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学要闻> 学术简讯
“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研讨会综述
2017-11-05 22:25 11609 阅读 由 Nicholas 编辑

2017年11月4日上午九点,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法治研究所举办的“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研讨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民族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二十余名师生共同参加了研讨。在会议开幕式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基层法治研究所所长陈柏峰教授进行了开幕致辞,并希望各位师生能通过这次交流砥砺学术、开拓视野、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最后对各位参会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龚春霞副教授主持。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共收到二十篇学术论文,分为“乡村治理”、“城镇化建设”、“公共政策执行”、“基层执法”、“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相关问题”这五个单元进行讨论交流。

第一单元:“乡村治理”

本单元由陈柏峰教授主持。首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梦侠博士发言,发言题目是“通过自组织的治理——以渝中L社区为例”,他认为自组织的实践以实现有效治理农村社区为目的,由“社区自主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社区自主与多元化的治理资源相融合、再造组织基础与调试治理技术相配合”三部分构成,核心在于自组织实践与农村社区的基础结构转型相契合,因此这有助于群众参与治理,有助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探索,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第二位发言人是吉林大学法学院蔡舒眉博士,主题是“流转农地规模经营的风险和失败后果分析”。通过对调研中“以政府主导的大规模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后面临着诸多困难”这一现象的深入思考,文章从多种维度论证了规模经营失败的原因,并阐述了失败的后续影响以及对于农地大规模流转的新认识。

第三位发言人是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孙明扬同学,发言题目是“土地调整的逻辑变迁:从内生治理到事件治理”。文章从个案切入,以治理的视角展现了由于税费改革的实施,传统农业型村庄从村庄内生性治理到事件化的策略行动性治理的转变过程,进而指出这是基层政府治理资源和治理原则双重缺乏的结果,并认为在推行农村政策时,不仅须注重国家力量,还应充分考虑村庄内生的治理逻辑。最后一位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汪婷同学发言,主题为“试论宗教信仰对村庄整合力的影响”。她认为当传统的农村整合能力下降、事务管理主动性减弱的同时,宗教却能从人力、物力等多个方面重新调动农村社区的活力。之后,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学系狄金副教授、湖北民族学院朱政老对第一单元的主题报告进行了总结与点评,并提出自己的相关见解与疑问,展现了激烈的思想交锋。

第二单元:城镇化建设

本单元主持人是龚春霞副教授。首位发言人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他以渝北某镇公租房社区的治理经验为例,指出了既有治理问题的缺陷及表现,探究了治理困境的生成机制,并提出了城镇化背景下治理转型的新需要。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吕健俊同学,他以城市基层治理中的网格化管理制度为例,从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组织重构和信息采集等方面考察了国家实现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制度逻辑。第三位发言人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楚伟同学,主题是“安置小区的准物业化的实践机制及制度前景”,他以个案的视角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从主体、属性和模式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对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制度前景进行了展望。

第四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雪姣同学,她通过对重庆市蔺市镇某社区乡村公共变化的调研,提出内生型和植入型两种模式来解释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的演变。第五位发言人是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董文琳同学,她的报告分析了农村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问题,通过对我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和征地现象的分析,提出了相应措施,以求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最后一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蔡爽同学,文章是一篇关于公租房的调研报告,内容涉及有关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模式、特征、公共资源等问题,以及公租房社区中居委会和房管中心的治理情况和不足之处。

本单元共有三位点评人,分别是来自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郭亮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印子老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郭俊霞副教授。三位老师进行了详细点评,认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题目宽泛,经验与理论衔接得不够,还有部分论文的讨论不够深入。

第三单元:公共政策执行

本单元由于龙刚老师主持。第一位是印子老师发言,题目为“农村低保政策‘走样’及其整体性治理”。他指出当前农村低保政策“走样”的机理在于配额制主导的“社会瞄准”偏差与社会救助政策捆绑执行带来的福利叠加。为了实现精准施保,《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法制化的方向是需要探索性地建立低保政策与专项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的分类衔接机制,并科学合理利用村级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协助功能。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治理法徐凯博士,他的主题是“治权与政策执行——以低保政策执行偏差及其治理为例”。他从西部L镇政策执行偏差的治理实践经验入手,发现通过科学配置治权可以有效避免政策执行时的地方性因素的干扰。该经验为发展治权理论提供了现实基础,结合治权研究的已有成果,可以从治权的职能、配置和运作等层面理解治权。

第三位是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福博士,他的题目为“乡村惠民保障政策执行的弹性空间及其影响——以扶贫政策为例”。文章揭示了“弹性空间”生成的多种特性因素与场域背景,以及给基层治理带来的诸多挑战,从而深化了对乡村惠民保障政策执行的运作逻辑及规律的认识和理解,指出这有助于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评议环节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惠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龙刚提出要回归政策本身、着重论述政策与探讨目标之间的互动关系等问题,之后还分别从宏观与微观的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见地。

第四单元:“城镇化建设”

本单元主持人是印子老。首位发言人是于龙刚老师,他的主题是“基层治理中的‘块块协同’及其制度分析”,报告讨论了基层治理中的“块块协同”制度,通过对此制度的形态、功能的阐述,分析了“块块协同”制度中的实践困境和其中蕴含的法治风险。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王裕根博士,文章从违建执法组织和执法者两个角度出发,分析基层政府在违建执法的形式和困境,并利用组织社会学的方法进行了相应的解释。最后一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梁永成同学,他的文章另辟蹊径,运用了“衍射效应”和生态学理论来解释基层执法的扩大化问题,以期望建立一种新的分析框架。

两位点评人分别是龚春霞副教授狄金华副教授。两位老师着重点评了文章的内容,尤其是文章中的困境分析方面,存在着解释力度不够,分类不具体且分类方式还有待商榷的诸多问题。

第五单元:“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相关问题”

本单元主持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一位发言人是来自南京师范大学的慧老主题是“‘案件负担’及司法科层制的应对效绩”通过探讨“案件负担”和司法制度之间的联系,分析了司法组织应对“案多人少”状况的能力,解释了这种“现代司法的文明病”的成因,提出了应对案件负担的有效组织方式。第二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孙少石博士,论文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以近年频发的电信诈骗为主题,探讨实现警银协同合作治理诈骗的可能性。第三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法杞博士,文章讨论了我国普法制度的变迁,详细的介绍了期日法庭的普法活动,透过普法制度分析国家对基层法治的治理情况。最后一位发言人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孙冲同学,他从“有警必出”和“有困难找警察”这两句耳熟能详的口号出发,对当下警务工作中出现的“接警不出警”问题进行研究,指出法治和治理之间的冲突关系是选择性出警背后的原因所在。

本单元点评人是郭亮副教授朱政老师。两位对孙少石的文章都表现出极大兴趣,认为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本单元论文也存在不足,四篇论文均存在结构不清的问题,且部分文章表意不明确,主线不突出。

自由讨论

在最后的自由讨论环节中,二十余名师生对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现存的各种新型基层社会治理问题进行了长达半小时的热烈讨论。之后,郭亮副教授狄金华副教授陈柏峰教授进行了精彩的会议总结。

郭亮副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整体以法学为视角,文章的选题多元化、现实化、新颖化,但仍有进一步细化与深入的空间。狄金华副教授认为没有厚实的经验就不会有丰硕的成果,肯定了基层法治研究所的经验实践与学术活动。在学术训练方面,即便是写他人写过的东西,我们也应该成为最前沿的模仿者;在学术研究方面,我们要写出自己的东西,不断的往前推进。最后,陈柏峰教授表示本次研讨会充实了我们的学术思想,壮大了学术研究的队伍,兄弟院校互相交流的风气越来越强,实践与思想探讨的作用越来越大,为此感到十分欣慰。同时,他也希望在会的每一位都继续秉持“追求卓越”的学术理念不断成长与奋进。至此,“法治社会建设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分享
微信扫码分享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