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会计交叉研究初探
刘燕认为,会计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它对经济现象的描述会比法律语言具体,它可以辅助法律语言。事实上,单纯学习经济法、财税法,并不能帮助我们完全理解当事人面临的商业纠纷——这需要我们对商业活动有深入的了解。而对商业活动的语言描述可能非常抽象,但是两张财务报表便能很好的概括企业的活动。
但是,会计界会抱怨法律与会计的关系是“A Historical Uneasy Relationship”。在会计界看来,公司法的制定罔顾商人的商事活动,而且,会计师成为被告也很常见。会计师在法庭上为其被诉行为百般辩解,却总被法官简单粗暴地打断。在中国,法官本身也是新兴职业,而要求他们理解同样作为新兴行业的会计是很困难的。
很多商事法律问题纠葛不清的根源在于案件事实不清,而这些案件事实本可通过会计知识得以明晰。刘燕随后以曾经轰动一时的“郎顾争议”为例,抽丝剥茧的将纷纭的法律争议乃至价值之争,还原为会计处理这一事实问题本身,逐一分析郎咸平对顾雏军的“七板斧”——七条指控。最终,刘燕认为,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是正常的商事行为,或有不妥,但在法律上似无可指摘,郎咸平的七条指控均不成立。
最后,刘燕简要讲解了会计作为一种法律规范与会计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此,刘燕强调会计对于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作用,并提出法律的加强是否会削弱公司管理,以及法学是否真的如法教义学所认为的那样形式重于实质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监管困境及其突破路径——以协议控制模式为分析对象,《法商研究》2012年05期。
·股票期权的法律与会计约束——伊利股权事件的启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6期。
·新《公司法》资本公积补亏禁令评析,《中国法学》2006年06期。
如何研究中国的制度经验
凌斌首先总结了学术研究的两种主流模式:材料主义的“法比较”与视角主义的“套理论”。“法比较”是指一种取经式的研究方法,实质是把国外制度作为参照系来研究案例或评价规则,将国外的法律制度照搬套用,来回答我国类似的法律问题。这种方法在法学发展的初期曾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新生代学者不应再继续下去。“套理论”是指将国外理论套用在中国问题上面,以期深入分析中国问题并提出解决之道。这在本质上与比较主义并无区别。尽管我们喜欢抓理论稻草,但是任何理论工具都有其使用的范围,明确理论的边界是正确使用理论的必要条件。
随后,凌斌提出了“点、线、面”的研究方法。点,是指典型性。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应当首先选取一个典型的例子作为切入点,以使人对问题产生具体的认识。线,是指多样性。例子也许讲的非常透彻,但是个例并不能代表全部。这就需要我们在接下来的研究中,由此及彼,努力展现出问题的丰富和复杂。面,是指规律性。从所研究问题的特性中概括其共同特征,并提炼出具有普遍规律的学术结论,是惊险的一跳,也是学术探究的最终目的。但是,凌斌也强调,不要急于给出一般性结论,要把精力集中于点与线。
最后,凌斌以自己的《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组织基础与运营机制》为题,为大家讲解了写作的文章结构。大体说来,学术论文应包括八个部分:提出问题;文献综述;典型案例;类型概括;共性总结;特征对比;阐释评价;结语。
土地流转的中国模式:组织基础与运行机制,载于《法学研究》2014年06期。
| 张嘉伟 供稿
*本文所记述老师授课内容,均通过课堂笔记回忆所得,不代表授课教师的正式观点,请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