一书中批判了法国大革命的激进民主,但在一九九六年他转而批评余英时教授有关中国近代史中激进与保守的讨论和一九九O年代少数学者从事的学术史研究。他说,余英时教授有关中国近代史中激进与保守的讨论进入大陆的情形有点象“五四”以后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一样,而在历史事实和治史方法上均有问题。(《五四思潮、八十年代与九十年代》,《现代与传统》1995年1期;《问答录:对一种反省的反省》,日本《中国研究》月刊1996年9期)但这一批评并不意味着他从保守主义的政治理论立场的后退,相反,在稍后的时期他重申政治哲学上的保守主义,因为“激进主义不是不可以批判,不过,与之相对的保守主义,理论形态上有其严格的学理要求,”他所批评的主要是“保守主义尚未获得其严格的学理形态,即已流变为竞相追逐的时髦标签……”
    [29]在开放上述三大市场的同时,金融系统没有完全开放、农村社会没有发生结构性的变动,因此,这类社会分化暂时没有导致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和冲突。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一九九七年中国能够安然渡过金融风暴(但同时暴露了中国金融系统的严重危机)。这里的问题仍然不是反对开放市场或主张国家保护的问题,而是如何开放市场、在何种条件下开放市场的问题,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要求国家对市场的调节的问题,即如何形成一种市场条件下的民主制度的问题。放权让利的激进化有可能导致国家调节能力全面丧失,从而也导致社会福利体制的基础条件的丧失。如果没有足够的税收,国家不仅无法有效地对市场进行调节,而且也不可能在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瓦解的前提下重建新的社会保障体制(如住房、医疗和养老金体系),不可能通过重建社会保障体制为国营企业改革提供制度的基础(国营企业改革的困境之一是这些企业承担了过多的社会负担)。
    [30]1991年《学人》创刊标志着这一进程的反思和研究过程的开始。《学人》并没有统一的学术取向,它的出现代表了一批从事学术工作的年轻学者的意愿,即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坚持严肃认真的学术探讨都是必要的。伴随各种社会危机的出现,1990年代的后期知识界的论战重新开始,但仍然有相当一批学者在关心社会问题的同时,拒绝将个人的学术研究化约成为有关实际问题的直接回答。我认为,这一数量极为有限的群体的存在的意义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被理解。我并不赞成将这一类研究统统归入所谓“保守主义”范畴。
    [31]然而,问题不应到此为止。我们需要追问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如果学生运动和运动中的知识分子没有能力提出明确的改革目标,无法触及这场自发的、广泛的社会运动得以发生的基本动因,那么,究竟是怎样的思想力量和意识形态限制了他们 第二,如果学生运动及其民主诉求没有能够回应1980年代改革过程的内在矛盾,没有在广泛的社会动员及其诉求与运动的直接目标之间建立起内在的联系,那么,学生运动自身的动员力量究竟是什么 我在1993年至1997年间写作、发表的《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就是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在写作和思考的过程中,我开始发现:1980年代思想解放运动的内在限制不仅与运动的失败具有直接的关系,而且也解释了1990年代中国知识界对于市场扩张、制度性垄断和全球化过程缺乏批判性的和创造性的回应能力的思想原因。
    [32]亨廷顿:《文明的冲突 》,《二十一世纪》总19期,页5-21。同期刊有金观涛《西方中心论的破灭--评全球文化冲突论》(页22-25),刘小枫《利益重于文化》(页26-27),陈方正《论中华民族主义与世界意识》(页28-35)。
    [33]主要见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其它刊物的相关讨论。参见拙文《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的有关讨论及注释。
    [34]我们很难设想没有中央国家的某种默许和姑息,地方国家和利益群体的走私活动会达到如此猖獗的程度,这一制度性的走私活动严重地恶化了国内市场、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损害了广大工人阶级的利益。
    [35]在这个意义上,以中央政府、地方精英与普通百姓三者关系为中心,重新构思在上述三者之间形成有机互动的“混合宪法”和“混合制度”的可能性,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民主方案。崔之元在《读书》1996年9期发表《“二元联邦主义”的消亡》,又在《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发表《“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试图从政治理论上构想一种混合性的宪法和制度,建立“上”(中央国家)、“中”(地方政府及资本大户)、“下”(普通民众)三层互动的良性循环。他强调的是如何通过将民众的诉求转化为国家的意志,从而抑制新的贵族制度。这一政治构想与市民社会理论恰好形成了对照。我认为他的这一探讨值得我们注意并进一步讨论。这一构想自然不是一种激进的构想,但是,若将这一问题的提出放置在1989年以降中国大陆社会的社会分层的角度看,我认为具有积极的批判意义。
    [36]参见查尔斯·泰勒《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一文及汪晖《「文化与公共性」导论》的相关论述,见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页199-220,38-47。
    [37]参看张汝伦、王晓明、朱学勤、陈思和:《人文精神寻思录之一  人文精神:是否可能和如何可能》,《读书》杂志1994年3期,以及4-7期上的其它后续讨论。与当代中国的其它讨论一样,这一讨论的参与者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思想群体,他们之间甚至存在着理论立场的基本差别。
    [38]张颐武、陈晓明从后现代的角度对人文精神进行了批评,而王蒙则从世俗与精英或世俗与理想等角度对之给予批评。参见:张颐武《人文精神:最后的神话》,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文艺理论卷,1995年7卷;王蒙:《人文精神问题偶感》(《东方》杂志1994年5期)、《想起了日丹诺夫》(《读书》1995年4期)、《绝对的价值与残酷》(《读书》1999年1期)、《革命、世俗与精英诉求》(《读书》1999年4期)。王晓明后来将有关的讨论编辑成册,题为《人文精神寻思录》,上海:文汇出版社,1996。
    [39]戴锦华、张旭东均可以被看作后现代批评的重要代表,但他们的取向与张颐武、陈晓明有着重要区别。他们对全球化和市场过程本身持有程度不同的批评态度。
    [40]对这一市场主义、尤其是消费主义意识形态进行了有力批评的,是一些社会学者和新的文化研究的实践者。李陀:《“开心果女郎”》(《读书》1995年2期)、戴锦华的《镜城突围》等作品,以及黄平有关消费主义的研究,从不同层面对市场意识形态进行了批评。
    [41]触及这一类问题的文章还有张承志:《刘介廉的五更月》,《读书》1999年4期;伍贻业:《世界不会大“同”》,《读书》1999年6期。
    [42]刘禾发表于《读书》杂志1992年10期的文章《黑色的雅典》是最早涉及后殖民主义批评的文字,但当时并未引起重视;盛洪发表于《读书》1992年12期的文字《东方世界的兴起》则是从经济史角度重新审视西方中心主义的文章。这类文字表明在1993年有关萨伊德东方主义的介绍开始之前,中国知识界已经开始探讨西方中心主义问题。《读书》1993年9月号同时刊出张宽《欧美人眼中的非我族类》及钱俊《谈萨伊德谈文化》、潘少梅《一种新的批评倾向》等文章,杂志执行主编还以《他们文明吗 》为题发表了一篇后记。此后,张宽在《读书》1994年10月号发表《再谈萨伊德》、《天涯》1996年2期发表《文化新殖民的可能》等文,对此前的观点加以补充论证。稍后一点,李陀在《天涯》杂志1996年4期发表了《差异性问题笔记》,刘禾在《读书》1996年8月号发表了《理论与历史、东方与西方》。
    [43]汪晖:《秩序还是失序 --阿明与他对全球化的看法》,《读书》,1995年7期;陈燕谷:《文化多元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原道》第3期。
    [44]相关讨论参见李慎之《数量优势下的恐惧》、张旭东《民族主义与当代中国》,均见《读书》,1997年6期;盛洪则在《北京青年报》等报刊发表了批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文章。在这一时期发生的有关民族主义的讨论中,我没有发现闭关锁国的论调,没有发现回到“文革”时代的言论,也没有发现所谓义和团式的排外主义。
    [45]参见汪晖《汪晖自选集》、朱苏力《法律的本土资源》和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等著作。这类研究关注中国自身的历史资源及其现代意义,从而力图从内部的和外部的视野的互动关系出发解释近代中国历史的转变,要求在现代变革过程中考虑和尊重历史的和民间的资源。这类研究本身并不都以当代问题作为对象,但在市场扩张的语境中,这类研究关注内在的历史资源和民间传统,显然与主流的研究有所区别。
    [46]甘阳:《乡土中国重建与中国文化前景》,《二十一世纪》,总16,页4;甘阳:《反民主的自由主义还是民主的自由主义 》,《二十一世纪》,总39,页4-17;崔之元:《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二十一世纪》,总24,页5-16;王绍光:《效率·公平·民主》,《二十一世纪》,总26,页21-33;秦晖:《离土不离乡 --也谈乡土中国重建问题》,《东方》,1994年1期;苏文:《山重水复应有路》,《东方》,1996年第1期,等等。秦晖与崔之元的理论观点存在很大差别,但他们同样注意到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或经济生活中重申公正平等的重要性。
    [47]“国家能力”问题的最初提出是在1991年,见王绍光:《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民主国家:兼论“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的区别》,《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论文》,第4期,1991年2月("Building a Strong Democractic State: On Regime Type and State Capacity", Papers of The Center for Modern China, No.4 , Feb., 1991)。另见 王绍光、胡鞍钢:《中国政府汲取能力的下降及其后果》,《二十一世纪》,总21,页5-14;崔之元:《“国家能力”辩证观》,《二十一世纪》,总21,页19-21。1990年代有关中国经济和东亚发展的讨论也涉及了相关的问题,如张曙光《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读书》1996年9期)评述林毅夫及国外经济理论时,即涉及了国家与利益集团的关系问题。
    [48]王瑾:《“国家”三议》,《读书》,2000年4期。(该文发表时作了删节,我本人阅读的是完整的文本。)对于这一问题的更为有力的阐释,是瞿宛文的《全球化与后进国之经济发展》一文,她明确指出: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后进国要追赶先进国,必须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用产业政策等工具,来策划产业发展策略,以补贴与奖惩并用的方式培植幼稚工业,扶植本地企业、尽快学习先进技术,如此才有可能在竞争日益激烈、先进后进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不单在国际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并且在国际分工的阶梯上逐步晋级,转换并提升本国的比较利益,如此才可能使经济持续发展、生产力得以进步。”见《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三十七期,2000年3月,页91—117。
    [49]昂格、崔之元:《以俄为鉴看中国》,《二十一世纪》,总24,页17-25。关于中国社会的改革道路的探讨,还可参见后来发表的若干文章如林春的《社会主义与消灭贫穷》(《读书》1999年9期)和《教条突破与制度创新》(《读书》1999年11期)。
    [50]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及秦晖的系列文章就在此列。另参见何清涟:《经济学理论和“屠龙术”》(《读书》1997年3期)、《金融危机挑战经济奇迹》(《读书》1997年12期)、《“适者生存”与“有闲阶级”》(《读书》1998年10期),卞悟(秦晖)《拒绝原始积累》(《读书》1998年1期)、《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读书》1998年6期)。
    [51]对于1980年代的思想和文化遗产的批评和反思并不是对于这一遗产的拒绝,因此,根本不存在有人指控的那样,批判的知识分子正在对1980年代进行总体的否定。实际的情况是,有关1980年代的批评性讨论大多是由当年的参与者作出的,他们以同情而又批评的态度,从不同的角度力图对这一时代的思想遗产进行分析、研究和反思,例如李陀发表于《今天》杂志的《一九八五》和《一九八七》、张旭东的论文集《幻想的秩序》(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及《重访八十年代》(《读书》1998年2期)等等,都是对1980年代文学和文化现象的重新整理。
    [52]汪晖:《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天涯》1997年5期;P. 安德森:《文明及其内涵》,《读书》,1997年11-12期;陈燕谷《历史终结还是全面民主 》,《读书》1998年12期。
    [53]关于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的讨论,请参见刘军宁《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1993年11期)、《保守的柏克自由的柏克》(《读书》1995年3期)、《毋忘我》(《读书》1995年11期)、《善恶:两种政治观与国家能力》(《读书》1994年5期)等文。1990年代的后期,新权威主义的主要阐释者之一萧功勤公开表示他与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观点接近,中国的最大危险是“新左派”,云云。在权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在中国的特定政治条件下,谈论民主对自由的“妨碍”实在是一种重大的发现,作者自然不会问:谁的自由 哪里的民主 
    [54]甘阳:《反民主的自由主义还是民主的自由主义 》,《二十一世纪》总39,页4-17;甘阳:《柏林与后自由主义》,《读书》1998年4期;甘阳:《自由主义:贵族的还是平民的 》,《读书》1999年1期;汪晖:《「文化与公共性」导论》;钱永祥:《“我总是活在表层上”》,《读书》,1999年4期;1998年;赵刚:《杜威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与重建》,《学术思想评论》第三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石元康:《道德、法律与社群--哈特与德弗林的论辩》,《学术思想评论》第4辑,1998年11月;罗永生:《经济学还是自由主义 》,《读书》,1998年9期;万俊人:《全球化的另一面》,《读书》,2000年1期,等等。海耶克在1990年代成为热门的话题,但新自由主义者似乎从未思考过他们的激进市场主义主张与海耶克对历史性的态度的内在矛盾,也没有思考过他们的保守主义政治态度和自由市场的激进计划与哈耶克对“计划”的批判的内在矛盾。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并不意味着简单否定对于自由主义理论的探讨,恰恰相反,我认为越是对这类理论进行系统的、深入的探讨,就越有可能揭示“新自由主义”的理论上的脆弱性。
    [55]在一度时期里,何清涟尽管明确地将自己视为自由主义者,但她仍不免因为揭露腐败等问题而被称为“新左派”(见她于1998年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发表的访谈录);秦晖对于俄国民粹主义给予激烈批判,但他也时常被冠以“民粹主义”的名目。这种情况的改变在他们不断地“批评”“新左派”的情况下才有所扭转。事实上,何、秦对于腐败和农民问题的关注与所谓“新左派”之间存在许多交叉之处,这一点新自由主义者对他们的指控并非毫无根据。当然,在如何估计全球化进程、如何理解西方的市场、如何理解民主等问题上,许多学者之间存在重要的分歧。让人遗憾的是,中国社会的批判力量没有能够形成建设性的对话关系。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二元论限制了人们对于各自理论和视野的认真思考和理解,从而也没有能够产生积极的争鸣。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话语的力量,看到了缺乏一种良性的政治文化对于中国知识分子的讨论有多大的损害。
    [56]参与讨论的某些作者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看法,我们可以看到他们试图在几者之间建立平衡而作出的努力。这种调整、平衡和摆动还将持续下去。参见许纪霖:《上半个世纪的自由主义》,《读书》,2000年1期;汪丁丁:《中国九十年代改革的政治经济学问题》(我看到的版本是发表在Intenet上的文本);汪丁丁:《社会选择,市场经济与自由》,《读书》1999年1期。
    [57]樊纲:《“不道德”的经济学》,《读书》1998年6期;张曙光:《批评规则、交往理性和自由精神》之一、之二,《读书》1999年10期、2000年3期。
    [58]沃勒斯坦:《进退两难的社会科学》,《读书》1998年2-3期;许宝强:《危中之机》,《读书》1998年4期;B. 安德生:《“奇迹”背后的幽灵》,《读书》1998年8-9期;汪晖:《科学主义与社会理论的几个问题》,《天涯》1998年6期;卢荻:《东亚经验与历史资本主义》,《读书》,1998年9期;韩毓海:《在“自由主义”姿态的背后》,《天涯》1998年5期;卢荻:《重读孙冶方的帝国主义论》,《读书》1999年6期。
    [59]1999年11月16日中美达成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同日,《多维新闻》刊出刘军宁的专稿《中国加入WTO的政治意义》对中美协议表示支持;《金融时报》(Finanial Times)发表了James Kynge and Mark Suzman的题为"Chian to Enter WTO after Signing US Deal"的报道,称引中国学者话说,这是1978年以来开放政策的第二阶段;次日,《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刊登了John Pomfret and Michael Laris的报道,题为《中国改革者欢迎WTO协议》("WTO Deal Welcomed by China's Reformers"),内中引用了王山、李克、茅于轼、徐友渔等人欢迎WTO的谈话,主要内容为WTO有助于中国的民主和法制。这类意见与国家及其媒体的声音并无差别,也得到了美国媒体的欢迎。在这类问题上,也无法区分出所谓“经济自由主义”与“人文自由主义”。
    [60]崔之元:《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我见》,《联合早报》,1999年7月4日;温铁军:《“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读书》,1999年12期;《国际经济评论》1999年7-8月号(该年度第4期)发表专题“WTO与中国”,对中国加入WTO的具体条件进行了讨论,文章分别为宋泓《工业优势、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收益与代价》、孙振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农业及对策思考》、王松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会影响中国的金融安全吗 》、贺力平《银行业的竞争主要是非价格竞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完善中国银行机构的支付服务体系》、张燕生《中国应如何走进世界贸易组织》、汪晓亚、许国平《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61]汪晖:《现代性问题答问》,《天涯》,1999年1期;许宝强:《知识、权力与“现代化”发展论述》,《读书》1999年2期;许宝强:《发展主义的迷思》,《读书》1999年7期;黄平:《关于“发展主义”的笔记》,《天涯》2000年1期。1999年10月下旬,由海南省作家协会、南方航空公司海南分公司协办的“生态与文学”国际研讨会在海南省召开,会议期间,部分与会者就环境、生态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座谈。《天涯》2000年1期发表了根据这次座谈记录整理的纪要《南山纪要》,从生态问题出发,对发展主义给予系统的批评。参与者包括黄平、李陀、陈燕谷、戴锦华、王晓明、陈思和、南帆、王鸿生、耿占春和韩少功等。
    [62]公共空间的拓展不一定直接表现为对言论自由的呼吁,而经常表现为在各个重要领域开展积极的讨论,触及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尽管存在多重限制,但经过多年的努力,知识界的讨论已经触及了社会问题的各个方面,在复杂的条件下争得了一定的讨论空间。在知识界讨论中有一种倾向,即将思想能力的匮乏归咎于外在的条件(我绝非说外在条件不重要)。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方式。关于言论自由和新闻问题的直接讨论,请参见吕新雨:《当代中国的电视纪录片运动》,《读书》1999年5期;林旭东、陈虻:《「生活空间」:一种记录/媒体实践》,《读书》1999年5期;卜卫《V-chip与美国的言论自由》,《读书》1999年5期;王华之《媒体与今日之现实》,《读书》1999年8期,等等。
    [63]陈燕谷:《超帝国主义时代的圣战》,《天涯》1999年4期;乐钢:《解构科索沃》,《读书》,1999年11期;张汝伦:《哈贝马斯和帝国主义》,《读书》,1999年9期;王希:《民主的非民主化》,《读书》,1999年10期,等等。
    [64]崔之元:《民族自决权,人权与主权》,《读书》,1999年8期。
    [65]汪晖:《死火重温·自序》,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1月;韩少功:《国境的这边和那边》,《天涯》1999年6期。
    [66]有人将对女性的评论与对革命的激进主义的批判联系起来,认为“女性往往伴随着……病态的狂热”,又将这一时代视为“阿谀女人的时代,是按照女性口味设计的时代,从男人的发型到汽车的造型,连革命史都有阴火虚热的谀辞。”这类修辞本身暴露出对于革命的批判在日常生活层面正在落入怎样的泥沼。朱学勤:《平静的坏心情》,《天涯》,1996年3期。
    [67]夏晓虹:《从父母专婚到父母主婚》,《读书》1999年1期;《读书》1999年3期刊出“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的专题讨论,分别为刘健芝的《恐惧、暴力、 国家、女人》、戴锦华的《见证与见证人》、陈顺馨的《强暴、战争与民族主义》、孙歌的《理想家的黄昏》。
    [68]有关亚洲问题的讨论开始于1996年孙歌为《读书》撰写的几篇关于日本学者的系列学术文集《在亚洲思考》的述评。更为系统深入的讨论见孙歌:《亚洲意味着什么 》,《学术思想评论》,第5辑,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白永瑞(韩):《世纪之交再思东亚》,《读书》,1999年8期;小岛洁(日):《思考的前提》,《读书》,2000年3期;沟口雄三(日):《“战争与革命”之于日本人》,《读书》,2000年3期,崔元植(韩):《第三种答案》,《天涯》1999年3期;旷新年:《在亚洲的天空下思考》,《天涯》1999年3期。
    [69]社会矛盾和危机迫使人们关注实际的社会问题,并促使理论工作者更为直接地参与社会的和思想的论战。这一过程与媒体时代的商业化取向相互配合,最容易导致对于理论工作本身的排斥。然而,社会问题越是迫切,越是需要在广阔的视野和范围内进行理论的探讨,重新建立我们看待历史与现实的视野。没有理论层面的认真对话和研究,也就不可能对现实进行深刻的把握。对于学者而言,思想自由的命题必须落实在这种理论工作自身的严谨性上。在这个意义上,必须拒绝那些对于理论工作的似是而非的责难,拒绝那些假借问题的现实性来否定理论创新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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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l, 12008年3月14日,我正在香港浸会大学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从上午起,我就不断地收到一个朋友的朋友从拉萨市的商业街区发来的短信,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时一二十分钟,有时长一些。短信容量有限,完全限于一个人的目力和听力所及,却是身居现场者的即时报告,比任何通讯…

    汪晖:中国:跨体系的社会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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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14日,我正在香港浸会大学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从上午起,我就不断地收到一个朋友的朋友从拉萨市的商业街区发来的短信,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时一二十分钟,有时长一些。短信容量有限,完全限于一个人的目力和听力所及,却是身居现场者的即时报告,比任何通讯社的报道更为迅疾和真实。这个发短信的朋友是一位在拉萨做小买卖的内地人,她崇拜达赖喇嘛和西藏文化,但眼前发生的事情,让她困惑万分。不久之后,以奥运火炬传递为爆发点,围绕西藏问题的冲突,在世界各大城市相继发生,海内外的媒体为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方面,"自由西藏运动"充分地表现了他们在西方社会的动员能量,而另一方面,中国海外留学生展开了保护火炬的运动,年轻一代利用网络媒体介入国际媒体的论战,一时间风起云涌,惊涛裂岸。在这一情境中,"西藏问题"、"奥运火炬问题"或"媒体公正问题"相互纠缠,要想弄清"西藏问题"的是非曲直变得更加困难了。

    四月下旬,按照原先的计划,我启程前往意大利博洛尼亚。临行前一天,4月19日,我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就"西藏问题"所做的采访。事实上,这个采访与其说是关于"西藏问题"的讨论,不如说是陈述我对如何叙述中国的看法。2000-2001年,在柏林高等研究院访问时,我正在修订《兴起》一书第二册《帝国与国家》的初稿,恰好与一群历史学家共同讨论不同类型的帝国问题,如奥斯曼、莫卧尔、清朝、俄罗斯、德国等等,以检讨以民族-国家为中心框架的知识系统的局限性。在那之前,我在对亚洲问题的讨论中也已经展开对中国的周边区域以及连接这些区域的政治文化的思考。在我看来,西藏问题与如何叙述中国的问题是相互关联的。也是在这一年,我在苏黎世参观了题为"梦幻世界西藏-西方与中国的幽灵"(Dreamworld Tibet--Western and Chinese Phantoms)的展览,策展人是人类学家马丁·布拉文(MartinBrauen)博士,他把自己的家变成了一个有关西藏的博物馆。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展览,因为它不像其他有关西藏的展览那样展出西藏的文化、艺术、宗教、习俗和历史文物,而是以西方如何看待西藏为中心。这使我对西方的西藏观有了不同以往的理解,也让我触摸到了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那堵无形的高墙。这座高墙的一侧是在欧洲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东方主义幻影,另一侧则是我自己试图突破的近代民族主义知识,而在这堵知识的高墙周边,绵延展开的则是由冷战政治造成的颓败而又坚固的壕沟。要想让人们逼近真实的"西藏问题",就必须从拆除这个东方主义的高墙开始,否则就只能听凭那些心造的幻影控制我们的世界。从苏黎世回到柏林之后,我就开始留心相关的文献,并将阅读这些文献当作我自己思考"何为中国"这一问题时的参考资料。

    2004年6月,在萧亮中的引荐之下,我去云南中甸参加"藏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学术讨论会。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以西藏为主题的会议,不但在会上认识了许多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学者,而且也在会下接触了一些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年轻人。萧亮中热心地将我介绍给他在当地的各族朋友们,而他的朋友、藏族环保人士马建中也安排了我和一些藏族青年的座谈。在会后前往德钦途中,除了与几位藏学前辈同行外,又有机会参加了他们与当地藏族青年的座谈,使我对于藏区面临的挑战、危机和可能性有了一点认识。也就是这次访问,使我在此后的几年中与有关虎跳峡水坝问题的争论结下不解之缘,我不得不多次前往云南调查和考察。藏区与我的距离突然间近了许多。2005年1月4日,萧亮中突然去世,在我和他生长的那个地区之间留下了一个难以填补的空白,但他在我与当地村民及社会运动之间连接起来的纽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为我重新理解西南民族区域及中国的发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视野。

    现在回想起来,我之卷入这些社会运动,除了上述这些偶然的现实契机之外,也是由理论思考所驱动的。1992-1993年,我在哈佛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那时美国学术界围绕少数民族、性别、后殖民、经典课程、文化多元主义等等问题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后现代主义和各种左派理论的代表性人物纷纷就此发表高论。与这些更像是美国国内问题的讨论相比,另一些讨论也在交替展开,例如全球化问题、伊斯兰问题、原教旨主义问题、伊朗问题、加拿大魁北克独立问题、冷战结束后的移民问题等等。我一直追踪这些讨论,并在1993年参加了在芝加哥举行的一个跨文化研究项目,时间长达四十多天,其结果就是我在回国后与陈燕谷一起主编和翻译出版的论文集《文化与公共性》一书。这本书是由芝加哥的跨文化中心资助出版的,收录了当代西方有关多元文化与公共性问题的若干代表性文本。这本书为我思考全球化和后殖民时代中国的民族、区域和宗教问题提供了一些理论的线索。

    在1990年代后期,中国知识界的分化和论辩正在展开。我对"西藏问题"的思考也是对发展主义、市场扩张和社会分化及其后果的分析,"西藏问题"有其独特性,但同时也是当代中国问题的有机部分,不能孤立地加以分析。因此,与许多人在"3·14"事件后将批判的矛头指向社会主义历史不同,我更多地是在社会主义的历史性退潮以及新的市场扩张及发展主义逻辑中来分析"西藏问题"的。构成我对"西藏问题"的基本分析的,是"世俗化过程中的'宗教扩张'"、"市场化、全球化与语言危机"、"日常生活方式的巨变"、"社会流动、移民权利与民族区域的社会危机"、"'承认的政治'与多民族社会中的平等问题",以及"后革命、发展与去政治化"等基本问题。"西藏问题"是独特的,但也是与整个中国与世界正在经历的巨变密切相关的。

    在去博洛尼亚之前,我准备了一批有关中华民族问题和西藏历史的著作,以备在外时阅读;正在康奈尔大学客座的崔之元以他的无穷精力向朋友们传送他收集到的有关西藏问题的各种文献,也给了正在行旅中的我很多方便。我不是藏学专家,深知自己对于西藏的理解十分有限;我起初只是想集中阅读,并没有准备写成文章,但在意大利期间,西藏问题如影随形,凡有公共场合,总有人问及。在这样的氛围中,我决心将自己的阅读和思考记录下来。在完成文章的初稿后,我于六月初匆匆赶回北京。不久之后,《天涯》杂志在删节了部分注释后全文发表了这篇文章。但即便在文章发表之后,我也没有停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终于在一年以后,2009年夏天,我把主要的精力用于对一年前完成的初稿的改写。现在呈现给读者的,就是这次改写和修订的产物。

    2

    在关于"西藏问题"的讨论中,我对民族区域及其混居性有了新的理解。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民族自治,其理由正在于各民族的混居、交融,民族文化多样性是以混居性为前提的。这一思考与我先前关于中国历史和亚洲问题的一些讨论有连贯性,但更集中于"区域"这一概念。在中国文化论坛和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人类学中心的支持下,我和王铭铭教授分别于2008年年底和2009年5月共同主持了"区域、民族与中国历史的叙述"(2008年12月6-7日,北京)和"跨社会体系---历史与社会科学叙述中的区域、民族与文明"(2009年5月21-23日,成都)两次会议。在第二次会议上,王铭铭借用马歇尔·莫斯(MarcelMauss)的"超社会体系"(supra-societalsystems)概念对会议主题进行阐述,我在回应中,半开玩笑地使用了"跨体系社会"这个概念,用于描述中国的区域、社会与国家及其关系。在资本全球化条件下,"跨"这个前缀已经被用滥了,它代表着一种超越民族、国家、区域等等传统范畴的趋势和动向。但我还是相信,"跨体系社会"与此不同,这一概念中的"跨"是由一系列的文化、习俗、政治、礼仪的力量为中心的,经济关系只是镶嵌在上述复杂的社会关联中的交往活动之一。如果说现代资本主义的跨国家、跨民族、跨区域活动是一种将各种文化和政治要素统摄于经济活动的力量,那么,"跨体系社会"这一概念恰恰相反,它提供的是不同文化、不同族群、不同区域通过交往、传播和并存而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和文化形态。

    用"跨体系的"这一术语界定"社会"也有另一层面的考虑。马歇尔·莫斯(MarcelMauss)所定义的"超社会体系"实际上就是由"几个社会共同的社会现象"所组成的文明概念。在莫斯和涂尔干看来,文明是经由一些中介和起源关系而长期保持关联的社会聚合体,是"集体表象与实践的传播"。王铭铭特别指出这一体系是超越我们通常定义的"民族体"的区域性物质与精神关系的体系,既有"物质文化"、"地理"、"经济"的表达方式,亦有宗教、仪式、象征、法权、伦理的表达方式,既可以是现世的,也可以是宇宙论与道德-法权方面的。从这个角度看,在中国及其周边,以朝贡、外交、贸易、婚姻、宗教和语言等媒介构成的网络,亦即日本学者经常使用的汉字文化圈、儒教文明圈或东亚文明等术语,也都可以称之为一种"超社会体系"。

    将"超社会体系"改造成"跨体系社会"实属望文生义,我是想以之对民族区域这一范畴加以概念化。也许,这个说法不过是"半个玩笑"而已。混居地区的家庭和村庄常常包含着不同的社会体系(族群的、宗教的、语言的等等),以致我们可以说这些"体系"内在于一个社会、一个村庄、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在历史编纂学中,以一个族群、一个宗教或一个语言共同体作为叙述单位是民族主义时代的常见现象。但如果这些族群、宗教和语言是交互错杂地存在于一个区域、一个村庄、一个家庭,那么,这一叙述方式就可能造成对这一复杂关系自身的删减、夸大和扭曲。对我而言,"跨体系社会"就概括了这样一些独特的、常常为现代知识忽略或简化的历史现象,也因此提供了一种重新描述这些现象的可能性。

    王斯福谈及"文明"概念时说:"文明如同'文化',但它强调的是文化的传播;它接近'社会',但只是一部分,这就促使我们去思考和推断文化组成部分的惯性关联、实践和生产的方式,以及它们怎样被异地、异文明的附加成分转化的问题。文明很广泛,但并非社会、文化和物质生活的综摄概念。"文明概念促使人们去探究文化间的传播与结合,而我借"跨体系社会"这一概念所想讨论的,不是连接多个社会的文明网络,而是经由文化传播、交往、融合及并存而产生的一个社会,即一个内含着复杂体系的社会。

    从比较文化史的角度看,基督教与儒家思想在界定什么是文化上的欧洲或文化上的中国时的角色大致相似,但不同之处何在 王国斌有一个洞见,他说:"基督教超越了欧洲民族国家的政治边界,而儒家思想将文化边界和政治边界都融合在一个单一的(尽管是复杂的)综合体中。......如果我们假定政治和文化的融合是现代民族主义的一个独有特征,我们会面临将中华帝国的政治建构策略视为'现代的'这一窘境。"按照这一观察,基督教界定了文化上的欧洲,但无法形成文化与政治的统一,直到民族主义的时代,文化边界与政治边界才被综合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之下。与此相对照,中国作为一个复杂却单一的综合体就是以儒教文明为前提的。这一描述提供了一种区别于民族国家的"文明国家"形态。在某种意义上,它既是中国的历史形态,也是欧洲构想中的未来形态。

    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儒家思想"---它是一种可以与其他思想和价值相互协调的政治文化(从而也就可以从其他的角度界定其特征),还是相对单一的价值体系 由于儒家文化、甚至中国文明等概念在我们的日常用途中趋于单一化(如将中国文明与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并举,实际上将中国文明界定为一种相对单纯的儒教文明),如何解释中国社会中的非儒家文化体系就会成为一个问题。这在18世纪以后的清朝尤为突出。清王朝的统一以儒家文化为中心,但并不建立在单一文化、单一宗教甚至单一文明之上,恰恰相反,清代是一个跨文化的、跨宗教的、跨文明的"跨体系社会"---既包含着多重体系,又构成了一个富于弹性的社会。对于中原地区、蒙古、西藏、回部或西南边疆地区而言,皇帝既是他们的内部统治者(对于中原内地而言是皇帝、对蒙古而言是大汗、对满州而言是族长、对西藏而言是文殊菩萨转世等等),也是萨林斯(MarshallDavidSahlins)所谓"陌生人-王"(stranger-king)。说到底,皇权并不只是某一区域的内部统治者,他的身份的"跨体系"性质才是整个帝国合法性的源泉。因此,当我们讨论中国历史中的文化边界与政治边界的综合与统一时,需要对"文化"或"文明"重新加以界定---不是按照宗教、语言、种族或其他单一要素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跨体系社会"的日常生活、习俗、信仰、价值、礼仪、符号及政治体系的综合体。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是儒家思想,不如说是能够将儒家传统、藏传佛教、伊斯兰文化等等"体系"综合在一起的政治文化,实现了中国的文化边界与政治边界的统一性。

    这并不否认儒家文化在王朝政治中的主导性。但就连接中国社会的各种丰富线索而言,儒家文化不足以表述清朝政治疆域与文化疆域的统一。正如上述皇权的多面性一样,清代政治文化是在多重文化的交互作用中产生的。从这个角度说,正是跨体系社会及其对文化的界定本身导致了文化与政治边界的统一---在跨体系社会中,文化必然是政治的。对于儒家而言,政治就是礼教的活动和过程,它的理想功能是创造一个共同(而又和而不同的)的世界。

    讨论跨体系社会不可能不涉及政治结构。康德在谈到国家的时候说:"国家是一个人类的社会,除了它自己本身而外没有任何别人可以对它发号施令或加以处置。它本身像是树干一样有它自己的根茎。"但康德的国家概念与民族国家有着重叠关系。如果把这一论断放到中国历史中,我们可以说,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国家是一个跨体系的政治结构,只有在它的统一性与跨体系性相互重叠的时候,我们才能将这个国家称之为"一个人类社会"---这个人类社会是由若干相互渗透的社会以独特的方式联结起来的。"一个"的含义只能在"跨体系"的意义上理解,而不能在"反体系的"或"整一的"意义上理解。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国家不但涉及物质文化、地理、宗教、仪式、政治结构、伦理和宇宙观及想象性世界等各种要素,而且还要将不同体系的物质文化、地理、宗教、仪式、政治结构、伦理和宇宙观及想象性世界连接起来。在这个意义上,"跨体系社会"不但不同于从"民族体"的角度提出的各种社会叙述,也不同于多元社会的概念---较之于多元一体概念,它弱化了体系作为"元"的性质,突出了体系间运动的动态性。体系是相互渗透的体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体系,因此,体系也是社会网络的要素。"跨体系社会"的基础在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相互关联,但也依赖于一种不断生成中的政治文化,它将各种体系的要素综合在不断变动的关联之中,但并不否定这些要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

    如果"儒家思想"在清朝居于主导的地位,那恰好是因为"儒家思想"具有更为深刻的政治性质,它善于穿针引线,将其他体系精巧地编织在富于弹性的网络之中,而又并不否认这些"体系"自身的独特性。儒教社会并不要求西藏、蒙古或其他地区按照儒家伦理-政治原则和礼仪系统规范自身的社会关系。在边疆属地、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王朝没有将自身的政教关系和法律体制强加在地方性关系之中,所谓从俗从宜,即根据具体情境和社会变迁,协调统一王朝与地方性秩序之间的关系。王朝用儒家天下观念解说朝贡关系,但也预留了其他社群对这一关系进行弹性解释的可能性。清代皇权在藏传佛教与儒家思想之间达成的平衡就是一个例证。如果清朝皇帝可以被西藏社会视为文殊菩萨转世,那么,藏族社会内部也必定存在着灵活界定内外关系的政治文化(即便这一政治文化以宗教信仰或当地习俗和礼仪的形式出现,也必然是政治的,因为它必须处理不同社群之间的关系,并提供相应的制度形式)。事实上,朝贡-藩属-藩地等关系并不是均质的,它总是根据参与者的特征而产生变异。因此,儒家思想的政治性就表现在它对自身边界的时而严格时而灵活的持续性的界定之中。依据不同的形势,夷夏之辨、内外之分既是严峻的,又是相对的,不同时代的儒者-政治家根据不同的经典及其解释传统,不但提出过一系列解释,而且也将这些解释转化为制度性的和礼仪性的实践。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型的描述,在实际的历史变动中,中央与地方关系持续地发生着变化,渗透、支配、排斥和斗争(如战争、改土归流等等)同样贯穿着整个历史进程。无论是礼仪性的体制,还是强制性的机器,它们总是与统治的问题相关。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历史研究的课题之一,正是不同的统治形式之间的差异。

    如果将文化边界与政治边界的关系不是放置在"中国"的范畴内,而是放置在亚洲区域的范畴内,认为"儒家思想将文化边界和政治边界都融合在一个单一的(尽管是复杂的)综合体中"的论断就会面对如何界定政治边界的挑战。我们可以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观察这一问题。首先,日本、朝鲜半岛、琉球、越南等等都在所谓儒教文化圈和汉字文化圈之中,但并未因此形成"一个单一的(尽管是复杂的)综合体"。当明治日本和昭和日本试图以此作为其大东亚扩张计划的根据时,遭到了这一区域内各国家和民族的激烈抵抗。其次,与琉球、朝鲜半岛和越南等深受儒家文化和汉字文化影响的地区相比较,西藏、蒙古、回部等中国王朝(以及继之而起的现代国家)的有机部分并不在儒教文化圈或汉字文化圈内。在欧洲民族主义影响下,蒙古、西藏、回部分别产生过统一与分裂的问题,但无论是中国的保皇党人还是革命党人,在努力寻求中国的统一方面并无根本分歧。在整个20世纪,曾产生过各不相同的政治主张,它们之间的分歧均与如何解释作为"中国"的"跨体系"特征并创造相应的政治-法律体系有关。

    从区域的视野观察,儒教之于东亚的角色毋宁与基督教之于欧洲的角色十分相似,它对东亚地区的文化特征的界定并未与政治边界相互重叠。从某种意义上说,两者之间的差别恰好在于基督教文明对于两者边界的统一具有内生的渴望,而儒教文明圈虽然具有某些趋同性,但并不强烈地追求两者的政治统一,它以另一种方式将不同的王朝连接成为一个"跨社会体系",其最为显著的标志就是由中心-边缘关系构成的所谓朝贡网络。由于浜下武志等日本学者的努力,作为一种区别于欧洲民族国家体系的亚洲区域模式,朝贡体系已经得到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在文化史领域,也有学者进而将朝贡贸易与儒教文化圈、汉字文化圈等概念相互关联。这类以儒学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图景大多以"东亚"作为一个区域单位,并循海洋朝贡和移民路线,从东北亚地区扩展至东南亚地区。但是,朝贡体系并不必然与儒学、汉字文化或相同的宗教信仰相互重叠,它同样存在于中亚和喜马拉雅地区。西藏、尼泊尔、不丹、锡金、拉达克、缅甸不仅与中央王朝之间存在着性质各不相同的朝贡-藩属或朝贡-属地关系,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交叉和复杂的藩属与朝贡关系。由于"跨体系社会"与"跨社会体系"都不以文化同质性作为唯一的存在根据,它们之间相互交叉渗透也就是自然的了。

    "跨体系社会"和"跨社会体系"都不是静态结构,而是动态过程。任何离开历史的变动、权力关系和人的活动来理解区域、中国和亚洲等历史范畴的方式,都是没有意义的。在20世纪的急遽变动中,塑造区域、中国和亚洲的力量已经是全球性的,民族国家成为主导的模式,在战争、革命、贸易、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流动中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和国家形态,社会的跨体系性和内部差异显著地缩小了。因此,要想对当代中国和亚洲地区的复杂关系加以阐释,就有必要思考20世纪在重新塑造中国的主权、人民、区域关系中的巨大的作用。但即便如此,就区域内或区域间关系而言,"跨体系社会"或"跨社会体系"等概念还是可以提供一个观察、理解和反思历史关系的独特视角---在漫长的中国革命和改革之后,中国社会内部的"跨体系性"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现象。

    3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我也开始关心亚洲问题。《亚洲想象的政治》一文是几经修改的产物。这一有关亚洲问题的思考,也与我自己对如何叙述"中国"的思考密切相关。在写完有关西藏问题的文章之后,我又因偶然的机缘讨论了有关琉球的问题。2005年秋季至2006年春天,我在东京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在回国之前,村田雄二郎教授陪同我去琉球访问,也因此结识了冈本由纪子等琉球知识分子和社会运动人士。2008年8月26-27日,若林千代、冈本由纪子、上间加那惠等琉球人士到北京访问,在丸川哲史先生的安排下,他们与来自北京、广州的学者,以及日本的著名杂志《现代思想》的主编池上善彦先生一道召开了"知识的亚洲和现实的亚洲·冲绳会议"。我被邀请与会,并对几位琉球人士的发言发表评议。会议之后,《开放时代》在安排发表几位琉球人士的论文时,希望我将评议也整理出来,以利于中国读者对琉球问题的理解。我对琉球并无研究,只是在丸川哲史先生的一再要求之下,才勉强应承以对谈的方式说一点我对琉球问题的理解。在那篇访谈稿完成之后,我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和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访问,几乎每天都在东亚图书馆阅读和写作,也就便查阅了与琉球相关的美国外交档案和中华民国外交档案,并专门去胡佛研究所查阅了蒋介石日记的有关部分。在回国之前,补写了有关开罗会议中的琉球问题一文。

    西藏问题、琉球问题及区域问题的讨论为我的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空间,许多新的问题、新的知识和新的朋友因此进入了我的视野。但我也深知,由于学识所限,这些文章并不成熟,我期待着专家和读者的批评。

    2010年1月25日


    注:本文是根据作者所著《亚洲视野:中国历史的叙述》(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北京:三联书店,即出)二书所写的序言删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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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中国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许许多多的预言--1989年之后,不断地出现中国崩溃论,但中国没有崩溃,而是这些崩溃论崩溃了。人们因此开始总结为什么中国不但没有崩溃,反而发展了在改革过程中,反复出现肯定改革与否定改革的讨论,这些讨论也时时涉及如何估价社会主义时期与改革时…



    中国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许许多多的预言--1989年之后,不断地出现中国崩溃论,但中国没有崩溃,而是这些崩溃论崩溃了。人们因此开始总结为什么中国不但没有崩溃,反而发展了 在改革过程中,反复出现肯定改革与否定改革的讨论,这些讨论也时时涉及如何估价社会主义时期与改革时期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无论如何评价中国 社会主义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成就和困境,中国的经验都是建立在这两个传统的地基之上的。与此同时,眼下的全球金融危机和长期积累的矛盾,也提示中国不能也不应简单地回复到过去的发展模式之中--无论是传统的计划模式,还是以GDP增长为唯一目标的发展主义模式。我们需要换一个方式来总结中国60年来的经验。


    独立的主权性格及其政治内涵

    在有关中国模式的讨论中,许多学者强调中国发展的稳定性,认为没有出现重大危机。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改革开放30年期间,中国最大的危机是1989年的危机,中国度过了这场大的危机,但其后果至今在不同领域都可以找到印迹。这场危机同样是国际危机的一部分,不过那时的危机主要不是经济危机,而是政治危机。中国的危机可以视为苏东危机的前奏。像中国一样,这些国家也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中国没有像它们一样倒掉 究竟是哪些要素维持了中国的稳定性并提供了高速增长的条件 在经历了30年改革之后,这些条件本身发生了哪些变异 要讲中国道路或中国的独特性等等,这是首先要回答的一个问题。

    苏东体系的瓦解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历史原因,比如官僚体系与民众的对立、冷战政治中的专断政治,以及短缺经济带来的民众生活的困苦等等。与之相比,中国体制的自我更新意识要强得多,经历了文革时代的冲击,党和国家的中高级官员被毛泽东遣送至基层社会工作和生活,当他们在1970年代晚期回到权力位置时,国家对于基层社会的需求有了较强的回应能力,这些方面与苏东国家很不相同。但我在这里并不打算详细讨论这些问题及其来龙去脉,而只集中于中国体制区别于苏东体系的第一个特征,即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发展的道路,以及由此产生的独特的主权地位。

    东德前共产党的最后一位总书记克伦茨在他的回忆录中,解释1989年后整个国家垮掉的原因,他提到了很多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苏联的转变以及由此产生的整个苏东集团的内部变化。在冷战时代,西方的政治家经常用"勃列日涅夫定律"这个概念嘲笑东欧国家的 "不完全性主权"状态。在《华沙条约》体系中,东欧国家没有完全的主权,受制于苏联的支配,苏联一旦出现问题,整个苏东体系都跟着垮掉了。二战之后,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得以确立,但事实上在世界的范围内,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非常少,不仅是苏东国家,即便是西欧结盟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在亚洲,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在冷战的构造里,它们的主权受制于美国的全球战略,同样是不完全性主权国家。在冷战的构造里,两个阵营都是结盟性国家体系,每一阵营中的霸权国家发生变化或政策转变,其他国家都会深受影响。

    伴随着中国内战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在建国初期,中国处于冷战两极构造中社会主义体系的一方,1950年代初期的抗美援朝战争更是让中国与美国及其盟国兵戎相见。在这个时期,尤其是"一五"时期,中国的工业发展、战后恢复和国际地位得到了苏联的巨大帮助,也在某种意义上,处于与苏联的某种程度的依附关系之中。但是,正如中国革命过程本身有其独特道路一样,中国在建设时期也在探索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积极支持不结盟运动,随后又与苏共展开公开论战,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和军事上,都逐渐摆脱了有些学者所说的与苏联的"宗主关系",确立了自己在社会主义体系、进而整个世界中的独立地位。尽管台湾海峡仍然被分隔,但中国国家的政治性格是主权性的和高度独立自主的,在这一政治性格主导下形成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也是高度独立自主的。没有这一自主性前提,很难想象中国的改革开放道路,也很难设想中国在1989年后的命运。在改革开放进程开始的时候,中国已经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这是改革的前提。中国的改革是一个有着内在逻辑的、自主性的改革,一个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改革,这与东欧和中亚的各式各样的、背景复杂的"颜色革命"截然不同。中国的发展不但与拉丁美洲的依附经济有别,即便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相比,恐怕也不能简约为东亚模式(尽管在国家角色、政府产业政策和某些发展策略方面有相似性和互动性)--从政治的角度看,中国改革前提是自主的,而上述各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概括为依附性发展(与拉美不同的是,这一冷战时代的依附关系恰恰成为发展的政治前提)。

    这个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通过政党的实践来完成,这是20世纪政治的一个突出的特征。无论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曾经犯过多少错误,它当年的反帝和后来跟苏联的辩论,是完成中国主权性的最基本要素,在这些问题上,不能仅仅局限于个别细节加以判断。通过与苏共的公开辩论,中国首先摆脱了两党之间的宗主关系,继而才摆脱了国家间的宗主关系,形成了新的独立性的模式。换句话说,这一主权根源是政治性的,是从政党关系和政治进程中发展出的一种特殊的政治独立性在国家、经济等领域的显现。我们很难从规范性的主权概念出发来理解独立自主的含义。在殖民主义历史中,规范性的主权概念与独立自主很可能没有关系,比如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国家在国际法的意义上必须是一个主权的国家,但这个主权与独立自主毫无关系。事实上,冷战时代的两极化构造的逐渐瓦解与中国对这一两极构造的持续批判和斗争有关;没有中国的介入,美苏发生直接对抗的可能性也要大很多。

    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中国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对改革的尝试,都曾出现各种偏差、问题甚至悲剧性的结果,但在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中国的政府与政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策。这些调整不是受制于外来的指点,而主要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自我调整。作为一种政党的路线纠错机制,理论辩论,尤其是公开的理论辩论,在政党和国家的自我调整、自我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共产党内缺乏一种民主机制,路线斗争常常也会转化为无情打击的权力斗争,但这些因素不应掩盖路线辩论和理论辩论在其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需要重新思考改革以来的一些习惯性说法,比如,就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现成的政策而言,"摸着石头过河"这一说法当然是正确的,但其实没有现成模式是整个中国革命的特点,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说过类似的话。没有模式的时候靠什么 靠的是理论辩论、政治斗争、社会实践。所谓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但这一对实践的总结本身是理论性的,实践不可能没有前提和方向。如果没有基本的价值取向,"摸着石头过河"就不知道摸到哪儿去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曾引用当年列宁说的一段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也在某些关键时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某一件事情(任何一件事情都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者政策的时候,如何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政策,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当政治、文化、上层建筑等等阻碍着经济基础发展的时候,政治和文化就是核心所在,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

    理论辩论在中国的革命和改革过程中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改革的理论源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就是从有关商品、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资产阶级法权等等理论讨论中产生出来的,也是从社会主义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产生于1950年代,孙冶方和顾准发表了有关价值和价值规律问题的论文,其大背景是中苏分裂和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矛盾的分析。这个问题在1970年代中期再度成为党内辩论的中心课题。没有这样的理论辩论,也很难设想此后中国的改革会沿着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发展。到今天,有关发展道路的辩论,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局限于政党内部,但理论辩论对于政策路线的调整意义仍然重大。如果没有体制内外发生的对单纯注重GDP增长的发展主义的批评和抵抗,对新的科学发展模式的探索就不可能提上议事日程。1990年代,随着中国政治结构的变化,中国知识界的辩论部分地替代了以往党内路线辩论的功能,1990年代末以来对三农问题的关注,2003年后对医疗改革的反思,2005年对国企改革和劳动权利的关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宣传和社会运动等等,都对国家政策的调整产生了影响。理论辩论在引导方向的问题上起着很大的作用。

    现在常讲民主是一个纠错机制,其实理论辩论与路线辩论也是一个纠错机制,是政党的纠错机制。由于缺乏一种党内的民主机制,在20世纪的历史上,党内路线辩论时时出现暴力和专断的特征,对此进行深入和长期的反思是必要的,但对党内斗争的暴力化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对理论辩论和路线辩论的否定,事实上后者正是摆脱独断、自我纠错的途径和机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口号提出了实践的绝对重要性,但这一命题本身是理论性的,我们只有在理论辩论的意义上才能了解这一口号的意义。


    农民的能动性

    无论是在早期的革命和战争中,还是在社会建设和改革时代,农民阶级作出的牺牲和贡献都是巨大的,表现出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也最让人印象深刻。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相比,在整个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的动员和乡村社会组织的改变可谓天翻地覆、前所未见。伴随着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整个乡村秩序被根本性地重组了。这一持久而激烈的乡村变革产生出三个重要的结果:第一,农民阶级获得强烈的政治意识;即便是东欧国家,甚至苏联,也罕见如此长久的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没有这一背景,也就不可能有以土地关系的变更为中心的、持久的农民动员。与许多社会主义国家或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平等的价值在中国人民心中扎根的程度要高得多、深得多。

    其次,要想真正理解中国 社会主义运动与农民运动的关系,也必须理解中国革命政党的角色。中国共产党的初创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产物,但不同的是,这个社会主义政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农民,并通过农民运动创造新政治、新社会。经历了30年的武装革命和社会斗争,这个政党最终成为扎根于最基层的社会运动,它的草根性及其组织动员能力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有很大的区别。现在的媒体和观察家过多地将中国革命的成败归于个别领导人物,而对这个进程本身讨论得不充分;又因为对中国革命中暴力的反思而忽略,甚至否定在这一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主体性。在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主观能动性、领袖人物的主观意志不可能不居于重要地位,但单凭这一点是无法解释历史的。

    第三,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新的土地关系为改革提供了前提。很难设想,在没有经过如此深刻的社会转变的条件下,传统的农民及其村社组织能够表现出如此强烈的能动精神。这一点只要参照亚洲(尤其是南亚)或拉丁美洲其他农业社会和市场条件下农民的状态,就可以有一个清晰的印象--这些社会至今未经如此剧烈的土地改革,农民仍然大量依附于地主或庄园经济,没有也不可能产生强烈的自主意识。土地改革的进程是与乡村教育的普及、识字率的提高、自我组织能力和技术能力的提升密切相关的。在市场改革条件下,这些早期的遗产也转化为较为成熟的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在新自由主义潮流中,中国社会较之其他社会对于平等的诉求和对腐败的不容忍更加强烈,也因此从基层产生了强烈的制衡作用。这一点与90年代初期有些国家的迅速寡头化有所不同,其原因不仅可以从国家和政党的角度加以解释,也应该从社会力量的角度加以说明。20世纪末,围绕三农问题和农民工问题,如何解决市场条件下的城乡关系,如何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再度成为当代中国的关键议题。由于乡村经济高度地依附于城市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农民大规模地流动并转化为新的城市工人阶级,立足于乡村土地关系的农民正在转化为沿海和城市工商业的廉价劳动力,这一进程与当代乡村危机有着深刻联系。


    国家的角色

    理解改革时期的中国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如何理解中国的国家性质及其演变。就像许多历史学家所显示的那样,东亚地区有着丰富而悠久的国家传统和国家间关系,阿瑞吉(Giovanni Arrighi)在他的新书《亚当·斯密在北京》中断言:"与民族国家和国家间体系相比,国家市场并非西方的发明。......整个18世纪最大的国家市场不在欧洲而在中国。"他还进一步地分析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因,尤其是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资的主要吸引力并非其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主要吸引力是这些劳动力在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上的高素质,再加上他们在中国国内生产性流动的工序环境迅速扩大。"(中文版第323-324, 354页)按照他的解释,斯密并非自发市场秩序的倡导者,而是一个对国家规管下的市场有着清晰洞悉的思想家。大致也沿着这一思路,北京大学的经济学家姚洋在总结中国经济发展的条件时,将中性政府或中性国家作为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前提。

    改革中的国家资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对阿瑞吉和姚洋的讨论有两点补充性说明。就阿瑞吉的观点而言,他对中国和亚洲国家市场的叙述建立在长远的传统之上,但是,如果没有中国革命及其对社会关系的重组,就很难设想传统的"国家市场"会自动地向新型的国家市场转变。晚清时期通过国家力量构筑军事和商业体系的努力,辛亥革命后持续不断的土地革命,创造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国家市场的新型内外关系。列宁在评论孙文的《建国大纲》时就曾指出过这一点,即土地革命和新的、带有社会主义取向或民生主义取向的国家方案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在讨论现代中国的国家性格时,不可能脱离中国革命所导致的土地关系和农民身份的改变这一前提。例如,人们批评人民公社的试验,但很少讨论这一试验也是现代中国持续的土地关系变更的结果,一方面,以家族─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终结了,另一方面,家庭、家族和地缘关系又以另一种方式被组织到新的社会关系之中。农村改革是对公社制度的改革,同时也建立在由这一试验所改变了的社会关系的地基之上。初期的农村改革是在国家推动下,以多种经营和调整农产品价格为中心发展的一场改革运动,这个改革运动实际上继承了许多要素,从乡镇工业到乡镇企业的发展,都是在一个不同于新自由主义的逻辑下展开的。

    就姚洋的观点而言,所谓中性化的政府产生于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其政治前提并不是中性化或中立化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多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从理论上说,这一社会主义的国家实践也产生于对早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的修正,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等文献就是这一新的国家理论的基础。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在市场条件下,它反而比其他国家形式更加脱离利益集团的关系。我们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将它说成是一个中性化的国家。这是初期改革成功的关键,也是改革的合法性所在,没有这一前提,不同社会阶层就难以相信国家推动的改革代表着这些阶层自身的利益。然而,中性化这一术语也遮盖了"中性化"的内涵,即国家代表的利益的普遍性是建立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地基之上的,至少就初期而言,改革的正当性恰恰来源于社会主义国家所代表的利益的普遍性。

    我们很难从一个单一的规定性出发界定中国的国家性质,在它的内部存在着不同的传统。在改革进程中,人们常常会用改革与反改革、进步与保守来描述这些传统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但从动态的历史角度看,它们之间的相互协调、制衡和矛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时期,我们看到过两种或多种力量之间的相互消长,以及对"极左"或"极右"的克服;当市场化改革成为主潮之际,若没有国家内部、政党内部和整个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力量的制衡,国家就会迅速地向利益集团靠拢。80年代中期一度有过私有化的主张,但在体制内外均遭到强烈抵制,结果是先形成市场机制的观点占了上风。这是中国没有采取俄国休克疗法的关键所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时期积累的社会性资源,在这个时候通过这一关系转化为对社会政策的制约。即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很难将这些批评性力量界定为反对改革。其实,在1990年代爆发的思想争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现象:对发展主义的批评最终促成了科学发展或另类发展的观念。中国社会对腐败的普遍厌倦和抵制也是推动制度改革的动力之一。国家的中立性是由上述并非中立性的力量及其相互关系促成的。

    中国改革中值得总结的经验很多,比如人才战略、教育改革和其他经济政策的实施等等,但我认为上述这几个方面最为根本,也因此常常被忽略。这几点也是中国20世纪最为独特的经验的一部分。


    主权结构的变异

    在全球化、区域化和市场化的新条件下,上述各项条件也面临着重要的挑战--社会关系、经济活动和政治主体的基础正在发生变异。如果不能把握新的历史条件及其变动方向,就难以形成新的、有效的机制和政策。要理解这些变化,需要对当代世界的一些新趋势加以总结。

    首先,在全球化的趋势中,传统的主权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异。当前的全球化进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上,第一是资本的跨国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跨国生产、消费和流动,大规模移民及由贸易和投资而形成的市场依赖性,以及各种风险的全球化。第二是为了管理和应对这一资本的跨国运动及控制风险而形成的新的国际调控机制,如WTO、欧盟和其他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组织。前者更像是一种无政府力量,而后者则是对这一无政府力量加以协调或控制的机制,这两种力量同时起作用。

    伴随这些重要变化,国家主权的形态也势必发生变化:就前一个方面而言,主要自198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逐渐地成为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形态,生产的跨国化造就了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完全不同以往的劳动力和资源配置,以及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新关系;随着金融体制的逐渐开放,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所谓"中美国"Chimerica的概念也许有些夸张,但就相对独立的国民经济向某种程度的依附性经济的转变而言,这一概念也有很强的寓意。

    就后一个方面而言,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条约和协定,积极参与不同的区域组织,传统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已经难以描述中国的主权结构。眼下的金融危机显示:危机本身恰好源于社会自主性的动摇,即任何一个地方的危机都可能成为我们自身的危机;而克服危机的方式又不可能单纯地通过重申旧式的主权来达致(例如,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特保问题无法通过国家主权单独地加以解决,而必须通过国际仲裁加以解决;高额外汇储备的风险也无法通过传统主权加以保护,同样需要某种国际性的规约和保护;流行疾病及其防控现在也是一项国际性的事务)。国际合作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因此,在全球化条件下,在开放性的国际网络中,如何形成自主性的新形式,是一个需要参照历史但又必须重新探索的新课题。

    其次,不仅在全球关系领域内,而且在国内关系中,国家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简单地用"极权主义国家"这样的概念来描述中国的国家角色,常常混同了国家角色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中国的改革没有像俄国那样经历"休克疗法",国家在调节经济方面的能力是比较强大的。中国的金融体制显示出相对的稳定性,是因为中国没有完全走上新自由主义道路;中国的土地没有私有化(但能够相对自由地流转以适应市场条件的需求),不但为中国农村社会的低成本保障体制提供了基础,而且也为国家利用土地资源组织开发并进行土地分红提供了可能性;中国的国有企业所提供的大量税收也为危机条件下政府的调节能力提供了基础。这些方面均与国家能力及其意愿有关。中国的国家应该负起该负的责任,比如积极解决乡村危机、重建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对教育的投资并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在这方面,中国政府需要从发展型政府向社会服务型政府转化,而这一转化也会促使中国经济从过度依赖出口向内需导向转变。

    这些积极的社会政策能否实施并不仅仅取决于单纯的国家意志。经过30年的改革,作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者,国家机器深深地嵌入市场的活动,就各个局部而言,用中性化国家的概念来描述今天的国家并不恰当。国家不是孤立的,而是镶嵌在社会结构、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今天的腐败问题,不仅涉及官员个人的贪腐,而且也涉及社会政策、经济政策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例如,高碳工业和能源项目的开发,常常为个别利益集团所牵制、甚至主导。对这些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中的影响形成遏制的,主要是公共讨论、社会保护运动,以及来自国家和政党内部的不同传统。例如,在1990年代末期,三农问题的大讨论促进了国家农村政策的调整;2003年"非典"危机引发的有关医疗保障制度的大争论促成了医疗改革的方向性变化;2005年展开的国企改制的辩论及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导致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国家内部要求惩治腐败、严肃党纪的呼吁为中国的反腐败运动提供了内发的动力......但是,国际和国内的利益关系也以空前的能量渗透到国家机制之中,甚至法律制定过程之中,在这一条件下,如何让国家及其公共政策代表广泛的利益,而不是被少数利益集团所操控,已经成为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


    政党国家化的悖论

    有关国家的讨论直接地联系着民主机制的形成问题。讨论中国的国家问题必须面对一个基本的悖论,即一方面,较之许多其他国家的政府,中国的政府能力得到了广泛承认,从汶川"5·12"大地震后的救灾动员,到金融风暴后迅速推出的救市计划,从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到各地方政府在组织发展和克服危机方面的效能,都显示了中国国家能力的突出优势;但另一方面,即便各种民意测验显示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官民矛盾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刻也极为尖锐,不同层级政府的施政能力和廉洁度也受到质疑。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这类矛盾经常被上升到合法性危机的高度加以讨论。反观其他一些国家,即便国家能力衰落,政府无所作为,经济低迷,社会政策无法落实,但并不存在体制性的政治危机。这一问题与作为政治合法性资源的民主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80年代,民主问题似乎相当简明。经过20年来的民主化浪潮,一方面,民主仍然是最为重要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另一方面,简单照搬西方民主的做法在亚洲地区已不再具备1980~1990年代的那种吸引力。随着新兴民主的危机和"颜色革命"的褪色,1989年后在东欧、中亚和其他一些地区发生的民主化浪潮正在衰落;与此同时,在西方社会和第三世界的民主国家(如印度),民主的空洞化正在形成普遍的民主危机。民主危机是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条件密切相关的:一、战后政治民主的主要形式是多党或两党的议会体制,但在市场条件下,政党日渐失去早期民主的那种代表性,为了获得选票,政党的政治价值日益模糊,使得代议制民主名存实亡;二、民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全球化条件下也面临挑战:由于经济关系日渐越过传统的国民经济范畴,与此相关的活动很难在一国国内达成妥协,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安排必须与国际体制相适应;三、伴随着政党的利益集团化、甚至寡头化,形式民主日益成为与基层社会脱节的政治结构,底层社会的利益诉求无法在政治领域中获得表达,从而迫使下层社会采取无政府的自卫行动(如印度"毛主义"的崛起),不要说形式民主,甚至是国家本身,在许多地区也是空洞化的;四、由于选举过程依赖于大量的金钱和财力,在不同的民主国家,存在着合法的和非法的两种形式的选举腐败,从而也破坏了选举的公信力。

    这并不是说民主价值已经衰落。问题是:到底需要怎样的民主及其形式 如何使得民主不只是空洞的形式,而具备实质的内涵 

    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发生着重要的变迁,其中之一,是政党角色的变化。在1980年代,政治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党政分开。1990年代之后,党政分开已经不是一个流行的口号,在具体实践和制度安排上,党政合一成为更为常见的现象。我把这一现象概括为政党的国家化潮流。为什么会出现这一趋势,值得深入分析。按照传统的政治理论,政党代表众意,通过议会斗争和辩论,即通过程序民主,形成国家公意,所谓主权即公意的表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也是以各政党的代表性为基础的。但是,在市场社会条件下,国家机器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国家不同分支与特定利益的关系相互纠缠,改革初期的"中性化国家"正在发生转变。由于政党相对远离经济活动,反而能够相对自主地和"中性地"表达社会的意志,例如,反腐败就主要依赖政党机制的有效实施。1990年代以降,国家意志主要是通过政党的目标呈现的,从"三个代表"到"和谐社会"及"科学发展观",都是如此--这些口号不再直接表达政党的特殊代表性,而是直接诉诸全民性的利益。在这个意义上,政党成为主权的内核。

    但是,政党的国家化也意味着双重挑战。首先,如果政党与国家的分界完全消失,有什么力量和机制能够保障政党不会像国家一样陷入市场社会的利益关系之中 其次,传统政党的普遍代表性(及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中立性)是通过其鲜明的政治价值来完成的,政党国家化则意味着政党的政治价值的弱化和转变。如果"中性国家"的达成与政党的政治价值有着密切关系,那么,在新的条件下,中国始终能够保持其普遍代表性的机制究竟是什么 政党究竟能够依靠什么力量才能获得自我更新 如何让普通人民的声音在公共领域中获得表达 如何通过真正的言论自由、协商机制和官民互动不断对国家和政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进行调整 如何广泛地吸纳国内和国际的力量以形成最为广泛的民主 这是讨论政党自我更新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考虑中国的政治变革问题上,我们需要考虑这些问题,以构思中国的民主道路。具体而言,我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第一,中国在20世纪经历了漫长的和最为深刻的革命,中国社会对于公正和社会平等的要求极为强烈,这一历史的和政治的传统应该如何转化为当代条件下的民主诉求 即什么是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或大众民主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庞大的、经历了巨大转变的政党,它日益与国家机器混合在一起,如何使得这一政党体制更加民主,如何在政党角色发生变化的条件下,保证国家能够代表普遍利益 第三,如何在社会的地基之上形成新的政治形式,使得大众社会获得政治的能量,以克服由于新自由主义市场化而造成的"去政治化"状态 中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工人、农民和普通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的参与没有足够的空间和保障。中国怎么样让社会的声音和诉求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表达,以节制资本的垄断能量和诉求,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资本的自由还是社会的自由,两者有着重大的区别。这些都是具体的问题,但也孕育着重要的理论命题,即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什么才是人民中国的政治变革的方向 如何在开放条件下形成中国社会的自主性 在普遍的民主危机条件下,这一探索的全球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金融危机与90年代的终结

    我们以中国这次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为例,观察中国面临的挑战。关于金融危机,中国的专家和一般社会都有不同的看法。其中一个争论是,到底是金融危机还是经济危机 这两者本来是相互纠缠的,但在理论上作出区分还是重要的。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部分媒体将分析的重心集中于美国次贷危机和金融投机,但也有另一些政治经济学家,如Robert Brenner,则指出这次危机不仅仅是一般的金融危机,不仅仅是金融衍生品的问题,其根源是由生产过剩导致的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之间的关系值得研究。如果只是金融衍生品的问题,就是过度投机和缺乏有效监管引起的问题。如果是经济危机,就说明资本主义有其结构性的危机,不只是少数人投机,而且是生产方式的问题造成了危机。其实,两者是相互关联的。金融危机不可能不与整个生产方式有关系。中国的情况与美国有所不同,危机主要集中在实体经济方面,由于经济结构高度依赖国际市场,而国内消费又严重不足,虽然国家的刺激计划及税收减免维持了经济增长,但如果不能改变经济结构,通过促进社会保障和社会平等以促进内需,就有可能造成新的产能过剩。即便在金融领域,两个方面的问题也是纠缠在一起的,比如中国的高额外汇储备和所购买的美国国债的安全性问题备受关注,这一问题的形成,除了与高度依赖出口的经济结构及美元霸权有关,又产生于国际炒家由于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而进行的金融投机。实体经济危机是跟金融危机连在一起的,不可能截然区分。

    另外一个争论是,目前的危机到底是周期性的,还是结构性的 现在看来,这两者的情况也是相互纠缠的。所谓周期性的危机,意味着经济可以自我恢复到危机之前的状态;如果是结构性的话,则意味着不太可能恢复到过去的结构,会有结构性的变化。从目前来看,经济状况会恢复好转,因此危机有周期性的特点,但未必能够回到原有的结构。例如,金融体系是否还会恢复到新自由主义高潮时期的模式 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欧美的金融机构经历了大规模的国有化,各国政府都大力干预经济和金融,即便政府开始调整其刺激计划,并从银行系统退出,金融体系也不太可能完全回到原有模式。

    再比如,由于环境危机、能源问题及在上一个发展进程中被破坏了的社会关系需要重新修复,掠夺性的开发方式所支撑的高速经济增长很难持续,大规模提高普通工人的社会待遇、逐渐改善生态环境的进程已经不可逆。最近美国提出大气变暖和节能减排的问题,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国际政治的重要议题,国内有人提出其中包含的新帝国主义的问题。利用环境问题对第三世界施压,逃避发达国家的责任,是的确存在的现象。但不能否认气候变化带来的普遍影响。大气变暖的问题很严重,而且速度很快,冰川融化,湿地消失,一些地区的沙漠化,江河湖泊的严重污染,水资源的匮乏,这些问题意味着原有的生活方式无法持续。长期做这方面调查研究工作的文佳筠在她的文章中以太阳能热水器和农村沼气池的运用为例,说明中国在节能环保方面其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此相应,过去一段时期,清洁煤电技术渐居领先地位,风能发电等也发展迅速(但也有人批评说,后一发展也存在盲目上马的现象)。但问题是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仍然深刻地影响中国的发展模式,以更为迅速的态势造成环境压力。

    从上述角度说,出口导向型经济必然会发生变化。第一,为了规避长期的经济风险,拉动内需以改变过度依赖出口的状态,势必导致经济结构的变化;第二,在全球市场条件下,出口产品的升级换代也是适应新的全球经济结构,改变过度剥夺国内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必要选择;第三,随着美国经济地位的逐渐衰落,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全球经济关系势必发生重要的转变,这种转变也势必投射到国内经济关系之中,比如美元地位的变化,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地位的增强,以及其他区域性贸易的重要性的增强等等,都意味着经济结构会有所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不是一般的周期性变化,也是全球性的和结构性的变化。现在中国经济已有触底回升的迹象,但如果没有结构性的调整,会迅速遇到新的结构性危机,尤其是新的产能过剩导致的金融体系不稳定和其他社会问题。即便是为了应对经济危机,重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制、提升环境工程的水平、促进经济结构的升级、重建城乡的有机互动和平等关系、加大教育投资、修补并发展为盲目的发展主义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这些问题都不是短期问题,而是长期的、结构性的问题。

    从历史上看,大规模经济危机发生之后,社会体制和社会思潮均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经济危机除了导致新的社会政策的出现,战争、革命、社会运动也往往是其副产品。旧式的大规模社会运动模式--如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及阶级斗争--似乎发生了转型,虽然有局部性的战争,但不是两次世界大战那样的战争;局部的战争没有引发20世纪的那些暴风骤雨般的革命,而是新型的抵抗类型。在中国,围绕国企改制发生的冲突已经绵延多年,由于长期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一些利益集团和基层政府强行推行私有化计划,导致最近一个时期社会斗争中的暴力现象;由于区域差别、城乡差别及贫富差别而产生的民族矛盾也有尖锐化的迹象,无目标的社会报复取代了早期社会运动的模式。从政治的角度看,经济危机与政治变迁的关系也是不确定的,比如美国,奥巴马当选总统,推动医疗保险计划,无论成功与否,至少透露了某种程度向左转的态势,但其最终后果并不乐观。欧洲在政治上是右转的,萨科齐、默克尔、贝卢斯科尼的当选就是明显的例子,英国工党风雨飘摇,而且也说不上左或不左。最近朝鲜和伊朗发生的事态则是地缘政治的延续。在这个背景下如何分析重大的变迁 最重要的不是换上了哪个领导人,即便是换上了某个看似进步的领导人,在国际领域,他们会扮演什么角色也是颇难定论的。

    经济危机所导致的一个最正面的变迁,是新自由主义的绝对支配地位的衰落。新自由主义的霸权地位在1980年代越来越强化,到1990年代达到高峰,但在科索沃战争、"9·11"事件之后,新自由主义及新自由主义的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遇到很大挑战,到这次危机,新自由主义的霸权地位广受质疑。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中心的一套论说,在广大的社会中不再获得绝对的信任。这并不是说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会很快衰落,也不是说它的后果会很快消失,事实上,新自由主义的后果将在很长时期内伴随着我们,但它的霸权地位被彻底地动摇了,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上升为清晰的社会意识和政治价值。围绕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价值的争论仍然会持续,但这是在其衰落过程中的争论。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表现在地缘关系方面。地缘关系和全球权力关系的转变是长期的过程,但经济危机将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从资本主义历史来看,以往每一次重大的危机,都伴随着权力关系的变化。例如,美国的霸权地位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确立的,苏联的霸权地位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冷战就是两霸支配的结构。伴随着这些新霸权的确立,旧的霸权体系不可挽回地衰落了。今天不再是简单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时代,需要分析新的地缘政治关系与权力关系的转变。比如,在金融危机中,美元的霸权地位没有被彻底动摇,但受到削弱,其地位的下降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希拉里访问中国时,温家宝直率地表达了对中国在美资产的安全感到"忧虑"。中国领导人的忧虑是真实的,它的前提是依附性经济关系的形成;但从外部来看,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如此直率地向美国领导人表述他们对于霸权性货币的忧虑,这在十年前也是不可能的。如果中国对美元的信心动摇,改变依附性经济模式的努力获得成功,势必对美国的霸权地位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危机之前,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正在朝向新自由主义方向变化,但在金融危机中,中国的银行变成世界上市值最高的银行,中国的银行系统也是相对稳定的银行系统。也就是说,以美欧为绝对中心的经济─金融体制正在遭遇挑战。中国经济到底存不存在某种模式,现在争议很大,但讨论模式的意义,是对旧的模式、旧的霸权的怀疑,这也是为什么在其他地区,人们对中国模式的热衷常常超出了中国人自身。

    过去几百年,全球权力中心发生了几次转移,但每次都在西方内部。这次不一样,欧美遇到了强有力的挑战,亚洲的地位特别是中国的地位发生了变化。美国在长时间内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霸权,但不再是绝对的霸权,而且也必将是逐渐衰落的霸权。长远来说,这一变化的世界性影响会很大。值得注意的是,变化不止发生在中国,前段时间的金砖四国会议和上海六国会议密集地召开,并且提出了它们对全球性问题的看法。关于金砖四国的讨论,争议和分歧很大,但这一概念挑战旧的世界秩序却是显然的。中国对外贸易用本币结算的比重越来越大,这种双边结算模式的意义不仅限于双边,而且是全球性的,意味着对既有霸权的挑战。

    伴随经济增长的重心部分向太平洋地区或者东亚的主要经济体转移,世界性的权力关系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即便在经济危机的条件下,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放缓,但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是最快的。这一增长速度对于世界经济而言,是一个积极的因素,尽管单纯的经济增长对于中国的结构调整也带来了许多问题。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不是孤立的现象,相较于其他地区,整个东亚地区都是快速增长的区域,而且这个区域的经济融合也是迅速的。中国的兴起并不等于中国会取代美国的地位,但是中国和这一区域在整个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的上升将改变传统的三个世界的格局,为世界的多极化的形成作出贡献。这次金融危机是标志性的事件,它不是一般性调整,而是大的结构性变迁的一个环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原有的世界性的霸权构造,不仅是纯粹的经济霸权和经济结构,而且是一套政治社会关系和文化价值。目前经济结构调整已经开始,文化和政治的变化,则需要更多的创造性的工作。新的模型和社会关系的产生不是自然的结果,需要人来塑造。如果这次危机带来的结构性转变只是地缘关系的转变,那就不过是霸权关系的转移而已。今天需要讨论的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中国要什么样的国际地位 中国要什么样的社会关系 要什么样的政治文化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思考经济危机与新政治的关系、新文化的关系。就像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中国发生了新文化运动,并促成了新的政治的发生一样,今天,我们也要问金融危机与政治的关系。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中国也在寻求更广泛的国际合作和市场。中国在非洲和其他地区的存在在西方引起了许多议论和不安,那么,中国能否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不但找到一条另类的发展道路,而且也不重复西方在其他地区做过的方式 这是一个重要的挑战。中国曾经有过国际主义的传统,也十分关注第三世界的命运,中国在第三世界、尤其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声誉,至今仍然受惠于那个传统。这些传统在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条件下还有可能产生作用吗 资本主义经济本身是具有扩张性的,它对能源及其他资源的需求,无论在世界范围内还是在一国范围内,都具有扩张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中国的现代国际主义的传统需要被重新提出来--不是那种输出革命式的国际主义,而是真诚关心和尊重第三世界国家的生存、发展和社会权利,在全球范围内探索一条平等、民主和共同发展的道路。放弃对霸权性世界构造的分析,不可能对中国在全球的定位作出深刻的、准确的分析。

    国际地位的问题与国内关系的转变是相关的。中国要发展怎样的商业、政治文化 它与美国式霸权有何区别 它应该不同于早期资本主义。市场在文化与政治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能让市场逻辑变为宰制的逻辑。从经济体制来看,劳动者地位应该有显著的提升,生态和自然环境应该得到改善。重点在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变化,但这一点现在的讨论最少。目前的结构性危机也是旧的主导型的模式的危机,现在是创造新政治的时候了。

    1990年代结束了,2008年是一个标志。这个后1989的过程在前几年已有走向尾声的迹象,事件的影响有其绵延的部分。但到2008年,这个过程可以说结束了,其标志在全球范围内就是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路线遭遇重大危机,而在中国,这一过程则是由一系列事件贯穿起来的:从"3·14"事件到汶川大地震,从北京奥运会到金融危机,中国社会对自身的全球位置有了不同的解释,中国的风险管理机制有了不同的表现形态。在西方社会,关于中国的崛起的讨论已经有了一段时期,但在危机中,人们突然意识到中国已经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仅次于美国的经济体,并以超出人们预期的速度,表达出与之相应的自信。这个变化是戏剧性的,有巧合的成分,但并不偶然。问题很可能是:中国社会对于自身在国际社会的这种新身份还不太适应,中国社会在市场化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和在全球化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同样前所未有。作为一个命题,所谓"90年代的终结"的真正意义是对一种新的政治、新的道路和新的方向的探寻。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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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2009年《21世纪》: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显著上升,国际国内舆论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等等多有讨论;在新中国60周年大庆到来之际,这些讨论更为频繁。从全球的视野来看,您认为中国这60年来走过的道路是否有其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汪晖:中国经济的发展打…

     2009年

    《21世纪》:近年来随着中国国力的显著上升,国际国内舆论对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等等多有讨论;在新中国60周年大庆到来之际,这些讨论更为频繁。从全球的视野来看,您认为中国这60年来走过的道路是否有其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汪晖:中国经济的发展打破了许许多多的预言——1989年之后,不断地出现中国崩溃论,但就像台湾清华大学的于治中教授说的,中国没有崩溃,而是这些崩溃论崩溃了。人们因此开始总结为什么中国不但没有崩溃,反而获得了发展 在改革过程中,反复出现有关肯定改革与否定改革的讨论,这个讨论也时时涉及如何估价社会主义时期与改革时期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无论如何评价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和改革开放的经验,中国的成就是建立在这两个传统的地基之上的。与此同时,眼下的全球金融危机和长期积累的矛盾,也提示中国不能也不应简单地回复到过去发展模式之中——无论是传统的计划模式,还是以GDP增长为唯一目标的发展主义模式。我们需要换一个方式来总结中国六十年来的经验。

    独立自主与政党的纠错机制

    在有关中国模式的讨论中,许多学者强调中国发展的稳定性,认为没有出现重大危机。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改革开放30年期间中国最大的危机是1980年代末的危机,中国渡过了这场大的危机,但其后果至今在不同领域都可以找到印迹。这场危机同样是国际危机的一部分,不过那时的危机主要不是经济危机,而是政治危机。中国的危机可以视为苏东危机的前奏,不同的是,这些国家都倒掉了,而中国保持了基本体制的稳定性。像中国一样,这些国家也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中国没有像它们一样倒掉 究竟是哪些要素维持了中国的稳定性并提供了高速增长的条件 在经历了三十年改革之后,这些条件本身发生了哪些变异 要讲中国道路或中国的独特性等等,这是首先要回答的一个问题。

    苏东体系的瓦解有着复杂而深刻的历史原因,比如官僚体系与民众的对立、冷战政治中的专断政治,以及短缺经济带来的民众生活的状态等等。与之相比,中国体制的自我更新的意识要强得多,经历了“文革”时代的冲击,国家对于基层社会的需求有较强的回应能力,这些方面与苏联、东欧国家很不相同。但我在这里没有时间详细讨论这些问题及其来龙去脉,而只能集中于中国体制区别于苏东体系的第一个特征,即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发展的道路,以及由此产生的独特的主权地位。东德前共产党的最后一位总书记克伦茨在他的回忆录中,解释1989年后整个国家垮掉的原因,他提到了很多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苏联的转变以及由此产生的整个苏东集团的内部变化。在冷战时代,西方的政治家经常用用“勃列日涅夫定律”这个概念嘲笑东欧国家的 “不完全性主权”状态。在华沙条约体系中,东欧国家没有完全的主权,受制于苏联的支配,苏联一旦出现问题,整个苏东体系都跟着垮掉了。二战之后,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得以确立,但事实上在世界的范围内,真正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非常少,不仅是苏东国家,即便是西欧结盟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 在亚洲,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在冷战的构造里,它们的主权受制于美国的全球战略,同样是不完全性主权国家。在冷战的构造里,两个阵营都是结盟性国家体系,每一阵营中的霸权国家发生变化或政策转变,其他国家都会深受影响。 伴随着中国内战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了。在建国初期,中国处于冷战两极构造中社会主义体系的一方,1950年代初期的抗美援朝战争更是让中国与美国及其盟国兵戎相见。在这个时期,尤其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国的工业发展、战后恢复和国际地位得到了苏联的巨大帮助,也在某种意义上,处于与苏联的某种程度的依附关系之中。但是,正如中国革命过程本身有其独特道路一样,中国在建设时期也在探索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从5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积极支持不结盟运动,随后又与苏共展开公开论战,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和军事上,都逐渐摆脱了有些学者所说的与苏联的“宗主关系”,确立了自己在社会主义体系、进而整个世界中的独立地位。尽管台湾海峡仍然被分隔,但中国国家的政治性格是主权性的和高度独立自主的,在这一政治性格主导下形成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体系也是高度独立自主的。没有这一自主性前提,很难想象中国的改革开放道路,也很难设想中国在1989年后的命运。在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中国已经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国民经济体系,这是改革的前提。中国的改革是一个有着内在逻辑的、自主性的改革,一个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改革,这与东欧和中亚的各式各样的、背景复杂的“颜色革命”截然不同。

    其次,这个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是通过政党的实践来完成的,这是二十世纪政治的一个突出的特征。毛泽东过去总结,武装斗争、群众路线、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他讲阶级和阶级斗争,但在理论上,又不完全是按照古典的阶级概念来谈论中国社会。他最常用的人民这个概念,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都是从中国革命的经验中发展起来的。无论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曾经犯多少错误,它当年的反帝和后来跟苏联的辩论,是完成中国主权性的最基本要素,在这些问题上,不能仅仅局限于个别细节加以判断。通过与苏共的公开辩论,中国首先摆脱了两党之间的宗主关系,继而才摆脱了国家间的宗主关系,形成了新的独立性的模式。换句话说,这一主权根源是政治性的,是从政党关系中发展出的一种特殊的政治独立性在国家、经济等领域的显现。事实上,冷战时代的两极化构造的逐渐瓦解与中国对这一两极构造的持续批判和斗争有关。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对于冷战的终结和世界和平,有自己独特的贡献。

    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中国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和对改革的尝试,都曾出现各种偏差、问题甚至悲剧性的结果,但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中国的国家与政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策。这些调整不是受制于外来的指点,而主要是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进行的自我调整。作为一种政党的路线纠错机制,理论辩论,尤其是公开的理论辩论,在政党和国家的自我调整、自我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重新思考改革以来的一些惯性说法,比如,就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现成的政策而言,“摸着石头过河”这一说法当然是正确的,但其实没有现成模式是整个中国革命的特点,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说过类似的话。没有模式的时候靠什么 靠的是理论辩论、政治斗争、社会实践。所谓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但这一对实践的总结本身是理论性的,实践不可能没有前提和方向。如果没有基本的价值取向,“摸着石头过河”就不知道摸到哪儿去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曾引用当年列宁说的一段话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革命理论的创立和提倡也在某些关键时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一件事情都一样,要做,但是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者政策的时候,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政策,起着主要的决定作用。当着政治、文化、上层建筑等等阻碍着经济基础发展的时候,政治和文化就是核心所在,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这说明,那个时代中共探索自己的模式的时候,有着长期的斗争。

    理论辩论在中国的革命和改革过程中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改革的理论源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就是从有关商品、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资产阶级法权等等理论讨论中产生出来的,也是从社会主义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产生于1950年代,孙冶方和顾准发表了有关价值和价值规律问题的论文,其大背景是中苏分裂和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矛盾的分析。这个问题在1970年代中期再度成为党内辩论的中心课题。没有这样的理论辩论,也很难设想此后中国的改革会沿着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逻辑发展。到今天,有关发展道路的辩论,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完全局限于政党内部,但理论辩论对于政策路线的调整意义重大。如果没有体制内外发生的对单纯注重GDP增长的发展主义的批评和抵抗,对新的科学发展模式的探索就不可能提上议事日程。1990年代,随着中国政治结构的变化,中国知识界的辩论部分地替代了以往党内路线辩论的功能,1990年代末以来对三农问题的关注,2003年后对医疗改革的反思,2005年对国企改革和劳动权利的关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宣传和社会运动,等等,都对国家政策的调整产生了影响。理论辩论在引导方向的问题上起着很大的作用。

    现在常讲民主是一个纠错机制,其实理论辩论与路线辩论也是一个纠错机制,是政党的自我纠错机制。由于缺乏一种党内的民主机制,在二十世纪的历史上,党内路线辩论时时出现暴力和专断的特征,对此进行深入和长期的反思是必要的,但对党内斗争的暴力化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对理论辩论和路线辩论的否定,事实上后者正是摆脱独断、自我纠错的途径和机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口号提出了实践的绝对重要性,但这一命题本身是理论性的,我们只有在理论辩论的意义上才能了解这一口号的意义。

    农民的能动性与国家的角色

    第三,中国革命发生在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农民成为革命的主体。无论是在早期的革命和战争中,还是在社会建设和改革时代,农民表现出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最让人印象深刻。与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相比,在整个二十世纪,乡村社会的动员、乡村社会组织的改变可谓天翻地覆、前所未见。伴随着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整个乡村秩序被根本性地重组了。即便与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平等的价值在中国人民心中扎根的程度要高得多、深得多,这与近代土地制度和乡村秩序的变迁有着密切的关联。东欧国家,甚至苏联,也罕见如此长久的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没有这一背景,也就不可能有以土地关系的变更为中心的持久的农民动员。 要想真正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动与农民运动的关系,也必须理解中国革命政党的角色。中国共产党的初创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产物,但不同的是,这个社会主义政党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农民,并通过农民运动创造新政治、新社会。经历了三十年的武装革命和社会斗争,这个政党最终成为扎根于最基层的社会运动、尤其是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的政党,它的草根性及其组织动员能力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有很大的区别。现在的媒体和观察家们过多地将中国革命的成败归于个别领导人物,而对这个进程本身讨论得不充分;又因为对中国革命中的暴力的反思而忽略、甚至否定在这一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主体性。在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中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主观能动性、领袖人物的主观意志不可能不居于重要地位,但单凭这一点是无法解释历史的。

    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新的土地关系为中国的改革提供了前提。很难设想,在没有经过如此深刻的社会转变的条件下,传统的农民及其村社组织能够表现出如此强烈的能动精神。这一点只要参照其他农业社会和市场条件下农民的状态,就可以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在新自由主义潮流中,中国社会较之其他社会对于平等的诉求和对腐败的不容忍更加强烈,也因此从基层产生了强烈的制衡作用。这一点与九十年代初期有些国家的迅速寡头化有所不同,其原因不仅可以从国家和政党的角度加以解释,也应该从社会力量的角度加以说明。上个世纪末,围绕三农问题和农民工问题,如何解决市场条件下的城乡关系,如何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再度成为当代中国的关键议题。

    第四,理解改革时期的中国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如何理解中国的国家性质及其演变。就像许多历史学家所显示的那样,东亚地区有着丰富而悠久的国家传统和国家间关系,阿瑞吉(Giovanni Arrighi)在他的新书《亚当·斯密在北京》中断言:“与民族国家和国家间体系相比,国家市场并非西方的发明。……整个18世纪最大的国家市场不在欧洲而在中国。”他还进一步地分析当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因,尤其是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资的主要吸引力并非其丰富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主要吸引力是这些劳动力在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上的高素质,再加上他们在中国国内生产性流动的工序环境迅速扩大。”(该书中文本第323-324, 354页)按照他的解释,斯密并非自发的市场秩序的倡导者,而是一个对国家规管下的市场有着清晰洞悉的思想家。大致也沿着这一思路,姚洋在总结中国经济发展的条件时,将中性政府或中性国家作为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前提。

    改革中的国家资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对阿瑞吉和姚洋的讨论有两点补充性的说明。就阿瑞吉的观点而言,他对中国和亚洲国家市场的叙述建立在长远的传统之上,但是,如果没有中国革命及其对社会关系的重组,就很难设想传统的“国家市场”会自动地向新型的国家市场转变。晚清时期通过国家力量构筑军事和商业体系的努力,辛亥革命后持续不断的土地革命,创造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国家市场的新型内外关系。列宁在评论孙文的《建国大纲》时就曾指出过这一点,即土地革命和新的、带有社会主义取向或民生主义取向的国家方案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在讨论现代中国的国家性格时,不可能脱离中国革命所导致的土地关系的改变和农民身份的改变这一前提。例如,人们批评人民公社的试验,但很少讨论这一试验也是现代中国持续的土地关系变更的结果,一方面,以家族-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终结了,另一方面,家庭、家族和地缘关系又以另一种方式被组织到新的社会关系之中。农村改革是对公社制度的改革,同时也建立由这一试验所改变了的社会关系的地基之上。初期的农村改革是在国家推动下,以多种经营和调整农产品价格为中心发展的一场改革运动。这个改革运动实际上继承了许多要素,从乡镇工业到乡镇企业的发展,都是在一个不同于新自由主义的逻辑下展开的。

    就姚洋的观点而言,所谓中性化的国家产生于现代革命和社会主义历史,其政治前提并不是中性化或中立化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多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从理论上说,这一社会主义的国家实践也产生于对早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的修正,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等文献就是这一新的国家理论的基础。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在市场条件下,它反而比其他国家形式更加脱离利益集团的关系。我们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将它说成是一个中性化的国家。这是初期改革成功的关键,也是改革的合法性所在,没有这一前提,不同社会阶层就难以相信国家推动的改革代表着这些阶层自身的利益。然而,中性化这一术语也遮盖了“中性化”的内涵,即国家代表的利益的普遍性是建立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地基之上的,至少就初期而言,改革的正当性恰恰来源于社会主义国家所代表的利益的普遍性。

    我们很难从一个单一的规定性出发界定中国的国家性质,在它的内部,存在着不同的传统。在改革进程中,人们常常会用改革与反改革、进步与保守来描述这些传统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但从动态的历史角度看,它们之间的相互协调、制衡和矛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时期,我们看到过两种或多种力量之间的相互消长,以及对“极左”或“极右”的克服;当市场化改革成为主潮之际,若没有国家内部、政党内部和整个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力量的制衡,国家就会迅速地向利益集团靠拢。八十年代中期一度有过私有化的主张,但在体制内外均遭到强烈的抵制,结果是先形成市场机制的观点占了上风。这是中国没有采取俄国休克疗法的关键所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时期积累的社会性资源,在这个时候通过这一关系转化为对社会政策的制约。即便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很难将这些批评性力量界定为反对改革。其实,在1990年代爆发的思想争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现象:对发展主义的批评最终促成了科学发展或另类发展的观念。中国社会对腐败的普遍厌倦和抵制也是推动制度改革的动力之一。国家的中立性是由上述并非中立性的力量及其相互关系促成的。

    中国改革中值得总结的经验很多,比如人才战略、教育改革和其他经济政策的实施等等,但我认为上述这几个方面最为根本,也因此常常被忽略。这几点也是二十世纪中国的最为独特的经验的一部分。在全球化、区域化和市场化的新条件下,上述各项条件也面临着重要的挑战—社会关系、经济活动和政治主体的基础正在发生变异。如果不能把握新的历史条件及其变动方向,就难以形成新的、有效的机制和政策。

    开放与自主的辩证

    《21世纪》:从什么意义上,这些独特性的基础正在发生变化 

    汪晖:要理解这些独特性的基础正在发生的变化,需要对当代世界的一些新趋势加以总结。

    首先,在全球化的趋势中,传统的主权正在发生什么样的变异 当前的全球化进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上,第一是资本的跨国运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跨国生产、消费和流动,大规模移民及由贸易和投资而形成的市场依赖性。第二是为了管理和应对这一资本的跨国运动而形成的新的国际调控机制,如WTO、欧盟和其他国际性的或区域性的组织。前者更像是一种无政府力量,而后者则是对这一无政府力量加以协调或控制的机制,这两种力量同时起作用。

    伴随这些重要变化,国家主权的形态也势必发生变化:就前一个方面而言,主要在1980年代末期后,中国逐渐地成为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形态,生产的跨国化造就了中国的“世界工厂”、完全不同以往的劳动力和资源配置,以及沿海与内地、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新关系;随着金融体制的逐渐开放,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国际市场、尤其是美国市场。所谓Chimerica的概念也许有些夸张,但就相对独立的国民经济向某种程度的依附性经济的转变而言,这一概念也有很强的寓意。

    就后一个方面而言,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国际条约和协定,积极参与不同的区域组织,传统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已经难以描述中国的主权结构。眼下的金融危机显示:危机本身恰好源于社会自主性的动摇,即任何一个地方的危机都可能成为我们自身的危机;而克服危机的方式又不可能单纯地通过重申旧式的主权来达致。(例如,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及特保问题无法通过国家主权单独地加以解决,而必须通过国际仲裁加以解决;高额外汇储备的风险也无法通过传统主权加以保护,同样需要某种国际性的规约和保护;流行疾病及其防控现在也是一项国际性的事务。)国际合作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因此,在全球化条件下,在开放性的国际网络中,如何形成自主性的新形式,是一个需要参照历史但又必须重新探索的新课题。

    其次,不仅在全球关系领域内,而且在国内关系中,国家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简单地用“极权主义国家”这样的概念来描述中国的国家角色,常常混同了国家角色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中国的改革没有像俄国那样经历“休克疗法”,国家在调节经济方面的能力是比较强大的。中国的金融体制显示出相对的稳定性,是因为中国没有完全走上新自由主义道路;中国的土地没有私有化(但能够相对自由地流转以适应市场条件的需求),不但为中国农村社会的低成本的保障体制提供了基础,而且也为国家利用土地资源组织开发并进行土地分红提供了可能性;中国的国有企业所提供的大量税收也为危机条件下政府的调节能力提供了基础。这些方面均与国家能力及其意愿有关。中国的国家应该负起该负的责任,比如积极解决乡村危机、重建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对教育的投资并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在这方面,中国的政府需要从发展型政府向社会服务型政府转化,而这一转化也会促使中国经济从过度依赖出口向内需导向转变。

    这些积极的社会政策能否实施并不仅仅取决于单纯的国家意志。经过三十年代的改革,作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者,国家机器深深地嵌入市场的活动,就各个局部而言,用中性化国家的概念来描述今天的国家并不恰当。国家不是孤立的,而是镶嵌在社会结构、社会利益关系中的。今天的腐败问题,不仅涉及官员个人的贪腐,而且也涉及重要的是社会政策、经济政策与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例如,高碳工业和能源项目的开发,常常为个别利益集团所牵制、甚至主导。对这些利益集团在公共政策中的影响形成遏制的,主要是公共讨论、社会保护运动,以及来自国家和政党内部的不同传统。例如,在1990年代末期,三农问题的大讨论促进了国家农村政策的调整;2003年“非典”危机引发的有关医疗保障制度的大争论促成了医疗改革的方向性变化;2005年展开的国企改制的辩论及大规模的工人运动,导致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的出台;国家内部要求惩治腐败、严肃党纪的呼吁为中国的反腐败运动提供了内发的动力……但是,国际和国内的利益关系也以空前的能量渗透到国家机制之中,甚至法律制定过程之中,在这一条件下,如何让国家能够成为普遍利益的代表,已经成为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

    政党国家化的双重挑战

    第三,有关国家的讨论直接地联系着民主机制的形成问题。讨论中国的国家问题必须面对一个基本的悖论,即一方面,较之许多国家的政府,中国的政府能力得到了广泛承认,从汶川5.12大地震后的救灾动员,到金融风暴后迅速推出的救市计划,从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到各地方政府在组织发展和克服危机方面的效能,都显示了中国国家能力的突出优势;但另一方面,即便各种民意测验显示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处于较高水平,官民矛盾在某些地区、某些时刻也相当比较尖锐,不同层级政府的施政能力和廉洁度也受到质疑。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这类矛盾经常被上升到合法性危机的高度加以讨论。反观其他一些国家,即便国家能力衰落,政府无所作为,经济低迷,社会政策无法落实,但并不存在体制性的政治危机。这一问题与作为政治合法性资源的民主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八十年代,民主问题似乎相当简明。经过二十年来的民主化浪潮,一方面,民主仍然是最为重要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另一方面,简单照搬西方民主的做法在亚洲地区已不再具备1980-1990年代的那种吸引力。随着新兴民主的危机和“颜色革命”的褪色,1989年后在东欧、中亚和其他一些地区发生的民主化浪潮正在衰落;与此同时,在西方社会和第三世界的民主国家(如印度),民主的空洞化正在形成普遍的民主危机。民主危机是与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条件密切相关的:一、战后政治民主的主要形式是多党或两党-议会体制,但在市场条件下,政党日渐失去早期民主的那种代表性,为了获得选票,政党的政治价值日益模糊,使得代议制民主名存实亡;二、民主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全球化条件下也面临挑战:由于经济关系日渐越过传统的国民经济范畴,与此相关的活动很难在一国国内达成妥协,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安排必须与国际体制相适应;三、伴随着政党的利益集团化、甚至寡头化,形式民主日益成为与基层社会脱节的政治结构,底层社会的利益诉求无法在政治领域中获得表达,从而迫使下层社会采取无政府的自卫行动(如印度“毛主义”的崛起),不要说形式民主,甚至是国家本身,在许多地区也是空洞化的;四、由于选举过程依赖于大量的金钱和财力,在不同的民主国家,存在着合法的和非法的两种形式的选举腐败,从而也破坏了选举的公信力。

    这并不是说民主价值已经衰落。问题是:到底需要怎样的民主及其形式 如何使得民主不只是空洞的形式,而具备实质的内含 

    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发生着重要的变迁,其中之一,是政党角色的变化。在1980年代,政治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党政分开。1990年代之后,党政分开已经不是一个流行的口号,在具体实践和制度安排上,党政合一成为更为常见的现象。我把这一现象概括为政党的国家化潮流。为什么会出现这一趋势,值得深入分析。按照传统的政治理论,政党代表众意,通过议会斗争和辩论,即通过程序民主,形成国家公意,所谓主权即公意的表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体制也是以各政党的代表性为基础的。但是,在市场社会条件下,国家机器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国家不同分支与特定利益的关系相互纠缠,改革初期的“中性化国家”正在发生转变。由于政党相对远离经济活动,反而能够相对自主地和“中性地”表达社会的意志,例如,反腐败就主要依赖政党机制的有效实施。1990年代以降,国家意志主要是通过政党的目标呈现的,从“三个代表”到“和谐社会”及“科学发展观”,都是如此——这些口号不再直接表达政党的特殊代表性,而是直接诉诸全民性的利益。在这个意义上,政党成为主权的内核。

    但是,政党的国家化也意味着双重的挑战。首先,如果政党与国家的分界完全消失,有什么力量和机制能够保障政党不会像国家一样陷入市场社会的利益关系之中 其次,传统政党的普遍代表性(及早期社会主义国家的中立性)是通过其鲜明的政治价值来完成的,政党国家化则意味着政党的政治价值的弱化和转变。如果“中性国家”的达成与政党的政治价值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在新的条件下,中国始终能够保持其普遍代表性的机制究竟是什么 政党究竟能够依靠什么力量才能获得自我更新 如何让普通人民的声音在公共领域中获得表达 如何通过真正的言论自由、协商机制和官民互动不断对国家和政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进行调整 如何广泛地吸纳国内和国际的力量以形成最为广泛的民主 这是讨论政党自我更新无法回避的问题。

    在考虑中国的政治变革问题上,我们需要考虑这些问题,以构思中国的民主道路。具体而言,我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第一,中国在二十世纪经历了漫长的和最为深刻的革命,中国社会对于公正和社会平等的要求极为强烈,这一历史的和政治的传统应该如何转化为当代条件下的民主诉求 第二,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庞大的、经历了巨大转变的政党,它日益地与国家机器混合在一起,如何使得这一政党体制更加民主,如何在政党角色发生变化的条件下,保证国家能够代表普遍利益 第三,如何在社会的地基之上形成新的政治形式,使得大众社会获得政治的能量,以克服由于新自由主义市场化而造成的“去政治化”状态 中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工人、农民和普通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的参与没有足够的空间和保障。中国怎么样让社会的声音和诉求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表达,以节制资本的能量和诉求,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资本的自由,还是社会的自由,两者有着重大的区别。这些问题都是具体的问题,但也孕育着重要的理论命题,即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什么才是人民中国的政治变革的方向 如何在开放条件下形成中国社会的自主性 在普遍的民主危机条件下,这一探索的全球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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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1972年5月15日,琉球被美国归还给日本,但矛盾随之而来:首先,日本并不能主宰回归后的琉球事务,太平洋战争…

    汪晖:琉球与区域秩序的两次巨变

    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1972年5月15日,琉球被美国"归还"给日本,但矛盾随之而来:首先,日本并不能主宰"回归后的"琉球事务,太平洋战争的权力关系仍然凝聚在琉球的上空;其次,琉球与日本的历史不可能妥帖地放在"回归"这个概念之下。如果"回归"是对近代日本扩张历史的承认,那么,"回归"也意味着琉球的反占领运动将发展为与日本政府的矛盾。即便绕过这个"回归"概念,从冷战时代至今,日本的主权不得不受制于冷战时代的政治格局;在这样的条件下,从民族国家逻辑的角度说,琉球不能不游移于认同日本与独立于日本这两个选择之间。(在战后最初的年代,琉球甚至被迫考虑成为美国的一部分的可能性。)因此,在日本本土,有关琉球问题的讨论围绕着美军对琉球的占领而展开,而在琉球,这一讨论又涉及琉球是不是日本的一部分,琉球是不是应该独立这样的问题。由于军事霸权与当地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相互渗透,并与日美关系、安保条约和日美军事同盟问题纠缠在一起,任何对琉球问题的讨论都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周边区域及后冷战时代的霸权构造密切相关。未来日本在这个区域的角色也取决于这个构造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琉球问题甚至不仅是东亚的问题,它是整个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帝国主义发展在这个区域的集中的一个展现。

    伴随美国全球霸权的渐趋衰落,东北亚地区的和平应该如何维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时期形成的区域国际秩序正在和即将发生哪些变化 能否在这个区域的传统中找到一种维系和平的机制 除了直接的反战运动和反(军事)基地的运动之外,琉球也在认识论上或者说历史认识上提出了上述问题。本文以琉球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命运为例,分析东亚地区国际秩序的两次大转变。通过档案文献的细读和分析,我试图说明围绕琉球问题在中国与日本、美国与日本、美国与中国,以及其他力量之间的博弈同时也是两种秩序观之间的冲突、妥协与协调,即由西方国际法为规范的民族国家关系与以所谓朝贡关系为框架的传统区域秩序之间的冲突、妥协与协调。讨论这一区域的和平和冲突,不可能回避如何确定区域的新秩序这一关键问题;讨论亚洲区域的整合或形成共同体的可能性,也不可避免地涉及美国及其军事存在在亚洲的含义。

     

    "琉球问题"、区域关系与19-20世纪国际规则的巨变

    19世纪中期以降,西方民族主义通过帝国主义扩张而对亚洲区域发生了巨大的影响。尽管一些学者认为在区域内部或亚洲社会内部也产生了相应的民族主义动力,但这种新型的主权国家类型是在欧洲的影响下诞生的。亚洲区域的一些新的主题或者新的角色就是这一新的权力关系和新的合法性知识的产物。琉球是一个特殊的王朝,始终保持着与中国的朝贡-藩属关系,为了维持其地位,也在中国和日本之间形成双重朝贡模式。无论当时的地缘政治和文化关系的具体状况如何,在亚洲区域的历史关系中,琉球的地位是由一个完全不同于主权国家和民族国家的模式维系着的。这是完全不同的关系。这套关系,我们姑且用朝贡这一未必贴切的概念来表述,通常来说不构成近代民族主义的关系。无论怎样叙述,民族主义关系是把过去的这套传统关系彻底打破之后才能形成的关系。因此,日本对它的控制不是在原有的关系模式之中,而是在新的关系之中,是在帝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关系之中了。

    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19世纪以来发生的变化不仅来自中国与日本在这个区域的霸权地位的消长,而且是一个普遍性规则的突变。这个规则性的突变不能一般地用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的关系来描述,因为它指的是构成这些地区政治实体和社群关系的基本原理发生了断裂和转变-没有这个断裂和转变,我们就不能理解琉球的近代历史、不能理解甲午战争和台湾的割让、不能理解朝鲜半岛的殖民化、不能理解满洲国的建立与垮台,不能理解"大东亚共荣圈"的政治-军事逻辑。这个新规则是以欧洲国际法作为基本概念和框架的。1871年12月23日,明治政府派遣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正使,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等为副使的政府代表团,历时一年零十个月,历访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意大利和奥匈帝国等十二个国家,据说使团耗费达一百万日元(占明治政府1872年财政总收入的2%以上)。[1] 在《派遣特命全权大使事由书》中,明治政府规定岩仓使节团的任务之一,便是 "向各国政府阐明并洽商我国政府之目的与希望",以便"依据万国公法"',"修改过去条约,制定独立不羁之体制"。[2]1873年3月15日,岩仓使团拜会德国首相俾斯麦,这位铁血宰相对近代日本思想的影响不容小视,大久保利通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俾斯麦以弱小的普鲁士向大德意志帝国的转变为例,对使节团说:"方今世界各国,皆以亲睦礼仪交往,然此皆属表面现象,实际乃强弱相凌,大小相侮","彼之所谓公法,谓之保全列国权利之准则,然大国争夺利益之时,若于己有利,则依据公法,毫不更动,若于己不利,则翻然诉诸武力,固无常守之事"。[3]大久保利通给西乡隆盛写信说:"听了傅斯麦的一席话,开始感到日本的前途大有希望了"。[4]

    这件事对日本影响至深,并不限于日本自身的富国强兵,因为明治政府利用西方国际法规则争取生存空间的努力在亚洲地区一变而为帝国主义和扩张主义的逻辑。太平洋战争正是这一扩张逻辑与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同一扩张逻辑发生正面冲突的结果。明治初期,日本多次遣使来华要求仿照西方各国的条约与清朝签订通商条约,这一签约诉求背后隐含着对朝鲜、琉球等地的扩张欲望。明治初期的"主政者岩仓具视、木户孝允等的一个政策,就是向中国和朝鲜发动侵略,特别要用倒幕后的军队去远征朝鲜,借以巩固中央政权。当时朝鲜在名义上称为中国的'属邦',日本政府派代表到朝鲜要求开港通商,朝鲜方面要日本先与中国缔结条约,然后再和朝鲜订约。日本政府在这时积极进行中日通商条约的缔结,一面是为了缓和国内的矛盾,同时也为了由此取得进入朝鲜的一种资格。"[5]从这个逻辑看,那种将太平洋战争("争取生存空间")与"大东亚战争"(帝国主义的扩张、侵略和殖民)作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战争的叙述逻辑是不成立的。

    在寻求适应国际规则变化的过程中,日本自身的变化是根本性的。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需要建立自己新的地基,它的扩张性越来越强,而利用当时的区域关系,逐渐把琉球变成自己的一部分,是这一扩张性的具体体现。日本的扩张并不始于明治时代。例如丰臣秀吉对朝鲜的征战并欲借势席卷大明和印度的对外军事行动,都是早期扩张的明确例证。明治之前,日本没有吞并琉球,也主要出于德川家康对大明的恐惧和经贸利益考虑,而郑经派手下萧启帮助日本袭击琉球赴清国朝贡船,也是在这一状态下发生的现象。这也意味着在日本历史内部存在着与中国争夺势力范围的动因。但是,这些扩张行动与亚洲地区各王朝历史中的扩张和征战的形态相差不远,不能用于说明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现象。因此,除了这类内发的扩张动力之外,我们其实还需要问一问:明治日本是用什么样的原理来统摄这些地区的 在这一时期,日本的扩张主义有了哪些不同以往的特点 我认为自觉地利用新型的国际规则就是最为重要的特点之一。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依据的是英国惠顿的国际法原理,首版于1864年,很快传播到日本。这是西方民族国家的逻辑进入这个区域在知识上的表现-中国人、日本人被教导说,中国、日本与西方的矛盾和冲突来源于自身对国际法缺乏了解与知识,而新的变革需要在这个方向上逐渐地展开,将自身确立为一种新的时代精神的体现者,即奉行国际法的民族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明治初期的日本同样受到西方国家的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却力图通过不平等条约向中国、朝鲜等地扩张。其实,在岩仓使节团访问欧美之前,日本就已经在努力模仿西方列强的模式,并在周边关系中加以运用。例如,就在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谈判过程中,日方力争的已经是"约同西例",而中方拒绝的是利益"一体均沾"的字样。清朝开始希望维持原有的区域关系模式,但奈何"各使动称万国公法,我即以公法治之",[6]欧洲帝国主义的国际法遂逐渐成为主导东北亚区域关系的基本框架。岩仓使团回国后,一度抑制"征韩论",除了出于"内政优先"的考虑外,恐怕也有在新规则下重新规划对朝鲜等周边地区的扩张策略有关。

    日本在占领琉球的历史过程当中,两者的关系到底发生了何种变化 琉球群岛由大隅诸岛、吐噶喇列岛、奄美群岛、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组成,面积不大,约4500平方公里。琉球向中国王朝朝贡的时间可以追溯至1372年(明洪武五年)的"三山"时期,这个群岛上的中山率先向明朝贡,山南、山北随后跟进,这三个小王国分别受到明朝册封。15世纪初,统一的琉球王国形成,继续向中国朝贡。17世纪初,即1609年,日本萨摩藩(岛津氏)武力征服琉球,琉球王被迫向日本暗中称臣,并在奉中国正朔的状况下,向日本交付沉重赋税达二百七十余年。琉球王国与明朝和萨摩藩(乃至江户幕府)的双重朝贡关系形成,但琉球国王仍受中国王朝册封,直至清代。我在琉球王宫访问时,见到明清两代回赐的物品,尤其是船只,琉球王宫中也陈列了接待中国钦差的仪式的画面。日本明治政府先是在1872年10月废琉球国为琉球藩,继而在1879年3月派兵入侵琉球,设置冲绳县,琉球从此沦为日本"本土"的一部分。[7]琉球很弱小,就跟不丹、锡金等喜马拉雅山麓的王朝一样,这些很小的政治体,为什么从来都能够存在于几个大的政治体之间而不必一定要变成一个大的政治体的一部分呢 为什么在进人民族国家的时代,这些小型王朝就逐渐地转变为民族国家的一个特定区域呢 是什么样的文化、政治和制度的灵活性能够提供小的政治共同体的相对独立,又是什么样的文化、政治和形式化的制度最终以主权的名义将这些共同体收编在一个形式主义的主权概念之内呢 这些问题并不是日本一个国家的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没有发生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问题,但都处于同一个转变之中,在其复杂的内外关系中,不可能自外于这些危机和挑战。

    在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周边,如今常常被归纳在朝贡体系范畴的政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民族国家间的关系完全不一样。朝贡关系中也有内外,但与主权概念下的、由边界及边界内的行政管辖权等概念所划定的内外关系不同,前者的亲疏远近与后者的内外二分遵循着不同的逻辑。在前者的亲疏远近关系中,内外之间有相当的模糊性和弹性,而后者的区分更为刚性。按照主权原则,内外的严格分界产生了独立与统一的绝对对立,其间没有模糊地带;而朝贡关系更像是一种亲疏远近的关系、一种由参与者的实践相对弹性地展开的关系,因此,朝贡关系并不等同于一种主权国家意义上的内外关系。当然,朝贡关系与条约关系的差别是一种规范性的差别,在实际的历史关系中,两者之间也存在着重叠之处。我曾经将这种重叠关系归纳为王朝历史中帝国建设与国家建设的双重过程,即王朝的内外关系包含着多重的模式,往往因具体事例而定,同样被归纳在朝贡关系的范畴之下,实质的内含并不相同。[8]例如蒙古、西藏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不同于清朝与俄罗斯及其他欧洲国家的关系,后者与近代外交关系相仿佛,而前者则不能用外交关系加以比附。王朝体制内的蒙古八旗制、西藏噶厦制、西南各土司制均各有不同,即便是藩属关系,也往往因各种历史条件的差异而并不一致--朝贡体制不是一种规范式的、整齐划一的制度,而是一种较为灵活的联系模式。

    在民族主义的时代,某个区域或者是某一政治体的一部分,或者是主权独立的,不存在既不是一部分又不是独立的这样一种特殊的联系或模式,这也就意味着传统联系模式的瓦解。日本对琉球的殖民以及1874年第一次对台湾的攻击就意味着亚洲地区长期行之有效的一套联系和互动的法则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不仅是一个王朝吞并另外一个王朝的过程,也不仅是中国与日本两国之间力量消长的产物,而且也是一种普遍规则的突变。日本对朝鲜的入侵、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以及"大东亚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正是这一普遍规则突变的序列性的呈现。早期欧洲的国际法其实就是帝国主义的国际法,日本正在力图运用这个规则跻身于欧洲帝国主义的行列。在这个新时代,一个政治体对另外一个政治体的占领和攻击,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诉诸于一个全新的法则,旧有的规则不再起作用了。这是世界史上的大事件。琉球问题就其根源而言是日本内发的扩张主义与(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法则的普遍化这一双重过程交互重叠的产物。

     

    帝国主义国际法的最初运用

    中日第一个修好条约批准交换后一年,1874年,日本以1871年11月间遭遇飓风的琉球渔民和台湾山地民的冲突(死54人)为由,发起对台湾的攻击。日本先是用琉球事务来跟清政府打交道,而后又试图以此为跳板对台湾进行攻击和扩张。在发动战争前,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抵达北京请求觐见,并遣副使柳原前光就此责问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董恂等,要求清政府处理、惩罚这些跟琉球渔民发生冲突的台湾山地人。毛昶熙答云:"'蕃'民之杀琉民,既闻其事,害贵国人则未之闻,夫二岛俱属我土,属土之人相杀,裁决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 "显然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统治权。他同时又指出:"杀人者皆属'生藩',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指北海道的爱摩人-作者注),美国之'红藩'(指印第安人-作者注),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9]清代中国有多重的法律关系,比如说有大清律、蒙古律,在西南有土司制度,在西藏有噶厦制度,在台湾,生番和熟番是区别对待的。这一独特的王朝制度产生于所谓"从俗从宜"的治理策略和各个地区长期的政治-文化关系,并与王朝政治的"对外关系"相互连带。1874年战争爆发后,总理衙门于5月11日照会日本外务省云:"查台湾一隅,僻处海岛,其中生番人等,向未绳以法律,故未设郡县;即《礼记》所云'不易其俗,不易其宜'之意,而地土实系中国所属。中国边界地方,似此生番种类者,他省亦有,均在版图之内,中国亦听其从俗从宜而已。"[10]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没有严格的内外分野但同时又包含着多重差异的制度形态和关系模式。这个多元性的法律政治制度仍然是一种统治和支配制度,在这一多元政治条件下,也产生过各种各样的支配和战争,但就其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灵活关系而言,值得我们重新思考-不是将这一制度理想化,而是从一个历史的视野反思现代政治制度在保持多样性方面的缺失,追问为什么这样的政治联系的模式在民族主义时代难以为继,为什么民族主义的模式如此强烈地要求内部的统一性、单一性和清晰的内外关系。

    总理衙门大臣在清朝视野中所说的这个内外的问题到了明治日本的台湾叙述中就发生了质的变化。总理衙门大臣所谓"生番"不在大清律治内,指的是清代非常独特的法律制度,就好像说内地的法律与香港特区的法律有差别,但这个差别并不构成香港的主权地位的根据。然而,日本将大清律与当地习惯法的关系解释成主权意义上的内外关系。1874年2月6日拟定的《台湾'蕃'地征伐要略》称:"台湾'土蕃'部落,为清国政府政权所不及之地。......是以报复杀害我藩属琉球人民之罪,为日本帝国政府之义务,而征'蕃'之公理,亦可于此中获得主要根据。""清国如以琉球曾对该国遣使纳贡为由,发挥两属之说,以遑顾不理,不应酬其议论为佳。盖控制琉球之实权在我帝国,阻止琉球遣使纳贡之非礼,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目前不可与清政府徒事辩论。"[11]

    日本的策略是将进攻的地方与台湾分开,借口"土蕃"为无主的"化外之民",以此论证对于台湾山地人的攻击不是对大清的攻击。这个说法与清朝的立场完全对立。这里不妨引述李鸿章与新任日本驻华公使柳原前光的对话说明各自的立场:

     

    ......问:你们如何说台湾生番不是中国地方 答:系中国政教不到之地,此次发兵前去,也有凭据。问:你有什么凭据 未答。......答:台湾生番如无主之人一样,不与中国相干。问:生番岂算得一国么 答:算不得一国,只是野蛮。问:在我台湾一方岛,怎不是我地方 答:贵国既知生番历年杀了许多人,为何不办 问:查办凶首,有难易迟早,你怎知道我不办 且生番所杀是琉球人,不是日本人,何须日本多事 答琉球国王曾有人到日本诉冤。问:琉球是我属国,为何不到中国告诉 答:当初未换和约时,本国萨(山司)马诸侯就打算动兵的。[12]

     

    中日之间围绕琉球和台湾的地位问题发生的争论是以西方势力武力介入这一区域并试图推广其规则为背景的。日本入侵台湾的借口其实是对美国入侵者的抄袭。1853年,美国海军副将佩里(Mathew C. Perry)的军舰打开了日本国门,强迫日本签订了《日美神奈川条约》;又于次年侵入台湾。他曾向美国政府建议占领台湾:"台湾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适合于作为美国商业的集散点,从那里,我们可以建立对中国、日本、琉球、交趾支那、柬埔寨、暹罗、菲律宾以及一切位于附近海面的岛屿的交通线。"[13]1867年,美国政府派遣两艘舰艇进攻台湾,但遭到当地居民坚强抵抗,大败而归;其后更采取"用亚洲人打亚洲人"的策略在中、日、朝鲜之间实施分化瓦解。美国驻日公使德朗(C. E. Delong)于1872年10月向美国国务院报告说:

     

    西方国家的外交代表们的真实政策,应当是鼓励日本采取一种行动路线,使日本政府彻底反对这种主义(指闭关自守与中朝联盟),使日本朝廷与中国及朝鲜政府相疏隔,使它成为西方列强的一个同盟者。[14]

     

    日本对台湾的第一次攻击不但采用美国入侵台湾的同样借口,而且曾在美国入侵台湾时到台湾做过调查的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直接向日方提供了地图和建议。日本以"番地"为中国政教禁令所不及为理由攻击台湾,这一策略直接来自美国人的建议。

    由于美国和日本对台湾的入侵与西方国际法的运用范围的扩张相并行,而后者又被看作是一种先进的知识,侵略者因此能够用后者作为战争的合法根据。宫崎滔天[15]的哥哥宫崎八郎参加了1877年的西南战争。1877年的这场战争在日本近代历史上非常重要,是日本近代英雄主义的一个事件。上野公园中至今矗立着西乡隆盛的铜像,他不但是西南战争的将军和早期"征韩论"倡导者,也是进攻台湾的主将西乡从道的族兄。那么,这场战争与1874年的战争有什么精神上的联系吗 野村浩一教授评论宫崎八郎说:"在八郎的身上,毫无疑问,明治初年最进步的要素与支撑着他的豪杰的要素,两者交杂混合在一起,而且,这种最进步的要素,在不同的形势下,会突然之间转化成完全相反的东西,这种危险性,也展示在我们的面前。亦即,自由民权与征韩论,或者反政府运动与台湾征讨战。"[16]在征讨台湾的问题上,他给父亲写信说:

     

    日本尚少悬军事,故人人陷于因袭,以致纲纪不振。此节出兵事成,乃尤可贺事也。去年琉球王子亦来朝皇国,彼为日本藩属已定,琉球王受日本藩王之礼,参列华族。台湾人杀害琉球人,乃与杀日本人无异,我国责其罪,乃万国公法也。[17]

     

    西南战争时期的英雄主义与攻击台湾时所使用的"万国公法"的精神恐怕是有内在联系的。宫崎八郎还曾给时在中国负有重任的曾根俊虎写信说:"先前所报一群马贼蜂起之事,尔后状况如何,请望一报,此处可依事斟酌,放弃万事,直奔大陆。至于岛国之事,无甚可言者。可告者,唯乐在整装,欲早日呼吸大陆之空气也。"[18]从这个角度说,攻击台湾与进军亚洲大陆(中国)也是相互关联的,而其理据就是所谓万国公法,即国际法。

    这是以民族国家及其内外关系为前提的新的时代精神。宫崎八郎在说这些话时洋溢着的英雄主义气息意味着近代民族主义的知识作为新的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完全建立了。正是这种新的知识赋予了日本帝国征服琉球、征服台湾,继而征服大陆的正当性。这个知识不是日本自己的产物,而是伴随西方列强相 互竞争势力范围而来的。宫崎八郎言语中的"万国公法"所本的大概就是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这也意味着作为被侵略国的清朝也正在西方势力的诱导下接受这种知识-据说,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与西方的冲突都是因为清朝不懂"万国公法"的缘故。

    也就是说,在这个地区,琉球的问题、台湾的问题、朝鲜的问题,以及对大陆的征服的问题,是和近代民族主义的正当化和传统联系模式及其价值的衰落相伴随的。这就是民族主义知识与帝国主义之间的一个内在的关系,正是这个内在的联系能够赋予西乡隆盛、宫崎八郎等从上到下的将士以英雄主义。英雄主义的前提是一种将自我及其行动正当化和崇高化的价值。如果只是一个赤裸裸的入侵,怎么就是一个英雄呢 因此,这些早期帝国的英雄主义建立在一个新的知识基础、新的正当性法则之上。日本对朝鲜的入侵也遵循着同一逻辑,它逼迫朝鲜跟清朝建立条约,通过贬低朝贡关系,一种形式平等的主权观念为帝国主义扩张和新的殖民统治提供了前提。这一规则性转换将侵略叙述为解放,将传统的争夺势力范围的扩张逻辑解释成新的时代精神。

    当代琉球的社会运动批判早期日本现代化的思想,因为现代化观念也是将日本的殖民统治正当化的理论根据。现代化的正当性在今天仍然是一种合法化的观点,比如说形式平等的观点、机会均等的观点在内外关系中都可以成为将现实的不平等关系合法化的前提。在19世纪,签订条约的前提是存在着形式平等的主体,而形式平等的主体之间签订的条约却是不平等的。其实,帝国主义这个概念最初产生于欧洲列强在争夺资源和殖民地时的相互竞争关系,形式平等也只适用于帝国主义宗主国之间。当条约关系转向帝国主义国家与其他被殖民和被压迫地区之间的关系时,形式平等的主体就只能通过不平等条约而被确立。在19世纪晚期的东北亚地区,通过这一新的关系及其标准,琉球、朝鲜、越南和中国王朝之间的册封关系被看成是不正当的关系,即形式上等级性的关系。在这一双重关系里面,帝国主义的入侵被看成解放,因为条约关系被解释成平等主体间的关系。

    明治时代的许多进步人士真诚地相信对琉球的领属关系的确立、对台湾的攻击体现着新的时代精神,这与西方帝国主义的赤裸裸的霸权状态在逻辑上有明显的连续性。美国入侵伊拉克造成了极大的平民伤亡,遭到全世界舆论的批评,但它的自我辩解是:这不但是反恐战争,而且也是帮助伊拉克人民打倒独裁者、建立民主体制的人权战争。由于这场新战争已经发生在民族国家体制的框架下,问题似乎只能在暴政与民主之间加以解释。19世纪的不同之处在于:民族主义只是一种新的关系和尺度,在亚洲地区存在着多少世纪以来长期有效的另一种知识、另一种支撑政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和礼仪系统。因此,它直接地显现着两种不同的世界关系及其对抗性。而在今天,在一个民族国家体制早已经确立的时代,美国的入侵恰恰表现为对国际法的破坏。

     

    冷战的预兆:开罗会议与琉球的战后地位

    因此,国际法与帝国主义之间的历史关系并不意味着对国际法的简单否定态度。早期的国际法只是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法则,但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和解殖民化运动的发展,许多被压迫民族成为新兴的主权国家,他们利用国际法的主权学说为自己提供合法性。万隆会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综合了国际法的一些原则和成果。当国际法不再只是(虽然仍然经常是)超级大国用以操控的工具的时候,超级大国就不断地破坏国际法。南斯拉夫危机、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等全都是对国际法的破坏。在这个意义上,对国际法的历史批评又不能等同于对国际法的否定。也在同一个意义上,对于传统政治关系和联系模式的重新追溯并不等同于要重构这种政治关系。所有这些工作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反思的和批判的视野,构思新的区域-全球关系及其规则。

    讨论琉球在冷战中的地位不可避免地涉及1943年开罗会议。当代琉球问题的核心是美军的占领和由此造成的伤害,但军事占领问题涉及整个区域的冷战构造,我们需要了解这一构造形成的政治背景,并将国际关系的演变置于这一背景中加以分析。 2009年冬季学期,我在斯坦福大学客座,趁便往胡佛研究所查阅所存蒋介石日记,并与美国外交档案和中华民国档案等资料相互参证,以弄清这次会议中有关琉球地位的讨论。胡佛研究所所存蒋介石日记始于1917年, 终于1955年,系蒋氏家属托存于该所。1970年代部分尚未开放,故无从了解1972年5月15日美国将琉球交还给日本前与蒋介石交涉的情况,但从中美关系其时正在发生的巨变(1971年7月9日基辛格秘密访华;1972年2月21日尼克松正式访问中国)推测,所谓美国曾计划将琉球交给台湾的传言是不大可信的。

    开罗会议召开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间,罗斯福、丘吉尔、蒋介石三位大国领袖及其随行军政首脑举行多次会谈。对于蒋介石而言,此次会议至关重要。首先,中国是一个弱国,在经历了多年抗战之后,与英、美两大国共同开会讨论战后安排,对于中国而言,意义相当特殊;其次,蒋介石与罗斯福、丘吉尔作为三大国领导人共同协商、讨论,在其个人生涯中,这一事件也相当特别。在整个战争期间,在德、意、日同盟的对立面,一向只有三大国(美、苏、英)之说,没有"四强"的概念。在开罗会议之前的卡萨布兰卡会议,蒋介石没有受邀参加;[19]在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会见到访的苏联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外交人民委员会第一副人民委员维辛斯基(Andrey Vyshinsky,1883-1954)[20]时仍然只提"三强"(three powers);开罗会议后,罗、丘二人前往德黑兰与斯大林见面,蒋介石却独自回中国了,会谈框架仍为"三强"。但开罗会议奠定的基本框架在这时已经确立了。

    美、苏、英、中四国框架并非始于开罗会议。1943年10月31日,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在莫斯科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美国国务卿赫尔、英国外相艾登签订"四国宣言",为四强"格局"做了铺垫。[21]但就是在签订这个"四国宣言"时,苏联还曾以中国政府未派代表出席莫斯科会议为由反对中国加入这一"四国俱乐部",英国的态度也相当暧昧。只是由于美方的坚持,这一宣言才得以在四国名义下发表。[22]罗斯福原先准备在开罗召开四强会议,但蒋介石"以日苏尚未宣战,颇疑中苏同席有所不便"为由,令宋子文与罗斯福磋商。[23]通过开罗会议,在罗斯福的协助和中国方面的努力之下,"四强"格局得以形成,这对战后国际秩序有重要影响。1943年11月24日,蒋介石指示王宠惠(时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将中国政府备忘录(经Hopkins)转交罗斯福,其第一部分四条全部有关联合国理事会的构成。中方建议发表"四强"声明,形成以"四强"为中心的常任理事会。[24]1943年战局正在发生转化,美国和英国开始考虑纳粹德国垮台后战争重心向东南亚和东亚转移的问题,中国的重要性空前地凸现出来。除此之外,罗斯福邀请中国加入"四强"俱乐部的长远目的,也在考虑如何在战后利用中国以牵制苏联和制衡日本。开罗会议除了讨论军事问题外,反复讨论战后安全问题和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存在问题,显示出美国和英国对于未来世界秩序的深谋远虑,[25]而这也正好与蒋介石力争中国国际地位的努力相互一致。

    先前流传的一些说法是:琉球问题不在蒋介石所拟开罗会议的预案之中,是罗斯福首先提及,而蒋介石被动回应;蒋介石惧怕美、日而"两拒琉球"。[26]查日记,此说不确,蒋介石其实有备而来,他对罗斯福的回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11月3日星期六,蒋介石在日记中提及与罗斯福、丘吉尔会谈的一些准备工作,他作了两个提示。第一,"此次与罗、丘会谈,本无所求无所事之精神,与之开诚交换军事、政治、经济之各种意见,而勿存一毫得失之见则几矣。"第二,"与罗会商三件。甲、日本应将军舰若干吨、商船若干吨交与中国;二、日本在华(自九一八以来所侵占之地区)所有之公私产业,应完全由中国政府接受;三、战争停止后,日本残存之军械、军舰、商船与飞机应以大部分移交中国;四、港九问题归还中国为自由港;五、四国政治机构与远东委员会二种机构利害之比较;六、四国军事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国际武力之组织;七、中美英联合参谋团之组织。"[27]这段话中的第二项提及日本必须归还的在华利益以"九一八以来"为时限,也就从时间上将琉球问题排除出去了。

    但是,随着开罗会议准备工作的深入,琉球、台湾等"九·一八"事变前的问题不可避免地进入了议事日程。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第六条有下列条文:"六、日本应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两地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乙、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无偿交还中国);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两处一切公有财产及建设一并无偿交与中国);丁、琉球群岛(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28]这一草案原件日期不详,但肯定是在1943年11月开罗会议之前。1943年11月15日(星期一),蒋介石日记中首次提及琉球问题,很有可能与军事委员会参事室的这份草案有关。日记云:

     

    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而暹罗独立问题乃应由我提出也。注意一,对丘吉尔谈话除与中美英有共同关系之问题外,皆以不谈为宜。如美国从中谈及港九问题、西藏问题,与洋华侨待遇问题等,则照既定原则应之,但不与之争执。[29]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一、确认琉球与台湾、西藏、港九在中国历史中的不同地位;第二、强调琉球与朝鲜地位相似;第三、指出暹罗问题也"应由我提出";第四,对琉球与朝鲜的地位"相同"、琉球与台湾的地位"不同"都是从确定其在民族-国家体系中的地位的角度展开的,并不涉及这些"相同"之中的不同及"不同"之中的相同。以第一点为据, 11月17日,当蒋介石再度考虑他的会谈方案时,未再列入琉球问题;与第二、三点相关,坚持由中国提出朝鲜(及暹罗)独立问题。这几点都与蒋介石对中国历史中的世界秩序的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但这些理解最终必须服务于一种新的历史形势,即战后国际秩序。11月17日的日记这样记载:"此次与罗、丘会谈,应注重于最大之问题。甲、国际政治组织;乙、远东委员会组织;丙、中英美联合参谋团之组织;丁、占领地管理方案;戊、反攻缅甸之总计划;己、朝鲜独立;庚、东北与台湾应归还我国。"[30]1943年11月24日由王宠惠转交的中国政府备忘录中谈到日本占领领土的归还等问题,三国"共同声明"草案中提到了朝鲜独立问题,但没有谈及琉球。

    但是,会谈开始后,琉球问题还是被提出了。《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23日有如下记载:

     

    七时半应罗总统之宴,直谈到深夜十一时后告辞,尚未谈完,相约明日续谈,而今晚所谈之要旨,一、日本未来之国体问题;二、共产主义与帝国主义问题为重心,余甚赞罗对俄国共产主义之政策,亦能运用成功以解放世界被压迫之人类,方能报酬于美国此次对世界战争之贡献也;三、谈领土问题、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四、日本对华赔偿问题;五、新疆及其投资问题;六、俄国对倭参战问题;七、朝鲜独立问题。余特别注重引起罗之重视,要求其赞助余之主张。八、中美联合参谋会议;九、安南问题。余极端主张战后由中美扶助其独立并要求英国赞成;十、日本投降后,对其三岛联军监视问题。余首言此应由美国主持,如需要中国派兵协助亦可,但他坚主由中国为主体,此其有深意存也。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今晚所谈者尽此而已。[31]

     

    11月25日(星期日)下午5点,罗斯福与蒋介石再度会面。据罗斯福总统的儿子Elliott Roosevelt的说法,蒋、罗谈到中国的统一问题,"特别提及中国的共产党人"。他们还讨论了在缅甸和孟加拉湾的作战行动。[32]这次见面中可能提及琉球问题,但美国外交档案开罗会议部分11月25日的记载中并无记录,蒋介石日记该日条下涉及与罗斯福照相、会谈的部分也没有相关说明。11月26日下午,蒋、罗、丘正式会谈,除了讨论中缅印区域的战争方案外,也涉及前几天提及的一些问题,如中国的经济形势(尤其是货币稳定)、中美经济委员会的建立、驻华美军的费用、日据太平洋岛屿的部署、战后西太平洋的安全维护、大连港的国际化、莫斯科外长会议的成果、战后国际组织的总纲、成都机场建设费用的支付、九十个师的装备等。美国外交档案没有11月26日晚蒋-罗谈话记录,但"编辑说明"中说,蒋曾在会谈中提及外蒙归还问题,[33]但这一问题关涉苏联的态度,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谈及。从会谈议题来看,这次会见很可能讨论过琉球问题,但档案中没有记载。因此,我们的讨论只能集中于对《蒋介石日记》中11月23日的记载和开罗会议档案中11月23日档案的分析。

    在上引11月23日日记中,蒋介石重申了中美共管琉球的方案,未谈琉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问题,但提及了另外三个理由,即"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34]从上述各条、尤其是第一条推测,蒋介石或者担心提出将琉球与台湾、澎湖列岛一并交还中国,会引起美国的不安;或者认为美国正在猜忌中国对琉球的态度。如前所述,蒋介石从一开始就对琉球地位做了不同于台湾、澎湖列岛和东北四省的界定,这里说"安美国之心"显然是针对美国的动机而言的。因此,所谓中美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并非因为"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而是考虑美国的实际用心。如果蒋介石在开罗会议上并在战争结束后,始终坚持琉球的国际托管或划为非军事区,而不是让美国军事占领,琉球的命运也许会有所不同,但他显然没有抗拒美国的力量和意志。这一点也可以与后面谈及的战后日本的占领问题相互参照:罗斯福提出以中国为主派兵占领日本,而蒋介石说"此其有深意存也",显然有相互摸底的意思。大概也正由于此,11月25日(星期日)的日记中说,"昨二十五日在罗寓照相完毕,客散后,余留罗寓与罗约谈半小时,说明余昨天所提关于政治方案,乃为个人之意见"云云。[35]这则日记未必专对某条方案而言,但前述问题是肯定在其提出的政治方案中的。蒋、罗会谈气氛很好,但美国方面承诺多为口惠,实际支持很少;罗斯福甚至对于斯大林对日参战的承诺、丘吉尔定期进攻安德曼岛的计划,以及中太平洋被选为攻日主要战场(从而缅甸战场的重要性已经降低到第二位)等等事关中国抗战大局的事情,也没有向蒋通报。[36]因此,良好的气氛与相互试探是并行不悖的。

    按照11月15日日记,蒋介石将琉球与朝鲜相提并论,但为什么他在会谈中先后提及朝鲜、暹罗和安南的独立问题,但始终没有提及琉球的独立问题 这很可能与"安美国之心"的考虑有关,即蒋介石已经从地缘战略上看到了美国在战后不会愿意放弃对琉球的军事占领,也未必真心想将琉球交给中国独立管辖。如同晚清李鸿章无力介入琉球问题一样,蒋介石并无抵抗美国意志的实力。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从蒋介石对琉球与西藏等中国属地的区分来看,他的立场也与中国的政治传统有关。按照这种世界观,它并不将传统朝贡关系(包括宗主关系)等同于主权关系。琉球与中国王朝的宗属关系长达五百年,但中国王朝很少干预琉球内政,这与萨摩藩武力入侵后即在那霸设立"在藩奉行"直接干涉琉球内政很不相同。[37]在蒋介石的视野中,台湾、澎湖列岛与琉球有所区别,前者属于中国的直接行政管辖范围;后者与中国的朝贡或宗主关系并不同于前一种关系。因此,前者必须收回,后者只能托管-他排除了日本对琉球的控制权,即表示不承认明治以降日本对琉球的统治权;但又没有用"收回"的模式规范中国与琉球的关系,所谓美国与中国共同托管是从战后国际关系和区域内部的力量平衡着眼的。蒋介石的这个选择与战争/冷战的格局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从一个侧面提示了台湾在冷战格局中与琉球的不同位置。朝鲜、暹罗、安南、琉球以及缅甸境内的王国与所谓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有着密切关系,蒋介石将这种关系视为一种为其争取独立和自由的道德义务,而没有将这种关系视为主权关系;他的思考力求将中国历史所提供的世界图景与中华民族革命所提供的价值做某种结合,以适应新的世界秩序。就此而言,蒋介石的立场与英国力图维护其在亚洲地区的殖民主义体制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关于11月 23日罗斯福与蒋介石的会谈,美国外交档案中也有记载,但这份记载是从中文记录翻译为英文的。美国外交档案的"编者按语"(Editorial Note)云:"没有发现有关这次会谈的美国官方记录,显然双方均未准备。1956年,在回应编者的询问时,中国驻华盛顿大使董显光(Hollington Tong)博士确认中华民国档案中有一份有关这次会谈的中文摘要记录稿。"美国外交档案中的这份资料及其英文译文都是由台湾当局提供的。"编辑按语"同时指出:这份中文记录稿与Elliot Roosevelt的回忆有些出入,其中若干内容记录中没有涉及,比如中国联合政府的结构;英国在上海和广东的利益;美国而不是英国军舰以中国港口为基地的未来行动;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状况等。[38]这里提到马来国家、缅甸和印度的未来地位,都涉及英国殖民地问题,后来的三国"共同声明"中没有相关内容。事实上,1943年,围绕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的矛盾,英国打算放弃对中国宗主权的承认,而公开支持西藏独立。英国外交部的一份题为《西藏与中国宗主权问题》的档案明确宣称:"中国为了求得远东战后的安宁,其计划与宣传的目的在于,使英国所统治的印度、缅甸和马来亚等地获得独立。就这后两者而论,真正的动机无疑是为中国的政治经济统治扫清障碍";"为了对西藏要求彻底独立的主张给予有效的支持,我认为,我们应当放弃我们从前承认中国的宗主权的意愿。"[39]

    值得注意的是:蒋介石在11月15日日记中提及应由中国提出暹罗独立问题,但三国"共同声明"中只是将朝鲜独立问题单独列出,这应与英国的态度有关。开罗会议期间,中美谈得比较深入,态度上也比较"诚挚"(蒋介石语),而英国由于不愿放弃在亚洲的殖民地,屡屡与中方发生争执。在《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呈蒋委员长关于开罗会议中我方应提出之问题草案》的"英方可能提出之问题"条下亦曾列出"西藏问题"和"九龙、香港问题"。在"西藏问题"条下列有如下注文:"本年八月间,宋部长与英外相艾登曾在伦敦谈及此问题,双方意见相去甚远,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在"九龙、香港问题"条下又有如下说明:"九龙为租借地,归还中国固属毫无疑义,惟在英方视之,九龙与香港属一问题,而香港为割让地,其法律地位与九龙不同,似以留待日后解决为宜。"[40] 在王宠惠与艾登的会谈中,围绕西藏问题,中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亚洲殖民地问题上,英美的态度很不相同:美国希望英、法、荷等欧洲宗主国能够效法其在菲律宾的 做法,允许殖民地获得独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的主张相互一致,而英国则力图维持其帝国统治,并拒绝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41]事实上,《开罗会议》宣言最终能够将朝鲜独立问题列出并非易事,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为蒋介石准备的开罗会议预案中特别将朝鲜独立问题列为单独一条,并做了详细"说明":对于朝鲜独立问题,"苏联目下因对日关系,大概不愿有所表示;英国因影响印度问题,恐亦未必首肯,英、美如不统一,美国势将踌躇。在此种情形之下,中国如单独承认,将与世人以同盟国家发生裂痕之恶劣印象......"[42]会谈期间,围绕满洲、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的条文及朝鲜独立的条文及其修辞,中英双方均有不同的意见及讨论,[43]英国外交次长贾德干甚至以英国内阁此前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及需要顾及苏联对此问题的态度为由,建议删去有关朝鲜独立的一段。在中、美双方的坚持之下,这段文字始获通过,成为共同声明的一部分。[44]开罗会议后,蒋介石在其日记的"上周反省录"(蒋每周、每月、每年在日记中插入反省录)中说:"东三省与台湾、澎湖岛已经失去五十年或十二年以上之领土,而能获得美英共同声明归还我国,而且承认朝鲜于战后独立自由,此何等大事,此何等提案,何等希望,而今竟能发表于三国共同声明之中,实为中外古今所未曾有之外交成功也。然今后若不自我努力奋勉,则一纸空文,仍未足凭尔。"[45]兴奋之情溢于字里行间。如果参照谈判过程中的上述争执和曲折,蒋介石日记将《开罗宣言》列入朝鲜独立问题视为重大成果之一,是很可理解的。

    蒋介石在琉球问题上的态度需要参照整个会谈涉及的问题给予分析。在这里,我根据美国外交档案英文本和《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中所收开罗会议中文档案对蒋-罗会谈再做一介绍,以与蒋介石日记中所记各项对照。为了准确起见,涉及琉球及相关问题部分,我在用中文介绍美国外交档案所载内容的同时,在注释中抄录关键部分的英文原文记录备考,同时插入中文档案有关文字。会谈记录涉及如下各项:一、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未来应该作为四大国(美、苏、英、中)之一参与这一机制的一切决定;二、关于未来日本的国体,蒋介石提出应由日本人民决定,在这一问题上不能留下影响国际关系的持久后患;(中文档案原文:"至于他国体如何,最好待日本新进的觉悟分子自己来解决"。"因为战争胜利,便去过问一个国家的国体,实在并非上策。而且,日本的天皇制在其民族的精神构造上自有地位,西方人未必会有认识,而同为东方人的中国人则是比较了解的。"[46])三、罗斯福总统提出中国应该在军事占领日本问题上扮演主要角色,蒋介石表示中国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此一责任,中国愿意在美国的领导下参与行动;四、关于战后赔偿问题,蒋介石表示可以用实物赔偿,将日本在华物资归还中国,罗斯福表示同意;五、"蒋介石与罗斯福一致同意,战后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列岛必须归还中国;辽东半岛及其两个港口旅顺和大连也必须包括在内;罗斯福总统随即提及琉球问题,不止一次问及中国是否要求得到琉球,委员长回答说,中国将同意中美共同占领琉球,最终参与由一个国际组织委托的两国联合行政机构。"[47]罗斯福又提及香港问题,蒋介石建议在进一步讨论之前,先与英国当局谈。六、"与军事合作相关的问题。罗斯福总统建议,中美战后应该形成一定的安排,保障两国在遭遇外国入侵时能够相互支持,美国必须在太平洋各基地保持适当的军事力量,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分担阻止侵略的责任。委员长表示同意这两个建议。委员长希望美国能够提供必要援助,用以武装中国陆、海、空三军,以加强中国的国防,并能够承担国际义务。蒋委员长也提出,为了获得相互安全,两国应该安排陆军与海军基地以便双方使用,中国并承诺将旅顺作为中美联合基地。罗斯福从他的角度建议,在有关亚洲事务中,中美应在做出任何决定前相互协商。委员长表示同意。"[48]七、罗斯福提出美中应就朝鲜、印度支那和泰国的未来状态达成谅解。蒋提出给予朝鲜独立的必要性及两国共同支持印度支那和泰国争取独立;八、蒋提出战后经济援助问题,罗斯福表示将认真考虑;九、关于蒙古和唐奴-图瓦问题。罗斯福问及唐奴-图瓦的现状及其与周边的关系,蒋回答说该地在被俄国强夺和分割之前为中国外蒙古之一部分。他提出唐奴-图瓦和外蒙问题必须设定一个时间与苏联谈判。[49] 十、联合参谋部问题。蒋提出建立中美联合参谋部;作为一个替代方案,中国也可以参加英美联合参谋部。罗斯福答应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商量此事。[50]

    对照蒋介石11月23日日记的内容,这个摘要记录稿显然更为详备。这里对比一下蒋日记与备忘录中可以相互补充的内容。除了外蒙问题及唐奴-图瓦问题在蒋介石日记中未载外,最为重要的出入是如下几条:第一,蒋日记中提到了共产主义及罗斯福对苏联的态度,而摘要记录稿中没有提及;第二,记录稿中提及战后中美两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合作,其中罗斯福提出美国将在太平洋保留适当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问题,中美互用军事基地及相互驰援的问题,以及蒋介石承诺将旅顺作为联合基地的问题,都是关键性的内容,但日记中没有记载。美国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力量以防外敌入侵的说法明显是针对苏联的。从这几条内容来看,除了蒋早就认识到琉球地位与台湾不同外,他在会谈中也意识到了美国对于这一区域的战后安排、尤其是在太平洋上的军事存在有着长远的规划。从蒋对共产主义和苏联的态度看,他显然准备积极配合美国的安排。[51]如果将这一问题与蒋介石日记在记录罗斯福以中国为主军事占领日本的建议后面所加的评论-即"此其有深意焉,余亦未明白表示可否也"-综合起来分析,蒋可能意识到了罗斯福正在试探中国对于战后地位的设想。如果参照蒋介石要求将日本国体问题交给日本国内进步力量决定的态度,中美两国在战后日本的政治安排方面,也有不同的出发点。从摘要记录稿的英译看,罗斯福并未提及要将琉球交给中国,英文原文"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ant the Ryukyu"表达的是一种探寻(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而且不止一次之多。罗斯福表示在太平洋保持军事基地和军事存在的想法,是否已经在暗示美国对于琉球的兴趣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蒋介石要在罗斯福问他是否愿意要琉球时不但表示了不愿"专有",而且还说中美共管的建议是为了"安美国之心",又一再表示愿意在美国领导下协助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呢 

    开罗会议发表的三国"共同声明"没有涉及琉球问题。美国外交档案中保留的"共同声明"的美方草稿(初稿与修订稿)和英方草稿中也都没有提及琉球。这三份文件都提到必须从日本手中将其在太平洋地区占有的岛屿(许多是强大的军事基地)永久剥夺,及归还台湾、满洲等地给中国。在美方修订稿的第三、四节,有如下文字:"我们确定,被日本占领的太平洋诸岛-其中许多违背日本的特殊而确定的非军事化承诺,已经成为强大的军事基地-必须从日本手中永久剥夺","日本背信弃义地从中国盗走的领土,如满洲和台湾,当然应该归还中华民国。所有被日本用暴力和贪婪攫取的土地必须被解放。" [52]英国的备忘录打印稿上则用钢笔在台湾(福摩萨)后面加上了澎湖列岛的字样。两份草稿和最终的《开罗宣言》都提到了朝鲜的解放和独立问题,而在蒋介石日记中被视为与朝鲜历史地位相似的琉球(以及暹罗)并不在"共同声明"涉及问题之列。《开罗宣言》的正文说:"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53]

    在二战期间,外蒙古、暹罗、安南、朝鲜、琉球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处境各不相同,但它们的战后命运均必须置于整个殖民历史与战争形势、大国势力的消长、尤其是美国对于战后亚太地区的战略和霸权谋划中观察。换句话说,琉球问题是在殖民主义历史、太平洋战争和冷战的复杂关系中形成的,也是在近代世界秩序的形成中产生的。根据上文的分析和推断,琉球在冷战中的地位早在1943年就已经确定,那时战争尚未结束,但战后安排问题已经提上了大国的议事日程。如今,苏联不复存在,美国在亚洲的军事基地的存在理由也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的格局已经重组。琉球社会运动提出的问题不仅关涉琉球的命运和亚太区域的持久和平,而且也关涉对于现代世界秩序及其未来演变的重新理解。

    中国与英美之间在琉球、暹罗、朝鲜等问题上的讨论也显示了传统内外观与由主权概念所规范的民族国家的内外观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在现实政治中,这两种世界观产生了重叠关系,但两者之间并不能够互相界定。在中华民族主义的叙述中,西方列强的侵略、日本的崛起、中国的衰落,以及中国社会-政治体制的腐败、中国在技术和军事上的无能,是描述中国危机的基本尺度。这个描述客观地呈现了民族主义时代不同力量之间的较量及其后果,至今仍有相当的说服力。但它没能真正揭示出的是一种世界性的关系和规则发生的巨变。除了在民族主义框架下构思崛起之道外,民族主义叙述的真正问题是不能产生一种有关世界关系的新的规则和图景-西方中心论的核心就在于它根据西方的利益要求确立了新的规则并将这一规则普遍化,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不能不触及规则本身的重构。因此,在讨论冷战和民族主义问题的时候,还需要追问我们是在哪一种世界观的视野内讨论-是民族主义的框架,还是前或后民族主义框架 没有这一自我追问,也就没有对于19世纪以降形成的这个所谓"普遍规则"的突破。

     

    琉球的政治选择

    美国对琉球的占领和驻军也包含着对某种历史关系的确认:在日本本土驻军和在琉球驻军是存在差异的-战后美国在日本有大量的驻军,随着日本在战后的恢复,它对自己的主权的追求日渐强烈,美国面临来自日本社会的巨大压力,它不得不将主要的军队驻扎在琉球。现在百分之七十五的美国驻军驻在琉球。其实,美国并未弱化在日本的军事存在,不但其指挥系统大大强化了,而且2005年10月29日日美就防卫问题达成合约,其主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强化自卫队及日美军队之间的一体化。2008年,在动力性航母小鹰号(驻扎在神奈川县横须贺港)退役后,取而代之的却是尼米兹核动力航母,原先的所谓日本本土的"无核化"神话也就不存在了。核动力航母的配置显示了美军在全球战略中对横须贺港的高度重视。根据日美协商,2014年美国将琉球的普天间机场归还日本,在此之前,美军约8000人及其家属9000人迁往关岛,日本政府承担102.7亿美元建设费中的60.9亿美元。其实,在军事技术高速发展的条件下,即便有一天美国将驻军大部撤往关岛,也并不减弱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军事控制。因此,对美国霸权的批评若仅限于本土或本地的范畴,就不可能触及美国霸权的根本;最为有力的批判来自将本地的斗争与全球关系进行综合的能力。

    在战后日本的恢复阶段,美国可以把琉球看成是自己的基地,而不是在日本的基地;即便琉球已经划归日本管辖,但在心理上,日本本土与琉球的差异是存在的。美国人带着西方的眼光进入这个区域,却很清楚这个区域内部的差异是存在的--它利用日本近代的殖民主义历史,将自身插入由这个殖民主义历史造成的差异之中。如果更深入地去追究这个问题的话,在前一个世纪发生的基本规则的大转变就会呈现出来。19世纪以前的模式不复存在了,琉球王国消失了,朝贡关系瓦解了,但它的历史-地理位置及其特殊的占领机制,构成了亚洲区域的特殊的历史问题。因此,琉球问题提供了思考近代民族主义历史、帝国主义知识的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在冷战构造里面到底它的含义是什么,在后冷战的时代,为什么亚洲地区的冷战并未彻底终结 从琉球的角度追问也提供了理解冷战和后冷战格局的独特视角。

    琉球的非军事化有利于区域的和平,但究竟怎样定位琉球在未来区域秩序中的位置,琉球社会运动一直存在着讨论和分歧。我认为这类讨论的模糊性源自我们所处的世界关系之中,这个世界关系并不提供另外一种有关世界关系的想象空间。主权关系不是一种孤立的关系,不可能由单一民族主体加以实施,在这个意义上,琉球问题的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我在上文中曾涉及两种不同的对于中国的理解,一种产生于革命、社会主义和国际主义的脉络,另一种产生于前民族国家时代的政治-文化关系,这两种视野在今天都消退了。即便偶尔被记起,也已经成为民族主义想象的一部分。20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有着清晰的政治目标,这就是"国家要独立、民族要解放、人民要革命",这三个方面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历史进程。如果离开了其他两个条件,其中任一目标都可能走向自身的反面。比如,为了争得自己国家的独立或生存空间,不顾及其他民族-尤其弱小民族-的解放,这个国家要独立就可能演化为近代日本式的帝国主义。如果只是将民族目标放置在中心,而忽视人民的需求和地位,民族-国家现代化就只能转化为强国主义并掩盖内部的不平等;如果没有普通人民要求变革现实关系、建立新的秩序的努力,有关国家、民族的想象就常常为少数统治者所利用。因此,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内在关联的政治目标和政治进程,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对国家、民族或阶级等范畴的本质性规定。在今天,二十世纪政治的上述三大目标没有一个可以简单地适用于今天琉球的社会运动和政治目标。任何社会斗争都不可能离开特定的社会身份,但如果将身份政治仅仅局限于民族主义身份政治,又会产生新的扭曲-台湾的身份政治所产生的社会分裂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因此,琉球的政治主体性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需要认真思考-这个思考不仅迫使我们重温历史的遗产,而且也会引导我们对21世纪的政治给出全新的回答。

     

    2008年10月22日-2009年3月12日

     


     

     

    [1]烟山专太郎:《征韩论实相》,楚南拾遗社,1909年译印,第231页。这里关于岩仓使节团的出访,均参见和引自解晓东:《岩仓使团与日本现代化》,《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6卷2期(2006/03), 第68-71页。

    [2] 大久保利谦:《岩仓使节的研究》,宗高书房,1976年,第161-162页。

    [3] 久米邦武:《美欧回览实记》第三卷,岩波书店,1981年,第329页。

    [4] 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43页。

    [5] 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北京:三联书店,2005, 第38页。

    [6] 同上,第57-58页。

    [7] 攻占琉球与侵略台湾存在着连带关系。其实早在鸦片战争后,萨摩藩诸侯岛津齐彬就建议说:"英法既得志于清,势将转而向东。......故我之入手第一着,当以防外夷为上策;或助明末之遗臣,先取台湾福州两地,以去日本之外患。虽取此二地,即我萨隅之兵已足;惟无军舰,则不足以争长海上。故当今之计,又以充实军备为急图。"见同上书,第63-64页。

    [8] 参见拙著《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上卷第一部导论、上卷第二部《帝国与国家》,北京:三联书店,2004。

    [9] 同上书,第64-65页。

    [10] 《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三,页29-30, 见同上书,第72页。

    [11] 《台湾'蕃'地征伐要略》,《对支回顾录》,页53-54, 转引自同上书,第65-66页。

    [12] 《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二,页36-39, 引自同上书,第78-79页。

    [13] 卿汝楫:《甲午战争以前美国侵略台湾的资料辑要》,引自同上书第105页。

    [14] T. J. Treat, "Diplomatic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Vol. I. pp. 476-477,引自同上书第106页。

    [15]宫崎寅藏号滔天,孙文的坚定支持者。曾帮助在日避难的孙文联络在日华侨。1902年,发表自传《三十三年之梦》,详述与孙文的革命历程,成为研究孙文、辛亥革命和中日关系史的重要资料。后又为中国同盟会的建立而奔走,是同盟会最早的外籍会员之一。

    [16] 野村浩一:《近代日本的中国认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第119页。

     

    [17] 荒木精之:《宫崎八郎》,《祖国》1954年5月号,第182页,转引自同上书,第120页。

    [18] 《宫崎滔天全集》第1卷,平凡社,1971-1976,第109页。引自同上书,第120页。

    [19] 魏德迈回忆录第十三章说:"蒋委员长并未被邀请来卡萨布兰卡开会,中国的要求,也未给予认真的考虑。......中国要求在盟国会议占有一席发言地位的呼声,也被弃之不顾。这都是英国作祟,它影响了我们的思想与战略。"陈纳德在《我与中国》第十章中也谈到"蒋委员长和蒋夫人对英国政府封锁滇缅以免获罪日本人的决策......大感愤怒"等等。《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国立编译馆主编,渤海堂文化公司印行,1996, 第5768-5769页。

    [20] 维辛斯基于1946年起担任苏联外交部副部长,1949年起担任外交部部长。1950年2月14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协定即由他与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共同签字。

    [21] 《四国宣言》全文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第5931-5932页。

    [22] 同上,第5934-5935页。

    [23] 同上,第6007页。

    [24] Memoranda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Cairo, November 24, 1943),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387.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25] 美国外交档案"开罗会议"卷收录的Hopkins Paper在11月23日条下记载提到了蒋对苏联对华态度十分关心,其中特别提及中共问题、新疆问题、外蒙独立问题等。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376.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26] 如《解放军报》2007年12月24日刊登题为《蒋介石两次拒接收琉球》的文章;《环球时报》2009年3月1日还刊登了在网上广泛流传的题为《钓鱼岛祸根:二战后蒋介石两拒琉球回归》的文章,等等。

    [27] CHIANG KAI-SHEK, An Inventory of His Diaries in the 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 43-10(November , 1943),11月3日。

    [28]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第6015页。

    [29] CHIANG KAI-SHEK, An Inventory of His Diaries in the 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 43-10(November , 1943),11月15日。

    [30] 同上,43-10(11月17日)。

    [31] 同上,43-10(11月17日)。此处黑体字是作者所加。

    [32]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349-350.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1943), (DC:

    [33] Ibid. p.366-367.

    [34] 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呈蒋委员长关于准备在开罗会议中提出之战时军事合作、战时政治合作及战后中美经济合作等三种方案》(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原件日期不详)中,在"关于休战及议和条款"下的丙条也明确说"收复一八九四年以来日本所取得及侵占之领土"。《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第6022页。

    [35] CHIANG KAI-SHEK, An Inventory of His Diaries in the 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 43-10(November , 1943) , Prepared by Lisa H. Nguyen, Hoover Institu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2006, updated 2007, 2008,43-10(11月25日)。

    [36]国立编译馆(主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12), 第6072页。

    [37]据历史学家的研究,1624年后,"在藩奉行"并未获得在琉球的决策权,其功能仅限于监督琉球王府交纳年贡等。因此,日本以此证明自己早就获得了对琉球的统治权也没有根据。

    [38]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 322-323.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39] 英国外交部档案,371、35755, 《西藏与中国的宗主权问题》,1943年4月10日,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杜永彬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 第325页。

    [40]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第6016-6017页。

    [41] 罗伯特·达莱克:《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陈启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第612, 474, 556页。关于美国与英国在对华关系及亚洲殖民地问题上的差异,参见王建朗:《从蒋介石日记看抗战后期的中英美关系》,《民国档案》2008年第4期。

    [42]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十二),第6021-6022页。

    [43] 例如,英国曾对于"东北四省、台湾等归还中国"以及"使朝鲜独立"等措辞表示反对,主张改为"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及"脱离日本之统治"就可以,原因是英国担心这些提法会引起其亚洲殖民地的联想。同上,第6064页。

    [44] 同上,第6035页。

    [45] CHIANG KAI-SHEK, An Inventory of His Diaries in the 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 43-10(November , 1943) ,此条记在开罗会议(1943年11月22日-26日)之后的反省录中。 Prepared by Lisa H. Nguyen, Hoover Institu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2006, updated 2007, 2008.

    [46]国立编译馆(主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12),第6060页。这里提及国体与"民族的精神构造"的关系,又比较"同为东方人的中国人"在国体问题上与"西方人"的差异,证明不同的世界秩序观在对待战后秩序的安排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值得注意。

    [47] 英文原文(译文):"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 China want the Ryukyu. The 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 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 by China and America and , eventually, joint 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 under the trusteeship of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 324.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48] 英文原文(译文):"President Roosevelt proposed that, after the war,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effect certain arrangement under which two countries could come to each other's assistance in the event of foreign aggression and that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maintain adequate military forces on various bases in the Pacific in order that it could effectively share the responsibility of preventing aggression. Generalissimo expressed his agreement to both proposals. The Generalissimo expressed his hop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be in a position to extend a necessary aid to China for equip its land, naval and air forces for the purpose of strengthening its national defense and enabling its performance of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Generalissimo Chiang also proposed that, to achieve mutual security, the two countries should arrange for army and naval bases of each to be available for use by the other and stated that China would be prepared to place Lushun (port of Arthur) at the joint disposal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Roosevelt, on his part, proposed that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should consult each other before any decision was to be reached on the matter concerning Asia. The Generalissimo indicated agreement."Ibid. p. 324.

    [49] 图瓦人居住在萨彦岭和唐努山之间的区域,清代称为"唐努乌梁海",系乌里雅苏台将军下辖的专区,地位与同属的科布多和喀尔喀蒙古四部相并列。1914年被俄国武力侵占,十月革命后,1921年8月中旬,图瓦呼拉尔(All-Tuva Constituent Khural)宣布建立唐努-图瓦共和国(Tannu-Tuva Ulus Republic),并通过第一部宪法。开罗会议后一年,即1944年,唐奴-图瓦被苏联单方面吞并。

    [50]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 324-325.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51] 卢沟桥事件前,中苏已经签订互不侵犯协定及交换意见,并于"八一三"战争后签订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但1940年苏方认为中国"在国际联盟会上对于削除苏联 会藉一案,围场积极相助"而冷淡;1941年因皖南事变苏联对蒋施加压力;同年,苏联与日本签订中立条约,表示尊重满洲国、外蒙人民共和国等。在新疆问题上,苏联早期(1933-34)入侵哈密,拥盛世才而逐马仲英,但至四十年代,盛世才与苏联产生矛盾;就在开罗会议前五个月苏联撤回其在新疆的飞行队,地质考察团,拆毁飞机制造厂,调回技工人员等等。因此,开罗会议之前,中苏关系处于挫折期。见《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档案》(十二),第5818页。

    [52] 英文原文:"We are determined that the islands in the Pacific which have been occupied by the Japanese, many of them made powerful bases contrary to Japan's specific and definite pledge not to militarize them, will be taken from Japan forever. The territory that Japan has so treacherously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and Formosa, will of course be return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All of the conquered territory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by the Japanese will be freed from their clutche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p.403. 下面提及的英方草案打印稿见同上文件第404页。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1943), (DC:

    [53] 《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档案汇编》(十二),第6004-60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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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在过去十多年中,围绕中国的变迁,中国的知识分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公共舆论再度活跃起来。安吉拉·帕斯古齐(Angela Pascucci)的这本书收录了十一篇她在中国所做的采访,访谈对象的职业、立场、社会角色和观点各不相同,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呈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

    汪晖:让中国说话--安吉拉·帕斯古齐著《说话的中国》(TALKIN' CHINA)序言

    在过去十多年中,围绕中国的变迁,中国的知识分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公共舆论再度活跃起来。安吉拉·帕斯古齐(Angela Pascucci)的这本书收录了十一篇她在中国所做的采访,访谈对象的职业、立场、社会角色和观点各不相同,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呈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巨大的变迁、深刻的矛盾和各种未来的可能性。在当代西方有关中国的各种报道和分析中,这本书是独特的:经过实地的调查和采访,安吉拉最终选择了一种将倾听与分析综合起来的方式,一种通过呈现中国社会的内部视野向西方读者叙述中国的方式。什么是中国 这就是中国,一个在无数差异、矛盾和冲突中呈现的中国——离开了生活在这个国度里的、怀抱着不同的想法、从事着不同的事业、承受着不同命运的人及其思想、感情和行动,我们有更好的方法呈现中国、展示它的可能的未来吗 

    这本书的篇幅不大,但访谈对象却遍及各个方面:温铁军,三农问题的最重要的阐释者和当代乡村建设运动的组织者;于晓刚,在云南地区从事环境保护运动和农民权利保护的社会运动者;莫少平,一位不但见证了当代中国法律的发展,而且利用法律和宪法捍卫当事人权益的律师;崔之元,一位曾任教于MIT的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新左翼理论家;高氏兄弟、廖邦明、米丘,几位风格各异的艺术家;靳羽西,一位在西方并不出名却因为她的西方背景而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红极一时的媒体人和化妆品商人;郑时玲,同济大学教授,上海城市设计的参与者;“乌有之乡”网站的同人,一群内部也差异很大的中国年轻左派知识分子,以及千千万万中国民工中的一位······在这本书中,作者呈现给意大利读者的是中国社会内部的不同的故事、视野、立场和对未来的展望,它们之间的矛盾性和差异性也许比某一个故事、某一组数据更清晰地说明了中国问题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也曾有许多人类学者、新闻记者带着极大的热情去追踪其他社会的“内部视野”和异国故事。中国有着漫长的历史传统,又经历了最为深刻的现代革命,无论在文化方面,还是在政治和经济方面,中国与欧洲社会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这本书在呈现中国社会的“内部的声音”的时候,并没有渲染异国情调,恰恰相反,安吉拉通过她对中国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商人、艺术家和劳工的访谈,展示了与这本书的读者所处的社会息息相关的思考、挑战和问题。当你倾听温铁军谈论中国的城乡分化、三农问题和他对未来道路的思考时,我们看到的是产生于中国独特的情境之中的社会危机,但这不也正是全球化条件下许多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吗 当你听到一位中国的政治学家不是通过谈论孔子和孟子,而是通过对马基雅维利的学说阐释讨论中国政治变革的可能性时,意大利的读者到底是感到遥远还是接近呢 通过这样的采访,安吉拉对中国问题的探求其实也正在转变为她对意大利、欧洲和全球化进行思考的一种方式。在这样的对话中,你也可以说:中国是她的观察对象,也是她的思考(自己的社会的)方法。(http://www.wen.org.cn)

    在西方世界关于现代中国的研究和观察中,一直存在着两个传统:一个是学院的传统,另一个则是亲身观察和参与的传统。1950年代初期,伴随着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的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一新的现实立刻在美国政治和学术领域中引起了激烈的辩论:(美国)为什么失去了中国 这个问题本身不但传达了美国政治家和学术界无力把握中国变迁的脉络的失败感,而且也暴露了提问者从未对自身认识中国的方式有过认真的怀疑和反思。1990年代,在经历了1989中国的动荡和苏联、东欧社会主义体系的瓦解之后,美国的一位著名的中国学家在他去世之前发表长篇文章,检讨西方的社会科学研究在中国问题上的种种失败,他指出没有一个西方的社会科学家预见到了中国在1989年之后的激烈的变化、超强的稳定性和经济的高速增长。为什么中国没有像苏联那样解体 为什么中国没有像东欧那样通过彻底地抛弃共产党的统治而经历另一种大转型 为什么恰恰是在这个体制的延续条件下,较之那些被称之为新自由主义典范的国家或经历了休克疗法的国家,中国的市场改革一方面似乎更为激进,另一方面又没有像那些国家那样迅速地遭致报复 在中国的急剧变化面前,社会科学家们收集的大量数据总是有所不足,除了那些最富洞见的学者的作品之外,大部分研究在发表之后不久就被束之高阁了。

    与学院传统有所不同的中国观察是在亲身经历和实地采访的传统中形成的。参与这个传统的创造的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传教士,另一种是媒体工作者。无论在传教士之中,还是在新闻记者之中,他们对于自己的研究和观察对象的态度千差万别,有人更多的同情,也有人更多的批评。传教士带着他们对普遍信仰的热诚来到一个完全不同于他们的宗教传统的社会中,用各种方式与当地人接触,他们是欧洲有关中国的知识的奠基者。在这种知识中,细致的观察和理解与一种先定的信仰和目的密切相关。在二十世纪,新闻工作者大大地扩展了这个亲身观察的传统。与传教士不同,他们多半由于自己社会的需要和记者的职业伦理向自己的社会传送有关中国的报道。记者的使命常常是双重的,他们一方面履行客观报道的职责,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社会的价值观和利益关系带入对中国问题的观察之中。

    在今天的西方媒体中,无论是有关“中国威胁论”的惊呼,还是有关中国缺乏民主人权的指控,都是常见的现象。这些观察各有自己的根据,也常常随着形势的变迁而剧烈地变化,我在这里并不想对这些具体的观点作出评论。我感兴趣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即这类报道多半将中国看作是一个完整的客体,而很少表现在这个巨大的社会中不同的社会力量、不同的思想观点之间的博弈、协调和冲突。正像这本书的书名《说话的中国》所暗示的,在这类“中国观察”中,中国是沉默的、不能发声的。回顾二十世纪的历史,那些最让人难忘的中国观察多半来自那些深入中国内部的报道,它们不但力图呈现这个社会内部涌动的不同力量、尤其是代表着未来的力量,而且还力图将对中国命运的思考与对自己社会的反思结合起来。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1905—1972年)、艾格尼丝·史沫特莱(Agnes Smedley,1892--1950)、安娜·路易斯·斯特朗(Anna Louise Strong,1885-1970)在漫长的中国革命中对于中国的报道至今在中国人中传颂,也一再地被研究者们“重新发现”。他们不是在中国与西方之间,而是在一种更为深刻的联系之中,探索中国的前途和自己社会的未来。这是一个在二十世纪的国际主义传统中产生的报道传统,其特点是将对中国的观察和报道与他们对自身社会面临的问题的思考关联起来。当这些富于献身精神的记者发现中国正在进行的战争、革命和社会实验与他们各自的社会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时候,他们也亲身参与了中国的伟大实验——他们的作品是深入观察、亲身参与、直接对话的产物。正由于此,我们无法清晰地说这些报道提供的是一种“外部的视野”还是“内部的视野”。

    过去几年中,我与安吉拉多次见面,在博洛尼亚、北京、罗马。每一次她都是匆匆赶来:或者是从罗马,或者是从上海,或者是从云南,或者是从西藏。每一次见面时,她都会告诉我一些她最新的有关中国的观察、发现和困惑。她不但用敏锐的观察,而且也以她的真诚对话迅速地接近中国——更准确地说,是接近在中国生活的人们。在面对各种矛盾和困惑的时候,安吉拉并不像许多她的同行那样急于下结论,而是竭力寻找不同的观察角度来呈现问题;她保持着观察的距离,但绝不是用一种与己无关的态度面对中国的变迁。她在对话、交谈、观察和理解中寻找认识中国的钥匙,也把对中国的认识视为理解自身社会问题的一种途径。这种共同面对问题的方式,使她迅速地赢得了许多中国朋友的信任和友情,他们乐意向她敞开心扉。

    正由于此,这本书所呈现的“中国”不是枯燥数据的堆砌,而是在思想和命运的河流中展开的活生生的世界。

    1. 安吉拉 帕斯古齐是意大利《宣言报》记者,多次来中国采访。她的访谈集Talkin’ China于2008年由《宣言报》出版社(Roma: Manifestolibri)出版。

    汪晖,2007年10月31日,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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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1]2008年3月14日及稍后一段时间,在拉萨、四川阿坝、青海藏区和甘肃藏区相继发生了以攻击当地商铺(主要是汉人和回民)的骚乱和针对政府的示威,西方舆论随即将焦点对准拉萨和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集团,而中国官…



    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1]

    2008年3月14日及稍后一段时间,在拉萨、四川阿坝、青海藏区和甘肃藏区相继发生了以攻击当地商铺(主要是汉人和回民)的骚乱和针对政府的示威,西方舆论随即将焦点对准拉萨和达赖喇嘛及西藏流亡集团,而中国官方媒体则对西方舆论展开反击,两者都将焦点集中于暴力和海外藏独运动,很少从社会危机的角度讨论“3.14”事件的成因。几乎与此同时,奥运火炬在全球的传递刚刚展开,就在巴黎、伦敦、旧金山等西方城市遭到流亡的藏人集团和西方藏独运动的严重阻挠,西方政治家和主流媒体以一边倒的方式对中国进行批评。在这一形势的激发之下,海外中国学生和海外华人展开了保护奥运火炬、反对西方媒体的歧视性言论和抵制藏独运动的声势浩大的抗议游行。年轻一代利用网络对西方舆论展开反击,形成了一波网络抵抗运动,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所有这一切形成了一个戏剧性的局面,一个孕育着各种变化的可能性的事件。如何理解西方社会对于西藏问题的态度 如何解释在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西藏危机 如何看待海内外新一代人对于这一问题的介入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上述两种对立的反应方式都将焦点集中于民族主义,而不是西藏危机得以产生的社会条件 这些都是摆在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面前的重大问题。我自己并非研究西藏问题的专家,但鉴于这一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也愿意不揣浅陋,将自己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提出来,以引起批评和讨论。
    两种东方主义的幻影
    西藏骚乱爆发后,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是整个西方媒体和西方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激烈态度和遍及全球各地的华人运动。关于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的根源,我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会做分析。这里首先讨论西方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反应。事实上,支持“藏独”的人各有不同,除了从民主、人权的角度对中国政治展开批评之外,从历史的角度看,也有三个不同的方面值得注意。首先是西方有关西藏的知识深深地植根于他们的东方主义知识之中,至今没有清理。这一点对于欧洲人影响最大。其次是特定政治力量对于舆论的操纵和政治行动的组织。这一点美国关系最深。第三是对于西藏的同情混杂着对中国、尤其是经济上迅速崛起而政治制度极为不同的中国的顾虑、恐惧、排斥和反感。这一点除了第三世界国家之外,全世界都受到感染。这三个方面不仅与民族主义相关,而且更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冷战的历史和全球化的不平等状态相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相互隔离的,但需要分开来加以分析。这里先谈第一个方面,即东方主义问题及其对冷战文化政治的影响。
    2001年,我在瑞士访问时曾经参观过一个叫做“作为梦幻世界的西藏——西方与中国的幻影”(Dreamworld Tibet-Western and Chinese Phantoms)的博物馆。博物馆的策展人是人类学家马丁·布拉文(Martin Brauen)博士,他从年轻时代起就迷恋西藏文化和喇嘛教,崇拜达赖喇嘛,但在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他开始问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迷恋喇嘛教和西藏文化 正是这个自省使他决定用展览的方式描述在西方世界里西藏、喇嘛教和达赖喇嘛的形象。在看了那个展览后,我也开始留心这些问题。这里不妨综合我在那个博物馆收集的材料和此后的一些阅读做一点分析。
    萨义德曾以伊斯兰研究为中心分析过欧洲的东方学,他把这种学问视为一种根据东方在欧洲西方经验中的位置而处理、协调东方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中,东方成为了欧洲物质文明和文化的内在组成部分,是欧洲自我得以建立的它者。对于欧洲而言,东方既不是欧洲的纯粹虚构或奇想,也不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而是一种被人为创造出来的理论和实践体系,蕴含着漫长历史积累下来的物质层面的内容。藏学在东方学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但至今没有得到认真清理。在西方,藏学研究从来不在中国研究的范畴之内,从东方学形成的时代至今都是如此。从这种知识体制本身,也可以看到在西方的想象中,中国与西藏关系的一些模式。这些模式,从根本上说,正像萨义德描述的那样,与其说是一种自然的存在,毋宁说是一种人为创造的体系。瑞士学者米歇尔·泰勒(Michael Taylor)的《发现西藏》(Mythos Tibet. Entdeckungsreisen von Marco Polo bis Alexandra David-Neel) 描述从1245年圣方济各本人的弟子方济各会士柏朗嘉宾(Jean-du PlanCarpin)到20世纪初期欧洲人对西藏的探险和侵略,为我们提供了早期藏学的丰富素材。[2]早期传教士去西藏的目的是寻找失落的基督徒,他们认为西藏人就是12世纪传说中的、曾经战胜了异教徒、波斯人和米迪亚人的约翰王的后裔。据说,约翰王曾经住在中亚的什么地方。总之,在他们的心目中,藏人就是那些在早期中世纪横跨小亚细亚、中亚和中国的传播福音的基督徒的弟子或门徒。当然,也不是所有传教士对西藏人的看法都是如此,嘉布遣会修士的看法就和耶稣会士的观点不同,他们认为佛教是撒旦的作品,因为只有撒旦的狡猾才能创造这种与天主教明显相似的宗教。这两种关于西藏及喇嘛教的截然对立的看法其实从未消失,在所谓启蒙和世俗化的时代,它们以不同的方式或隐或现。无论将西藏视为基督徒的另一个故乡,还是以“撒旦的狡猾”创造了与“天主教明显相似的宗教”的世界,它们都是“根据东方在欧洲西方经验中的位置而处理、协调东方的方式”,我把它们称之为两种东方主义的幻影。
    欧洲藏学的创始者之一依波利多·德斯德里(Ippolito Desideri, 1684-1733, Rome, Italy)是继葡萄牙传教士安东尼奥·德·安德莱德(Fr. Antonio de Andrade)于1623年探访西藏之后的又一位罗马传教士。他于1712年9月27日离开罗马前往里斯本,从那里上船远航,于1713年9月23日到达果阿(Goa),在印度旅行之后他和同伴从德里抵达克什米尔的斯里那加(Srinagar),最终于1716年3月17日辗转到达拉萨。他在西藏生活了五年,经历了准噶尔蒙古的入侵和战争,详尽地研究西藏的文化,为传教而用藏语编写了五本著作。他在西藏问题上与嘉布遣会的修士发生过冲突,也曾批评西方传教士有关西藏的偏见和许多误导的看法,比如他报告了西藏的战争和藏人的斗争性格等等。但最终这位罗马传教士还是得出了一个固定的也是对西方的西藏形象影响最大的观点,即西藏是和平的国度。[3]
    18和19世纪的欧洲哲学家如卢梭、康德、黑格尔曾对藏传佛教给予批评,而赫尔德等人又从藏传佛教与天主教的联系出发,对之持有较为肯定的看法。无论对藏传佛教持怎样的立场,欧洲的这些近代思想人物对于西藏的看法不但可以追溯到这些传教士的叙述,而且也植根于他们对于天主教的不同态度和立场。先看赫尔德对于藏传佛教的肯定性看法。“在亚洲广阔的群山与荒漠之间建有一个堪称世上独一无二的宗教王国,那是喇嘛们的天下。尽管小规模的革命曾将宗教和世俗权力多次分离,但是两者最后还是一次次地重新结合。没有哪个地方像那里一样,国家整个宪法都基于掌握皇权的高级僧侣集团之上。依照释迦牟尼或佛陀的灵魂转世说,大喇嘛能死后转世成为新的喇嘛,并尊为神圣的体现。在神圣的明确秩序中,从大喇嘛往下构成了喇嘛的层层链条。在这个地球屋脊之上各个教义、教规和设施中规定着僧侣统治,如此牢固,鲜有出其右者。”[4]
    这个描述已经隐约地透露出那个有关失落在西藏的基督徒的传说的影子。在赫尔德看来,佛教起源于温暖的南方,在暹罗、印度等地方也显示出慈悲、厌战、隐忍、柔和与滞怠的特征,但藏传佛教却由于自然条件的严苛而形成了一种与天主教相似的特征。他说:
    如果说有哪个宗教把尘世显得可恶可怖,那么它就是藏传佛教,仿佛——似乎也不能完全否定——基督教最为严苛的教义和仪轨被移植到此地一般,而它在藏区高原上显示出别处没有的怒金刚相。值得庆幸的是,严苛的藏传佛教没能改变民族精神,就如同它无法改变他们的需求和气候一样。[5]
    在另一个段落中,赫尔德更是直接地将达赖-班禅制度与天主教的教皇制度相比较,认为藏传佛教是一种“教皇宗教”:
    西藏的宗教是一种教皇宗教,如同欧洲在黑暗的中世纪所有的一样,后者甚至还不具备西藏人和蒙古人身上被称道的秩序和道德。藏传佛教在山野之民中,甚至在蒙古人那里,传播的某种博学和书面语言是对人类的贡献,可能也是让这些区域成熟的准备性的文化辅助手段。[6]
    赫尔德对西藏的关心完全集中在宗教领域,这一方式直到今天仍然相当流行。
    与赫尔德从天主教神学世界观中观察藏传佛教不同,康德的观点是人种学和语言学的。他的论述为黑格尔重建“世界历史”提供了脉络。在《论永久和平》(1795年)的《永久和平第三项条款(世界公民权利将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其条件)》一节中,康德首先将“友好”视为一个“权利问题”,并将这一权利界定为不同于所谓“作客权利”的“访问权利”。“这种权利是属于人人都有的,即由于共同占有地球表面的权利人可以参加社会,地球表面作为一个球面是不可能无限地驱散他们的,而是终于必须使他们彼此互相容忍;而且本来就没有任何人比别人有更多的权利可以在地球上的一块地方生存。”当人们行使这种“友好权利”的时候,“相聚遥远的世界各部分就可以以这种方式彼此进入和平的关系,最后这将成为公开合法的,于是就终于可能把人类引向不断地接近于一种世界公民体制。”[7] 但是,西方的“访问者”在“从事贸易”的名义下征服异国异族,超越了“陌生的外来者的权限”。“美洲、黑人大陆、香料群岛、好望角等等,自从一经发见就被他们认为是不属于任何别人的地方,因为他们把这里的居民当作是无物。在东印度(印度斯坦),他们以纯拟建立贸易站为借口带进来外国军队,但却用于进一步造成对土著居民的压迫、对这里各个国家燎原战争的挑拨、饥馑、暴乱、背叛以及像一串祷告文一样的各式各样压榨着人类的罪恶。”[8]紧接着这段话,康德提到欧洲与中国、日本的往来。他说:“中国与日本(Nipon)已经领教过这些客人们的访问,因而很聪明的中国是虽允许他们到来但不允许入内,日本则只允许一种欧洲民族即荷兰人进来,但却像对待俘虏一样禁止他们与土著居民交往。”[9]在讨论中国的时候,康德以注释的方式谈及中国及西藏,显示了一种从西藏的角度界定中国的取向。他说:
    为了把这个大国写成它所自称的那个名字(即China,而不是Sina或者其他类似的称呼),我们只需翻阅一下格奥尔吉的《藏语拼音》(指意大利奥古斯丁派传教士格奥尔吉[Antonio Agostino Georgi,即Antonius Georgius, 1711-1797]所著《藏语拼音》,罗马1762年。——译注)一书,第651-654页,特别是注b。——据彼得堡的费舍尔教授(Johann Eberhard Fischer, 1697-1771,圣彼得堡教授,曾参加远东探险。此处称引,见所著《彼得堡问题》[哥廷根,1770年]第2节“中华帝国的各种名称”,第81页。——译注)的说法,它本来并没有它所用以自称的固定名称;最常用的是Kin这个字,即黄金(西藏人叫作Ser),因此皇帝就被称为黄金国王(全世界最辉煌的【国土】)这个字在该国国内发音很像是Chin,但是意大利传教士(由于喉音拼法的缘故)则可以发音像是Kin。——由此可见,罗马人所称的Seres(丝绸)之国就是中国;然而丝绸是经由大西藏(推测是通过小西藏与布哈拉,经由波斯,等等)而供/(117页)应欧洲的;这就提示那个可惊异的国家之于西藏并且从而与日本的联系从许多方面来考察,其古老性都可以印度斯坦相比;同时他的邻人所给予这个国土的Sina或Tschina的名字却没有提出来任何东西。[10]
    康德对于中国的兴趣源自以丝绸之路作为连接东西方的世界史兴趣,但他没有弄清这条通道的真正脉络。康德的这段话中有三点值得注意:首先,他是从欧洲传教士的西藏知识中理解中国的;其次,他强调中国没有“可以自称的固定名称”,因此从西藏语音来界定中国就是自然的;第三,他区分了大西藏与小西藏,以说明将中国与欧洲联系起来的丝绸之路是以西藏为中介的。
    欧洲与西藏之间存在神秘而古老的联系这一信念其实是康德的西藏观的核心。在接下来的段落中,康德不是从欧洲宗教与藏传佛教的关系的角度谈论西藏,而是从希腊与西藏的关系出发论述两者的关联,语文学在此提供了最为重要的脉络。他说:
    也许欧洲与西藏的古老的但从不曾为人正确认识的交往,可以从赫西奇乌斯(Hesychius,公元五或六世纪希腊文法学家。——译著)的主张,即伊留西斯神秘仪式(指古希腊伊留西斯[Eleusis]祭祀谷神Demeter的神秘仪式。——译注)中祭司们Κονξ ’Ομπαξ (Konx Ompax)的呼声之中得到阐明。(见《少年阿那卡西斯游记》[指法国考古学家巴泰勒米〈Abbé Jean Jacques Barthélemy〉所著《少年阿那卡西斯〈Anacharsis〉希腊游记》一书〈德译本,1792年〉。——译注]第五部,页447以下。)——因为根据格奥尔吉《藏语拼音》,concioa这个字的意思是上帝,此字和Konx有着惊人的相似性;Pah-cio(同书,页520)这个字希腊人发起引来很容易像是pax,它的意思是promulgator legis〈法律的颁布者〉,即遍布于整个自然界的神性(也叫作cencresi,页177)。然而Om这个字拉·克罗泽(M. V. La Croze, 1661-1739,法国本笃派教士,普鲁士科学院会员)则翻译为benedictus,即赐福,这个字用于神性是很可能并不是指什么别的,只不过是受福者而已,(页507)。法兰茨·荷拉提乌斯(Franz Horatius或Franciscus Orazio della Penna,意大利传教士,1735-47年曾去拉萨居住。——译注)神父常常问西藏的喇嘛们,他们理解的上帝(conciva)是什么,而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那是全部圣者的汇合”。(也就是说,圣者经历过各式各样的肉体之后终于通过喇嘛的再生而回到神性中来,即回到Burchane中来,也就是受崇拜的存在者、轮回的灵魂,页223。)所以Konx Ompax这些神秘字样的意思很可能是指圣者(Konx)、福者(Om)和智者(Pax),即[全世界到处流行的]最高存在者(人格化了的自然);它们在希腊的神秘仪式中使用起来很可能是指与民众的多神教相对的那种守护祭司们(守护祭司[Epopt],古希腊伊留西斯神秘教中最高级的祭司。——译注)的一神教,虽说荷拉提乌斯神父(见前引)在其中嗅出了一种无神论。——这些神秘的字样是怎样经由西藏到达希腊人那里的,或许可以由上述方式加以阐明,而反过来早期欧洲经由西藏与中国相交通(或许更早于与印度斯坦相交通)也因此看来像是很可能的事。[11]
    在19世纪欧洲的历史语言学对印欧语系的发现之前,许多欧洲人相信藏语与欧洲语言同属一个语系。康德的观点正是这一欧洲人的普遍信念的表达。参照康德在“前批判时期”有关种族问题的论文,我们还可以发现他的西藏认识中的种族要素。在发表于1775年的《论人类的不同种族》一文中,康德按照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分类方法将人类分为四个种族,即白种、黑种、匈奴(蒙古或卡尔梅克)及印度或印度斯坦。西藏人隶属古老的塞西亚(亦译斯基泰)人,包括印度、日本和中国的人种都是塞西亚人与匈奴及印度混种的产物。[12]在18世纪的欧洲思想氛围中,关于种族根源的讨论与民族性及时代精神的讨论有着密切的关系。康德用崇高来颂扬古代的精神崇高,而以怪诞贬低其当代演变,例如十字军东征及古代的骑士精神是“冒险性的”,但作为这一精神的残余的决斗却是“怪诞”;用原则战胜自己的激情是“崇高的”,但崇奉圣骨、圣木和西藏大喇嘛的圣便却是“怪诞”。[13]
    很难判断康德对西藏的看法是否影响了黑格尔。黑格尔曾为印欧语系的发现而振奋,但从未谈到过藏语,他对东方宗教的批判态度与康德的启蒙观点一脉相承,显示出某种在古代(崇高)与现代(怪诞)的对比中界定西藏的特点。黑格尔从根本上不承认中国存在宗教,偶然几次提及达赖喇嘛时,都将后者与初级的神物崇拜并列。这一在哲学与宗教间建立的对比,显示的是一种真正的启蒙态度。在《精神哲学》中,黑格尔说:
    以泛神论代替无神论来指责哲学主要属于近代的教育(原译教养),即新虔敬派(原译新虔诚)和新神学,在他们(原译它们)看来哲学有太多上帝,多到按照他们的保证来说上帝甚至应是一切,而一切都应是上帝。因为这种新神学使宗教仅仅成为一种主观的感情,并否认对上帝本性的认识,因而它保留下来的无非是一个没有客观规定的一般上帝(上帝这里是可数名词单数)。它对具体的充实的上帝概念没有自己的兴趣,而把这个概念看作是(385页/)其他人们曾经有过兴趣的,并因而把凡属于上帝具体本性学说的东西当作某种历史的东西来处理。未被规定(原译不确定)的上帝在一切宗教中都能找到;任何一种虔诚的方式(§72)——印度人对于猴、牛等的虔诚或者对达赖喇嘛的虔诚;埃及人对公牛的虔诚等等,——都是对一个对象的崇拜,这个对象不管其种种荒诞的规定,还是包含着类、一般上帝的抽象。[14]
    在对西藏的认识中,“把凡属于上帝具体本性学说的东西当作某种历史的东西来处理”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有关西藏的知识,几乎等同于对喇嘛教的认识。这一知识状态不只产生于对西藏作为一个宗教社会的理解,而且也来源于一种启蒙运动决心加以抛弃而从未真正抛弃的认识方式。黑格尔又说:
    ……直接的知识应当成为真理的标准,由此可以得出第二条,所有迷信和偶像崇拜都被宣称为真理,最为不公和不道德的意志内容被看成正当。印度人并非通过所谓的间接认识、思考和推理而认为牛、猴或者婆罗门、喇嘛是神,而是信仰它们。[15]
    真理与迷信、认识与信仰的对立是启蒙的最重要的原理之一,黑格尔正是据此将喇嘛教与其他各种在他看来的低级迷信和偶像崇拜归为一类。但即便在黑格尔生活的年代,宗教力量也并未彻底消退,在黑格尔有关世界历史的叙述中,神秘主义的东方正好借助于普遍历史的叙述而被凝固在历史的深处了。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世俗化的浪潮,一种针对启蒙理性主义的新神秘主义在社会生活和文化领域渗透和漫延。与早期的宗教信仰不同,这种新型的神秘主义由于产生于对现代的怀疑而获得了新的活力,它与赫尔德对现代的疑虑更为心灵相通。欧洲的西藏观与现代神秘主义的关联就发生在这一语境之中。在19-20世纪,有关西藏的知识与神智论(Theosophy)——一种认为由直觉或默示可以与神鬼交通的学术——发生了联系。赫列娜·皮特罗维娜·布拉瓦斯基(Helena Petrovna Blavasky,1831-1891)出生于俄国(乌克兰),死于英格兰,以神智论的创始者著称。她从孩提时代就有歇斯底里症和癫痫病,经常陷于怪异和恐怖的想象。从17岁第一次婚姻起,她先后有过几次婚恋,但始终自称是处女。她还对自己的传记作者说:她在1848-1858年间漫游世界,先后访问了埃及、法国、英格兰、加拿大、南美、德国、墨西哥、希腊,最重要的是曾在西藏度过两年,后在斯里兰卡正式成为佛教徒。1873年,布拉瓦斯基移民美国,在那里向人们展示其超凡的、半宗教的招魂术和灵媒能力,比如浮游(levitation)、透视(clairvoyance)、气功(out-of-body projection)、心灵感应(telepathy)和超听能力(clairaudience)等。1875年,她与亨利·斯锑尔·奥尔考特(Henry Steel Olcott)等创立了神智学会(Theosophical Society)。[16]布拉瓦斯基声称自己与藏族上师通过心灵感应交流,发表神秘的西藏通信。事实上,这些所谓西藏来信也并非来自西藏的喇嘛,而是来自雅利安的超人(Aryan mahatmas);她本人从未到过西藏。这些西藏通信不但对藏学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对于神智论的形成也是决定性的。布拉瓦斯基和神智论的后继者散布了种族主义的观点,他们说人类的大多数属于第四个根源性的种族,其中就包括藏人。据说在大西岛和利莫里亚沉没之前的时代,有一些幸存者居住在靠近戈壁的叫做香巴拉的地方,这是第五个根源性种族的原型。布拉瓦斯基认为香巴拉是最高贵的人类血统的母国,是由印度雅利安和白种人构成的。根据斯皮尔福格尔(Jackson Spielvogel)和里德尔(David Redles)的说法,布拉瓦斯基有关根源种族的教义,再加上她的德国追随者的演绎,对于希特勒的心灵发展的影响是“决定性的”。[17]
    神智论创造了一种理想的、超现实的西藏形象,一片未受文明污染的、带着精神性的、神秘主义的、没有饥饿、犯罪和滥饮的、与世隔绝的国度,一群仍然拥有古老的智慧的人群。这个西藏形象与农奴制时代的西藏现实相差很遥远,但却从不同的方向塑造了西方人对东方、尤其是西藏的理解。这个理解的核心就是超现实的精神性。在受到布拉瓦斯基及其神智论影响的名人中,除了希特勒之外,不乏大名鼎鼎、影响深远的人物。我这里先列上几位著名人物的名字:爱德温·阿诺德(Sir Edwin Arnold, 1832-1904), 英国诗人和记者,《亚洲之光》(The Light of Asia)的作者;斯瓦米·斯万南达·萨拉斯瓦提(Swami Sivananda Saraswati,1887-1963),印度瑜伽和吠檀多的著名精神导师; 圣雄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1948);圭多·卡尔·安东·李斯特( Guido Karl Anton List, 即Guido von List ,1848-1919), 奥地利/德国诗人、登山家、日耳曼复兴运动、日耳曼神秘主义、古代北欧文字复兴运动的最重要成员;亚里山大·尼柯拉耶维奇·萨克里亚宾(Alexander Nikolayevich Scriabin,1872-1915) ,俄国作曲家、钢琴家,俄国象征主义音乐的主要代表;詹姆士·乔伊斯(James Augustine Aloysius Joyce,1882-1941),爱尔兰流亡作家,《尤利西斯》的作者;瓦西里·康定斯基(Wassily Kandinsky,1866-1944) ,俄国现代主义绘画的奠基人和艺术理论家;阿尔弗莱德·查尔斯·金赛(Alfred Charles Kinsey,1894-1956), 美国生物学家、昆虫学家、动物学家、著名的性学家;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 1865 -1939) ,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等等。20世纪的这些影响深远的浪漫主义者、现代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与神智论的联系无一例外地产生于对现代的焦虑,他们以各种形式急切地寻找“另一个”世界。我在这里提到这些人名不是说他们对于西藏有什么特别看法,而是为了说明现代西方的文化想象、社会心理和政治运动中始终有着神秘主义的极深根源,而西藏在当代西方精神世界中的位置正植根于同一神秘主义的脉络之中。
    在20世纪,这种与神智论有关的西藏形象也披上了现代科学的外衣,人种学、考古学和语言学等现代学科都曾为之作出努力。纳粹认为西藏是雅利安祖先和神秘智慧的故土。1962年,法国学者路易士·鲍维尔(Louis Pauwels)和雅克·博基尔(Jacques Bergier) 出版了一本十分畅销的书,叫做《巫师的早晨》(The morning of the magicians),对炼金术、政治、历史、超自然现象、纳粹神秘主义、魔术和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给予阐释,其中也详细地整理了这个故事。[18]大洪水后一些幸存的智者定居于喜马拉雅山麓,他们分为两支:北欧日耳曼人(Nordic people)由右路到了阿嘉西;闪米特人从左路到了香巴拉。这个故事据说曾给纳粹很大的影响。很显然,这与西藏无关,完全是欧洲人的创造。在西藏存在着雅利安种族的后裔的想法,实际上也得到了著名的瑞典考古学家、纳粹的同情者斯文·赫定的支持。希特勒对赫定评价很高,曾经请他到柏林奥运会发表讲话。1935年纳粹德国建立了古代遗产研究和教学学会(Forschungs-und Lehrgemeinschaft das Ahnenerbe e.V.),目的是为种族主义教义提供科学的、人类学的和考古学的证据,确定雅利安人种族的起源。在党卫军负责人希姆莱(Heinrich Himmler)的支持下,恩斯特·舍费尔(Ernst Schafer, 1910-1992)于1938年带领一支远征队前往西藏。舍费尔曾在1931、 1934-35、1938-39三次远征西藏,并于1934年在杭州见到过流亡中的班禅喇嘛。伊斯仑·英格尔哈特(Isrun Engelhardt)的《1938-1939年的西藏:来自恩斯特·舍费尔远征西藏的照片》(Tibet in 1938-1939: Photographs from the Ernst Schafer Expedition to Tibet)说的就是这个事。[19]舍费尔本人后来发表了《白哈达的节日:一个穿越西藏抵达拉萨的研究之旅,这是上帝的圣城》(Festival of the White Gauze Scarves: A Research Expedition through Tibet to Lhasa, the holy city of the god realm)。[20]克劳斯(Robin Cross)对纳粹的这次远征做了讨论,他说:纳粹的信仰是古代条顿神话、东方神秘主义和19世纪晚期人类学的混合物。[21]希姆莱本人是图利社(Die Thule-Gesellschaft)的成员。Thule本来指皮西亚斯(Pyseas,古希腊航海家、地理学家)在公元前四世纪发现的最北部的岛屿或海岸,从大不列颠到这个地方需要向北航行六天的航程,后转喻存在于世界北端的国家。图利社始创于1910年,是一个德国的极端民族主义团体,而党卫军是纳粹的种族主义原则的主要实施者。新纳粹主义者说这支探险队的目的是寻找阿嘉西和香巴拉的穴居族群,为纳粹服务。纳粹意识形态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也是自相矛盾的,有些人将喇嘛教视为北方种族精神的颓废阶段,认为喇嘛教与天主教、犹太教一样都构成了对欧洲人的威胁,而另一些人则将西藏视为供奉纳粹德国的神龛。我们不难从19世纪欧洲思想的脉络中发现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取向的根源。
    战后西方藏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杰出的学者,像现在人们常常引用的戈尔斯坦(Melvyn C. Goldstein)、戈伦夫(A. Tom Grunfeld)等人的著作就是十分重要的例子。但是,与詹姆士·希尔顿(James Hilton)的《消失的地平线》和其他的大众性作品相比而言,学术研究的影响很小,而即便在学术领域内,东方主义的阴影也从未消失。希尔顿创造的香格里拉如今已经变成了中甸的名字了。香格里拉的故事其实就是从布拉瓦斯基的神话中衍生出来的:一群生活在香格里拉这个佛教社会的白种人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西藏是背景,而作者和演员都是梦想着香巴拉和香格里拉的西方人。好莱坞的电影和各种大众文化不停地在复制这个有关香巴拉或香格里拉的故事,他们表述的不过是他们在西方世界中的梦想而已。在战争、工业化和各种灾难之后,西藏——更准确地说——是香巴拉、香格里拉——成为许多西方人的梦幻世界:神秘的、精神性的、充满启示的、非技术的、热爱和平的、道德的、能够通灵的世界。
    随着时代的变化,雅利安喇嘛和白种人在这个神话中的角色逐渐地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西藏喇嘛的角色——与其说他们是宗喀巴的后人,不如说他们是西方人的创造物。我这里说的还不是五十年代末期以降美国对于西藏流亡政治的直接操纵,而是说有些喇嘛已经成为西方大众文化中的角色。各种各样与此相关的电影、商品、艺术作品和饰物遍布了各大商店、影院和画廊。“作为梦幻世界的西藏”展出了许多这样的东西,策展者问道:“为什么人们连想也没有想过在体恤衫上印上这些神圣的标记是一种亵渎 ”藏传佛教鼓励无私的奉献,而这些商品只能服务于个人的自私的占有欲。那些对基督失去信仰的人,现在转向了精神性的西藏——但这个西藏其实更像是时尚,而不是精神的故乡。许多好莱坞的明星和名人——他们很可能对西藏一无所知——成为喇嘛教的信徒和敌视中国的人物,这件事情发生在西方时尚世界的中心,倒也并不奇怪。我们至少应该了解这个氛围。
    这里不妨略举两例。1997年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Jean-Jacques Annaud)根据海因里希·哈勒(Heinrich Harrer)的《西藏七年》(Seven Years in Tibet,1953)拍摄了同名电影,由布拉德·皮特(Brad Pitt)和大卫·休利斯(David Thewlis)主演。这部电影在西方影响很大,但很少人了解哈勒曾经在舍费尔的研究所工作,他本人就是纳粹分子,他在西藏时与达赖和其他西藏领导人有交往。即便在达赖流亡之后,他们的交往仍然很密切。1943年,哈勒在印度时因为纳粹身份曾被英国人逮捕,后从英国的战俘营中逃走。好莱坞电影不但掩盖了作者的纳粹身份,而且添加了许多书中没有的情节,以适应西方观众的口味。阿沛·阿旺晋美(1911- )时任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与哈勒有过交往。1998年3月23日,他接受《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的访谈,以当事人的身份驳斥电影中捏造的情节。[22]另一部由理查·基尔(Richard Gere)主演的《红色角落》(Red Corner)将东方主义的西藏形象与冷战式的反华、反共的价值揉合在一起,是一部艺术上粗制滥造但意识形态上却十分明确的电影。基尔本人现在是“自由西藏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这次在西方国家抢夺奥运火炬当然是有组织的行动,但那些西方志愿者中至少有很多正是这些受了东方主义想象、冷战意识形态和好莱坞电影影响的人。关于《西藏七年》这部电影的问题,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学院前任院长奥维尔.谢尔(Orville Schell)在他的《影像中的西藏》(Virtual Tibet)中有过详细的论述。[23]
    西藏文明是伟大的文明,藏传佛教有悠久的传统,但它们的意义并不存在于东方主义的幻觉中。西藏必须从西方人的想象和香格里拉的神话中解放出来,否则不会有真正的进步。东方主义赋予西藏文化的那种普遍表象不过是西方自我的投射。萨义德在讨论东方学时曾经引用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这一概念,他说:“要理解工业化西方的文化生活,霸权这一概念是必不可少的。正是霸权,或者说文化霸权,赋予东方学以我一直在谈论的那种持久的耐力和力量。······欧洲文化的核心正是那种使这一文化在欧洲内和欧洲外都获得霸权地位的东西——认为欧洲民族和文化优越于所有非欧洲的民族和文化。”“东方学的策略积久成习地依赖于这一富于弹性的位置的优越,它将西方人置于与东方所可能发生的关系的整体系列之中,使其永远不会失去相对优势的地位。”[24]西方社会至今并没有摆脱这样的东方主义知识,那些对自己的社会和现代世界感到绝望的人们,很快就在西藏的想象中找到了灵魂的安慰,他们从未想过,他们的“神智论”或通灵术不但扭曲了西藏的历史和现实,也伤害了那些正在张开双臂迎接他们的中国人。中国人并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群渗透着几个世纪的东方学知识的西方人,而西藏正是一个内在于他们的或者说作为他们自身的他者而存在的人为创造物。当他们意识到现实的西藏与他们的创造物之间的巨大差异时,怨恨油然而生——东方/西藏是他们构筑自我的必要前提,这个“它者”一旦脱离西方的自我而去,西方的自我又要到哪里去安置呢 的确,在这个全球化的世界上早已经没有香巴拉,如果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失去了信仰,在这个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也找不到它。
    东方主义的幻影并不仅仅属于西方,如今它正在成为我们自己的创造物。云南藏区的中甸现在已经被当地政府正式改名为香格里拉,这个生活着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地方被冠以西方人想象的名号,目的不过是招徕游客。2004年,我在中甸一带访问时,曾经到过一个藏族文化的“样板村”,这个小小村落竟然网罗了几乎所有藏族文化的建筑和摆设,但在真实的世界里,何曾有过这样一个西藏的文化村 关于西藏的神秘主义想象现在变成了商品拜物教的标志,那些从全世界和全中国奔赴藏区的旅游大军,那些以迎合西方想象而创造的各种“本土的”、“民族的”的文化展品,究竟在创造怎样的新东方主义“神智论”和通灵术 又在怎样将活生生的民族文化变成游客眼中的“他者” 在批评西方的东方想象时,我们需要批判地审视中国社会对于东方主义的再生产。说到底,东方主义不是一个单纯的西方问题。
    殖民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变奏
    “西藏独立”问题是和西方将自己的帝国主义的承认政治—即一种以民族国家为主权单位的承认体系—扩张到亚洲地区时同时发生的。当西方的文明观、民族观和主权观改变了这一区域的历史关系,成为主导整个世界的规则之时,那些在许多世纪中在这个区域行之有效的政治联系的模式不再有效了。“西藏问题”的一个特点是:包括美国、英国在内所有西方国家均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国的自治区之一;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公开否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甚至在晚清和民初的诸种不平等的国际条约中,除了个别的例外,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也受到西方国家的承认。在国际法的意义上,西藏地位是清晰的。但是,对于这一问题有必要提出一些说明,以免被这一“承认的政治”模糊了视线:第一,在这个世界的许多地区曾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复杂的联系模式,比如西藏与明朝、西藏与清朝的臣属或朝贡模式,但这一臣属或朝贡模式与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并不一致,一旦将这些传统的关联模式纳入欧洲主权体系内,麻烦就会随之而来。1950年,在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时,英国外交部就曾对宗主权(suzerainty)概念加以澄清,以证明西藏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西方国家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并不妨碍它们从别的方面支持西藏的分离主义。在1913年英国主导的西姆拉会议上,英国的立场是:西藏应该成为在英国监护之下的、只是名义上属于中国的高度自治地区—这里所谓“高度自治”其实并不意味着西藏的真正自治,而只意味着英国监护权的权威性。这一暧昧的自治概念实际上贯穿了英美等西方国家的西藏政策。第二,主权承认的政治从来不是稳定不变的政治,以南斯拉夫解体为例,西方国家起先也按照国际法承认南斯拉夫的主权,但伴随形势的发展,他们很快打破国际法的规则,例如德国就对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独立采取单边承认,它不但违背了国际法,甚至也违背了战后的国内宪法。最近科索沃独立是又一次既违背国际法也违背西方国家承诺的例证,这一点当年叶利钦大概已经预见到了,但他无力回天。
    在有关西藏问题的讨论中,我们必须追问如下问题:在西方国家普遍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之时,为什么有那么多西方人同情或者支持“藏独”呢 这个问题包含很多复杂的因素,这里先分析其中的两个因素:
    首先,西方的民族主义知识、尤其是在这种民族主义知识框架下形成的中国观和西藏观对此起了重要的作用。19世纪以降,整个世界逐渐地被组织在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之中。尽管许多国家(包括欧洲国家)的民族状况极为复杂,但民族主义却主要地呈现为一个极为简单的政治原则,用盖尔纳(Ernest Gellner)的话说,这个政治原则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简言之,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在要求族裔的疆界不得跨越政治的疆界,尤其是一个国家中,族裔的疆界不应该将掌权者与其他人分割开——这一偶然性在该原则制定时早已被正式排除了。”[25]民族主义情绪据说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的愤怒感,或者是实现这一原则带来的满足感。就海外的“藏独”运动而言,辨识出一种族裔民族主义(以独特的族群、语言、宗教和文化等等相标榜)的形态并不困难;这样的族裔民族主义在欧洲民族主义的土壤中容易产生共鸣也不奇怪。事实上,盖尔纳对民族主义原则的界定早已过时。当今世界的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的,主要的反抗运动包括对特定民族国家的挑战也多是跨民族的,即便某些民族冲突及国家生成的可能性仍然依据“政治的和民族的认同应该一致”这个原则,后冷战时代国际关系体系的重新整合主要是以“民主”、“人权”或宗教文化等为号召。在东欧和苏联地区,新民族国家成功的概率与其说取决于民主、人权等口号,不如说取决于是否亲美以及是否符合美国的全球战略需要。但是,对于某些民族主义运动而言,民族单位与政治单位的一致这一原则仍然是最方便的说辞,如果这一原则与宗教信仰的差异相互重叠,就更易于触发民族对立的情绪。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有着复杂的原因,但其解体的形式是和这一民族主义原则一致的。更早的印巴分治则是从宗教冲突演化为民族对立的例证——其间发生的悲剧和暴力我们已经耳熟能详了。
    在当代世界,中国很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仍然保持着前20世纪帝国或王朝的幅员和人口构成的社会,但它早已不是清王朝,而是一个主权国家。对于许多西方人而言,如何叙述中国这样一个不但多民族、多宗教而且多文明的跨体系社会(trans-systemic society) 始终是一个问题。我在这里举个例子。英国企鹅丛书中有一本中国历史教材,它所表现出的对中国历史的困惑其实很有典型性。该书第一页的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个在英语中称之为China的国家、人民和文化正处于深刻的总体危机之中……”这个“总体危机”是什么呢 在书的末尾,作者交代说,“这是一个由传承而来的文化和政治秩序的危机,是这一文化和政治秩序得以解码的稿本的危机,是一个伪装成现代统一国家的帝国的危机,它的漫长延续似乎正在受到转向一种特定的资本主义的威胁,……”[26]“伪装成现代统一国家的帝国”是这段话也是这本书的关键所在——中国没有遵守族裔的与政治的疆界的同一原则,它的语言与其说是一种民族语,不如说是一种帝国语言,它的历史叙述与其说是民族史,不如说是帝国的宗教。总之,中国既不像他想象的民族,也不像他想象的国家,它不但混杂着诸多的族群,而且也包含了好几个文明。在他看来,这是一个缺乏内在统一性的帝国,只是靠着集权的力量才将不同区域和族群拢在一起。其实,在他之前,著名的美国中国学家白鲁恂(Lucian Pye)已经对此做过更为精致的表述:“中国在集体和个人两个方面是独特的:作为一个集体,中国不是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它是一个硬要将自己挤入现代国家形式的文明。在个人层面,没有一个社会(像中国社会这样)更为重视将孩子们铸造为人民,鼓励思想和行为的正确性。”[27]总之,按照他们的观点,中国可以是一个文明、一个大陆、一个帝国,而绝不是一个“正常的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在这里,“正常”与“现代”都是按照西方的自我想象而产生的标准,是硬将自己塞进普遍主义(或所谓普世价值)的框架中的西方特殊主义。这类在民族主义知识框架下形成的中国叙述是以欧洲民族-国家的标准模型为前提的,按照这个标准模型,政治共同体必须以民族体为中心,那种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多民族甚至多文明的复合型社会反而被看成是人为的和强制的。
    其次,民族主义知识并不仅仅是西方看待中国的方式,也是一种伴随着资本主义扩张和民族主义运动而不断获得发展的历史力量,包括西藏地区在内的整个中国和相关区域的各种政治关系无不被这一力量所重新塑造。殖民主义的一个直接后果是:由于清朝无力抵抗英国殖民主义的入侵和蚕食,西藏与清朝之间的传统关系发生了变异、矛盾和疏离。鸦片战争后,为了应付沿海的挑战,清朝主动放弃了驻藏大臣对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两处商业收支的审核权和部分兵权。[28]1841年及1855年,在英国怂恿克什米尔军队入侵西藏阿里和尼泊尔袭击西藏边境时,清朝正深陷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根本无力弛援西藏。英国在侵略西藏的过程中,也多次设法分化西藏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希望获得自身在西藏的特权,而清朝政府为求自保,反而逼迫西藏采取妥协政策。例如,1856年,在驻藏大臣调节下,西藏被迫签订《西藏尼泊尔条约》;1876年,清英签订的《烟台条约》中包含的涉藏条款也是同一妥协政策的产物;1886-1888年,围绕西藏与锡金边境隆吐山设卡方位问题,西藏与英国产生激烈冲突,但清政府却向驻藏大臣下令撤卡,遭到西藏各界强烈抵制;1888年3月英国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攻占隆吐山、咱利、亚东和朗热等要隘,逮捕了居住在春丕谷的哲孟雄土王土朵朗结并将其押往噶伦堡囚禁。战事结束后,1888年年末至1890年间,清朝被迫派驻藏帮办大臣升泰在英国人赫政(James H. Hart)的帮助下与英国在英军营地及大吉岭等地谈判,[29]最终于1890年2月27日在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共八款,除了划定藏哲之界外,条约特别规定“哲孟雄由英国一国保护督理,即为依认其内政外交均应由英国经办;该部长及官员等,除由英国经理准行之事外,概不得与无论何国交涉往来”,[30]导致锡金与清朝的宗主关系彻底崩溃。[31]1893年12月5日,清廷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藏印续约》(即《中英会议藏印条款》),解决所谓通商、交涉、游牧等问题。根据这一条约,中国定于1894年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可派员驻亚东,查看英商贸易;从亚东开关起5年内,除军火、盐、酒及“各项迷醉药”外,各种货物免税,而清廷一再拒绝的印茶入藏问题,也将于5年后解决。即便是英国侵略者也承认:“事实上,此次条约已证明毫无效用,西藏人民从未承认之,而中国当局又完全无力强制藏人也。”[32]1903-1904年,英国再度发动大规模的对藏战争,清政府通过驻藏大臣一再阻挠西藏军民抵抗,导致1000多名藏军遭英军屠杀,在英军占领拉萨的当天,驻藏大臣有泰甚至拜访侵略军首领荣赫鹏(Colonel Younghusband)并犒赏英军。[33]
    英国对西藏的入侵既导致了西藏的离心倾向,又引发了清朝政府对于西藏进行直接控制的努力,后者终于认识到西藏很可能向锡金和不丹那样沦为英国的保护国。伴随着藏英冲突转化为西藏与清朝政府的矛盾,清朝政府开始以不同的方式直接干预西藏事务,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矛盾。由于矛盾和误解日深,十三世达赖在1904年出走蒙古与1910年出逃印度时两度被撤销封号。1905年,在康区的巴塘,清朝政府颁布了削减寺庙僧侣数量并在20年内禁止招收僧徒的决定,并赐予巴塘天主教牧师一块土地,导致寺庙喇嘛的反抗。[34]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签订的《中英条约》实际上否定了1903-1904年英国对藏战争的成果;在清朝政府推行“新政”的背景下,朝廷派赴美归来的张荫棠“领副都统”衔,以驻藏帮办大臣身份进藏“查办藏事”;同年10月,在达赖自蒙古返藏途中,清朝皇帝下令他在青海塔尔寺暂住,推迟返藏日期,以巩固清朝在藏的地位,结果达赖在青海停留了整整一年;1907年 ,清政府又派联豫为驻藏大臣与张荫棠共同筹办新政,制定训练强大军队的计划,建立世俗政府部门,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世俗化;设计公路和电报线路方案,制订资源开发计划,甚至用儒家伦理和近代思想改变西藏风俗。1907年在拉萨开设一所汉文学校,1908年设立军校。[35]1908年,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则在平定了康区叛乱之后,在川边(西康)一带实行大规模改土归流。这些“新政”措施不但严重脱离西藏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而且“带有较为深厚的满汉大民族主义色彩”。[36] 为平息和应付藏人对“新政”的抵触和反抗,1910年,清廷派协统钟颖率军纪极差的2000川军进驻拉萨,直接导致了达赖的第二次出走; 1911年,辛亥革命的消息传至拉萨,迅速触发了驻藏清军的内讧和哗变,他们恃武力抢劫寺院、商店,甚至屠杀藏人,激发了藏人对汉人的仇视和反抗情绪。1912年,在清朝灭亡的背景下,经尼泊尔人的调解,所有清朝驻藏官员和清军被驱逐回内地,清朝对西藏的统治系统至此彻底瓦解。
    清朝与西藏关系的上述双重变化与西藏上层的离心倾向是相辅相成的。1912年,尚未回到西藏的十三世达赖下达“驱汉令”说:“内地各省人民,刻以推翻君王,建立新国。嗣是以往,凡汉人递送西藏之公文政令,概勿遵从……汉人官吏军队进藏,是其信用既已大失,犹复恣为强夺,蹂躏主权,坐令我臣民上下,辗转流离,逃窜四方,苟残恶毒,于斯为极……自示以后,……苟其地居有汉人,固当驱除净尽,即其地未居汉人,亦必严为防守,总期西藏全境汉人绝迹,是为至要。”[37]所谓“内地各省人民,刻以推翻君王,建立新国”的说法,将“驱汉”行动的合法性建立在新型的、亦即民族主义的“承认的政治”之上。在回到西藏二十天后,他又向他的官员和属民发布了一个单方面拥有统治权的声明,将西藏与明朝、清朝以宗教和朝贡关系为纽带的传统模式界定为“供施关系”。这一供施关系的界定事实上建立在严分汉藏的种族要素和建立“新国”的民族主义要素的基础之上。如果将这两个要素与1912年发生的外蒙宣告独立和1913年1月签订的《蒙藏协定》联系起来观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种以追求“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分离运动。《蒙藏协定》称:“蒙古西藏均已脱离满清之羁绊,与中国分离,自成两国,因两国信仰同一宗教,而欲增进古来互相亲爱之关系。”[38]
    但是,这一追求“独立”的“承认的政治”不是“独立地”产生的。首先,除了英国的两次对藏战争和随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外,在整个二十世纪,其他区域的和全球性的势力也开始直接介入西藏问题。在1904年英国侵占拉萨之前,沙皇通过他的内线、俄国布里亚特蒙古人多吉也夫,亦即十三世达赖的侍读堪布德尔智,劝说达赖投靠俄国。十三世达赖为了抵抗英国入侵有意与俄国联合,但他的最初动机并非独立。在出走蒙古时,他公开声明“先去蒙古,再赴北京陛见皇太后和光绪皇帝。”[39] 1910年2月,清朝在西藏推行“新政”,刚返藏不久的达赖再度出走印度,并于1913年1月派德尔智前往外蒙首府库仑与外蒙签订条约,相互承认为“独立国家”,其中的“俄国因素”是显而易见的。1913年10月,在中、英、藏三方参加的西姆拉会议上,西藏地方代表夏札·边觉多吉在英国的怂恿下,提出“西藏独立”的诉求;1915年年底,“中英藏事会议”在伦敦召开,主要内容涉及修改光绪三十二年(1905)签订的原约及附带条件。[40]从那时开始,西藏上层始终存在着谋求“独立”的倾向,如1942年西藏成立“外交局”,引发了与国民政府的矛盾;同年年底,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孙子伊利亚·托尔斯泰(Ilia Tolstoy)上尉与布卢克·多兰(Brooke Dolan)中尉带着罗斯福总统的信件和礼物进入西藏,小托尔斯泰声称他将建议美国政府在战后邀请西藏参加“和平会议”;[41] 1946年派代表团赴印度出席“泛亚洲会议”。[42]1948年初,西藏噶厦派“财政部长”的孜本·夏格巴(Tsepon Shakapa)率“商务代表团”访问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意在寻求西方国家对“西藏独立”的支持;在美国,他们得到了国务卿马歇尔(Marshall)及远东司司长的接见。马歇尔不顾美国只能向主权国家出售黄金的规定,批准了此项交易。[43]1950年 3月,美国驻印度加尔各答领事馆与夏格巴密商,决定将武器储存在沿西藏边境的锡金、尼泊尔、不丹一侧,以便藏方使用;5月,美国与印度达成协议:美国将大批援藏步枪、机关枪、手榴弹及弹药等在印度加尔各答卸下,免受检查,经由大吉岭由美士兵武装护送运往西藏。[44]11月1日,国务卿艾奇逊谴责人民解放军“侵略”西藏的行动。半个月后,萨尔瓦多代表团团长赫克托·戴维·卡斯特罗(Hector David Castro)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讨论中国“入侵西藏问题”,他的背后同样是美国。1951年《十七条协议》签订后,美国不但怂恿达赖集团利用联合国提出“西藏问题”,鼓励达赖流亡不丹、锡金或尼泊尔,也承诺将接受达赖等一百人到美国避难。在此之后,围绕西藏独立等问题,美国与噶厦政府之间进行了长期的策划。[45]1955年春天,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噶伦堡城郊征募西藏士兵,并先后在台湾、冲绳群岛、塞班岛、关岛等地秘密进行训练,这是1959年前后策动和支持达赖喇嘛武装反叛和出走的前奏。[46] 所谓“西藏问题”的“国际化”正是上述过程的产物。
    其次,西藏危机不是孤立的问题,而是一种体系性变迁的结果。从18世纪晚期开始,在与西藏紧邻的喜马拉雅山南麓,传统的多重朝贡体系相继为沦为英国的势力范围。这里所谓多重朝贡体系指的是这一体系虽然以清朝为中心,但又存在复杂的交叉关系,其中既包括藩属与属地的区别,又包含藩属与藩属、属地与属地之间的差异。例如,尼泊尔向清朝朝贡,但与西藏存在军事冲突;阿萨姆为缅甸藩属,而缅甸向清朝朝贡;拉达克为西藏属地,而西藏又为清朝属地;锡金为西藏藩属,同时又受清朝的控制;不丹既是清朝藩属,又是西藏的藩属,还与同为中国藩属的尼泊尔存在冲突。但是,伴随英国对这一区域的侵略和蚕食,尼泊尔于1816年、阿萨姆于1826年、拉达克于1846年、锡金于1861年、不丹于1865年、缅甸于1886年相继为英国控制。
    英国在这一地区的殖民活动有两个特点:第一,以武力入侵打开这些国家的大门,但并不依赖直接的军事占领;通过强迫这些国家与之签订不平等条约,以“国家间条约”的形式确认这些国家的被保护国地位,进而瓦解这一区域的传统关系,尤其是这些国家与清朝及西藏之间的朝贡关系。英国殖民主义者常以东印度公司的名义发动战争和签订条约,但条约形式遵循的仍然欧洲国家间条约的基本形态。英国对尼泊尔的控制始于1767和1769年东印度公司的两次入侵,但遭遇廓尔喀的激烈抵抗,不得不转向对不丹的控制。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主要的目的都是进入西藏。1772年,东印度公司派兵进占不丹的三个城堡,[47]六世班禅致函英属印度总督,声明不丹隶属于达赖喇嘛。以此为契机,1774年,英国与不丹签订了条约,并派博格尔(George Bogle)出使西藏,班禅以西藏“属中国大皇帝管辖为由”拒绝,[48]但在印度僧人普兰吉尔的帮助下,博格尔于1774年进入后藏并逗留数月之久。1775年,英属印度政府派曾陪同博格尔入藏的汉米尔顿转道不丹二度入藏,再次遭到班禅的反对。[49] 181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入侵尼泊尔与哲孟雄(锡金),于1816年与尼泊尔签订《塞哥里条约》(The Treaty of Sagauli),将尼泊尔南部约一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割让给英属印度,并规定尼泊尔与哲孟雄(锡金)或其他任何一国发生纠纷,均应由英国政府裁决;1817年2月,东印度公司又与哲孟雄签订《梯特里亚条约》,以将尼泊尔侵占的泰莱和莫兰西区归还哲孟雄为条件,要求哲孟雄同意东印度公司管理该国的对外关系,并对英属印度商人提供保护、免除苛税。这一条约使得英国获得了通过哲孟雄至西藏边界贸易的权利。1835年英国人割据大吉岭和兰吉德河以南的地区,于1861年迫使哲孟雄签订条约,将其置于英国的控制之下。1864年,英方发动对不丹的武装入侵,逼迫不丹于1865年11月签订《辛楚拉(Sinchula)条约》,不但获得了噶伦堡等大片土地,而且使不丹成为英国附庸。[50]1887年,英国强占仍然保持着与清朝的宗主关系的哲孟雄并派驻专员。1888年3月,英国发动第一次对藏战争,先后于1890和1893年逼迫清朝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及《藏印续约》,前者承认了英国对锡金的“保护”,后者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人获得了贸易特权及领事裁判权。哲孟雄从此彻底沦为英国的“保护国”,西藏的大门由此打开。[51]
    第二,英国对于尼泊尔、不丹和锡金的入侵和控制均以进入西藏为目的,而后者又是为了打通进入中国的大门。因此,英国及其他势力在喜马拉雅山地区的活动与它们通过中国东南沿海的鸦片贸易打开中国大门是完全相互配合的。例如,1788年和1791年,尼泊尔两次入侵西藏,第二次占领了日喀则,并劫掠扎什伦布寺,引发清朝的对尼战争。在第二次战争中,英属印度总督考伦华理斯(Lord Cornwallis)不顾达赖的反对,同意向尼泊尔提供武器,条件是尼泊尔必须与英国签订商约。1792年3月1日,尼泊尔被迫与东印度公司驻贝拉瑞斯(Benaras)代表邓肯(Jonathan Duncan)订立商约;但同年9月15日,考伦华理斯致信尼泊尔国王,以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商业关系为由,表示不能援助尼泊尔。[52]根据高鸿志的研究,英国拒绝派军队援助尼泊尔的主要原因有三:一、中尼战争的时期与马嘎尔尼使团出访清朝相互重叠,英国不愿因为尼泊尔问题而影响马嘎尔尼与清朝围绕贸易等问题展开的谈判;二、1790-1792年也正是英国与印度南部的迈索尔王国发生激烈战争的时期,缺乏在尼泊尔进行军事干预的实力;三、1792年9月15日这一天适逢考伦华理斯收到坐探的情报,得知尼泊尔战败已成定局。这样他的态度就从倾向于军事支援尼泊尔向调停双方冲突的方向转变。[53]中尼战争之后,清廷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并于1793年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制定了包括金瓶掣签及财政、货币、军事等制度,确认驻藏大臣拥有与达赖、班禅同等的地位和职权。
    值得注意的是:中英在喜马拉雅地区的冲突建立在两种政治合法性及其规则的较量的基础之上。与英国采用条约形式蚕食这一地区不同,在英国介入西藏事务之前,清朝对西藏的治理并未越过达赖、班禅、金瓶掣签及其他宗教、朝贡和礼仪形式。西藏与元朝、明朝和清朝的政治隶属关系依托于西藏对中原王朝的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依赖,但不仅如此,这一关系的持久运行还得益于一套建立在宗教、礼仪和其他交往的复杂形式之上的富于弹性的朝贡制度。这一制度依据参与这一制度实践的动态关系而不断地发生着变化,无论两者是趋于更为紧密的联系(如元朝和清朝),还是相对的疏离(如明朝),都不能够用民族主义时代的统一与分裂的概念加以说明。从这个角度看,清朝的西藏政策不仅产生于中央-地方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且从一开始就与广阔的地缘政治及其规则的演变密切相关。我在这里提出的基本论点是:在清朝与列强之间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是以整个区域关系及其规则的变化为背景的。这个规则性的变化就是从传统的多重朝贡关系向殖民主义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关系转变,从内外相对化的承认关系向内外分明的主权承认关系转变—前者以普遍王权及其多元的承认关系(如宗教关系、政治关系、蒙古-准噶尔-满洲-中原政权的多重关系等)为纽带,而后者则以主权的民族国家及其承认关系为前提。当主权体系作为一种国际关系的规范确立之后,传统朝贡关系条件下的中央-地方关系不得不发生根本性的转变,领土、族群和宗教等要素被界定为划分不同政治共同体的基本范畴,而在这些诸多要素中,领土内的行政管辖权成为现代国家主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950年代以后中国的西藏政策必须置于这一规则性转变之中才能获得全面的理解。如果说19世纪晚期西藏出现的分离性趋势主要产生于殖民条件下中国的衰落和危机,那么辛亥革命之后的同一趋势已经与一种新的概念即主权的民族国家概念发生了关联。
    民族区域自治与“多元一体”的未完成性
    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民族运动中,政治认同的关键议题凝聚于“种族”与“国家”及其相互关系之上。从1912年民国建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各地先后出现过各种独立或割据浪潮,不仅西藏、蒙古、青海、四川凉山等民族地区先后出现不同形态的离心运动,即便是东北、广西、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及其他地方,也在不同时期出现独立、自治和割据状态。就西藏而言,在1913至1951年间,除了针对中央政府的分离趋势之外,西藏内部也产生一系列分裂危机,例如1904-1906年达赖流亡蒙古期间,英国通过邀请班禅访问印度等方式,并促成其与达赖的分离。1912-1913年,班禅拒绝参与达赖的驱汉运动。十三世达赖圆寂后西藏与康巴藏区之间也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上述不同类型的分裂趋势是同一政治危机的产物,但由于前者涉及民族认同并地处边陲,情形更为严重。为了抗拒帝国主义入侵和克服内部分裂,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运动试图重建对中国的理解,其要点同样是将中国界定为一个主权的民族-国家,以确定其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地位。民族救亡运动不得不诉诸于殖民主义创造的世界秩序及其政治合法性原则。1912年十三世达赖的“驱汉令”和1913年的《蒙藏协定》所包含的种族、宗教和国家的多重要素与晚清民初高涨的汉族种族意识和政治民族主义桴鼓相应,它们诉求不一,但同受民族主义潮流的影响。在普遍王权瓦解和社会分裂的格局中,“一民族一国家”的观念内含于各种国家论述中,所谓“合同种而排除异种所建立的国家即为民族主义。”[54]但这一民族-国家的普遍规范也为中国近代革命中的民族问题添加了许多复杂因素:如何在族群、宗教、语言、文化和习俗如此复杂的中国社会构造“民族-国家” 
    归纳起来看,晚清以降,中国的民族主义可以区分为三种主要的形态:一、辛亥革命前,为推翻清朝,孙文、章太炎等革命党人倡导以反满为中心形成汉民族国家论,所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及尊黄帝为中华民族始祖就是这一汉民族主义的产物。但是,正如许多论者指出的,这一汉民族主义是适应革命造反而产生的理论,一旦掌握政权的目的达到,它必然会向其他两种形态转化。二、康有为、梁启超以国际竞争和多民族的历史状态为根据,倡导“合群救国论”或“大民族主义”。这一理论认为汉、满、藏、回、蒙早已相互同化,应该在君主立宪框架下形成民族国家或国民国家。康、梁等人要求保留君主立宪的政体形式及以孔教为国教的想法,实际上透露了一种焦虑,即虽然认为满、蒙、藏、回、汉同属“中华民族”,但在宗教、血统、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必须找到一种能够容纳这些差异的政体形式及其意识形态。[55]第三,中华民国成立后“以清帝国的国家界线来断定民族范围的国族主义”或“多元性单一民族论”,[56]其典型的表达就是孙文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的宣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57]孙文要把中国所有的民族融化为“一个中华民族”的观点此后在国民党及其周边的知识分子的民族思想中占据重要位置,例如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说:“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由于上述,可知中华民族意识的坚强,民族力量的弹韧,民族文化的悠久博大,使中华民族不受侵侮,亦不侵侮他族。惟其不受侵侮,故遇有异族入据中原,中华民族必共同起而驱除之,以光复我固有的河山。惟其不侵侮他族,故中华民族于解除他互相轧轹互相侵陵的痛苦与祸患的同时,能以我悠久博大的文化,融和四邻的宗族,成为我们整个民族里面的宗支。”[58]顾颉刚在致洪煨莲书中说:“中国无所谓汉族,汉族只是用了一种文化统一的许多小民族”。 [59]这个看法不但与康有为为批驳晚清革命派的反满民族主义言论而展开的对汉人历史的混杂性论述一脉相承,而且也与蒋介石的说法声气相通。1934年,国民政府派黄慕松使团入藏时,拉萨大街小巷布满了用汉藏文双语写成的告示,宣示“中华民国五族之间的关系如同一家”,[60]证明这一观念也指导着国民政府的对藏政策。
    正如韩国学者柳镛泰所说,所有这些不同类型的中华民族主义论述都将“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建立在以多数民族(汉族)同化和融合其他少数民族的前提之下,[61]这种“内面化了帝国性”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重要特性。现代中国是在清王朝的地域和人口结构之上形成的,就此而言,认为现代中国(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内面化了帝国性”并无不可。我在这里只是提出三点补充:一、中华民族主义是在遭受帝国主义入侵前提下形成的,“中华民族是一个”这一原则是对帝国主义入侵条件下民族分裂危机的回应;民族融合与主权独立是整个二十世纪民族解放运动的普遍目标。二、在行政设置方面,同化论或融合论主张将传统的“郡县”制度(行省制)推广至帝国疆域内部的朝贡体系之中,这一单一国家体制与朝贡条件下的“帝国性”完全不同,其理论基础是“中华民族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62]三、这些“一体论”主张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并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在承认民族差异和鼓励民族合作、交往和共同发展的前提之上。
    从孙文到中国共产党,他们都曾在民族平等的原则下追随民族自决理论,但后来各以不同的方式寻找适合中国的制度安排。当代中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现代中国革命的产物,它的出发点虽然也继承了近代民族革命的遗产,但存在重要的创新。从制度形态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统一的行省制之处在于,它以制度的方式突出了民族区域与其他区域在族群、文化、宗教、习俗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从政治上看,民族区域自治论不同于民族自决论和民族国家内的联邦论(或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论),它并没有否定中华民族的一体性;从内涵上看,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族裔民族主义的政治原则,因为自治体并非完全建立在族裔范畴之上,而是建立“民族区域”这一范畴之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汲取了传统中国“从俗从宜”的治边经验,根据不同的习俗、文化、制度和历史状态以形成多样性的中央-地方关系,但这一制度不是历史的复制,而是全新的创造,其中国家主权的单一性与以人民政治为中心的社会体系的形成是区别于王权条件下的朝贡体制的关键之处。我把它看成是帝国遗产、民族国家与社会主义价值的综合。这个综合不是随意的或随机的综合,而是以平等、发展和多样性为方向而进行的持续探索、创新和实践。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强调民族合作,反对民族分立。这里所谓“分立”不同于“分裂”的概念,它强调的是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内,应该以交往的形态而非各自分立的形态建立普遍联系。民族合作这一概念以承认多民族状态为前提,对趋向于“分立”的大民族主义和小民族主义进行双重批判。合作的前提是民族平等—不仅是汉族与其他各少数民族的平等,而且是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平等。周恩来在谈及这个问题时说:“历史发展给了我们民族合作的条件,革命运动的发展也给了我们合作的基础。因此,解放后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不去强调民族分立。现在若要强调民族可以分立,帝国主义就正好来利用。即使它不会成功,也会增加各民族合作中的麻烦。例如新疆,在解放前,有些反动分子进行东土耳其斯坦之类的分裂活动,就是被帝国主义利用了的。有鉴于此,在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我们没有赞成采用维吾尔斯坦这个名称。新疆不仅有维吾尔一个民族,还有其他十二个民族,也不能把十三个民族搞成十三个斯坦。党和政府最后确定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的同志也同意。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帽子’还是戴的维吾尔民族,因为维吾尔族在新疆是主体民族,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他民族也共同戴这个帽子。至于‘新疆’二字,意思是新的土地,没有侵略的意思,跟‘绥远’二字的意思不同。西藏、内蒙古的名称是双关的,又是地名,又是族名。名称问题好像是次要的,但在中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却是很重要的,这里有一个民族合作的意思在里面。要讲清楚这个问题。”[63]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二个原则就是在承认民族多样性的条件下不以单纯的民族作为自治单位,而是以民族区域作为自治单位。以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而不是联邦制或加盟共和国制的形式,实行民族合作,也是从中国的历史条件出发的。1957年,周恩来在《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中,比较了苏联与中国的不同状况,其要点是:中国汉族人口基数大,不同民族混居的历史久远,若以民族为单位实行加盟共和国或联邦制,将会导致民族隔离和民族纠纷。他说:"我国和苏联的情况很不同。在我国,汉族人口多,占的地方少,少数民族人口少,占的地方大,悬殊很大;在苏联,俄罗斯人口多,但占的地方也大。中国如果采取联邦制,就会在各民族间增加界墙,增加民族纠纷。因为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同汉族长期共同聚居在一个地区,有些地区,如内蒙古、广西、云南,汉族都占很大比重,若实行严格的单一民族的联邦制,很多人就要搬家,这对各民族向团结和发展都很不利。所以我们不采取这种办法,而要进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64]2004年春天,我去中甸参加“藏族文化与生物多样性”讨论会,人类学者萧亮中曾经在会上提到少数民族间的分离趋势。萧是当地人,白族,他的家庭中就有四个民族的血统。他指出:这种分离趋势是由于外来投资—主要是通过非政府组织的项目—都集中在藏区,而西方世界对于西藏文化的想象又鼓励了藏人的民族自豪感。投资的流向是和这些组织在西方社会的募款状况有关的—西方社会除了对西藏、纳西等少数族群有兴趣外,对这个地区的其他族群既无了解,也无兴趣。我们都尊重和热爱藏族文化,但萧亮中问道:难道其他族群的文化就不保护生物多样性吗 外来力量的介入使得原先和谐共存的多民族地区的不同民族之间产生芥蒂、矛盾和相互分离的趋势。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任何一种平等政治都必须假设所有的文化具有平等的价值,如果只是一味地抬高一种文化,而忽略甚至贬低其他文化,就会造成伤害和分裂—我们不妨问一句,当人们单向地提出民族自治问题时,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这些混居地区的族群关系和文化状态 
    按照周恩来的解释,民族区域自治是一种区别于在民族自决基础上产生的联邦制的制度类型,它所关注的首要问题是民族混居格局与制度安排的关系。因此,自治区的范围和人口构成必须尊重历史传统,又要考虑如何有利于民族合作,从而在制度形式上就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做出不同的安排。例如,1950年代,西藏地区实际上存在着三个不同的较大的管制区,即达赖喇嘛和噶厦所辖地区、班禅堪布会议厅管辖地区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地区;[65]班禅喇嘛曾经建议先按照这一结构形成区域自治,而中央政府考虑到西藏地区民族相对单纯的事实和历史传统,即西藏的人口单纯、宗教统一这一特殊性问题,建议成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66]中国革命包含着对于被压迫民族的深刻同情,没有这个基础,新生的共和国就会像原先的王朝一样,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而统一的西藏自治区及散落在其他民族区域的藏族自治州或县的设立过程正好与传统王朝的治边策略形成对比。但是,这并不是说民族人口是自治区的设立的唯一标准。中国各民族居住的界限并不分明,处于费孝通所说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以藏族来说,除了西藏自治区的一百多万藏族人口之外,尚有一百多万居住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人与其他民族混居杂处。如今藏族人口达四百多万,混居的状况并未改变,由于社会流动性的增强,混杂状态较前更加发展。如何处理这种多民族混杂相处的民情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能整齐划一,而必须充分考虑各地条件。1957年,周恩来在青岛民族工作会议上针对这一问题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可以在这个地方有这个民族的自治区,在另一个地方还可以有这个民族的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例如内蒙古自治区虽然地区很大,那里的蒙古族只占它本民族人口的三分之二左右,即一百四十万人中的一百多万人,另外占三分之一弱的几十万蒙古族人就分在各地,比如在东北、青海、新疆还有蒙古族的自治州或自治县。即将建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那里的回族人口只有五十七万,占自治区一百七十二万人口的三分之一,只是全国回族三百五十多万的零头,就全国来说也是少数。还有三百万分散在全国各地,怎么办呢 当然还是在各地方设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藏族也是这样。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所管辖的地区,藏族只有一百多万,可是在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的藏族自治州、自治县还有一百多万藏族人口,这些地方和所在省的经济关系更密切,便于合作。”[67]截至2006年年末,西藏自治区总人口281万,藏族人口占92%以上,与1951年的117.09万相比,人口增加了166.91万人。西藏自治区之外的藏族人口也同比增长,占据整个藏族人口的二分之一。
    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三个原则是共同发展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计者认为,多民族“宜合不宜分”,但这一原则不是简单强调“民族同化”,否则就不会考虑特殊地区如藏区的民族统一问题了。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无论是毛泽东还是周恩来,他们都对大汉族主义给予严厉批判,但也同时指出:无论是对大汉族主义的批评,还是对地方性民族主义的批评,都必须具体地讲,而不是抽象地讲,否则也会扭曲事实,造成民族对立和分裂。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让不同民族共同发展,而不是把少数民族孤立起来,为此扩大自治区域,促进民族合作,就成为让不同民族共享发展成果的方式。周恩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说:“在成立壮族自治区的问题上,我们也正是用同样的理由说服了汉族的。到底是成立桂西壮族自治区有利,还是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利 单一的壮族自治区是不可能有的。因为即使把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再加上云南、贵州的壮族地区,划在一起,作为一个壮族自治区,它内部还有一百多万汉族人,而且其中的两个瑶族自治县也有四十多万人,汉族、瑶族合起来有一两百万,所以也不可能是纯粹单一的民族自治区。如果这样划分,壮族自治区就很孤立了,不利于发展经济。在交通上,铁路要和广西汉族地区分割;经济上,把东边的农业和西边的工矿业分开。这是很不利于共同发展的,而合起来就很便利了。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也是一个民族合作的自治区。”[68]总之,结合了区域自治和民族自治的构想包含了两个主要前提:第一,不同族群可以共存、交往并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第二,以民族地区而不是民族为单位形成自治,可以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以免让少数民族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变成孤立于主流社会之外的存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为前提的。正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同于加盟共和国类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观念也不同于民国时代有关“中华民族是一个”或“中华民族是多个宗族的融合体”的民族主义论述。较之于上述“中华民族”的论述,“多元一体”观念强调的是多样性与混杂性的统一。首先,不同于前一种论述中的“一个”或“融合体”概念所内含的汉族同化其他各少数民族的观点,“多元一体”强调的是混杂和融合的漫长过程,而不是单方面同化,费孝通说:“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这也许是世界各地民族形成的共同过程。”[69]其次,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说”不仅是指多族群共存的状态,而且也指任何一个被界定为民族的社会都存在多元性。因此,多元一体同时适用于中华民族、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我在川西北藏族和羌族的村寨访问时,发现它们比邻而居,相互交往密切,但各自保持着文化特性;在云南和贵州调查时,我到苗寨参加民间节日,其他民族村寨的年轻人也来参与活动,村民的认同并不必然以“族群”为尺度,也可以以地理(如河流和山川的位置)或其他条件为根据。在中国西南地区,许多村庄是杂居式的,有些村民一家人就包含了好几个族群。“乡”自身就是多元性的,也是流动性的,比如在金沙江河谷地带,同一个村的村民中有好些族群,其中的藏族人多半是从别处移民来的或者出嫁到这个地方的。中国西南地区多族群和谐共存的状态是当代世界中文化多样性的典范,其中必定包含了许多文化的、制度的和习俗的条件和智慧,很值得我们总结。若硬性地为每个民族划定居住边界,以单纯的“民族”为单位对之进行分割,那不是悲剧性的吗 
    就“多元一体”这一论题而言,多元性是比较易于论证的方面,而一体性的论证较为困难。“中华民族”不但是指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自在的民族实体,而且也是指在近百年与西方列强的对抗中,转变为一个自觉的民族的政治实体。就前一个意义而言,“多元一体”是指各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密切联系、共同经验和历史传统(包括各种习俗和政治传统);就后一个意义而言,“多元一体”指的是基于上述联系而产生的政治共同体。因此,这不是一个以本质性的族性概念为中心的民族概念,而是以作为公民共同体的“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实体。正是由于“中华民族”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不是已经完成的事实,它就仍然处于一个形成和建构的过程之中,持久地依赖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探索和实践。一些西方的历史研究和文化研究将精力花在以“多元”解构“一体”上,却很少研究这个“一体”的建构所具有的历史内含和政治内含,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一体”也包含了各少数民族的“一体性”和民族区域的“一体性”,从而也不可能了解所谓“一体”最终只能是“互为一体”—我把它称之为“跨体系社会”。
    在文化研究中,人们对于“一体性”的概念感到普遍的恐惧,认为“一体”是人为的、国家性的,而多元性或族性是原生性的(至少相对于国家认同而言是如此)、自然的、更真实的,进而推论族群认同如何被国家认同所压抑。这种看法看似反民族主义,但其实还是建立在民族主义的认同政治之上。1950年代展开的民族识别过程显示:许多民族的自我认同恰恰是国家建构的产物。以生活在“藏彝走廊”东北部(主要集中在甘肃陇南的文县、四川省的平武县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沟县)的白马藏族为例,《史记·西南夷列传》以“白马氐”相称,此后史书分别称之为“氐”、“夷”、“白马夷”、“白马氐”、“龙州蛮”、“氐羌”等。1950年在成立“平武县民族自治委员会”时,人们发现“白马番”与“白草番”、“木瓜番”之间的差别,而“白马番”又弄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民族。后经协商,将史书所载的上述“龙安三番”暂定为藏族,并于1951年7月成立了“平武县藏族自治委员会”,后改名为“平武县藏族自治区”。但实际上,在民族识别之前,“白马氐”并不自认藏人,1954年达赖路过当地时,西南民族学院的藏族学生前去朝见,而白马人因无朝拜活佛并向其献哈达的习俗拒绝前往,险些酿成冲突。1978年,费孝通在《关于我国的民族识别问题》提出“白马藏族”不是藏族的可能性问题,[71]民族研究内部也产生了有关白马藏族是否是藏族的许多研究成果,后来出于政治稳定的考虑,仍然维持白马人为藏族的说法。[72]这个例子不但说明了族性的自我界定并不比更大的社会共同体更为真实,而且也说明有关族性的识别理论本身先天地带有许多问题。这是从近代民族主义实践和知识中产生的问题。因此,只有超越民族主义知识的限制,才能发掘古典的和现代的智慧,为一种以多样性为前提的平等政治提供理论资源和实践的可能性。
    民族区域自治概念中的“区域”概念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区域的概念超越了种族、族群以及宗教等范畴,同时又将这些范畴融合在自然、人文和传统的混杂空间里。李绍明曾归纳费孝通的观点,将中华民族聚居地区归纳为六大板块和三大走廊的格局,六大板块即北部草原区、东北部高山森林区、西南部青藏高原区、云贵高原区、沿海区和中原区,三大走廊是藏彝走廊、南岭走廊和西北走廊,其中藏彝走廊包括从甘肃到喜马拉雅山南坡的珞瑜地区,这一走廊是汉藏、藏彝接触的边界,也聚居着许多其他族群。[73]较之单纯的族裔民族主义的观点,这种以区域为中心形成的独特的中国观包含对中国各族人民多元并存的格局的理解。如果将民族区域自治与晚清以降逐渐展开的关于地方自治的讨论做个比较,也可以找到一些相似点和不同点。以康有为的《公民自治篇》为例,[74]作者在广泛讨论中西各国的自治经验基础上,以乡为单位构想了一整套自治制度。从较低、较小的基层实行自治,能够充分发挥公民的积极性,又避免了由于自治体过大而产生的集权趋势,实际上也更能够保障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康有为在文章中没有讨论民族问题,但他对于地方自治的思考与他对当时革命派的反满民族主义的批判是一致的,也是与他对北魏以降中国族群混杂的历史看法是一致的。考虑到中国西南和西北地区许多村、镇民族混居的情况,以乡为单位的自治可以照顾到基层社会多族群聚居的形态。在中国的西南或西北,基层自治很可能就已经是“民族区域自治”了。
    在有关西藏问题的争议中,西藏自治区与达赖喇嘛的“大藏区”概念的区别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话题。“大藏区”不但包括西藏自治区,而且也包括青海全省、半个四川、半个甘肃、四分之一云南、新疆南部,其中包括许多非藏族聚居区,总面积约占中国全部国土四分之一。如同石硕所指出的:要理解这一区域的形成,首先需要抛弃那种从一开始就把西藏文明视为中原文明的一个附属部分的观点,其次需要理解西藏文明在漫长历史中逐渐向东扩展,以致深深地与中原文明相互渗透的历史原因。从时间上说,西藏在元代才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系统,但“在13世纪以前,西藏文明无论在地域空间上或是文化背景上都已强烈地表现了一种东向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从地域空间上来说,表现在7世纪以来西藏文明在地域上的东向发展,这主要是通过吐蕃王朝强大的武力扩张而得以实现的。”[75]吐蕃的扩张是全方位的,但它在向北和向西的扩张中遭到巨大困难,逐渐形成了东向扩张的态势。在7世纪初叶,在唐朝与新兴的吐蕃王朝之间的这个“非常辽阔而又相对薄弱的中间地带” 也即今天大藏区涉及的范围。在这个区域内从北向南依次分布的民族和部落包括土谷浑、党项、白兰羌、东女国,它们先后为吐蕃征服,但各部落仍使用自己的语言,而河陇一带则是汉人聚居区。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藏民族形成的时间既不是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诸部之时,也不是吐蕃王朝时期,而应该是在吐蕃王朝灭亡以后到13世纪以前这一历史时期。”[76]换言之,藏族的形成本身也是“多元一体”的。西藏东扩的努力甚至在西方(尤其是英国)殖民主义介入中国问题的过程中也并未停止,1913年10月10日,西藏方面在英国人主导的西姆拉会议上提出的边界主张划入了西藏东部大片汉人聚居的富饶土地,而与此相应,中方的方案在重申中国主权的同时,将西藏边界线划在距离拉萨一百多公里的江达地区。1918年,在康区冲突之后的《停战协定》中,藏方甚至将边界扩展至金沙江流域。在今天的西藏自治区,除藏族居民外,也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怒族、独龙族以及僜人、夏尔巴人居民世代居住。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先后融入藏族的成分也包括汉族、蒙古族、满族、羌族、纳西族等,而一部分藏族人口在历史长河中又分别融入汉、蒙古、回、羌、纳西等民族之中。13世纪蒙古势力扩张,元朝对西藏的百余年统治,使得西藏与中原地区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即便在元朝灭亡后,承元而起的明朝也能迅速确立对西藏的统治关系。这一统治关系的确立并不是明朝单方面强制的结果,也包括了西藏方面主动和迅速的投入这一统治关系。清朝更是在蒙古各部归顺和臣服的基础上获得了对西藏的统治权,而在1696年击败噶尔丹反叛之后,蒙古势力对西藏的直接统治逐渐向清朝转移,1720年清朝出兵西藏驱逐准噶尔部则是这一直接统治关系的确立。那种认为西藏只是在中原力量的强制下才纳入中国范畴的观点是想当然的结果。“大藏区”是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和中原文明向西扩展的多重过程的产物,不要说达赖喇嘛在历史上从未统治过这样规模的西藏,即使在民主改革之前的西藏地区,他和噶厦政府的管辖范围也未及全藏,班禅拉丈管辖的后藏和藏北部分地区(以及萨迦法王统治的一小块地区)就从来不在他的管辖之下。将藏人居住的地区全部纳人民族自治范畴,完全没有顾及这一区域是在漫长历史中形成的民族混居区域,一旦以族群划分政区,势必形成对这一区域内其他族群的压抑、排挤和驱离,以及族群自身的分裂。从这一角度看,周恩来提出既扩大自治区域,以使得区域内的不同族群合作交往、共同发展,又考虑到自治结构的多重性,是一个包含了历史洞见的构想。
    “后革命”、发展与去政治化
    在民族冲突频繁的世界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多族群共存状态最值得我们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对中国历史传统和现代革命经验的总结,它为中华民族地区的多族群共存提供了制度框架。但是,正如一切制度一样,如果没有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没有各族人民和每一个公民当家作主的认同感,制度本身就会僵化、保守、成为纯粹由上至下的社会控制和管理系统;如果不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习俗,完全按照主流社会的想法由上至下、由外到内地抬高或贬低某一族群的位置,很可能粗暴地改变当地的族群关系,造成矛盾和冲突。“3.14”事件爆发后,民族区域自治本身受到来自不同方向的质疑,其中马戎教授的研究最为集中和深入。根据他的分析,中华民族政策的主要危机表现在:第一,在当代中国的市场扩张中,收入差距大幅度上升,其中集中表现为区域差异、职业差异、教育水平差异和族群差异,但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族群置于中心,从而将复杂的、主要不是由于族群问题而造成的不平等凝聚在民族矛盾上,成为当前民族矛盾的催化剂;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为全面实现民族平等,各级政府对少数民族实施系统的优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一、生育优惠政策,即对少数民族不实行计划生育或放宽计划生育的尺度;二、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录取中普遍享受优惠待遇;三、政府在贷款、救济金发放、项目投入及其他经济领域对自治地区的少数族群成员实施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也是对非优惠群体的歧视,并导致了优惠群体与非优惠群体、尤其是大族群与少数族群之间的矛盾和歧视关系。[77]一个总的意见是:应该将问题集中于缩小区域差别和阶级或阶层差别,而不是通过制度安排,将族群差异稳固化,进而造成族群或民族间的矛盾和冲突。
    任何一项政策和制度安排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的产物,政策和制度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马戎对于中华民族政策的上述批评是以大量事实为依据的,我也完全同意他对民族识别过程中的大量人为的族群划分的批评,但是否应该就此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行省制加以替代,以促进全国各地区制度上和公民身份(这里指的是公民身份中仍然内含的民族差异)上的彻底同一呢 原则上说,公民一律平等是一个基本出发点,但在世界范围内,这一形式主义的平等与实质的平等之间经常出现差异。在规范的层面强调公民一律平等,与在社会实践的层面承认差异以促进平等的实现,也即在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间构成平衡,是民族区域自治构想的出发点。此外,全球化、市场化和现代化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文化同质化的现象,通过何种方式既促进平等又保存文化差异,也是我们考虑问题的必要的出发点之一。如果将民族区域自治视为西藏危机的根源,很可能放过了更深刻的症结。我认为应该在政策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构想之间做出区分,以便我们可以在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还是改进、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做出抉择。按照周恩来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威解释,民族区域自治并不等同于民族自治,其着眼点同样在区域,只是考虑到其中一些区域更多地栖居着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别于其他地区,因而将之界定为民族区域。与汉族中心区域相比,这些地区普遍地存在着经济、教育等方面的落后状态。从原理上说,民族区域自治的构想正是为了促进民族合作、共处、融合,创造一个普遍平等的新社会,它恰好反对那种将族群概念本质化和中心化的自治观。在这个意义上,探讨中国社会“多元一体”现象,回顾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政策,不是要讨论一种普遍适用、僵化不变的制度形态,而是要说明在什么条件下这一制度提供了多族群和谐共存状态的条件,又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产生矛盾和危机。如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出现了危机,那么,为什么恰恰是当代条件下产生了危机,而不是在更早的社会主义时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面临的危机是社会变迁的产物。西藏地处雪域高原,是相对单一的藏族聚居区,但并不是孤立隔绝的世界,它的命运与整个中国的变迁息息相关。西藏第一代革命者平措汪杰在给胡锦涛的信中提到西藏95%的财力依靠中央和其他省市的支援,[78]这个支援既包含了直接财政资助,也包括帮助西藏发展自身的经济。即便在文革时期,中央对西藏的财政补贴年均增长也在9.09%。[79]改革时期,西藏对医疗、教育、科技、兽医服务等实行免费供给,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也给予高额补贴,2000年以降,西藏地区的GDP平均增长12%。西藏人民在住房、收入等方面的提高是得到公认的,《远东经济评论》(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在西藏暴动之后发表的评论中也承认西藏城乡人民的收入成倍增长。[80]事实上,在面对西方媒体的指控时,中国政府和媒体也是以西藏的经济发展为由进行辩护。但问题是:为什么从1980年代末至2008年,西藏的危机却日益地深刻了 
    中国官方的指控是外来势力和流亡力量的组织、策划和内外呼应,这一点并非无据,近代西藏的历史也可以提供佐证。沙百力(Barry Sautman)在《西藏与文化种族屠杀的误释》(“Tibet and The (Mis)Representation of Cultural Genocide”)中对此早有许多描述。2001年,当国际奥委会在莫斯科宣布北京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之后,达赖喇嘛在俄国的特使阿望格勒(Ngawang Gelek)对记者说:“中国一直在对西藏进行种族的和文化的屠杀”,奥委会不应授予北京以举办权。他还补充说:“俄罗斯联邦内的车臣享有比中国的西藏多百倍的自由。”早在1980年代晚期和1990年代初期,藏青会的负责人就说“在西藏的中国人没有一个是清白的,战争将针对着每一个那里的平民。”2003年藏青会的领导人也提到要训练游击战士,并说:“我要问达赖喇嘛:‘如果每天杀一百个中国人能够换取西藏独立,你做不做 ’如果他说不做,那他不能担任西藏人民的领袖。”在1995-2000年间,藏青会在拉萨策划了九次爆炸。[81]最近一家德国媒体也披露了西藏流亡团体与一些西方国家政界人士策划反对中国奥运会的消息。
    热衷于“西藏独立”的人的确只是少部分内外精英,但如果认为西藏暴动只是政治阴谋而没有深刻的社会基础,也会导致错误的判断。从1980年代后期至今,中国经济取得了惊人的成就,脱贫人口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中是罕见的,但社会危机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消失,恰恰相反,在发展主义的主导下,贫富分化、区域分化、城乡分化以及生态危机已经达到了极其深刻的规模,而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也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条件。在过去这些年中,各种“群体性事件”频仍,有些规模并不小,区别在于这类事件大多为自发的、自我保护性的社会运动,而西藏骚乱却是暴力化的。因此,除了暴力化的特征和存在着外部分裂势力之外,西藏问题不能以完全的特殊论或例外论给予说明,而必须置于整个中国的社会变迁之中加以分析。以我肤浅的观察,下述三大相互联系、相互纠缠的变迁对于理解当前西藏问题十分关键:一、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政治彻底消退,社会关系根本重组,早期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条件发生了重大转变;二、市场关系全面渗透,人口构成发生变化,经济收入和教育方面的差距拉大;三、民族文化面临危机,宗教复兴,寺庙和僧侣规模激剧扩张。所有这些问题均发生在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和严重社会分化的大背景下。我把它们概括为“去政治化”、 “市场扩张”与文化危机及“宗教扩张”的同步过程。
    “3.14”西藏骚乱发生后,弗瑞德·哈里代(Fred Halliday)在《开放民主》(Open Democracy)上发表文章,将西藏问题与巴勒斯坦问题相提并论,认为它们都属于“后殖民羁押综合症”(the syndrome of post-colonial sequestration)。作者认为:将所有的主权争论集中在历史定位问题上是错误的,因为独立问题并不是由历史决定的,而是由国际性的承认关系决定的。他举例说,科威特完全是一个“人造的”国家,但由于得到国际承认,在1990年伊拉克入侵时得到了整个国际社会的声援;而巴勒斯坦和西藏则由于在一些关键时期在国际上没有获得重视和承认,从而错失了独立的机会。因此,“即使西藏在若干世纪中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也并不能否定它宣布独立的当代权利—这是一片语言和文化截然不同、在1950年之前拥有数十年现代主权的领土。毕竟,长期受英格兰统治的爱尔兰、受瑞典统治的挪威、受俄国统治的芬兰、乌克兰和波罗地海国家,并没有因此就没有在20世纪宣告独立。”[82]哈里代将西藏与他所列举的国家及其他殖民地状况相提并论,将清朝与西藏的关系等同于欧洲国家间的占领或殖民关系,在历史研究上是错误的。但他认为主权国家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而是更多地取决于国际承认的状况,这一点并不错。如果没有西方帝国主义的策动和强制推行的条约体制,20世纪前期的西藏不可能出现独立运动;[83]没有西方舆论的支持,当代西藏也不会产生以谋求独立为取向的运动。
    但是,与哈里代从所谓“后殖民羁押综合症”讨论西藏问题不同,我认为西藏危机产生于“后革命”语境中的“去政治化”过程。如前所说,中华民族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共同体,它的制度建设、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必须考虑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原则,即人民主体原则。任何与这一原则相违背的制度安排、社会政策和民族政策都可以视为“去政治化的政治”。因此,“去政治化”概念中的“政治化”与以族群关系为中心挑动敌我对立的“政治化”概念是完全不同的。[84]在有关西藏问题的争议中,大部分讨论集中于西藏的历史定位问题,例如13世纪元朝首次将西藏纳入政治版图,17世纪清朝对于西藏的合法统治,19-20世纪西藏在国际承认关系中从属于中国主权的历史地位,民国政府与达赖的关系,[85]1951年5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以及究竟是谁撕毁了《十七条协议》,等等。但是,西藏的地位问题既不仅仅依存于国际承认关系,也不仅仅取决于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及噶厦政府间的协议。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1年10月25日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席位,中国自身尚未获得美国操纵下的联合国的承认,但中国因此就没有主权地位了吗 1959年西藏平叛引起西方舆论一片喧嚣,但有哪个西方国家承认西藏为独立国家了 这一事实证明:新中国的政治主体性建立在它自身的历史地基之上,这就是中国人民作为一个政治主体的崛起,没有这个前提一切都谈不上。在我看来,忽略这一政治过程来讨论西藏问题本身就是“去政治化的政治”的话语形式。[86]
    19世纪以降,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创造了一种全球性的局势,革命和变革既不是绝对本土的,也不是绝对外来的,而是在内外互动中形成的。在这种互动中,新的政治主体被创造出来。没有对抗西方列强和创造新的政治的过程,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历史实体就不可能诞生;没有各族人民共同参与建设新中国的实践,中华民族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自觉的政治实体。就西藏而言,从1952年西藏和平解放到1959年平叛及藏区土地改革的逐步展开,这一历史进程并不只是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统治者之间的谈判过程,而是一个社会解放的过程。如果没有近代殖民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发生,这一进程不可能发生;如果没有西藏人民抵抗外来入侵和内部压迫的斗争,这一进程同样不可能发生。从1772年东印度公司利用不丹、库赤、白哈土邦的纷争遣使入藏,到1886-1888年隆土山战役及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的签订,从1894年围绕勘界问题发生的冲突到1904年英军入侵拉萨,西藏僧俗人民与帝国主义势力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川西北地区的藏族、羌族人民也发生过反抗清朝的起义斗争,这些起义与其他地区的各种社会斗争相互呼应。青海、云、贵、川是长征经过的区域,[87] 革命政治自身也受到与少数民族接触的影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显然已经不同于长征前的单纯的民族自决主张。在长征之前,中国革命队伍中很少少数民族成员,但长征后少数民族成员有所增加,延安时期中央党校设立了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他们后来成为派往民族地区的、具有双重身份(当地人与革命者)的骨干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许多少数民族领导人对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团结和发展贡献很大。事实上,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藏族地区,既曾出现过由邦达昌·饶嘎(Rab dgav)领导的、信奉孙文主义并与国民党接近的“西藏革命党”,也曾活跃过“藏族共产主义运动”各组织、“藏族统一解放同盟”、“东藏人民自治同盟”和“中共康藏边地工委会”等革命组织,其中的活跃分子后来成为西藏各级领导干部。
    但是,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西藏在1950年代的变迁有其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西藏社会有着较为发达的上层政治-宗教结构,任何大规模的社会变迁都无法绕过对于这一上层政治-宗教结构的变革;第二,西藏社会在19和20世纪曾经有过寻求现代化的努力,但这些努力很快在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和统治集团内部的保守势力的压制下烟消云散,从而丧失了西藏社会内部展开现代性变革的机会。因此,1950年代的社会变迁主要地不是西藏社会内部社会改革或阶级解放运动的产物,而是在中国革命胜利的背景下,由中央政府与达赖和噶厦政府谈判以达成和平解放的结果。1956年,中央政府承诺暂时(“六年不改”)不在西藏地区实行民主改革,保存旧的制度,但这一承诺并不意味着放弃西藏的民主改革。这一态势对于中央政府和西藏上层集团都是清楚的。1959年西藏事变的背景与1950年代在东部藏区的土地改革及其对西藏地区的影响有着密切关系,即一方面西藏上层统治阶级感到恐慌,另一方面藏区的解放和变革正在涌动。1959年“平叛”是一个重大政治危机,即中央政府与西藏上层精英之间的合作宣告彻底破裂。正是以这一危机为契机,中国政府以土地关系的改变和阶级政治为中心,彻底根除了农奴制度,使得西藏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于藏区土地制度不但与贵族等级制相关联,而且也和寺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农奴又“是庄园制度与政教合一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政教合一”的社会体制中,土地改革的实行和农奴的解放不可能不波及宗教领域。戈尔斯坦(M. C. Goldstein)指出:“西藏存在着两种类型的经济生产资料,即由世俗贵族、寺院和活佛占有的庄园份地和直接由噶厦政府控制的土地。西藏的绝大多数土地和民众都被纳入庄园制度中:据中国方面的最新统计表明,旧西藏的三大领主所经营的庄园拥有全部可耕地的62%,其中宗教集团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综述的37%,贵族的庄园占有可耕地的25%。”[88]戈伦夫(Tom Grunfeld)的研究也证明:民主改革前,格鲁派最大的寺院哲蚌寺拥有185座庄园,2万名农奴,300个牧场,16000名牧民。[89]这一土地和劳动的占有关系一直渗透到最基层的村庄。[90]相较于其他地区,西藏地区的土地改革具有更多的自上而下(从其上层贵族的角度看,也是又外而内)的性质,这一过程的暴力性就格外突出。班禅喇嘛在其晚年的上中央书中对此有许多描述,无论是否准确,土改过程中的暴力问题是极为严重的。1980年代,中央政府在清理“文革”问题时,对西藏地区发生的悲剧性错误进行了甄别、检讨和纠正,也证明西藏的民主改革存在大量问题。
    但是,对历史的清理和反思不应否定如下重大事实,即普通藏民通过土地改革而获得了新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成为完全不同于“政教合一”和农奴制时期的佃户、长工和奴隶的社会成员;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从1950年代至1980年代,西藏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机、矛盾甚至破坏(如“民主改革”时期的过激政策和“文革”时期对宗教和文物的破坏及派性斗争),但这些危机、矛盾、冲突和破坏与今天意义上的“西藏问题”及认同危机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由一些年轻学者撰写的《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也印证了我的观点。他们的调查报告说:“自五十年代末开始,中央先后在安多和卫藏区域推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寺院经济和部落-土司等基础经济制度和结构,废除农奴等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将土地牲畜等基本生产资料分配给农民。通过基础生产资料制度的变革,农牧民获得了生产资料,藏族整体的生活水平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当时藏区的核心产业依旧是农牧业以及初级手工业。这一经济基础的变革极大地改变了藏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一定程度上在藏区成功地建立起了新的合法性和认同感。”藏族民众至今保留着的对毛泽东的崇拜不是单纯的宗教现象,而是1950-1960年代中国社会重新创造自身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藏区开始获得中央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大力支持。政治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改变使得藏区整个与汉族地区在制度层面达到了一致。同时藏区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91]正是这一新的社会主体性的产生将西藏统治者竭力渲染的汉藏关系问题转变为社会解放问题。换句话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有效确立合法性和认同感的制度建设。
    西藏“民改”确立了两个原则,即平等政治的原则和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不但使得与宗教社会密切相关的农奴制度彻底解体,而且也为西藏的政治和经济提供了新的主体—即通过阶级解放、民族平等而产生的人民主体。“翻身农奴”这一称谓其实正是新政治的合法性基础。历史地看,人民主体的创造是与那个时代的阶级政治密切相关的,对“阶级政治”所产生的各种矛盾与悲剧性后果的检讨不应掩盖一个重要的努力,即通过土地改革,整个西藏社会关系发生了大转变,“百万农奴”的身份转变提供了革命政治的正当性。当代“西藏问题”是在中国实行市场化改革和日渐融入全球经济的背景下发生的,而上述两个原则发生变异和转化也正是这一过程的产物。从平等政治的角度看,“民主改革” 铲除以农奴制为主要内容的等级制,进而改造了阶级关系,而市场化改革则重构了经济关系,并以产权关系为中心将社会分化合理化。在九十年代的中国,1950-1960年代产生的政治基础逐渐转型,这一点在民族地区也不例外:伴随着新的社会分化,早期革命政治的正当性陷入了危机。如果社会主义国家改变西藏宗教社会的政教合一体制的过程是一个激进的世俗化过程的话,那么,市场化改革则是一个更为激进的世俗化过程。这两个进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在推进政教分离的过程中,不仅改造了西藏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而且也创造了一个对于西藏人而言准宗教的价值体系(政治与信仰之间的新的合一形态),[92]而后者恰恰相反,它以经济和市场的力量摧毁了社会主义时期的价值体系,从而这一世俗化过程恰好为宗教扩张提供了基础。由于市场化过程扩大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距离,为宗教对各社会领域的渗透提供了可能性,西藏社会较之前三十年显然更接近于一个宗教社会—一个建立在市场和全球化条件下的宗教社会。在当代条件下,宗教体系不但为全球化、市场化和世俗化的力量所渗透,而且其功能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喇嘛教日益成为西藏社会维系自身认同的主要根据。显然,上述两个过程是和社会主义时期的那种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的退化和失败相伴随的,其结果是:以社会分化为中轴,创造普遍身份的政治让位于认同(民族的和宗教的)政治。
    正如许多学者观察到的,所谓“民族矛盾”,主要产生于区域差别和贫富分化,以及劳动者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平等地位,而不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产生了族群对立。但他们没有涉及的是:这些深刻的社会分化使得平等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处于危机之中,而这正好意味着支撑民族区域自治的合理性基础动摇了。大量的统计数据证明:在改革时期,为了促进藏区的经济发展,让广大藏族民众脱贫、脱困,中央政府不但在藏区推广了内地土地承包制和畜牧自主经营,而且大规模投入基础建设,并对藏区的社会福利体制(免费教育、公共事业、扶贫资金等)给予大规模资助。在藏语教育、宗教生活等方面,中央政府也调整了过去的政策,给予更宽松和开放的政策。但与五、六十年代的改革为大多数藏民带来了好处不同,九十年代以后的发展在促进经济成长的同时,却加速了藏区城乡之间、中心地区与边缘地区之间、不同民众阶层之间以及西藏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即使是80年代前后出生的年轻藏族大多数都只有小学毕业水平,和我们同辈的年轻人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汉族地区。即使三五年前,藏区小学的辍学率都高达30%,平均教育水平只有小学而已。”[93]在这一教育背景下,藏族青年难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与中原地区的同代人竞争;由于外来人口在当地商业和企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劳动力竞争中,外地人口往往更占优势。前引调查还显示:经历过五十、六十和七十年代的农牧民对国家的认同感较强,而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却发生了转折,在这个时期出生和成长的人对于藏区内外的差距反应强烈。如果我们后退一步观察国家对藏区的支持与藏族社会的感受之间的差距,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裂痕,即国家向藏区提供大量拨款和资助,以提升藏区经济,而从藏区的角度看,这些投入本身又是内地发达地区亦即汉族发达地区向藏区的渗透和控制,经济的一体化没有产生整个社会的一体感,反而产生了中国社会的分裂感。在西藏和中国许多地区,对于官员及官僚系统的不信任不仅与腐败现象的蔓延有关,也植根于一种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合法性危机。参与“3.14”事件的主要不是那些经历过“农奴-土改-改革开放”的老人,而是“生于70年代之后,成长在藏区,面对全球化、现代化冲击的藏族青年”,[94]旧的合法性条件对于他们而言,已经与今天的现实相去十分遥远。“3.14”事件(以及许多其他同类事件)不是以政治斗争而是社会报复的形式爆发,说明西藏社会缺乏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的政治空间,在这一条件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等领域的危机才会全部被转化为族群冲突。
    这一危机是“去政治化”状态下的危机。需要说明的是:我在此讨论“去政治化”状态下的危机不是出于对社会主义时期的怀旧,而是借此指出一个常常被忽略的基本问题:西藏危机是后社会主义中国的普遍危机的一个部分。正由于危机根源植根于当代进程本身,民族问题并不能单纯地用经济不平等来加以全面解释,它也体现在文化政治的领域。在1950至1980年代,民族题材的文学、音乐、美术、戏剧、电影和其他文化创作中,少数民族文化始终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代,国家的少数民族文化政策不仅体现在对西藏、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史诗、民间音乐与文学及其他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而且更体现在对于一种新的政治身份和文化身份的创造。在音乐史诗《东方红》中,由胡松华、才旦卓玛等演唱的蒙古、西藏民歌在整个史诗剧中居于极端重要的地位;《五朵金花》、《草原英雄小姐妹》、《阿诗玛》、《农奴》、《冰山上的来客》、《刘三姐》等以少数民族故事为中心的电影是那个时代中国电影中的经典性作品;在1950-1980年代,中国油画、国画和壁画创作中,新疆、蒙古、西藏和西南、西北各民族的人物、场景和故事始终居于重要位置。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在上述作品后面添加一个漫长的系列。但伴随着整个社会的“去政治化”过程,这个序列在1990年代终结了—我所指的终结不仅是少数民族题材作品的大规模介绍终结了,而且是少数民族文化日渐地与旅游市场的开发相互联系,而后者正是东方主义在中国重新植根的社会基础。如果将这两个时代的民族题材作品加以对比的话,前者的宗旨是通过一种社会主义文化来形成新的普遍身份,而后者则通过强化民族文化的“东方性”以适应市场的需求。这里暂不涉及对于社会主义时期少数民族文化创作的政治的和艺术的评价,我想指出的只是如下事实:前者以在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创造新的普遍身份,而后者则将民族性建构为本质性差异;前者在独特性中注重普遍性,后者将独特性塑造成特殊性。伴随着这一转变,当代中国以少数民族为题材的文化创作大规模地衰落了。在我看来,宗教和其他力量的上升是和这一衰落过程密切相关的。
    宗教社会、市场扩张与社会流动
    针对“文革”时期对宗教、寺庙的破坏,1980年代,中国政府在西藏解除了全部宗教禁令。尊重宗教信仰的自由是完全合理的。其实,即便在土改时期,毛泽东和中国政府也明确地表示应该将土地改革与宗教问题区分开来,即土地关系必须改革,而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据研究者的叙述,到1997年底,中国政府已经拨款修复了1787座寺庙和宗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达到4638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诸如学经、辩经、灌顶、授戒等活动和仪式,念经、祈福、消灾、摸顶、超度亡灵等法事也都正常进行。除藏传佛教外,苯教寺庙88座,僧人3000多人,活佛93人,信教群众13万以上;清真寺4座,伊斯兰教信众3000多人;天主教堂一座,教民700多人。在上述宗教中,藏传佛教占据中心地位,各种佛学机构、刊物和其他出版物大规模涌现。在西藏之外的藏区,藏传佛教的力量也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展。在我访问过的寺院中,中型的寺院有800学徒和喇嘛,大型的有1500百学徒和喇嘛。在黄色的灯光下,大批的小孩在颂读经文,而寺院后院的灶房和炊具的规模,以及堆积如山的木垛,让我叹为观止。
    但是,宗教问题并未因此解决。矛盾产生于两个方面。第一,西藏是一个宗教社会,而政府的宗教政策是以世俗社会的逻辑制定的,两者对于教义、知识、程序和仪轨的理解和实践存在着冲突。有一位藏族知识分子向我解释说,按照喇嘛教的规定,喇嘛学习宗教知识的过程需要按照喇嘛教的程序,比如学习某种经典必须在西藏的某个寺院,学习另一种经典就必须去青海或甘肃的另一个寺院,但现在的宗教知识是由佛学院传授的,即便是学生跟随老师学习了同样的知识,从宗教内部的观点看,这种知识的获得并不具有合法性。但在西藏社会矛盾尖锐化,寺院本身卷入这些矛盾和冲突的背景下,政府对于宗教内部的流动和动员显然十分警觉。另一位藏族知识分子说,“3.14”冲突的另一个起因是寺院与政府关于喇嘛年龄的不同看法。许多藏族孩子很小去寺院学习,十五、六岁正式成为喇嘛;由于寺院经济的发展,喇嘛也成为一种职业谋生方式。国家按照就业年龄,将原先十六岁当喇嘛的规定改为十八岁,引发了寺院僧众与政府的矛盾。由于西藏的宗教问题牵涉的是宗教社会问题,而不是世俗社会的宗教自由问题,在社会矛盾向族群和宗教冲突方向转变的条件下,宗教问题与认同政治密切相关,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以一种新的形式被突出了。第二,宗教的新发展与市场社会的扩张同步进行,一方面是市场改革、旅游和消费活动渗透到了藏区的日常生活之中;另一方面是财富大量地流向寺院。许多访问藏区的人都对寺庙的宏伟和贫困藏民的生存状态的对比留下深刻印象。在相对富裕地区,藏民住宅建筑用料之攀比虽然未必是市场化的产物,但也和当代消费主义文化相映成趣。一些官员用发展的成就来说明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视,但不了解发展也会成为问题的根源。几年前,我在《读书》的编辑手记中曾经介绍过与几位从事乡村改革的藏族青年的座谈,他们提出的口号是保护生态、保护藏族文化、保护集体所有制。[95]前两条很好理解,后一条对于热衷于产权改革的人大概就很奇怪了。市场社会的产权关系、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不但对宗教社会而且也对地方社群产生着冲击。这些藏族社群的建设者提出保护集体所有制并不是要回到公社制,而是要保护藏族社群的生活方式。这是我把宗教的发展与市场化过程的同步性看作理解少数民族社会问题的一个关键方面的原因。
    “自由西藏运动”将当代西藏的变迁形容为“文化种族屠杀”是根本性的误导。事实上,1930年代,在没有中央政府介入的情况下,西藏的现代化改革(龙厦改革)也与政教合一及农奴制度相互冲突;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是始终存在的。在1959年之后,藏区的经济发展采用的是在国家主导之下、由经济发达区域向藏区投入的模式,而在1990年代,这个模式又为新的市场扩张所补充。我们不应回避西藏自身的社会体制和文化传统在这个现代化进程中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正如整个中国社会一样,全球化和市场化正在重组整个社会,西藏社会的变迁是这一进程的有机部分,将这种危机转化为民族冲突的模式是误导性的和危险的,但由于西藏宗教文化与市场社会逻辑之间的矛盾格外明显,藏人感受到的困惑和痛苦就格外强烈。2004年在德钦藏区访问时,我有幸与青海的一位活佛和甘孜的著名藏学家、《藏族通史》的作者则仁邓珠先生同行,并旁听他们与当地青年的座谈。以座谈涉及的问题印证我的观察和阅读,我觉得藏族社会的危机感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危机是宗教在世俗化过程中的危机,这个危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是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19世纪晚期西藏社会内部有过现代化的尝试,但很快被英国殖民者的入侵打断了,而宗教力量对于现代化抱有敌意。这一点戈尔斯坦等西方藏学家也有深入的论述。真正的困境是:西藏的宗教与世俗社会的关系问题完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问题,也不同于西方社会理论家们所讨论的作为一个合理化领域的宗教与现代社会的关系问题。西藏宗教问题的核心是现代化与宗教社会的矛盾和对立,即宗教社会如何面对世俗化的问题;由于现代化常常表现为是由经济发达区域向藏区传布,这一进程的表现形式就常常是所谓“汉化”。世俗化的第一步是1950年代末期开始的政教分离,而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是1990年代之后,这一进程由于市场的剧烈扩张而更加尖锐化了。西藏虽然被称为宗教社会,但它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已不再由寺院和僧侣决定。越是遭遇强烈的文化危机感,雪域高原和藏传佛教作为认同的基础就会不断得到强化,但越是强化这种认同,如何面对现代化与“汉化”的这种重叠性就成为更大的困惑。由于政教分离、经济与宗教分离,对宗教认同的强化也就自然地在政治与宗教、经济社会与宗教之间产生深刻紧张。则仁邓珠提醒那些对自己的文化怀抱忧患意识的青年们说,现代化是挑战,但绕不过去;他同时还指出:喇嘛教对西藏认同至关重要,但西藏也有其他的传统,如吐蕃时代的世俗传统及几次不成功的改革努力。如果将这几句简单的话置于西藏宗教力量与西藏现代化改革的关系中理解,我们可以清楚地体会其深意。这也让我想起2000年韩国金大中总统会见十余位外国学者时所说的话:全球化是挑战,但韩国没有别的办法,只有闯进去才会有一条生路。我记得当时在座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怀疑地说:全球化与文化多样性是矛盾的。但是,在西藏地区,如果现代化被等同于“汉化”,宗教与世俗化之间的矛盾就会向汉藏冲突的方向转化。
    其次是宗教组织在世俗化进程中的危机。寺院在宗教社会处于中心地位,但在政教分离、经济与宗教分离的状态下,经济社会构成了宗教社会之外的挑战和诱惑。我听一位老一代的藏族知识分子说,他这一辈人聚到一起时,最痛心疾首的就是宗教和寺院的腐败。除了聚敛财富之外,一些僧侣也过着双重生活,不守清规戒律,白天到寺院“上班”,晚上回家过另一种生活。宗教腐败很容易激发满怀忧患的藏族青年的道德意识和热诚的宗教信仰,当这种信仰和道德感被引向民族关系时,更为激烈的社会行动不是难以预见的。西藏骚乱中受伤害最深的是从事商业活动的汉人和回民,而攻击者包括年轻的喇嘛和教徒,这或多或少地与西藏宗教社会自身的危机有关—怨恨的根源来自世俗化即“汉化”这一表面的重叠,说它是表面的,并不是说两者之间没有实际联系,而是说所谓“汉化”放在其他地区其实也可以表述为“西化”、“全球化”、“资本主义化”或别的什么“化”。
    现在谈到西藏时,人们经常重复1980年代胡耀邦的说法,即全民信喇嘛教,这固然是基本的情况。但是,藏族社会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如普通农牧民与精英阶层)对于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宗教社会内部有不同的教派,宗教社会外部存在不信教的或者说世俗的藏族知识分子,他们大多尊重宗教信仰,也信奉信仰自由。藏族社会内部存在着不同的取向、群体和声音,包括对喇嘛教的批评的声音,但恰恰是由于一种深刻的危机感,以及这种危机感的特殊表达形式,藏族认同被完全维系于喇嘛教之上,藏族社会声音的多样性反而被湮没了。在历史和宗教研究方面,一些藏族学者重新研究吐蕃时代的西藏传统,探讨19世纪后期夭折的现代化努力,回溯苯教的形成和衰落,显然也是在探寻西藏的另类传统,但这样的声音在认同政治日益强化的语境中细若游丝。因此,理解西藏及其宗教问题也需要打破那种将西藏总体化的方式,这种方式其实正是西方媒体观察中国时常常采用的方式。我因此还要补充说:我们不但应该倾听藏族社会内部的不同声音,我们还应该倾听西南和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员的声音。回族、维吾尔族、羌族、彝族、汉族、蒙古族、独龙族、纳西族、白族、苗族、傣族、普米族、傈僳族等等,没有这些不同民族的声音,理解中国的大西南或大西北是不可能的;我们也不能将族群作为声音的唯一根据,我们还应该倾听不同阶层的人的声音:城乡差别、贫富差别、文化和教育程度的差别、阶级和阶层差别、山地与平原差别、河谷与旱地的差别,也应该在多重声音中得到展现。
    第二个危机感源自语言问题。西藏地区地市所在地的小学实行汉语为主,兼设藏语课的教育;地市以下单位、农牧区实行藏语为主,兼设汉语课的教育。在“文革”以后,政府对西藏的教育和文化的投入,其中也包括藏语教育的投入,都是巨大的。然而,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年轻藏民、尤其是那些身处混居地区的藏民对于藏语的学习兴趣大为减弱。这个情况与汉语受到英文的冲击相似,但由于中国汉语人口基数巨大,不会像藏语人口那样产生强烈的语言危机感。在德钦的座谈会上,有青年提到青年一代中说藏语的人的比例下降严重,他们还质疑:连参加藏族文化研讨会的一些藏族学者也不会说藏语,他们怎么能够深入讨论藏族文化呢 事实上,在座谈中,所有参与者都会说普通话。我后来结识的一位研究苯教的藏族学者对我说,他不喜欢汉语或国语的提法,因为他们从小学习藏语,也学习普通话,普通话是他们自己的语言,不应该用汉藏的区分加以规定。我完全同意这一看法:汉族本是一个历史形成的混合体,语言中包含各民族的要素,汉藏语本有同源性,用近代的民族观对语言加以规定无益于人们之间的相互交往。这样的看法虽然在杂居地区易于接受,但在民族相对单一的西藏地区,语言的变化势必会引起比杂居地区更为强烈的反应。这个问题并不因为政府对少数民族语言的扶持而消失。
    第三个危机感源自日常生活方式的变化。尽管过去三十年中,寺院和宗教的发展非常迅速,但交通、媒体、大众文化以及其他生活方式的变迁也正以更为惊人的方式改变着西藏社会。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前期,传统文化与西化的冲突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但从晚清开始,中国知识分子中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改革的和启蒙的潮流,它与国家机器自身的变迁相互呼应,对于中国社会的巨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藏族社会一方面置身于甚至比晚清和20世纪汉地社会更为剧烈的变迁之中,另一方面又经历着后革命时代的宗教发展和扩张,但它本身从未产生过类似辛亥革命、“五四”新文化运动这样的大规模的自我改革和文化启蒙。这是两种不同的现代传统,即启蒙的传统和宗教的传统,站在这两种不同的传统中,对于同一事件的感知很可能完全不同。比如,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而言,穿西服或牛仔裤已经很日常,不会有辜鸿鸣当年的那种痛心疾首的感觉;许多藏人也一样穿西服、牛仔裤、登山服,但另一些藏人认为这是藏族文化的危机。我认识的藏族朋友平时很少穿藏族传统服装,但在参加有关的文化座谈会时却特意改穿传统服装,表明他们在涉及“文化”问题时,内心里有一种矛盾和紧张感。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藏族村寨的传统建筑样式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更愿意住楼房,而楼房的室内格局与藏族住宅的布局完全不同。在一个座谈会上,一位年纪较大的人抱怨说,现在的建筑将厕所建在室内,完全违背了藏族的传统。当然,这是老一代人的感受,新一代人未必很在意这些问题,很多人听这个问题甚至会觉得好笑,但对满怀文化忧患的藏人而言,这是个严肃的问题。这样的日常生活细节最能显示文化变迁的深度,对此觉得好笑本身也说明了我们自身的社会在过去百年中所经历的“西化”的转变有多么深刻。
    第四个方面是社会流动,这很可能是矛盾冲突的催化剂。传统中国也存在着社会流动,比如18世纪开始的大规模的内地居民走西北、闯关东的现象,规模很大。但以乡土为中心的社会迁徙与市场社会的新的劳动分工的形成有所不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的松动和交通工具的改善为大规模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伴随大规模城市基础建设的扩张,青藏铁路的通车,以及旅游业、服务业的发展,藏区经济处于前所未有的开放态势,以劳工、技术人员、服务行业从业者、旅游者为主的大量外来人口(以汉人与回民为主)进入藏区。在全国范围内,移民的主要态势是从内地往沿海、从乡村往城市集中,规模之浩大,即便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也形成了很大压力。尽管国家对藏区的投入加大,区域差别却在扩大。“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为了缓解区域差别、促进西部经济发展而确立的,它也不可避免地带动了雪域高原—主要是城市地区--的人口流动。如果与东部或其他地区相比,西藏的流动人口数量不大,主要集中在拉萨等中心城市,其中很大一部分只是季节性的佣工或短期的生意人,并未像西方媒体所说的那样改变基本的人口构成。但正如马戎和旦增伦珠的研究指出的:“西部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来自东部、中部汉族地区的流动人口将会使当地族际交往的深度和广度大幅增加。西部开发不仅将扩大族际交流与合作的空间,也将会突显民族之间的文化宗教差异,就业和资源的激烈竞争,从而使西部地区的民族关系呈现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96]招商引资、社会流动、劳动力市场是市场社会形成的基本要素,而旅游更是西部地区发展经济的基本手段。迁徙和自由流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发展主义的逻辑下,无视不同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在教育、文化、语言和其他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的现实差异,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势必导致资源与收益向某些群体倾斜。就西藏的情况而言,“在繁荣的经济中收益最大的是外来人口,是非藏族,而藏族人由于缺少资本、技能等方面的真正辅助日益被边缘化了。”[97]在上述宗教社会的危机之中,世俗化问题与本地-外来之间的关系错综纠缠,其结果是世俗化导致的危机也被投射到“汉化”问题上来。在市场经济和大规模社会流动的背景下,如何将保护文化多样性与实现社会平等结合起来,如何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和保障移民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平等交往的关键环节。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尽管在整个中国社会都存在着贫富分化现象,但在民族地区,贫富问题往往与不同民族在传统、习俗、语言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要说当代中国广泛存在的腐败可能导致族群的矛盾,即便按照最为理想的市场模式—即所谓起点平等—来形成市场竞争,也会由于忽略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差异而导致新的分化。例如,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不同民族成员在市场关系中的位置不同,工资、待遇和机会的差异往往会体现在不同民族成员之间,从而构成了歧视现象。[98]总之,经济增长能否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依托于各种条件,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本的问题仍然是如何发展,怎样的发展,以及如何解释发展 
    “承认的政治”与多民族社会的平等问题
    西藏问题的复杂性折射出了一个宗教社会自19世纪以降所经历的危机的全部深度,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地区和社会真正解决了这一现代性危机。指出西方社会对中国的不实指责是一回事,如何应对这些具体而复杂的问题是另一回事。十年前,我在为《文化与公共性》一书撰写的导言中曾经涉及当代文化理论中的两个核心问题:一、现代社会能否在某些情况下将保障集体性权利置于个人权利之上 二、现代社会以形式主义的法律体系为中心,我们是否还要考虑某些社会的实质性观点 [99]在编译那本文选和撰写导言时,我考虑的就是多元文化社会中的“承认的政治”问题,但这一问题意识很快就被淹没在有关全球化及中华民族主义的喧哗之中了。
    当代中国现代化思潮的核心观念是法制的市场经济、个人权利、私有产权等。尽管论述各有不同,这些命题共同地指向一种程序性的、去政治化的权利自由主义是清晰的。其实,这一自由主义话语就是现代化理论的翻版。我对私有产权论的批评并不是要反对保护私有财产,而是反对将这一概念作为无所不包的普遍真理。在一个文化多元和族群关系复杂的社会里,平等保护个人权利与平等保护集体权利之间常常会发生矛盾。按照权利自由主义的观点,宪法和法律不能保护任何集体性目标,那样就构成了歧视;而按照社群主义的观点,这种抽象的平等个人及其权利的观念产生于特定的文化和社会,将它运用于其他社会也构成了歧视。因此,平等尊重不但应该针对个人,而且也应该考虑集体性的目标,比如少数民族、妇女和移民的特殊要求。
    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事实上就包含了这种对于集体目标的承认。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初期,曾有许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自治表示怀疑,他们有的问:“民族压迫已经取消,民族平等已经实行,只剩下各民族内部的民主问题了,还要实行区域自治吗 少数民族干部已在政权机关担负主要责任,还不是区域自治吗 某些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其社会经济与汉族相同,或缺乏语言文字,也要实行区域自治吗 强调民族形式,不会助长狭隘民族主义吗 ”也有人问:区域自治“非有民主不成吗 ”“非搞好自治区外部的民族关系不成吗 ”[100]区域自治是将自主性与交互性、独特性与普遍性联系起来的方式,它对集体特性加以承认,但并不认为这种集体权利或集体性与普遍性是对立的。那么,对于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是否对其他居民构成歧视性呢 比如在生育政策上,少数民族不受限制和受较小的限制,而主体民族只能生一胎;又比如,少数民族可以享受一些紧缺的生活必需品,而汉人却无权享受或受到严格限制。这些政策曾经在援藏、援疆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中引起很大不满,认为没有被平等对待,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人口、习俗的特殊性,这些政策和法律又体现了平等尊重的原则。事实上,中国少数民族区域制度及其相关安排与中国的政治传统有密切关系,例如清代对边疆的治理讲究“从俗从宜”,发展出土司、部落、盟旗和政教等不同的治理模式,而每一种所谓模式又都根据宜俗的原则进行调整和变化。换句话说,这些制度是承认差异的,但在形式主义的平等视野看来,承认差异也就是承认等级性,从而应予否定。
    在多元性的社会中,如何将尊重平等和尊重差异这两个原则统一起来,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这也是“多元一体”这一概念的魅力所在。西方社会是一个权利主导型的社会,由于社会不平等产生于权利自由主义的形式平等之下,少数民族争取权利的斗争往往采取认同政治的形态。社群主义者认为应该将这种认同政治转化为“承认的政治”,即通过承认差异来贯彻平等的价值,以弥合社会的分裂。在这里,承认不同文化具有平等价值是一个假设或逻辑起点,而不是实质性的判断,其前提是承认的政治必须在公共交往的前提下进行。所谓公共交往的前提包含两个意思:一、如同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说,如果不同民族的文化在这个公共交往中不能各放异彩,承认不同文化具有实质性价值就等于是在屈尊俯就,而屈尊俯就显然是和平等的政治或者说尊严的政治相对立的。[101]因此,多元一体必须以多元性为基础,没有这种多元文化的繁荣,“一体”就是由上至下的。二、公共交往不仅是指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对话和交往,而且也指每一个民族内部的充分的交往,没有这个前提,承认的政治就很容易转化为少数人操控族群政治的过程。因此,要想让“多元性”不是成为分离型民族主义的基础,而是成为共存的前提,就必须在每一个“元”中以及不同的“元”之间激活交往与自主的政治,而不是将“元”视为一种孤立的、绝对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承认差异”不是将差异永久化,而是以多样性和平等为取向促进不同族群之间的交往、共存和融合。我们今天最为匮乏的正是不同民族的和同一个民族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公共交往和平等对话。
    如果说在当代中国存在着偏见的话,它的主要形式不是显性的歧视,而是隐性的无知和忽略。[102] 例如,当西藏发生骚乱时,藏族的知识分子之间是如何讨论的 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和解释吗 如果我们在公共媒体中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就会失去不同背景的知识分子相互对话和交流的机会。西藏问题涉及社会流动条件下少数民族文化和移民权利的双重保护和自由问题。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条件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需要适应变化的条件进行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应该彻底废除民族区域的概念,用一种新的人为的统一建制覆盖实际存在的差异。承认文化差异既不意味着将文化差异永久化和本质化,以致退回到族群政治的模式之中,就此而言,我完全同意许多学者对于民族识别过程将族群关系建制化的批评;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历史差异,强制地将不同的文化和族群纳入一种形式主义的权利体系之中。
    除了促进社会的交往和共存之外,一个真正的挑战在于能否超越这些既定的身份政治,在阶级政治衰败之后,重新创造出一种能够让不同的人群平等参与并保持社会的多样性的普遍政治。总之,没有民众性的政治基础(自主的、能动的参与性),民族问题就只能成为少数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而且极易陷入西方主流舆论和不同类型的族裔民族主义者所竭力营造的汉藏二元论的框架之中。要打破这一"汉藏矛盾"的框架,就必须彻底思考我们的发展主义逻辑,创造更具包容性的公共空间,让普通人民的声音在这个空间中获得充分表达,为新的平等政治奠定基础。
    抗议运动是一种尊严政治
    西藏问题是在复杂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现象,它折射出中国市场化改革和全球化过程所面临的危机。但是,事件爆发后,我们面对的是双重误导:一方面,西方的主流舆论不但不能对自己的殖民历史在其他地区造成的遗害做出反省,反而将这一深刻的、与西方世界自身几个世纪的运动密切相关的问题扭曲为一场反中国的合唱,对于那些身处西方、对于西方社会的歧视性意识形态抱有深切感受的年轻人而言,心灵受到的创伤和撞击是深刻的。另一方面,中国的媒体在对抗西方舆论的同时没有将焦点集中于西藏社会的深刻危机,整个社会没有以此为契机,深刻地反思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逻辑与西藏危机的关系。因此,随着西藏危机转化为抢夺奥运火炬的争端,西藏问题被搁置一边。我并不认为这是什么"文明的冲突"-这是"无知的冲突"外加新型的冷战政治。
    任何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运动都包含着多重内涵,我不能为参与这场运动的每一个人的行动及其动机做出解释。年轻一代对于"西藏问题"与西方媒体一样知之甚少,在中国学生的抗议运动中也难免偏狭的言辞。但简单地将这场运动说成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显然没有弄清问题的实质。首先,这场运动保卫的是奥运火炬,而不是保卫中国火炬,其中包含着寻求世界和平、捍卫各国人民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公共交往的意义。其次,抗议运动主要不是针对"西藏问题",而是针对西方主流媒体对于西藏暴力事件的系统性扭曲和对奥运火炬传递过程的不公正报道;海外留学生和海外华人要求澄清事件真相,抗议在西藏发生的暴力行动。在遭到批判的西方媒体中的相当一部分曾经在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扮演了可耻的角色。CNN等主流媒体对中国和中国人民发表的污辱性言论不但暴露了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偏见,而且也煽动着自身社会的"狭隘民族主义"。正由于此,在抗议运动中,学生们试图将这一运动与反战运动联系起来,表明他们开始将对中国的关注与一种世界性的、国际主义的眼光联系起来。第三,在这里必须严格地将对霸权和针对平民的暴力的批判与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对当代社会变迁中民族问题的复杂思考区分开来。海外学生运动以最为明确的态度表明了对这些霸权势力和分裂势力的拒绝,从而让全世界听到了中国社会自身的声音;没有这样的声音,中国与西方的关系就总是停留在外交的范围内,而缺乏民间的干预。在中国的主流媒体为少数人把握而又常常打着民间招牌的今天,无论人们喜欢与否,学生力量的展示为究竟什么是民间的声音提供了有力注解。这也是一个契机,一个让新一代人重新理解中国、理解中国的矛盾和困境、理解中国在当代世界体系中的真实位置的契机。这场运动也是一种尊严政治的展现。1993年,在美国政府和其他一些西方政府的干预之下,中国没有获得2000年的奥运会主办权;十五年后,当中国在积极筹办奥运会之际,许多来自西方的政治力量再次寻求各种途径和方式试图羞辱中国,这种霸权主义政治和心态不但在中国,而且也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遭到强烈抵制。在西方政治传统中,现代的尊严与传统的荣誉观截然不同:荣誉产生于旧制度的等级制,它和不平等有着内在的联系,而尊严产生于这种等级制的崩溃,它是平等主义的和普遍主义的。平等的承认是民主的前提。CNN的污辱性言论体现的是一种等级主义世界观,它的反面是霸权国家的荣誉观-这些国家的政治家习惯谈论的是保持自己国家的"领导地位"和"优越性",而不是获得平等承认;与这种作为旧制度遗存的等级主义世界观相对立,中国的学生运动和华人运动坚定地相信平等承认对于现代政治的极端重要性,他们捍卫民族尊严的努力因此可以被视为现代平等政治在国际领域的展开。
    我在这里强调的只是:尊严政治和平等政治的逻辑应该被贯彻到中国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民族关系之中,而不应仅仅限于针对西方媒体不公正言论的抗议。西藏危机不是偶然的,它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社会转变之中。如果抗议运动不能将尊严政治的原则扩展至捍卫包括藏族、维吾尔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在内的人的尊严,就会失去尊严政治的平等内含;如果抗议运动被族群仇恨和敌视的情绪所裹胁,也就背离了各民族平等、合作、互助、融合以形成一个公民的政治共同体的政治原则。
    在一个去政治化的时代里,寻求平等承认和尊严的运动也可能成为新的政治得以诞生的契机。在这场运动中,新的事态激发了新一代人的政治热情,让他们参与到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的公共生活中来。在汶川地震中,中国年轻一代显示出的献身精神是和这种道德热情和政治关怀密切相关的。这次地震的中心地区就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那里聚居着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各个民族的人,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们从未用种族的或者族群的眼光看待受难者-这种意识甚至从未进入过人们的意识或潜意识,他们在为拯救自己的同胞而奋斗。"多元一体"的纽带就是在这种深刻的感情和互助的行动中展现出来的。
    我期待着:在这个危机时刻换发出的公共意识不但能够转化为持久的、重新塑造中国的动力,而且也能够转化为一种重新理解和认识中国社会及其不同区域和文化的契机-我们正在面临一个危机接踵而至的时代,如果不能通过具体的社会力量改变发展主义的逻辑,在二十世纪的地基之上重新形成以人民主体为基础的公民政治,这个危机就不可能真正化解。为了促进这种新政治的诞生,中国社会的新的自我认识和不同区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对话是迫切需要的。


     

     




    [1] 本文产生于2008年4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翔对作者的一次访谈,后经一个多月的反复修订和整理,形成独立的论文,并以《东方主义、民族区域自治与尊严政治》为题发表于《天涯》杂志2008年第4期。文章发表后,得到许多读者和朋友的反馈。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和思考,我于2009年6-7月间对文稿做了大规模的增补和修订。

    [2] 这本书的中译本标题为《发现西藏》,似与原题Mythos Tibet 有点出入。该书由耿升先生翻译,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3] 依波利多·德斯德里的主要著作包括Opere Tibetane di Ippolito Desideri S J. (4 vol.), ed. By Giseppe Toscano. S. X. (Rome, ISMEO, 1981-1989); Letters, the "Relation"(or"Detailed Accout of Tibet, My Joumeys, and the Mission Founded There" ) and other Italian works of Desideri, in Luciano Petech, I Missionari Italiani nel Tibet e nel Nepal(Rome, Libreria dello Stato, 1954-57).

    [4] 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 《人类历史哲学的理念》(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 , Bd. 1 und 2. Herausgegeben von Heinz Stolpe), 柏林、魏玛(Berlin und Weimar):建设出版社,1965年,第二卷,第24页以下( Aufbau, 1965, Bd. 2, S. 24ff.)

    [5] 同上。[6] 同上。

    [7] 康德:《永久和评论》,见《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第115,116页。

    [8] 同上,第116页。

    [9] 同上,第116-117页。

    [10] 同上,第117页脚注。[10]康德:《 论人的不同种族 》,《康德著作全集》 2   前批判时期著作 II(1757-1777) ,李秋零主编并译文本,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北京,第 445 页。 [11] 同上。 [13] 康德:" 关于美感和崇高感的考察 ",《康德著作全集》  2   前批判时期著作II(1757-1777) ,李秋零主编并翻译,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北京,第 215-216 页。( 德文原著:Beobachtungen über das Gefühl des Sch nen und Erhabenen (1764), in Akademie-Ausgabe, Bd. II) Vorkritische Schriften II. 1757-1777, 1905, 2. Aufl. 1912, Nachdruck 1969, S. 215f.

    [14] 黑格尔:《精神哲学》,《哲学科学百科全书纲要》(简称《哲学全书》)第三部分,杨祖陶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北京,第385-386页。(德文原著: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Enzyklop 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im Grundriss, Werke. Auf der Grundlage der Werke von 1832-1845 neu edierte Ausgabe. Redaktion Eva Moldenhauer und Karl Markus Michel, Frankfurt a. M.: Suhrkamp, 1979, Bd. 10, S. 381-382.)

    [15] Bd. 8, S. 162-163

    [16] Helena Blavatsky . Edited and introduced by Nicholas Goodrick-Clarke. Western Esoteric Masters Series. North Atlantic Books, Berkeley 2006.

    [17] Jackson Spielvogel & David Redles (1986). "Hitler's Racial Ideology: Content and Occult Sources. ". Simon Wiesenthal Center Annual 3, chapter 9.

    [18] Louis Pauwels &Jacques Bergier, The morning of the magicians , May Flower Books, 1972.

    [19] Isrun Engelhardt, Tibet in 1938-1939: Photographs from the Ernst Schafer Expedition to Tibet , Chicago: Serindia Publications. 2007.

    [20] Ernst Schafer: Festival of the White Gauze Scarves: A Research Expedition through Tibet to Lhasa, the holy city of the god realm,1950.

    [21] Robin Cross,"The Nazi Expedition", http://www.channel4.com/history/micro ... istory/n-s/nazimyths.html

    [22] "Interview with Ngapoi Ngawang Jigm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pril 4, 1998.

    [23] Orvile Schell,Virtual Tibet : Searching for Shangri-La from the Himalayas to Hollywood , New York: Metropolitan Books, 2000,pp. 283-294.

    [24] 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第10页。

    [25] 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2页。

    [26] W. J. F. Jenner:The Tyranny of History: The Roots of China's Crisis , London: The Penguin Press, 1992,p.1, 2, 249.

    [27] Lucian W. Pye, The Spirit of Chinese Politics ,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ix. 该书第一版是1968年出版的。

    [28] 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 第74-75页。

    [29]赫政是晚清时代的总税务司赫德(Robert Hart)的弟弟,后者与英属印度总督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谈判期间,他们向英方提供了清朝的底线。

    [30]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北京:三联书店,1982, 第522页。[31] 根据该条约中的"藏哲通商,......容后再议"一条,两国又在大吉岭开始谈判。西藏三大寺及僧俗大众联名上书升泰,反对英人入藏通商游历及开放亚东为商埠,但赫政按照赫德的电示,威胁升泰若不准许英国要求,印度将撇开中国径自与西藏交涉办理。《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5编"中国海关与缅藏问题",北京:中华书局,1983,第156页。[32] 荣赫鹏(Younghusband):《英国侵略西藏史》,孙熙初译,拉萨:西藏社会科学院资料情报研究所编印,1983, 第70页。[33] 正如藏学家石硕所说:"1888年以来英国对西藏的两次武力入侵为英国在藏取得了经济上乃至政治上的特权,使西藏和中国内地一样开始处于半殖民状态,那么,这两次入侵带来的另一个结果,则是酝酿和形成了西藏地方政府与清政府之间的严重隔阂和矛盾。这种隔阂和矛盾的缘起在于清政府在英国对西藏的两次入侵中均采取了为西藏方面所难以容忍的妥协投降政策。"见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第418页。本节有关辛亥革命前后清朝与西藏关系的分析,参考了该书第8章(第408-465页)。[34]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杜永彬译,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 ,第8页。[35] 邓锐龄、陈庆英、张云、祝启源:《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第794-803页;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8页。[36] 石硕指出:"赵尔丰在川边一带的改革,不仅以血腥的武力镇压为先导,还......带有很大的军事扩张成分,所以,清政府在西藏和川边推行'新政'的结果适得其反,实际上大大加剧和扩大了汉藏矛盾。"《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426页。[37] 引自牙含章:《达赖喇嘛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第240页;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八章,第408-465页。[38] 引自(英)柏尔:《西藏之过去与现在》,宫廷璋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429页。[39] 《西藏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拉萨: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1985, 第68页。[40] 1905年原约第五条载明"西藏大员尊北京政府训令,深愿改良西藏法律,俾与各国法律改同一律",英国则应允在中国放弃治外法权等。但民国之后,英国"以中国司法,尚未十分改良,而藏地尤甚"为由,"拟援十年修改约章之例",取消此条,并要求中国开放拉萨。参见《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四号(1915年12月)"国内大事记"所载"中英藏事会议",第3页。[41]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20-319页。[42] 关于"泛亚洲会议"问题,参见同上书,第476-478页。又,1946年底,美国驻印使馆代办提醒国务院防止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反美势力控制政权,建议美国在西藏建立空军基地和火炮发射基地,并用喇嘛教作为反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屏障,只是考虑到美国与中国的关系,此议未执行。(Se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FRUS)  1947,VII, Tibet, The Charge in India (Merrell)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The acting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Charge in India (Merrell) , pp.589-592.)类似的外交政策辩论在 1949-1950年间也曾发生,当时美国国务院内部有过关于西藏政策的大讨论,由于担心触怒中共及苏联,美国政府没有接受美国驻印度大使洛伊·亨德森(Loy Herderson)关于支持西藏独立的观点。[43] FRUS, 1948,VII, Tibet, The Secretary of State to the Leader of the Tibetan Trade Mission (Shakabpa ), pp.779-780; FRUS, 1948, VII, Tibet,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Secretary of State; 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 by the Assistant Chief of the Division of Chinese Affairs (Freeman) , PP.775-776, pp.782-783.[44] "新华社引印通社新德里5月11 日电",《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第378-379页。[45] 以上有关美国介入西藏问题的讨论,均参见和引述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11章至21章;李晔、王仲春:《美国的西藏政策与"西藏问题"的由来》(《美国1999年第2期,第52-76页)。 研究》[46] John Prados, "Presidents Secret, Wars-CIA and Pentagon Cover Operation Since W .W.II."New York: William Marrow and Company,Inc,1986,p.159; Carole McGranahan, "Tibet's Cold War: The CIA and the Chushi Gandru Resistance 1956-1974",see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 , Vol. 8, No. 3, Summer 2006, pp.102-130.)[47] 英国入侵不丹的契机是不丹与库奇·比哈尔(Cooch Behar)的冲突,后者向东印度公司求救。[48] 班禅信中说:西藏"属中国大皇帝管辖,大皇帝有令,不许莫卧尔人、印度人、帕坦人或佛林(即英国人)入藏。"Clements R. Markham, ed. :Narratives of the Mission of George Bogle to Tibet and of the Journey of Thomas Manning to Lhasa , New Delhi, 1971, p. 3, 45.[49] 班禅于1775年7月致函英属印度总督哈斯丁斯云:西藏"完全受中国皇帝统治,皇帝陛下对西藏全部事务进行积极的、毫不松懈的治理,同外国保持任何联系或建立友谊,均会引起陛下不悦,经常向你们派遣信使实超出稳定权力......"("Tashi Lama to Hastings", received 22 July 1775, A. Lamb: British India and Tibet 1766-1910 , London & New York, 1986, p.15.)1783年班禅转世(六世班禅进京祝贺乾隆七十寿辰,患天花去世),哈斯丁斯派特纳(Samuel Turner)入藏收集情报,但由于1784年英国国会通过"改善东印度公司和英属印度领地行政法",东印度公司改组,哈斯丁斯辞职,相关活动暂缓,但英国也并未放弃经由西藏打开中国大门的企图。英国在西藏及尼泊尔、不丹问题上的态度是其整个殖民活动的有机部分。本文有关不丹的讨论及相关资料,均参见高鸿志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 第25-31页。[50] 在此之前,1826年,英属印度占领了与不丹接壤的阿萨姆(Assam)土邦,控制了原先由不丹掌握的七个边界山口;在此之后,1910年1月,不丹再次被迫与英国签订《普那卡条约》。[51] 英国的这一系列条约为独立后的印度继承其殖民遗产铺平了道路。事实上,在1947年8月15日印度独立之前的三周,英国和印度当局就致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表明印度将承袭英国在藏的权利与义务。1950年9月8日,尼赫鲁在与西藏代表团会见时,明确地说印度将沿袭英国的对藏政策,即表面承认西藏为中国的一部分而内部认为西藏是独立的。(参见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81页)印、不于1949年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按照这个条约,两国实行开放边界,自由通商,印度很自然地成为不丹最大的贸易伙伴、援助国和债权国。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不丹驱逐了约10万尼泊尔族人,他们现在居住在尼泊尔东部的七个难民营内,由联合国难民署管理,不、尼两国为解决难民问题举行一系列会谈,至今遣返工作没有完成。这一边界与难民问题直接渊源于英国殖民主义遗产,但其呈现形式却是民族国家间的矛盾。锡金与印度的关系更为特殊。1947年,印度与锡金签订《维持现状协定》,继续往锡金派驻专员。1949年6月初,印度以"防止动乱和流血"为由,派兵进驻锡金,接管了成立不到一个月的新政府,并委任印度人拉尔为锡金首相。1950年12月《印度与锡金和平条约》签订,规定锡金为印度的"被保护国",印度"合法地"控制了锡金的国防、外交、经济等大权。1968年8月,甘托克爆发反印示威,要求废除"印度与锡金和平条约"。1973年4月印度对锡金实行军事占领。1974年6月20日,锡金议会通过了由印度拟定的锡金宪法,规定印度政府派驻的首席行政官为政府首脑和议会议长。同年9月,《印度宪法修正案》规定锡金为印度的"联系邦",在印度两院各为锡金设一个议席。1975年,印度军队解散锡金国王的宫廷卫队,软禁锡金国王,并于4月10日,由被印度收买了的(通过原首相)锡金议会通过决议废黜 国王,将锡金并入印度。4月14日,锡金就此举行"全民投票",并由印度议会通过决议,锡金从此成为印度的一个邦。尼泊尔是喜马拉雅山地区的几个小型王朝中唯一保持了独立地位的国家,但尼-印关系在许多方面与不-印、锡-印关系十分相似-印度独立后与尼泊尔签订"和平友好条约",继承了英国人的殖民条约的大量内容,至今困扰尼泊尔的南部移民和边界问题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中印之间围绕麦克马洪线的争端甚至导致亚洲两大国在1962年爆发战争,边界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也同样源自英国殖民主义遗产:麦克马洪线是1914年西姆拉会议的产物,不但中方从未予以承认,在很长时期内藏南地区也从来在西藏的管辖之内;重新引发这一的问题的,是1934-1935年间不丹与阿萨姆之间围绕色拉关南面的一些部落的归属问题,以及英国探险家F. Kingdom Ward要求进入这一地区探险而被西藏方面拒绝并在进入这一区域后被捕。事后,英属印度政府重申了1914年西姆拉条约对于这一边界的划定。[52] W. Kirkpatrick: An Account of the Kingdom of Nepal, Being the Substance of Observations Made during A Mission to that Country in the Year 1793 , London, 1811, p. 350. 高鸿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第33-34页。

    [53] 高鸿志:《英国与中国边疆危机》,第34-35页。

    [54]《民族主义论》,《浙江潮》1-2期,《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北京:三联书店,1978, 第486-488页。

    [55] 韩国学者柳镛泰又对康有为、梁启超的观点作出区分,认为康主张满汉同种,并对革命派的汉族中心主义进行批判,而梁是"多元性单一民族论的始祖"。见氏著《近代中国的民族认识和内面化了帝国性》(打印稿),第11-12页。

    [56] 同上,第12,13页。

    [57] 孙文:《临时大总统宣言书》(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 第2页。

    [58] 蒋中正:《中国之命运》,重庆:正中书局,1943年3月, 第2、5页。

    [59]顾颉刚:《编中国历史之中心问题》,见《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顾洪编,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第3页。

    [60] 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177, 1934年6月27日锡金政治专员致印度政府的信,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172页。

    [61] 柳镛泰:《近代中国的民族认识和内面化了帝国性》(打印稿),第2页。

    [6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见《孙中山全集》第二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220页。

    [63] 引自周恩来在1957年8月4日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发言,《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第259-260页。[64] 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见《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北京:档案出版社,1984,第334-346页。[65] 昌都地区在1917年藏军第一次东犯前也不属达赖和噶厦管辖地区,1918年藏军占领后,设立了藏政府昌都总管;1950年昌都战役后,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事解放地区。[66] 《1949-1966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7页。1954年8月2日,在《关于接待达赖、班禅的招待、宣传方针》中,中央政府又明确地说:"中央的方针是在西藏地区逐步地实现统一的区域自治,......把达赖、班禅两方面的爱国力量和其他爱国力量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见同上书,第50-51页。[67] 引自周恩来在1957年8月4日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发言,《周恩来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第256-257页。[68] 同上,第257页。[69]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费孝通等著,北京:北京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第1页 。[70] 引自作者在清华大学讨论班上(2008年4月)的发言。[71] 费孝通:《关于我国的民族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第157页。[72] 曾维益:《白马藏族及其研究综述》,载石硕主编《藏彝走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第208-232。[73]"六大板块和三大走廊"的说法是李绍明根据费孝通的《民族社会学调查的尝试》、《谈深入开展民族调查问题》两篇文章中的有关论述总结而成,二文分别出自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第268-285,295-305页。见李绍明:《藏彝走廊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华文化论坛》,2005年第4期,第5-8页。关于藏彝走廊的论述,参见李绍明《费孝通论藏彝走廊》一文,见《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6年1月)第27卷第1期,第1-6页。[74] 康有为:《公民自治篇》,《康南海官制议》卷八,上海广智书局,1905年版。[75] 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第11页。[76] 同上,第72, 102页。[77] 马戎:《经济发展中的贫富差距问题--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和族群差异》,《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1期,第116-127页。[78] 平措汪杰:《写给胡锦涛的信》,见http://www.washeng.net/[79] 见徐明旭《阴谋与虔诚:西藏骚乱的来龙去脉》第8章,该书在"多维新闻网站"连载。[80] Ben Hillman, "Money Can't Buy Tibetans' Love",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April 2008.[81] See Cultural Genocide and Asian State Peripheries , ed. Barry Sautman, Gordonsville, VA, USA, Palgrave Macmillan, 2006, pp.165-188.[82] Fred Halliday, "Tibet, Palestine and the politics of failure", in Open Democracy,seehttp://www.opendemocracy.net . [83] 1942年,西藏"外交局"秘书索康对美国使者明确地说:"西藏现在之所以具有独立地位,完全归功于英国。"印度事务部档案,L/PS/12/4299,1943年3月14日驻拉萨的英国代表致锡金政治专员的信。转引自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21页。[84] 马戎在《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122-133页。)一文中也使用了"去政治化"这一用语,但和我在这里的使用完全不同。他指的是近代西方民族主义运动将族群作为政治单位并谋求政治目标的现象。他要求综合传统的文化,以公民为单位形成普遍的公民政治。就此而言,他对"政治化"的批评与我对"去政治化"的批评有重叠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我所谓"去政治化"即对人民政治过程的否定或偏离,而后者恰好是中华民族得以超越民族分裂和矛盾而形成一个统一政治实体的前提。[85] Lin Hsiao-ting, "War or Stratagem  Reassessing China's Military Advance toward Tibet, 1942-1943", The China Quarterly , 2006, pp. 446-462.

    [86] 关于"去政治化的政治",请参见拙著《去政治化的政治:短二十世纪的终结与九十年代》,北京:三联书店,2008。

    [87] 罗开云等:《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第78-79页。

    [88] 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4, 2页。

    [89] 谭·戈伦夫:《西藏:神话与现实》,《新中国》,1975年第1卷第3期;梅·戈尔斯坦:《喇嘛王国的覆灭》,第31页。

    [90] 据郭净编《飘流客》57期(2008年4月)所载《雪山之书》(第14章序)的叙述,20世纪50年代以前德钦藏族社会的基层结构是"政教合一"体制,"其中分为两套系统,分别以土司和寺院为首,都通过伙头和正户实现对所属自然村的管理。每个村庄的农民,需经过伙头、老民同意,并征得土司和寺院的许可,立了门户,才有权分得土地,成为'正户'。一般来说,正户都是从古代沿袭下来的老住户。其他没有门户的,是破产的农民、长工、奴隶等。""土司管伙头,伙头管正户,正户又管村中佃户、奴隶。据1950年代调查,全县户口中正户660户,并有2378户佃农和奴隶。正户中有23个村要承担两个喇嘛寺的负担,称为'取日'(即喇嘛寺的百姓),对喇嘛寺交定租,服劳役。'取日'可买卖土地,但只限于正户之间,买卖土地时,只要到喇嘛寺拨租即可,卖主需送地价三分之一给喇嘛寺。喇嘛寺在契约上盖印。土地上的小纠纷,则由喇嘛寺在收租时调解,如系较大的纠纷,则由喇嘛寺与土司头人共同调解。喇嘛寺在'取日'上除有收租、劳役的特权外,政治上的管辖属千总。其余村子的正户称为'车瓦',他们不承受寺院的负担,只承受土司交纳粮食和差役的负担。"http://www.strongwind.com.hk/catalog/80045a6b-3c6c-4df0-9a2d-6aead5705225.aspx 。[91] 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方堃、黄莉、李响执笔),打印稿,第5-6页。这份调查报告曾在网络短暂流传,但始终没有正式发表。英文译文见http://blog.foolsmountain.com/2009/06 ... ident-in-tibetan-areas/2/[92] 2004年,我和几位藏族的朋友一道访问几所喇嘛庙,几乎每到一处,住持的房间里都放着毛泽东像,两边是达赖和班禅。一位从北京高校来的藏族朋友说,我们藏人就是迷信,毛主席现在是菩萨。这个现象多少说明,在藏人的世界里,社会主义时期多少有点"政教合一"的味道。达赖喇嘛在他的自传中也曾说,较之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更适合于西藏。[93]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打印稿,第10页。[94] 同上,第2页。[95] 《读书》2004年第7期,第167页。[96] 马戎、旦增伦珠:《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 《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4期(总51期),第168页。[97] 《藏区3.1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打印稿,第10页。

    [9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出现了一些性别歧视的条款,如公司只招男性不找女性,或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在民族地区,这种歧视性条款也出现在民族差别中,比如在有些民族混居地区,招工广告中出现了"汉族每天50元,藏族30元"的歧视性条款。这些歧视性的现象必须予以坚决的制止。

    [99] 汪晖:《〈文化与公共性〉导言》,见《文化与公共性》,北京:三联书店,1998,第12页。 这是一本围绕"文化"(cultures)"、"公共性"(publicity)与"承认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等主题编选的文选,其中收录了包括Hanah Arendt、Jurgen Habermas、Charles Taylor、John Rawls等作者的相关著作。我在这里所讨论的"承认的政治"这一概念直接引自Charles Taylor的"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seeMulticulturalism , by Charles Taylor, K. Anthony Appiah, Jurgen Habermas, Steven C. Rockefeller, Michael Walzer, Susan Wolf,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pp. 25-74.

    [100] 何龙群:《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6-137页。

    [101] Charles Taylor:"The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Multiculturalism , pp. 25-74.

    [102] 在当代中国知识界的公共讨论中,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关系问题的讨论较少。我认为这一现象是和中国知识领域的状况密切相关的。许多少数民族学者懂得多种民族语言,但难以在公共讨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的讨论至今限制在区域的和民族研究的范畴之内。这一现象亟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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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一、非法的改制前提:从国营到集体,再从集体到国营二、大转变:通裕集团改制与政府主导的不同环节1、由上而下的改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背景2、扬州市政府的政策导向三、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1、内部职工收购方案的提出及其被否定2、通裕集团资产重组方案四、改制…



    汪晖按语:2013年10月16日,南京市长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里重新刊发于2005年撰写的长篇调查报告《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和2007年撰写的补充调查。这两个报告中涉及的通裕纺织集团公司的改制及其严重问题就是在季建业担任扬州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发生的,他也是文章中涉及但在正式发表时隐去姓名的当时的扬州市领导人之一。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斗争正在全面展开,这里重新发表这两个调查报告,也是提醒一个事实:腐败虽然直接体现为官员个人的品行和作风,但也离不开宏观的背景、甚至政策条件。在我们调查通裕改制问题时,工人们对于季建业的工作作风有许多批评,干部中对其作为也有很多议论。然而,2009年,季建业还是被提拔为南京市代市长,继而成为市委副书记、市长。这些问题说明:在反腐败的同时,深入地反思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政策导向和干部政策与腐败现象的关系,对于当前和未来的改革都有重要的意义。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 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

    汪晖


     

    [崔之元按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朗顾之争",随着今年9月2日顾雏军的被捕,已暂告一个段落。但"朗咸平风波"所反映的国企改制中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现象的大量存在,却远远没有得到解决,且在基层有愈演愈烈之势。清华大学汪晖教授的"关于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很值得一读。顾雏军不仅掠夺广东科龙的资产,而且也对他收购的扬州亚星客车造成了负面影响。同处于江苏扬州市的通裕集团的改制,也因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而引起轩然大波,直接影响了扬州的社会和谐与稳定。扬州通裕集团原领导人非法将企业性质从集体企业转化为国有企业,从而创造了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的前提。这是扬州案例的一个特殊性。但扬州案例也揭示和印证着地方国企改制的一个广泛存在的模式:企业原管理层为自身收购(MBO)低估净资产,但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最终将企业卖给外部投资者,这样一来,原先管理层对企业资产的压价就为低价甚至零价的外部收购打开了方便之门。顾雏军收购科龙如此,张海收购健力宝亦如此,严介和收购吉林8家国企还是如此。值得庆幸的是,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干预下,严介和零价收购吉林8家国企的合同已被终止。我们也期待着有关政法部门重新审查通裕集团的改制。

    这个调查报告也涉及了国家政策的某些漏洞。例如,"在改制的过程中,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了对卖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却完全没有对于买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企业改制的目的应该是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对买方的资产状况应有翔实的了解之外,还应对买方是否具有发展这一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发展意愿进行调查评估。"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改制过程中的审计和评估的政策、法规却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改制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然而,盲目地改制不但不能促进经济发展,反而导致原来较好的企业陷入困境,最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改制的负面后果,而企业职工更是直接的受害者。

    当前,全国人大正在考虑修改"行政诉讼法",允许人民不仅可对政府的具体行为,而且可对政府的抽象行为(如所谓"红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正如本调查报告所列举,扬州市政府《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号)多处违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批准的、自2004年2月1日起生效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因此,有关政法部门重新审查通裕集团的改制,对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使改革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的利益,都具有"时不我待"的重大的普遍意义。]

     

     

    扬州是一座历史悠久、生活安宁的城市,二十多年的改革给这个城市增添了新鲜活力。在这个城市里,宽阔的街道和绿化带迎面而来,河流得到整治,瘦西湖-平山堂一带风景秀丽。在商业街的两侧,店面鳞次节比,繁荣而有序。上个世纪八十和九十年代,由于注意项目引进和技术创新,重视与市场条件相适应的规模生产等因素,扬州市的国营和集体企业曾经获得过很大的发展,成为当时探讨国有企业出路的典范之一。不可否认:今天扬州市的繁荣和成就是建立在扬州市过去几十年来的工业发展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在九十年代末期以降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浪潮中,不但当地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倒闭、破产了,而且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也在改制中陷入危机。在扬州的安宁和繁荣的背后,失业和两极分化的现象日渐显现,而改制本身也直接地引发了工人的严重不满。2004年7月26日凌晨,位于扬州南城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上千职工卷入了罢工、请愿运动,导致328国道受堵、市政府大门遭冲击、南下客车停运、工厂停产十天的重大事件。在扬州的历史上,这样规模的罢工抗议运动是前所未有的。随着改制的完成,一千多名骨干员工的被迫离岗,工人运动被平息了,但仍有一些工人代表继续上访,要求解决改制过程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难。

    那么,导致这一工人运动的企业改制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该厂工人群众对于国有企业改革抱有如此之深的敌意 按照现行模式进行的国有企业改制能够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活力吗 通过对当地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和文件,综合两次调查所得的资料,我们对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尽管改制过程的部分内幕尚待进一步揭开,但根据对现有资料的分析和整理,这次改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和主要问题已经基本清楚。通裕集团改制过程中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我们希望这一个案调查也能够呈现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

    一、非法的改制前提:从国营到集体,再从集体到国营

    国营企业改制的前提,是改制企业必须被界定为国营企业,因为私人企业或集体企业均不在国企改制的范畴之内。为了说明江苏通裕集团改制的前提,就必须说明这一企业的国有企业资格的界定问题。通过调查,我们得知:从组建到改制,江苏通裕纺织集团经历了一个从地方国营到集体企业、再从集体企业转化为国营企业的过程,而后一环节正是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


    江苏通裕纺织集团的前身是扬州纱厂,1958年4月28日,扬州专区行政公署批准筹建地方国营扬州棉纺厂,成立以王培德为主任的筹建处,制定建厂方案,确定厂址,于同年6月动工,12月成功安装了5台细纱机及前后套设备,形成了1860锭的生产能力,并试产21S纱。1959年3月,地方国营扬州棉纺厂正式组建,建成了梳棉车间,安装并形成了4092锭纺纱的生产能力;4月8日,扬州市委批准通知撤销扬州棉纺厂筹备处,更名为地方国营扬州纱厂,同年6月正式投产。扬州纱厂建厂的资金为国家调拨的十多万元信贷资金,厂房为一座大庙,设备是从上海调剂来的旧设备,总共为10台细纱机,4000纱锭,职工人数为200多人。1961年由于全国棉花减产,原棉供应紧张,纺织行业面临半停滞状态。这一年的10月13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扬州丝光制线厂,由扬州纱厂接收,改名为地方国营扬州线厂,转产民用线。1962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政策,决定国营扬州线厂下马,至此,原地方国营扬州线厂不复存在。

    工厂下马之后,厂内180多人生活无着,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老厂长夏振东、陈琪带领职工实行生产自救。1962年7月,市政府决定将原地方国营扬州线厂改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当时政策,不允许纺纱,集体工厂成立之后只能以整理棉纱、并线为主;此后工厂设法购入上海第五毛纺织厂的旧织布机,边纺毛线,边织毛毯,处境维艰。在全厂职工的努力之下,1964年工厂翻建厂房10762平方米,1965年11月撤除棉毯织机、皮板车转扬州棉织厂,又从扬州棉织厂调进三台1293M细纱机,两台并线机,于1966年1月安装投产,恢复4092锭的生产能力。该年9月扬州线厂更名为扬州纱厂,企业性质仍为集体企业。1968年,江苏省纺织工业厅批准扬州纱厂上23台1293K型纱机,所需资金全部由贷款获得。1974年,工厂通过贷款上了1万锭;1979年争取计划、通过企业贷款又发展了1.5万锭,使得企业规模达到了3.4万锭。1980年纺织工业部《全国纺织工业企业概览一览表》这样介绍扬州纱厂:"企业性质:集体;行业分类:棉纺单纱;总产值:3607万元;固资原值:628万元;流资余额:325万元;利税总额:762.29万元;利润总额:218.36万元;企业规模:棉纺锭34456枚,捻线锭6840枚(属小型企业);职工人数:2383人。"

    从八十年代初期到整个九十年代,在吕庆仁、陈琪、徐国栋等几代党委书记、厂长的领导下,扬州纱厂的生产规模、产品种类和质量、职工人数和企业效益均有长足发展,其中徐国栋任厂长期间的十年(1982-1992)是企业规模迅速扩张的时期。1981年初老厂区改造基本结束,企业开始向河西发展,至1982年8月,在水校西征地三十亩,建设二纺厂房,并于1986年10月投产,使企业形成了47764纱锭的生产能力;1988年在珠海经济特区纺织工业公司的帮助下,成立了扬州纺织厂珠海分厂--裕扬针织厂;1989年进行了一纺5000锭全程改造,使全厂形成54000枚环锭,4000头气流纺的生产能力,开放了60s精梳纱和21s气纺纱等品种。在八十年代初期,由于厂内政治夜校的组建(吕庆仁首创)、职工素质的提高和厂长、副厂长、工会主席的民主选举等,工厂被纺织部列为全国标兵企业,1983年年初的《人民日报》曾给予头条报道。1990年5月,扬州纱厂被定位为市区十二个重点骨干企业之一;9月又被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暨国务院生产委员会批准为"国家二级企业",裕扬针织厂的针织坯布被评为珠海特区的"名特优"产品。在这一时期,扬州纱厂大搞技术改造,调整生产结构,引进德国技术,成立裕达公司针织车间;1991年又引进日本技术并与外资合作,兴办生产牛仔布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1993年,经市经委批准成立了"扬州裕球经贸公司",并于八月召开了"扬州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成立大会。至此,通裕集团的核心层企业包括:第一棉纺厂,第二棉纺厂,纺机配件厂;紧密层企业包括:珠海裕扬针织厂,中外合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第一服装厂,裕达实业公司,裕球经贸公司。1994年4月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成立,1995年12月集团又组建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

    从1962年至1997年,扬州纱厂的企业名称多次改变,企业规模和企业结构也与扬州纱厂初建时完全不同,但企业性质始终是集体,我们找到的一些有关文件档案和职工档案均可证明。但是,1997年,在企业职工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企业性质却发生了突然的变化,起因是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未与工厂其他领导人通气、也未经集团职代会讨论的背景下,向市政府提出所谓"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报告";由于他本人同时担任扬州市纺织工业局局长职务,这一报告很快于同年9月28日得到了扬州市计划委员会的批复。关于这一变动,我们查到了两份文件,即扬计(97)字第089号(扬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和扬国资综(1997)23号(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文件,1997年9月28日)。前一文件称:"根据扬州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扬国综(1997)23号文件《关于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的批复》界定结果,该公司所有资产为国有资产。经研究决定,同意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为全民企业,希望批复后三十日内到工商等有关部分办理有关手续。" 后一文件即《关于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产权界定的批复》(1997年5月30日),其中称:"从该公司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看,在公司演变过程中,其资产的投入主体单一,均为政府出资及企业自身积累,资产的性质为国有资产,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其他单位的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故界定该公司的所有资产均为国有资产。" 1997年企业性质更动的目标并不是为2003年改制做准备,但在客观上,这次改制却成为2003年改制的前提。根据我们的调查,这次企业更动在如下方面是违法的和缺乏根据的:

    第一,企业性质的更动涉及全体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个别领导人无权私自改变企业性质。在该董事长向市计委提出改变企业性质之前,不仅广大职工,甚至企业管理层,均不知情,从而无从表达意见;直到2003年企业改制启动,这一"改制之前的改制"的新的含义才逐渐为大家了解。因此,从企业内部看,这一由个别领导人提出的更改企业性质的决定是完全不合法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手头有一份该厂职工提供的《关于通裕集团改全民职代会决议的说明》,内称:"1997年上半年我厂集体企业改为国营申报时,并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更未形成过什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第二,扬国资综(1997)23号文件将通裕集团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根据,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综发(1991)23号)第八条第1款,但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通裕集团的情况。原因有二:一,该规定第八条对归属国有资产的八项条款规定了基本前提,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中由下列投资形式的资产均属国有",而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是集体企业,根本不在此条适用范围;二,扬州纱厂在1962年以后的发展依靠的是银行贷款、生产积累和其他自筹资金,并非国家的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如果把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扶持和帮助(包括银行信贷)全部界定为国家投资的话,那么,中国所有的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都可以划入国营范畴,这是十分荒谬的逻辑。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称:"在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扬国资综(1997)23号文件完全违背了这一原则。

    第三,《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款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交给集体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依法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归集体企业所有的,其资产所有权从交付起转移;凡没有依法转移所有权的,仍属国有资产。" 在此应该说明:扬州纱厂从地方国营转为集体企业起,国家未再向企业投资一分钱,初始设备除了两台因过于破旧不再能用的细纱机之外,其余8台主机和相关配套设备全部调到泰县溱潼纱厂;原来划拨的厂房(一座大庙)在七十年代拆除,但企业一直以租赁形式与扬州市房产公司签订协议,承认房屋面积,年年向市房产公司交纳房租;直到1984年,在徐国栋任厂长期间,才与市房产公司、佛教协会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佛教协会50万元,大庙的资产归属扬州纱厂。因此,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财产不能被界定为国营或全民所有。

    第四,扬州市计划委员会和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扬州市城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过程极其草率,甚至也违背了他们引用的《暂行规定》本身。如《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界定清楚所有权关系的资产,要专门记帐反映。在依法作出所有权界定之前,任何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下发的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下发)第一章第六条亦规定:"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 如上文所述,1962年作为地方国营的扬州纱厂已经不复存在,新的企业属于集体性质,所有权界定本来是十分清楚的。从1962年扬州纱厂企业性质变更到1997年江苏通裕集团公司企业性质再度变更,历时35年,不但企业名称几经改变,而且企业生产规模、品种、职工人数均有根本性的变化,若要对企业属性进行重新界定,至少也应该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核。但扬州市政府所属的三个部门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毫无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错误引用国家的有关规定,草率决定企业性质的变更,非法侵夺集体资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更为严重的是:在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权属不清、存在权属纠纷的条件下,扬州市政府仓促决定通裕集团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无论当时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其后果都值得深思。

    综合上述,通裕集团领导人私自上报改变企业性质是无效的,扬州市政府有关通裕集团改为国营企业的规定是违法的。1997年企业属性的重新界定在性质上属于地方政府利用企业属性的转换侵犯企业的集体资产和所有权。由于对集体资产的非法侵夺在先,扬州市政府主导的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所谓"国有企业改制"完全没有法律的和政策的根据。1997年改制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市政府,都并不了解几年后发生的以私有化为导向的国企改制;在整个九十年代,扬州市的国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被认为是发展最好的典范之一。但从客观后果来看,所谓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改制不过是建立在国家对集体企业产权的非法剥夺基础上的再剥夺,即地方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以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为幌子,实施对工人集体产权的重新瓜分。

    二、大转变:通裕集团改制与政府主导的不同环节

    1、由上而下的改制: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背景

    2003年启动的通裕集团改制是由上而下的国企改革的产物。截至2004年,通裕集团下属四个生产型分厂(第一棉纺厂、第二棉纺厂、制线厂、纺机配件厂),拥有全资和控股子企业八个,即扬州裕达实业公司、中外合资裕华织造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祥兴织造有限公司、中外合资裕祥针织有限公司、江苏通裕进出口有限公司、江都通裕纺织有限公司(第三棉纺厂)、兴化通裕纺织有限公司(第四棉纺厂)、扬州裕丰包装用品有限公司;集团现有环锭纺13万锭,国产气纺24台,进口气纺6台,喷气纺10台,剑杆织机134台,针织大园机50台,年产棉纱3.5万吨,牛仔布1000万米,针织布2000吨。公司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380亩),其中市区228亩(划拨土地210亩,出让土地18亩)。公司有厂房等建筑13.81万平方米。按照2004年的估算,企业总资产达6.9亿,年产值7个多亿,年销售突破8亿,纯利润在3000万以上,在职职工总数3118人。这是一个资产良好、工人素质很高、提供了高就业率的企业,在扬州市的各大企业中排在前五名之列。可以肯定:如果没有中央政府下发的上述文件和扬州市政府的强势主导,通裕集团完全没有必要进行所谓改制;企业内部的许多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内部民主机制的创新、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管理层的改选加以解决。至于为什么这样一个企业最终以6000多万的低价出售并导致上千名企业骨干离开企业,我们需要对国家法规、地方政策和企业执行过程及其相互关系进行分析。


    从八十年代开始,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以股份制改革为中心的国企改革;1994年《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公司制改革"的名义下,国企改革推向了新的广度和深度。到2000年前后,地市级以下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剩下的就是解决省属以上及地市以上的国有大中型和特大型企业的改制问题。由于这类企业规模大,改制过程涉及的资产估算和人员安置不易解决,因此,政府决定对这些企业进行拆分改制。通裕集团改制主要依据的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八大部委联合颁布的859号文(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2002年11月18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下发),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有关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下发),其中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是这次扬州市国企改革的基本根据。

    中央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是为"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而制定的,它的基本思路是"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以下改称改制分流)。" 《办法》对改制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改制分流的范围、改制分流的形式、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关系、劳动关系的处理、申报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尽管这份《办法》主要就所谓"三类资产"及其改制作出规定,但实际上提出的是以产权关系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的"两个置换"和"两个走向"--"所谓两个置换就是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两个走向'就是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和国有企业职工走向市场。""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双重置换就是指依照有关劳动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通过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来消除国企职工对国有企业和国家的依赖关系,使其由企业人变为社会从业人员,同时企业以净资产安置员工,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转换为员工持有的股份。"

    提出双重置换的背景是:许多国有企业转制后运营较差,甚至面临破产,由于这些改制企业的职工身份并未改变,他们仍然有权向政府提出重新安排工作的要求。因此,双重置换的关键是让国有企业的职工进入市场经济的自由劳动力大军。以扬州市为例,"主要有'五个不到位':一是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二是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不到位······市直工业58家企业中,其中已经改制但生产经营仍然困难的有9户,已经破产但未走人的有12户,已作部分改制但仍有后遗症的有18户,还有长期停产无法改制的有16户。三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不到位。······富余人员没有得到分类安置,仍存在着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还外加了一个'铁丝网'。四是劳动关系调整、职工身份置换不到位。五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长期筹措不到位。"

    但是,八部委文件在原则上将《办法》的实行限制在"三类资产"的范围内,并对改制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例如,《办法》规定"非主业资产指按照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需要分离的辅业资产、后勤服务单位的资产以及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其他资产;闲置资产指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资产;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指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获利能力,并用于抵偿职工安置等费用部分的资产。""改制企业安置的富余人员,是指原企业需精简分流的富余人员。" 关于改制分流的形式,《办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原主体企业在改制企业设立过程中,有责任帮助推荐考核经营者人选并监督其 产生程序的合法性。防止恶意侵犯投资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关这一文件的相关具体规定,我们在分析通裕集团改制过程时还会涉及。

    2、扬州市政府的政策导向

    中央部委文件是规范性的,它的形式上的合理性和它的真正含义必须在具体的实践中检验。也正由于此,八部委文件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各地可根据《通知》精神和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企业改制分流的实施细则。" 从原则上看,扬州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与上述《办法》是吻合的,比如它强调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结构调整,产权改革,人员身份置换、债务处理"等"四个联动",但是,这个"四个联动"的适用范围远远越过了"三类资产"的范围,而指向了所有的国有企业。这一状况并不是扬州一地的孤立现象,扬州市领导在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说:"周边地区改革都在深化,调查显示,南京、南通、镇江、台州等地的改革力度都比我们大,推进的速度都比我们快。最近南京拿出300多亿资产进行竞拍、招商,国有资本要求全部退出;苏州要求国有资本一律退到20%以下,这项工作现在已基本完成;泰州提出'三个置换一个保证'。要求全部置换劳动关系。" 扬州市另一主要领导也正是以这样一种迫切的心情说:"通过这一次全面的市直企业改革深化,彻底解决市直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彻底改变政府管理工业及商贸流通企业的传统模式;彻底把市直企业推向市场,市里不再控股或国有股完全退出;彻底解决国企职工身份置换问题。这次改革后,扬州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不再有国企职工身份和非国企职工身份的区别,今后,也将不再存在市直国企改革转制的任务。""扬州不存在不需要退的企业,也不存在不能退的企业,更不存在退不出的企业。中小企业要坚决退,大企业也要有序退。困难企业要全部退,好的企业也要积极退。""不触及产权的改革是空改,不置换身份的改革就是白改。"如果对比扬州市政府负责人与八部委文件,最鲜明的区别就是改革范围的无限扩大,即从"三类资产"扩大到一切国有资产,从破产和困难企业扩大到"效益较好的企业":"我们多次讲,要靓女先嫁,要舍得把骨干企业、优质资产拿到市场上,进行资产重组,优优结合,做大做强。"


    除了将国企改制的范围扩大到一切国企、将八部委文件中的"丑女先嫁"(三类资产的界定)转换为"靓女先嫁"之外,扬州市委和市政府的另一创新是把招商引资与企业改制结合起来。"我们要着眼长远、着眼发展,让好企业先改,好资产先退,好存量先盘,促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集中,向优质企业集中,向优秀企业家集中,培育壮大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所有企业都要千方百计攀高门、结富亲,借船出海,借梯上楼,借水行舟,借力发展。" "我们要坚决、大胆地打破地区、行业界限,把企业改制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吸收民资和外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国有股或公有股都要退倒20%以下,一律不再控股,中小企业公有股权要力求全部退出。"如果说八部委文件在改制的前提下强调了遏制国有资产流失的若干措施和办法,那么地方政府则提出了"要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算大帐,算发展的帐。资本市场价值,不是它的'帐面价值',甚至不是实物资产的'重置价值',说到底,是现实或未来时期的预期效益。现在有同志抱着评估价不放,实际上是自己束缚自己。······在国有资产转让中,我们不仅要规范严明,坚决杜绝腐败现象,更要追究不作为问题。你在那个位置上,不作为,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就是最大的腐败,最大的浪费。"

    对于"有同志抱着评估价不放"的批评已经越出了国务院所规定的国企改革中的资产评估原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2003年11月30日下发)第四条、第六条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程序和办法、对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低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均有明确规定。扬州市政府一方面提"靓女先嫁",另一方面对于估价问题预留空间,这表明政府对于企业改制有一套完整的计划,一些优质企业及其职工的牺牲已经在预估之中。

    "靓女先嫁"的原则是和对改制成本的实际考虑相关的。濒临破产企业或其他困难企业面临找不到买家的困境,为了招商引资,必须牺牲地方工业以换取外来资金对地方的投资。国企改革是以改制为桥梁,换得外来资本注入本地,为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提供机会,而不只是为了将企业做大做强。政府的方针是放弃地方工业的发展,转而通过招商引资,不但重组国有企业,而且彻底改变地方经济的构成。因此,国企改制涉及的不仅是产权关系的转变,而且也是经济形态的转变,即从以地方工业经济为中心向跨区域、跨国家、跨行业的经济体制转变。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在通裕集团改制过程中政府甚至放弃了管理层收购的构想,而将这一集团交给一家与纺织业毫无关系、资产并不雄厚的深圳房地产商人。然而,地方工业的发展本来与招商引资并不矛盾,而地方工业的衰落则不但无法使地方经济获得真正的发展,而且也会使当地政府不得不承担改制所导致的大量失业等社会后果。在扬州市政府下发的针对濒临破产企业、困难企业改制的《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扬府发[2003]88

    正是为了这一"市场主义的计划经济"目标,当地政府不惜支付巨额的改革成本。"市委、市政府在详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下了很大的决心,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改革成本。这次改革成本筹措的主要原则是,采取企业自筹、系统调节、全市统筹的办法,有效解决企业改革成本问题。国土、财政、商贸、各资产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改革成本按期筹措到位,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政法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优势,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极个别破坏正常秩序、蓄意制造事端、违纪违法人员,公安部门要弄清情况,态度坚决,依法严处。" 显然,政府在不惜代价进行改制的同时,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这场改制对于许多工厂、企业和广大工人将造成严重的困难。理解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扬州市委和市政府把国企改制看成是真正的攻坚战:"思想观念的解放是发展最大的动力,思想观念的落后是发展最大的制约。谁的思想解放力度大,谁就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谁的体制、机制活,谁就能赢得加快发展的主动权。" "因此,深化改革的关键在于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是否真正统一,是否有黄继光堵枪眼和敢冒风险、迎难而上的勇气和胆略······"

    通裕集团的改制是地方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大转变"的一个有机环节。

    三、通裕集团的改制过程

    1、内部职工收购方案的提出及其被否定

    在2003年6月底的市直工业和商贸企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之前,通裕集团已经出现过有关管理层少数收购的设想,而在动员大会之后,这个构想已经为外地老板收购或外部资本与管理层双重收购所取代。在上述双重压力之下,通裕集团部分职工代表通过调查摸底,于8月22日提出了第一份《关于通裕集团企业改制的建议》。这份建议以扬州市政府扬府发[2003]88号文件所提"企业经营者、内部职工"可以收购企业为根据,对改制形式、注册资本、股权设置、期股设置及职工收益等问题做了全面的说明。《建议》根据广泛讨论和论证,认为通裕集团的改制应该以内部职工收购为最佳方案,理由是资产质量良好、市场前景广阔、职工积极响应。


    我们在此摘录其中部分内容,以便说明问题:

    关于资产质量:"到目前为止,纺部的主要设备均经过系统的改造和配套,环纺锭、气流纺、喷气纺各种纱支品种齐全,设备和产品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织部织造牛仔布的布机全部是比利时的毕加诺织机,号称是世界上最好织机。目前全厂主机设备和配套设备的资产总量占所有资产的60%以上(不含土地),稍加维护改造,设备递延寿命可达十年以上。"

    关于市场前景:通裕集团拥有自己的产品品牌,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即使在九十年代初纺织品市场低谷时期,也没有滞销压库,价格还高于一般厂家500元/吨。由于质量品牌和价格优势,"十年之内通裕集团、包括中国纺织品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优势不会有明显的削弱;企业盈利水平还可能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关于注册资本:企业收购规模即是注册资本规模。目前账面净资产8200多万元,重新审计评估后再剔除部分附属资产,预计净资产总额在7000万元左右。按照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实际收购额应该在5000万元左右。如果有内外商参加售价竞价,预计成交额在6000万至8000万元之间,即便再高一些,企业和职工都有能力收购。保留部分国有股,企业经营者(领导层)集中控股,管理层、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人员、基层骨干共同持股。一致的意见是:无论出现什么价格竞争态势,坚决实施内部收购,同时竞拍成交价格就是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关于股权设置:根据调查讨论,上、中、下三个阶层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纺织控股公司保留国有股权15%;企业经营者(领导层)集中控股拥有股权30%;企业管理层拥有股权20%;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人员拥有股权15%;基层骨干(含工龄15年以上的老职工)拥有股权20%。这个方案一方面符合政府规定的股权设置原则,另一方面也消除了企业内部过大的差异和融资难度。关于期股设置问题:为照顾10年以上在岗合格并有出色表现的职工和引进的关键技术管理岗位上的相关人员,拟设立期股,并在下一步企业发展增资扩股时优先考虑配置股权。关于一般职工收益问题:年轻职工工资收入、在本企业长期工作后的期股和企业增资扩股配置股权等问题,实行企业改制后,均会逐一拿出方案。

    这是一个初步但却全面的改制方案,也是比较合理的、照顾到各方利益而又能够实施的改制方案。这个方案的主要特点是:在考虑到改制势在必行、无法抗拒的前提下,不是以拆分而是以维系企业的基本结构、生产规模、人员构成为取向,不是以出售集体产业而是以通过股份、股权配置在产权关系上落实真正的集体所有关系,进而将改制过程与平等的原则联系起来。工人方案的优点是:第一,改制不会导致资产流失;第二,由于均衡的股权分配,职工的生产和管理积极性大为提高;第三,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解决现存的腐败问题。在向政府提出了这个方案之后,职工代表曾经与扬州市经贸委的殷圣元主任讨论这个方案。在讨论资金、股份等技术问题之后,殷圣元问:职工收购企业之后,企业不是还是集体性质吗 职工代表答道:集体企业有什么不好 我们多年来没有得到国家的投入,照样创造了这么多财富。社会主义不是强调共同富裕吗 又问:职工收购后,企业领导没有决策权。职工代表回答说: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工人拥有股份,但可以股权集中,形成决策权。

    但是,市政府和管理层对这个方案几乎未予考虑,也从未主动倾听职工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扬州市政府的88号文件包含了支持企业内部收购的内容,其中有些条款也是工人的改制方案的根据:"为鼓励经营者、管理层持股,可以在企业或系统内相关单位进行竞拍。对有经营能力并且熟悉企业经营情况、有良好经营业绩的经营者购买国有产权,可以给予优惠。""对受让产权的企业经营 者、内部职工,外部法人和自然人,根据占股比例、付款方式、接受职工等情况,在交易时可给予不超过20%的下浮;改制后中小企业接受原企业职工80%,可再下浮10%。" 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份文件针对濒临破产和困难企业,故下浮幅度超出了国家规定,但仍然支持内部收购。

    为什么市政府和通裕集团在拒绝职工的改制方案的同时,也同时否定了通裕集团管理层的收购设想 这里有两个主要因素:第一个因素是上面已经谈及的扬州市政府有关改制思路的变化,即要把企业改制与招商引资联系起来,也就是将扬州市国营企业改制与扬州市的经济规划关联起来;对于扬州市政府而言,职工收购或管理层收购都不能起到招商引资的作用,而后者是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志之一,故上述两种收购方案在市政府这一层面未引起足够兴趣。第二个因素是通裕集团广大职工由于担心少数管理层人士利用改制瓜分企业资产,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和汇报,要求解决班子中少数人的腐败、任人唯亲和缺乏管理能力等问题,明确反对以管理层收购的形式实行改制。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直接由管理层收购将会在企业职工中引发爆炸性后果,故市政府最终确定不采用管理层收购的模式。

    但是,改制初期鼓励内部收购本身也给后来的外来资本收购提供了一些特殊条件:由于存在内部收购、尤其是管理层收购的可能性,对于企业总资产和净资产(尤其是净资产)的估算往往被管理层压低以利于内部收购,一旦内部收购不成,原先管理层为了内部收购而对企业资产的压价却为低价的外部收购提供了方便之门。江苏通裕集团的收购案也包含类似情况。

    2、通裕集团资产重组方案

    重组方案的形成过程


    早在2003年6月3日,扬州市政府在深圳召开招商推介会,深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表达了受让通裕集团大部分股权的意向。但这个时候,关于通裕集团的资产评估尚未做出,为什么就可以确定受让股权的意向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但整个征集受让方的过程不过是走过场,即确定受让方在先,审计和征集过程在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1日,注册资金2000万元,在2002年度深圳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资质年审排名"中的145个企业中排名第95位,而在同年深圳市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年审"的418家中却榜上无名。据2002年9月19日《钢结构网》的题为《深圳:全面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大行动成效突出》的报道,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因为工程质量(钢筋结构不合格)问题而成为重点查处对象。 另据2003年10月31日《深圳商报》(见同日《南方网》)的一篇题为《深圳:66幢违建楼竟堂皇发售》的报道,在深圳"龙华镇民乐村里建起一片超大型的违法住宅小区,里面有'民乐翠园'、'民乐花园'和'民乐雅园'三大楼盘。记者经过连续几天的调查,发现这60多幢楼房从开发到销售,整个过程都没有办过任何合法手续,其中'民乐翠园'和'民乐花园'的60多幢楼房早已售卖一空,业主全部入住,而正在施工的'民乐雅园',里面的两幢楼房共计400多套房子也卖得只剩下30几套了。"这些违法建筑正是由这家房地产公司开发和代售的。 根据深圳信用网2005年6月8日发布的拖欠银行贷款名单,该房地产公司拖欠贷款逃废债全额为1.7亿元。

    然而,2003年6月30日,也正是这家公司主要出资人在扬州注册登记了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扬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8月28日,在扬州市国际花园大酒店举行的"中国扬州公有资产重组招商洽谈会"上,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资产公司")与该房地产集团签订了《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某某集团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框架协议》,而这时正式的审计和评估报告尚未产生。参考该集团的资产背景与市政府直接洽谈收购方案的情况,工人们对该集团与通裕集团的管理层中的个别人和扬州市政府主管工业和改制的副市长(也是亚星客车改制的主导者)之间达成了何种协议充满疑虑。造成猜测和疑虑的起因无疑是程序的不透明。可以肯定的是:由于通裕改制已经被界定为国有企业改制,从而真正主导改制过程的是扬州市政府及其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8月30日,通裕集团召开大会向职工通告这一框架协议,扬州市纺工局局长在会议上对收购问题做了说明。在讲话中,他透露说:日本某公司欲买通裕集团,出资2.2亿,但并未成交。职工们由此断定:通裕集团的国有股权的拍卖和转让实际上只是走一个过场,并没有真正的拍卖,该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是事先确定的。该年9月,双方委托中介机构对通裕集团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审计评估,2004年6月25日形成的《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对此过程的描述是:"后双方进行较长时间的洽谈和磨合。"但实际上,2003年年底,由于双方洽谈的条件相距较远,未达成协议,谈判终止,直到2004年五月重新谈判,"双方最终就通裕集团国有股权、职工持股会股权的转让达成一致。"600元的根据,是扬州市政府2001年发布的74号文件,其中规定:"改制企业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办法为:1-10年工龄段为500元/年,11-20年工龄段为600元/年,21-30年工龄段为700元/年,31年以上为800元/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也可经职工本人同意,拆算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由职工持有,并签订持股协议书······"

    这里所以特别提及2003年底谈判已经终止,是因为该年年底召开的股东会议并未确认谈判条件,因此,2003年9月17-18日由通裕工会召开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对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让通裕集团55.55%股权放弃有限受让权的决议》和《关于转让本会持有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9.45%股权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以及9月20日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对通裕工会出让通裕集团29.45%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决议》均不能作为此后谈判的根据;如果重启谈判,必须重新召开会议对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但在2004年重新启动有关收购条件的谈判过程中,通裕集团未再召开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从而此后达成的相关协议及其条款是不合法的。

    更为令人不安的是:2003年7-8月间,在召开通裕集团职工持股会前,市政府的主管工业和改制的副市长和纺织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对通裕集团领导班子多次施压,要求尽快召开职工持股会。持股会代表未按合法秩序选举,而是各部门领导委派。在召开持股会代表大会前,没有发布任何安民告示,持股会代表不知会议是什么程序、内容;更没有事先向持股会代表征集任何意见。这次由集团领导确定的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00人,会议在18日召开,为了保障会议能够顺利通过协议,厂方将他们认为可能造成麻烦的人控制起来,不让他们进入会场。会议是在十多个便衣警察监视、三辆警车压阵的氛围中召开的;有人在厂内散布威胁言论说:如果不能通过决议,职工改制后就无法领取身份置换金。大会召开时,曾有职工代表提出应该以无记名投票而不是举手的方式通过决议,但遭到领导层的严辞拒绝。在情况不明、外部压力巨大的情况下,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决议,仅有两票弃权。这一严峻氛围的形成与政府对于改制的基本政策是密切相关的,我在上文中已经引述了《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即扬府发[2003]88号文件,其中与此有关的"政策意见"可以参考:"政法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优势,依法维护政党权益,弘扬正气,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极个别破坏正常秩序、蓄意制造事端、违纪违法人员,公安部门要弄清情况,态度坚决,依法严处。" 这个政策意见与市领导在改制动员大会上看法也是完全一致的:政法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对改制中出现的纠纷不予受理,涉及改制方面的诉讼任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均不得受理,否则调销执照和个人执业资格。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从2003年改制以来,工人们哭诉无门。

    2004年6月3日,纺织资产公司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请批准通裕集团国有股份转让及〈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请示》。同日,扬州法之泽律师事务所王慧骏律师对此次股权转让出具了《法律意见书》。6月8日,市政府就通裕集团股权转让等事宜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并形成《关于通裕、金绒、华源等重点企业战略重组项目专题会议纪要》,6月15日,润扬公司与纺织资产公司、通裕集团工会在香港分别签订了《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55.5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和《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工会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29.4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至此,通裕及工人股权转让的前期工作全部结束,由市政府审批后正式生效。 通裕集团的工人对于改制和谈判过程极为关心,但直至达成协议,他们仍然不知道具体的结果。他们不能不追问:为什么这么一家资本并不雄厚、与纺织业毫无关系的公司能够收购通裕集团呢 

    2004年7月26日之前,由集团管理层准备的"职工代表大会"初稿经由某种途径泄漏出来,首先被集团第三棉纺厂工人获得;怀抱着对于收购过程的严重不满,他们随即在26日清晨围堵工厂,要求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罢工运动自然形成。从2003年7月28日起,通裕集团的工人代表首次上访,开始了上百次上访、数十次上书的漫长旅程,而到2004年7月26日,也就是改制启动整整一年之后,这个上访过程达到高峰,形成了文章开头描述的上千工人封锁工厂、冲击市政府大门、堵塞328国道、并欲前往南京上访、扬州汽车站和火车站的南下交通全部停运,以及武警出动强制遣返等长达十天的停工、停产的罢工风潮。

    财产估算与收购折扣

    通裕集团改制的财产估算是以1999年江苏通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的资产状况和构成为前提的。1999年10月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是5911.98万元,其中扬州市政府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4171.18万元,占注册资金的70.55%,股权委托纺织资产公司代为管理,其中的1145.2万元国有股受益权化给职工配股,国有股实际收益权为51.18%。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1740.8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29.45%,加上国有净资产中量化给职工的1145.2万元,收益权及表决权占总股本比例的48.82%。2004年在谈判过程中,扬州市纺织资产公司和该深圳房地产集团委托江苏金诚会计事务所和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以该月31日为基准日,对通裕集团公司199 9年10月至2003年3月的财务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

    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 因此,聘请审计和评估机构应由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聘请,而不需要由买方出面,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出现人为压价的现象,但通裕集团的审计和评估方式却允许了买方介入、以"共同"聘请审计和评估事务所的方式进行。下面是主要的审计和评估意见:

    1.通裕集团1999年注册资本为5911.98万元,其中国有股4171.18万元,占总股本的70.55%,职工股1740.8万元,占29.45%。作者说明:这个意见省略了前面提到的国有股实际受益权为51.18%的情况,即1145.2万元国有股的受益权化给职工配股。这个配额是在公司由集体转为国营的背景下形成的。这一点列于审计报告第三项,即"企业99年改制及所享受的有关政策"的第一条。

    2.审计评估情况:(1)通裕集团公司帐面总资产43143万元,总负债34418万元,所有者权益8724万元。(2)审计结果:总资产为42849万元,总负债为35026万元,所有者权益7822万元。(3)评估结果:资产评估采取重置成本法。作者说明:这个评估结果标注的适用范围是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而不 是作为基准日的2004年3月31日。

    3.补充审计情况(2003年9月至2004年3月):总资产中调减549万元。

    除了财产状况之外,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的第二项是企业人员情况,其中提及企业共有在职职工3118人,其中内退315人,另有退休职工649人,第三项即99年改制及所享受的有关政策。

    在上述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扬州市政府以"扬政复(2004)9号"文正式批复同意将其拥有的通裕集团70.55%股权中的55.55%转让给润扬公司,股权转让后仍持有通裕集团15%的股权;通裕集团则在2003年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基础上,将职工所持股权29.5%同时出让给润扬公司。2004年6月15日,通裕集团工会与润扬公司就职工持股会股权转让签订正式协议,企业股权调整后,国有股占15%,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的股权。协议规定:企业股权变更后,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不变。根据中介机构对通裕集团财务资产状况的审计和评估,通裕集团评估后的净资产为1.5506亿元,市政府最后同意以8600万元将85%的股权转让给润扬公司。这笔钱是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从1.5506

    这笔钱是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从1.5506亿元中扣除计提的职工身份置换金(即国有企业工人身份置换的代价)2850万元,得出1.2656亿元的总数;第二,以1.2656亿元乘以85%(即85%股权),得出1.07576亿元的总数;第三,“依据市政府有关企业改革改制的政策”对上述资产数额再打八折,即以1.07576亿元乘以80%,得出8606.08万元的总数。以此为测算结果,市政府同意润扬公司以8600万总价款受让通裕集团85%的股权。关于资产计算,我们在这里缺乏相关的实证资料进行论证,因为到现在为止,通裕集团的受让的审计报告仍属高度保密文件。但资产评估严重不实可以从新近发生的问题判断,例如,根据2005年上半年厂内审计,仅四分厂(兴化棉纺厂)就溢出1200万元以上,结果造成扬州纺织公司和润扬公司利益分配上的矛盾。除了这些有待进一步调查的问题之外,下述几点是明确的:



    第一,企业性质的更动涉及全体企业职工的基本权益,个别领导人无权私自改变企业性质。在该董事长向市计委提出改变企业性质之前,不仅广大职工,甚至企业管理层,均不知情,从而无从表达意见;直到2003年企业改制启动,这一"改制之前的改制"的新的含义才逐渐为大家了解。因此,从企业内部看,这一由个别领导人提出的更改企业性质的决定是完全不合法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手头有一份该厂职工提供的《关于通裕集团改全民职代会决议的说明》,内称:"1997年上半年我厂集体企业改为国营申报时,并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更未形成过什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第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四条有关"财务审计"的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 但在通裕集团资产审计过程中,这一集团作为一个拥有很高信誉和重要品牌的企业,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均未纳入评估范围。 第三,1999年江苏通裕纺织集团从集体转为国营公司时,考虑到工人集体资产在转制中的代价,经市政府批准,将纺织资产公司持有的通裕集团1145.2万元股权的收益权,按照国有净资产27.46%的受益权量化给职工配股,即作为转制的补偿,配发通裕集团的生产技术经营骨干和工会职工持股会的持股职工。但在新的转让协议中,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式是:由润扬投资集团对已经量化给职工的1145.2万元股权按原值的30%一次性买断收益权。这里的要点是按原值的30%(即343.56万元)买断,除了这个毫无根据的比例之外,上述方案省略了这些股份在1999年至2004年间的增值,其结果是在国家通过1997年改制对工人集体资产进行剥夺的基础上实行进一步剥夺,最终深圳的这家房地产集团以三百多万元人民币"买断"了几代工人数十年工作换来的受益权。


    第四,从这一审计和评估过程也可以看到国家政策的某些重要漏洞。首先,在改制的过程中,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了对卖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却完全没有对于买方的财产审计和评估;以通裕集团的改制为例,在整个改制过程中,通裕集团对于深圳这家房地产集团的实际财产状况、企业信誉和其他背景均缺乏翔实的了解;有关这一集团的实际情况在改制过程中也从未向通裕集团的广大职工进行通报,甚至我们在上文中列举的有关这家集团的相关背景资料,通裕集团的领导层也完全不知情。事实上,在全国范围内,许多公司通过注册新公司的方式逃避背景调查,造成了大量的问题,通裕集团改制触及的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例。其次,企业改制的目的应该是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除了对买方的资产状况应有翔实的了解之外,还应对买方是否具有发展这一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发展意愿进行调查和评估。纺织工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对于技术和管理有很高的要求,而这家集团是一个房地产公司,毫无发展纺织工业的技术条件和管理经验,如果地方政府的决策是以发展这个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目标,为什么不对改制和受让过程做出相应的规定 

    纺织资产经营公司和通裕集团工会各自的股权转让值全部按照上述股权比例和8600万元的收购价格计算,分别为5620.35和2979.65万元。根据我们对通裕集团的几位领导、中层干部和工人的采访,该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最终只花了不足7000万元(关于收购出资的具体数字有多种说法,厂方和市政府至今没有公布,这里的数字取各种说法中的最高值;据知情人透露,三棉、四棉的职工股的收购资金不是该集团出资,而是用通裕集团自己的流通资金"调度处理"的),而不是协议中的8600万元。该房地产集团的理由是通裕集团的工人于2004年7月26日发动了抗议运动,十天的罢工停产造成了重要的经济损失。然而,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间为2004年6月15日,而罢工发生在7月26日,距离股权转让协议的达成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即使存在此项协议的报批、准备和实施日程,也没有理由将恰恰是由于协议过程导致的损失全部归给转让方。为什么在股权转让之后发生的经济损失也要计入转让协议已经确定的收购价格之中呢 也就是说:为什么这笔费用不是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损失计算,却要让已经不再是通裕集团大股东的扬州市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扣除这部分所谓损失金之后,这家深圳房地产集团收购通裕集团这一生产状态良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资金仅仅相当于1999年通裕集团第一次改制时的注册资金,而从1999年到2004年这个集团是一个效益良好、生产持续上升的优秀国有企业,其年利税就达到6000万元!


    从根本上说,2003年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在第一轮谈判无效终止前的决议,而不是为后来重新开始的谈判所做的决议。如果原先的谈判已经终止,后续谈判涉及了新的条件,那么通裕集团及其上级领导应该召开新的职工持股会代表大会对新的谈判条件进行审议,但事实是根本没有召开过这样的会议。因此,工会无权以2003年会议为根据在新的谈判中转让职工股权。从通裕集团职工的角度看,上述协议缺乏基本的合法性。关于双方协议中涉及企业经营范围等问题,我在下面的讨论中将做专门的分析。
    身份置换金
    企业改制的另一项重要指标是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所谓"置换职工身份是指因企业改制后所有制结构发生改变,采取经济补偿的办法置换职工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所谓'全民、大集体职工身份'。""职工身份置换后,其社会保险年限仍然保留,置换前的工作年限不作为以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经济补偿或生活补助费的年限。" 关于这一问题,《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深化改革方案》中有以下几条原则性意见:"公司股权变更后,新公司将接受原企业的在册职工,并将按照扬府发(2003)88号、扬改发(2003)2号和扬改发(2004)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职工实行身份置换。对不进入续存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发给经济补偿金。进入改制后续存企业的职工,须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合同年限不短于原合同剩余年限。企业生产技术、营销、财务等技术管理骨干需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 但这一政策性意见在具体实施中难以真正落实,通裕集团改制就是一个清楚的例证。
    实际的状况是:2004年7月26日爆发的工人抗议运动的诉求之一,就是要求召开全厂职工大会,审议改制协议及其对工人的安置。我们手头有一份340名工人签署的请求书,请求书的形成是在2005年春节前。这份请求书的请求事项包括:"一,恢复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企业的集体性质,追究侵犯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集体企业财产权行为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二,废止江苏通裕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职代会决议通过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违反国家法律及规章的部分(即《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包括《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协议书》中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不再领取和有条件领取的部分。)三,宣告根据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职代会决议通过的《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部分(即《江苏通裕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安置方案》中《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协议书》的部分)作出的行为无效。四,追究侵权江苏通裕纺织集团公司2004年8月31日在册职工参加改革改制应享有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及时领取和不丧失身份置换金所有权的行为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从这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请求书中,我们可以得知:一,在2004年8月31日,亦即在罢工风潮被强行平息之后,集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重组之后的职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安置;二,这项安置方案事实上没有得到广大职工的认可,从而也就成为此后工人上访的主要诉求。在这次大会上,纺织集团公司没有宣布和讨论有关收购方的资信调查报告,但强调这家房地产集团是一个实力雄厚的大集团。有关改制的报告编造虚假的数据,以企业欠税等名目一次冲减企业资产2500万元,并误导职工代表说:不通过收购方案持股人就拿不到股金。在市政府的直接指导下,集团对会议及其参与者紧密控制,让中层干部穿插坐在代表中间,以形成压力。但即使在这样的条件下,有关职工安置、工龄买断等问题的文件也未讨论通过。
    企业资产重组后,按照重组协议,原通裕在册职工与重组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企业签订《身份置换职工经济补偿协议》,明确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和处置办法。相关协议条款相当详细,这里只对引发工人不满和抗议的有关条款做一些说明:首先,《协议》规定,续签劳动合同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男55岁,女45岁或工龄满30年),不再签订《身份置换职工经济补偿协议》,亦即不再领取由于改制而产生的身份置换补偿;也就是说:如果继续在工厂工作至退休者不能够得到由于工厂改制而应付给的身份置换金;其次,职工个人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即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职工本人计算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个人月工资的算法为:按企业重组前12个月(2003年7月-2004年6月)职工本人应发工资总额与2003年度职工本人年终奖金之和,除以12,即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并以该工资标准,计算职工本人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第三,届满或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可以续签合同至退休年龄,技术骨干可以签订3-5年合同,而一般工人只能签1-3年期的合同。身份置换的真实含义是从国家保障的永久性工作到企业提供的合同性工作的转变,正由于存在这一转变,国家出台了身份置换补偿的相关政策。
    工人对于身份置换金问题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下述两点:
    一,数额。工厂开始向工人提出的身份置换金上限为每年600元,而在2004年7月26日罢工风潮期间,为了平息工人的怒气,副市长桑光裕说应该不少于1350元,这引起了工人对重组后的企业领导层的极大的不信任;事实上,正像许多国营或集体企业一样,通裕集团多年来对员工实行低工资待遇,将剩余的主要部分转入再生产,大部分职工的工资只有700元左右,骨干工资1000元左右。按此计算,工作满三十年,也只有三万元的补偿,无法提供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个补偿数额没有考虑到国有或集体企业用低工资将职工贡献转入再生产的历史实际,而仅仅计算工资本身,这已经构成了对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职工的劳动产权的损害。通裕集团起初提出600元的根据,是扬州市政府2001年发布的74号文件,其中规定:"改制企业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办法为:1-10年工龄段为500元/年,11-20年工龄段为600元/年,21-30年工龄段为700元/年,31年以上为800元/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本人,也可经职工本人同意,拆算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由职工持有,并签订持股协议书······"
    二,补偿办法。按照《协议》,如果职工与重组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即使事实上职工进行了身份置换,但不能领出身份置换金;领取身份置换金的条件是:"不愿进入重组企业的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与企业协商一致,企业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能协商一致的,企业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重组企业不再录用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上述条款对于职工意味着:如果要领取身份置换金就必须进入失业状态。这里应该说明的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经将职工身份置换金扣除,理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其发放给职工,如果作为股份留在企业,必须是职工本人自愿或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行。上述规定与此完全背道而驰。这项协议中还有一些附加条款,例如"1、如企业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提出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终止合同的,按规定不支付生活补助费。2、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均意味着对于职工而言,身份置换金的前景并不明朗。
    通裕集团的补偿办法是根据扬州市政府2003年下发的88号文件,其中规定"对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实行职工身份置换,按规定计提身份置换金,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计提的身份置换准备金以等价资产折算量化到人,由改制后的企业以相应的资产依法保全······" 但这份文件当时针对的是濒临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与通裕的情况有所不同。按照国务院八部委发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或债权。" 事实上,扬州市政府的74号文件在涉及身份置换金的资金来源时也规定:"改制企业支付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置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由改制前企业或从企业改制预提的职工安置费中支付。"
    身份置换金涉及工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成为工人上访并与集团公司、资方及市政府进行反复交涉的主要议题。然而,收购方承诺:"在持有通裕集团85%股权后,将在半年内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扩大通裕集团主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提高产品的高新技术含量及档次。""在今后3-5年内,将不断扩大对通裕集团的投入,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使通裕集团在2005年完成销售10个亿,2008年完成销售15个亿以上,并争取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将通裕集团发展为上市企业。" 2004年8月31日,在通裕集团就改制问题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针对有些工人提出先获得身份置换金而后续办新的劳动合同的要求,总经理陈忠代表集团说:"即使企业破产了,职工的钱是清偿的第一顺序,是有保障的。但我坚信,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为什么在这样的条件下,广大工人仍然坚持他们立即兑现身份置换补偿金的要求呢 是不是工人们贪图一时的小利呢 
    从改制以来的各种迹象分析,工人的要求包含着对于企业前景的基本判断,而这些判断已经或正在为发生的事实所证明:第一,收购方承诺收购后半年内投入6000万元用于发展,但至今分文未兑现;2005年八月间,该集团董事长更明确向市政府表态不会再向通裕投资一分钱。第二,《转让协议》第七条规定:"继续聘用原通裕集团的经营层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按现代企业架构由董事会重新聘任职务,聘期为三年。如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原则上继续聘用。""对通裕集团经营管理层实行任期目标制的年薪制,其年薪水平和任期目标都不低于扬州市政府已实行的标准。" 这些条款显然是在谈判过程中资方为收买或笼络原集团经营管理层而提出的,但事隔半年之后,除了原先直接参与收购过程的财务总监和资方无权任免的党委书记外,其余的副总等领导成员已经全部下放或免职,曾经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代表做报告的原总经理也不得不在就任不到三个月的时期内被迫离职。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一千多名企业骨干(员工)先后被迫离开工厂,他们表面上是为领取身份置换补偿金,但更为深层的原因则是对工厂的未来抱有很深的悲观态度。
    在改制之前,通裕集团是扬州市10大重点骨干企业,年利税6000万元,在全国同行业综合实力排名在前30强以内,是扬州市纺织行业最大的企业和仅有的国有控股企业,在江苏省棉纺同行业排名前5名。但改制之后,由于人心不安,管理混乱,生产骨干大量离岗,开机率不足,生产质量严重下降。尽管职工对原董事长严重不满,但以陈忠为总经理的管理层至少是一个技术型的管理队伍,而现行的管理队伍则是一个缺乏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的管理层。事实上,十一月中下旬起,通裕集团所属的裕祥针织厂已开始在网上拍卖。这一现状也正是广大职工要求首先兑现身份置换补偿金,而后再解决劳动合同问题的真正动力。
    企业土地、房地产开发与市政规划
    通裕集团在改制前年销售额为8亿元,利税6000万元,只要能够维持生产的持续发展,即使没有大的发展,收购方也能够迅速收回收购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是:无论收购方收购通裕集团的过程存在多少问题,这个集团为什么会听任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滑坡,生产技术骨干大批离岗 尽管存在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因素,但通过对工厂的实地考察、对扬州市城市规划的初步了解,以及收购方作为一个房地产集团背景的分析,我们不难猜测其中的奥妙之一:通裕集团的地产和扬州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至少也构成了这一收购案的另一要素。
    通裕集团占地面积25.3万平方米(380亩),其中市区228亩(划拨土地210亩,出让土地18亩),公司有厂房等建筑13.81万平方米。该集团地处扬州市区南侧,靠近市区中心和生态链荷花池-古运河一带,是房地产开发的极好区域。我们在实地考察时发现:通裕集团市区的228亩土地和厂房周边完全被几个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区所包围,已经是这一市区内唯一的大型工厂。根据扬州市政府的发展规划,扬州市区的工厂将陆续搬离市区,前往西郊的经济开发区或其他地方。目前市区地产价格在每亩200万元以上,通裕所属的市区228亩价值近5亿元,如果开发房地产则有难以在此计算的更大的利润空间。如果扬州市政府按照市区 规划要求工厂拆迁,则市政府必须支付相应的搬迁和安置费用,提供相应的空地以建设新的厂区。这些问题大概已经在收购者的盘算之中,也在市政府某些官员的了解之中。
    面对这些显而易见的疑虑,政府和企业当局的回答是:这些土地大多为划拨土地,不能随意更改用途。但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划拨土地转作他用的情况非常普遍,手续也并不复杂。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 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急速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允许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 在这里,政府已经为土地的转做他用提供了方便之门,而"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条文也为当地政府与企业之间就土地问题达成各种协议提供了政策基础。扬州市政府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市直工业、商贸流通企业深化改革的政策意见》规定:"企业可根据国家政策、改制形式和企业实际,选择适合企业改制和发展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一般以出让、租赁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按用地性质不同,由市场定价,工业用地如今后改变用途,需补交地价。""以出让或租赁方式处置土地使用权的,由改制后的企业办理出让和租赁手续。办理出让的企业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经批准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可分期交纳,但首付款不低于50%,余款不超过二年付清。办理租赁的,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最低保护价格标准交纳租金,交纳有困难的,从批准之日起免交三年。" 凡此种种,再加上市政府为招商引资和建设城区的城市规划,通裕集团所属土地逐渐转向房地产开发应该是指日可待的。

    扬州市政府目前一方面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另一方面以极大的力度建设城区和周边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条件。扬州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已经改制的工厂企业中,除了大量已经破产和倒闭的企业之外,其他改制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均面临困境。扬州亚星集团与顾雏军之间的交易就是一个最为明显的例证,顾雏军的被捕也暴露了扬州工业改制的问题。所谓改制,在地方经济范围内,不仅是对企业产权性质的改变,而且也是对原有的工业生产体系的改变,即以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为杠杆,彻底转变当地经济结构,但原有工业基础的破坏未必能够换来新的经济活力和发展,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重视。伴随着自主性的工业生产体系的瓦解,通裕工人的历史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四、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

    江苏通裕集团公司的改制已经告一段落。从2004年7月26日爆发的罢工请愿运动至今已经又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里,工人们还在继续上访,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我的手头就收集了数十份这样的报告书、请愿书、公开信和呼吁书,有写给市政府的,有写给市纪委的,有写给纺工局的,有写给省政府的,有写给中央纪委的,有写给集团领导层或党委书记的,有写给广大职工的,也有写给收购方的。在那份三百多人签名的短短的请求书上,工人们一笔笔写下自己的名字,那一天正逢年三十,风雨交加,寒冷异常,但来签名的工人络绎不绝······他们希望国家和政府能够给他们一个"说法"、一个正当的安排。这些中国 社会主义时代的"主人翁"现在通过所谓市场改制落入了"弱势群体"的范畴,但他们并非天生的"弱势群体"--这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完全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的社会过程的产物。以上述方式进行的所谓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制与"弱势群体"的创制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共同宣告工人阶级历史命运的转变。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以新古典经济学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逐渐在许多国家占据支配地位。这一论述以私有产权、自由市场和形式民主等理念批判国家干预和福利国家传统,反对大众民主和一切社会主义遗产,并通过里根-撒切尔主义的政治力量改变了战后西欧的社会体制。在八十年代后期,这一思潮在社会主义国家激发起长久的回响,逐渐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市场体制的形成包括两个基本方向:对内,国家通过放权让利、发展企业自主权、鼓励各种形式的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将市场关系扩展至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外,通过外贸和金融体制改革,逐渐地将中国纳入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导的全球市场关系之中。这一进程触及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也引发了深刻的社会危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就和危机共同地证明了市场扩张与国家之间的悖论关系:一方面,没有国家的政策调节、法律体系和政治保障,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几乎难以想象;另一方面,市场体制对国家的依赖同时也是权力与市场进行交易的前提。从这一视野出发,我们看到了国家体制与市场创制之间的一种奇特关系:市场扩张过程与"反市场"力量(国家干预)的相互依赖和互动。在这个意义上,用市场/国家的二元论无法解释中国的市场扩张过程。
    九十年代后期,有关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争议经常围绕着"新自由主义"问题展开,原因是这一思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我认为"新自由主义"思潮包含着如下的一些预设:第一,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导致了政治专制主义或极权主义,从而必须彻底地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第二,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它以价格体系的供求关系调节经济活动,无需国家或其他超经济力量的干预和支配(即国家退出论);第三,为了形成这一市场经济,必须在产权上进行彻底改革,即废除一切公有制形式,以私有产权为导向对中国的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改制(即国退民进);第四,随着市场经济的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形态即市民社会必将成形,这个市民社会将最终奠定民主政治的基础。"新自由主义"的主流论述建立在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私人产权与国家所有制的二元对立之中,并以这一二元论的框架解释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
    然而,这一主流叙述在两个方面都是失败的:一方面,它将经济发展全部归结为市场机制,实际上掩盖了经济发展的历史基础和调节机制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它的经济主义取向也无法对中国和世界范围内发生的阶级、阶层和区域的急剧分化作出有力解释,无法对国家主导的市场扩张所导致的生态危机和社会解体提出任何替代性方案。以国有企业改制为例,以"国家退出"相标榜的市场论述在实践中立刻转变为最大的国家介入行为,其专断的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在过去几年的思想论争中,我和一些同道曾反复陈述过如下观点:第一,市场经济绝非自生自发秩序,恰恰相反,历史和现实中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和其他跨区域的、跨国的垄断力量干预和强制的结果,从而由市场经济的运动产生的经济不平等实际上乃是政治不平等的翻版。正因为此,经济问题不能单纯地作为经济问题来理解,而必须作为政治性的和社会性的问题来理解。面对这个市场创制过程,中国工人阶级必须形成自身的政治力量,例如能够真正代表自己的利益的工会和法律代表,在改制过程中保护自身的权益。第二,在上述不平等条件下,私有产权的神圣化不但不能保护公有资产,也不能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恰恰相反,它所提供的无非是将少数利益集团对公共资产的剥夺合法化;正由于此,必须在理论上重新对产权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形成一个公正的社会资产配置方式奠定基础。第三,通过这一市场经济及其产权关系的创造而形成的所谓市民社会不可能提供任何民主的前提,原因很简单:以剥夺工人阶级的基本权利为前提的这一所谓"市民社会"只能是新型社会专制的历史基础。在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革命后的社会改造,工人阶级的地位有了大幅度提高;通过把这个阶层重新打入"弱势群体"来营造所谓"市民社会"或"中产阶级"的方式,等同于在对这个阶级实行专政的前提下进行社会改造,其残酷性是令人深思的。从历史的角度看,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均存在导向专制主义的可能性;在当代条件下,经济自由主义扭曲了中国现代经济的历史、垄断了对于极权主义的论述,它所创造的是一种精心结构的思想专制。
    在上述意义上,必须作出三个基本的区分:第一,必须在自由竞争的或自我调节的市场概念与实际的市场经济的形成和运行的历史过程之间作出区分;第二,必须在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意识形态(以要求国家彻底退出为特点)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秩序和经济政策(以强有力的国家政策和国家介入为特征)之间作出区分;第三,必须在市场范畴与社会范畴之间作出区分。按照第一个区分,市场社会及其规则的形成是在国家干预、制度创制、垄断关系、社会习惯和历史事件的交错关系中形成和运行的,自由竞争仅仅构成了其中局部的条件。因此,对于现实的市场社会及其危机的批判不能等同于对于市场机制的否定,也不能等同与对必要的国家调节的否定。按照第二个区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要求国家执行放任自流的政策,即放弃国家对于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的责任,放弃国家调节市场活动的经济手段,进而切断政治与经济的联系;但是,放弃责任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和政策的安排,例如中国国有企业的改制危机就是这一积极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安排的结果,从而反对国家干预的口号恰恰成为国家的政策前提,其实质是另一种积极的"干预"。按照第三个区分,市场规约不能等同于社会规约,社会民主机制不能等同于市场运转机制,从而国家的民主化方向不能等同于国家向设定市场机制的政治职能的转变。以通裕集团改制为例,私有化过程以"完全市场化"为目标,但这一过程彻底瓦解工人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利。
    根据上述分析,争取社会平等和大众民主的斗争应该包含如下取向:首先,市场扩张过程所导致的经济不平等总是密切地联系着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领域的不平等,从而争取自由的斗争必然同时是争取社会平等的斗争;那种将平等诉求与自由诉求完全对立起来的论述方式必须加以拒绝。其次,对于垄断的和支配性的市场暴政的反抗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反市场的"斗争,"市场暴政"密切地联系着特定的政治权力体系和政策取向,从而这一社会斗争本身必然同时包含争取公平竞争、经济民主和政治权利的因素。经济的运行总是镶嵌在政治、文化和其它社会条件之中,争取市场公平竞争的条件并不能等简单地同于摆脱国家、社会和法律的调节机制,恰恰相反,市场条件的完善是以改革、限制和扩展这些制度以创造公平交往的社会条件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不是国家退出,而是如何以民主和法制的机制阻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跨国垄断的保护者,构成了问题的关键环节。我把围绕着这些取向的各种理论探索概括为一种关于市场的民主制度的思考,一种关于社会发展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发展的思考。也只有在这个框架内,争取经济正义的斗争才能与争取社会公正和政治民主的斗争,以及对不同的发展模式的探讨,联系起来。
    在调查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过程中,最为感人至深的是通裕集团工人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公态度。他们的那一份渗透着血泪的呼吁书,以及由职工代表起草的一大批上诉文稿,并不仅仅是在要求改变他们个人的命运,而是从一个历史的高度出发,重新伸张着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揭示着这个由上至下的、问题丛生的改制过程所导致的严重危机和社会不平等。这些工人代表宁愿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而不断地追问:中国正在往何处去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工人阶级的很高的素质和创造精神,他们提交的改制方案也许还有可以修改和补充之处,却是我们看到的比较完善和合理的改制方案,它考虑到了历史的变化、考虑到了企业内部的不同分工的从业者对企业的贡献,考虑到了市场条件下运作的新型挑战--最主要的是既考虑到了改制与公正这一基本历史价值之间的必要关系,也考虑到了企业获得发展的真正条件。他们的建议最终被否定了,但在这些建议中闪耀着的历史智慧,尤其是超越国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二分法,以一种社会化的产权形式实施改制的设想,包含着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人及其代表的持续的斗争本身表达了在现代中国历史传统中形成的工人阶级的自主性和勇气。这是现代中国大众民主的历史实践的延伸,也是未来中国应该尝试的历史实践的预言--尽管在现阶段,这个预言正以悲剧的形式陈述自身。


    2005年11月15日星期二初稿,12月7日改定。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一文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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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调查报告》【点击阅读文章】写于2005年11月间,后经当事人核对,再易其稿,于2005年12月定稿,发表于次年1月出版的《天涯》杂志2006年第1期。文章发表之时,全国范围内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讨论正在热潮之中,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2006年2月,《南风窗》发表了该刊记者采写的有关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的报道,通裕改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引起了公众的注意。此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读书》杂志编辑部就这一案例组织了专门的案例分析讨论会,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海仁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陈炜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这一案例,直接介入了通裕职工针对改制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而展开的法律诉讼。从2006年1月调查报告发表至今,改制后的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主要包括该公司员工先后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07年9月17日举行全面罢工和劳资谈判。在重新发表这份调查报告之时,有必要将该报告发表后出现的新变化向读者做一个概要的介绍。

    首先是法律维权。2006年春节前夕,江苏通裕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再度前往扬州市人民政府和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与政府官员对话,但完全没有结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唯一的选择。同年七月,通裕职工代表殷子宏、徐志鸣、崔小华正式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于7月24日下发受理通知书。《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唐建光在相关报道《扬州国企职工因改制争议状告政府事件调查》中说,"此前尚未见职工就国企改制而被受理行政诉讼的先例。而到2004年底,中国已有逾十万家国企进行转制,涉及逾3500万人,其中一些改制引发的纠纷不断。但这些职工即使持有异议,也很难通过诉讼方式表达自己主张。"(见《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10月27日)2007年10月18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苏通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状告政府的行政诉讼进行开庭审理。殷子宏、徐志鸣、崔小华三位职工代表以原告身份出庭,扬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了律师代理出庭,此外另有第三人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两名干部出庭,第三人扬州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缺席。大批通裕集团的职工在旁听席旁听或在庭外等候消息。法庭陈述和辩论顺利进行,但并未进入有关改制过程的各项细节的辩论。

    法庭辩论集中在一个前提性问题上,即在国企改制中,职工是否有权状告政府 政府是否应该作为被告 由于问题集中在这一前提性问题上,法庭辩论与其说是讨论通裕改制的具体过程的公正、合法与否,毋宁是讨论国有资产的性质问题,即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还是政府资产 如果是前者,政府只是受托管理和监督全民资产的运行,政府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不能等同于一般人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从而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如果是后者,政府作为出资人批复股权转让,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处理自身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对象。10月24日下午,法官宣读了裁定,驳回了原告要求法院判决政府撤销其统一改制方案的批复,理由是:政府主导的改制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通裕职工不服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于2006年11月1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上诉,要求撤销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扬行初字第0014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定事项,确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2007年2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终审裁定维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一审裁定以被诉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应予维持。"高级法院的裁定为终审判决,通裕职工虽然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改制过程中的不公显然已经没有可能。

    因此,自发性罢工成为捍卫工人权利的自然选择。2007年9月17日,深圳滢水集团、扬州润扬投资集团董事长刘俊涛在未与各方商讨的情况下主持召开了中层干部会,接着召开中层加全体科室人员会议,对通裕集团的机构、人事作出了一系列改变的新决定,其中包括撤销制线厂、免去制线厂厂长和付厂长职务;免去第二棉纺厂厂长职务,将该厂并入第一棉纺厂;免去第三棉纺厂厂长职务,将该厂与第四棉纺厂合并;免去现裕华分厂总经理职务,聘用已离厂的叶翔任总经理;撤销总厂所有科室,免去科室所有中层干部;科室中层干部和所有人员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走人;撤销集团公司改为各分厂自主经营。这一决定当场遭到参与法律诉讼的职工代表殷子宏的质疑,他思考并提出了如下各项问题:

    一、受让协议第八条第五款承诺半年内投入六千万,用于通裕的再发展和技术改造,但资方没有遵守承诺; 二、受让协议第七条第三款承诺继续聘用通裕原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聘用期为三年,但职代会召开后48天就将江苏省中青年纺织行业的专家陈忠免职; 三、改制以来,通裕的大批领导骨干,管理骨干、技术骨干有些被迫出走,有些被强行搁置,致使生产下滑; 四、受让协议第六条第五款承诺乙方将继续保持通裕集团职工已享有的扬州市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但改制后资方撤销了厂里的医务室、浴室,高温费也未按规定足额发放; 五、过去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生产设备维护保养,但改制后资方大幅减少保养费用,加之技术工人大量流失,导致产品质量、价格和利润不断下降; 六、受让协议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乙方将部份股权转由通裕集团经营层持有,并确定一定比例的股权收益作为对不持有股权的其它管理层和生产技术骨干的奖励基金,但改制后资方并未兑现; 七、受让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承诺,乙方在今后3-5年内,将不断扩大对通裕集团的投入,积极进行技术改造,使通裕集团在2005年完成销售10个亿,2008年完成销售15个亿以上,并争取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将通裕集团发展为上市企业,但该计划没有一条兑现。 八、受让一年左右,资方将集团的裕祥分厂关闭,并将设备变卖;现在又将制线分厂关闭,将第二棉纺厂、第三棉纺厂萎缩,其目的是全面搞垮通裕集团、变卖资产,转搞房地产开发。

    殷子宏讲完前三条,刘俊涛无言以对。在会议过程中,各分厂工人闻讯赶来,一些愤激的女工冲上主席台与刘俊涛发生冲突,第一、二、三棉纺厂和制线厂全面停产,自发罢工实际形成。17日中午公安干警介入,控制事态扩张。在工人斗争和停产压力之下,刘俊涛提出"愿意转让股权",并当场写了愿意转让的字据,全文如下:"鉴于通裕集团目前的情况,如果扬州市政府和通裕集团员工,有意购买通裕集团股份,本人同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职工随即提出扬州市政府回购的要求。

    但回购工厂等于承认整个改制的失败,扬州市政府不可能同意这一请求。在事先得到通报的情况下,政府并未派人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协调处理劳资矛盾,而只是紧急调度、设定方案来平息事态,让几百名警察到现场和主要路段控制局面。2007年9月17日晚11时,扬州市工业资产管理控股公司和扬州市原纺织工业局相关人员来到工厂,召开了扬州市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纺织工业局双方股东紧急会议,达成了如下决议:

    1、鉴于润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征求另一方股东的意见,单方面召开江苏通裕集团中层以上干部会宣布改变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造成了企业的不稳定,会议决定撤销润扬投资公司单方面作出的相关决定,决定通裕集团组织结构,运行体制保持现状不变,经营层、中层干部原职务不变。 2、针对公司现状,经协商,润扬股东方与通裕集团经营层实行利润定额回报承包,润扬股东方表示在承包期间,由经营者全权行使生产、经营、人事、用工、分配等权力,具体协议另定。 3、鉴于深圳滢水集团2006年7月在深圳有关银行贷款1.65亿元,在未经另一方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就用通裕名义为其提供担保,给企业贷款造成困难;又因为滢水集团目前借款5500万给通裕集团使用,会议要求双方尽快处理好还款和解除担保事宜。对职工反映滢水集团在通裕集团占用资金一事,由双方财务进一步查核,该归还通裕集团的立即归还,今后要规范股东与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 4、为了进一步调动通裕集团经营骨干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润扬股东方提出,可转让一部份股份,由经营骨干和职工购买,具体数额和方法由经营层拿具体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5、通裕集团职工身份置换金以资产的形式保全在企业,职工提出要求给付。会议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从维护职工利益角度,授权经营层拿出处理方案,逐步实施。

    由于政府的正式参与和相关缓冲措施的出台,职工情绪稍有缓和;在罢工停产4天后,于9月21日,生产秩序逐步恢复。围绕着内退职工和改制后退休职工的身份置换金发放问题,劳资双方仍然在进行协调和谈判。

    通裕集团改制过程是在劳动者、管理层与资方、工人与原管理层、企业职工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斗争和对话中展开的。根据我们先前的调查,企业改制后出现的管理混乱、生产下降、投资不足、工人离岗和政府失责等现象完全可以预见,因为从一开始,企业受让过程就是和政府摆脱责任、资方蓄意萎缩生产以加速向其他行业(房地产开发)转化联系在一起的。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全面检讨有待历史的裁决,就通裕集团改制问题而言,下述五个问题值得我们共同关注:

    第一,中国的国有企业到底是全民所有还是政府所有 不澄清这一基本的企业属性问题,其他问题均难以解决;第二,改制完全是由政府主导的行为,但政府对于改制后的企业完全采取放任态度;伴随着企业职工身份属性的变化,工人的基本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第三,由于企业属性不清,改制过程缺乏相应的法律规章为据,导致工人依循法律途径寻求社会公正、捍卫合法权益的途径受阻;第四,在法律途径失效的背景下,工人的自发斗争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工会制度不健全,工人斗争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持;第五,政府将私有化作为改制的唯一目标,政府协调至多做局部的修补;在危机条件下,政府扮演了劳资双方的调停人和扼制事态扩大的控制者的角色,由于缺乏广泛的和制度化的工人参与,协调的结果至多局部保障部分管理层权益,普通员工的利益最终仍然无法保障。政府既是改制的推动者,又是秩序的维护人,劳资矛盾最终转化为工人与政府的矛盾也就势所必然。

    尽管工人要求改善自己的命运的斗争不会停止,但围绕通裕集团改制而展开的案例调查、新闻报道、法律诉讼、自发罢工、政府协调等等过程均已告一段落。新闻监督不力、法律途径不畅、工会组织涣散、政府推卸责任、政策规章含混不但导致企业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利益受损,企业本身的前景也日益黯淡。如果不对改制的目标和方式进行认真反思,工人阶级的命运就无法保障,国有资产就必定会大批流失。企业职工如果不能形成自身的有组织力量,并在公共领域中展示自身,也就不可能有效地保障自己利益。通过这一典型案例的剖析,我们不但可以看到中国国有企业改制面临的普遍困境和危机,而且也可以看到探讨中国的民主道路的真正起点--民主必须从普通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利益、决定自己的命运的斗争开始。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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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私有为目的的国企改革引发了很多激烈讨论,如“郎顾之争”等等。本站曾于2006年刊发汪文《改制与中国工人阶级的历史命运》,该文详细分析了江苏通裕集团公司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2009年7月通钢集团事件的爆发,继续说明在国企改制、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偶发的。本站特此编写国企改制专题,供进一步阅读讨论。此文为报告附记,仅在《去政治化的政治》一书中发表。--人文与社会编辑小组 2009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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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汪晖和戈泽帕特贫富不均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大。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在以平等之名进行。然而人应该在什么方面是一样的还有在什么方面应该体现出不同20世纪的经验使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欧洲和中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却显示出,平等仍是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概念。拉尔夫·奥贝…

    汪晖、戈泽帕特:“如今没人再提社会民主”

    汪晖和戈泽帕特

    贫富不均在全世界范围内增大。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也在以平等之名进行。然而人应该在什么方面是一样的 还有在什么方面应该体现出不同 20世纪的经验使这一话题的讨论变得更加复杂。欧洲和中国最近的经济发展却显示出,平等仍是一个重要的批判的概念。

    拉尔夫·奥贝毛厄尔(Ralph Obermauer):

       最近有很多关于批判资本主义的话题,不仅是在危机席卷之下的西方国家,在推行以市场和资本为导向的改革政治的中国也是如此。资本主义这个概念本身就极为含混,有几个词先后成为关注的焦点,如收入分配、生产资料的私有化、自由的市场或者是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金融行业。您觉得最大的问题是什么 

    汪晖:现在大家都在谈论金融危机。在19世纪和20世纪,金融危机我们已经涌现,希法亭、列宁的论述至今仍然给我们启发。但今天的金融资本及其危机有什么新东西吗 这里面新的东西是金融行业所拥有的巨大权力,它巨大的覆盖面,以及与新电子技术的关联。当今,虚拟经济是实体经济的无数倍,后者只是前者的一小部分。现在,对于当今财产形式的批评也越来越多。有一个对财产和财富的古老的划分方法,也许我们应该引用一下。资本主义带来了财富的累积,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权。无论是公共财产还是私有财产,总是存在于某个特定地点,并与特定的团体联系在一起。而当今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破坏了这种形式的财产。它们毁掉了所有形式的地方性团体,令社会四分五裂。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在《人的境况》一书中对"Wealth"与"Property"进行了区分。她说资本主义财富的集中毁掉了私有财产,因为它超越了私人界限,穿透了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累积起来的资本财产既不能被看作是私人的,也不是公共的。真的应该将默多克(Rupert Murdoch)的新闻集团称为"私人"的吗 就连这些现象也都不是新的,只是当今的规模以前从未有过。我认为,不只是资本主义,就连对它进行描述时用的基本范畴也同样陷入了危机。

    斯特凡·戈泽帕特(Stefan Gosepath):

    可以用一个流行的画面来描写这个新现象。资本主义就像是笼子里的一头狮子。只有让野兽呆在笼子里,人们才会安全。可现在我们把笼子取消了,这头野兽就肆意妄为起来。问题并不是资本主义,而是新自由主义。金融市场也不是新鲜事物,只不过其范围更大了。是国际政治赋予了金融市场如此大的空间,有些事是刻意而为,有些是无意为之。金融业人员利用了现在全球再调整所给予他们的机会。今天我们都看到了其后果。投机彻底和现实经济货物脱节,我们坐视金融市场变成了赌场。在西方有很多人都参与其中,普通的小储户突然想获得5%或者更高的利息。金融市场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让货币流入有意义的真正的生产。像今天这种高投机的领域其实毫无有意义的功能。财产的问题也是这样。为了一个运转正常的资本主义和日常生活的很多方面我们都需要财产权。但是财产权是多种法律的集合体。人们可以保护财产并禁止财产拥有者用这些财产来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国际政治也给这些财产拥有者太多的空间。而且很多的物品都被私有化了,而它们, 比如水,本该是属于公众的。

    奥贝毛厄尔:

       您提到了全球范围内的调整,可是在中国很多大企业和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资本主义意味着什么 

    汪晖:在中国新自由主义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私有财产还是公共财产都陷入了危机之中。农民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工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完全被忽视了。工人在没有社会福利保障的情况下失去工作,在私有化过程中,他们是被动的。私有化的过程存在高度的腐败,就连大型国有企业里的公共财产都被极为不公平地重新分配了。很多人呼吁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进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但是却没有提及,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人失去了他们的股份和财产权。两种纯粹的财产形式,冷战的巨大对抗,今天出现在两种体制之内。这两种形式都必须被重新考量。你提到国有产权问题,我认为需要对此做出区分,即政府所有还是全民所有。

    奥贝毛厄尔: 世界银行最近建议中国将剩余的国有企业私有化。针对国有企业的问题这是一个合理的方案还是已经过时的新自由主义的方案 

    汪晖:中国政府也参与了这个建议的提出,并不是世界银行单方面提出的。国有企业的垄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这并不是说私有化就能够确保非垄断。资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鼓励垄断。人们谈到国有资本主义,其实指的是中国政府的强大角色,在于呼吁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而恰恰就是这个观点,令西方陷入了危机。如果我们盲目地听从这些建议,中国就将失去一些优势。一个有控制能力的中央政府对于一个地域如此辽阔国家而言是有优势的。例如,在金融危机中,政府在中国较弱的地区激活了开发和投资的需求。在中国的外国投资额并没有减少,而是向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在重庆、成都、山西、内蒙古等地的增长率都达到了20%到26%。这样也能解决中国国内发展不平衡以及收入巨大差异的问题。这种不平衡显然在欧洲也存在,可是却缺少一种强大的中央控制的力量。如果存在这样的力量,那么你们可能也就无需讨论德国人是否要给希腊人更多钱的问题了。还有一个例子:在中国所有人都抱怨房价太高。政府现在相当坚决地采取遏制措施,而房价慢慢也稳定下来。这里有很多互相牵制的利益: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挣钱,房地产业大声疾呼,部分媒体抗议。中央政府是如何使自己的调控取得效果呢 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它自己就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在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名单上一直都少了真正的第一名:中国政府。在美国,华尔街可以轻松改变华盛顿的政治,在中国还远远没有这样容易。中国面临挑战并不是如何废除政府的强大角色,而是要让它更加民主。我们需要更多的透明度,更强的法制性,更强的社会参与。在这个意义上,不是国有还是私有,而是如何让国有的资产真正变成人民的财产,而不是少数垄断者控制的财产。

    奥贝毛厄尔: 即使在金融危机之后,欧盟都还无法实施金融行业的再调控,就连无关紧要的金融转账税都有分歧。您能从中国的角度提出什么建议吗 

    戈泽帕特:今天的问题不再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而是"如何调控资本主义 "当然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调控者。放在国家社会主义传统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当然是这样的调控者。德国也还算较好地度过了危机,因为莱茵资本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还完好无损:通过福利保障系统,通过经济刺激计划来削弱危机......

    奥贝毛厄尔: ......同时中国人还在继续购买德国汽车......

    戈泽帕特:这也是原因之一,在德国,一个强大国家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将钱注入到经济之中,这才是重中之重。下一次就不管用了,因为国家已经破产。首先以国家方式进行调控已经远远不够。在全球范围内当然更是极其困难,在欧洲层面上,利益集团和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国家行动者就会投反对票。从根本上讲,我们确实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调控。关于财产的问题:谁有财产,谁就有股份,有利益,有与这份财产的联系。可是在金融市场上,财产可就远离了这些所有人。拥有大众汽车股票的人,还远不能对这家企业有决策权。对于事关我们钱的决定,我们应该要求拥有更大的影响力。通过确定框架式的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外在的民主化,还应该用增加所有人的话语权来进行内部的补充。对于工人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他们在企业里工作和生产,却在企业里几乎没有话语权。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需要更多的民主,这句话我也要说给西方社会听。如今这些企业的等级制度极其严重。在西方国家政坛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再被容忍,可是在私营经济却成了唯一的模式。这可真是件怪事。

    汪晖:今天人们提到民主时,指的是政治形式、选举制度等等。现在没有人还会说起社会民主,谈到经济及工作的日常生活。直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还对此进行了很多探讨,例如采用莱茵资本主义的模式,另外在日本人们也进行了一些尝试。西方福利民主的社会基础那时还是完整的,而今天它已经被彻底削弱了。中国的发展有很多相似之处。可是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大家都只关注着政治形式上的不同。政治民主当然重要。但是如果只注重这一点,就忽视了两种社会中民主实践已被削弱这一现实。直到70年代,很多中国企业里的工人还是很有话语权的。这在各种实验中都曾经出现过,例如鞍钢的工人和管理层还创建了所谓的"鞍钢宪法"。在德国、日本和中国都有过在企业内部增加工人的话语权的尝试。现在已经没有人思考这种形式的民主化了。

    奥贝毛厄尔: 单纯从形式上讲,在德国倒是一直没有改变,仍然有企业宪法,共同表决......

    汪晖:是的,德国有一种特殊模式。以前中国是以单位为主的体系,企业同时是工作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虽然这种体系饱受批评,可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种体系的最初目标是实现工作岗位的民主形式,是对社会关系的一种重组,不只把工作位置当作一种产生盈利的功能。企业被作为一种社会形式进行组织,其中还包括保障体系、医疗机构、一家幼儿园、安置老人的机构。只关注增长和竞争力使得单位降格为以盈利为导向的生产机器。在中国,国有企业直属政府,由政府领导。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统治方式。因此也没有人替单位辩护,今天人们已经放弃了这种想法。现在是私有化了的企业占主体。在那里工作不过是一种生产要素而已,工人们压根儿就没有发言权。如同马克思说过的那样,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并不与其他的工人发生关系,他(她)只与资本发生关系。

    奥贝毛厄尔: 没有调控的资本主义产业以及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引发的愤怒情绪不断增长,其主要原因就是由此引发的巨大的不平等性。您两位将这哲学性地概括为平等和公平。,右派政治人物会说人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因为天分就不一样,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另外对于所有人来说是好事,因为会给人以激励,让人努力,并由此创造出所有人的富裕。您对此怎么看 为什么平等这么重要 

    戈泽帕特:我经常听到这个问题。我们来假设一下,您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并不一样,您也因此而爱他们。您不会希望两人一模一样,没人会这样希望。我们大家都想要差异。尽管如此我们在养育孩子的时候还是要保证遵守一定的社会准则,大孩子不能殴打小孩子。我们假设一下,大一点的那个孩子有了新自由主义思想,他问,我什么不能打他 这会让我在市场上更强大......

    奥贝毛厄尔: 这孩子也许会说:然后我会成就一番大事业,我们都能得到好处!

    戈泽帕特:我们必须对他说,我们要保护这些有差别的人不受其他人的统治。首先,人在道德上具有相同的价值。问题是之后呢 结果会产生什么样的平等,我们如何允许差异与多样性同时存在 在哪些方面我们必须同样地对待所有人 这些问题回答起来肯定很复杂。

    奥贝毛厄尔 这就是现代的平等性的基本共识,在很多宪法和两个人权法案中都有具体规定。在中国传统中您能找到哪些体现这种平等性的思想要素 

    汪晖:可以在儒家思想、道家哲学,特别是在佛教中找到平等性的基本理念。不过我并不想刻意强调中国特有的思想。我们在不同的传统思想中找寻一些能够帮助我们思考当前形势的理念。主要是现代的、普遍的平等理念。即便有些平等的批判者说,平等会压制人的意志或者个性,那我们也不应就这样放弃平等。平等主义的最新理论和实践也早就接受了这一观点,平等主义并不就是一味的平均化和一致化。阿玛蒂亚 森(Amartya Sen)曾提过一个问题:"什么的平等 "平等主义历史上最根本性的理念就是拒绝歧视,坚持平等权利。平等思想的第二代学者将剥削这个概念置于中心。形式上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无论是反对歧视的斗争,还是反对剥削的斗争,都要同时为保护个性而战。一个受剥削的工人又怎么能通过语言表现出他的个性呢 平等意味着从剥削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有差异性。下一步我们才能谈到地区、文化和宗教生活。对不同生活方式的尊重很难融入到平等性的理念之中。少数人的问题通过形式上的平等也很难轻易得到解决。很多传统的生活方式都被现代化给毁掉了。在所有的问题上:平等是现代政治的推动性因素,没有平等,政治的动员是难以想象的。鲁迅是中国现代最为重要的知识分子之一,也是最早思索现代平等政治的中国人之一,他还积极参与争取妇女和工人权利的活动,同时和他的老师章太炎一起思索平等的弱点。他们读过叔本华、费希特和尼采的书,思考过法国大革命的偏离,尝试着拟定一些方案,类似尼采的超人,施蒂纳激进的个人主义,为了让平等思想的转型更加有成果。

    戈泽帕特:是的,人们必须向对手学习。平等的捍卫者额外还面对着一个特殊的挑战。我们现在不再像以前那样生活在具有共同道德标准的封闭团体中。在不同的文化里这个问题就凸显了出来。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有一些共同点,一些大家都认可的共识。这其中也包括相同的人的价值。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努力。人可以有宗教信仰,但同时又要相信人具有相同的价值,尽管有些宗教,比如天主教,花费了很长时间才真正认可了相同的人的价值以及与此相关的人权。可是在有些传统中还是有歧视存在。抵制歧视也意味着,有些人不能像他们希望的那样生活。这样的话,平等就真的限制了自由。现代社会要保证足够多的自由,可以让所有人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生活,同时保护所有人能拥有相同的自由空间。关键的问题不再是分配,而是普遍的、自主的生活方式。当然,生活方式的自由也需要公平的分配。这样一来,工作岗位上的歧视就和文化多样性的问题联系起来了。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小组之间权力的不平等分配会在决定共同的生活形式时体现出来。

    奥贝毛厄尔: 我们把不平等的问题转回到关于资本和正确的经济机构的问题。我们扩展了平等的概念和实践,从形式上的平等到实质性的平等,也考虑到了文化差异,以及能力与资源真正的平等分配。我们设想一下,如果确实有了真正的机会平等,这时我们参与到自由市场上的竞争中去,少数几个赢家将得到丰厚的回报,大多数人只收获平平,很多人空手而归。在一场游戏开始时,机会均等到底对谁有利呢,如果这场游戏的规则只会让少数人胜出 

    戈泽帕特:当然仅有机会均等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再分配。最大的一种不公平就来自于家族遗产。财富不断累积,破坏了机会均等。在大多数的社会中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第二,如果我们想要一个市场的话--而且有充足的理由--那么我们必须要保证,所有人,就连处于最劣势的人,都能公平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这一点符合罗尔斯(John Rawls)的差异原则。为了遵守这一原则,第一是要求再分配,第二是工作要有公平价格。可以通过市场或者其它标准来确定工作的价格。例如德国的公共行业确定工资时就不是通过市场机制。依据的标准有职业培训的年限,职位的重要性,所管理的工作人员数量,责任的大小,工作的风险等等。这些标准必须从社会的角度予以讨论。有些时候通过市场来定价可能更公平一些。如果让市场来定价的话,恐怕收垃圾的工人就会挣得更多。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劳动力供应下降,作为结果,工人的价格就会上涨,这样才能找到足够的劳动力来承担这项工作。可是社会惯例却将这种工作视为低薪工作。总之在很多工作上,市场确定的工资高低总是其它的一些非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美貌、身体强壮、运动天分。这种工资尽管是由市场确定的,但并不公平,因为它取决于从道德而言属于偶然的因素。可是另外一种现象却令人迷惑,恰恰是娱乐或者体育界的明星却很少因为他们的财富遭人嫉妒,尽管他们过高的收入也并不公平。

    汪晖:需要机构性的预防措施来避免竞争导致巨大的不平等。重新分配在这里肯定十分重要,而且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会一再导致出现新的不平等。通常而言,我们讨论两种再分配机制,一种是国家,另一种是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重新分配只能是不可或缺的。能力的平等本来的目标是让人不再依赖于国家,不再依赖于外在的分配机制。但这个理论是有局限性的。如果仅仅将能力视为市场的入门前提,就忽视了市场条件本身。关键是如何界定能力:在市场条件下,只有能将自己转化为商品的能力,才被认为是某种能力。人的能力被从市场出发下定义恰恰会产生新的不平等。例如,在跨文化的社会,在一个需求由多数人文化来决定的市场上,少数人具有的某些特定能力-如他们的语言-并不会被视为能力,因为不具备转化为商品的价值。我并不是反对阿玛蒂亚·森提出的能力原则,我是想沿着他提出的问题超越他的论点。这也是关于对新机构进行设想的问题。我们必须设计出在资本主义与市场形式组织之外的空间。

    戈泽帕特:

    这一点与米夏埃尔瓦尔策(Michael Walzers)提出的"正义诸领域"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不能用商品的形式来组织所有的社会关系。最为著名的例子就是爱情。人们无法购买爱情,因为如果是能用金钱购买的话,那指的就是别的东西了。而在其它商品或者服务方面我们则可以有可选择性。例如在照顾老人方面我们能自行决定,是由孩子们来照顾,还是花钱雇护工。在政治领域也确实有可选择性,不过其中一种可能性是在道德上是很坏的,因为如果能够收买选民投票的话,民主选举的理念就被瓦解了。还有很多领域,我们必须要根据功能和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可以接受其中的市场和商品化。瓦尔策认为,这种领域内在的逻辑性会使选择显而易见。在我看来可没有这么简单。更多的是要做出民主的决定。可是真的有可能去限制商品形式的逻辑性吗 今天商品逻辑似乎已经渗入了很多领域,几乎无可阻挡。一个进一步的问题就是,通过用另外的方式来组织经济领域,就能解除肆意扩张的商品形式对有保护价值的领域的威胁吗 那不就是真正的后资本主义社会吗。基于资本主义的优点,我还是倾向于保留这种制度,继续进行尝试,限制资本主义。您的建议则相反,是要超越它。

    汪晖:

    对于这个问题我没有确切的答案。提出超越资本主义的设想并不等同于彻底否定了这些机制,这里存在对于特定情境或阶段的判断。但是,您可以看看欧洲左派的危机。对于德国的社会民主党来说,批判新自由主义的方案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其他价值的支持,这场斗争困难重重。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欧洲社会民主比较强大的时期,"社会主义"还没成为一个贬义词。即使刻意与东欧阵营或者中国的社会主义划清界限,可是人们还是为社会主义自十九世纪以来的传统感到骄傲。在这个体系内还有其它东西存在。即使人在这个体系内生活和思考,也然需要其它的东西,需要关于外部的想象,需要某种关联,目的是改变自己的体系。今天"社会主义"这个概念被扭曲了,它或者仅仅与斯大林式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或者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形态发生关联。漫长而深厚的传统被等同于这些形式。我还想补充一点,也许更具争议性。第一,社会主义不能等同于苏联、东欧以及中国曾经采取的形态;其次,并不能因为其失败及其危机,而认为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实践一无是处。在中国也不是以前所有的东西都是错的,例如我前面提到的鞍钢宪法。不能完全否定整个过程,整个的传统,所有的价值观。很多人都已经指出,两个体系之间的竞争迫使西方的体系不断地进行改革,更加注重社会福利。今天的工人、社会民主党人、活动家们压根没有其它的价值观的视野,没有可以供他们联系起来的理论遗产。在新自由主义的高潮时期,欧洲的右派与左派之间差别不大,相互配合,几乎是一起宣扬对新自由主义市场的适应性纲领。在中国,我反对一味否定社会主义传统,但这并不等同于说不要对这个传统进行批判性的反思。

    奥贝毛厄尔:

    您建议继续拓宽视野,一种题为"天下大同"的视角转换,这是什么意思 

    汪晖:我们的平等构想都是以人为中心。您提到人的平等和他们的权利,提到人类生活的内在价值。现在我们都看到了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所产生的后果。对于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意味着短缺的终结,它也是一种生产方式,生产的一切都有富余。我们现在一方面贫富不均,另一方面商品过剩。依靠这样的发展主义不可能解决平等的危机。我们也看到了这一点对环境的影响,如核事故、受污染的河流、有毒的食品,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这些现象不仅创造着社会的不平等,而且还会导致代与代之间的不平等。对此,可以从人的观点、人权的观点来批评,但也可以换一种视角,将我们自己看作自然秩序的一部分,重新思考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类及其与万物的关系。这就是来自于道家思想传统的概念"天下大同"。人类是这天下之物中的一部分。尽管我们与其他东西不一样,可是我们也属于它们之列。平等的视角尝试着去表达尊敬。对大自然的伤害来自于商品化进程,大自然也成了商品。人被这个世界异化了,因为人际关系也全都被包裹上了商品的外形。我们不仅要保护人,还要保护水、森林、土地免受商品逻辑的影响。西方国家从七十年代开始发展出了动物伦理学,这是重要的一步。可是山呢 河呢 南北极的冰呢 怎样才能把它们也纳入到伦理学的范畴里来 这就需要扩展平等这个概念了。

    戈泽帕特:可为什么是平等 我对这个视角是这样理解的:我们不应该只是为了觉得有趣,就毁掉一座山。自然界的物体都有各自的价值,但是它们具有相同的价值吗 这一点我表示怀疑。我们人类的生活只能利用自然界的物体,别无选择。我们必须要部分地毁坏、消耗、改变、继续发展等等。在很多情况下这并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可是我们与外面的大自然打交道时会出现一些有问题的状况。您提到对生态的破坏。我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改变着大自然。我们应该从根本上更加小心,很多东西应该让它们保持原样。这种让大自然保持原样的想法也有其形而上学和神学的意义。作为无神论者,我也认为大自然有价值。不过我想换一种方式表达。人类如果要改变大自然,要有需要充足的理由。如果没有这样的理由,就不要打扰大自然。因为首先环境是我们生活的背景框架。忘掉和忽视这个背景框架是十分危险的。第二点是对下一代人的义务。他们不应该被剥夺了例如爬山或者利用煤和水的可能性。夺走了这些,却留下核废料,从代际公平性的角度来讲是安全错误的。我们只是地球体系中很小的一部分,我们也只存在很短的时间--这也许能够成为一个形而上学的论据--我们并不是唯一对大自然行使统治权的物种。您的很多观点我都能理解,但是我不认为平等在这里具有决定性的价值。

    汪晖:在这点上,我借鉴了章太炎的观点,他借助于佛教的众生平等的思想,借助于道家的齐物概念,针对现代人类的不平等现象提出对什么是"平等"的新定义。起初是想将多样性植入到平等之中。这里还有一个语言哲学的方面。语言学的秩序构建和制造了一种等级制度和不平等。通过名称体系,通过能指,确定了所指,确立了一种等级秩序。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社会秩序,语言体系还参与制造了人与人在社会上的不平等。章太炎想通过"重新命名"来实现一种认识论上的革命。在语言学上的一种宇宙的新秩序也许会给这个等级世界带来一种新秩序。他是一位以佛教思想为出发点的革命家。

    奥贝毛厄尔: 这不是与阿多诺的思想有共同之处吗 面对同一性的秩序、世界的感知和构建,他想让"非同一性"通过一个概念性的秩序发挥效果,而这一秩序决定了理论和实践。针对大自然的暴力和针对人的暴力究其根本是属于认知结构和实践中的同一类型。

    汪晖:是的,这听起来有时候几乎像佛教思想。我们比较一下弗里德里希 冯 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对唯科学主义的批判。哈耶克的批判以对自然与社会的两分法为基础。自然科学不能作为社会科学的榜样,因为自然科学探讨的是客观物体的世界,而人的世界里还包含了主观性。也就是说对人类社会的解释不能按照自然规律来进行。这些是哈耶克的思想中正确的部分。而阿多诺把两者结合在一起,他认为对大自然的统治也是对社会和对人统治的形式。这同时也是对征服自然、工业化和人类世界异化的一种批判。哈耶克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将资本主义和自由的市场看作真正自生自发的秩序。如果不将对大自然的统治作为一个题目来探讨,就不会有统治的观点。

    戈泽帕特:这里面有两个支持限定商品逻辑边界的论据:首先是物体的内在价值,人们不该只把它们当作商品来对待。另外一条路是间接的:将物体当作商品来对待,意味着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某种特定形式,而这种形式将人作为工具,以统治为基础。商品化实际上经常传导至与他人之间间接的或者是主导的关系。这甚至可能导致摧毁作为物品商业化后果的人与人之间关系。

    张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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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编者按

    1990年代以来,整个世界都持续处于巨变之中,中国思想界自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于《读书》杂志在中国思想界所处的特殊位置,近期出版的《读书》 十年文选,可被看作是记录这一深刻变化的重要文本。上周,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为此专门举办研讨会,邀请王家范、葛兆光、张汝伦、陈思和、王晓明、孙歌、许纪霖、戴锦华等京沪两地著名学者,就"《读书》和最近20年中国与世界的巨变"、"1990年代初以来中国思想和知识的新图景"、"视野和想 象:中国、亚洲与世界"等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于此也可见知识思想界对这套文选的重视。我们在此刊发青年学者文韬与《读书》杂志执行主编汪晖的对话,以飨读者。文中言论系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2000年以后,这场在起初被人看作是"杯水风波"的思想运动波及到整个社会,从大众传媒到人民代表大会,这些问题最终影响了公共政策的走向。

    一 九十年代与中国的特殊性

     

    文韬:最近三联书店出版了《读书》1996-2005年这十年间的精选集,从中不难看出,《读书》编辑部最看重这十年间在反思和推进改革、批判性思考全球化以及亚洲讨论等领域中的工作。要理解《读书》在这十年间做了什么,或许首先要理解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意味着什么。您在精选集的序言中说,“我们的‘小小十年’真的那样贫乏吗 ……相较于八十年代对于西方的崇敬,这个时代的思考中渗透了新的文化自觉;相较于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颓败,中国的知识分子力图重整思想的旗帜,建立批判的阵地;相较于过去时代的声调相对单纯的讨论,这个时代的思想空间容纳了更为丰富和多样的声音。”九十年代的中心问题是什么 那个十年的思考对于今天意味着什么 

     

    汪晖:90年代的第一个特点就是20世纪的终结。20世纪对于中国而言是一个革命的世纪,一个企图用社会革命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突破19世纪—帝国主义战争、资本主义发展所造成的城乡之间、阶级和阶层之间的重新分化和相应的政治统治。但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革命终结的时期已经到来。失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冷战以社会主义体系的失败而告终结,全球化大规模地展开;二是社会主义在理念上提出了另一套价值,但是在实践上不得不带有很强的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复制性。正由于此,在反省二十世纪的悲剧时,许多人直指这个时代的革命实践,却从来不愿追问:到底20世纪的悲剧是19世纪展开的结果,还是要突破19世纪的结果 由于没有追问上述问题,我们得到的结果是:伴随柏林墙的倒塌,苏东体系的瓦解,被埋葬的不只是作为19世纪之展开的暴政,而且也是20世纪的理想和社会主义时代真实的成就—不仅是经济的成就,而且也是工人和农民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曾经获得的--也是并不稳定的--尊严感。

    90年代的基调之一,是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思潮凯歌行进,从俄罗斯、东欧国家到世界的许多角落。中国的情况与苏、东有着重要的差异,但在九十年代直至今天仍然受到这一潮流的深刻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进程导致了再度的社会分化,但这一再度的社会分化却没有产生再度分化的政治――比如,面对大规模国企改制和农村危机,我们可以看到这样那样的批评、抗议,但并没有出现二十世纪革命时代的阶级政治。二十世纪政治的许多要素,如政党、阶级或阶层的分化等等似乎继续存在,但是20世纪构筑社会斗争的政治形式基本终结了--没有阶级的政治,没有阶层的政治,没有民族的政治,也没有二十世纪意义上的政党的政治。新的政治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面包做大的政治,向所有人进行诉求的新自由主义政治。总之,全球化、市场化在历史终结的地基上展开。

    90年代的发展是以70-80年代的批判性力量的衰落为前提的。在70-80年代,批判性的力量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开明左派,他们为推动社会主义改革而呐喊、行动,但到90年代他们基本没有什么批判力量了,有些人走向自己的出发点的反面。在俄罗斯,以叶利钦为代表的改革派彻底右翼化,走新自由主义路线。如果说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政治对抗还能赋予叶利钦以变革者形象,那么后来的“颜色革命”其实连半点新意也没有了。这个时代的另一种批判力量是更接近启蒙与自由主义的社会思潮,但在90年代的大转变中,它和前者一样,渐渐地失去了孕育其成长的土壤,进而被新自由主义的潮流所裹胁。我很早说过,自由主义若不能与这种右翼保守的力量相分离,就会丧失自身的力量。80年代的这个思潮内部包含了许多矛盾和张力,它所介绍和阐发的那些理论也包含了对于现代性的反思,但是就政治意识而言,这些现代性反思最终单向地指向原来的传统社会主义体制,而没有将这一批判重新整合到对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反思之中。

    在世界范围内,90年代代表着一个真正的逆转――不是历史的终结,而是二十世纪的终结。但如果仅仅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在这里谈论中国的90年代了。与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90年代有其特殊性。我认为有三个特殊性值得我们考虑:

    第一个特殊性是:经过89年事件之后,经济改革长足发展,而不是像完全尊奉新自由主义路线的俄罗斯和一些东欧国家那样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也因此,尽管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社会分化、制度性腐败和生态危机,但中国仍然被普遍认为是这一波全球化浪潮的赢家。这一状况产生了一个悖论,即一方面,相较于俄罗斯和一些拉美国家,中国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并未全盘倒向新自由主义,另一方面,中国的精英阶层、甚至大众社会充满了对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盲目信念。但到今天,随着社会危机、生态危机的频繁爆发,这种盲目信念正在濒临破产。

    第二个特殊性是:推动改革的政党彻底地否定了“文革”,并以此为契机承认和总结历史错误,但没有整体地否定中国革命,没有否定作为20世纪政治的产物的共和国。这与前苏东国家截然不同。在讨论毛泽东的历史地位问题时,邓小平非常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的重要性。在今天,人们经常谈论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并行的重要性,但很少讨论中国长足的经济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各种社会矛盾与上述两个特殊性、尤其是第二个特殊性的关系。不讨论这一点,很难理解中国改革的政治条件,也很难理解中国的政治变革究竟应该探索怎样的道路。

    第三个特殊性与我们今天的话题关系更紧密一些,即9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分化与新一波知识分子批判运动的出现。不久前读到佩里 安德森的一篇访谈,他比较了俄罗斯和中国,发现两者都有严重的腐败和社会不平等,但在俄罗斯,对腐败的批判和反抗的声音很弱,社会压力很小,而在中国,甚至高级官员也要为此付出极大代价。他特别提到:这一浪潮在文化上的表现即所谓“新左派运动”的兴起。无论人们是否同意“新左派”这个说法,中国的90年代出现了一个从各个方面对当代进程进行批判性思考的思想潮流,其中既包括所谓“新左派”,也包括批判的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以及重新焕发力量的马克思主义者,等等。围绕着全球化、中国改革的现状与前途、如何估价中国革命和中国传统等等,这些知识分子的论争几乎触及了当代中国所面临的最为关键性的问题。由贾宝兰编选在《改革:推进与反思》中的文章,就是这一思想争论的一个侧面。九十年代以降《读书》杂志中有关经济学领域的一些争论就是通过她的组稿和编辑工作而得以展开的。

     

    二、需要独立思考的年代

     

    90年代思潮的若干要素在先前的思考中可以找到痕迹,但很难看作是80年代的简单延伸。从国际方面看,一系列重大事变对于中国知识分子重新理解全球化及其霸权性结构、市场化及其权力机制、社会主义历史和价值的当代意义产生了重要影响。1993年,俄罗斯的十月事变对我们震动很大,我们没想到二十一世纪的资本主义需要用如此暴力的方式为自己开辟道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98年科索沃战争爆发,2001年海南上空中美飞机撞击,2001年911事件,以及随后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西方反战运动的再度兴起,以及美国、日本等右翼政治的持续等等,击毁了9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欧洲冷战的结束和新自由主义改革而产生的乐观情绪。有关中国改革的争论,其实也是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1992年“南巡”之后,整个社会重现乐观气氛,但两、三年后敏感的中国知识分子就产生了新的疑虑。大概在1994-1995年前后,国内有了“人文精神”的讨论,海外有了有关俄罗斯自发私有化问题的反省。我个人印象最深的是崔之元的《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和胡鞍钢、王绍光有关过国家能力的讨论。到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前后,所谓“新左派”和“自由主义”的争论全面展开,直至2000年由于“长江读书奖”事件而导致争论在各种思想的、感情的和人事的纠葛中蔓延,酿成了中国第一波网络上的文化战争。撇开争论过程中情绪因素不谈,这一时期的争论集中在对苏东改革、国家能力、市场与计划及其他一些理论问题之上,但2000年以后,随着“三农危机”、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以及国际关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讨论中大规模展开,这场在起初被人看作是“杯水风波”的思想运动波及到整个社会,从大众传媒到人民代表大会,这些问题最终影响了公共政策的走向。

    90年代中国发生的这些思想潮流的最终流向并不明朗,也没有根本地改变发展的格局。在这个时代,国家、政党、市场、社会等等范畴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我们在理论上还没有形成新的概念和理论对它们进行重新分析。但是,讨论所提出的基本问题不但对于社会政策、公共舆论产生着积极的影响,而且也显示了一些变化的方向。在这些讨论中,难能可贵的,除了对于全球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中国现实的深入分析和批判之外,也包含了对于中国的独特的发展道路的探寻。这样的思想运动我们在其他地区—包括其他的后社会主义国家--很难看到。因此,我觉得不应该对中国的90年代评价过低。中国的90年代有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转变”:第一个转变是社会主义国家自身的转变,第二个转变则是对第一个变化本身的反思。90年代是一个真正需要独立思考的年代,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简单地依傍。

     

    文韬:您在序言里也指出,这十年的《读书》与此前的《读书》相比,一大变化就是有关社会问题、国际问题的讨论和来自社会科学各领域的作者也明显增多。这次六本文集就有三本都是社会科学领域的讨论,如果加上社会科学领域讨论占了一多半的《〈读书〉现场》,分量就更大。尽管这些社会科学领域的讨论与人文思想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人文领域内的讨论至少在这次精选中占的位置并不重要。从这十年来看,《读书》刊登的文章与人文有关的也并不少,这一编辑方案的选择是否与这十年中国思想界的状况相配合 

     

    汪晖:这套文集是我们六个编辑各自编选的,在编选之前,我们大致讨论了一下各卷的主题。总的来说,社会科学领域的作者上升是肯定的,但就文章而言,很难用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学科界定来说明。比如苏力是法学家,可是他写的文章与历史、文学、电影有很大关系,写法上也不能说是“社会科学的”。此外,关于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文章,作者中也包括许多人文学者,因为许多讨论涉及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社会理论和历史研究。当然,在触及这些问题时,即使是人文学者的文章,写法也和原来文史的写法不大一样。的确,文学和人文学科不再占据先前那样的社会思想的中心位置。从编刊物的角度说,完全不顾及社会的变化和知识队伍本身结构的转变,是不可能的。把社会科学排除在外,更不可能。故步自封,或者自己把自己关起来,没有好处。

    社会科学领域的作者变得活跃起来有几个原因。一是中国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改革前后的社会构造和知识体制都有很大变化,经济、法律等领域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急剧上升。这一点不再多谈。二是中国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执行的留学生政策,到这个时代,许多人学成归国,或者在国外大家执教,他们的知识训练与过去大不一样了。西方的很多人文领域也经历了社会科学化的过程,而后收到后现代的冲击。三是八十年代以降大规模译介西方书籍,到这个时代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整个九十年代,中国的大学正面临着一次学科重组和建设的大浪潮。很明显,在这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构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比如以前社会学和经济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还很不成熟,八十年代最为活跃的知识分子主要是哲学、文学、历史等领域的,而90年代这个格局从根本上发生了改变。你只要看崔之元、王绍光、王铭铭、朱苏力、林毅夫、温铁军、张维迎等人在这个时期的活跃程度,就可以知道知识领域的变迁有多么深刻。

    在现代中国政治中,文学具有特殊的地位。50年代批《武训传》、批胡风,60-70年代评《红楼梦》和《水浒》,整个政治运动都跟文学联系在一样。作家们身居高位,一举一动都引起很大的轰动,对全中国都有影响。即使在80年代,伤痕文学、报告文学甚至形式创新,都能产生全局性的影响,现在哪有这回事啊。过去作家给《读书》写作的很少,除了王蒙等少数作者。过去十年中,余华、韩少功、张承志、格非、苏童、莫言、王朔、黄纪苏,为我们写文章的多了,但韩少功、张承志、黄纪苏的文章也已经不是原先的作家谈。我们实际上非常重视文史这一块,除了老一代的金克木先生、黄裳先生之外,李零、葛兆光、刘禾、孙歌、张汝伦、甘阳、刘小枫、陈来、陈平原等在给这份杂志写作,至于年轻一代当然就更多了。其实,90年代的一些问题,像东方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的问题,对西方中心论的批判,亚洲问题的讨论等等,主要也是在人文领域里提出来的。《读书》中有关戏剧、音乐、艺术和文学的讨论受到许多读者的好评,也受到一些创作者的关注。在这方面,由孟晖编辑的《逼视的眼神》收录的文章尤其值得注意。

    我在这六本选集的《序言》里讲,对于人文性的理解不能太偏狭。把人文性理解成一个跟学科密切相关的东西,而不把人文性看成现代知识分子针对整个社会思考的一个部分,说政治不关我的事,经济不关我的事,社会不关我的事,我的人文只有把这些东西排除掉才叫人文,那还有人文吗 这还不如过去的文人呢!这是现代学科分工造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人文学科的建立,与其说是对人的发现,不如说把学科分化的原则贯穿到人文领域之中罢了。把经济、政治因素排除掉才叫人,才叫回到人本身,这是对人的发现吗 经济生活不是人的生活,社会生活不是人的生活,只有内心,只有某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把人抽象到什么都没有,这样的人文的概念恰恰是人文性丧失的根源。人文性是包含着我们所有的现实关系的,如果没有对我们的生存境况进行再思考,人文的思考怎么能够产生深刻的影响呢 吴彬编选的《不仅为了纪念》中收录的众多回忆文章也可以显示出人与时代的密切关系。

    最近我觉得开始有一些新的变化。90年代中国社会转变最剧烈、社会高度不稳定,许多问题需要社会科学以技术化的方式来解决。但到今天,人们迫切地感到无法回避价值问题、取向问题和方向问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读书》有意识地希望重新展开一人文性的理论辩论,但做起来相当困难。

     

    三 反思性空间与《读书》的价值

    文韬:《读书》在十年间面临的各种问难和指责,与反思改革的立场有或多或少的关系。从1996到现在这十年时间,《读书》本身就是中国思想界的一个重要话题,这也显示了《读书》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特殊的位置。尽管这十年间中国出现了不少有影响的新兴媒体,发表看法的地方多的是,但人们显然还是很在乎《读书》说了些什么,很在乎这个文化阵地的状况。从这个角度说,《读书》这十年相对于以前的变化,以及对这种变化的自信和坚持,从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捍卫了言论自由的价值。《读书》对自己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的定位有怎样的自我意识 

    汪晖:十年来,中国知识界的讨论对社会政策有重要的影响,比如三农问题、医疗改革问题等等,国内国外都有人提到这一点。比如,有人说最近的一些调整与“新左翼”思路有重叠之处。我的看法是:第一,影响并不仅仅来源于知识界的讨论,而是更为广泛的社会进程的产物;第二,就知识分子的思想讨论而言,也很难用是否见用于社会政策来加以评价,在这里,最为重要的是独立思考、追求真理。但我对公共讨论与社会政策的转变的关系仍然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评价。大家都关心中国的民主问题,但民主从哪里讲起,要什么样的民主,是一个大问题。控制和约束是显然存在的,但知识分子的争论和公共讨论,能够一定程度地转化到公共决策,改变一些取向,这表明我们的社会体制里存在着民主的要素,我们应该扩展它。现在谈民主,其实主要的模式就是西方的形式民主,但在西方社会,公共舆论对于国家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弱,比如伊拉克战争期间,那么多人走上街头抗议国家的战争政策,但布什、布莱尔、贝卢斯科尼、小泉纯一郎等等,他们改变了战争政策吗 没有。这是民主的危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讨论及其在公共讨论中的影响,都是民主性的要素。我希望我们讨论的空间能够更加扩展。

    现代社会中公共领域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关联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现在的媒体集团大多是垄断性的,并受到政治与经济的双重控制。在大众传媒中,有一定深度的文化讨论、理论讨论变得越来越困难。资本主义创造常识,什么面包做大啦,什么先富后富啦,都是如此。在这个意义,现代社会不但有强烈的反历史倾向,也有强烈的反理论倾向。要想对社会整体进行思考和辩论,必须有理论,必须有理论性的争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像《读书》这样介于专业性学术刊物与大众文化刊物之间的文化刊物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即将专家学者的讨论公共化的角色。这是一个特殊的反思性文化的空间。

    其实,与其说言论自由,不如说政治性空间的拓展。我这里说的政治性空间不是指国家政治、政党政治,而是一种政治社会。从90年代的思想论争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性空间,它能够从思想辩论转化为公共讨论,促进了社会转变。如果说知识分子的思想讨论对社会政策有影响,那么这个影响也是以这个政治性空间的存在为前提的。通过思想讨论,公共舆论的氛围、评价褒贬的尺度不见发生了改变,这才可能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但是,这样的空间不是固定的,而是伴随着各种形势而变迁的,比如随着社会政策的调整,原先的紧张关系慢慢消失,这时就需要深化我们的思考和讨论。一定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形成新的视野以保持思想讨论的批判性张力。社会批判如何再出发,成为一个大问题。

     

    四 世界性视野与国际对话

     

    文韬:《读书》在中国媒体界有一个非常少见的特点,就是以平等的心态参与国际学术对话,致力于成为一个超越国界的公共空间。一般的媒体对这种可能性几乎不会去设想。这种全球性的视野对讨论中国问题会带来什么变化 

     

    汪晖:我刚来《读书》的时候,有个老编辑跟我说,《读书》的策略之一是所谓打擦边球,将来如果社会变化了,《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她也不知道。我说,我们希望创造一个空间,这个空间不但能够面对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而且也能够面对当代世界的变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平等地参与国际学术对话和思想讨论是非常必要的。今天中国如此之深地卷入了全球化过程,对中国的分析不可能脱离对其他地区的研究。中国学者一方面需要超越自我中心的视野,另一方面又必须用一种平等的心态参与国际对话。这就是所谓自觉吧。要说言论自由,这也是言论自由。中国学者没有能力在世界上说话,不能对外部世界发生的变迁有权威性的解释,只是对自己说话,这不是好事情。过去十年来,我们邀请了许多国外的学者为我们撰稿,也常常和国外的学者一起进行座谈、讨论、对话、辩难,李学平编选的《〈读书〉现场》中的若干讨论就是这一平等对话的纪录—其中有与外国学者的讨论,也有中国学者自己的讨论。我自己在大学工作,也常常邀请不同的学者到大学演讲,但《读书》这个平台是特殊的,首先它提供的是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其次它提供的是一个知识分子而不是专家间的讨论平台。正由于此,许多外国的学者到了中国常常愿意来这里和中国知识分子见面。事实上,《读书》在思想领域的讨论,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影响。

     

    文韬:《读书》九十年代中后期对全球化的批判性讨论在当时往往被认为是胡言乱语,违背全球化的历史普遍规律。今天看全球化,对以往《读书》的讨论有何评价 

     

    汪晖:《读书》对全球化的讨论,不是简单的肯定和否定,是历史分析。比如研究全球化的历史条件、霸权性构造、移民网络以及文化问题。我们也研究全球化引起的社会冲突,比如印度的宗教冲突与全球化的关系、俄罗斯私有化与全球化的关系,等等。我们对美国的霸权和战争政策不断进行批评。9.11以后我写了七千多字的编辑手记。这些讨论在当时引起过许多争议,现在好像反对之声已经很小了。

    很多人认为我们的态度是否定全球化,其实是并不准确。我们批评的是那种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分析当代全球化过程中的垄断和霸权结构,而不是简单地否定全球化的所有方面。我一再说我们需要另类的全球化,我们是在肯定和否定之间,分析这个过程,批评内部的控制。批评美国不等于回到简单的民族主义,美国是个全球性的霸权,不分析它的霸权,不能理解今天全球化带来的问题。我们九十年代提到跨国资本和跨国生产方式的问题,有些学者批评说都是胡言乱语,他们现在还会这么说吗 

     

     

    文韬:《读书》的一个贡献是对亚洲问题的讨论,当代中国很少有媒体像《读书》这样对亚洲问题投入这么大的热情。《读书》杂志对亚洲问题的讨论有什么抱负 

     

    汪晖:《亚洲的病理》一书的编辑叶彤对于自己的选题有长久的思考,他也是《读书》杂志有关亚洲问题的讨论的主要组织者。从1996年起,我们就持续地开展对亚洲问题的讨论。其实,除了亚洲问题之外,我们也展开对俄罗斯和东欧的讨论,尤其是俄罗斯改革问题,我们发表了很多文章,也开过会。这次没有编辑俄罗斯问题专辑,只编了其中的一部分。这个讨论对于90年代中国思想的转变有重要的影响,因为90年代关于新自由的主义的争论是和如何理解苏东改革密切相关的。我们邀请了许多台湾的知识分子在《读书》发表文章,与大陆知识分子一道讨论台湾问题;我们也发表了日本、韩国的知识分子与我们一道讨论战争与革命、区域化等问题。

    我们并不只是要讨论亚洲问题,而是要讨论非西方地区的状况,改变我们只是面向西方开放的思想格局。为什么要讨论亚洲问题,因为中国周边整个属于亚洲区域,我们如果单纯把中国放在中国与西方的关系里面,事实上不能形成真正的自我认识。不了解跟中亚、西亚、南亚和东亚的关系,不理解亚洲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而仅仅将我们的视野束缚在“中国-西方”的框架内,我们的自我认识必然会发生很大的偏差。因此,激发这类讨论也是重新理解中国的契机。西方是19世纪的以来的全球性的支配要素,我们不可能绕过西方,但是,必须展开新的空间,也才能解决中西问题。另外,区域化是全球化当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既是一个对全球化的批评,同时也是全球化内在的部分。因此,怎么讲区域化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全球化时代的政治。美国在90年代也有大量讨论,成立了很多亚太研究中心。亚洲与美国所谓太平洋区域的概念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不仅是地缘的,也是政治的。我们有关亚洲的讨论也不完全讲东亚,这和日本的叙述有所不同。

    不过,我们的讨论仍然是相当初步的,这与知识界的状况有很大关系。尼泊尔政变的时候,中国的媒体只能转述路透社的报道。我们的近邻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不知道,要绕道英国的报道才能知道一些信息。这个状态与中国知识领域的状态也是吻合的。在中国知识界的讨论中,我们很少看到有关越南、缅甸、巴基斯坦或其他邻国的深入研究,日本研究要好一些,但韩国研究其实也很弱。我在《序言》里提到,1997年金融风暴,中国的知识界很难发言。这个状况非常危险。中国当然有优秀的中国研究者,但我们有一流的美国学权威、俄国学权威、拉丁美洲学权威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研究的权威吗 我们谈论开放,弄来弄去还是单面的。中国这么重要的社会,其转变对整个世界都有影响,我们的自我认识,也需要一个世界性的视野,需要听听别人对自己的看法,需要通过共同的讨论产生出中国与其他社会之间的思想互动。《读书》做得很不够,但却必须去做。

     

    文韬:最近有媒体报道您和黄平将因一些原因卸任《读书》主编职务,但后来《天涯》主编李少君指该报道有关他的部分失实,您亦在此前接受访问时有所澄清。有评论指,事情背后的核心问题仍然是《读书》在当代中国思想场域中的位置。《读书》在经历了十余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将会有怎样的前途,这是许多读者关心的问题。

    汪晖:过去十年是中国社会和思想发生大转变的十年。《读书》有幸在这一转变中扮演一个小小的角色,对于参与编辑工作的我们而言,深感荣幸。我们的确面临各种干扰和困境,时时有人想用各种方式逼迫我们放弃我们的思想探索,但《读书》编辑部的年轻编辑们早已在十年风雨中成长,未来在他们的手中,更在广大的作者和读者的手中。

     

     

    (访谈的部分内容。未经作者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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