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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随笔 | 焦攀:消逝的人情味:为何村庄里的人变陌生了?
2022-11-22 15:23 2225 阅读 由 编辑

焦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村庄之所以是村庄,不仅在于它的地理位置和产业结构与城市不同,更在于人们对村庄生活的独特印象。基于笔者幼时乡村生活的记忆,熟人社会的乡村与城市明显不同,村民在闲暇时通常一群人街谈巷议、讨论家长里短或打牌娱乐,邻里家户相互熟识,且经常走动聊天。暑期调研的村庄位于鄂东南的三省交界地带,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具备山区村庄的典型特征。在打工经济的背景下,村民的生产生活也发生重大变化。让笔者感到意外的是,村庄的人情味变淡了,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区隔。

一、不谈论、不知道与不评价

依凭自己以往在村庄生活的印象,街谈巷议是村庄中日常的人情往来,几个石凳常摆在街头巷口,茶余饭后或农闲的下午就有男女老少若干人在村里转悠并聚集在这里,分享八卦、交流各自知道的信息、插科打诨,通过信息和态度评价上的互通有无,可以使村民们掌握的情况趋同。这种人情往来有重要的功能,一是有利于日后的生活交往,为以后的交往互助活动留下线索,二是产生群体认同,通过交往中的互相争辩和评价来统一村民们的观念,强化村民之间的纽带关联。

笔者幼时生活的华北村庄里,农闲时,随处可见村民邻里三三两两地聚在街头巷尾聊天打牌,这类现象至今仍然多多少少存在着,而在调研时发现该村庄很少有这类现象。虽然该村的打牌现象仍然不少,但往往是在固定的几家或在小超市等个体经营户的里屋摆牌桌,具有半赌场性质,是属于特定少数人的常规活动,打牌就只是打牌,与以往通过打牌围聚邻里进行热闹杂谈的活动已然有别。邻里之间互相走动串门的现象也愈发少见,尽管客观上中青年人确实大多已离开村庄外出打工,但仍有少数中青年人留在村庄,他们之间的走动也很少。访谈中村民称“年轻一点的,包括中年人没事儿都不怎么走动,老一代人可能还多一点”。实际上,如今的休闲方式往往表现为村民独自在家看电视、刷手机等。可见,打工经济和手机网络的普及对村庄人情往来乃至文化生活产生了影响,尤其是对中青年人影响更大,而对老年人影响并不十分明显。

在传统的村庄生活中,村民们在聚堆闲谈时对村庄中的大事小情、轶事杂谈往往津津乐道,对各家的私事也不例外,往往一传十、十传百,村民在想起或向他人提起某件奇闻轶事时经常大喇喇地口若悬河,乃至点名道姓地讲述,毫不忌讳地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褒贬评价。然而,调研中却发现这种情况逐渐消失,在访谈中问到矛盾纠纷或家庭特殊情况时,村民往往以“这是别人家的事,不好说”“不知道有什么矛盾纠纷”“不打听那些,不传闲话”为由而三缄其口,或者为突破规范的村民找理由,比如说“人家可能有别的缘故”,而且常常强调“人家有自己的想法”或“每个人想法不一样”,避免用自己的眼光做出评价。

 笔者对这一现象感到意外,也反思是不是因为自己是外来人,村民有“家(村)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或担心我们向其他村民袒露这些事情。但在后续的调研中发现,村庄中的老人却并非如此,他们正如笔者印象中的村民一样,在谈及村庄的“人”和“事”时没有什么顾虑,甚至见到笔者来访谈时主动凑过来神采飞扬地讲述诸多“故事”,或者在回答访谈问题时直接以邻里为例子进行说明。可见,过去村民不忌讳谈及他人的事情并发表评价,而现在则不愿谈及他人,即使谈及也会避免评价,这一变化以中青年为主,而老年人仍然延续传统的做法。之所以存在这种代际差异,或许是由于大量中青年人受到城市化的影响,习得了城市的交往模式和观念多元意识,因而改造了村庄的传统观念和行为。这一变化显示出村民的人际界限意识增强,尊重观念差异、避免评论指摘,一些村庄规范即使被个体突破,也很少会形成其他村民指责议论的舆论压力,村庄生活内生的共识规范愈发让位于个体自由,于是不遵守规范的行为就更没有制约力量了。总之,街谈巷议和相互走动的现象逐渐消逝,减少了村民交流分享信息和八卦的途径,因而村民对其他人家事情的知晓状况和评价态度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于是村庄的传统规范约束力逐渐下滑,村民们渐有人际疏离、界限分明且生活独立、观念多元的原子化趋势。

另外,村庄的中老年人与年轻人熟识程度的变化也反映了这一趋势。伴随着教育和经济资源的集中,该村的小学被撤制,在村的适学幼儿和青少年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纷纷到镇县上学,考上大学的青年到更远的外地求学,而不上学的青年也在毕业后迅速地外出务工,他们在村的生活经历和活动范围相当有限。而且,如今在村青少年人所受教育的性质和他们的个人能力也使得他们很少参与农业生产建设活动,更难以与村里的中老年人产生交集。结果是,可能连相邻组湾的中年村民都对应不上某个孩子是谁家的,甚至不知道偶遇的某个孩子是本村人,有的到了给孩子张罗相亲时还要经过本村的媒人介绍才认识本村某个青年,而此前对其并不知晓,这种代际陌生化现象与笔者印象中的农村熟人社会大相径庭。

二、治理中的人情淡化与权威消逝

在村庄治理方面,传统村庄的治理力量通常是本村有威望的老人、能人或大户族的领头人,他们自幼在村中长大,对村庄的一切人、事与规范都很熟悉,对村庄的资源分配、日常管理、纠纷处理等大事小情都有自己独到的经验和方法,村庄自治的色彩比较明显。然而,如今国家各种政策任务的落实和治理方式的进步都要求村庄工作更规范和精细,比如扶贫和低保政策、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数字化治理等等,凡事都要有台账,记录每一步做了什么,事事留痕以备上级监督,因此村庄治理基于文书记录的规范化大大加强了。

为了适应治理的规范要求,就需要有受过现代教育的年轻人参与到村委工作中来。但在调研中却发现,村里的大多数年轻人出于经济考虑而外出谋生,缺少愿意担任村干部的年轻人,而一直在村里生活的中年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村干部较低的工资待遇也很难对他们产生吸引力。即使有青年返乡也会由于长期在外上学和工作,没有积累起对人、事与规范都熟悉的优势,没办法或不愿意和村民们直接打交道,他们大多只是做些党建或填写报表等文书工作,更何况这些青年人进入村委往往只是短期任职而不愿意长期留任,如此就难以与村民百姓打成一片。

 这些政策任务的落实及其监督都要求科层式的管理模式,即政策任务由上到下经过层层分解,具体要求更加规则化、精细化。然而,这些具体要求真正要想落到实处,还需要与村民们展开密切持续的互动和交涉,在这一过程中,人情、面子、关系往往发挥着重要的润滑作用。受过现代教育的年轻人或许客观上适合规则化和精细化的治理任务,但却缺乏与村民互动所需要的这些人情关系、交际技巧和变通能力,难以将治理规则转变为实施准则,因而在处理这些需要与村民直接交涉的事项上,长期在村生活的中老年干部更有优势。不过,在如今愈发繁琐细密的治理规范约束下,即使是具备这些人情和变通优势的中老年村干部,也有可能在落实任务时与村民的传统生活规范产生不同程度的冲突,甚至面临治理困境而难以处理。这些与笔者在以往生活经验中感受到的村庄治理的模糊性、灵活性风格截然不同,反映了村庄的治理方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趋势,而这一现代化治理风格正是以城市治理方式为样板的

与此相伴的是,村庄内生权威的力量也逐渐减弱了,这尤其体现在村民代表和家族长辈的权威上,这两类人与传统社会中乡贤族老的权威类似。该村在村委会之下设有若干村小组,为了适应山地地形,每个村小组之下都形成了两三个村民聚居区,称为“湾子”,而小组和湾子作为村委之下的治理单位可以合称为“组湾”。在该村,每个湾子都有一两名村民代表,但代表只是居住在组湾的信息辅助人员,其作用十分有限,比如疫情防控背景下收集返乡村民的信息、给本组村民分发政策宣传单、通知和召集湾子的成员召开乌场会,村民代表没有能力和资源发挥实质性的治理作用。与此同时,村民代表也通常因为没有工资而不愿承担治理职责,比如有村干部说“(代表)他没有权力、也没有这个能力,本来也没有工资”“(代表的职责)说是这么说,就是搞形式,没有多少作用”。因此,组湾的治理能力是非常弱的,村民无论遇到资源分配还是纠纷争议往往直接联系村委会,而且表示“权威就是说话算数、讲理公道的人”“不一定要听家族长辈的话,主要就是得公道讲理,而非论资排辈”。村民的其他小事比如鸡丢了、不会操作手机也会来找村干部,村干部成了大管家。在组织管理科层化和村干部年轻化的背景下,随着村内权威的消逝,组湾缺少了依靠权威进行内部治理的缓冲,村庄治理风格由传统性向现代性的转变日益明显。

三、破碎的传统规范

在村庄规范的约束力方面,传统村庄以家族作为基本治理单元,争议由家族内资历较老的权威长辈出面协调,这是村庄公认的规范或惯例,而上述村民遇到大事小情都直接联系村委而非村民代表或家族长辈,即使兄弟间发生冲突也强调寻求讲理的人来调解,而不一定听从长辈,这显然与传统规范相悖。

 另外,在婚丧嫁娶等仪式方面,传统村庄往往有一套较稳定的习俗规范。该村大多数村民在规范上也保持了总体一致,比如丧葬仪式的日程安排,再如几乎每家客厅的墙上都挂有家神牌,据称是为了保佑自家平安。然而,也有一些家庭对此并不看重,个人行为常常突破这些规范。比如本村历来讲究下葬时负责抬棺的八仙不能与死者有亲属关系、新建的房屋要请进家神,而有的村民请抬棺的八仙时却请了自己的堂兄,有的建了新房也没有把家神从旧房里请过来,表示“不喜欢搞这一套”,其他村民也不会说什么,这些突破规范的村民也并没有因此被边缘化或受到非议,村民在访谈时表示:“没(按规矩)办就没办了,这有谁会说啥的。”

此外,近年来该村还出现了结婚闹扒灰的恶俗,也就是在婚礼过程中闹新娘和公公,这令笔者颇感吃惊,此前一直觉得这是西部个别山区才会遗存的有违伦常的恶俗,没想到这里竟然也存在。在后续调研中得知,这一风俗是近些年由外地传进来,而非本地固有的,采取该做法的村民也不觉得在伦理上有什么不妥,只是为了热闹,大家也乐意接受。在之后访谈其他组湾村民的过程中提起此事时,发现有的村民并不知道这一风俗,或知道但没有采取。这说明村民们对新出现的风俗仪式持有多样化的态度,也反映出在一村之内,各个组湾之间的习俗存在差异。

 可见,村民践行这些规范的个体自主性有所增强,而规范对村民群体的约束力下降了,村庄对于突破规范的个人行为似乎也没什么制约手段,也没有人会站出来说什么。当然,这可能也和合村并组以及地形特征有关。具体来讲,该村经历了合村并组,使得村庄面积扩大,而山地地形与横贯村庄的公路又隔离了各个组湾聚居区,从而形成了相对较小而封闭的村湾,村民没什么事不会去别的村湾,这也使得规范整合区域相对较小,不同组湾的规范及其约束力程度也不尽相同。

总的来说,文章着重展现了村庄在生活方式和治理风格上的一些现象或特征正渐渐远去,向着现代城市的生活观念和治理方式转变,但并不说明乡村中的生活传统和规范已然消失殆尽,这些仍然稳固地发挥着作用,比如务农的村民在插秧、丧葬仪式、随礼来往等方面的生产生活合作以及村民普遍存在叶落归根的故土情结。变化与延续是不可分割的,而变化或许代表着未来发展的趋势,尽管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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