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村庄日常生活中经常性的涉及到两种类型的“气”,不同的“气”有不同的救济机制,一种是村民在交往过程中相互产生的“气”,它一般有时间上的置换和目标上的转移两种救济机制,另一种是因代际矛盾而产生的“气”,它通过村庄共同体的舆论等措施出气。而随着社会空前的巨变,
“气”是中国人特有的文化现象,对“气”的过往研究多集中在哲学与文化领域,[1]脱离社会生活的经验命题,而最早对它进行纯粹经验探讨的是应星和陈柏峰同期发表在《开放时代》上的两篇文章。应星的文章从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伦理的角度研究了“气”,认为当代中国乡村集体行动再生产的基础并非利益或理性,而是伦理,这个伦理就是中国文化中的“气”,并从农民与基层政府的互动角度分析了“气”在乡村集体行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机制。[2]陈柏峰则在具体的村庄实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气”在村庄生活中的内在平衡机制,表明在村庄关于“气”的平衡机制日益失败的情形下,人们越来越肆无忌惮地释放“气”,并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放到当前中国现代性和伦理变迁的背景下去理解。[3]
“气”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意义,它是人们交互作用的结果,只有发生碰撞和摩擦才会有“气”的产生,不同的对象之间产生不同类型的“气”,不同情境中的相互作用也会有截然相异的“气”,而且“气”的分量和程度又与作用因素排列组合不同而又有差别。因此,村庄中“气”无法在一两篇简短的文章中阐述尽全,应星和陈柏峰二人的开创性研究也只是涉及到其中很小的一部分,更大部分的内涵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的研究仍然是抛砖引玉,期望今后会有更多的学人参与到对中国本土一些有价值蕴涵的概念的讨论中来,丰富本土社会科学研究。
根据陈柏峰的理解,“气”是人们在村庄生活中,未能达到期待的常识性正义衡平感觉时,针对相关人和事所生发的一种激烈情感,“出气”是达致平衡的最直接的方式。但是能否“出气”,出气的方式、时机乃至出气的对象,都不以当事人(受气者及对方)的个性和脾性为转移,而是由更深层的村庄原因所决定。这里就涉及到村庄“气”的救济机制问题,即气作为一种激越的情绪和情感,无论是淤积内心还是释放出来,都需要相应的救济,否则会造成当事人及其所处社会关系出现问题。
村庄中经常会有两种形态的“气”产生,一种是经由密集的社会交往而产生的村民之间的“气”,这种“气”的程度和救济机制视村庄共同体预期长短而论,同样原因产生的“气”在分量和程度上就会有差异,造成的社会后果也不同,因此救济机制也相应的会有改变。另一种是因代际矛盾产生的“气”,它往往是父辈对子辈的“气”,一般都比较厚重,一旦生“气”,就难以出气,所以传统上子辈很少惹父辈生“气”。而随着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村庄的预期逐步缩短,村庄共同体面临解体,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正趋于扁平化,相应的村庄中的“气”及其救济机制也会变化,本文从村庄经验本位出发探索这种变化的轨迹及造成的问题,并试图在文章最后初步地给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村庄长远预期与“气”的救济
“气”是村民在村庄生活、生产和交往中,由于接触性摩擦和侵害性纠纷而产生的、积蕴于内心的一种负面情绪和激烈情感,无论是对于负有“气”的当事人,还是村庄社会关系,都是一种极大的心理负担和社会负赘,不仅需要平衡,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排遣和宣泄。除了当事人直截了当地把“气”往对方身上洒、出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村庄还有其他的对有“气”之人的救济渠道和机制。
村庄作为伦理与功能性共同体,它在各方面都具有长远预期性,人们计较的不止是一时的厉害得失,而是长远的、子孙后代乃至世代的荣耀、面子,与当下个人和家庭的踯躅比较、睚眦必报相比,村民更在乎“光宗耀祖”和“荫庇后世”。因此,不仅可以将眼光放得长远,将心胸放得更开阔,而且能够将气度放的更大,把今天受到的“气”放到明天去出。也就是说,人们因为有着对未来的、可预见的、稳定的预期,就不会强出头,一定要把淤积胸口的“气”出出来,“争口硬气”——争“硬气”等于是鸡蛋碰石头,既弄得自己遍体连伤,而且在村庄中还讨不到好,得不到村庄共识支持,人们把这种人唏嘘为觑头、傻子,而明智的是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寻找时机,等待将来的某个时候将“气”一股脑儿地洒出来。在“气”未出胸口之前这一段时期,人们一般不会将“气”挂在心上、衔在嘴边,更不会淤积成心理疾病,村庄社会也不会因为这个未能释放的“气”而使社会关系遭受损失,甚至当事人双方都能像没有变故似的生活和交往。但气并不会因为“预期”的长短而消长,“气”仍然是有的。
案例1 我们在某地调查时正好碰上数个老人在谈话,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在向众人抱怨他的儿媳妇太嚣张,在座的都很同情他,说他媳妇的不是,而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却似乎未受感染,反倒不无讥讽地说,“你也会有这样的下场!”使得场面顿时尴尬,老头满脸通红,一气走了。原来老头在毛时代担任过二十多年的大队书记,而老太太那时跟二儿子、媳妇不和,经常骂街、吵架,乃至大队出面介入,老太太的儿子媳妇给大队书记送了礼,那么自然“理”就在他们身上了,而错误则在老太太身上,为此老太太对这个老头“好气”,但一直没法出出来,三十多年过去之后终于逮到了这个机会,而且是在众人面前“出气”,所以很“解气”。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随意出“硬气”,更不会跟人家争“硬气”,具有长远预期村庄的“气”不会很大,很少有“气不过来”的时候,这里的“气”是柔和而温驯的,是因生活中的小事、接触性摩擦引起的,一般不会激烈的爆发,也不会得理之后毫无顾忌的释放。
村庄预期的长短是“气”的救济机制的首要组成部分,预期越长,人们相互间接触就越多,各种各样“生气”的机会和事情也就多,但是长远预期使人们的“气”度增大,生的“气”就很小,不会无限放大,出的气也不是“恶气”。同时,长远预期的“气”不会寻找和苛求一时一地的短期释放,绝少有“硬气”的存在,而是放在长远考虑,也就是说此时的“气”可以而且应该放在彼时来“出”,今生的“气”可一来世来“出”。总之“气”是一定得出的,只是“出气”的时间可以“置换”。
在长远预期的村庄,除了气出的时间可以置换之外,“气”所针对的对象也可以转移,既在此事上受了“气”,可以在彼事上“出气”,或者争了“气”。这与村庄的面子竞争是一个道理,在某个竞争对象上丢失了“面子”,而可以在其他的事情上把争回“面子”,而不是将“气”、“面子”掉死在一棵树上——在面子上争“硬气”,在“气”上死要面子。所以村庄生活中人们一般不屑于长久地纠缠于某一个事情,不会在某一事情上“怄气”,而是放开心胸,“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还继续,交往还正常,而不会为了逞一时之“气”将村庄社会关系闹僵。退出某一件事情上的争“气”和竞争,日常交往中有着其他的许多事情可以替代,人们完全可以在这些事情上争“气”或者出气。在村庄地方性共识中,完全认可这样的“气”对象的替换和转移,个体可以在心灵上获得一种完整的“常识性正义衡平感”,用湘南的话来说就是“米”和“米筛”的问题,“有‘米’筛的没‘米筛’,有‘米筛’的没‘米’筛”,就是说,人家有米你没米,你很“气”,但是人家没有米筛而你有,于是你就“出了气”。这就是“气”物的转移,有了这个转移,人们在心态上就平衡了,不会去闹出大乱子。
案例2 中部地区某村素有在生儿子上竞争的风气,生儿子多的家庭就是竞争的胜利者,有“面子”和底气。某一对姐妹同嫁到一个自然村,从一开始两个家庭就在各方面展开竞争,特别是在生育男孩上不遗余力。在姐妹双双被乡政府抓去结扎之前,两个家庭都有了四个子女,姐家是一男三女,妹家是三男一女,妹妹家在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优势,于是在姐面子底气十足。而姐家则是失败者,对妹妹家很有“气”,但也没办法,只得暂时忍气吞声。等到子女都长大成人,姐家的独子考上军校,变成了“吃国家粮”的人,而妹妹家三个儿子都初中没毕业就打工去了。于是姐家的男人在外边说,“终于气了他们家(妹夫家)一回大的”,他家出了几十年的一口气。
另外,个体的“气”还可以通过转移为公共的“气”而得到消解,也就是经由密集的公共生活将个体私人的“气”给排遣掉。一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合“看人家的笑话”,即通过在编织或散布对方的不利言行、私迷秘事情而达到“解气”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密集的公共生活本身就是排遣、宣泄的最佳场所,郁积在内心的不满情绪可以在公共空间发泄、吐露,以至于能够“消消气”。
二、村庄预期缩短与“气”救济机制的转变
因为村庄生活具有长远的预期,村庄的“气”也就有了(时间)“置换”和(目标)“转移”这两套救济机制,也就使得“气”有了释放和排遣的渠道和条件,化解人们的不满情绪和过于激烈的情感,使村庄社会关系在一个长期的过程中达致赏识性正义的“动态”衡平。但问题是,当村庄的预期缩短或者干脆没了预期之后,村庄“气”的救济机制会如何嬗替呢
河南崔桥个案给我们展示的就是一个在急剧变动的村庄,一个越来越计较当前点滴厉害、预期越来越短的村庄。熟人社会的交往规则是通过互送人情的交往关系而达成的一套规则体系,人情具有长远的预期,目的是要将已有的“关系”延续和强化下去,使村庄具有人情味,并通过人情往来凝结成一个紧密的伦理与功能共同体,满足人们的社会性、伦理性和功能性的需求。而当人们对村庄的预期变得越来越短之后,更多的人不再讲“人情”,不再讲“面子”,不择手段的局面在村庄内部迅速蔓延。每个人都依据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与他人交往,而不再顾及以往的人情、交情乃至亲情,什么事情都是一次性的往来,一次性结算。这样,村庄的人情味越来越淡,其他的味道则越来越浓烈:一方面在村庄中无利可图的人,就不与之交往,因此村庄的交往被利益算计稀释,越发罕见,表现为串门的少了,公共生活少了,另一方面,有利可图的则利益纷争渐长,村民之间踯躅必较、分利必挣,在利害面前绝不手软,耍尽阴谋。
于是,人们的“气”就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通过传统的释放方式和在传统的“救济机制”中得到圆满排遣和稀释。村庄预期缩短,时间不再是人们考虑的因素,因此时间的置换变得不太现实,现在的“气”必须现在排泄,当下解决,不能延后,否则会被认为丢“面子”,是软弱的表现。这样,村庄的“气”就成了即时的气,成了不能“置换”的气。
同时,“气”的目标物也不再轻易“转移”,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事上受了“气”,就必须在他们身上“出气”、“撒气”,气要一对一的对应起来,不能有偏颇,不能转移到另外的标物上去。只有这样,“气才出得顺当”,出得理直气壮,才能达到常识性正义衡平,心态才会缓和。
“气”的救济机制完全更换了面孔,以前出的是细小、琐碎、柔和的“气”,救济机制变了之后,“气”就整个的变成了“硬气”,每个人都不舍昼夜、不惜血本地要给自己“出口硬气”。真正的成了“树活一张皮,人争一口气”,就为这一口气可以牺牲整个村庄,如请混混进村解决“气”的问题,破坏村庄交往规则。当村庄“气”的救济机制更迭之后,“气”的释放方式也随之变更。原先“出气”讲究的是“事理”,与个体所依存的力量、势力没多大的关系,如今为了达到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释放气的方式首要的就是“身体暴力”,就是各自力量的对比,力量大的容易出气,容易获得“正义”衡平感,而力量弱小者则只能哑巴吃黄梨,或者用更激烈的暴力方式解决自己的“正义”问题。
三、代际关系中“气”的价值基础
案例3 川西平原农村的赵二婶今年75岁,老伴八十岁了,儿子是72年结的婚,六个月后媳妇生下大孙女就分家了,但还在一个院子住,婆媳之间一直就闹战不得了,又敲东西,又打东西。赵二婶说:“媳妇在家用胳膊肘顶撞我,我把她的衣服烧了,是她先整我的,我就这样报仇,她的衣服还是我买的呢。当时生产队长、妇女主任都来劝,谁也不批评,就说这样都要不得。我们娃不说我坏也不说我好,他也不敢说媳妇不对。我头年来,第二年就分家了,也跟婆婆吵架。”谈到跟婆婆、媳妇、大嫂吵架,赵二婶说,“吵架都生气,呕一些气,吵过之后就算了,你骂一些,她骂一些,就不生气了。”
这是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已经扁平化的川西平原上发生的代际矛盾中的“气”,因为代际之间实现了相对的平等,相互之间没有感情和道德上的期待,子辈与父辈在一个平等人格与平等机会上相互生气和出气,“气”的分量不是很大,因此不会给双方造成很大的伤害。[4]
但是在当前一些老人自杀率很高的农村地区,代际之间的“气”就不会这么平缓了,而且往往老人的“气”会很重,“气不过来”。因为在些地区的农村,老人对子女、媳妇有很高的道德、情感乃至价值期待,这种期待是传统等级性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赋予老人们的。比如老人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成人,为其盖房子,娶媳妇,两个非常重要的期待是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在传统的观念里,我养了你,你就得养老,尽孝道。而到自己老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整个世道都变了,儿子、媳妇不但不孝敬老人,反而被他们整天骂得个狗血喷头,“老不死”成天絮绕在耳边。这样,现实与老人强烈的道德和情感上的期待形成鲜明对比,儿子或媳妇骂一句,老人就“气”得不行,心理怄得慌,往往容易以自杀来解气。
代际关系中道德含量越高,人们更多的从道德的角度去评判代际之间的关系,去评判老人对子女的养育与子女对老人的孝道,那么老人对子女的“气”的分量就越重;同样老人对子女寄予越多、情感寄托越丰富,老人希望从子女身上获得慰藉,把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所有价值都寄托在子辈身上,老人对子辈的期待——无论是子辈个人的出息,还是对老人的孝敬,抑或是为老人传宗接代——就会越高越强烈,对子辈的依赖性也越大,这样在家庭生活中就形成以子女尤其是儿子为中心,而不是以个人或夫妻为中心。老人对不孝、不争气的子辈的“气”就非常沉重,简直难以释怀。
这就是说,农村日常生活中老人强烈情感和道德寄寓的背后,是个体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根本性问题,是个体在超越物质生活与动物性的一种至上追求,它构成了个体生活和生命的本体性价值。[5]在传统社会,农民最为根本的本体性价值是传宗接代、延续生命的意义,把个体有限的生命寓于血脉传递的无限意义当中。一旦传宗接代不存在问题,农民几会有跟多的追求和更大的事业心,而如果传宗接代受到外力的阻隔而中断,个体生命的灵魂和精神则无以寄托,精神生活与日常生活都变得虚无缥缈,无着无落,空虚而劳累,身心疲惫而又找不到方向,那么此时村落里的人生就不再有希望,也不再值得期待,未来是不存在的。以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为基础的农民本体性价值为人们展望的是一个充满期待和憧憬的未来,因为一旦个体生命得以延续不断,未来便是实在的和立体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相比于未来的也即子孙后代的可以想见的幸福生活,当下的生活就变得渺小而无足轻重了。当农民有了祖宗崇拜—延续血脉—拓展生命的基本信仰,就会适当的放弃和遗忘个体当下的生活,把人生的希望和生活的憧憬完全寄托在子嗣身上,期望子嗣能比自己过得美好,那么个体的人生也就可以完满的画上句号了。[6]并且,在传统社会人们的这些价值观念寄寓的日常生活中,生活中的许多伦理规范和道德准则都对此有保障,所谓的伦常礼数皆为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和思维以实现传统的价值理念。[7]也因此子辈很少惹父辈生气,而会严格恪守尊卑长幼秩序。
但是当这些传统的孝道观念和价值理念遭遇社会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剧烈变化时,受传统价值理念熏陶的老人就会极度不适应,心理落差很大。在这样的地方,老人的自杀率往往比较高。因为老人面对子辈严重的不孝顺乃至虐待,却无法对自己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救济和诉说,这时的老人会觉得整个人生都是灰暗无光的,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在这个时候顿然消失,根本无法再重新拾掇,这样的老人很可能会走上极端的路子,只有走极端才能够出自己心中的恶“气”。“气”的背后所寄寓贺雪峰教授我们在河南安阳调查的案例,媳妇对公公指手画脚,打骂,公公气得不行,非除去这个败类,于是将媳妇给打死,然后自杀;[6]而江汉平原的老人面对儿子的不肖则直接“吃挂面”(上吊),一死了之。[7]在这样的案例里,气是那样的不平衡:子辈的不孝言行(可能就是随口唾骂一句或者动了手脚)所引发的老人的“气”,需要由一个人的死亡所出的“气”来置换,方能达到常识性的正义横平,可见老人“气”的分量和质量之重。
四、代际矛盾中“气”的分量与出气的方式
这些老人“出气”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不是“你顶撞我一下,我就烧你的衣服”,这种小儿科的方式只能降低自己的身份,降低自己“气”的分量,不但出不了气,反而会萎缩自己的道德形象,给人家以“老不象样”、泼妇等恶劣的感受。站在道德高位的老人要出气,要达到地方性的常识性正义横平,出气的方式也要具有道德上的优势,高雅而脱俗,能够出气而又不在道德上输一层,而且还要增进自己在道义上的崇高形象,以达到打击对方壮大自己的目的。
要达到既出了气,又不损自己的形象,有两种基本的方式:一是在密集的公共生活中谈论媳妇的事情,把窝在自己心中气一股脑儿地洒了出来,在公众中树立媳妇的形象,得到他们人的同情和理解,由舆论氛围和村庄制裁去对付不肖子孙。这种行为说是把家丑外扬,其实是传统社会中通过“当着面”、“背地里”等舆论机制来控制村庄道德性越轨者最有效的办法,婆婆在公众场合把事情这样一抖出来,“气”就消了。这种消气的条件是村庄共同体的凝聚力还很强,人们能够达成一致的地方性共识,有地方性规范和伦理对被“气”者给予适当的救济,村庄能够形成猛烈的舆论氛围,无论是“当着面”还是“背地里”人们都不会担心有说的风险存在,道德性越轨者无法逃逸村庄的舆论和制裁,等等。具备这些条件的村庄,老人很少有气得不行的时候,即使有也很快就可以出得了,所以老人的“气”一般不会造成很大的问题。
而缺乏这些基础条件的村庄,老人的“气”要出得幽雅,恐怕只有一个途径了——自杀。在传统中国人的观念里,自杀者会获得社会的同情性理解,往往具有道德的优越性,特别是对峙的双方一方是老人,另一方是年轻人时,这种道德上一边倒的情况更为明显,即使是年轻人在代际矛盾中自杀,人们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是她/他的命”,命该如此嘛,如下面案例2讲的是河南婆媳的例子:
案例4 河南扶沟县某村20世纪80年代初发生一起因婆媳闹矛盾而导致的媳妇自杀事件。事由很简单,分家之后,婆媳仍同住在一个院子,某日媳妇有了婆婆的扫帚扫地,婆婆有意见,于是两人吵了起来,儿子见状就将老婆给打了一顿,明显站在母亲一边,不让跟母亲吵。后来经人家劝阻之后没再吵了。中饭或两人再度吵起来,婆婆气得出走。公公也很生气,于是吓唬说婆婆出去跳井了,媳妇信以为真于是在家上吊自杀了。[8]
在这个案例中,媳妇的行为让婆婆和公公的颇为“生气”,从而需要以媳妇的生命作为代价才使长辈的“气”得以平息,这里的关键在于即使是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提倡妇女要从家庭中、从男人中、从婆媳关系中解放出来,河南的代际关系仍然没有摆脱传统道德理念的束缚,害怕婆婆是那时媳妇的“命”,你必须承受之,而婆婆被气“死”,则你必须偿命。
然而大部分老人自杀个案显示,老人通过自杀来出气,不是直接把气洒到子辈身上,而是通过自杀这一具有绝对道德律令的行为向人们表达子辈“恶”的信息,使子辈处于绝对的道德低位,即使再不在乎村庄舆论和人们表情的人,在这个事情上也会“抬不起头来”。
老人出气的方式越极端,说明它的“气”里头包含的道德和情感的部分就越浓厚,也就是说“你顶撞我一下”,不是“我烧你衣服”就能把“气”给释放得了的——烧衣服报复而出气的分量很小,而你用胳膊顶撞我一下所生发的气甚大,根本无法对等。一个道德低位的人对一个自认为道德高位的人顶撞了一下,这在后者看来是极其恶劣而缺乏道德的,为天理所不容,而对方非但不改变行为,还一意孤行、嚣张气焰不可一世,那么由顶撞一下而引发的“气”在质方面就会无限地膨胀,就会被无限上纲上线,越淤积“气”就越大,就越难以找到“泄气”的渠道——任何渠道所泄的“气”都无法与所生的“气”划等号。气越大,泄气的渠道就越窄,留给生气者的选择空间就越小,最后只剩下“自杀”救济这一个渠道。
所以,对于那些道德性、情感性和价值性很强的“气”,如果在其刚生气、怄气,在其还没有经过更强烈道德酝酿之前就有一个很好的泄气渠道,那么许多老年人为这样的“气”而自杀的情况就可以大幅度的避免。荆门等地在没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之前,老人的自杀情况十分普遍,但在建立之后,老年人有了活动的场所,在一起聊天喝茶、打麻将、完牌,说出自己以前无法言诉的话语,发泄心中的不满,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和理解,这样心情就放开了,对子辈不孝顺的“气”也慢慢消了。荆门老人们说,自从有了老年人协会,老人自杀的情况都少了。[9]老年人协会成了农村老人“生气”后的一个泄“气”的场所。
结语
上面的叙述揭示,不管是村庄人际交往中出现的“气”,还是家庭中因代际矛盾产生的“气”,一个总的趋势似乎是“气”的救济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越来越难以找到合适的救济渠道,出气的方式越发具有暴力和残忍性,因此也就更容易带来破坏性的影响,在整个社会层面造成伤害。村庄交往中出现的“气”,身体的暴力和力量考究成为人们的首选,不仅给“气”的某方造成损害,使社会正义偏向持有力量更充足的一方,而且直接迫使村庄交往规则的变更,原来通过血亲、人情和面子进行交往的人们,更倾向于用陌生人的交往规则体系来解决和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村庄出现越来越多的涉及到财产和人身权利的侵害性纠纷。而在代际矛盾中,老人身上因子辈而生发的“气”所体现的是当前代际关系的极度不平等性,老人在此过程中受到致命性的打击,整个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都化为灰烬,自杀几乎成为老人出气的唯一方式。当越来越多的老人因子辈的而生气自杀或者生活难以为继后,后来人就会因此而吸取教训,不再为子女付出,而更多是在自己还能动的时候寻找退路。这样人们的价值观念就彻底改变。
村庄中“气”的救济机制的变换,背后所展示的是一个遭遇巨大变迁的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内在逻辑正被自由市场经济、人口大规模流动所侵蚀,乡土逻辑被其他的交往和行为逻辑取而代之,不再为人们所精精乐道。村庄预期的缩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村庄价值生产体系被流动和市场支解,人们可以随便逃逸村庄,用不着在乎村庄的舆论和面子压力,并可以完全推出村庄的面子竞争。利益才是人们追逐的对象,为此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乃至请外边的混混和在外工作的亲属进村争夺,进一步破坏村庄的团结。而在社会结构和家庭结构的趋于扁平化的过程中,代际之间的权利、义务则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子辈不再信奉传统的伦理秩序和价值观念,更加独立的经营自己的小家庭,而忘却了本来的责任、义务。对老人而言,这样一个社会变迁的过程就是其生命价值体系和生活意义系统逐步崩溃的过程,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的。
所以,通过对村庄中两种类型“气”的解析,我们认为在村庄社会急剧变迁而且断定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当前,为了缓解因“气”而造成的对个体和社会的灾难性后果,一方面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对村庄的介入,整合村庄秩序,为人们的生活创造良好和谐的环境氛围,另一方面则针对在这一变迁过程中极易遭受伤害的人群,包括老人,给予他们应有的救济,给他们一个能够叫好出气的场合和渠道,减少他们在变迁过程中的阵痛。例如通过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扭转农村的边缘化地位,增加农民在主观方面的福利。
参考文献:
[1] 应星.“气”与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J] .开放时代,2007,(5).
[2] 陈柏峰.“气”与村庄生活的互动——皖北李圩村调查[J] .开放时代,2007,(5).
[3] 贺雪峰.中国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及对乡村治理的影响[J] .学习与探索,2007,(5).
[4] 陈柏峰.也论“面子”[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7,(1).
[5] 贺雪峰.河南安阳调查报告[J] .未刊稿,2006年.
[6] 欧阳静.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历史性选择[J] .未刊稿,2006.
[7]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J] .古今农业,2007,(4).
[8] 贺雪峰.农村文化活动纪事[M] .乡村的前途,2007.
[9] 欧阳静.农民公私观念与国家观念的南北差异[J] .三农中国网,2007.
[10] 杨华.家族、公私观念与村庄主体性建构.三农中国网,2007.
[11] 刘勤.越轨与惩罚:村落成员权逆向行使中的内生秩序呈现[J] .第17届中国社会学年会“转型期中国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论文集,2007.
[12] 杨华.湘南宗族性村落自杀状况调查[J] .三农中国网,2007.
[13] 李德瑞.川西调查报告[J] .未刊稿,2007.
[14]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迁——从“操心”说起[J] .古今农业,2007,(4).
[15] 杨华.传统村落生活的伦理[J]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2).
[1] 雍繁星.从性气到性情——陈献章与明代主情文学思想[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1);刘大钧:“卦气”溯源[J] .中国社会科学,2000,(5);汤勤福:太虚非气:张载“太虚”与“气”关系新说[J]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3);李申:中国哲学的气论与儒教[J] .哲学研究,2003,(8);曾振宇:“气”作为哲学概念如何可能[J] .中国文化研究,2002,(4).
[2] 应星.“气”与中国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J] .开放时代,2007,(5).
[3] 陈柏峰.“气”与村庄生活的互动——皖北李圩村调查[J] .开放时代,2007,(5).
[4] 杨华.川西村治模式——富村调查[D] .未刊稿,2007.
[5] 贺雪峰.中国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及对乡村治理的影响[J] .学习与探索,2007,(5).
[6] 陈柏峰.也论“面子”[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7] 杨华.纠纷的性质及其变迁的原因——村庄交往规则变化的实证研究[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8]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J] .古今农业,2007,(4).
[9] 贺雪峰.农村文化活动纪事[M] .乡村的前途,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