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研习营Day Two,阴冷的天气与导师学员们饱满的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今日是上课第一天,白天课程满满,晚上六人讲座,前线记者这就分单元给大家娓娓道来。
Part One苏力—理解个案(北京大学)
「课程总结区」
苏力老师以“理解个案”为题,重点谈了基于文本的个案研究。他强调从有意思的个案出发,探寻制度背后的追求,从多种层面理解个案的丰富涵义。苏力老师通过讲述鲜活的案例,他指出研究个案永远都有新的发现,同时也强调不要迷信个案研究。
「学员评论区」
个案研究仅仅是研究个案吗 我是带着这个问题来听苏力讲课的。但他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一问题,而是结合自己诸多有趣的研究实例阐述了“如何解剖麻雀”,也就是“如何通过个案进行研究”,包括个案分析为何重要、个案分析之优劣与复杂性、学术敏感之培养、基于个案之抽象、个案选择与学术表达等。在苏力的娓娓讲述下,在宽阔的学术基础和视野上,个案成为一种触发我们问题意识和理论创造激情的扳机,成为将我们带去学术场域的中间人。通过个案,我们得以揭开各种宏大叙事和既有话语的面纱进入复杂的世界,参与本土理论的创制与续造,而不仅仅是某种学术传统/叙事的传声筒。
——厦门大学,郭宪功
盼望着盼望着,终于在西南政法,第一次现场体会到了教授现场讲座的风采。待到苏力教授站定在台前,一眼看过去:中等身高,一席黑色马甲,黑裤,白衬衣,清瘦的身材,传说中一直微风造型的斑白头发,今日规规矩矩。一刹那,‘’学术神父‘’的感觉油然而生。
演讲题目是关于个案研究的。思想犀利,表情生动,言语频频惊人:通过数据分析得出:平等的社会其实是会陷入堕落的社会;学者是一种让人讨厌的动物;有些错的很有趣东西可能就是正确的等等。
印象深刻的还有他引《史记》周亚夫和项羽的故事为个案,让我感受到分析需要设身处地,细节是魔鬼:有时候真相是被藏在史学家文字的细节中或者湮没在评论员的故纸堆里;而田野调查的真实还原性是收到个人的感性认识能力影响的。看到的记录的都是不完全的真实。从而可以扪心自问:我们真的都看到了吗
最后讲的是学术的真诚,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永葆一颗赤子之心,拥有一双发现个案的慧眼,从而在生活的大书中享受到研究乐趣。好想像他一样做一名学术的乐知者:生命不息,反思不止。
——山东大学,杨馨馨
苏力说,他嗓子不好,唱不了高调。所以,他选择通过个案研究探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志在通过微观叙事破除主流判断和宏达理论。苏力是成功的,他通过自己的独特分析,让案件在大众吹响终场哨后重新满血复活,也为法学界乃至知识界提供了别样的智识冲击。也因为研究方式的反常规,身在学术圈的苏力树敌颇多,也刷粉无数。这种两极状态也是个案研究的面临的矛盾。基于研究者智识和经验的差异,“同案不同判”现象随之产生,结论的实(适)用性也值得怀疑。因此,就学术研究而言,希冀通过个案研究实现非主流观点的“吊丝逆袭”也许过于理想,以此丰富学术理论,实现学术多元才是根本。
——西南政法大学,范卫国
《发现“美好命题”中的一些“不那么美好”》
今天,第二届社科法学研习营第一课,来自北大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开讲啦!怀揣着长久以来对苏力老师的崇敬与期待,我早早就准备好享受这场社科法学的视听盛宴。
短短一节课的时间,苏力老师的讲演让我们对个案研究有了一个清晰而深刻的理解。首先,苏力老师通过这次课跟大家澄清了一个概念,个案研究很必要,它有属于自己的自在价值。可能会有人质疑个案研究所得结论的适用性,但苏力老师予以反驳,“永远可能有新的发现”,这才是个案研究最重要的功能。不过,苏力老师讲演的最动人之处还在于他的质疑和批判精神。无论是观点的建立,还是案例的阐释,他都在朝理论推进的方向不懈努力。正如苏力老师自己说的那样:“要发现所谓的美好命题中的一些不美好的东西。”而这也正是我们把学术进行下去的理由。
ps:苏力老师做讲演喜欢举例子,各种形象比拟啊,丰富得让大家招架不住!
——西南政法大学,郝世鹏
Part Two嘉日姆几—“依次拉威”仪式的反福柯路径——关于凉山彝族监狱想象、仪式及行动的民族志(云南民族大学)
「课程总结区」
嘉日姆几老师从个人生活经验出发,通过学术方法达致理论抽象,梳理了彝族“依次拉威”仪式,以福柯、皋陶、毕阿苏拉为理论资源,阐释彝族人及其群体对于监狱的想像。
「学员评论区」
以法律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具像化为监狱)对特定群体中的人的社会生活(身体的/非身体的)产生了什么影响 该群体中的人如何在承认国家权力的同时,实现对它的超越,以救赎群体内部因国家权力介入造成的局部失序 嘉日姆几以其人类学的方法和经验对这些问题做出了有趣的探索。他用凉山彝族独特的祭祀仪式和对监狱的符号想象,巧妙地批判和修正了福柯基于个体的灵魂/身体截然二分的群体技术,提出要关注基于群体的身体之外更加广阔的非身体领域,以照顾群体中人的社会性感情,而非仅仅关注个体的规训与惩罚。表现在法律上,他认为任何好的纠纷解决手段都必须兼顾当事人和相关人的利益和尊严两者。然而,对我而言,其研究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无意中通过仪式与监狱的关系点出了长久以来在当代法学研究中被忽视的礼法关系问题。
——厦门大学,郭宪功
今天下午一点半,第二届法律与社会科学研习营课程继续进行,奇怪的是中午不休息且全然没有困意(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而且天公作美,奇迹般的放晴了。这节课的讲授老师是云南民族大学的嘉日姆几副教授。不要看嘉日老师是少数民族人,普通话那是相当标准,而且他还会我们都不会的彝族语,生来就懂两种语言,何其羡煞旁人也。
话归正题,嘉日老师的主题很高大上,叫“依次拉威”仪式的反福柯路径——关于凉山彝族监狱想象、仪式及行动的民族志,不过他并未将其悬之形上,而是图文并茂得向大家展示了这一高端的人类学命题。嘉日老师首先通过展示自己亲身获得的图片让我们了解了凉山彝族真实的“依次拉威”仪式,而后将监狱作为一种符号进行了讲解,监狱作为符号,这已经超越了新奇提法的范畴,而更应该说是一种前卫且值得注意的理论。嘉日老师启发大家从具体的生活中寻求法律,为我们的学习模式开辟了一条崭新而有效的探寻路径,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哈哈。
关键是嘉日老师的授课激情澎湃,声情并茂,肢体语言尤为丰富,大家听的都特别入神,讲到动人处甚至要跳起来。这么迷人的一位老师,我们怎么能轻易放过,讲完后,大家又把嘉日老师围了个团团转纷纷,直到工作人员上前解救才罢休。回想昨天见到嘉日老师时他戴着线帽轻轻起舞的情境,我愈发的确定,嘉日老师的心是年轻而向上的,他的学问也是前卫而充满活力的!
——西南政法大学,李媛媛
Part Three张永和—中国大众平等观念评析——以一份问卷中有关平等内容为样本(西南政法大学)
「课程总结区」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张永和老师以“中国大众平等平等观念评析——以一份问卷中有关平等内容为样本”为题,通过讲述自身丰富的实证研究经历,以各种鲜活的案例与精细的数据为样本,展现了实证研究引人向往的魅力。张老师以“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的实证研究为中心,指出定量研究有多元的理论面向,对实证材料的精细处理,这或可以成为个案分析的合理进路。
「学员评论区」
重庆冬日的冷空气没能阻挡我们上课的热情,阴雨之后的阳光也频添了几分好心情,对于社科法学的学习兴趣抵消了中午缱绻的睡意。下午三点一十,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永和教授作为东道主以“如何使用调研资料”为研习营的同学们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
张永和老师以“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过程中民众在人权问题上矛盾的平等观念切入,就问卷设计、发放、数据统计及分析背后的问题意识进行了阐发,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该次调查中的经验教训,用具体的个案分析讲解了如何高效利用调研资料。这种“法学问题、社会学方法”的研究范式使得我们对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有了更为细致的了解,拓宽了我们的眼界,也激发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
张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对社会调查中的现实情况予以了真实的介绍,授课方式幽默生动,从他的讲解中,我们不仅学习到了一种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更感受到了一个学者务实、踏实的学术风骨。让我觉得,学术研究不能沦为立足于文本的纸上谈兵和高谈阔论,而是踏踏实实对于社会现实最真实的关切,法律只有以社会为基础才能真正呼应社会现实,法学也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学科,更需要与社会学、人类学等等的交融互动。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自己也应当具有这种务实精神才能在学术道路上走得长远。
——西南政法大学,原欣
Part Four桑本谦—西南法学论坛——探索法律背后的逻辑(中国海洋大学)
「讲座总结区」
今晚的“西南法学论坛”暨法律与社会科学2014年会系列讲座第一场由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桑本谦老师主讲,赵树坤老师主持。“桑神”以经济分析的方法讲述了“法律背后的逻辑”,“价格是一种遴选机制”,“正义有价”,这些论断似乎语出惊人,实则均有成本利益分析、激励分析的逻辑话语。桑老师的个人魅力及其深刻的经济分析进路深深感染了在场同学,紧接着朱颖、亓同惠、杜苏、刘祥超、郭云忠等老师以西南批判的学术精神对桑老师纷纷“拍砖”,实现了桑老师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向我开炮的讲座初心。
「听众评论区」
作为从研一开始认真拜读桑老师著作的“脑残粉”,今日得见桑老师,只觉得人如其名,可谓是谦谦君子。桑老师的文章内外兼备,除了文字功底深厚,说理娓娓道来,逻辑丝丝紧扣,内容引人入胜之外,读完之后往往有“三观”都变了的醍醐灌顶之感!法经济学当然不是唯一可以选择的逻辑,但是不可否认的却是最具解释力的一种分析方法。相较于法学界用“权利话语”解释很多社会问题,用修辞替代论证,法经济学的解释往往更加让人信服。作为一名非法理学专业的学生,嘉宾们讨论的很多问题我都一知半解,只能说在程序法研究的过程中,经济分析方法非常有力,例如如何解释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容许欺骗型讯问呢 可能桑老师的观点会冲撞我们的道德直觉,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前提即假设选择主体是“理性经济人”或者“有限理性经济人”,这也许可以规避很多老师提出的反例吧。
法经济学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这不可避免,理论都需要完善,但是比起其他互相结论难以自洽但论证方法却千篇一律的流派,我们至少提供了一个同时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以及应用性的模型,这是其他流派难以企及的。
——西南政法大学,唐尚婉
早在研一的时候,刘颖老师就经常在课上提及本谦教授的法律经济学思想,也因此接触到许多闻所未闻的经济学概念:边际效应,租值消散等等。今天得见本谦教授,发现他本人非常温柔和幽默,是严谨外的全新一面。本谦老师说,正义有价,并且列举许多通俗例子来加强我们的认识,别开生面。主持人赵树坤教授回应道,道德直觉是攻击经济学的一大利器,我也很同意。虽然本谦老师说的法经济学让人耳目一新,但我不认为是法律背后的逻辑。尽管人是一个经济理性人,人也是一个有道德感、有价值感的人,例如有人会不顾生命危险去救其他人,有人会集体牺牲去做出贡献。尽管同为法经济学大家的台湾熊秉元教授认为,这些无私的现象绕一个弯也可以用成本来解释,毕竟在行为人自己看来某项有形或无形的价值更大。但是,这样的解释也太牵强了,这样有偷换概念之嫌,世间一切都可以扣上功能主义的帽子。
——西南政法大学,胡玮瑶
“追求公平,但不能无视公平的成本。”在讲座过程中,桑老师以当下社会热点问题和法经济学经典案例入手,深入浅出向同学们奉献了一场法律经济学盛宴。首先桑老师指出,“法律背后的逻辑”是每个学派都需要进行回应的主题。当“正义”、“理性”、“自然法”、“趋势”有时甚至成为掩盖真实因果关系的手段时,法经济学以及其背后的功利主义取向无法回避。进而,桑老师澄清了在一些问题上对于法经济学的误解,即法经济学不仅考察经济成本,更涉及事件的深层成本——法律的主旨必然指向未来。最后,桑本谦老师直指法律经济学最大的争议点,阐释“道德评价的背后依然是比较成本分析”。
讲座的高潮环节,点评嘉宾们大多从道德、理性等康德主义的视角与桑老师的法律经济学理论进行辩论,在西政讲座点评嘉宾的“拍砖”传统之中真理越辩越明,更启发了同学们关于法理学命题的深入思考。
——西南政法大学,陈希
前线记者有话说
经过一整天的课程与讲座,同学们丝毫不见疲态,截至发稿,仍然有同学络绎不绝地发来评论参与互动。无比充实地一整天真是吸收太多知识,回去慢慢品味吧。
(供稿:王敏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