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白国华:如果不相识便会不怀念——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师友易江波博士
2015-04-17 20:22 3524 阅读 由 辛比尔斯克 编辑

易江波3

(易江波博士在第一届社科法学研习营上授课)

 

四川大学   白国华

听闻江波老师溘然长逝的消息,是我准备离开台湾的前一天。归来的喜悦瞬间消散,心头涌上难以抑制的悲痛和惋惜。我与江波老师因“法律和社会科学”相识,数次见面均与会议相关。江波老师作为“社科法学”最早的几位核心成员之一,其严谨的治学令我钦佩。相识期间,酒吧小聚、机场邂逅,江波老师留给我的印象更加生动、鲜活!转眼,一切都只能定格于往事!悲痛!惋惜!惋惜!悲痛!

第一次见到江波老师,是在云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法律和社会科学”2013年年会上。那一年的年会,阵容强大,成果颇丰。不仅成功举办了第一次“社科法学研习营”,而且还将课程内容整理成书,取名为《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与应用》,于2014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发行。江波老师作为研习营13名主讲人中的一位,受到了学员们的高度关注。在导师左卫民教授的引荐下,我得以参加本次研习,有幸聆听江波老师的演讲。我至今记得他那天的演讲内容是“向‘无意义’中发现:实地调查者的心性结构”,与他稍显高深、晦涩的标题相比,江波老师的讲授无比朴实和诚恳。他首先跟大家分享了自己第一次实地调查的经历,一个他认为过于功利、于他而言不成功的调研。他反思这次调研,认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把实地调查、田野调查仅仅当成发现材料的过程和手段。在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了已经成型的所需要的材料时,调查即被结束。”他认为“这是彻彻底底、纯纯粹粹的失败。”他的这段话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不仅因为我认同他讲的内容,而且惊讶于他的坦率。很少有学者愿意讲出自己在学术方面不甚成功的例子,但江波老师却毫无保留、心无芥蒂。会议结束的前一晚,中国人民大学赵旭东教授突来兴致,邀请社科法学的众多青年学者前往云大附近的一个酒吧小聚,我记得当晚参加的有云南大学王启梁教授及夫人、北京大学侯猛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汪庆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尤陈俊副教授、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宋立军副教授和江波老师。缘起赵旭东老师的博士生罗涛,桑本谦老师的博士生田源、还有我,当晚也都在场。第二天上午,在昆明长水机场,准备回成都的我与准备回武汉的江波老师、陈柏峰老师邂逅,他俩像孩子般得大声呼喊我的名字,我飞奔过去与他俩汇合,聊了半个多小时,聊了一些事、一些人。因为江波老师研究过派出所,他对我的师兄、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马静华教授的研究成果颇有关注,并表达了对马老师的敬意。

之后再见,就是在2014年6月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的“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对话”研讨会上,江波老师提交了题为“‘做工作’:基层政法的一个本土术语——以内地派出所调解涉及少数民族纠纷的简报数据为基础”的论文,并做了主题发言。江波老师的这篇会议论文之后以“‘做工作’:基层政法的一个本土术语”为题,发表于《法律和社会科学》2014年的第2辑。本次会议期间,我在茶歇的时候,过去跟江波老师有短暂的问候,得知他正在做一个关于命案的研究。2014年11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承办的“法律和社会科学”2014年年会上,我们再次见面。江波老师提交了论文并做了发言,题目为“通过命案的治理:传统‘抵命’观与命案中的赔偿模式——兼析现行刑法第36条、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适用”。他的这篇论文,受到点评嘉宾国家检察官学院郭云忠教授的高度称赞,我记得很清楚,郭老师当时还表达了他个人对江波老师的敬佩,他说“当一个人有能力做学问时,其实心思很难在学术上。能像江波老师这样,实属不易。”郭老师对江波老师的评价,想必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深有同感。几次开会,江波老师提交的论文堪称佳作,总能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他的发言既有激情还很朴实,让人不禁想与他交流。茶歇的时候,我记得就有两位博士生专门过来向江波老师请教。

说起来,我与江波老师只有过几次短暂的见面,谈不上熟识。与江波老师的诸多挚友相比,我只是个路人。一路走来,因为江波老师的出现,我看到了难得的风景。我是个慢热的人,总想着不着急、来日方长,慢慢请教。不成想,我与江波老师已无来日。今天是送别江波老师的日子,当我在朋友圈看到柏峰老师发的消息,当我写下这些文字,心里还是阵阵痛楚,不禁落泪。江波老师的挚友会以他们的方式送别,我也有我的方式。就以这些文字献给他,就让它们陪着他。我宁愿相信,那个世界,江波老师还可以继续做学术。我后悔自己对他的敬佩表达得太晚,向他求教的太少,有些事,等不得。唯一能让我感到安慰的是,我与江波老师的挚友柏峰老师一直保持着联系,与江波老师的学生骆方方也已成为好友。多年之后,我们仍然还会谈起江波,谈起那个集朴实与激情于一身、谈起我们的良师益友——易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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