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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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金: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效果几何 

    ——评当前全国各地开展的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活动

    工作组

    从各机关选派中青年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始于2010年江苏省如皋市。今年,随着中组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的下发,一场轰轰烈烈的机关干部下乡驻村浪潮席卷中国许多农村。中组部文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经济发展后进村下派党支部第一书记。不过,很多地方创造性落实中组部文件精神,本着应派尽派的原则,把下派第一书记的村扩大到辖区所有行政村。据媒体报道,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均派出近万名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江西省结合正在全省开展的党建“三大工程”和“四进四联”连心活动,把驻村“连心”小分队队长任命为所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这次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活动高度重视,提出比以往类似活动更为严格的要求,工作组(基层干部群众习惯把上面派到乡村里工作的干部统称为“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任务。内蒙古规定:工作组任期为三年,一年一轮换,每个工作组由2――3人组成,负责一个村。选入工作组的成员要求与单位工作脱钩,每月在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同时工作组自办伙食,为此各单位为下派干部配发了被子、脸盆等日常用品,条件好的省市级单位还配了专车、拨了专项经费,单位给下派干部发一定数额的伙食补助费。对下派干部如此苛严的要求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公社时期也做不到。

    中央的决定没有错,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也有成功的经验,但甲地的经验未必能够复制到乙地,更不可能复制到全国所有行政村。一些地方把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做法推广到所有行政村(即所谓的“全覆盖”),这种做法明显不切实际,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还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甚至变成扰民工程。因此,作为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基层干部、一个长期关注和思考三农问题的草根三农研究者,对于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下乡驻村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对这种工作方式可能给带来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深感忧虑。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做法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首先,准确把握我国农村形势及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农民生活大幅改善,三大差别不断缩小,可以肯定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之一。但由于以西方社会治理理念和经济发展理论为指导的农村改革所产生的某些偏差,以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是“农民分化、农业弱化、农村空心化”特征明显。有人把农村的这种现象称为新三农问题。在我国中西部一些边远山区青壮年几乎跑光了,笔者曾工作过的一个边远乡,全乡一万多人口,现在不到两千人,很多过去两三千人的村庄,现在只剩下一两百人,不少自然村一个人不剩。很多农村地区无论新房旧屋都是“十室九空”,曾引以为豪的全村最好的房子―――村小学校舍也是人去楼空,即使有人也是两三个老师带三五个学生。

    二是村两委职能弱化,无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近一二十年来,一些把西方经济理论奉为圭臬的专家学者主导的、以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经济摧毁殆尽,所有乡、村、组三级包括山林、田地的全部资产被卖光或分光。十年前,有些村还有一些山林,但在林改中也被强行分给农民。于是,所有村都是空壳村,村里完全依靠上面几万块钱的转移支付,这些钱除了付村干部工资还能办多少事 于是,村两委的实际职能就只能是“维持会”,既然是“维持会”就难免软弱涣散,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它强大起来吗 没有!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三是农村不良社会风气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精神文明建设退出主流话语、退出公共舆论场已很久了,受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的影响,农村中损公肥私、损人利已、不忠不孝的现象层出不穷,而且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话没人讲了,“皇粮国税”的概念没有了(随之而去的是农民的国家观念、国家意识和国家情感),取而代之的是泊来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形成,与我们的一些农村政策出现偏差关系极大。如上世纪末免除农民税费尾欠的政策,有人坦言,现在就是花一万亿也挽回不了这件事给农村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因为诚信道德长城一旦摧毁,再要修复难上加难!

    其次,客观看待我国农村贫困状况和现行扶贫方式

    最新数据显示,到2014年我国农村仍有7071万贫困人口,因此中央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的新战略。中央决策没有问题,但各地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阶段绝对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云贵陕甘宁等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而在广大的东中部地区的贫困状况与上述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地方的贫困主要是相对贫困,因为这些地方的自然生态环境好,多数是渔米之乡,只要勤奋劳动,温饱日子就没有问题,除非家庭遭遇天灾人祸或脑子有问题的人。

    笔者下乡驻村时,一次与一位64岁的老农在田间聊天,他告诉笔者,他家目前4口人,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儿子长年吃药,一年吃药要花掉好几万,一个女儿早年外嫁浙江,一个外孙女长期在这边生活和上学。他以种田为生,一共种了50多亩地,除了种自己的承包地外,还租种附近垦殖场的几十亩地,一年种地收入除去开去有五六万。他说,现有农村没有苦人和穷人,只要肯劳动,要不打工,要不种田,温饱生活没有问题,再不行,国家还有低保,随便种点田也够吃,除非脑子有问题的人。他说现在农村政策好,农村变化很大,农民日子好过。他说现在连农民都不怎么吃肉了,因为肉吃多了,还有最近七八年绝大多数农民都在家盖了新房,没有盖房也在镇上或县城买了房子,有些农民在家里建了房,又在镇上或县城买了房子。

    坦率地说,笔者在农村工作了几十年,还没有看到那个贫困的地方因为政府派了干部并实施了扶贫计划而变富裕的。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就拿全国闻名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来说,小岗村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也是一个下派干部,他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显然,沈浩的驻村扶贫工作是有成绩的,不过,他的工作成绩并非完全来自他个人的能力,而是他身后的大树、他的派出单位――――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在沈浩挂小岗村村党委第一书记期间,给小岗村的扶贫资金达数千万元,而小岗村几十年来得到的上级各种扶贫资金恐怕要以亿来计算,但投了这么多的钱,小岗村富裕起来了没有 没有,更遑论与华西村、南街村等走集体化道路的村庄比。

    其三,实事求是看待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及作用

    很多机关干部,尤其是那些所谓的“三门”干部,还有那些远离基层一线、远离经济前沿的干部,如党务、群团、文卫等非经济建设管理部门的干部,这些部门的干部长年绻缩在机关小天地里,既无农村工作经验,也没有机会去外面闯荡,甚至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要说这些干部比农民更能干事,那显然是高估了他们的能力和作用。不客气地说,寄希望这类干部来改变农村面貌,多少有点缘木求鱼的味道。同时,现在的农民早已不是过去的农民了,他们长年在发达地区打工做生意,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这些农民的见识一点也不比机关干部差。当然,如果下派是为了锻炼干部那到是有点作用,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其实,下派干部驻村不管采取什么形式,也不管驻村时间多还是少,在目前形势下,工作组能做的事大概就是两件:一件就是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就是从本单位掌握的资源中切一块给挂点村(如农业局给肥料、民政局给救济款),或从本单位经费中切出几千或几万给挂点村;另一件就是协助村里跑项目。不过,这个跑项目本身就存在一个悖论,因为在一个市或县,项目总数是一定的,给了你就没有他,大家都去跑,项目给谁 那个工作组所在的单位强势或官大,哪个单位肯定就能优先为挂点村争得项目。如此,跑项目最终变成了派出单位权力大比拚,这样跑项目的结果必然干扰项目的合理分配,这显然有悖公平公正原则。除了这两件事,其他事基本做不了,也不需要你去做,那么多乡村干部都没有事可做呢。如果只是做这两件事,就完全没有必要派工作组长年驻在村里,只需单位与挂点村进行对口帮扶即可,这种模式一年去几次村里了解一下情况就足够了。

    其四,时代变了,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式已过时

    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公社时期是必须的,因为那个时候要管农民种管农民收,加之那个时候交通和通讯不发达,行政辐射的面积有限,所以对农民必须实行面对面的管理,但是,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农村生产方式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家庭承包经营也已进行了30多年,更何况前面提到的农村新三农问题凸显,还有,现在交通和通讯非常发达,沟通极为方便,在这种情况下,县以上机关派干部长驻农村,总体上看已没有必要,可以说这种工作方式已经过时。

    前面说过,很多地方村干部都一半以上搬到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居住,他们都不在农村了,现在乡镇干部也极少在村里住,通常都是上面布置了某项工作就到村里转一圈,安排一下工作,便回乡镇政府,不少乡镇都是走读干部,早上去乡镇晚上回县城。这在种情况下,既没有工作对象,也没有乡村干部配合,你县上的干部呆在村做什么 你又能够做什么 

    从工作内容看,这次工作组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物质建设方面,农村在物质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需要,但与物质建设相比,在农村更缺少的是精神建设、是社会治理。因此,如果一定要派工作组,它的主要任务必须包含甚至主要放在精神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尽管这面的工作同样很难做,也同样找不到抓手,但做总比不做好。因此,建议在农村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类似“纠三风、杀三乱、评三户”的活动,以此来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籍此廓清农村社会风气。

    从目前一些已经推行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活动的地方看,如果严格按照上面要求去做,即与单位工作脱勾、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等,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一是影响派出单位的工作,尤其是一些业务性很强、人员紧张的单位,如金融监管、食药监管、学校医院等重要部门,这些部门如果长期派出几个人尤其是业务骨干到农村,势必严重影响单位的工作,有些本来就只有三四个人的单位甚至要关门了。二是派下去的干部,多数时间无事可做,就算跑几个项目,跑完了也很难找到其他事可做,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三是曾加基层负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变成扰民行为。上面干部下去,村里干部总是要接待,有的地方还要办伙食,这些总是要曾加基层负担。四是影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派出去的干部没多少事可做,还能拿补贴,如此必然影响单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浪费财力。派出单位如果把下乡补助、小车接送(有的还配专车)等费用加起来,每人一年差不多要两万来块钱,两个人就是四万块钱,省市级条件好的单位还给工作组十几万元经费。如此,还不如直接把这个钱投给挂点村搞建设或补助困难户,这样效果会更好,也来得更直接。

    不客气地说,这种不顾实际情况,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唯上、唯书、不为实的工作作风,但归根结底,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笔者总是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落后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想来想去,原因很多,如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等,但这些地方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太严重,不能不说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笔者曾私下与一位基层党委书记交谈,这位乡镇党委书记抱怨说,十八召开时曾对我党工作作风的转变抱有很大的希望,但从这几年实践看,越来越失望了……。

    《诗经》上说:“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害死人,这样的事例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远的有“大跃进”中的浮夸风、共产风,近的有苏荣在江西搞的“一大四小”,“一大四小”使江西民怨四起,这也是苏荣在江西失去党心、失去民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因此,地方各级党政组织应谨慎推行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全覆盖活动,已推行的地方应切实纠正其中的一些过激做法。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形势和做好农村工作的规律,把中央精神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使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原载经济日报---《市县领导参阅》201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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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工作,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在农村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再一次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由专家学者主导的主流舆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土地确权是当前中国新一轮农村改革的开始。江西省土地确权工作从2014年5月开始,目前多数地方这项工作已进入尾声。江西省抚州市在开展土地权确工作中,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土地确权的具体形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确权模式不唯上、不唯书

     

    抚州市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没有囿于政策上的一些条条框框,确权模式不搞一刀切,而是鼓励基层干部群众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土地确权的不同模式。抚州市从着力解决三个矛盾―――稳定经营与用地短期的矛盾;生产现代化与土地碎片化的矛盾;农户个人利益与农户集体利益的矛盾入手,探索土地确权的多种模式,这些模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四种形式:

    一、确权确地模式

    (一)长久不变模式

    这是土地确权政策所主导的模式,也是土地确权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抚州市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对于那些一、二轮承包基础较好的村组,分田到户后没有或较少进行土地调整的村组,实行以二轮承包为基础,尊重现实,确保农民利益,把所有承包土地确权确地到户。不过,这种模式没有照顾人口增减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人均占地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侵害新增人口平等享受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影响了农村的公平正义,不少地方村民对这种模式意见很大。同时,在媒体不遗余力向社会公众传送土地确权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一些学者甚至公开表示“土地确权政策已在逐步走向土地私有化”)舆论环境下,这种模式无疑将强化甚至固化农民“土地私有”的观点,并因此导致农民违约用地、违规占地、违法卖地等现象愈发严重。还有,“土地私有”观点的强化势必造成当地的农业规模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

    (二)定期调整模式(大稳定、小调整)

    定期调整模式有两种形式:

    一是动地动账。土地确权后,过去按照“大稳定、小调整”( “三、五年一小调、五、十年一大调”)调田的地方,将继续这种村小组村民制定的规矩调田,即进行实地调田并登记上册。土地确权后,有多少地方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田,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据。尽管这种做法与土地确权政策的初衷相背离,但它符合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定,也是所有村民认可和接受的“村规民约”,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二是动帐不动地(调钱不调地)。在确地到户中,以粮租平衡人口增减利益。即:人口减少的农户,每年拿出人口田亩的粮食直补和当地水平的田租补偿给增加人口的农户,而不调整承包地。人口增减三年或五年确定一次。这一做法,既协调满足了农户不同时段的利益诉求,又达到承包地稳定不变的目的,能得到农民的赞成。这种模式适合那些田地流转相对较少,农户对土地依赖性仍然较大的村组。江西省金溪县,至去年12月底,采用这种模式的有312个村小组,占已确权小组数的31%。

    二、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

    1.合作社模式(调股不调地)

    这种模式的基本做法分两步:第一是解决确实地的问题。先确地到户,落实农户承包权;第二是解决由谁确股的问题。建立村(组)土地股份合作社,即在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制与合作制基本原则,农民自愿将承包地入股交由合作社经营,由合作社向农户发给股权证,同时对社外农户也允许个别自家经营。股权可以继承、转让、抵押;第三是解决怎样确股的问题。由合作社成员共同制定合作《章程》,依据村组确权方案享有土地股权的人员,设定1人1股,股份每三或五年随社内享股人数的增减调股一次。第四是解决土地碎片化的问题。合作社对全社土地设定等级,分定租金,统一成片流转,杜绝插花分包。面积可大可小,租期可长可短,适应不同农业人员经营的实际需要。第五是解决谁管理的问题。合作社每年年终对土地流转租金和征用补偿款等总收入作一次分配。合作社每年从总收入中提取10%作公积金、公益金和5%管理费,用作农田建设、公益事业和社管理费开支;85%收入按股分红给社员。这种土地合作社模式适合那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土地流转比例较高的村组采用。江西省金溪县,至去年12月底,采用这种模式的有281个村小组,占已确权小组数的28%。

    2.其他模式。

    一是已大规模土地流转的城镇建设规划区、工业园区、高标准粮田区、园田化建设区等区域的土地采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采用该模式的应在登记簿、合同、权证等资料上标注有面积、分户地块编号、所占股份。

    二是尚未大规模流转但计划实施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地方,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模式,采取该模式的,先把承包地确到村组,农民拿股份,至以采取什么入股形式日后再定。如江西省抚州市的一些村委会,计划今后争取国家支农项目,比如园田化、土地整理、烟水配套工程等,为了不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这些地方在经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后,决定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一些村委会担心采取这种模式检查过不了关,采取“两本帐”的方式应付检查,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表面按照确权确地的模式,承包地落实到户,但证不发到户,实际上还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模式操作。

    三是在一个村小组内,一些边远的田块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田块四至不清,或已经长期流转给了一些种植大户的田块,采取确权确地不确地的模式,按原来承包人和承包面积确定股权。

    “大稳定、小调整”最切农村实际

     

    如何处理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保障每个集体成员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的关系,换一句更准确的表达方式就是坚持政策法律规定的“长久不变”、“30年不变”还是尊重农民自主选择的“大稳定、小调整”( “三、五年一小调、五、十年一大调”),是一个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个问题,土地确权工作无疑又一次把这个问题拎出来了,迫使基层干部群众做出决定。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的实践当中长期存在 “两张皮”现象―――政策归政策,农民干自己的。这可以看作是农民对脱离农村实际的政策法律的一种否定。尽管这样,但脱离农村实际的土地承包政策,仍然在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农村生产秩序的混乱,并因此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长期以来,在如何看待“长久不变”和“大稳定、小调整”这个问题上,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内的专家学者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观点可谓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内的一些专家学者受西方现代产权理论的影响较深,他们顽固地认为土地产权越清晰越好,最好就是搞土地私有制,为此,这些人不遗余力地推动决策层采纳他们的主张。上世纪1988年中央农村政策研室发展研究所周其仁等人,在全国首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的贵州省湄潭县搞了一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验,推出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试验成果,也即所谓的湄潭经验,这个经验被决策层采纳成为指导全国的农地政策。

    不过,让这些自由派专家学者没有想到的是,尽管他们尽心竭力要为农民谋取土地权益,并煞费苦心让“长久不变”、“30年不变”变成了政策和法律,但农民不领他们的情、买他们的账,农民用“用手投票”否决了他们好意―――农民自主决定“三、五年一小调、五、十年一大调”。前面说的“湄潭经验”,25年后,当年参加湄潭试验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重回湄潭调研发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既不公平,又无效率,而且93%的被调查者同意按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

    包括政策制定者在内的专家学者为什么要竭力反对农民的“大稳定、小调整”做法呢 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为了防止基层干部打土地的主意,侵害农民利益;二是促使农民增加投入尤其是长期投入。这个理由看上去很堂皇,实则很牵强,甚至可以说是想当然,并不符合农村实际。他们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结论,是因为这些人对中国国情下,农村土地问题尤其是农民对土地的态度等缺乏深刻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

    先来看他们的第一个理由―――防止基层干部打土地主意,侵害农民利益。在北方一些土地所有权落在村委会的地方或存在村干部随意调地侵占农民土地收益的可能性,但在南方绝大多数农村土地所有权落在村小组的地方,村干部没有随意调地并拿走农民土地收益的可能性。事实上,在中西部地区的村委会从来不关心村小组的土地,也无权处置村小组的土地,通常也不能从中获利。据1987年农业部对1200个村调查结果表明,土地所有权属村的占34%,属村民小组的占65%,属自然村或联队的占1%。再来看看第二个理由―――促使农民增加投入尤其是长期投入。事实上,“大稳定、小调整”通常并不会影响农民投入,尤其是对于种植水稻等大宗农作物,不增加投入就不能增加产量。“大稳定、小调整”并不必然影响农民长期投资和连片规模化种植。

    “大稳定、小调整”最大的好处,一是可以强化农民土地集体所有的意识,淡化和打消农民“土地私有”的意识,并抑制农民随心所欲处置承包地的想法和行为。熟人社会村规民约等规则具有强大道德舆论压力,足以迫使农民不敢破坏耕地,更不敢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也不敢私下把承包地卖掉。二是可以维护农村的公平正义,保障每个集体成员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剥夺“后来者”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于法、于理、于情不符。三是可以保障集体所有的土地收益归集体,集体成员平等享受。比如,征地款不能让土地承包者独占,必须拿出来让集体所有成员平均分配。

    从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实践看,凡是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地方,耕地保护完好,侵占良田建房或其他非农建设很少,承包户私下违法卖地的也很少,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也比较顺畅。相反,而那些没有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地方,尤其是分田到户后一直没有调田的地方,耕地得不到保护,破坏耕地、占地建房、违约卖地等现象司空见惯。

    这种状况在城市及乡镇郊区尤为突出。在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村小组,村民不敢在自己承包地建房,更不敢私下卖地,对于承包地被国家征用或其他组织及个人购买后获得的收益(补偿款),收益归村小组集体所有,由全体成员平均分配,然后再重新分配土地。这种分配方式体现了土地所有权落在村小组,收益归村小组集体所有,因此是一种最理想也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分配方式,符合所有集体成员的利益,而且由于村小组集体参与博弈,更容易使土地收益最大化。而没有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村小组,村民不仅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建自己居住的房子,还在承包地上大建“小产权房”,或者卖给别人建“小产权房”,承包地被国家或其他组织征用、收购,收益全部归承包户。这种收益分配方式没有体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更重要的是分田到户通常是采用抓阄的方式,能分到位置好的田块(通常是靠近村庄或公路)全凭运气,这种由土地级差产生的收益理应由村小组集体成员共同分享,让承包户独占全部土地收益,侵犯了其他集体成员的权益,毫无公平合理可言。

    赋予农民承包土地的自决权

    中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试图用一部法律来规定土地承包的方式和期限,然后要全国九亿农民无条件接受显然脱离了中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方案等九项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可以办理。也就是说,农民有权决定本村土地承包的方式和承包期限,这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自治权。

    因此,在当前全国各地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赋予农民承包土地的自决权。土地承包多少年、怎样承包、怎样调整,完全交由农民按村组法的规定自主决定。

    (文中关于抚州市金溪县土地确权的资料来自《现代抚州》2015年第2期的《调利不调地:连片稳定“好耕地”―――关于金溪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探索与思考》一文,作者:王成兵)

    原载经济日报―――《市县领导参阅》2015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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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女公务员

    在“五一”小长假即将结束的时候,一篇名为“基层女公务员:月薪不到1500元,成天被‘使唤’”的采访报道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并引发网民的热议。在“仇官、仇富、仇警” 成为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的“社会病”、由于媒体不恰当宣传和公知不断指责------基层干部被“污名化”的情况下,加上文章作者使用了一个网友称为“恶心”的标题,这篇文章会产生怎么社会效果、引起什么人的共鸣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通读这篇网络上的热文,只要对基层政府的工作稍有了解,就要知道文章的内容可信度不高,甚至可以说完全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进入乡镇政府——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后,由于尚未实现角色转换、融入新的环境而产生失落感,继而出现焦虑、抑郁、彷徨、孤独的负面情绪,然后把这些负面情绪折射到周边的事物上,并通过那个博士的采访把这些负面情绪发泄出来。请看网友的两则评论:“写得非常偏激,非常可笑……”;“隽儿也不是什么好鸟,口无遮拦,玩世不恭。”

    “隽儿”在采访中说错了或说了谎话吗 那倒不是,主要的问题不在于她在恶劣的心境下对问题看法出现扭曲,以及她对信息的真假没有进行甄别,更遑论透过现象看本质,而是她说了什么和没有说什么,换句话说,她只说了真相的20%,还有80%的真相她没有说,人们仅凭她说的20%的真相去理解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出偏差是肯定的。

    毫无疑问,这是一篇非常糟糕的采访文章,采访者的采访动机明人一看就知道。正如有网友评论:“这女孩浮躁、武断,缺乏历练,记者居心不良,没调查研究,乱写一气。”如果说王磊光博士为搏眼球不惜损社会、损采访对象(误导刚参加工作的女孩子授受这样的采访,弄不好会影响人家女孩子一生的前程),在当今追名逐利的社会还可以理解的话,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党报(人民日报公众号)、党刊(半月谈、决策杂志)为了吸引眼球,竟然也上这样明显发泄的文章,实在定人匪夷所思,笔者不禁要问:这是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吗 符合中央的精神吗 这种片面的、有失公允采访报道,会让决策者和社会公众误读、误判基层形势,加剧社会的撕裂,严重挫伤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正如网友评论:“抵毁镇政府,侮辱基层干部,作者心术不正,不知要伤害多少人,连权威媒体跟着瞎说,让基层干部心寒。”

    网上其实也不乏理性的声音,这让人感到些许的欣慰。笔者在此选几条让大家看看:

    浙江省杭州市网友“我是我呀的”:这个对话,看似很热人眼球,其实水分非常的大,本人就是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而且是20 出头就参加工作,至今已连续工作30年。现在新招的公务员,说实在的,在基层几乎不会干事,也只能帮领导打杂,写些文气冲天的马屁小报告而已,或者是打打电脑,输入信息,数据统计之类的事情。真正去农村直面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他们还是幼儿园的孩子,根本不懂。群众想什么,干什么,需要什么,他们根本不理会;群众说方言他们听不懂,群众要办事,他们不知道引导,更不要说为群众服务,做群众的贴心人。每天玩弄着一个手机,连吃饭的时候也不离手;每个月的工资除了买衣服,买零食,看电影和交手机费网费,就没别的,有的自己拿工资了,还向父母要钱。我真担心,再过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代人主政的时候,会是啥样子。另外,1500元的月工资不知道是哪个省份的,反正浙江不是这个水平。另一位杭州市网友“倚杖听江声8”在该评论后回复:我10年参加工作,现在快满5年。回过头来看看,真的如您所说,当初什么都不懂,只会打杂。碰到棘手的事情,全是靠几个老同事扛过来的。非常感谢他们,手把手地带我。

    陕西省西安市 “看来以后再说 ” 网友:本文除了给公务员队伍泼污水,没啥其他的了。内容经不住推敲,首先打扫卫生,一个乡镇30多人,俗话说“七站八所”,加上主要领导办公室,最少20个,你每天有精力打扫吗 除非啥都不干,专职打扫卫生。而且其他公务员啥都不干,全乡镇就她一个有用的人,可能吗 机关能运转吗 其次,上级拨付的扶贫款由财政所走账,就是截留挪用,只有领导和财务人员知道,是秘密的,你一个新人是怎么知道的 难道一天闲得慌,喜欢到处打听小道消息 本文内容有真是的一面,比如工作纪律散漫,人浮于事,可能存在截留公款,挪作他用。但也有夸张的一面,真话中夹杂着夸大和水分,让群众对公务员产生误解,也委屈了很多默默在基层工作的人员。

    山西省大同市 “css040 ” 网友: 她说的根本不具备普遍性,我一直在乡镇工作。我承认乡镇确实有那么一部分人成天啥事不干,但大部分还是好的,都能忠于自己的职责,尽自己最大努力,想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关于农民补助的事情,不能说没有,但很少很少,乡镇干部能很少接触到钱,而且即使接触到钱,但也都深知这些钱有红线,绝对不能碰。听了这个女的说的,她更像抱怨。绝不是理性反映情况和问题。更可恶这个博士生,完全哗众取宠。现在还想复制过年时博睛球的成功。但基层公务员苦是真的。

    广东省广州市一 手机用户 :我来说两句,小编写的有点浮躁,想做大事得先从小事做起,想发财就别当公务员,官场众生相你很快就会适应,只希望你能守住底线,做个好干部,在苍蝇乱舞的利禄场,做好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为广大农村群众办好差,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另外说一句,不要看不起农民,正是因千万农民和农民工的努力,才托起国家的繁荣,中国的改革也是从农村开始的,历任领导都有在农村工作和生活,改变农村面貌应改是努力的方向,不要逃离农村,逃离基层,如果你沒有奉献精神,或者干脆同流合污,又一只苍蝇诞生了,如果内心感到不安,趁青春尚在,世界那么大,一步不回头……。

    浙江省杭州市“倚杖听江声8”网友:基层没有那么可怕。本人也是浙江西部乡镇公务员,待遇虽然不好,但是没有小编说得那么差,虽然有部分老同志倚老卖老,但是绝大多数都很照顾新人,因为他们知道欺老不欺小。另外乡镇财务也没有那么乱,因为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要涉及审计。如果觉得这个行业实在不好,可以辞职,没人强迫,我也有小姐妹辞职做律师的。但是如果干这一行,请你爱这一行。

    作为一个“过来人”(曾做乡干部20多年),笔者很想对“隽儿”说几句:乡镇政府没有一些人说的那么好,但也一定不是看到的那么坏。刚参加工作调整心态最重要,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戴有色眼镜看人。套用几句人人都知道的大道理:正确看待社会,正确看待别人、正确看待自己;世界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不要以理想主义要求别人,以现实主义要求自己,只希望别人对自己好,不想想自己对别人付出了多少。一个叫“湄江戴子”网友对你的评论,话虽尖刻但良药苦口利于病:“一个好高骛远,对工作无激情,对岗位无激情,对农民有敌视心态的年轻人,即使有一天她成功逃离了她厌恶的地方也不可能走远”。希望你尽早走出心灵的泥潭。

    当然,这件事客观上也反映了一个问题,这就是如何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基层生活和农村工作。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考试进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大学生村官,如何做好这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如何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帮助他们渡过工作适应期,如何在政治上、生活上更多地关心这些大学生,使他们有归属感和体现自身价值等,这些问题各级党的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研究得很少。今后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让大学生们成为正成为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5年5月3日   晚

    附:《基层女公务员:月薪不到1500元,成天被‘使唤》

    曾以一篇《博士春节返乡记》引起举国关注的王磊光博士,与一名乡镇公务员隽儿做了一番对话。人民日报微信公号5月2日刊发了王磊光的文章。这篇文字,或许会让人们对乡镇公务员这个群体有更深的理解。隽儿说,自己起早贪黑,忙东忙西,成天被别人使唤,可月工资还不足1500元。谈及乡镇基层的种种无奈,隽儿觉得自己学不来厚黑学,只能洁身自爱。在基层的这一年里,隽儿还失落了自己的爱情,她的前男友为了升迁,背着她找了一个比他年纪还大的女人。谈到未来,隽儿发誓,自己一定要逃离乡镇,考到大城市里去。

     

    以下为人民日报微信公号刊发王磊光报道文章全文:

     

    九年前,我认识了隽儿。那时她正在重点高中读书,不是十分刻苦,但在班上总能保持中等偏上的成绩。在大人面前,她话不多,有几分羞涩。她有着敏锐的感受力,热爱写作,文字优美。与她接触,你便会感觉到,她是一个多么热爱生活的女孩。

     

    隽儿出生在一个山区县城,父母都有体面的工作,家庭条件优越。“比起农村孩子,我很幸运,但是比起我的那些大学同学,他们很多是生长在大城市,就要差很远了。”当我再次见到她时,她这样说起了自己的家庭。“我爸是干公安的,高考报志愿时,他把我填报的师范院校改了过来,要我报公安院校。——其实,我从小的理想就是当老师,因为我喜欢跟孩子打交道。我觉得吧,老师,还有医生,是两个特殊职业,是真正关乎民生国本的。结果呢,大学毕业那年,我报考公务员,还真考上了,然后就来到了这个鸟不下蛋的地方,在镇政府当科员。规定总是跟年轻人过不去,要求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必须待满两年。”

     

    “看来,你对自己的现状不是很满意 那当初为什么要选择考公务员 ”

     

    “等到大学要毕业时,就业非常难,我们那个学校大部分人都在考公务员。家里人对我督促得很紧,就这样,我考上了。我当时的理想是,考到我男朋友的城市,当公务员;跟他结婚,组建自己的家庭。我男朋友有大学文凭,但其实不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因为是退伍军人,考公务员比我容易,他考取了他所在城市的政法干警,不能离开当地,结婚的房子也在那里。结果,我考到了这里。

     

    而且,我之前并不知道乡镇机关的含义,报考的时候也根本没多想。当时就想着,只要是个公务员,总不会差的。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年轻人把当公务员作为最高理想 甚至我还觉得,乡下有好山好水好风光。

     

    来到这里,才知道什么叫农村。整个镇政府养着30多个人,就我年纪最小,成天被他们当奴隶使唤。早上起得最早,烧开水,打扫各个办公室的卫生,然后接听电话,通知会议,复印材料,做会议记录,管理公共财产等等。晚上睡得最迟,要去完成领导布置的新闻稿和总结类的文章,全是歌功颂德,其实哪儿来那么多丰功伟绩啊!全是官样文章,——我现在真是讨厌写东西啊!其他人,平均年龄45岁以上,什么事也不做,总在倚老卖老,成天就在那里喝喝茶,上上网,翻翻报纸,或者干脆不来。很多人就是寄生虫。比如这里有一个40多岁的女的,他爸以前是个小干部,她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先是在政府打杂,后来却转成了公务员,每天来政府溜达一圈就走了。大家的工资也不高,但大多数人有车,成天开车上班,还动不动出去旅游,也不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你说,在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前途 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明白。”

     

    “关于你在乡下的见闻和感受,能展开谈一谈吗 ”

     

    “农村的问题太多了,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说老人吧,太悲惨了,经常有老人死在家中尸体发臭,还没有人去管。中国的农村永远都这么可怜,永远都比城市穷,而且差距是越来越大。镇除了利益还只有利益。比如说吧,国家给这个镇拨了十万扶贫款,结果到村里只有七万,镇政府拿走了三万,莫名其妙地拿走了三万,还有,你根本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样将非法收入转为合法收入的。只要上面有钱拨给农民,就会被盘走一笔。上次镇政府以某村要修补一个水库的名义申请钱,上面拨了好几十万,实际上,那个水库根本没有修补,国家的钱就这样被瓜分了。上面来的各种款项,层层克扣,真正贫困的很少能享受到补助。镇长书记一年的正常收入可能就在四万多,但事实上,他们的收入大得很。(注:资金被“雁过拔毛”的现象的确比较普遍,根据此前新华社对危房改造资金的报道,克扣资金的有村干部,也有乡镇干部。)

     

    还有,我去年负责了一个雨露计划,就是专门帮助贫困大学生的计划,镇政府这群人懒得很,把所有事都交给我做。镇政府不是有好些人的子女正读大学吗 于是乎,他们都给自己的子女申请了,而许多真正需要照顾的,得不到照顾。”

     

    “面对这一切,你愤怒吗 ”我问。

     

    “我愤怒他们什么事都交给我做,自己什么也不干!就知道欺负年轻人,总喊着什么年轻人就应该多吃苦。年轻人吃苦是可以的,但就该这么被你们糟践是吧 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的懒惰和渎职找借口!我敢说,这里的人,出了镇政府,去社会上就是废物。有些普通科员不是嫌工资低,跑出去打工吗 没出一个月,就回来了。为什么 在政府呆久了,根本适应不了外面的苦日子!”隽儿越说越激动了,“好几次,我都想着辞职不干了,但想到外面的工作也不好找,还是硬着头皮留了下来。也曾想着去考编制当老师,但是,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只见过纷纷放弃教师职业去考公务员的,没见过公务员辞职去当老师的。我们的工作毕竟比做老师轻松多了。在这里,你想来就来,想不做事就可以不做事,在外面,一天八个小时,还要加班,他们这群寄生虫怎么受得了!我上周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不会扣工资,理由是我病了,事实上,是我失恋了。我的男友,现在应该称呼前男友了,为了工作的升迁,背着我去找了一个比他年纪还大的女人,那个女人的父亲是领导。你看,一个很好的人,很快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社会真是个大染缸啊!

     

    “你问我贪污腐败愤怒吗 愤怒有什么用!我能改变什么 你愤怒有个毛线用!我们跟社会过不去,社会就会跟我们过不去。我受不了这种环境你晓得吧 我都看透了,我学不来厚黑学,只能洁身自好,在这里卑微地生存,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

     

    我只得无奈地苦笑,问起她今后的打算。

     

    “我一定要考走,就算为了下一代,也不能留在这个大山坳里。好些人给我介绍男朋友,我都拒绝了。这是个恶心的地方,我一定要考到城市里去,至少是个地级市。”隽儿非常坚定地说,“你不知道,这里人的素质要多低有多低,简直就是野蛮。昨天早上,我在小饭馆里点了一碗面,结果一个大男人进来,直接端走了我的面,说是他饿了,先吃。我已经是第二次碰到这种情况。还有一次乘车,天很冷,窗边的男人竟然把窗户整个打开,我身边的女人实在受不了,就去把窗户关上了,结果那男人破口大骂,还要打那女人,连我也要打。你想吧,长久地呆在这样的鬼地方,我真的会发疯的。

     

    像我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是经常出入于商场,经常外出旅游,而我呢,每个月的工资不到1500,还要扣除餐费、报刊费,以及上面按定价摊派下来的各种书籍的费用。去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单位只给报销培训费,连餐费和路费都得自己掏。每年从十一月份开始,单位就停发工资,快到过大年时,一连发几个月的工资,一直发到二月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大笔年终奖呢!对于我们这些无职无权的人,公务员的工作就是给人一种虚假的幸福感!你看我弟弟,今年刚大学毕业,进了个大公司,年薪就有十几万!”

     

    隽儿参加工作还不到一年,但乡下行政生活的百孔千疮已让她纯洁的心灵蒙上了沙尘,乡下的环境让她的日子充满了挣扎。或许,我们都很困惑,到底是隽儿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生活,还是社会生活本就如此 如果我们说,生活原本不是这样的,那么它是什么时候才变成这样的呢 

     

    “逃离乡下,定居城市”已经成为隽儿当下唯一的的理想。我想,凭借她的聪明,在不久的将来,她一定会实现这个理想的。但是,对于那些无数的农村青年,他们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没有富裕的家庭作为后盾,更没有一份体制内的工作让他们得以安定,而家乡又养不活他们,他们又能向何处逃离呢 

     

    谈话结束的时候,隽儿问我:“你当作家,写的这些能引起上面的重视不 ”我讪讪地说,恐怕不能。“那你还当作家搞啥子 你只能写,不能改变,有啥子用 别人也就看看,好点儿的会在心里泛起点涟漪,过后该怎样还不是怎样!”

     

    隽儿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早已增添了几分泼辣劲,以致于我再也不能将她与当年那个清秀而羞涩,且善于发现生活之美的女孩联系起来了。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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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土地信托”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一种成熟的土地流转模式。“土地信托”在国内见诸报端始于本世纪之初。2001年,浙江绍兴率先试行了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国各地试水“土地信托”―――这种新型土地流转形式的热情高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内容的“新土改”更为各地探索“土地信托”这种土地流转新模式添了一把火。在这种形势下,专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并将其视为中国信托业转型与创新的重要途径。于是,国内各大信托公司竟相介入“土地信托”业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疑是其中的翘楚。

    2014年12月15日,笔者应邀参加了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北京国泰饭店召开了的“土地流转与三农问题”座谈会。座谈会上,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蒲坚及他的助手介绍了他们开展的“土地信托”实验,蒲坚董事长对他们的实验给予很高的评价,对“土地信托”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不过,作为长期工作农村一线的实际工作者,笔者对蒲坚董事长介绍的经验并不完全认同,并质疑这种实验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 因此,笔者不揣冒昧,试图根据一些公开报道的资料来对中信信托等信托机构开展的“土地信托”实验进行分析,提出自己一些粗浅的意见和看法。

     

    何为信托 因为信任,所以托付。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的基础是信托责任,而目前国内信托产品其实都是融资类金融产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那么,在中信信托等信托公司开展的“土地信托”实验中的土地流转是什么类型的信托产品 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 笔者仔细考察了中信信托等信托公司做的“土地信托”单子,发现这些实验都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一)  政府主导

    以中信信托首单――安徽宿州市埔桥区土地信托项目为例。2010年8月,埔桥区进入全国首批5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行列;2011年11月,宿州市列入农业部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市政府把改革试验的任务交给埔桥区。承担双重改革试验任务的埔桥区政府把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改革的切入点。2011年,朱仙庄镇朱庙村村委书记沈家亮代表村委会和村里540户农民签订协议,将他们的4500亩农地经营权集中委托给村委会,然后村委会再委托给镇政府,镇政府又委托给区政府,流转后的土地拟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为建设这个示范园,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来合肥帝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帝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这个项目专门注册了“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帝元农业’)”具体负责运营。帝元农业接管土地后由于资金缺乏,开发项目难以顺利实施。恰在这时,“土地信托”―――“土地流转升级版”的概念开始跑火,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定调新土改,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实力背景的信托公司―――中信信托伸出了橄榄枝。于是,在市区政府的积极支持下,中信信托首单土地流转信托落户宿州埔桥。按照“土地信托”的制度设计,相关方进行了角色分配:委托人――宿州市埔桥区政府,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承租方(兼服务商)――安徽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信信托介入原有链条后,它在当地政府与帝元农业间扮演受托方与金融中介两个角色,凭借企业信用和融资能力满足其对接上下游的政治与经济双重需求。宿州市埔桥区政府现代农业办公室主任助理蒋海涛曾向记者坦言,其实他们(村委会) 不懂信托是怎么回事,他们关心的只是老百姓每年的“地租”能不能准时到帐。

    其他土地信托案例同样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的。例如浙江绍兴的“土地信托”,该县成立了县、镇、村三级土地信托机构,县镇两级还设立了土地信托领导小组;福建沙县的“土地信托”,该县由政府主导成立了“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并在各乡镇设立了农地信托分司,形成了政府指导下企业运作的土地流通模式。各地多数“土地信托”实验的共同特点:土地信托的委托人不是土地承包者而是地方政府或村委会;信托机构不是正规信托公司而是由政府设立的信托机构,这种机构无金融牌照,无法对接金融资源;第三方即承租方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企业而是由政府成立或有政府背景的农业企业。一句话,离开了地方政府的主导,中信信托也好,其他信托机构也好恐怕一个单子也做不成。

    (二)  财政扶持

    仍以中信信托首单――安徽宿州市埔桥区土地信托项目为例。在中信信托为帝元农业制定的投资计划中,关于资金的来源是这样安排的:完成整个产业链的总投资额约为9.41亿元,主要包括温室、农业辅助设施、基础设施等投资。除启动资金2亿元外,其他资金通过三条融资渠道解决:一是申请国家及省市专项资金3亿元;二是向银行申请项目五年期贷款额度2亿元;三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约2.41亿元。财政和地方政府给予帝元农业的扶持还有:农业项目3%-4%的贴息、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奖励资金、每亩每年400 斤小麦等值人民币的农业补贴等等。从上述计划安排看,地方政府给予的多重财政扶持,无疑成为帝元农业的重要盈利渠道和盈利保障,而帝元农业支付农民的租金仅为1000斤中等质量小麦/亩年(或按国颁指导价兑付,1000元保底),转包农民的4500亩地,每年租金就是450万元。由此不难看出,农民的土地租金到底是谁给的,同时也说明了帝元农业开发的盈利模式依靠的是什么。

    其他土地信托案例同样说明了第三方对于地方财政扶持的依赖。例如福建沙县土地信托实验,该县由县农业局负责组建了“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县财政局拨付200万元给这个公司作为信托基金,土地流转后,由信托公司申请对接市县项目配套资金,其中60%为无偿扶持项目业主,其余作为信托公司的投入,在流转期内逐年向项目业主收回。从目前情况看,几乎所有的土地信托实验都有当地财政的大力扶持,扶持资金的来源包括上级即国家省市投到该区县的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把上级项目资金和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给土地信托实验项目,对其他未进入实验区的农村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同时,作为第三方的农业企业靠着政府财政这棵大树,就不需承担多少市场风险,它的收入也有了相当的保障,但对于政府来说,企业一旦出现严重亏损,财政投入的钱就打了水漂。不过,让政府(纳税人)当冤大头没有人会痛心,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拿别人的手指头拔火不怕痛”。

    (三)  融资需求

    继续以中信信托首单――安徽宿州市埔桥区土地信托项目为例。为什么宿州市埔桥区政府要找一个完全不懂三农的信托公司来插手从农民手里转包过来的土地 不是因为中信信托有运作土地―――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而看中它的融资功能。帝元农业董事长张一言在一次内部会议时坦言,尽管监管层一直提倡金融下乡,但是公司在银行却拿不到一分钱的贷款。无奈之下,帝元生物公司一位金融行业股东建议尝试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开发土地流转信托产品筹措资金,这与从2011年就开始研究土地信托的中信信托一拍即合。其实,对于融资乏路的帝元农业来说,整个土地信托的制度设计变成了为其“私人定制”的融资模式。帝元农业总经理张启民就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困扰公司的融资困境终于因为土地信托而化解了。据了解,在目前我国已推的10多单土地信托项目中,多数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此前均面临融资困扰,也就是说找信托公司要解决的就是融资问题。因此,融资需求是地方政府、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找信托公司合作的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原因。

     

    业内权威人士指出,信托的本源,是“正向信托”,即“我信任你,我把某些资产托付给你去运营和打理,到约定时间你给我一定收益”,受托人背负着信托责任。而目前国内主流的信托产品,其实都是融资类金融产品,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而是“反向信托”。所谓的“反向信托”,就是一个房地产商、一个矿主、一个企业家、一个上市公司等等,找到信托公司,要融资,拿一定资产抵押或信用担保,信托经理设计包装一番,然后向投资人发售一般100万元一份的投资份额。形式上,是这些购买份额的投资者信托了资金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去运营和打理。背后实质很明显:帮那些融资人融到了资。土地信托和信托公司之前的信托业务在本质是一样,同样也是一种“反向信托”,只不过是把抵押物换成了土地。因此,土地信托谈不上信托公司在新形势下的一种创新,充其量只是现有业务的一种扩展和延伸,而且由于土地变现难等因素,使土地信托这项业务充满了风险。

     

    中国的农业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存在很大的差别,比如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土地的双重功能(保障功能和收入功能)、农村土地流转基于“熟人社会”的不完全市场化特点等等。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决定了中国现阶段尚不具备较大规模推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那种“土地信托”的条件,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经营风险较大,农业企业获利难。农产品的附加值低,农业的比较利益低,同时,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高,现代农业附加值高但制约因素较多,农业成本控制的相关因素较多,尤其是不可控因素较多,难以实施成本控制等等。作为参与“土地信托”项目的农业企业除了前面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外,还有经营风险、政策风险、利润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等。安徽宿州市埔桥区土地信托项目,帝元农业要支付农民1000元/亩年的租金,还要向中信信托支付10%的年利率有偿使用其资金(财政和地方政府给予3%-4%的贴息),这样高的成本如果帝元农业只在农业内部调结构,耕种那几千亩地要获得盈利是很困难的,除非改变农地的用途,即走非农化发展道路,事实上在中信信托在给帝元农业做的计划中就包含了非农化项目――建设畜禽屠宰基地。帝元农业已与正大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由前者融资建立现代化养殖场后出租给后者,后者以每年建设成本的13%作为租金交给前者,目前规模的建设投入为1.5亿元,租金收入可达1950万元。非农化开发不在土地信托讨论之列。在现阶段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财政的扶持、技术的优势,农业企业搞农业开发盈利很困难,国内外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农户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特点的经营单位和形式。因此,在现阶段农业企业缺乏较大规模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

    二是人为增加交易成本,简单问题复杂化。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没有专家想像的那么复杂,也没有到需要坐在书斋里的金融专家来专门设计的必要。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依然是传统农业,也依然是粗放经营,农业的比较效益低,除了城郊土地非农化快速增值外,农村土地还不是什么稀缺资源,中西部地区耕地抛荒严重便是佐证。土地流转从分田到户的第一天就开始了,农村土地流转遵循的是乡土逻辑,主要是自亲戚、乡邻间转租土地,转让价格随口而定,通常没有正式的承租合同,熟人社会的一整套行为规则保证了土地协议的执行。我们再来看看中信信托首单――安徽宿州市埔桥区土地信托项目的土地流转流程:农户与村委会签合同――→村委会与朱仙庄镇签协议――→朱仙庄镇与埔桥区政府签订协议――→埔桥区政府与中信信托签合同――→中信信托与帝元农业签合同。一共五个环节、五份协议或合同,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在搞经济而是在玩游戏,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只需要三个环节:农户――→中信信托――→帝元农业。而如果帝元农业不是试图通过中信信托寻求上下游的政治与经济双重需求,或者说仅仅从土地流转而言,其实只需要其中的两个环节:农户――→帝元农业。

    三是土地平整农资采购,增加收益有限度。第三方即承租的农业企业通过土地平整增加土地面积和从厂家或高级代理商处采购农业生产资料,以此来增加收入和降低生产成本是中信信托等机构推销“土地信托”业务的一个重要卖点。中信信托相关人士表示,农业企业通过土地平整,可以增加10――20%的土地面积。不过,这个情况在北方平原地区或存在可能性,但在南方丘陵地区尤其是山区绝无可能,就算能增加一点面积也是得不偿失,除非使用国家巨额无偿资金。而农业企业通过从厂家或高级代理商处采购农业生产资料,以此来降低生产成本的空间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土地平整和农资采购并不构成土地信托必然、稳定和重要的盈利渠道。

     

    从上述分析看,目前我国各地进行的土地信托实验,不管是中信信托的宿迁模式,还是之前的湖南益阳模式、浙江杭州模式、陕西农田托管(托田所)模式等,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更与国外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信托相去甚远。包括中信信托在内的信托公司所进行的土地信托实验,其运作过程都高度依赖于政府行政手段,依赖于政府财政扶持。从这点看,其实中信信托在安徽宿州埔桥区搞的“土地信托”实验模式和北京“绿十字”在河南信阳平桥区郝堂村搞的“可持续发展实验”模式如出一辙。无论是“宿州土地信托模式”还是“郝堂村新农村建设模式”,它的成功须臾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离不开财政的扶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信托”这种实验以其说是创新,不如说是翻新;以其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如说是权力经济的产物(说白了就是权力与资本勾兑);以其说是市场主体的自由联姻,不如说是政府的包办婚姻;其说是创新产生效益,不如说是把纳税人的钱洗白…….。

    把国外的“土地信托”拿过来,搞几个实验没有问题,但在全国推广必须慎重。因为从总体上看,在中国国情下,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不具备“土地信托”大发展的条件。中国农村土地情况千差万别,20多亿亩耕地分布在960万平方公里,按金融专家的想像,把土地设计成金融产品,变成所谓的“可携带的信托资本”,并通过土地银行进行交易或抵押,这个设想在理论上或没有问题,但在现实中看不到任何可行性,甚至感到滑稽可笑。

    你说江西大山里头的农户,把家里的十多亩地变成所谓的金融票据,能拿到上海土地银行把它卖掉 或者用来抵押 能卖又能卖多少钱 谁来接这块地 为了几千或几万块钱就永远失去祖祖辈辈精耕细作改良过来并留给自己的土地 就算行得通,但这对于农户来到底是福还是祸 

    寄希望于几个象牙塔里的金融专家,拿泊来的洋教条设计几个金融产品,靠这个来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靠谱吗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践中的许多成功做法都是由农民群众创造出来的。这不禁让人们想起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很经典的话:“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无怪乎,有人把蒲坚的理论称作“蒲氏忽悠”。目前看他似乎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过,蒲坚吃下去的到底是“螃蟹”还是“蜘蛛”还没有定论。

    中信信托等信托公司的“土地信托”实验能走多远 没有人知道。中信信托给宿州人描绘的蓝图是诱人的,但实现的概率有多少 在网上找不到宿州“土地信托”实验2014年的进展情况,因此笔者不好作进一步评论。不过,就算进展顺利甚至接近成功,但这种政府主导、财政扶持的经验,其可持续性、可复制性也是一个大问题。一项脱离中国国情的、不被基层干部群众认同的实验,其生命力是可想而知的。无怪乎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出席2013年信托业年会谈及土地信托时,会以诗句“此花不宜凡夫采,留与蟾宫折桂人”来影射土地信托的“高冷”。作为一种尝试、一种探索当然未尝不可,但必须保持高度清醒,切不可拿做秀的东西当成功的经验,更不能在全国一哄而上,那样折腾结果只能是劳民伤则,并最终被基层干部群众所抛弃。

    原载经济日报——《市县领导参阅》2015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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