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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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今年是波兰尼的《巨变》出版七十周年。《上海书评》编辑邀请我为波兰尼的《巨变》写一篇书评。他强调波兰尼的《巨变》和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同年出版,而这两位出生于奥地利的社会科学巨匠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着当今人们的思想,他因此希望我在书评中对这两本著作都有所涉及。我欣然应允。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麦基尔大学读社会学博士时接触到《巨变》并且深受其影响。此后不久,福山发表了《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一书,提出自由民主制可能是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和人类社会演化的终点。在波兰尼的影响下,我当时在课堂上下多次提出,像福山这样的观点在世界上成了主流,其实说明了苏联集团的垮台对自由主义阵营来讲也许也是一场灾难。

    我的意思是,自由主义也需要自由主义者所强调的制约与平衡才能保持生命力,而如今苏联集团突然垮台,西方政治家和自由主义学者盲目弹冠相庆,这将会导致自由主义和西方民主国家势力在世界范围内的“脱嵌”(脱嵌有两层含义,一是社会组织在结构功能上的分化,二是某一类型的组织在社会上取得了主导地位。本文取的是脱嵌的后一层含义,这也是波兰尼更为强调的脱嵌的一个含义),必将会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并给自由主义的声誉蒙上阴影。不久后,前苏联地区在“休克疗法”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方案下陷入空前的通货膨胀和贫困;许多国家陷入了低质量民主和血腥的族群冲突的泥潭;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以及金融危机的拖累下,持续走向衰退。

    在当今世界,除了那个能够永远不断激发集体仇杀热忱的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思想外,文艺复兴后发展起来的各种世俗性意识形态(secular ideology)在全球范围走向衰退,取而代之的则是形形色色的宗教运动和原教旨主义。但是我当时并没有预见到自由主义思潮,乃至整个世俗性意识形态,会在世界上衰退得如此之快。

    但是,我今天的书评并不是专为追捧波兰尼而来的。首先,波兰尼在国内外的“粉丝”众多,不缺我一个。其次,这种追捧式的文章对国内青年读者来说是非常有害的。因为,我国知识分子在面对西方经典著作时往往有着膜拜的传统,年轻一代带着这样的态度来学习经典势必会越学越呆,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我写《巨变》书评有两个目的,其一是要指出波兰尼的《巨变》和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中的许多观点其实都失之偏颇;其二是要点明为什么这两本观点偏颇的书籍能成为永远的经典,历久弥坚。我从《巨变》入手。

    《巨变》一书的观点直截了当:虽然市场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就存在,但它们在当时政治、社会乃至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始终是附属性的。到了十九世纪,随着劳动力市场和金本位制的确立以及自由贸易国家意识形态的形成,市场不但开始主导人们的经济生活,而且主导了人们的政治、宗教和社会生活。波兰尼把这一资本主义形成的过程称为“巨变”,而把市场走向主导这一现象称之为“脱嵌”。

    波兰尼强调,市场的“脱嵌”过程并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西方各国政府(当然首先是英国政府)的积极干涉甚至强制推动下到来的。但是,已经脱嵌了的市场并不具有所谓的“自律性”,因为经济的消长会带来周期性的失业。面对失业压力,各种“保护”措施将应运而生。当社会进行自保时,就会出现形形色色的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而当国家不得不出钱来消解这一压力的话,就会引发预算透支和通货膨胀,危及金本位制的地位,并出现强国利用其霸主地位向他国转移经济压力的帝国主义行为和霸权竞争,自律性市场在该过程中也将被进一步破坏。

    波兰尼强调,从1880年到1930年的半个世纪,市场对社会的压力不断加大;由自律性市场带来的乱象把工人运动引向极端的阶级政治,导致社会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迫使美国采取“新政”,并触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波兰尼认为一战系因霸权国家之间的均势失衡所致,与二战有很大的不同,90页。书中关于《巨变》一书的引文页码都来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本。引文都根据英文原文的涵义在《巨变》翻译的基础上作了修改)。一个建立在乌托邦设想上的自律性市场的发展被社会的反应性自我保护和战争所遏止。

    波兰尼的许多言论,比如“自由放任绝非自然产生的;如果让事物自然发展,绝不会产生自由市场。……自由放任本身也是由国家强行推行的”(250页);“通往自由市场的道路是依靠大量而持久的统一筹划的干涉主义,而加以打通并保持畅通的”(254页)等等,现在都已经成为经典。波兰尼的核心观点,即经济并不是一个自主体,它与一个社会中的政治、军事、宗教和社会关系相互嵌入,并构成社会的一部分,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常识。而《巨变》对各国工人阶级的特性的分析、对国家为了减轻市场的负面压力而进行干涉时所产生的财政危机的分析,等等,也都已融入后人的研究。

    必须指出的是,《巨变》毕竟是一部发表在七十年前的作品。近年来,社会科学在西方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巨变》中大多数经验性结论现在已经很不切题了。以下仅举两例。

    为了强调自律性市场在十九世纪出现的突然性,强调经济自由主义思潮以及接受了经济自由主义的国家在自律性市场形成中所起的作用,波兰尼用了大量篇幅来陈述这么一个观点:“18世纪的欧洲社会在无意识中抗拒了将它变为市场附庸品的任何企图。”(158页)事实是,欧洲社会从来就没有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去抗拒过一个历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的全新事物,即工业资本主义;欧洲人只是在面对当时的社会问题时按照当时他们所熟悉的方式在处理这些问题而已。比如英国在1795年颁布了《斯皮纳姆兰法案》。波兰尼把这一法案解读成英国在无意识地抗拒着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其实,对于这法案的历史作用我们也可以做出相反的,但也许是更为贴切的解读:该法案虽然推迟了英国的全国性劳工市场的形成,但它同时也缓解了英国早期工业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普遍贫民化倾向,缓解了社会矛盾,从而对英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起到了政治护航作用,而不是什么抗拒作用。

    波兰尼把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所发生的一切重大事件,从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工人运动的极端化、美国的新政、苏联集体经济的建立,乃至二战的起因,都归因于“经济自由主义为建立一个自律性市场所作的乌托邦式的努力”(91页)失败的后果,这是非常牵强的。比如法西斯运动,我们一般不会认为它仅仅是对发生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的那场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反应,因为在意大利和保加利亚,法西斯运动在一战结束后马上就盛行起来,远先于经济危机的爆发。我们甚至不能说法西斯运动是一战战败国的现象:罗马尼亚是法西斯运动的主要国家之一,但罗马尼亚不但是一战的胜利国,而且在战后获取了很大的利益。我们今天会认为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壮大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一战的后果、西方传统帝国主义政治的延续、族群民族主义在欧洲的全面发展、启蒙时代理性精神的消退,再加上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并且每个国家法西斯运动兴起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

    我们今天也不会认为苏联集体经济的建立与世界经济体制的垮台之间有必然的联系。苏联的情况就好比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中国,当时即使没有冷战和国际封锁,中国也肯定不会立即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因为除国际经济环境而外,一个共产党国家所采取的经济道路还受到国内政治和意识形态逻辑发展的制约。最后,把二战归因于国际经济体制的崩溃也实在是牵强。经济危机危及全球,但主要的战争发起国仅仅是德国、日本和意大利。比如日本,它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始终没有停止过在东亚的扩张,其军事行为背后的主要动因肯定不是国际经济体制的兴衰而是日本人的帝国梦想。

    问题马上来了。既然波兰尼的许多论点在今天来看要么偏颇,要么完全不能成立,为什么其《巨变》一书在出版之后能产生如此持续而广泛的影响,至今不衰 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不得不提到波兰尼的“敌人”哈耶克和他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

    波兰尼虽然在年轻时就在左派圈子内小有影响,但他在世界范围内的声誉则是在五十八岁时发表了《巨变》之后,特别是在他去世之后才逐渐形成的。与波兰尼不同,哈耶克在四十五岁时发表《通往奴役之路》之后马上就成了一个具有世界影响的思想家。

    波兰尼是个经济史学家,他的分析从经验入手,归纳多于推理。掌握复杂的经验事实和把握其中的历史脉络都非常之不容易,而经验证据一旦有误就可能会危及论点。波兰尼不玩哲学,而是紧贴着复杂的历史真刀真枪地干了起来,所以说是走了一条很难走的道路。好在波兰尼在他《巨变》一书中撒下了一堆具有哲理的名言,弥补了他在经验现象分析上多有牵强附会这一弱点。

    哈耶克则是一个自由主义哲学家,他的《通往奴役之路》从观念出发,推理多于经验归纳。这样的著作在明白人眼里是头脑过于简单,但是一旦读者接受了作者的论证出发点,作者高超的文字技巧和自洽的逻辑就会很容易把读者折服。这就是为什么哲学永远能吸引大量的生活经历单纯或是头脑简单的读者的缘故。

    我不清楚波兰尼和哈耶克是否有私人层面上的关系,但是波兰尼的弟弟迈克 波兰尼与哈耶克有近四十年的友谊。据此,我认为他们两个肯定是相当熟悉对方的工作的。虽然波兰尼和哈耶克都没有把批判对方作为自己写作的出发点,他们的论断却可以说是针尖对麦芒。以下我从两人的书中摘录几段“名言”进行比较,以飨读者。需要提醒的是,本文中哈耶克的名言都由笔者译自美国《读者文摘》杂志在1945年发表的《通往奴役之路》缩减版:

    哈耶克说:“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下,竞争是取得足够的多方协调的唯一的途径。”(51页)“只有在计划竞争而不是计划反对竞争时,计划和竞争才能很好地相结合。”(38页)

    波兰尼说:“……自律性市场是一个乌托邦,因为来自社会的出于现实需要的自我保护会阻挡自律性市场的发展。”(254页)

    哈耶克说:“走向计划的每一步的背后都是人为的刻意行动。并没有什么外在压力促使我们这么干。”(53页)

    波兰尼说:“虽然国家的刻意行为造就了自由放任经济,但其后对自由放任的限制,却是自发产生的。自由放任是计划的结果,而计划却不是。”(252页)

    哈耶克说:“国家‘计划’得越多,个体就越难进行自己的计划。”(27页)“(计划)承诺把我们带向自由,事实上却把我们带入了通往奴役的大道。一旦民主踏上计划之路,这样的后果就不难预见。”(41页)

    波兰尼说:“自由在法西斯主义下受到的挫折乃是自由主义哲学所导致的必然后果,……”(422页)

    他们俩一个说自由经济是复杂社会下的最为可取的一种管理模式,而另一个说自由经济是乌托邦,它的负面效应必然会迫使社会进行自我保护从而阻止自由经济市场的形成;一个说计划是一种反自然的刻意行为,而另一个却说自由市场才是刻意造就的而计划是自然产生的;一个说计划是通往奴役的大道,而另一个却说是自由主义给我们带来了奴役(即法西斯主义)。把他们放在当今中国的互联网上,我看非死掐不可。

    但是,为什么这两本在观点上截然对立的著作却都成了名著 要弄清楚这一点,我们必须回到西方近代学术的发展逻辑。西方科学受到古希腊传承下来的演绎传统的影响。但是到了近代,西方科学又出现了另一个传统,即控制实验方法。所谓控制实验方法,就是在实验室中通过对其他条件进行控制从而来考察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并通过演绎和归纳来推出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背后的“机制”。

    控制实验方法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社会科学中却应用有限,因为社会领域的大量现象并不具有可控性。虽然如此,控制实验方法的思维方式却在社会科学领域以新的形式得到了表现——这就是在一定出发点(可以是某种假设或者是某种意识形态)下的演绎和归纳。通过这一分析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不符合任何事实,但是却能揭示出某些社会机制的性质,以及这些社会机制在特定条件下所可能发生的作用,这就使得西方理论获得了我们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所没有的一种片面的深刻。

    从这个意义上说,波兰尼和哈耶克都做到了这一点。为了把自己的逻辑推到极致,波兰尼和哈耶克都不惜对他们书中的一些关键词汇做各种模糊化处理。比如,当波兰尼说“自由放任是计划的结果,而计划却不是”的时候,他是在强调,从政府为建立社会保障而进行的局部计划乃至计划经济这样的全方位计划都是在市场经济的负面压力下自然产生的,因而是必然的和具有正当性的;而当哈耶克说“(计划)承诺把我们带向自由,事实上却把我们带入了通往奴役的大道。一旦民主踏上计划之路,这样的后果就不难预见”,他其实也已经把一个政府的局部性经济计划和斯大林式的计划经济的内在逻辑和政治效果等同了起来。

    然而,正是这些片面的视角才使得这两本书的理论有了很强的标识度,很容易让大家认准站队。毕竟,波兰尼书中那些絮絮叨叨的经验描述和推理即使全错了,他的核心逻辑,即,单靠市场,甚至市场加上完善的法律,是没法解决自律性市场失灵这一问题的,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毕竟,哈耶克书中大量的推理和描述再天真,他的核心逻辑,即,想通过推行计划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话,到头来只会是计划漏洞百出,社会走向专制,却也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如果用瞎子摸象这一寓言来描述波兰尼和哈耶克理论之间的关系,并且设想这大象是一个单维度的“动物”的话(请把这“大象”想象成一根细长的绳子),那么我们可以说,波兰尼和哈耶克都各自摸到了大象的一端。

    至此,我想对本文的标题做一个题解。当我选择“奥地利‘阴谋’”作为文章的题目时,我有这样的想法:这两位出生于奥地利的思想家在二战行将结束之际写出这样两本书来,简直就是企图通过戏弄人类来互证对方的伟大。二战后许多国家以苏联为榜样走了“计划经济”的道路,到头来却证明了哈耶克何其伟大;而上世纪八十年代后世界许多国家在美国的推动下走上新自由主义经济的道路,它们的失败却又证明了波兰尼何其伟大。当然,波兰尼和哈耶克都是各自理论的忠实信徒,“戏弄人类”的说法只是一个玩笑。但是,这一玩笑的背后却是一个严酷的事实:我们人这一动物爱忘事,缺乏正视现实的能力却又非常自以为是,非常理性但却又十分非理性,再加上每一代人都有大量的现实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需要解决,中庸之道因此永远难以为继,这世界也许也只能在追寻波兰尼与追寻哈耶克之间摇摆了。

    可是,这世界在波兰尼和哈耶克之间来回摇摆的时间也许也不会太久了。当今世界在思想层面上所面临的危机要比十八世纪以来的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深刻。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情感、激情、潜意识、现象、意志、集体等等,成了欧洲大陆知识分子的兴趣所在和分析社会现象的出发点,由此产生的保守主义思潮为法西斯的兴起做了准备。但是那时代大陆知识分子的学术趋向以及在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上却依然延续了文艺复兴以来的理性传统。而在今天,大众对文艺复兴以来兴起的世俗意识形态已经越来越没有信心,知识分子对社会的影响力也大大不如从前,取而代之的则是宗教领袖的强势和宗教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的复兴(在这方面中国的发展略为滞后,但却也不是一个例外)。今天我们还在喊“波兰尼伟大”、“哈耶克伟大”,喊着喊着也许就会喊成了“真主伟大”、“上帝伟大”、“佛陀伟大”,甚至是各式各样的新兴宗教教主的伟大。

    波兰尼在《巨变》中说:“毫无疑问,自律性市场的终结将会是我们时代的一个特征。”(254页)近半个世纪后,哈耶克的一时信徒福山提出自由民主制可能是人类政府的最终形式和人类社会演化的终点。两种观点虽然相反,但反映的却都是智者的极端狂妄。

    智者犹如此,何况我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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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西方影响进入后被迫发生的。中国从一个奉行儒法政治模式的帝国发展为现代国家,儒教及中华帝国的遗产在现代中国继续发挥作用。

    民族救亡是近代历史主题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虽屡次被西方国家及日本打败,但在复制工业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时却拥有诸多优势。不能建立以发展为导向的强大民族国家,是许多后发国家都面临的问题。然而,中国素有强势国家(strong state)的传统,广袤的核心领土,其广大人口共有同根同源的文化,而其精英群体则具有集体认同,所有这些或多或少地归功于千年之久的儒教国家传统。中国庞大的规模及相较其他文明更为同源的文化,不仅使外国列强在西方帝国主义全盛时期难以肢解或吞并中国,而且使中国人更易构建现代国家认同。尽管在19世纪期间中国不是一个以发展为导向的国家,但强势国家的传统是其后来取得经济突破的一大利好因素。

    此外,中国悠久的科举考试传统孕育了一种文化,即强调通过教育取得成就的重要性。然而,这对中华帝国自主发展工业资本主义并非积极力量,因为儒家教育注重中国典籍而不是数学、科学或实用知识;并且,中国精英将通过科举考试成为高级官员视为成功的最高境界。不过,当其他条件成熟时,成就导向型文化便是中国赶上西方世界的重要优势。

    直到最近数十年,中国一直是一个穷国。许多因素造成了中国发展的长期滞后,而这些因素的重要性随着时间推移发生着变化。在19世纪,中国的国力及优越感似乎是个主要问题。当欧洲人在世界各地殖民时,中国清政府也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强权,并在中国南部、西部及亚洲内陆大规模扩张。到19世纪,中国人仍然认为中国是世界文化乃至地理空间上的中心。帝国的规模给了清廷及精英强烈的安全感。此外,文化优越感使当年的中国精英学习迟缓。比如,当中国在鸦片战争中被英国打败时,战败给旁观的日本所带来的警示远甚于中国自身。在19世纪60年代,当中日都启动改革时,日本的目的是建立西方式的君主立宪制度,而中国则将采用更优良的西方武器装备作为首要目标。

    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在中国早期现代历史上是一个分水岭式的事件。在战争前,大部分中国人认为日本是半开化的小国。然而,在明治维新后不到30年,这个国家就能够打败中国。此外,与关注在华开放通商口岸和提升政治影响力的西方列强不同,日本从它崛起的第一天开始就垂涎于中国的领土。

    自从中日甲午战争开始,民族救亡成了中国压倒性的议题。中国人的自豪感逐渐褪去,最后被对西方文化和理念(包括但不限于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几近盲目的崇拜所替代。儒教和中国文化的其他方面越来越多地被指责为中国落后的根源,所谓的“落后”是指中国无法抵御外国军事侵略,不能迅速且成功地复制西方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为了民族救亡而进行更加激进的变革和革命。

    同时,20世纪早期的每一个重要转折点都与日本的侵略有关。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触发了愈加激进的变革及革命,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才终止。1919年五四运动的诱因是日本政府强加于中国政府的“二十一条”及巴黎和会,巴黎和会决定将德国在山东半岛的利益转交给日本,而不是交还给中国。

    总之,20世纪前半期所发生的主要社会运动与革命都有一个清晰的目标,即拯救中华民族。为达到目标,中国人寻找当时所能找到的一切手段及任何他们认为有用的意识形态。振兴民族的早期措施收效甚微,促使后辈们越来越倾向于更激进的方案,直到1949年共产主义中国出现。

    中国经济奇迹何以可能 

    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在中国获得了有力的支持。它推行的土地改革有益于贫困农民,早期的工业政策给予了工人几年前做梦都没想到过的社会福利。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非常高兴,因为中共给中国带来了一个可以抵抗西方列强的强大政府,他们为此已经苦苦寻求了数代。朝鲜战争后,中国经济复苏,民众的民族自豪感达到新的高峰,大部分中国人将中国军队可以与美军打持久战视为中国国力恢复的标志,并倍感骄傲。中共夺取政权后仅数年内,中共就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毛泽东也成为了全党全国共同的魅力型领袖。

    人民对毛及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强烈信仰,给予政府无限的自主性,允许它几乎完全控制中国的军事及经济;尽管当时一些政策已经造成了可怕的后果,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大跃进”(1958-1960)和“文化大革命”(1966-1976)。“大跃进”是一次激进的工业化狂飙,导致了1959年至1961年的经济困难;“文革”后期,中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中国几近崩溃的经济状况及中国大众对贫困而不幸生活的普遍失望,推动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共在毛泽东去世后立即采取改革开放政策。改革造就了中国的经济奇迹。

    将中国近来的经济表现说成奇迹有些言过其实。首先,世界上鲜有国家拥有中国这样辽阔的疆域、强势国家的传统、广泛存在的身份认同以及成就导向型文化。现在,中国人曾经的自豪感已经消失,向西方学习成为常态,当然,这也是近百年来改革及革命的结果。中国延续千年的强势国家及成就导向型文化已经完成向高度发展导向的转变。

    其次,近一个世纪的现代化导向型的改革及革命,已经破坏或削弱了曾经阻碍中国建立工业国家的很多传统文化因素和社会结构。

    再次,中国的崛起出现于一个较为良好的国际环境之中。基于共同的地缘政治利益,中美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极大的改善;贸易自由主义观念在全球高涨;加上因为语言和文化相似,东亚国家的出口导向型发展经验及剩余资本易于被中国吸收。

    最后,作为“文革”灾难性后果之一,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狂热消褪了,这对经济发展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正面效果。在80年代早期,中共领导人意识到,要维持政治稳定就必须坚持改革政策,中共的执政地位有赖于良好的经济表现,而非意识形态立场。然而,中国直到90年代仍然保持着革命政权的大部分组织和动员能力,所以国家还有很强的能力领导这样一场改革,并能够在发展经济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这种政治结构非常有利于经济发展。

    儒教政治社会功能消失

    中国已经从一个政治制度、文化完全异于西方,并对发展工业资本主义充满敌意的帝国,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当前中国仍然保持着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在中国转型过程中,儒法国家的许多制度和文化遗产已经消失,但一些仍然留存了下来,并将对中国的未来产生影响。另外,中国的过去对其未来的影响也不会只是文化与观念方面一次简单的传承。在此过程中必定涉及相互竞争的、具有不同组织能力、资源和利益的社会行为体。这些社会行为体的行为及效力反过来又受到国家结构化行为、国际环境和新形势的调节。中国的历史及近百年来的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社会变革,将对未来中国的发展产生影响。

    儒教政治模式及儒教文化在中国社会的统治地位已经消失。现代中国及未来短期内的中国所拥有的绝大部分特质或多或少都与这种结构性变革有关。1911年的辛亥革命粉碎了长达千年的儒家政治体系。在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将儒教及儒教文化视为中国积弱的根源。从那时起,中国政府和大部分知识分子便开始想方设法地摧毁中国传统文化,批判支撑这种文化的制度。在当今的中国,儒教道德及政治秩序再次受到一些知识分子的推崇,甚至获得政府的部分支持。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

    中国在重塑儒教成为主流价值观方面所面临的困难,不仅仅来自一个世纪以来激进的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如果这些因素是造成儒教崩溃的全部原因,今天中东的伊斯兰教、印度的印度教、美国和西欧的基督教以及东欧的东正教便应该遭遇类似的境况。现实却并非如此,因为上述每个宗教在现代化建设的冲击下均幸存下来,在社会中依然是一股强大的势力。儒教的崩溃在全世界宗教中是不同寻常的,与其本身性质有关。

    尽管儒教被许多学者认为是宗教,但我们不能忽视事实,即这种宗教强调世界的内在道德秩序甚于超验神圣秩序。儒教之所以曾在中华帝国占据主导地位,一是因为它为国家权力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为社会提供了道德秩序;二是因为自宋代以降,帝国政权和社会或多或少都是依据儒教准则进行构建的;三是因为一些国家或社会组织发展出了某种类似于教会的功能。然而,上述社会条件一旦消失,儒教便失去了根基,从一种支持国家和社会的绝对组织力量退缩为一种离散的、非强制性的意识形态或哲学。这恰好是那些试图恢复儒教传统地位的人所面临的问题。

    儒教国家崩塌及儒教在社会中作用急剧下降带来了若干挑战。中国不是小国,拥有自己的文明。作为一种世界主要文明的创造者,中国人的自我形象将成为自己的负担。现在中国正在变得富裕,许多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建立另外一种道德、政治和国际秩序的强烈愿望,此种秩序吸收了许多西方因素,但儒教处于核心。这种努力遭遇的困难不仅来自自身,因为日益盛行的西方个人主义文化与集体导向的儒家价值观存在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如前所述,儒教已经退化为一种鲜有制度支持的意识形态或哲学。因此,短期来看,一些中国知识分子近来所倡导的儒学复兴并不会达到其所期望的结果,尽管社会对其制造的张力会出现真正的反弹。

    儒法国家的转型挑战

    在今天的中国,尽管知识分子们某些关注点受到广泛认同,但建设与倡导以儒教为中心的道德及政治愿景的参与者毕竟寥寥无几。西化仍然是当前中国发展的真正驱动力,特别是追求富裕的普遍诉求,越来越被接受的个人主义文化以及广泛存在的进步主义史观。在包括现代西方在内的其他主要文明中,各种世界宗教在现代化的冲击下幸存下来,并成为发展主义的制动器,平衡社会的进步冲动。几乎完全崩溃的儒教并没有为中国留下类似的制动器。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保守主义力量十分弱小。进步史观受到政府官员、知识分子和普通大众的普遍认同。因此,西化在中国得到了最毫无保留的展示。

    儒教国家的崩溃及儒教文化社会影响力的衰落并不意味着过去的历史与今天的中国无关。在许多方面,儒教仍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几乎每个阶层的中国人都注重教育的价值,直到今天,他们在子女教育上的投入依旧十分巨大。当然,这种文化不仅是儒教遗产,因为现代中国创建出许多机构来维持教育导向型文化。然而,现代中国政府如此容易地提倡教育导向型社会,中国民众又是如此自然而然地接受,这个事实展示了儒教遗产的重要性。

    儒教国家传统在中国逐渐形成了一种强势国家的传统和文治的共识,这在后发国家间是很罕见的。中国的疆域如此广阔,任何一个军阀都很难单独通过武力来控制整个国家。在20世纪上半叶,尽管军阀主义主导着中国的政坛,但没有一个军阀公然宣称己方为军政府。他们反而在这段时期内,在其势力范围内促进并建立文职机构。当中国重新走向统一时,不论当政的是民族主义政府还是共产主义政府,国家都得以毫无阻力地推行各种分治和制衡机制。因为存在强势国家的传统和文治的共识,中国总是能迅速恢复文官统治,并致力于改善政府、社会的治理。

    儒教国家传统的遗产迄今赋予了中国一种强烈的内向特质。中国悠久的历史及频繁变幻的帝国命运,使西方国家无法像在其他发展中国家那样在中国人心理上留下持久的印记。中国辽阔的疆域和庞大人口数量使中国人很少担心外部威胁,而是要求政府聚焦于无穷无尽的内部问题。到目前为止,中国奉行温和而非强硬的外交政策,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一传统的表现。

    就人类社会的政治经验看,有三种理想型途径可使国家权力合法化:允诺更好未来的意识形态、定期换届选举、政府治理绩效。中国从天命观念中继承了以绩效为基础的合法性的强大传统,改革开放以后,政府的经济绩效、道德表现是其统治权力的主要依据和来源。以绩效为基础的政权合法性促使中国政府更加积极地施政,因此,极大地促进了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另一方面,以绩效为基础的合法性也是社会张力的重要来源,将塑造未来的中国政治。在绩效作为合法性基础的问题上,中华帝国没有遇到太大的麻烦,因为当时政府面临的任务有限,维持权力实际上才是其首要目标。然而,现代中国是一个目标导向型国家,在此意义上,它承诺要让大部分中国人过上更好、更幸福的生活。毫无疑问,在过去的20年里,由于中国经济的成功,中国民众的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但他们并不一定更加幸福。中国人很快认为过上富裕新生活是理所当然的,并有了更高的期望。此外,随着经济发展和开放政策出现新问题,比如,不平等加剧、社会冲突、贪腐、失业及环境污染。尽管中国社会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去解决这些问题,但骚乱、抗议、暴力冲突仍然不断增加。现阶段,受益于经济繁荣,中国政权并未面临重大危机。然而,当经济减速,社会危机很可能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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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本文的论点是社会运动和革命都是伴随着现代化的到来而出现的社会现象。这些现象源起于欧洲(指的是西欧,以下同)。随着传统精英政治在欧洲的垮台,“人民”作为一个社会行动者首先在欧洲,随后在全世界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对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不同价值判断构成了欧美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中各种不同的问题意识,而对“人民”政治的庆祝则是西方社会科学乃至哲学研究中的一个误区。

    读者可能会问,你说社会运动和革命起源于现代社会,难道陈胜、吴广起义就不是社会运动或者革命了吗 难道斯巴达克斯的奴隶起义就不是社会运动或者革命吗 我的回答是:虽然研究现代社会运动和革命的理论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都能用来研究古代社会的抗争,但是古代的农民起义、奴隶起义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运动和革命。一般来说,社会运动指的是有许多个体参加的、组织化的、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的寻求或反对特定社会变革的制度外政治行为,而革命则是有大规模人群参与的、旨在夺取政权并按照某种意识形态对社会进行根本改造的体制外政治行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共性是它们的背后都对于国家和社会有着变革性要求的意识形态的支持。变革性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是社会运动和革命不同于其他类型的集体行动的一个关键。在没有变革性意识形态支持的情况下,陈胜、吴广起义如果成功,他们就会像刘邦、朱元璋一样,自己当上皇帝,而整个社会结构(特别是精英集团的基本构架)则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奴隶起义也一样,由于没有变革性意识形态的支持,起义如果成功了,其结果往往是起义领袖当了奴隶主,而奴隶社会的根本结构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在古代社会,最为接近于现代社会运动的集体行动是宗教运动。

    毛泽东说过,“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但是大量的历史材料所记录的却都是帝王将相的故事。我们也许会认为这是由于历史是帝王将相写的。其实,这也反映了普通百姓对古代历史并不发生显著影响这一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讲,古代社会的政治都是精英政治(古典时代的雅典也许是个局部例外),只不过不同文明中的精英群体构成不同,因此有不同的政治形态。比如,宋朝以降,中国的精英逐渐结晶为两个主要群体,那就是皇族和通过科举获得功名的士绅官僚集团。古代欧洲的政治也同样是精英政治,但是欧洲精英群体的构成要复杂许多。在中世纪后期,欧洲逐渐形成了四个精英群体,那就是王族集团(国家)、贵族、天主教势力和商人。

    欧洲传统精英政治的垮台

    现代社会的到来与欧洲传统精英政治的垮台有很大的关系。欧洲的国家和商人集团的势力在精英政治的衰败过程中大大增强。这两个群体力量的增强促进了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支持这两个历史进程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潮——的产生和发展。同时,在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也促发了左倾阶级政治和右倾法西斯主义的兴起。欧洲乃至西方各国的国家精英被迫以各种方式(包括民主政治和福利国家)来消解激进政治,“人民”就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成为国家和公司 / 企业之外的另一个行动者。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在欧洲和西方世界的兴起给非西方国家造成了巨大的军事、经济和殖民压力,迫使后者向西方学习。而学习不成功的国家则会沦为殖民地或者是爆发革命。民族国家、资本主义乃至整个西方话语和政治形态因此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主导。追根溯源,我们理解现代社会运动和革命兴起和发展的历史必须从欧洲精英政治的衰败这一历史过程开始。

    国人长期把欧美近代以来的发展看作是一个进步,这是一个迷思。欧洲的特殊性在于:在西罗马垮台后,欧洲的精英政治始终达不到其他地区(比如中国、印度和中东)都在不同形式下达到了的一种稳定状态。此处所说的“稳定状态”指的不是这些地区的精英群体内部不存在竞争和冲突,而是说这些地区精英群体内部的争斗对已成型的精英政治结构不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金观涛曾经用“超稳定结构”这一概念来刻画传统中国精英群体结构和整个政治结构的稳定性。其实,在民族国家和资本主义到来之前,欧洲之外的所有文明体都处在各种不同的“超稳定结构”下。不过,与金观涛不同的是,笔者并不把欧洲的发展看作是历史的进步,也不把其他文明中的各种“超稳定结构”看作是“落后”。

    如果把中世纪欧洲想象成一个人,那么这肯定是一个在任何状态下对自己生存条件都不满意的人,是一个和自己过不去的人。由于四个精英群体间的长期争斗,欧洲既回不到罗马时代的统一又达不到一个较为稳定的平衡。欧洲难以达到稳定状态的很大原因在于国家和天主教势力之间的一种相互依存的紧张关系。欧洲君主都是天主教徒,他们的行动势必受到教会势力的制约;但是君主手上拥有更为强大的军权,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具体而言,罗马教廷既需要国家的保护,又想控制甚至是压制国家力量的增长。教廷和欧洲各国在任命主教权及其他许多方面的结盟和争斗,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引发了多次战争。这是欧洲政治在很长时期内的一个重要侧面。然而,欧洲不少国家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的不断冲突中强大了起来。这些国家在战争中获取了新的地域、增强了税收能力、建立了官僚体制、加强了对贵族甚至是教会人员的控制。

    在欧洲形成的早期,法兰克人到处扩张。不过,由于当时国家力量微弱以及多国并存,使得民众有选择逃离的余地。为了避免新占领地区的居民选择逃离,法兰克统治者不得不与他们建立契约,欧洲于是出现了不少“自由村庄”、“自由城镇”。中世纪后期,欧洲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一些占据着有利地理位置的村庄和城镇逐渐发展为独立或者是半独立于国家的城市。这些城市的政治由商人控制,并且大多数拥有军队。这些城市中居住的知识阶层也开始生产新的思想,对城市的生存方式进行合理化。欧洲商人势力日益强大,成了精英冲突 / 竞争中的一支主要力量。

    至此,欧洲产生了两个相互重叠的冲突 / 竞争场域:由国家主导的军事冲突和商人主导的经济竞争。这两类冲突 / 竞争都有着很清楚的输赢判别准则;同时,为了赢得战争或经济竞争,竞争中的各方自然力图以更低的成本来生产威力更大的武器和更有卖点的商品。这两类冲突 / 竞争因此大大增强了欧洲国家的经济和军事产品生产能力,促进了工具理性(只讲输赢,不讲对错)精神在欧洲的增长,给了本来没有方向和本体性意义的历史一个“发展”的表象。近代欧洲思想家给这些表象赋予正面价值,因此就出现了诸如黑格尔的线性史观、社会达尔文主义、马克思主义等形形色色的“进步”史观。

    但是,如果欧洲历史只是由军事和经济竞争来主导的话,那么它们也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局面。假设欧洲的教会势力始终能保持中世纪的强势,欧洲国家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因为天主教的价值观会阻碍以盈利和打赢战争为唯一目的的工具理性的增长。但是,欧洲天主教的势力在中世纪后期逐渐削弱。天主教势力式微的背后有着许多原因。首先,教廷能控制神圣罗马帝国,却不能有效控制后成长起来的英、法和西班牙等国。特别是法国,差不多在整个十四世纪都控制着居住在阿维尼翁的教皇,触发了东西教会大分裂(Great Schism,1378-1417)。教会分裂削弱了天主教在欧洲(特别是南部)的影响力,与欧洲的军事和经济发展一起促成了文艺复兴的全面到来。

    天主教的式微还取决于天主教的性质。天主教对唯一真神的信仰促发了僧侣对《圣经》文本真理性探索的渴望,为西方科学的发展铺平了道路。而中世纪僧侣阐释《圣经》所发展出的一些重要论点(如地心说)却在科学发展中被证伪,《圣经》的权威性因而大大被削弱。天主教的性质不但造就了《圣经》的真理性,还迫使教庭不遗余力地捍卫他们对《圣经》的权威性解读。类似路德提出的“异端”思潮以及“异端”天主教组织在中世纪经常出现。在教廷力量的鼎盛时期,教廷可以在国家力量的配合下,迫使“异端”思潮或组织的领袖公开认错,甚至动用武力消除他们的影响。但是,中世纪后期国家力量的发展使得教廷的政令不再畅通。因此,当路德贴出他的几张“小字报”后,神圣罗马帝国中的君主就分成意见截然不同的两拨,使教义之争转化成军事冲突,并且迅速扩大至整个欧洲。在这一冲突过程中,欧洲的国家力量得以进一步加强,而教廷的力量则在衰弱。

    大约在路易十三(1601-1643)至法国革命这一段时间,欧洲的教廷力量继续走向衰弱,而国家力量则进一步增强,贵族群体部分地分化为国家官僚和商人,商人的势力有所增长但逐渐被锁进了边界日益明确的国家之中。商人与国家精英既冲突又合作,为欧洲殖民打开了空间。但是在同时期,欧洲国家却出现了明显的集权倾向。法国在集权道路上走得较远。在英国,因为贵族和商人势力的强大,国家集权化反而引发了光荣革命。英法两国是长期宿敌,光荣革命后两国继续争斗。在争斗中,集权的法国却往往处于下风。这是因为:英国新兴的中产阶级和中产阶级化了的贵族在光荣革命后进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国家政权。因此,当国家处于危机时,英国的精英阶层能更有效地动员起来,帮助国家征税,进行战争动员,从而大大提高了国家对资源的汲取能力和战争动员能力。在法国,路易十四集权后给了贵族大量特权并把他们闲置起来,但是法国在同时却没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官僚体制来取代贵族的功能,因此法国的税收能力反而大大落后于英国。财政危机的发生,再加上其他原因,终于促发了法国革命。革命后,民族主义情绪在法国大大增强。在拿破仑的带领下,为法兰西民族而战的法国军队在欧洲一度所向披靡,给其他国家就形成了同构压力(isomorphic pressure),或者说其他国家必须推进民族国家建设才能得以生存。这样,民族国家模式就在整个欧洲发展了起来。你要让民众为民族国家而战,你就必须给予民众一定的政治权力。于是公民这一概念在欧洲开始扩散。一个全新的社会行动者——人民——逐渐登上了欧洲的政治舞台。

    民族国家的形成并不是“人民”力量兴起的唯一源泉。欧洲商人的强大促进了商业和工业技术的发展并引发了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特别是以蒸汽机技术为核心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欧洲出现了大工业城市、大量的产业工人以及大规模的贫民窟,但是欧洲国家却不能为工人提供劳动条件和失业保障等方面的保护。在世俗意识形态(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左派知识分子把这些现象解读成资本主义的黑暗,并且制造阶级意识、搞工人运动。十九世纪时福利国家尚未建立,国家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新兴事物,因此左派运动搞得轰轰烈烈。在左派运动的巨大压力下,不少欧美国家渐渐学会了分而治之、分而打之的办法:你如果闹得极端,就镇压你;但是如果你就是为了一些经济利益,我就慢慢让你合法化,允许你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法抗争。面对这一国家对策,工人阶级内部出现了严重的分化,或者说工人在此后变得更倾向于通过改良性的社会运动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可以说,工人抗争和国家的妥协为“人民”登上历史舞台创造了另一个条件。

    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运动在欧美的兴起还和以下的社会变迁有关。

    第一,宗教战争和天主教在西欧的衰弱为世俗意识形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法西斯主义等世俗性意识形态应运而生,为社会运动和革命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多样的思想武器。

    第二就是教会势力的“人民”化。十九世纪后,宗教力量在欧洲进一步衰退,天主教会不再是欧洲政治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行动者。不少人把这一历史进程错误地解读为“世俗化”,认为宗教在现代社会中不再重要,这一认识有误。但是,宗教力量作为社会行动者的性质的确在现代化过程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或者说宗教行动者在欧美不再主要作为一个精英群体,而是作为一支“人民”力量加入了现代的政治过程。当教会适应了现代政治的运作方式后,它们也会运用选举政治、社会运动,甚至是革命来获取权力。

    第三是认同政治(identity politics)的兴起。赫鲁晓夫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流传开后,西方的左派势力受到很大的打击。加上福利国家的兴起和国家的民主化,欧美的左派力量分裂严重,认同政治应运而生。所谓的认同政治,就是在没有普世性意识形态支持下的、为比较单一目的而发起的社会抗争运动,比如同性恋运动、女权运动、反核运动、和平运动、环境运动,等等。西欧和美国的左派普遍认为这是左派运动发展的一个新阶段,笔者认为它其实是削弱了左派阵营的力量:认同政治把左派阵营割裂成许多片块,

    而近几十年来西方的右派和保守势力却在整合。就本文而言,认同政治的历史意义在于“人民”范畴的进一步扩展:女性、少数族裔、同性恋者,以及社会上的一些在以前看来是处于“病态”的亚文化群体逐渐加入了政治过程。

    第四是社会运动社会的到来。在人民形成的早期,参加游行和示威的大多数为社会下层或者是年轻学生,而国家则往往采取抵制甚至是镇压的对策。因此,社会运动的参加者大多数是男性,年轻人或者是学生,因为这些人打架打得动,逃起来跑得快。但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今天,社会运动在欧美国家被进一步纳入合法的制度框架,而社会抗争在认同政治兴起后的规模和剧烈程度也在不断减低,抗争被血腥镇压的可能性因此大大减小。同时期,欧美的右派、社会中上层和宗教团体也越来越能自觉地运用社会运动来获取他们的利益。可以说,当今欧美社会几乎所有的团体都学会了运用社会运动来谋取利益。欧美社会因此变成了社会运动社会——人民的范畴有了前所未有的扩展。

    总结一下:前现代欧洲的政治是精英政治,而欧洲的精英群体主要由君主、贵族、教会和商人四个行动者组成。在欧洲的现代化进程中,君主势力转变成民族国家,商人转变成公司 /企业,而三类人士——贵族、教会人士和臣民——则转变成了现代意义上的“人民”。在欧洲的军事和经济压力下,世界其他各国的传统精英政治结构也被摧毁,“人民”作为一支政治力量在世界范围内走上了舞台。

    解构“人民”

    当“人民”作为一个社会行动者刚登上历史舞台时,很少有人对此历史意义有真正的理解。比如马克思,他强调人民的阶级性——工人阶级起来了,它的历史作用就是推翻黑暗的资本主义制度。从十九世纪直至今天,大量的思想家都对“人民”的意义不甚了了。不理解就出现了认识偏差。左倾的支持人民,支持某一类人民,甚至想推进某一类人民势力的增长;而保守的人反对、惧怕人民,试图抵制人民力量的兴起。

    对历史过程理解的偏差也反映在西方学者研究社会运动时产生的问题意识中。早期的西方学院派学者,特别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的美国学者,大多数比较保守。他们也许并不会认为闹事的人的要求都是无理的,但是他们认为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争取权益的合法渠道,因此人们完全没必要用社会运动、甚至是更为极端的方式来争取他们的权益。他们还会认为参加社会运动的人是不理性的,容易听信谣言,因此他们花了许多精力来研究社会心理学、群体的形成过程以及谣言的形成和传播机制,等等。

    二战后西方经济迅速发展,中产阶级群体和大学生群体有了很大的扩展,许多家庭出现了第一代大学生。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兴起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新左派运动。新左派运动式微后,不少参加运动的学生继续求学,有些进入了研究生院,试图了解自己过往行动的历史意义。早期的社会运动理论强调运动参加者的非理性一面,并且说运动的参加者往往是随谣言起舞。左派学者反对这种观点,提出一个新的社会运动研究视角。在新的视角下,社会运动不再是一个社会心理学过程,而是一个被政体排斥在外的群体进行抗争的政治过程。这一新的价值指向,以及伴随着这一指向而产生的种种新的问题意识,大大地促进了社会运动研究的发展。但是,这一新的理论视角其实不过是对“人民”作为一个社会行动者的权力发展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状况的一个描述。在今天的欧美国家,“人民”的范畴已经大大超过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的规模。今天的欧美已经是一个社会运动社会:原来主要是左派搞运动,现在右派也搞;原来是社会下层搞运动,现在上层也搞;原来参加社会运动的主要是男性,而现在女性大大增多;原来青年人是社会运动的主体,现在是什么年龄都有。也就是说社会上的每一个群体都学会了运用社会运动来争取权益这一方法。

    新的研究视角对“人民”性质的左倾理解还带来了另一个误区。一般的观念是,在现代社会的三个行动者中,国家和公司都是坏的,而人民则是好的。必须说明,这种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国家有枪有炮有警察可以镇压,而人民只能示威游行;国家还控制着大量的信息,他们能做广大人民做不到的事情。公司企业手上没枪没炮,因此没有国家的专制能力,但是他们有钱,并且掌握着许多人民无法知道的信息。权力和信息上的不对称给了国家和公司很多便利,而怎么控制国家和公司 / 企业也成了一个永远的难题。

    但是,大多数西方学者往往会在他们的理论中给“人民”加上光环,似乎“人民”天然就是好的。各种所谓的公民社会理论就是这一思潮的反映,或者说建立强大的公民社会来抵抗国家和公司的力量几乎成了西方学界的问题意识和哲学思辨的基础。但是如果采取更冷峻的立场来看,问题就复杂了。“人民”是个很驳杂的群体。当前世界,形形色色的宗教团体几乎都是人民的一员;在美国,支持堕胎的和反堕胎的都是人民,而资本家在国会山游说之余也会去搞社会运动,以人民的资格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另外,希特勒就是人民支持上台的。世界上除了中国、法国、英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外,在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都发生过惨烈的种族屠杀,而人民往往是种族屠杀中的急先锋。还比如在环境问题上,国家、公司和人民(包括大多数环保人士)都是罪人,谁都逃脱不了干系。因此,学者面对“社会运动”和“革命”时不应该简单赋予国家、公司、人民以正面或负面的价值,而是要把他们看成现代社会的三个主要行动者,考察他们各自的性质、力量和相互关系,来解释社会运动、革命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如果有人问笔者对人民政治的担忧何在,那么我的回答是:就欧美政治发展而言,我一直在观察着美国保守宗教势力和欧洲右派力量在近些年的迅速发展。这些发展不但会影响欧美“人民”的构成和性质,而且可能会对欧美的国家性质和经济结构,乃至整个世界格局产生我所不希望看到的重大影响。

    本文还有以下两层用意。其一想告诫那些具有强烈精英主义、充满“国师”欲望、而对现实政治不甚了了的人,人民进入政治过程是近两百年来的世界潮流,逆之而行将是螳臂当车。其二是告诫那些有着浓厚的民粹主义倾向、持有简单自由主义观点,但同样也是对现实政治不甚了了的人,人民政治完全不等同于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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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社会运动与媒体及公共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英国骚乱中,由于英国主流媒体有能力塑造英国公众对骚乱的看法,因而骚乱迅速平息。美国媒体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报道多元而理性,这一运动不会对美国的体制产生任何冲击。在中国和西方的社会运动中,媒体所起的作用有很大的不同。

    社会运动与媒体有着不解之缘。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在他的《社会运动:1768-2004》一书中写道:“自18世纪社会运动刚刚兴起,报纸、杂志、小册子以及其他印刷传媒就在传播运动的消息,它们宣告即将开始的行动,评价这些行动,并对这些行动的成败予以报道。20世纪传播媒介的变革与扩展,为社会运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展示。”[[2]]可见,自社会运动诞生之日起,媒体就是其发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变量。而进入21世纪,传媒技术突飞猛进,除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外,互联网以及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社交媒体、自媒体等更是风起云涌。这些新媒体技术必然对社会运动产生全新的影响。那么,这种影响将表现在哪些方面 其影响的机制如何 在不同的社会语境下,媒体对社会运动的嵌入和影响是否又有着不同之处 在2011年11月2日由美国芝加哥大学、中央编译局以及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政治治理的历史和现状:制度、动力与领导”(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Past and Present of Governance in China:Institutions,Incentives,and Leadership)国际研讨会上,笔者带着这些问题,对与会的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赵鼎新进行了专访。作为西方学界知名的华人学者,赵鼎新教授一直致力于社会运动的研究,其《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早在2006年就已在内地出版,反响很大。[[3]]由于其对中西方的国情都非常了解,因而能够将社会运动放在中西方不同的国家-社会关系视野中进行比照,对于媒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与功能,其分析也十分到位。他的研究为我们理解媒体与社会运动及中国的政治转型提供了有益参考。

    社会运动未必和国家政权相对抗

    潘祥辉(以下简称潘):您在社会运动研究方面非常有影响力,但您早年是学昆虫生态学的,后来怎么会对人类社会发生兴趣,并专注于政治与社会运动 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契机 

    赵鼎新:我们这代人都对政治感兴趣。因为在文革时期,我不能读中学,但是要上山下乡,我的生命完全是由政治决定的,不可能对政治不感兴趣,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呢,我们生活很苦,文革时有时连饭也吃不饱,但我们却有各种各样的理想。所以就会想这社会以前是什么样子,现在是什么样子,目前的存在一切是合理的呢,还是不合理的呢 当时我们的思想都比较简单,也没有什么书可看。所以当时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了不少《马恩选集》,看了《列宁选集》、《斯大林选集》,甚至看了《资本论》,花了一年时间。1975年的时候,当时毛泽东好像说了一句话:我年轻时候看的书现在好像全封闭了之类。于是解禁了一百多本书,那一百多本我当时买了一些,也借了不少,像赫胥黎的《天演论》,海克尔的个体发育是系统发育简短而迅速的重演理论等等都是在那个时候看的。应该说我们当时都是很“左”的,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我并不知道外国人生活是什么样子,并不知道市场经济是什么样子,并不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什么都不知道。外国社会如何如何都是从条条框框里学来的,所以呢后来“四人帮”抓起来了,特别是江青抓起来了,说江青是反革命,这对我们冲击很大。本来我对“文革”到没什么好感,但是说毛泽东的老婆江青是反革命,这在道理上说不过去。整个报纸的宣传,搞得我思想极其混乱,认为这世道说错半句话就的进监牢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去学了理科。我理科底子在当时的考生中可能算好的,我在工厂时学了不少数学,甚至自学了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和微分方程等科目。但是,我虽然考了理科,但是对人文社科一直感兴趣,1986年出国前出版的许多书籍,包括当时很有名的《走向未来丛书》,我都买来看。最后促使我转型的就是1989年。我当时觉得,二十世纪的中国真悲惨,我真觉得中国社会有那么多次机会可以走向所谓的“良性循环”,但是一次次失去机会,非常伤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就带了一种鲁迅的情怀,放弃生物学转到社会学,来救助国人。当时的我就是这样想的,当时的思想应该说还是很简单,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潘:20世纪的中国的确充满了动荡,革命与运动一个接一个。不过好像新中国成立后,包括游行示威这些社会运动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群众运动”,那么您研究的社会运动和毛泽东时代的群众运动有什么不同 

    赵鼎新:其实新中国成立后,社会运动其实并没有消失。当时工人闹事啊什么的都是很多的,媒体不怎么登,我们不知道而已,当时农民也闹过事。[[4]]但是呢,逐渐逐渐这些事件在中国政治中走向了极其次要的位置,被政府主导的群众运动代替了。社会运动是自发的,自下而生的,群众运动是国家为了某一个政治目的来动员群众。共产党在革命成功之前是一个搞社会运动的党,用社会运动的方法来动员群众。建国后社会运动变成群众运动,实际上是中共革命时期一些惯用手法的延续。共产党搞群众运动,有不同目的,如土地改革运动是改革社会结构的,有的运动像除四害、移风易俗运动是改革社会文化的;有的如三反五反其目的是针对共产党内部腐败的,有的如镇反运动和反右运动则是弹压敌人和想象中的敌人的。尽管目的不一样。但有一点,它都是革命政权的延续。

    潘: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从性质上来说,群众运动由政权来操控,而社会运动和政权有对抗的 

    赵鼎新:有的社会运动也不见得和政权对抗,比如美国的同性恋运动、女权运动、反堕胎运动,这些并不是和国家对抗,而是和某些社会群体对抗。其实在目前中国,并不是所有社会运动都是直接与国家对抗的,比如说浙江长兴曾经发生的反环境污染抗争,在温州萧山等地发生的基督教家庭教会运动,这些或者指向的是地方政权或者是某一个老板,或者只是宗教生活的发展。但有一点,社会运动在现代国家里面,不管是不是和政权对抗,国家在里面作用实际上都是很重要的,因为现在国家什么都管起来了。所以,哪怕一个社会运动并不是和国家对抗,而只是和老板对抗好,和地方政权对抗,或者和某一个利益集团对抗,这个社会运动的参加者也会或者督促国家能颁布对他们有好处的法律,或者希望国家站在他们这一边,或者希望政府不要镇压他们。因为国家强大了,任何社会运动都会希望国家能站在他们一边。这样一来,间接地,一个社会运动就也会针对国家。如果国家出面把某一件事情给管起来之后,好了,这一事情就成了政治问题了。而且一旦管了,那么以后可能就得继续管下去。

    潘: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于建嵘认为,其实绝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政治诉求,只是单纯的经济利益的争取,但在政府的“维稳”思维中,这些都是政治性事件,于建嵘用了“抗争性政治”来描述[[5]],这是不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运动 

    赵鼎新:“抗争性政治”是西方学者查尔斯·蒂利(Tilly)提出的,英文叫contentious politics,[[6]]并不是于建嵘提出来的。严格意义上的社会运动,应该指的是有组织、有目标的,旨在部分、局部甚至是全面改变社会某些价值观、文化或者是国家政策的集体性抗争行动。但许多集体性抗争,比如像在中国发生的骚乱啊,闹事啊,集体上访啊,它们要么组织性不强,要么目标不甚明确,并不符合传统的社会运动的定义,却与传统的社会运动有着相似。那就是它们都是集体性的、带有一定冲突的、政治性事件,并且它们都能在理论上运用传统的社会运动理论加以理解和研究。这就有了蒂利的“冲突性政治”这一概念,以区分诸如选举、游说、利益集团政治等等的“常规政治”。

    价值观影响媒体在社会运动中的表现

    潘:您早年关于“天安门事件”的研究应该说是一个经典,也开中国社会运动研究的先河。[[7]]书里面专辟一章谈媒体与公共舆论。那么,在这场“人类史上规模最大的学生运动”中,媒体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作用多大 

    赵鼎新:是这样的的,80年代的知识分子有两个紧张。其一是,他们对文革有着彻底的否定,并在不同程度上认为,文革给许多知识分子乃至整个中国带来的灾难都是由毛泽东时代中共的专制体制,甚至是中国的文化导致的。因此,他们中间的大多数虽然对邓小平时代的改革有着坚决支持,但是对中国极左的过去却刻骨铭心,生怕中国会走回极左的过去。他们中的少数人甚至认为中国必须采取西方式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才会有希望。八十年代末期,不少知识分子到校园频繁作讲座,他们讲座的反体制、反中国传统文化的倾向影响了一代青年。因此,在八十年代末,虽然中国社会日趋开放,这批人包括受他们影响的学生与政权的关系却日趋紧张。第二是,虽然大多数的中国知识分子都支持改革开放,他们同时也有着很强的精英感并且不懂什么是市场经济。他们甚至不懂的在市场经济下,价格包括劳动力价格是会随着供需关系而变的。84年后中国城市经济改革加速,此后小商小贩先行富了起来。社会上于是就出现了不少怪话,比如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刮鱼刀的,卖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等等。换一句话说,当时中国知识分子认为自己的经济地位降低了,而且对此很不满意。不少知识分子的情绪于是出现了分离:他们在政治倾向上继续支持改革甚至希望中共能启动政治改革,而在经济利益上不知不觉地走向了改革的反面。88、89年中国副食品价格猛涨。当时中国的城市百姓收入一半以上化在食品上,再加上当时的百姓对涨价这件事情很不适应,于是就出现怨声载道。此外,城市经济改革中采取的生产因子价格双轨制政策带来“官倒”和官员腐败。反对涨价和腐败于是就成了学运与百姓利益相锲的一个话语,使得当时的中国百姓在情绪上多多少少都站到了同情甚至是支持学运的一遍。

    了解了学运起因后,再来看当时的媒体在学运发展中起了什么样作用。当时的媒体老知识分子、老编辑,都在文革中挨过整,有的甚至在反右中就被打入“右派”,而在媒体任职的年轻人在八十年代“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思想只会更加反体制。而当时中国媒体“党的喉舌”功能太强,因此一旦百姓对政府不相信后,媒体就不再有能力建构大众的舆论。在这两个前提下,当政府对媒体严加管束时,媒体人士极力反抗,而百姓则根本不相信媒体所言,于是乎京城中谣言四起;而当政府在五月初决定开放媒体对学运的报道后,媒体“党的喉舌”功能的余威使得当时的百姓和国家干部认定学运得到了中共高层的肯定。此外,媒体人的价值取向使得他们对学运采取了完全正面的报道,给了百姓觉得连原本不可信的官方媒体也都不得不赞扬学生运动。这些发展导致了中国百姓对学运采取了完全正面的道德化的理解。学生运动于是发展成了一场市民运动。

    潘:西方主流媒体在社会运动中的表现和中国是不是有很大不同 

    赵鼎新:当然有。比如,美国的主流价值,即自由主义和基督教伦理,基本上是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乃至整个国家民众所共享的,而控制媒体的老板,乃至媒体的从业人员属于西方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的一部分。因此,西方虽然有新闻自由,但媒体的从业人员却在主流价值观的约束下,自觉的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与国家保持着根本性的一致。同时,由于新闻报道在美国并不受国家直接控制,新闻记者能自由的对一些具体社会问题提出不同的意见甚至是批判,因此美国的媒体报道虽然在我们看来也许十分片面,却能给美国百姓以一种真实的感觉,从而能建构美国的公众舆论。由于以上原因,美国的媒体往往会忽视对社会运动的报道,而在美国一个社会运动只要不被报道,社会上就不会有多少人知道这件事,谣言根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在美国,当一个社会运动达到一定规模构成了新闻后,媒体就会有所报道。但是美国记者对一个社会运动报道时总是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对一个社会运动的性质通过“客观”描述作出解读,而媒体对一个社会运动的报道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这一社会运动的态度和这一社会运动发展的方向。

    潘:如果媒体要在一个社会体系中充当一个稳定器的作用话,就需要有一种被广泛接受的价值观的支撑 

    赵鼎新:是的,西方的媒体精英与政治精英共享着一个主流文化的。在主流文化下,记者享受着新闻的自由,并在有的时候运用这一“自由”来反对和批评某些政治家和企业老板,但是他们一般不会也没有这一能力像中国记者一样从社会和政治结构层面上来分析和鞭挞社会上所发生的贪污腐败现象,分析一个具体的交通事故和质量事故,分析政府执政的无能,分析一个具体的警察打人事件。

    潘:您在《西方社会运动与革命理论发展之述评——站在中国的角度思考》一文中说:“由于中国目前还缺少既能被社会中坚力量认同又能为国家提供合法性基础的基本价值观,所以媒体和公众舆论在社会议题发起时往往倾向于激进。”[[8]]您是说中国媒体在批判性上有时比西方媒体更激进

    赵鼎新:是的。对比美国的主流媒体,中国主流媒体对不少社会事件的报道经常是更为深刻或者说更具有批判性。比如,美国主流媒体对-和人为灾害的报道往往流于就事论事,而中国媒体对同类事件的报道则会致力于挖掘深层社会矛盾,让读者看到这类事件背后的结构性原因,认为报道所揭示的仅仅是社会问题的冰山一角。中国现在就是这样子的,我们的媒体敢打擦边球,媒体在某些方面本身就是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像南方报系的不少记者,在他们所处持有的价值观和道义感的支撑下不断在新闻制作上打擦边球以扩充新闻自由空间。随着中国新闻报道自由空间的扩大,中国社会就像变得越来越黑暗了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南方报系本身就是某些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和组织者了,本身就是社会运动。

    潘:会不会是因为压的太厉害反而越激进呢 

    赵鼎新:当然,压得越狠,反弹就越厉害,而且压得越狠,百姓就会去相信更为不靠谱的谣言。而且,在开放社会中你压得太厉害么,国际上舆论影响不好;第二,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国家也不可能把媒体领回到毛泽东时代,国家充其量也只能是偶尔“枪毙”一个两个报道甚至迫使一个媒体换掉一个主编什么的。但是这样做,国家就会树敌,甚至是在社会上树立起准备出去拿“诺贝尔和平奖”的反体制英雄。第三,压得太厉害也会造成党内不同声音的批评,有些杂志,比如说《炎黄春秋》,有党内的自由派人士支持着,也不是顺便就能压制的。中国实际上目前的声音已经蛮多元化了,但是我们的百姓,感到它不多元化。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政治精英根本就无法定义和主导中国的主流价值观。[[9]]

    潘:英国的伦敦骚乱和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政府与媒体的表现是否给我们提供了启示 

    赵鼎新:英国政府对伦敦骚乱的态度是非常强硬的,政府仅用了两三天时间就把骚乱熄灭,而且是以一种“杀一儆百”的方式迅速处理了数百名打砸抢犯罪嫌疑人。但却没有引起社会的反感和非议。这放在中国肯定是不行的。为什么呢 主要是因为英国政府有着主流媒体的支持。英国的主流媒体在骚乱过程中既能和政府紧紧地站在一起,又有能力塑造英国公众对骚乱的看法。媒体的舆论导向使得英国公众能迅速地站到了政府的背后,从而改变了英国社交网络的性质,这是英国政府能迅速熄灭骚乱的关键所在。它启示我们,一个国家想要具有英国政府制止骚乱的能力,那国家就要有一个被公众广为认同并自觉接受的核心主流价值观,有一个不受政府指令但与政治精英享有共同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媒体。伦敦骚乱中,尽管主流媒体也批评政府,也互相批评,但基本立场和共识是一致。

    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不一样。美国的经济危机对许多人带来了危害,导致了美国不少政治和知识精英的反思。这时候,美国的媒体,特别是较为自由派的媒体就会对占领华尔街运动保持着一种同情和支持。但是,占领华尔街运动不会对美国的体制产生任何冲击,甚至不会对美国近期政治的走向产生重大的影响。

    互联网对社会运动有促进亦存局限

    潘:我们再来谈一下互联网和新媒体,您在《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一书中提到说“互联网一经出现马上就被运用于社会运动的动员”,互联网给社会运动到底带来了哪些影响 它的影响机制是什么样的 

    赵鼎新:新的媒介的出现总会带来新的变化。报纸出来就有了public opinion(公共舆论),原来世界上是没有public opinion这个东西的,现在突然出现这样一种东西,这是不得了的。所以你要看一个新的基于互联网的社会媒体的性质是什么。八十年代时facebook等还没有出来,如果那个东西出来就不一样了。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媒体已经个人化了,每个人都可以是记者。像于建嵘,他微博有90多万粉丝,他就是个大报。这是新的,原来没有的,原来都是要大财团,要很多钱,现在不需要了。只要有一个群体在听我,我就可以当那个群体的领导。但是,在中国和西方的社会运动中社会媒体能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在西方,主流媒体的报道能够建构公众舆论,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社会媒体在社会运动中的作用就有限。在中国,主流媒体的报道没有能力建构公众舆论,互联网上的言论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百姓对问题的看法。这两年新闻媒体对社会抗争以及各类灾害-件报道要比以前开放程度大了,但这并没有显著加深百姓对主流媒体的信任。中国的舆论仍受报道尺度所限,并且中国百姓长期以来已经习惯于认定我们的媒体在重大新闻方面表达的是官方立场,因此,一旦发生了突发-件,如果媒体不报道,人们就听取网络上的传言;如果媒体报道与网络上的传言有偏差,人们相信的是网络上的传言;如果媒体报道与网络传言形成了一致,那么人们就会认为媒体只不过在大众的压力下才不得不报道了事件的沧海一粟。[[10]]

    潘:的确,互联网的赋权一方面使个体变得有力量,一方面也使一些非理性的东西,比如民粹主义的东西得到发酵。

    赵鼎新:首先呢,还是不要用“非理性”一词。咱们学者嘛,你一用“非理性”来标记某一个事情,等于你认定为那事情就是错的。实际上,现在搞民粹主义的、搞极左的、搞极右的、搞自由主义的,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理性。一般来说,我们最怕讲什么东西是非理性的了,这就是等于说,某一事件的愚蠢和不合理性。当然,对于情绪性的、极端性的言论,互联网确实是一个温床,但是有一点需要我们关注,为什么情绪性的言论在中国的互联网里面比美国要重要得多 并且有那么多人听信 美国也有情绪性言论,但是美国人大多数听主流媒体的,不听这个。

    潘: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思考,它折射的是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危机。但总体而言,互联网还是推动了中国社会进步的,比方说它促成了很多公共问题的解决,像厦门的PX事件等。

    赵鼎新:厦门事件得到很好的解决,其实还在于厦门市领导层对PX项目的态度内部是有分歧的。如果内部铁板一贯,还是不好办的。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厦门这两年经济不错,他也不在乎这一两个项目。如果是在一个穷乡僻壤,这玩意是他唯一的一个政绩,那可能就不一样了。当然,互联网把它炒起来,做大了,这是很重要的。但它的成功解决,功劳并不只是互联网的。

    潘:我们不能把互联网的作用夸得太大 

    赵鼎新:是的,还要看到社会制度、精英结构,特别是国家-社会关系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占领华尔街运动在美国不会导致任何重大政治动荡,而在中国发生的话就可能会引发一场革命。一个国家社会运动的发展规律,从根本上取决于这个国家将一般社会矛盾制度化的能力。如果一个国家对一般社会矛盾加以制度化的能力很强,发生极端事件的可能性就会很小。若情况相反,甚至是一般社会矛盾都有可能变成极端性事件。[[11]]

    潘:今年年初独立候选人的运动热闹了一阵子。李承鹏说要参选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还有作家夏商,杭州市民徐彦都说要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人大代表,开始网络炒得很厉害,但很快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央视上澄清说“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后来就不了了之。我们怎么样比较理性的去评估媒体包括新媒体的作用 它有时候好像很大,可是有时候好像又很小。

    赵鼎新:你想给新媒体一个和时间无关的,与具体议题无关,与地方政治无关的重要作用,这是不对的。

    潘:微博的作用呢 自媒体出现后,中国社会运动是否会迎来新的变化 

    赵鼎新:这个微博和脸书出来,他就是媒体的个人化。从传统媒体到自媒体,应该说集体行动的动员成本降低了。第二点呢,charisma(魅力型领袖)[[12]]形成的成本也降低了。我先前说过于建嵘,他现在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大规模社会运动的领袖。一个自媒体就可能催生一个社会运动。当然,当它转到网下后,传统的社会运动的局限就来了。所以自媒体也有它的局限,而且你要知道,政府也会慢慢学会管理这个自媒体。虽然政府对网络的管理成本会增加。总之,自媒体肯定会给有些社会运动的形成和发展带来很大影响。自媒体变重要后,社会运动的组织可能会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而社会运动中的charisma就变重要了。所以你一定要一步步从逻辑上想,自媒体的性质会导致哪一点,然后又会怎么样,再具体分析。

    潘:随着自媒体的出现,今后的社会运动会不会更具国际性,突破民族国家或区域的范围 

    赵鼎新:有的社会运动会突破民族国家或区域有些则不会。但是如果是一个社会运动突破了民族国家或区域,这说明这一社会或者背后有大国支持,或者这一社会运动所面对的问题为许多国家所共有。

    潘:中国的网络围观或者说网络群体性事件,算不算社会运动 

    赵鼎新:这个你也可以把他当社会运动啊,关键是千万不要机械地定义。这类定义没什么本体性的意义,关键是你研究的问题意识是什么,关键是社会运动建立起一套理论是否可以研究网络围观和网络群体性事件 我们用社会运动理论研究宗教发展,这也可以,但宗教本身不是社会运动。关键就看你的问题意识,千万别过度定义。比如定义什么是公民社会,讨论来讨论去。把文科当理科了,没有太大的意义。

    潘:还是要以问题为中心,不要急着去命名。

    赵鼎新:命名还是必须的,我在上面想说的是不能把自己对某一个社会现象的命名绝对化。没有命名所形成的概念的话,我们之间就不可能形成相互能懂的对话的。而且,怎么命名还是不一样的。比如,在今天的会上我说的绩效合法性包括了有些学者所说的民生,但是这两个概念在质量上是不一样的。首先,合法性的概念大家都在用,你用这样的概念分析问题,不同国家的学者都能听懂。此外,国家执政基础除了绩效合法性外,还有法律程序合法性和意识形态(价值)合法性。[[13]]我们知道关于这些合法性的性质不少学者做过讨论,我们因此就可以在他们讨论的基础上对国家的合法性来源与这个国家其他方方面面的关系作出分析。比如,我们都知道绩效合法性是一个没有稳定态的合法性基础,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绩效搞得好了,百姓就会提高对政府执政绩效的要求,从而对政府产生新的执政压力。中国多年来为什么经济发展如此之快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主要是建立在绩效基础上的。从许多角度看,绩效合法性都是比民生这样的概念要好的多。

    潘:最后一个问题,以您的观察,中国媒体在民主化转型的过程中,目前它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赵鼎新:目前来说,媒体对民主转型,应该是主要起正面作用。中国不少媒体在近年来个性渐明,比如南方报系偏自由主义、《环球时报》偏民族主义和左派。他们之间直接和间接的冲突谁对谁错对我回答你问题来说并不重要。就你的问题来说,他们自己冲突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的立场给中国带来了声音的多元化,使中国百姓懂得同样的社会问题是可以从多方面来理解的。当然,中国媒体人的素质普遍较低,百姓也喜欢以简单的价值观来站队,一切都还在起步。所以真正碰到大的社会转型,媒体能否发挥正确的作用不好预料,因此民主转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尽管如此,今天的中国媒体比起20年前还是要成熟不少。

    潘:非常感谢赵老师接受我的专访,您对于媒体、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的见解非常富有启发,谢谢您!

    赵鼎新:不客气。

     

    (本文系浙江省社科规划“之江青年”课题 “转型社会的媒介寻租与政府规制研究”(11ZJQN027YB)阶段性成果)

    注释:

    [[1]]赵鼎新,男,1953年生。l982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学系,1984年获中国科学院上海昆虫研究所昆虫生态学硕士,l990年在加拿大麦基尔大学获取昆虫生态学博士。后改攻社会学,并于1995年在麦基尔大学获取社会学博士学位。现任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长期致力于政治社会学及其社会社会学、社会运动和历史社会学。在社会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美国社会学杂志》、《美国社会学评论》、《社会力量》、《社会学视角》、《中国研究季刊》以及国内出版的《社会学研究》等刊物上。专著The Power of Tiananmen于2001年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相继获得美国社会学学会2001年度亚洲研究最佳图书奖以及2002年度集体行动和社会运动研究最佳图书奖。运动方面的研究,所形成的学术观点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其研究领域包括政治

    [[2]] [美]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社会运动1768-2004》,胡位均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第116-117页。

    [[3]]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4]]如1957年在《中共中央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中就批露:“在最近半年内,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群众性的游行请愿和其他类似事件,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增加。全国各地,大大小小,大约共有一万多工人罢工,一万多学生罢课。”文件还要求,“为了总结经验,取得教训,各地应该将最近时期所发生的各种罢工罢课游行请愿等事件的起因、经过和处理情况写成材料,加上评论,发给干部阅读讨论并报告中央。”

    [[5]]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2010年。

    [[6]]McAdam,Doug,Sidney Tarrow&Charles Tilly.2001.Dynamics of Contenti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Zhao, Dingxin .2001.The power of Tiananmen: State-society relations and the 1989

    Beijing Student Movement. Chicago, iL: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8]]赵鼎新:《西方社会运动与革命理论发展之述评——站在中国的角度思考》,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

    [[9]] 参见林芬,赵鼎新.2008.《霸权文化缺失下的中国新闻和社会运动》,载《传播与社会学刊》,(总)第六期。

    [[10]]赵鼎新:《当下中国公共舆论的特殊性》,载《青年记者》2011年第5期。

    [[11]]Zhao, Dingxin. 2009. “Authoritarian Regime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Pp.459-76, in Handbook of Politics: State and Society in Global Perspective, edited by Kevin T. Leicht and Craig C. Jenkins. Springer Science.

    [[12]]Charisma原出于《圣经·新约》的《哥林多前书》,特指因蒙受神恩而被赋予的一种天赋。后由政治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引入政治学领域,用以指称社会世界中一切具有超自然神圣特质的人与物,特指魅力型领袖。韦伯区分了三种权威或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一是克里斯玛型(Charisma):统治者以超凡的个人魅力来赢得被统治者的支持和忠诚;二是传统型(traditional):权力或合法性来源于人们对一种神圣传统的信仰,统治者的统治地位也来源于这种传统;三是法理型(legal-rational):权威基于对法律或政治程序的信仰。

    [[13]]Zhao, Dingxin. 2009. “The Mandate of Heaven and Performance Legitimation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China.”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53: 41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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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二十世纪中国是一个革命的世纪。二十世纪上半叶,中国经历的主要革命运动有辛亥革命、二次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和共产主义革命。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又搞了许多具有社会革命性质的社会运动,其中最为著名的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运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逐渐从一个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但是中国的一些知识份子、学生和民众却从共产党手中接过“革命的旗帜”,于是就有了1989年的学生运动以及最近的“零八宪章运动”和所谓“茉莉花运动”等集体行动的事件。当然也有知识份子提出中国应该“告别革命”,应该反对激进主义。这是一种应然性吁求,但问题在于:中国是否会再发生(或者能避免)一场革命性的社会动荡 

    这一问题甚至引发中国政治精英的广泛关注。最近网上有文章说中共高层有不少人在阅读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的《旧制度与大革命》(L'Ancien regime et la Revolution),幷说王岐山看完此书后曾担忧地表示:中国的现代化转型不会那么顺利;中国人自己的代价也没有付够。当然,革命一旦发生,人民将付出的代价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革命性质决定。一般来说,政治革命(一场只改变政权的性质,而不改变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给社会带来的震荡要远远低于社会革命(一场既改变政权的性质,又改变社会经济结构的革命),非暴力革命给社会带来的震荡要远远低于暴力革命。王岐山也许是在担心中国会发生一场暴力革命,甚至是暴力性的社会革命。

    不管上述中共高层读书的传说可信度如何,有一点十分明确:虽然近年来中国政府在维护稳定上花了很大的力气,中国的经济在近三十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在近年来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中共高层丝毫没有减轻对在中国再发生一次革命的可能性的焦虑。中共高层为甚么会如此忧虑 当前中国与政权稳定相关的根本问题是甚么 本文试图在理论的指导下对当前中国面临的困境作出分析。

    一 革命为甚么会发生:理论简述

    早期的西方理论都把现代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巨大社会变迁看作是一个国家发生革命的主要诱导因子。这一理论的逻辑很简单:现代化带来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变化,给身处其中的人们带来很大的不适应和不确定性;同时,现代化过程也削弱了传统社会组织对于人们的控制,给革命造就了机会1。的确,世界上的革命无一不发生在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的社会之中,而巨大的社会变迁确实会给身处其境的人们带来多方面的不确定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理论自有它的道理。但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经历过巨大的社会变迁,却不是每个国家都发生了剧烈的革命。社会变迁充其量只能是引发革命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过去的大多数时间,有些学者也常用阶级或者是利益集团的视角来解释一个国家革命的成功与否2。他们的逻辑也很简单:如果一个国家中的一个主要阶级拥护和加入了革命,那么革命就会成功;反之革命就不会发生,就是发生了也会失败。当今中国的不少学者也仍然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运用这一视角来分析中国社会的危机所在。依笔者所见,这类分析方法表现出了左派知识份子的天真,而反映出来的则是这些知识份子看待问题时的教条性。

    这并不是说人们在现代社会中不会产生阶级认同。问题在于: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会同时拥有许多身份(比如一个人同时可具有如下的身份:工人、浙江人、男人、某些圈子中的一员、某个俱乐部的成员等),并且具有某一身份的人们之间又存在着巨大的差别(比如工人之间就有蓝领工和白领工、技术工和非技术工、熟练工和非熟练工、临时工和正式职工之间的差别等)。因此,除非存在巨大无比的外力,比如国家对社会上的一个主要人群的利益完全漠视,幷且对这一人群的抗争进行严厉的和系统性的镇压,否则那些被天真的知识份子所认定的“阶级”就很难形成强烈的认同感,去完成知识份子所赋予他们的“历史使命”。

    当今世界只有两类大型群体会有着较为“天然的”强大认同感,那就是族群和宗教群体。他们所发起的抗争和革命也因此往往有较大的威力。在很大的程度上,当今所流行的各种“社会分层研究”都是过去知识份子的研究误区的某种产物。不同的社会分层方法除了对了解社会流动和指导政府的公共政策制订有一定的应用性意义外,从社会行动或革命的角度来看,其价值却十分有限。这当然是题外话。

    1970年代后,西方学者开始强调国家的性质和结构性行为对革命产生乃至成功的影响3。这类理论背后的一个核心逻辑是:在当代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支持下,现代国家获得了古代国家完全没有的渗透社会的能力。与古代国家相比,现代国家的管治领域不但十分宽泛,而且它的政令更能严重影响到社会上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现代国家的这一性质导致了如下三个后果:第一,国家的错误政策非常容易触发民众大规模的针对国家的怨恨情绪;第二,国家的强势刺激了人们组织起来进行抗争,要求国家颁布和施行对自己群体有利的法律和社会政策;第三,部分人就会想到通过夺取国家的权力(即革命)来彻底改变国家的性质,通过掌握国家权力来推行他们的理想。在这种所谓“国家中心论”的视角下,西方学者做了大量的研究,幷逐渐产生了以下三点共识(即衡量一个国家发生革命可能性的三个维度):第一,革命不容易发生在一个有着效率较高的官僚集团的国家(官僚集团内的程序政治会增强国家精英的团结、国家决策的合理性和国家镇压机器的有效性);第二,革命不容易发生在一个对社会精英有着很强吸纳能力的国家;第三,革命不容易发生在一个对社会有着很强渗透力(不仅仅指由国家所控制的交通和通讯工具,而且指警察机构对社会的监控能力)的国家4。

    以上的三个维度有很强的解释力。的确,早期的革命,包括法国革命(1789)、俄国革命(1917)、中国革命(1949)和伊朗革命(1979),都发生在用以上三个维度来衡量处境都不太妙的国家。其实,官僚集团的效率、国家对社会精英的吸纳能力,以及国家对社会的渗透能力,是任何国家进行有效统治的关键要素。一个没有这些能力或者是这三方面能力不足的现代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还是威权国家,都会在其运行过程中遇到大量的困难。但问题是,长期以来在分析革命的可能性时,西方学者过于借重了这三个因素,因此直到1980年代他们还在强调苏联和东欧国家具有很大的政治稳定性(因为这些国家都有着比较有效率的官僚集团、对社会精英的吸纳能力和对社会的渗透力)5,而完全没有料想到革命竟然马上就在这些国家发生了,而且其中不少国家的革命都取得了成功。

    笔者认为,在分析苏联和东欧国家爆发革命的可能性时,西方学者都忽略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和国家政权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这一维度的重要性。具体来说,一个国家的权力愈是建立在较为稳定的合法性基础之上,这一国家就愈不可能发生革命。苏联和东欧之所以发生革命,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经济没搞好、它们的军事落后、它们在民族问题上走入误区、它们的领导人采取了错误的政策等(这些因素都很重要),而且更在于这些国家没有把政权建立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合法性基础之上。笔者多年来对中外各国革命作出分析时不断强调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与政权稳定性之间的紧密关系6。笔者认为,西方学者所着重的三个维度都是国家统治手段中偏“硬件”性质的成份,而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和政权稳定性则构成了国家统治的关键性“软件”,它们缺一不可。

    二 合法性和政权的稳定性

    国家虽然掌握着强大的官僚组织以及军队与警察等武装力量,但是其统治的有效性仍必须依赖于国家政权在大众(包括国家官员)心目中的合法性。考察古今中外的统治史,我们会发觉国家在寻求统治合法性时只能采取以下三种方式:通过一种价值性的承诺、通过提供公共服务、通过一个普遍被接受的国家领导选拔程序。相应地,我们可以界定三种理想状态的国家合法性基础:意识形态型、绩效型和程序型7。如果一个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是基于一个被民众广为信仰的价值体系,我们可以说这个国家的统治是基于意识形态合法性;如果一个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来源于国家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时,这个国家的统治则基于绩效合法性;如果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是通过一个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程序而产生,这一国家的统治则基于程序合法性。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定义的是国家合法性来源的三个理想类型(ideal types)。现实中,任何国家都不会把合法性完全建立在某一理想类型之上;或者说,任何国家的合法性来源都是这些理想类型的一个混合体。但是,在某一历史时期内,某一理想类型往往会成为一个国家统治最为重要的基础,幷在很大程度上定义了一个国家的性质。

    现在让我们来讨论不同的国家合法性基础和政权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一)意识形态合法性

    意识形态是国家统治的一个最为根本的合法性基础。一个国家如果把执政基础完全建立在某一意识形态之上,那是不行的;但是,一个国家的执政如果没有意识形态作为基础,则是万万不行的。当大多数的民众都认同国家所推崇的某一意识形态时,这种意识形态不仅仅为国家的统治提供了道德性依据,而且为社会提供了一个“核心价值观”。如果一个国家有一个被广为接受的核心价值观,统治成本就会大大降低。

    需要强调的是,核心价值观不能是“八荣八耻”,也不能是“雷锋精神”,因为这些都只能是一个国家的从属性价值观,只有核心价值观才有助于建立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是一种宏大的给予历史以某种道德意义的叙事(即西方后现代学者所说的“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美国中学教科书上所描述的美国建国历史以及那些由建国时期政治家所确定的建国原则和理念,就是核心价值观的一个例子;西周初期所形成的“天命论”以及在西周历史中逐渐得以完善的“宗法制度”是有周一代的核心价值观,幷对古代中国的政治哲学和政治文化产生过重大的影响;当代中国学生在学校里学过的围绕着历史唯物主义和“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而展开的中国近代史叙事,也是核心价值观的一个例子。当然,美国的宏大叙事在其社会中仍然可以获得广泛的认同,而中国教科书中的叙事方式和内容在国内已经没有多少人真正认同了,幷且中国政府至今也没有创造出一套能被广泛认同的宏大叙事。这一意识形态的缺失所导致的后果就是核心价值观的缺乏,幷给当下中国政府的执政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此是后话。

    不同的意识形态有着不同的性质,幷对国家政权的稳定性有着不同的影响。意识形态合法性有三个主要类型:领袖魅力型、世俗意识形态型、宗教意识形态型。在这三个类型中,领袖的魅力(近似于韦伯所说的“克里斯玛合法性”)最不能给予政权一个稳定的合法性基础,因为领袖的寿命有限。

    一般来说,世俗意识形态对大众所作的承诺比较容易被验证。一旦当国家不能兑现那些承诺,就会产生合法性危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世俗意识形态也不是一个稳定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如果我们把世俗意识形态进一步细分,就会发觉不同的意识形态对人性有不同的要求和对民众有不同的许诺。一般来说,要是一种意识形态对人性的要求愈接近于人的本性幷且其许诺愈不容易被证伪,这一意识形态就愈能为国家的合法性提供一个可靠的基础。比如美国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机会之地”(Land of Opportunity)这一意识形态,不但与人的竞争和趋利本性十分接近,而且很难被证伪。这一意识形态有着人们所说的“钱币落在正面我赢,落在反面你输”(heads I win, tails you lose)的性质:你的成功证明了这意识形态的正确性,而你没有成功很容易被解释为是你没有付出足够或恰当的努力。与之相比较,“共产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就很难为一个政权提供稳定的合法性基础。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不但建立在一个过于理想的人性的基础之上,幷且承诺提供一个比其他社会制度更为完美的世俗世界,例如“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之类。如果一个国家把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作为合法性基础,一旦国家不能兑现相应的承诺,民众马上就会产生“信仰危机”,从而给国家带来合法性危机。

    但是从理论上来说,即使一个国家把合法性建立在像共产主义这样很不牢靠的意识形态之上,这一国家也是有可能取得较为长久的政权稳定的。这里的诀窍是:当大多数民众还相信这一意识形态时,国家就应该采用选举(程序合法性)来补充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内禀不稳定性。因为一旦有了选举,幷且在社会上的大多数民众都认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情况下,当政府搞得不好时,候选人就可以攻击政府没有带领人民在共产主义的“康庄大道”上正确地前进,民众就会去怪罪当朝政府的施政,而不是从意识形态本身的误区来检讨国家中所存在的根本问题。读者可以假设,如果中国在毛泽东时代能搞出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社会的话,今天的中国也许就不会面临如此严重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危机。

    以上的逻辑还支持了以下的推论:宗教意识形态要比任何世俗意识形态更能为一个国家提供稳定的合法性基础。宗教源自于人的可怜的本性──因为害怕失去和死亡而无限放大生命的意义。宗教的承诺也不具有可验证性──“来世”、“净土”或者“天堂”这样的宗教承诺既十分动人又无法验证,而对于宗教来说,最具权威的克里斯玛都是不存在于世俗世界的“神”、“佛”或者是“圣人”。宗教意识形态与人性的贴近和承诺的无法验证性,赋予那些把国家合法性建基于宗教意识形态之上的国家很大的政权稳定性。

    不过,在现代社会,宗教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最大弱点来自宗教力量和国家政权之间的紧张。现代社会极其复杂且变化极快。为了适应新的变化,国家政权就必须以务实的态度来处理日益复杂的世俗性事物,但是国家的务实态度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势必会招来具有强烈保守倾向的宗教力量的反对。由政教斗争所导致的政权不稳定性,对于那些把宗教意识形态作为合法性基础的国家来说,是必定要面临的一个难题。当今伊朗的政治就在较大程度上受到这一因素的困扰。

    (二)绩效合法性

    任何一个政府都需要为治下的民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例如仲裁、维持公共秩序、保证人身安全、保卫国家等。这个层面上的绩效是绝不可少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能力提供这些最为基本的公共物品,相应的国家就不会存在,即便存在也会很快垮台。这里所说的“绩效合法性”,指的是国家领导集团在一个更为进取的层面上积极创造绩效以获取合法性。

    获取这一合法性的手段可分为三种亚类型:领导经济发展、官员作为民众的道德表率和炒作民族主义情绪。但是,这三种手段都不能为国家提供一个稳定的合法性基础。首先,没有一个国家能保证经济的永久高增长。其次,把官员的道德表率作为国家合法性基础就会将贪污这样在法律层面上能解决的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国家的合法性。最后,如果在和平时期政府经常以炒作国际危机来提高其统治合法性的话,这一国家的国际环境就会日趋险恶,幷且大量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会在这一国家中产生。这将推动一个国家朝着战争的方向发展,后果不堪设想。

    总之,当一个国家的合法性系于绩效承诺时,这一国家的政府就必须设法来兑现这些承诺。如果这些绩效承诺得到了兑现,民众的欲望就会提高,幷对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政府则不得不把民众不断提高的要求作为新的、更新的,甚至是即时的工作目标。但是,一旦政府不能够兑现其承诺时,这一国家马上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

    (三)程序合法性

    现代社会到来之前,除了古希腊之外,程序始终不是世界各国权力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基础。这幷不是说在古代政府首脑产生的背后没有程序可言,而是说这些程序只在一小部分精英之间才有意义,幷且这些程序在国家政治中不占有像今天的选举政治般重要的地位。笔者认为,以下三个原因使得程序合法性在现代政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第一,现代国家绝大多数都采取了政教分离原则,宗教意识形态不再是国家的主要合法性来源,或者说现代国家失去了古代国家所拥有的一个十分稳定的合法性基础;第二,现代国家的政府管理的事情愈来愈多,这就使得绩效在现代国家合法性中的地位大大增强,幷给现代国家的政治带来很大的不稳定性;第三,在现代技术的支持下,政府的统治能力不断加强,民众生活受到国家政策愈来愈严重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怎么控制政府的权力,幷使之不滥用权力,对广大民众来说就变得十分迫切。

    我们可以从多种视角来解释为甚么民主政治会在现代国家中兴起。就本文的角度而言,民主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代国家意识形态合法性不足幷且严重倚重于绩效合法性,这就使得国家不得不依靠程序合法性来获得政权的稳定性。

    由于以下原因,现代意义上的程序合法性(即民主选举)会给国家政权带来很大的稳定性8:

    第一,一旦国家首脑是由民选产生,只要选举被认为是公正的,执政者即使在上台后表现很差,也不会影响政府执政的合法性。用通俗的话说,在绩效合法性的统治基础上,当官如果不为民作主,就有被赶回家卖红薯的危险;而在程序合法性的统治基础上,当官即使不为民作主,也至少得当完一届才回家卖红薯。从这个意义上说,程序合法性大大减低了民众对政府执政的压力。

    第二,当一个国家有了程序合法性后,即使有执政者被赶下台也不是甚么大事。这是因为程序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把政府和政体分开了。政府即使垮台(比如水门事件[Watergate Scandal]后的尼克松[Richard M. Nixon]政府),政体也不会受到根本性的动摇。

    第三,当一个国家有了程序合法性后,民众的不满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通过选举或其他常规程序的政府更迭而得到缓解。一旦民众有了选择,他们就难以联合起来进行革命,这也给国家政权带来了稳定性。

    第四,一旦当官的不为民作主也没有马上就被赶回家卖红薯的危险的时候,公开批评国家领导就不是甚么大事了,这就给言论和结社自由提供了基础。但这自由同时也约束了人民的行为,缓解了社会矛盾,从而构成了政权稳定的一个重要机制。这是因为言论和结社自由让社会上各种思想及利益的交流和竞争,使人们对社会其他群体的利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对社会现状有了现实感。同样重要的是,一旦有了言论和结社自由,现代社会的多样性势必会导致社会组织在利益和观点上的分化,这些组织互相牵制使得任何全民性的革命运动变得不大可能。

    但就稳定国家政权而言,程序合法性也有着很多弱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它背后必须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支撑,或者说只有在竞选各方都服从同一意识形态(即“忠诚反对”)时,程序合法性才能为国家提供政权稳定性。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共产党、纳粹党和社会民主党各自有着完全不同的意识形态,幷且共产党和纳粹党都想利用选举来夺取政权,把国家彻底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形成赢者通吃的格局,选举在这种情形下就不可能成为国家政权稳定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政治上最为稳定的国家(或者说最不可能发生革命的国家)应该是一个同时拥有意识形态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的国家:程序合法性需要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合法性的支持,幷且程序合法性又是维持国家的意识形态合法性的关键。

    三 有关中国政府合法性的经验研究

    在“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和“亚洲民主动态调查”(Asian Barometer Survey)等调查数据基础上,一些学者对中国的国家合法性进行了研究。他们的一个重要发现是:中国民众对政府的认可度要远远高于许多西方民众对他们政府的认可度。他们于是就得出中国政局稳定、国家具有很高的合法性这一结论9。一般来说,我们都会相信这些研究的结论是成立的。这些学者都受过严格的西方学术训练,他们的材料所展示的也是全国民众的普遍看法,而不是少数人的极端观点。同时,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吏治,采取了一系列的“亲民政策”,这些政策应该说是取得一定效果的。笔者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与农村和城市的各界民众进行了不少交流,感到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平在近年来有了普遍的和显著的提高,或者说大多数百姓确实从国家的政策中获得了实惠。这些学者的研究结果所反映的正是民众对于当今政府的绩效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

    但问题是,从“百姓对当下政府的绩效是肯定的”这一现象中,我们是不能推论出“这个国家的政局是稳定的”这样一个结论的。遍览世界各国,民众对政府绩效的评价,可以说是说变就变的。在西方,民众对政府的认可度数月内就可以波动许多个百分点(他们对政府的认可度有时甚至低至百分之十几)。在西方国家,民众对政府绩效的认可度与国家政局的稳定性之间没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西方国家合法性的根本基础不是政府的绩效,而是被主流精英和人民所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和具有程序公正的选举。但是在中国,百姓对政府执政绩效的认可度与政局的稳定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中国百姓对政府绩效的认可显著下跌的话,的确是有可能引发一场大规模的政治波动甚至革命的。这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已经式微,但是国家又拿不出其他有效的价值观取而代之;同时,中国领导人也不是通过一种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程序而产生的。中国因此非常缺乏意识形态和程序层面上的合法性,于是绩效就成了国家合法性的最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基础。

    四 当前中国的问题所在──合法性问题

    中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百姓的生活水平近年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中国维稳的成本却愈来愈高。2011年,中国一些人受到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的影响,促动“茉莉花运动”,但国内几乎没有人响应。尽管如此,不少市政府还是如临大敌,弄得马路上的警察人数不知超过了寥寥无几的闹事人群多少倍。显然,繁荣的经济和大多数百姓对当下政府在不少方面的表现还算满意这些事实,完全不能减轻中共高层领导的焦虑。到底甚么是当前中国政局的关键性不稳定因素 或者问:中共高层领导到底在忧虑甚么 说到这一点,国内的绝大多数知识份子和百姓都会把诸如贫富差距过大、官员贪污腐败等放在首列,但这些因素的重要性或许幷不是想象般大。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的确很大,而官员贪污腐败(特别是在那些吏治较差的省份)无疑也十分严重。相比之下,印度的贫富差距和官员腐败也十分厉害,甚至在不少方面明显超过了中国,可是印度却不是人们认为很可能发生革命的国家。显然,仅仅是贫富差距和官员贪污腐败是不足以引发革命的。

    中国的知识份子和百姓都对贫富差距和官员腐败深恶痛绝,但是中国却完全不存在这方面的高质量研究。于是,在考虑这些问题时,中国的知识份子和民众就不得不凭借想象:你对政府有多大程度上的不信任,你就会把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官员腐败问题想象得有多严重。笔者认为,当前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政治问题,或者说国家的合法性问题,而不是诸如贫富差距和官员腐败这类社会问题。而中共政权合法性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国家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式微后再也拿不出一个能被广泛认可的主流价值体系;第二,国家不敢(或者不愿意)把合法性的重心转移到程序合法性的层面上来;第三,国家对于绩效合法性产生了过度的依赖。

    当下中国的领导人似乎仍然不了解绩效合法性的内禀不稳定这一特质,因为在他们的各种发言中不断流露出人民自然会拥护一个绩效优良的政府这样一种天真的论点,幷且他们也正在努力地通过加强政府绩效来获取国家的合法性。他们的做法与百姓情绪的耦合就给中国带来了如下的悖论:中国的经济和民众的生活水平在近年来都取得了举世羡慕的发展,但是社会却有朝着革命方向发展的倾向。

    当社会上的大多数精英和百姓都认同于国家建构的意识形态时,这一意识形态就会成为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或者说核心意识形态。在有着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家中,社会就会显得非常平和甚至是保守。比如媒体:如果一个记者经常在某一媒体上发表与主流意识形态不符的言论,百姓就会不喜欢这个媒体,其订阅量或收视率就会下降,媒体老板也因此会不喜欢这一记者。可以说,当国家建构的主流意识形态被广为接受时,百姓就会更相信那些平和甚至是保守的报导,而发表偏激言论的媒体就会没有出路。个体也一样:如果一个人经常在公开场合(和网络上)发表与主流意识形态不符的言论,他的言论就会被忽视,他的朋友也不会喜欢他,他也不会有任何社会影响。但是,如果社会上的精英和大多数百姓不认同国家建构的主流意识形态时,人们就会不相信主流媒体中的报导,特别是与政治有关的报导,与主流意识形态保持一致的媒体就会在民众的心目中被边缘化,幷且不再能建构民众的舆论,而敢于反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媒体和个人就会被看作是“社会的良知”。

    当国家建构的意识形态不再是社会上的主流价值观时,在面对以上的异议时国家也就失去有效的对策。如果国家对闹事者或者发表对国家不满观点的人士进行镇压的话,那么国家政权在民众心目中就会进一步失去道义,稍有良知的国家干部就会感觉愧疚,而闹事者和发表对国家不满观点的人士就会被大家看作是“英雄”。但是如果国家选择容忍的话,那么这些人的行动和言论就得不到约束。更有之,一旦形成了这样的“机会结构”,人们就会发觉“会闹的孩子多吃奶”这一妙诀,社会民风于是趋于民粹和暴戾。同时,一旦大众有着把闹事者和发表对国家强烈不满观点的人士看作是“英雄”的倾向,随着“英雄”形象而产生的种种利益就会刺激有些人带着寻租的心态去装扮“英雄”。社会道德就在围绕着反体制而产生的种种“高尚”话语下不断下降。

    当国家建构的意识形态不再是社会上的主流价值观时,政府就会失去公信力。这时,如果国家对舆论不加控制,反政府的言论就会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影响力,从而引发政治危机。但是如果国家控制舆论的话,人们就会去追逐谣言;加上长期控制舆论而导致人们普遍的无知,天方夜谭式的谣言很容易不胫而走,比如“江泽民去世了,但是中共却秘不发葬”、“薄熙来手上有一百多条人命”、“被重庆警察击毙的不是周克华而是一个便衣警察”等,也会被大家(包括不少社会精英)津津乐道。这些传言不但会给中国的政局增加不确定因素,幷且使得中国本来就很糟糕的政治文化进一步走向糜烂。

    当国家建构的意识形态不再是社会上的主流意识形态时,国家的当权者甚至不敢运用民主选举来增强其合法性。从当权者的私利角度看,在这样的情况下举行选举不但会使他们马上下台,而且整个共产党的统治也会结束;很少有当权者愿意在这样的条件下推动民主选举。而从国家利益来说,如果政治精英不能服从一个主流价值观,由选举而产生的“非忠诚反对派”就会撕裂社会,这给了当局拒绝搞民主选举以一定的道德依据。但接下来的问题是,不搞以选举为核心的程序政治只会使得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幷为中国从威权国家到民主国家的平稳过渡增加了难度。

    一旦国家的合法性不能依托于意识形态和领导人的产生程序,绩效就成了国家唯一可依托的合法性基础。得益于中国的“强国家”传统,中国政府在加强执政绩效方面应该说还是可圈可点的。但是,即便可圈可点的绩效使得中国政府变得十分富有,其后果却是金钱使国家领导变得短视,以为金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结果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制造了几个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围绕着金钱所产生的种种利益,使得大量的利益相关者带着工具理性围聚在政府周围。这些人对体制毫无忠诚可言,他们一方面死死地把住体制的大船,另一方面则随时准备另寻高就甚至搞狡兔三窟。当前中国出现了“裸官”现象,即不少国家干部的妻子和子女都在国外拥有永久居住权甚至是公民资格,大多数年轻人都向往公务员和国企的工作,其原因盖出于此。这带来的后果就是当前中国民众的强烈仇官心理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对任何成功者的仇恨心理,整个社会的道德维系(moral fabric)被大面积毁坏。

    为了进一步加强绩效合法性,政府就必须加强吏治、采取悦民政策,幷且把社会上可能出现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事情统统管了起来。但是,恶性循环不可避免地开始了:政府管得愈好,民众对政府的要求就会愈高;政府管得愈多,问题也就愈多,很多社会问题于是成了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重新政治化是近十年来中国出现的一个令人担忧的发展方向。

    五 中国的前途

    在国内,对国家前途不看好的还真是大有人在,其中既有国内语境下的“自由主义者”和比较极端的“左派”,也有难以计数的掌握着一定话语权的网民。最近,甚至连吴敬琏这样比较持重的学者,都在发表文章惊呼当前中国的“经济社会矛盾几乎到了临界点”10。本文认为,中国的确有再爆发一次革命的可能。与以上的观点不同是,笔者认为当这场动荡到来时,其引发的根本原因不应该是当今中国社会上存在着的各种“经济社会矛盾”,而是民众在主观层面上的不满情绪以及由此带来的大量的社会矛盾。而这些不满情绪和社会矛盾的根源,则是当今政府在国家的法律─选举合法性不足的情况下,过多地把绩效当作了国家合法性的根本基础。笔者同时认为,虽然当前的形势很严峻,但是由于以下原因,中国并没有马上就爆发一场革命的危险:

    第一,尽管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势头有所减缓,但是中国仍然是世界上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百姓生活水平有着快速提高的国家。只要中国经济继续能保持目前的增长势头,绩效合法性就还能维持一定的效力,一场革命性的动荡在中国就暂时不会发生。

    第二,在中国的不少地区(特别是藏区和新疆地区)有着很严重的民族问题,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汉人相比比例实在太小;这就是说,与前苏联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动乱在中国不会是引发革命的一个主要动因。

    第三,由于美国经济的衰退和美国对外政策在世界上普遍不得人心,相当部分的中国知识份子不再简单地把美国政治和政治体制作为理想,或者说当前中国的“自由派”知识份子不再享有1980年代的道德高度,因此也失去了1980年代一呼百应的能力。

    第四,中国知识份子在近年来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幷且他们发表言论的渠道也大大增加。如果说前一个变化给了知识份子耐心,使他们不会急于鼓动革命,后一个变化则促进了知识群体的分化,从而降低了在中国产生一个人们广为接受的反体制意识形态的可能性。

    第五,国内外大多数的学者往往会把中国每天都在发生的群体性抗争事件(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看作为革命性事件的可能促发因素。这种观点再一次反映了知识份子的天真。笔者认为,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对中国政治的稳定实际上有着巨大的正面作用。当前不少地方的地方政府软弱,中国大规模爆发群体性抗争事件的阈值因此较低,社会矛盾也不容易有大规模的堆积。此外,当前中央政府对地方发生的群体性抗争事件采取的基本态度就是让地方政府自己去处理。只要地方政府能控制住局面,中央就保持袖手旁观的姿态;但是如果地方政府让事件失控,或者在处理过程中造成了流血事件,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中央政府则会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处罚。中央政府的这一做法强化了群体性事件参加者“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心态,同时也促使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表现出了极大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从而大大缓解了中国群体性事件走向政治化的倾向。

    第六,与一些领袖终身制的国家相比,中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型的国家领导每届五年,每任不超过两届的做法。虽然新的领导人不是由普选产生,幷且换届过程的不透明也给各种政治流言提供了温床,但是换届送走了人们已经厌烦了的领导(不在于干得好不好,而在于一个人在领导位置坐长了人们都会产生厌倦感),给了人们一种新的想象和希望,从而缓解了社会矛盾朝着革命的方向发展。

    但是以上这些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激化的因素,完全不可能改变以下的事实:在意识形态和程序合法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执政绩效成了当前中国政府最为主要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即便中国没有马上就发生革命性动荡的危险,只要国家的性质得不到根本性的改变,再发生一次革命的危险在中国始终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人自己的代价”的确“没有付够”。

    注释

    1 Samuel P. Huntingto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William Kornhauser, 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 (Glencoe, IL: Free Press, 1959); Eric R. Wolf, “Peasant Rebellion and Revolution”, in National Liberation: Revolution in the Third World, ed. Norman Miller and Roderick Aya (New York: Free Press, 1971), 48-67.

    2 Barrington Moore, Social Origins of Dictatorship and Democracy: Lord and Peasant i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Boston: Beacon Press, 1966); Jeffrey M. Paige, Agrarian Revolution: Social Movements and Export Agriculture in the Underdeveloped World (New York: Free Press, 1975).

    3 Jeff Goodwin, No Other Way Out: States and Revolutionary Movements, 1945-1991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Tim McDaniel, Autocracy, Capitalism, and Revolution in Russia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Autocracy, Modernization, and Revolution in Russia and Ira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Theda Skocpol, States and Social Revolution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rance, Russia, and China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9); Timothy P. Wickham-Crowley, Guerrillas and Revolution in Latin America: A Comparative Study of Insurgents and Regimes since 1956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2).

    4、5 Jeff Goodwin and Theda Skocpol, “Explaining Revolutions in the Contemporary Third World”, Politics and Society 17, no. 4 (1989): 489-509.

    6 Dingxin Zhao, “State Legitimacy, State Polic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1989 Beijing Student Movement”, Asian Perspective 23, no. 2 (1999): 245-84; “State-Society Relations and the Discourses and Activities of the 1989 Beijing Student Movement”,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05, no. 6 (2000): 1592-632.

    7 Dingxin Zhao, The Power of Tiananmen: State-Society Relations and the 1989 Beijing Student Movement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The Mandate of Heaven and Performance Legitimation in Historical and Contemporary China”,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53, no. 3 (2009): 416-33.

    8 赵鼎新:〈民主的生命力、局限与中国的出路〉,《领导者》,2007年第18期,页76-86。

    9 Jie Chen, Popular Political Support in Urban China (Washington, DC: Woodrow Wilson Center Press;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Bruce Gilley, “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 Case of China”,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41, no. 3 (2008): 259-84; Lianjiang Li, “Political Trust in Rural China”, Modern China 30, no. 2 (2004): 228-58; Tianjian Shi, “Cultural Values and Political Trust: A Comparis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aiwan”, Comparative Politics 33, no. 4 (2001): 401-19; Wenfang Tang, Public Opinion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China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10 参见吴敬琏的博客,http://wujinglianblog.i.sohu.com/blog/view/2361158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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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费纳的《政府史》从苏美尔开始,述及萨尔贡、埃及、亚述、犹太、波斯、希腊、中国、罗马、印度、拜占庭、哈利发、中世纪欧洲、日本、奥斯曼等地的政治史,然后把焦点转入文艺复兴和新教运动后的欧美政治的突破性发展,并讨论了当代世界三大革命给世界政治、政府形态和国家社会关

    费纳(Samuel E. Finer) 的《政府史》共三卷34 章(Finer , 1997) , 英文版长达1701 页,是20 世纪西方政治学中有重大影响的巨著,其中文版即将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政府史》的主要关注点是世界历史中政府形态的发展。《政府史》以各个国家的政府形态、统治方式和国家社会关系为核心,大致依照时间顺序,先把我们带入世界文明中最为古老的苏美尔城邦,述及萨尔贡、埃及、亚述、犹太、波斯、希腊、中国、罗马、印度、拜占庭、哈利发、中世纪欧洲、日本、奥斯曼帝国等地区和国家的政治史,然后把焦点转入文艺复兴和新教运动后的欧洲各国和美洲殖民地政治制度的突破性发展,最后,集中讨论影响当代世界的三大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及工业革命) ,以及这些革命给世界政治、政府形态和国家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变化。

    费纳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学界特别是英国政治学界的一个领军人物,他的不少早期著作皆是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领域的经典,特别是《马背上的人:军事力量在政治中的作用》( Finer ,1962) 。费纳在1982年开始撰写《政府史》时已经退休,1987 年,费纳在一场心肌梗塞后幸免于难,此后,他在健康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坚持写作且进展迅速,直到1993 年去世。去世前《政府史》已完成计划中36 章的34 章。《政府史》由费纳的夫人凯瑟琳·费纳及杰克·哈瓦德(Jack Hayward) 进行编辑后出版。作者的去世使得《政府史》终止在工业革命。如果假以时日,想必费纳会对整个20 世纪的政治发展,特别是苏联解体和全球化对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有所涉及,并且会在书末提供一个总结和展望,使读者能对全书有个更完整的了解。虽然《政府史》的不完整性给我们带来了遗憾,但读过《政府史》的人都承认,全书34 章有一气呵成之感。直到最后几章,作者仍能广征博引,并以他所特有的睿智,为我们展现近代政治的关键发展及其背后的逻辑,锋芒丝毫不减。

    《政府史》一书中没有涉及黑非洲,没有讨论欧洲殖民前的美洲,也没有分析任何东南亚的国家,甚至对日本的讨论也仅限于幕府时代以后。在导论中,费纳开门见山地说明了他选择案例的四个取舍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政府的大小和规模,以及该政府在组织技术和统治理念上对后世所产生影响的大小。人类社会技术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类:集约性技术和延展性技术( intensive and extensive technology) (Mann ,1986) 。所谓集约性技术,是指那些能提高人类的生产效率、增强对自然资源的汲取和利用能力的技术,而延展性技术则指的是那些能提高人类(特别是国家) 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的技术。就古代中国而言,科层制、法治、常规军及科举制等等的发明都可以被看作是重要的延展性技术的发展。在工业革命前(特别是在18 世纪前) ,推动文明进展的主要是延展性技术。因此,世界各地各个历史时期的政府对延展性技术发展的贡献就成了费纳写作的主轴之一。在导论的最后,费纳总结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最为重要的贡献(Finer ,1997 : 87 - 94) :亚述发明了帝国,波斯创造了世俗帝国,犹太王国发展了有限君主模式,中国贡献了科层制、常规军及科举制等等,希腊发明了公民概念和民主制,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发展了衡平政治(checks and balances) 和法制,中世纪欧洲产生了无头封建制(注1)和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冲突性依存状态,复兴了希腊罗马政治的一些关键传统,并创造了代议制。英国创造了君主立宪,法国发明了民族主义和民主国家,美国则贡献了成文宪法、宪法对公民权的保护、司法审查以及联邦制。

    在导论的其他部分,费纳集中讨论了书中常用的概念和社会机制。在定义了国家概念后,费纳讨论了历史上存在的不同国家形态、军事组织及军事技术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宗教与国家之间的不同关系。奇怪的是,费纳的导论没有对经济组织及生产力与国家及国家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讨论。因为在讨论具体的国家和地区政府史的时候,特别是在讨论中世纪后欧洲的发展时,费纳对经济组织形态、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生产力对国家政治的影响做了很深入的分析。《政府史》的分析框架强调国家组织和军事、宗教、经济的互动关系,有很深的韦伯思想的痕迹。但是,《政府史》却不是一本典型的历史社会学著作。当代大多数历史社会学著作一般都从一个或数个问题出发,然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因果式或互动关系式的解释框架。比如,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中(Moore ,1966) ,摩尔提出了20 世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主要有三条路径:民主道路(如英国、法国、美国) 、政治革命或法西斯道路(如日本、德国) 和社会革命道路(如俄国、中国) 。摩尔的问题是为什么不同的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会走向不同的道路。同样,在《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 - 1992 年》中(Tilly , 1992) ,蒂利所想解答的是为什么欧洲国际政治在第二个千禧年会有如下的变化:第二千禧年伊始,地域广阔、商品经济不发达、政治上比较专制的内地农业国家(如波兰) 能主导欧洲政治;第二千禧年中期,主导欧洲政治的则成了那些经济发达、资本密集、政治自由而地域有限的城邦国家(如威尼斯、比利时) ; 17 世纪后,欧洲政治转而由那些既拥有大城市又占有很大周边地区的国家主导(如法国、英国) ;18 世纪后,欧洲各国则都先后走向了民族国家的道路。但是,正如笔者在评论许田波《古代中国和近现代欧洲的战争及国家形成》(Hui ,2005) 一书时所指出的,为了让不同时空不同历史背景下的案例有可比性,比较历史社会学家所提出的问题就必须相对单一,而问题越是单一,我们就越能提出许多在逻辑上合理却与经验事实毫不相干的解答(赵鼎新,2007) 。费纳的《政府史》三卷所涉及的国家如此之多,要解答的问题和比较的视角也在各章节之间不断变化,因此那种在社会学中盛行的具有清晰问题意识的、分析型的、对称性比较方法对于费纳来说显然无法采用。

    费纳整个分析框架的核心是一个简单的分类系统。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性质(如组织形式、执政能力、合法性基础、所受到的制约等等)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四种力量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宫廷、教会、贵族和论坛。这四个词汇都是转喻。最为简单地说,宫廷指的是专制政治,教会指的是神权政治,贵族指的是精英政治,而论坛指的是大众政治。在当代社会,宫廷与论坛的组合就形成了全权国家,而贵族与论坛结合则形成了代议制政府。在人类历史中,这四种力量中的任何一个都很难完全排斥其他力量而对政府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大多数政府或多或少都是杂交型的。杂交型政府共有六种可能:宫廷/ 教会、宫廷/ 贵族、宫廷/ 论坛、论坛/ 教会、论坛/ 贵族、教会/ 贵族。其中,论坛/ 教会和教会/ 贵族类型的政体在历史上非常少,宫廷/ 教会和宫廷/ 贵族类型的政体非常普遍,宫廷/ 论坛和论坛/ 贵族型政体在古代时有出现,但是它们的普遍程度远不如现代。

    费纳的这种机械的静态分类方法连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哲人都应该会接受,可在现代政治学和社会学中,这种把静态分类当作理论的做法早已过时。但费纳的智慧正体现在这一点上——他深深懂得,如果要想分析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并且在分析过程中不像当代许多比较历史社会学家一样对复杂现象进行过度简约,简约到让历史学家笑话,那么这个分析框架就必须不能与根据具体经验案例做出的种种分析和解释产生逻辑矛盾。有鉴于此,一个缺乏特定理论支持的分类框架反而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和普适性,或者说不会迫使作者为了证明其理论的正确性而忽视所面对的经验现象的复杂性。正是在这样的简单的分类系统下,费纳才能够对从苏美尔和萨尔贡发端的历史上的各类政府的组织形式、执政能力、合法性基础、所受到的制约,以及在与其他类似政府相比所具有的优缺点和历史地位做出具有洞察力的、深入的分析和评论。费纳并不是任何一个特定地区或国家历史的专家,他的具体描述与分析也不可能万无一失,地区史学专家们当然能指出费纳对政府史的具体描述中所出现的各种错误和纰漏,但我敢肯定地说,史学专家们所指出的相当一部分错误和纰漏很可能是出于专家们在视野和知识面上的局限而产生的误解,并且大多数专家在通读全书后一定会为费纳的知识面、历史感、睿智,以及许多分析和论点的精到程度所折服。

    《政府史》涉及的内容虽然庞杂,但费纳在描述和分析上下五千年世界各国政治史时所达到的深度,以及所体现出的对各国历史卓越的把握能力,绝不亚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专业历史学家。笔者才疏学浅,对费纳笔下的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历史了解有限,难以对费纳的历史描述和分析质量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是就笔者有一定了解的历史,比如希腊、罗马、中世纪欧洲、日本、近代欧洲和美洲的历史来说,我能感到费纳对这些历史案例的总体把握能力甚至超过了大量专家。当然,笔者最为之心折的还是费纳对中国历史的描述和分析。我阅读过大量西方学者所写的比较历史著作,一个普遍的感觉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越接近远东,该国家或地区的文化就与西方文化差别越大,西方学者就对该国家或地区的历史越发难以把握,他们对该国家或地区历史所进行的描述和分析也就可能越来越离谱。因此,即使是一些很优秀的学者,比如摩尔、斯考契波、豪、曼、麦克尼尔、琼斯、郎德思、古德斯通等等,他们虽然在分析中国历史形态时不乏真知灼见,但在对具体中国历史的描述和引证上却会时空倒错,并在历史背景不清的情况下犯有低级错误(如Goldstone , 1991 ; Hall , 1986 ; Jones , 1981 ; Landes , 1998 ; Mann ,1986 ; McNeill , 1982 ; Moore , 1966 ; Skocpol , 1979) 。但是费纳的《政府史》却不是这样。《政府史》专讲中国历史的有五个章节:先秦、汉朝、唐朝、明朝和清朝,其总长度达236 页(注2),足够单独成书。费纳不懂中文,他在写作时所能利用的仅仅是在西方来说本身就欠发达的中国历史研究的成果,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除了先秦一章流于简单之外(西方先秦史研究可供费纳参考的文献太少了) ,其余四章在时空和历史背景上都十分清晰且罕见低级错误。作者对于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朝代的变化,以及儒学怎么在宋朝开始从一个官方意识形态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深入到民间的准宗教的分析,对于中国科层制的特性(比如它在功能上有与西方教会相类似的一面) 、历代科层与皇权关系的紧张和变化、各朝代前期的皇帝在“内朝”与“外朝”权力分配时的两难选择、以及“内朝”与“外朝”关系一经定型后对整个朝代政治发生重大影响的分析,对于中国各个朝代对社会的渗透和控制能力及中国古代国家社会关系本质的分析,对于中国军事力量在政治中的边缘化和中国对各类宗教的宽容性的分析,对于康乾盛世的成就和局限以及大清帝国特殊的边疆策略及其背景和成果的分析,以及其他众多的分析,处处体现出宽广的学识和比较方法给作者带来的中国史专家无法企及的视角和真知灼见。

    费纳反对文化相对主义。在他的眼里,不同的政府形态在政府形态发展中的地位以及在政府史上的地位的重要性完全不同。比如,他认为,城邦政府对于政府史来说很重要,但在政府形态的发展中它却是一个死胡同;神权政府与完全政教合一的政府对政府史和政府形态发展来说都不具有重大意义。费纳特别强调现代国家(以民族国家为主要特点) 完全是西方的产物。

    《政府史》虽然没有专门讨论各个国家和地区自发产生工业资本主义的可能性,但是书中的信息十分明确:工业资本主义也完全是西方世界的产物。费纳认为,在18 世纪时,世界上的其他文明都已经“达到了一种有意识的自满且不愿做出改变的状态。同时他们的政府也努力抵制任何外来的、任何有可能打破被他们视作无价之宝的平衡状态”,而欧洲却从西罗马帝国以来似乎始终感到浑身不自在且躁动不安。到了18 世纪,欧洲社会的躁动不安从国家到经济到思想界更达到了全面的、无以复加的程度(Finer ,1997 :1473 - 1475) 。费纳认为,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正是在这样一种躁动状态下跌跌撞撞地到来的(Finer ,1997 :1473 - 1651) 。

    费纳《政府史》的最后4、500 页主要讲述的是近代西方政治的躁动不安和不断更新,但他的描述和分析方法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政治发展并不是西方近代发展的惟一主轴。费纳为我们展现的是西方世界在政治、思想、军事、经济各个方面全面性的躁动不安,以及政治、思想、军事、经济力量之间在这全面性的躁动状态下相互依存、相互冲突和对历史发展的促进景象,其中许多可能已为大家熟悉:中世纪的独立城市促进了欧洲经济,复兴了罗马的共和政治,保证了城市阶层在欧洲政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Finer ,1997 :950 - 1051) ;文艺复兴和新教运动引进了世俗政治和科层制,破坏了主导欧洲世界达1300 年之久的基督教世界及其世界观(Finer , 1997 :1261 - 1263) ,促进了不同的世俗理论和世俗性的历史终极理论的涌现和竞争(Finer , 1997 :1473) ;欧洲的战争促进了国家在组织和税收等多方面的变化,促进了技术和生产能力的发展以及用暴力征服世界其他文明的能力;欧洲及整个西方的政府则不断在被动和主动的统治方法的更新过程中东跌西撞,既是在适应又是在推进西方世界在各个方面的不断变化。费纳认为,西方社会的这种多元的躁动不安的互动正是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兴起的源泉。

    费纳书中对历史的分析方法在今天的西方世界已被视为老派。在文化相对主义和后现代理论盛行的西方历史学界,特别是在研究非西方历史的学者中,费纳所代表的观点被广泛地批判为“欧洲中心主义”,被视为“政治不正确”。在当下的美国,一个盛行的理论(所谓的“加州学派”) 认为世界各个文明在许多方面(特别是在经济上) 直到18 世纪仍然在同一起跑线上。就中国而言,这些学者强调了帝制中国在悠久历史中的变化和更新能力,强调了在城市化与商业化水平、人均卡路里摄入量、技术的成熟水平等等方面,直到18 世纪仍然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或与西方同时期处于同等的发展水平(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直到19 世纪中叶欧洲的发展水平也没有超过中国) 。他们认为只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幸运地获得并吸收了先进的东方技术(Hobson ,2004) ,或幸运地发明了关键性技术(蒸汽机) (Goldstone , 2000) ,或幸运地能在其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用美洲的大量资源和向美洲新大陆移民而减轻其社会由于人口负担而产生的种种压力(Pomeranz ,2000) 等等,西方世界才能在19 世纪脱颖而出,首先走向现代化。已被译成中文的彭慕兰的《大分流》就是这类研究的一个典型(Pomeranz ,2000) 。

    上世纪80 年代费纳开始写作《政府史》时,文化相对主义思想和后现代的学术和理论尚未在历史学界甚嚣尘上,但费纳似乎已经预料到这一颓废时代学术的到来。费纳在书中再三强调帝制中国在经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等等多方面的发展,并分析了中国在明代的辉煌。他甚至强调直到大清帝国康乾盛世时,中国在许多方面,包括政治改良和政府行政能力、教育的扩展和对绅士阶层的整合能力、对边疆的控制手段和能力等等,都有着重大的提高,并且中国的经济能力和百姓生活水平直到18 世纪在世界上并不落后。对于这些基本事实,费纳与那些持有文化相对主义学者的认识相去不远。但是,费纳马上指出:“汉学家们十分正确地指出了中国在历史上所经历的不断的和显著的变化。但是,中国政治虽然在一个长达两千多年历史的帝国模式下不断地丰富和改进着,欧洲政治却从日尔曼蛮族王国开始,其间经历了封建制、新君主制、绝对国家和议会制以及民主和代议制政府,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断颈式的变化,两者性质截然不同”(Finer , 1997 :1303) 。费纳进而指出:“当一个社会中的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主流意识形态互为依存时,这一社会就会获得稳定;而当一个社会中一个至数个结构与其他结构产生冲突时,这样的社会就有了突变的可能”( Finer , 1997 :1303 -1304) 。在费纳眼里,中国社会就是前者,而欧洲和整个西方社会则是后者。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的到来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或生活质量指标、政治发展和思想“进步”等问题,它们跌跌撞撞的到来是西方社会政治、思想、经济和军事等因素相互冲突的结果。费纳的分析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加州学派”,但是他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加州学派”的学者们为了强调中国在18 世纪与西方的相似性而列举的一些经济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只能说明帝制中国仍然有着很大的改良能力,但决不能证明18 世纪的中国与西方有着同样的把世界带到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的可能。

    其实,西方的文化相对主义和后现代学者甚至在政治上也不见得比费纳这样的“欧洲中心主义”者要来得正确。费纳丝毫不隐瞒西方世界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野蛮,但是他深切地知道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一旦在西方兴起后,其他国家人民要么在强权下过着悲惨的生活,要么就必须走向建立现代国家和发展工业资本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因此,在费纳的字里行间,我们至少能感到他为现代化在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率先成功而高兴。但是,那些文化相对主义者们却对发展中国家中的任何传统似乎都保有激情,往往有一种身处西方优越生活而把发展中国家当作香格里拉来欣赏的虚伪。幸亏中国在20 世纪初就禁止缠小脚了,如果推迟到文化相对主义盛行的今天的话,西方的文化相对主义学者肯定会因为有一些已经缠了小脚的妇女不愿放脚而谴责中国无视妇女缠小脚的权力,并热情宣扬“步步金莲”文化中的优美成分。

    西方文化相对主义者在政治上的表现还在于他们中许多人(比如彭慕兰) 仍然把在西方兴起的工业资本主义看作是一个进步现象。正因为如此,他们决定从所谓的非欧洲中心主义的视角出发,认定在18世纪工业资本主义兴起前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一定的走向现代化的可能,并在历史资料中断章取义来支持他们的学术观点。但是,工业资本主义只不过是西方社会给世界带来的一个现实,并不是什么一定值得庆祝的历史现象。在其100 多年的发展史中,工业资本主义虽然为人类社会带来了许多值得夸耀的变化,但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可以摧毁人类社会多次的核武器,正在耗尽地球上的不可再生资源,造成大规模的环境污染。中国的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帝国模式在东亚的土地上延续了2000 多年,而工业资本主义这种正反馈文化能否维持这么长时间很值得怀疑。如果我们假设不远的将来,工业资本主义统治下的人类为了争夺日益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而进行了一场全球性的战争,其中一小部分在这场浩劫中奇迹般地幸存了下来,那么,这些幸存下来的人将会怎么看待工业资本主义历史  那时候,人们可能就会把费纳的《政府史》的第三卷看作是一部分析为什么一个躁动不安的、缺乏负反馈机制的社会在西方而不是在其他地方率先实现的著作。在那时候,如果有人问及费纳的《政府史》和持有文化相对主义的“加州学派”的工作在政治上哪个更正确,有的学者就可能会说是费纳的《政府史》。这是因为,一旦工业资本主义被看作是负面现象后,“加州学派”的学者就犯了两次政治错误:他们错误地赋予工业资本主义正面的价值,同时错误地认为工业资本主义在18 世纪的西方和同期世界其他重要文明中几乎有着同等的发生可能性,言下之意,就是世界所有文明在工业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灾难这一问题上与西方负有同等责任。但是费纳《政府史》的观点却只犯了一次政治错误:错误地对西方社会在政治和经济上的现代化赋予正面的价值,但他却正确地指出了现代化是西方的产物,亦即世界其他文明不能为西方社会现代化中最为重要的一面(即工业资本主义) 所带来的灾难,承担与西方同样的责任。

    任何伟大的社会科学著作都会有自己的弱点,《政府史》也不例外。为了能包容世界政治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众多的、极其复杂的经验现象,费纳在《政府史》写作过程中所依据的理论仅仅是一个静态分类框架。但是,正是这一分类框架使得费纳能清楚地区分所要讨论的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类型,并针对这一政府类型建立有效的比较视角。因此在读了《政府史》后,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费纳书中各章节的比较视角众多且在不断变化,但他的比较却几乎总是来得恰到好处。问题是,静态分类框架不能用来解释动态变化,这就给费纳的分析带来了不少困难。为什么一个国家会在某一时期内兴起然后走向鼎盛和消亡  为什么某一政府形态会在某一地区和时期内兴起然后消亡  对于这样的动态性问题,《政府史》就不能提供像曼的《社会权力的源泉》这类著作所提供的洞见(Mann ,1986 , 1993) 。特别是,当《政府史》的第三卷进入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后,费纳的笔触充满激情,分析流畅,对西方文明成就的骄傲跃然纸上。费纳认为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在西方的兴起绝非偶然,而是欧洲社会在政治、经济、思想和军事权力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冲突的结果。因而,他为我们提供的是一个典型韦伯式的关于现代国家和工业资本主义在西方率先兴起原因的社会学分析。但正是在这样一个静态分类框架的限制下,费纳没有能把他超人的动态分析和宏观把握能力通过明确的理论展现出来。

    其实,即使在费纳的分类框架下,做进一步理论探讨也是有益的。比如说,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政体接近于费纳分类框架的哪一种理想类型  费纳没有加以讨论。但是,对这一问题的明确说明应该是十分重要的。依愚见,现代西方民主国家的政体接近于费纳分类框架中的贵族/ 论坛型政体而不是论坛型政体。真正论坛型政体是卢梭所提倡的那种大民主。这类政体人类梦想过也曾经试图付诸实践过,但却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又如,费纳指出在六种混合型政体中,宫廷/ 论坛政体和贵族/ 论坛型政体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而其他类型的政体却逐渐成了历史。政府形式的发展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规律呢  费纳在其分类框架的局限下未能做出回答。但如果我们在费纳的分类框架中加入他本人也十分强调的政府合法性这一概念后,问题就变得清晰了:不同的政体有着不同的合法性基础。简单说,脱魅之后现代社会的权威结构已经越来越难以运用神秘的和传统的合法性技术来加以维持,而正是程序合法性在现代社会政治过程中地位的大大提升,才导致贵族/ 论坛型这种政府形式(如代议制政府) 在世界上的地位大大上升。而现代型的宫廷/ 论坛政体(全权政府) 其实只不过是现代政府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稳定变异。这是因为,虽然在现代宫廷/ 论坛政体形成初期,其寡头(宫廷) 一定会由于多种原因而享有来自大众(即论坛) 的广泛支持,但由于这种政体继承了宫廷政体的强大专制性并有着无限政府的性质,因此它一旦形成后肯定会利用其专制性去控制论坛,而不会像贵族/ 论坛型政体一样朝着政治精英(即贵族) 竞争和百姓(即论坛)定期选举的程序政治发展。宫廷/ 论坛政体不能很好地与程序合法性相匹配,是其在现代社会中难以达成稳定状态的关键因素。

    《政府史》的写作因费纳的去世而戛然终止。此书因为没有一个具有洞察力的结论而给读者带来很多遗憾。特别是在通读《政府史》洋洋三卷之后,笔者得到两个相反的印象。第一,在分析古代社会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发展史时,费纳的一个隐含定理是:决定一个政治建构成功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复存在;人们会利用某一政治建构的一些特性去为自己或自己所代表的某一群体谋取特殊利益,从而使一个本来运转良好的制度走向低效和腐败。因此,任何政府建构,即使在一个时期内被看作是很完美的建构,都会走向衰败。第二,在分析近代西方的政治发展中,费纳虽然没有忽略其过程的野蛮性, 但在其对法国革命,特别是美国革命为世界所带来的新的政治制度的描述中,他那种在分析传统政治制度时所采用的对不同政治制度的历史地位和各种弱点进行评价的手法突然消失了。难道历史就终结在一种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体制上吗  难道费纳在分析古代社会时所运用的那个隐含定理在现代社会中突然就不发生作用了吗  如果费纳的那个隐含定理在现代社会中依然有效,那么现代民主政治和资本主义相结合的这种体制的历史地位、弱点和发展方向是什么  费纳不是一个历史终极论者,他毫不幼稚,但其巨著通过精采的描述和分析把我们从文明的起源一步步带到现代社会,却没有留下一个智者对未来社会的猜想。

    费纳的《政府史》发表后好评如潮。《经济学家》杂志说:“没有一本在20 世纪发表的政治学专著……能超过费纳的工作”( Economist ,1997) 。卢特瓦克说:“费纳的工作是‘政治科学’的最卓著者”(Luttwak ,1997) 。帕特逊说:“费纳的《政府史》是几代学术的结晶”( Paterson ,1999 :112) 。鲍尔说:费纳的工作“丰富之极,以至于任何一个比较理论框架都无法对它进行概括”(Power ,1999) 。但是,费纳在80 年代为了写作《政府史》而申请社会科学研究协会(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的科研经费时却被拒。其实,还是布里斯宾对《政府史》的态度比较客观地反映了西方主流政治学的现状(Brisbin , 1999) 。他批评费纳无视所有坚持新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学者在国家形成方面所做的工作,批评费纳未能把《政府史》中所提出的不同政府类别转化为能解释各种不同假说的真正的变量。新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是西方政治学的主导理论,而以博弈论和统计学为核心的定量方法则是西方政治学的主导方法。费纳显然对这些理论和方法持保留意见。西方主流政治学非常现实,因而也十分短视。他们普遍轻视历史,有一种“只有当历史能为现实服务时我们才会服务于历史”的劲头(尼采语) 。因此,像《政府史》这样一部以上下五千年政治为研究对象的、实际上采用历史社会学方法的巨著,就成为西方20 世纪政治学领域的一个绝唱。

    《经济学家》杂志说如果政治学有诺贝尔奖的话,费纳的三部曲就肯定会赢得此殊荣( Economist , 1997) 。我个人认为这一评价低估了费纳的工作。费纳的三部曲所需要的知识面、想象力、对历史现象的综合能力以及智慧,远非目前早已技术化了的物理学、化学和经济学的诺贝尔奖获奖工作所能比拟。

    注释:

    注1:与中世纪欧洲的无头封建制相对的是中国西周或日本幕府政治前的那种在封建贵族和领主之上还有国君统帅的有头封建制。

    注2:本文中引用《政府史》内容时所用的页码均为英文版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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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在当今的世界,每个国家都在通过自己所控制的资源(如课堂教育和宣传),在本地区传统的宗教、语言和部族等基础上,来打造诸如“法兰西民族”、“大和民族”、“美利坚民族”或“德意志民族”等等观念。用社会学术语来说,我们可以把这些观念称为“想象的共同体”。这一“想象的共同体”如果打造得比较成功,居住在同一个国度中的民众就会觉得自己拥有相似的历史记忆,有着统一的认同感。这样的国家,就可以被称为民族国家。

    虽然今天世界上存在的绝大多数国家均是民族国家,但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它却是一个在欧洲率先兴起的现代现象。在前现代社会中,世界上并存着诸如帝国、城邦国家、封建国家甚至教会国家等等类型。为什么民族国家会在欧洲兴起 

    同样重要的,是欧洲国际政治在第二个千禧年里发生的变化。第二个千禧年伊始,欧洲强国多是那些占有广阔地域、商品经济不甚发达、但政治上比较专制的内地农业国家(如波兰)。第二个千禧年中期,那些经济发达、资本密集、政治自由而地域有限的城邦国家(如比利时、威尼斯及佛罗伦萨)成了欧洲政治的主导。17世纪以后,欧洲的城邦国家相续衰落,那些既拥有大城市又占有很大周边地区的国家(如法国和英国),或者说既有城市经济所带来的自由传统又有农业经济带来的专制传统的国家,成了欧洲的霸主。18世纪,特别是在法国革命后,民族国家迅速成为欧洲各国国家发展的普遍形态。为什么不同时期主导欧洲政治的国家会有如此的变化 为什么18世纪以后欧洲各国均向民族国家的方向发展 蒂利的《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布莱克威尔出版公司,1990),回答的正是这些问题。

    蒂利的两个逻辑

    蒂利认为,欧洲国家形态的发展以及民族国家在欧洲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二个千禧年欧洲社会战争形态的变化以及这些战争形态与欧洲各国国家和城市力量之间的关系。蒂利的书中有两个关键的逻辑。第一个是战争形式和国家能力之间的互动。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蒂利把欧洲战争在第二个千禧年的发展划分为“骑士战争”、“雇佣军战争”、“常规军战争”和“民族战争”四个阶段。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欧洲国家不但在国家能力上有着飞快的提高,而且战争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也在每一个阶段有着完全不同的变化。

    第二个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发动战争需要向社会汲取资源。如果一个国家所控制的领域内有发达的城市(当时欧洲城市在政治上有着很强的独立性),统治者就不得不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从城市经济中汲取财力。如果没有强大的城市,国家就有可能运用强制性手段。这两个逻辑相互交错,就有了如下的论点。

    骑士的数量决定国家的强弱

    第二个千禧年伊始,我们今天称之为欧洲的地区尚处于中世纪的“黑暗期”。各国的国力都很弱,没有财力维持常规军。当时的主要战争形态是所谓的“骑士战争”。加入战争的骑士与国王有着一种个人之间的契约关系。骑士每年拿出一定时间为国王作战,国王则给予骑士一片领地和其他特权。在这一时期,拥有的骑士的数量,决定了国家的强弱。而骑士的数量则与国家领土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成正比。因此,幅员辽阔的国家往往会在战争中胜出,从而主导欧洲政治。

    从雇佣军到常规军

    14世纪以后,由于瑞士长矛兵的兴起及其他原因,骑士战争逐渐式微。当时的欧洲各国仍然没有能力维持一支可观的常规军,但同时期城市经济的发展,却使许多国家变得富有起来。花钱请雇佣军作战,成为欧洲各国在15到17世纪之间的普遍的选择。这就迎来了欧洲战争的“雇佣军”时期。在这一时期,决定国家军事力量强弱的,不再是幅员和人口而是经济实力。那些富有的城邦国家于是就在国际战争中占据了优势。但新的问题又来了:雇佣军(许多是瑞士兵)不见得会为雇主卖命;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军饷和给养,很容易发生兵变。同时,欧洲不少国家在几百年的争战中,财政汲取能力和对国民的控制能力得到强化,许多国家因此而发展了常规军。“常规军战争”在17世纪成为欧洲战争的主要形态后,那些既拥有大城市、又占有很大周边地区的国家,逐渐在战争中获得主导地位。这是因为,随着武器的发展,战争变得日益昂贵,小规模的城邦国家越来越无力支付。更重要的是,城邦国家既没有对国内百姓的专制能力,也没有足够的人口来建立规模可观的常规军。即便有了常规军,还得考虑如何使士兵勇敢地投入战争的问题。欧洲国家当然可以采取中国先秦时期的法家所采取过的严厉的强制手段,并奖励那些勇敢的士兵。但是,当时欧洲的大国统治者并没有如此强大的专制能力,他们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在不同程度上与贵族、僧侣和城市中产阶级讨价还价。

    让士兵为自己的民族而战

    这样,让士兵为自己的民族而战,就成了引导士兵勇敢作战的有效手段。民族主义于是应运而生。拥有民族主义情怀的法国农民,打起仗来异常勇敢,一个时期内所向披靡。各国争相效仿的结果,民族国家的发展就成了历史潮流。

    附带的解释

    蒂利在解释欧洲国家形态的发展和民族国家兴起的过程中,还附带解释了近代欧洲社会的其他一些重要发展。比如,第二个千禧年中,国家与以城市为代表的经济势力相互之间既依存又猜疑的发展关系,殖民地经济在欧洲战争中的重要性以及英国、法国、意大利、北欧诸国在欧洲战争中的发展轨迹和动因。他的著作同时也在统一的框架下探讨了民主体制在欧洲兴起的动因(在自由城市力量和农业社会的专制力量的平衡中发展而成)、科层制在欧洲的起源(战争刺激了国家力量和效率的增长)等等许多问题。写现代欧洲的形成和发展的书籍多如牛毛,但是很少有人能像蒂利一样,同时运用因果逻辑、社会机制和宏观把握,把众多的现象有效地串联起来,作出一个逻辑严密的解释。“强制”一书是西方历史社会学的一部杰作。

    国家力量和军事力量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

    “强制”一书是西方历史社会学发展的产物。1970年代中期以前,西方的历史社会学家都带着很强的马克思主义的烙印。其中比较著名的研究有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安德森的《从古典到封建》和《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以及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1970年代中期以后,在继续承认经济生活对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基础上,西方学者也认识到国家力量和军事力量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性。比较著名的,有冯纳(Finer)的《欧洲的国家和民族建设:战争的作用》,以及麦克尼尔、迈克尔 曼、唐宁(Downing)、珥特曼(Ertman)等人的作品。这些作者的侧重各有不同,但是相比于其他学者(特别是唐宁和珥特曼),蒂利的论点解释范围要大得多,分析方法也要灵活得多。与麦克尼尔、迈克尔 曼等人的工作一样,蒂利的著作处处显示了一个大学者的风范。

    19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对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到来的分析视角日趋复杂。有人强调各文明间的互相影响,有人分析了人口及其构成以及新大陆的发现与“西方兴起”的关系,有人把西方社会的最终“兴起”归结于关键性技术的突破,有人甚至从不同社会女性的地位来找“西方兴起”的原因,不一而足。但是这些新探索基本上都没有超过以蒂利为代表的整整一代人的努力。

    轻视了涂尔干和韦伯的核心观点

    当然,这并不是说蒂利的工作没有明显的弱点。以今天的眼光看,蒂利可以说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化的韦伯主义者。与经典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有所不同,蒂利在他的分析中不仅仅强调了经济(即被蒂利抽象化了的城市力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而且强调了政治力量(国家)和军事力量对于社会发展中的独立影响。但是,蒂利轻视了涂尔干,他的分析不能把宏观的社会结构因素与微观的社会情感加以很好地结合。

    更为重要的是,蒂利在他的著作中完全忽略了韦伯式分析方法的一个核心,即注重意识形态、价值观和宗教等文化层面的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由于这种忽视,蒂利不得不把他的解释范围局限于民族国家的形成,从而忽略了“现代化”的其他方方面面,特别是工具理性的扩张、政教分离和脱魅时代的到来以及工业化、资本主义和全球化社会的来临。

    基督教的影响

    以基督教问题为例,基督教在欧洲的存在和变化,至少会给现代社会的到来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带来以下重要影响,这些影响都被蒂利忽视了。

    第一,欧洲中世纪的所谓“黑暗期”,事实上是城市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关键期。在这一时期,欧洲各国的国家力量十分薄弱,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来控制/保障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特别是长距离贸易。这时天主教教会势力及其所提供的天主教世界就成了欧洲在政治和文化上的一个整合力量,成了欧洲各国政治的协调者、领导者、甚至是保护者。这个天主教世界促进了有着不同文化习俗和语言的人们之间的信任及相应长距离贸易的发展。

    第二,中世纪欧洲教会与国家势力之间的平衡和冲突导致了欧洲国家力量的薄弱。这就为蒂利所说的政治独立的经济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契机,也迫使欧洲各国与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协调。这种协调型政治的发展最终加强了国家在社会中的有机渗透。这种低专制、高协调性的国家也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兴起提供了重要保证。

    第三,在中世纪,天主教是“罗马帝国的幽灵”。这不仅仅是说天主教在教义和组织形式上都大量继承了罗马帝国的政治和组织传统,同样重要的是,通过对单一上帝的追求,对于《圣经》文本真理性的探索,以及对于神秘魔术性宗教思潮的打击,天主教还保留和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传统,从而为文艺复兴后欧洲理论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全面扩展铺平了道路。

    第四,天主教不但全力捍卫一个充满嫉妒的上帝,认为《圣经》就是真理,而且捍卫他们对《圣经》解读的绝对权威性。这就给统一的天主教世界带来了脆弱性。路德在威腾堡教堂的门上仅仅贴了几张“小字报”,就给天主教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分裂。其实,路德文中对天主教卖“赎罪券”做法的攻击,与明朝末年李贽对儒教的攻击相比,不知要温和多少。但是,儒教在中国代表的是道德而不是真理。当时中国的主流士大夫根本就没有兴趣与李贽进行一场“对错式”的论战,他们的精力主要还是集中在科举上。以李贽为代表的明末异端思潮就在“不争论”背景下,在政治上被边缘化。但是,基督教追求真理的动力,使得路德的几张“小字报”引出了一场“真理问题大讨论”和新教运动。其后果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长期延续的宗教战争和教会势力在欧洲政治中的逐渐边缘化。宗教分裂为欧洲群雄逐鹿提供了动力,而教会势力的边缘化则给民族国家的兴起铺平了道路。

    第五,宗教战争在欧洲兴起以前,欧洲的战争是国王和贵族的事情。一般老百姓与之并不相干。天主教世界产生分裂后,不同信仰的百姓带着很大的激情为捍卫自己的信仰投入了战斗。这种反复的战争冲突,不断加强不同信仰群体内部的认同感和排他意识,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欧洲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作了准备。

    任何伟大著作都带着时代和作者眼光的局限,蒂利的自然也不能例外。我们今天读蒂利的著作,要学习的是蒂利的治学态度和大家风范,学习他在一定问题意识下运用和有机组合各种社会机制的能力,学习他在有限的学术框架下把观点演绎到极致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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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万历年间苏州和武昌地区均发生了抗税民变,但是苏州民变历时仅为五日而武昌民变却前后拖了两年才得以根本解决。为什么两地民变有着如此不同的发展? 从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出发,本文提出了如下观点:万历跨越地方科层及精英集团,以太监为税使直接在地方扩大税源,使得明朝政权在税收

    明朝万历年间,大规模战事不断, (注1)加之税收系统效率低下、军制败坏,中央政府陷入空前财政危机。(注2)公元1596 年(万历二十四年) ,为扭转中央及皇室的财政颓势,万历皇帝朱翊钧开始向全国各地派遣宦官充任矿监和税使,以扩大财源和增加税收力度。万历的这一政策不但遭到了许多官员的反对,而且诱发了全国各地持续不断的抗税骚乱,史称“民变”或“兵变”。(注3)但是,虽然当时全国各地的反抗活动风起云涌,其结局却大相径庭。在1601 年苏州的民变中,一个名叫葛成的丝织工人指挥成千上万的民众冲击了税使孙隆的衙门,杀死了多名税务官员,焚烧了他们的住宅,迫使孙隆逃往杭州,给了孙隆临时增设的税务机关以致命的打击。可是,这场民变虽然起始规模巨大,它给社会和平民财产带来的损害却相对较小,随着葛成在第五天戏剧性地前往官府投案自首,当地政府体面地结束了此次危机。而在同时期的武昌,类似的抗税骚乱自1599 至1601 年间两次爆发并演变成当地军队和民众之间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其最严重时甚至造成了湖广全境行政和交通的瘫痪。为什么在相似的历史背景下苏州和武昌的抗税骚乱会演变出不同的发展模式  换言之,为什么苏州民变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得到解决,而武昌民变的规模却一再升级,并最终发展成整个湖广地区局势的失控呢  本文将试图以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为视角对这一问题作出一个初步解答。

    本文的核心观点是:万历跨越地方科层及与之联系紧密的地方精英集团,以太监为税使直接在地方扩大税源,这使得明朝政权在税收问题上一定程度上有了一个从科层制国家(bureaucratic state ) 到寡头国家(autocratic state ) 的转变。(注4)太监税使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其政绩也仅仅体现在税收数量上,与地方政府相比,他们的权力有很大的向上不向下倾向且行为具有很大的短期性,因此他们的许多杀鸡取卵的做法成了各地民变的根源。同时,万历的这种跨越地方科层和精英集团的做法因为“不合祖制”在中央遭到许多大臣的反对,在地方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这就大大加剧了国家内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从而为国家对民变的处理提供了变数。但是,万历的税收新政虽然在多处引发了民变,这些民变的发展轨迹却大不相同。在比较了苏州和武昌两地的民变发展后,我们认为造成民变发展不同方向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在税使进驻后地方科层在处理地方事物上仍享有自主性的程度以及统治集团在民变发生后的理性决策能力。

    苏州税务是国家财政命脉,苏州织造局因此自永乐年间就已经由皇帝派遣的太监来管理。苏州官员对税使太监的存在并不陌生,税使和地方官员之间的权限界定也因为有长期的磨合而比较清楚,或者说税使在苏州的运作已在常年累月中被例行化了(institutionalization) 。具体来说,太监孙隆在万历二十七年二月被授命“带征苏松等处课税”之前已经是主管苏杭织造的太监,(注5)苏州地方官员对孙隆早已熟悉,他们没有对万历的任命表示公开反对。由于苏州官员与税使之间在表面上相安无事,授命后的孙隆虽然权力大了一些,苏州官员在军事和行政方面仍然保留了很大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使得民变发生后苏州地方官员能利用其政府能力与民变群众达成良性互动,并审时度势地将民变迅速加以控制。而在武昌,太监陈奉在万历二十七年二月被派遣到荆州市征收店税后马上就遭到了地方官员的反对,当地有的官员鼓动本地名流组织民众来驱逐税使及其委任的爪牙, (注6)有的官员则通过巡按御史及科道官员在万历面前控告陈奉的不法行为。(注7)这种直接对抗税使的做法导致了万历的压制,一些官员因此丧职,而告御状行为却被万历理解为朝中官员有意向他的“新经济政策”挑战。两因相加的总体结果是,太监陈奉的权力在斗争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地方政府沦为陈奉的附庸。武昌地方政府在平时缺乏对税使势力的约束力,因此税使行为张狂,而在民变发生后又无力成为独立于税使之外的一个能驾驭民变的力量,从而不能对民变作出理性的对策。再加上武昌地区官员在通过科道官告御状时卷入了京城的党争,这更激怒了万历,使得他在决策时偏袒税使。这些都加剧了社会矛盾,延缓了政府对民变的处置,武昌民变因此历时数年才得以平息。

    一、理论背景

    国内有些学者曾试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万历年间苏州和湖广地区的民变作出过分析(洪焕椿,1980; 汤纲、南炳文,2003) 。在他们眼里,万历时期各地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和兵变是“资本主义萌芽”期的“许多阶级和阶层的联合行动”,而它们的失败则在于民变“反映了当时工商业者以及手工工人、小商贩在政治上的幼稚”,从而没有“从社会制度的高度上提出变革要求”(汤纲、南炳文,2003:771 ) 。这类解释敏锐地抓住了晚明时期中国市场经济高度发展这一事实,但是他们却没有意识到晚明时发达的市场经济并不是什么资本主义萌芽,因为市场经济与在英国首先兴起的工业资本主义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赵鼎新,2006a) 。同时,从阶级斗争理论出发,这些作者力图寻找出抗税骚乱者本身所能代表的阶级或阶层。但是,正如汤纲和南炳文先生自己所指出的:“参加这些民变和兵变的人员,包括了城镇中的工商业者、手工工人、小商贩,由诸生、举人、乡官组成的乡绅,以及其他城市居民……地方官……常有以某种方式对民变加以支持者……”(汤纲、南炳文,2003:770-771 ) 民变和兵变的参与和支持者包括了如此广泛的社会阶层,除非我们能论证这些不同阶层人士参与骚乱的主要基础是他们的阶级认同,否则仅仅根据客观身份来推断他们的主观阶级认同是决不可取的(Mann,1993:chap.15-18;Thompson,1968; 赵鼎新,2006b: 第七章) 。更重要的是,从苏州和武昌两地的兵变发展来看,虽然万历时期各地发生了多次骚乱,它们的发展遵循着不同轨迹,可是我们看不出这些地方的百姓在阶级意识的强弱这一点上有什么差别,因此阶级理论很难对本文的研究提供有意义的启示。

    通过对近代中华帝国和同时期欧洲国家抗税骚乱的比较,王国斌(Wong,1997:250-251 ) 认为当欧洲近代民族国家开始渗透到地方社区进行征税的时候,中国的地方社会却因为中央政府权威的下降而出现了不同的权力集团,并开始挑战国家征税的权力。当中央政府力图增加税收以应对国内外危机的时候,这一政策因为不能获得地方官员及名流的支持而引发了抗税骚乱。王国斌对于近代中华帝国中央政府权威下降,由此引发对地方失控的描述符合明清晚期的历史事实,也和一些早先的研究成果互相呼应(Skocpol,1979; 孔飞力,1990) 。王国斌在他的分析中把国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因素纳入对中国近代集体行动的考量之中,这些都是阶级理论所不具有的特点。但是在他的分析模式中,国家尚处于一个较为被动和抽象的地位,国家性质的改变在中国偌大的一个国度似乎有着一致的效应。王国斌所关心的是中国和欧洲在同一时期内的异同,他的理论因此不能回答本文所关心的问题,即为什么在万历年间这一历史背景下,苏州和武昌两地起源相似的抗税骚乱会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形式。为解答这一问题,我们必须跨越王国斌所采用的一种比较粗放的历史比较视角来考察苏州和武昌两地地方政府的不同性质,以及它们与税使和朝廷之间的不同关系对民变发展的不同影响。

    国家及国家社会关系是本文的根本理论视角。对此我们将略加说明。自斯考契波发表了《国家和社会革命》( Skocpol,1979 ) 一书以来,国家的性质及国家社会关系对于社会运动的起源和发展的影响已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如Collins,1993;Farhi,1990;Foran,1997;Goodwin,2001;McDaniel,1988 、1991;Wickham2Crowley,1992;Zhao,2001 ) 。(注8)这里,古德文在对有着殖民地经历的第三世界国家的革命运动进行研究后强调了不同的殖民统治方式往往会成为一个国家革命运动强弱和成败的关键。法国式的直接统治因为在政治上排斥地方精英而容易引发反法统一战线和革命的形成,而英国和美国式的间接统治(即在殖民地办学校、建立法制、培育当地中下级官僚、推行自治) 则笼络了当地的精英,阻止了反殖民主义统一战线的形成和革命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Goodwin,2001) 。古德文和斯考契波提出了关于国家性质与革命可能性的一般理论( Goodwin&Skocpol,1989 ) 。他们认为一个国家的科层化程度、对不同政治势力的吸纳能力和对社会的渗透力是预测该国革命运动的产生和发展趋势的关键。如果一个国家的科层化程度、对不同政治势力的吸纳能力和对社会的渗透力都很高,这个国家就最不可能产生革命。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科层化程度、对不同政治势力的吸纳能力和对社会的渗透力都很低,那么这个国家就最有可能产生革命。

    在对于西方工人运动的研究中,凯兹内尔森及迈可、曼等人均采取了国家建构视角( 如Katznelson,1985;Katznelson&Zolberg,1986;Mann,1993:chap.15-18;Marks,1989 ) 。他们指出,一个国家中工人阶级的意识乃至阶级政治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该国政府对待和处理工人运动的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国家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以俄国十月革命和伊朗革命为基础,迈克丹尼尔对寡头政体现代化与革命之间的关系作出了分析(McDaniel,1988 、1991) 。与斯考契波和古德文的工作不同,迈克丹尼尔在他的分析中着重依赖了国家合法性和例行化这两个概念。他指出,寡头政体的执政合法性一般来源于传统而现代化过程却旨在打破传统,现代化过程因此会给寡头国家带来合法性危机。此外,寡头政体的执政基础在于寡头的领导能力,寡头因此往往不信任组织的力量而喜好通过个人意志和权力作出决策。这种政体很难适应在现代化过程中变得日益复杂的社会并缺乏对由现代化而引发的种种社会矛盾例行化的能力。因此,由寡头政体来领导的现代化过程无论成功与否往往都会引发革命。

    以上这些工作,以及大量此处未能提及的研究国家和社会运动关系的工作,为本文的分析思路提供了很大的启发。但是目前对国家性质以及结构性行为和集体行动动态关系的研究一般以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为单位,而本文的分析重点则在两个地方政府。本文想说明,正是因为在万历新政后苏州和武昌地方科层所受的冲击不同以及两地的科层与朝廷的关系不同,两地的民变发展形态才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苏州地方科层体制在万历的税收新政后仍保留了很大的自主性以及与朝廷较为和谐的关系,这为国家在民变发生后采取理性对策提供了可能。武昌则因为地方科层在新政后得罪了万历、卷入朝廷中的党争并最后沦为太监税使的附庸,地方科层的无能和朝廷的党争使得它们对民变无法及时采取理性对策。

    此外,目前对国家性质以及国家的结构性行为和集体行动动态关系的研究均集中在现代社会运动和革命上,而本文所研究的民变则发生在古代中国社会。关于把地方政府作为国家并以此来进行各种社会学研究的合理性在司丹墨的工作中已有了详尽的阐述( Steinmetz,1993) ,本文仅针对把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运用于研究古代中国社会集体行动的合理性作出一个简要的回答。

    罗马帝国垮台后西方的国家势力长期处于微弱的地位。在这些国家中,地方事务一般由地方贵族和教会自行管理,因此社会矛盾往往是分散和地方性的。在这种权力结构下,地方性的暴乱和骚乱时或有之,但全国性的社会运动、动乱和革命既没必要也没可能。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中,西方国家的力量逐渐增强,原来属于地方贵族和教会的权力逐渐为国家所有(Anderson,1974;Tilly,1992 ) 。国家既然接管了这些事务,就得为它所作出的政绩和败绩负责,地方性问题因此上升为全国性的和政治性的问题,大规模社会运动和革命应运而生( Tilly,2004; 赵鼎新,2006b: 第六章) 。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社会运动和革命是现代国家形成的直接后果,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分析现代社会运动和革命的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中国与西方的古代社会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前,中国的科层制农业帝国是世界上对社会渗透力比较强、管得也比较宽的一种国家形态。此外,中华帝国的皇家统治又以“天命”作为一个主要的合法性基础(Creel,1970 ) 。天命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只要统治者关心臣民的福祉,他就拥有由上天授予的统治人间的神圣权力,倘若他未恪尽其职便将遭受被推翻的厄运。这种“天命观”在西周初年出现时显然有着强烈的宣传色彩(赵鼎新,2006a)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在中国政治思想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天命观”的背后却暗含着“造反有理”的思想,即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民有权推翻不称职的统治者。中国历史上难以计数的起义活动无一例外都带有这一观念的印记。这就是为什么在世界上各种形态的传统国家中,中国是惟一频繁发生意在夺取国家政权的大规模起义的国度。中国古代的强国家传统以及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均决定了国家及国家社会关系在中国古代农民起义和其他集体抗争事件中的重要性,这也为我们运用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来分析万历年间的民变提供了基础。

    以下我们将从苏州和武昌万历“新政”施行开始,来分析两地民变的发生背景,以及这些民变如何在不同的地方政府能力和国家政治背景下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方向。(注9)

    二、苏州民变(1601 年)

    万历二十七年苏杭织造太监孙隆奉旨“带征苏松等处课税”,即督征苏州及杭州周边府县的各类商业税收。孙隆将其衙门设置在苏州城中由他主管的苏州织造局内。苏州织造局建于洪武元年,是国家控制的手工业工场,负责提供宫廷所需的岁造缎匹。(注10)从嘉靖年间开始,苏州织造局开始采取“领织”制度——即将岁造这一徭役的征收面扩大到所有当地的织户范围内,而只保留少部分的在籍匠户来完成剩余的岁造配额。明朝中叶后,这一商业税收方式至少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在征收定额上有很大的弹性空间,第二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因为徭役征收面可大可小,而征收面的扩大牵扯到户籍调查、价格制定以及分派解运等众多操作上的问题。一旦处置失当,就会引发民愤。

    这两个特点使得苏州织造局与地方政府之间有着一种较为紧张的关系。钦差太监拥有扩大岁造定额的权力而又无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更重要的是,当地政府一般并不能从这项税收中获得利润。相反,为了完成指派的税额,当地政府有时甚至需要挪用部分资金去弥补亏空。当地官员因此往往不愿意配合太监来完成这项工作。孙隆奉旨“带征”后有权插手苏州地方政府的税收事务,他与本地官员的矛盾必然会变得更大。但是,毕竟苏州官员已有着长期和税使太监包括孙隆打交道的经验,故与武昌不同,孙隆的任命并没有马上引发地方官员的群起反对,从而避免了与万历皇帝直接对垒的后果。

    明代由地方政府和户部共同管理的钞关以及税课司局所征收的商业税率一直很低(黄仁宇,2001:300-308 ) ,孙隆显然认为这里面有很大的增税潜力。他的扩税政策也正是从商业税开始,这就有了所谓的“税务初兴,民咸罢市”(《明神宗实录》,卷361) 。遭到苏州商民罢市的抵制后,孙隆调整了其税收策略,采取了只征“行商”不征“坐贾”的新法(《明神宗实录》,卷361) 。他模仿京城宦官同僚所采用的城门征税方式(Tsai,1996:170-173 ) ,在通往苏州城的主要水道及各个城门安插由自己委任的税官,向过往商贩征税。他们征税的范围极广,连小商贩及进城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农民也不放过。(注11)万历在任命中并没有提及太监税使和当地政府的税务系统(即“有司”) 的具体权限划分。孙隆的一些做法,特别是小范围多税卡的设置,势必造成严重的重征叠税。

    这一税收政策施行后,丝织原料由于运输费用的提高而价格上扬,同时“行商”的减少又导致了丝织成品需求的锐减。苏州地区的商业和手工业因此遭到了严重的打击。其中,丝织行业受到的冲击最大。

    万历二十九年春(1601 年) ,苏州地区暴雨成灾,不仅粮食减产,而且还因蚕桑地被淹而造成丝价进一步提升(参见朱国祯,《皇明史概·皇明大事记》[1984: 卷44] ) 。五月中旬,孙隆再次入驻苏州织造局,与当地官员商讨如何完成他在年初提出的税收预算。当地官员迫于形势答应暂时挪用地方的库存银来填补部分预算亏空,其余部分则不得不取自于民间。应天巡抚右佥(都) 御史曹时聘在苏州骚乱后发回的报告称:“五月初, (孙) 隆入苏,会议五关之税。额数不敷、暂借库银那借。参随黄建节交通本地棍徒汤华、徐成等十二家,乐委查税。擅自加增,又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人情汹汹,讹言四起”(《明神宗实录》,卷361) 。而根据朱国祯的《皇明史概》记载:“每缎一疋,税银五分;纱一疋,税二分…… 所织纱缎,悉付玄妙观用印,而后准发卖”(朱国祯,1984: 卷44) 。从这两处史料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孙隆此时甚至违背了自己曾承诺的“不征坐贾”的原则,开始向本地织户收取生产税。

    明朝钞关和税课司局的大部分人员是从地方里甲征用上来的书办和隶卒。他们基本上都没有报酬,也不给工食,甚至还要缴纳指派的税额。这样的税官在征税时自然就会有很大的滥用职权的倾向(黄仁宇,2001:300-308 ) 。问题是,政府常规税务系统至少有审核制度以确认税收代理人是否有舞弊行为,而孙隆临时设立的征税部门却没有类似的审核制度。(注12)因此,税监委派的税收代理人就变成一个十分有利可图的职位。税使本人和他的随从经常通过出售这些代理人职位来获取额外的财富。已然获取这些职位的人则当然就会通过敲诈勒索来为自己谋求更多的财富——只要交足税使分派的额度,剩余的就归自己所有。这就有了曹时聘的报告中“棍徒”这一字眼。可以想象,敢于谋取这些税收代理职位的人,不仅要有一定的“购买”能力,还要承担相当的恶名和人身安全风险。有社会地位的本地名流一般不会涉入此道,而普通民众也没有相应的财力和胆量来获取这些职位。于是,一些有帮派背景的无业人员就成为了最佳人选。据称一位名叫丁元复的本地巨绅暗中支持了这些人投效孙隆,并很可能为他们向孙及其参随黄建节支付了购买税收代理人职位的费用。其中不少“积棍”甚至可能是丁元复曾雇佣过的家丁仆役或者私人保镖,他们属于宋代以来在城市中产生的“帮闲”群体。(注13)

    孙隆违背他的许诺对丝织行业征收生产税是苏州民变的直接起因。(注14)进入六月,机户开始全面罢织。这马上就断绝了每日聚集在玄妙观前等待织户雇佣的数千机匠的生路。同样,几千名染工也因为染坊关门而顿时处于失业状态(参见《明神宗实录》:卷361) 。六月六日,两千多名佣工聚集在苏州城东北的娄门附近,推选昆山机匠葛成为首领。随后,大家进城来到丝织业工匠的行会所在地玄妙观道院,举行了誓神仪式。葛成在誓神时要求大家只与税监及其爪牙作对,严禁趁乱哄抢当地居民的财物。随后将参与者分作六队,每队由一人率领,持蕉扇为号,其他人则手执绞棍跟随其后。

    葛成并没有直接指挥队伍攻打临近玄妙观的苏州织造局,而是将队伍拉出了苏州城东南的葑门去捣毁东城外的税收站。明代苏州城东多为丝织业工人及机户的聚居地,而城西则分布着众多地方名流的住宅,也是当地官府衙门所在地。(注15)苏州城内驻有约四千余名官兵,大部分分布在城西南的官府衙门区。葛成的行动路线显然是为了避开城西官军,或避免与地方名流的私人卫队发生正面冲突。在葑门外的觅渡桥边,孙隆的参随黄建节成为民变的第一个牺牲品。据称,黄建节当时正在殴打一名因进城购买生活用品而被重复征税的哭泣着的买瓜小农。愤怒的人群在葛成蕉扇的指挥下向黄投掷石块,当场将其砸死。事已至此,葛成再次要求众人宣誓:“今日之事,为朝廷除害也。若因以为利,则天下其孰能说之。有听吾约束者从,否则去”(见《吴葛将军墓碑》) 。众人再次对天发誓此次行动只针对税使及其委任的税官,而不得侵害苏州居民。民变群众并不是要“造反”, 而仅仅是为了替当地百姓除害,并且其对象又是当地官员也甚为不满的太监税使,这就给当地政府在事态的发展过程中持观望态度留下了余地。

    葛成率领大队人马返回苏州城,一路没有受到守城官军的阻拦。民变的组织者们事先都备有“手摺”插在腰间,上面书写有每一个需要惩罚的税官的姓名及住址。民变的参与者有组织地包围了这些税官的住宅,并纵火焚烧。来不及逃走的人员都被捉绑在大道上,很快被愤怒的人群殴打至死。因为有事先拟定的惩罚名单,这就降低了民变中产生趁火打劫的可能性。一条有代表性的证据显示:“次日(指六月七日) ,误入一民家。其家以经济为业,无他祸犯,跪而迎之门请罪。首者取腰间手摺视之,曰:误矣。盖一税官家与其人俱于腐店为邻故也。首者即率诸人罗拜……仍趋彼税官家”(参见文秉,1976:365 ) 。据已有史料记载,当地只有一户名流的住宅遭到了洗劫,即暗中支持征税的巨绅丁原复家。(注16)组织者甚至还告诉税官住宅附近的居民做好准备,防止火势蔓延。(注17)他们向邻里解释这次行动的原因和目标,并出示手摺核对每一个惩罚对象。有记载说,葛成还亲自击杀了一个趁乱抢劫平民财产的家伙“, 起义者”因此而名声大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惩罚税使及其爪牙的行动中来。

    到第四天(6 月9 日) ,几乎所有的税使委官都被消灭。民变的组织者在苏州的各个城门上贴出榜文,再次表明此次行动的目的仅仅在于惩罚税使及其爪牙,而并非一次反政府的叛乱。榜文宣布本次行动已经取得胜利,同时告诫苏州居民注意维护秩序,不得借此次行动发动叛乱。这个榜文在很大程度上是民变者向当地政府提交的申诉报告,给了政府中的温和派官员反对大规模搜捕以对民变群众进行“秋后算账”的理由。同时,民变的组织者也力图通过这些榜文获得当地名流舆论的支持,从而给官府的事后清算政策带来压力。第五天,苏州当地政府开始下令抓捕骚乱的参加者。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葛成挺身而出的那一幕。当地政府于是顺水推舟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姿态来进行民变的善后工作。

    回顾抗税骚乱的全过程,当地政府始终能够自主地决定如何应对不断发展的局势。这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民变参与者一度包围了苏州织造局内孙隆的署衙。在包围之前,孙隆曾恳求知府朱燮元派驻军镇压但被拒绝。知府的理由是,军队是用来抵御外寇的。没有派出驻军在民变发生之前将那些组织者逮捕,是他作为官员的失职;但民变既已开始,派出驻军镇压将造成大规模的平民伤亡,加重民变的祸害。同时,考虑到城中的军队官兵仅四千名左右,而参加和支持民变的人越来越多,派兵镇压将是“众怒难犯、抱薪救火”。无奈之下,孙隆只得翻墙避匿于附近的官宦家中。(注18)在焦虑不安中渡过两天后,孙在一个夜晚偷乘小船逃往杭州,并从此往后再不敢前往苏州巡视。

    拒绝了孙隆的请求后,苏州政府及时向骚乱者表达了自己的态度。知府及其属僚一同骑马进入街市,与民变的参与者展开对话。为了平息民愤,朱燮元出人意料地宣布杖责并逮捕了几个逃往官府寻求庇护的税使委官,人群的愤怒开始平息,聚众开始消退。朱太守的态度恢复了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对委官的逮捕也减少了民变组织者事先拟定的惩罚对象,民变于是迅速平息。由于苏州地方政府有能力控制民变,故无需借助中央力量来平息事态。相较于下文叙述的武昌民变,由于苏州民变能在当地官员的主持下顺利解决,中央政府内复杂的派系关系、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的意气之争,都没有为骚乱的平定增加变数。

    与武昌的例子相似,民变后织造太监孙隆和当地巡抚曹时聘同时上奏万历皇帝汇报情况。孙隆的上疏言辞激烈,而曹的报告则详细地分析了民变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并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武昌的地方官员不同,曹在报告中避而不谈万历“新政”这一根本问题。他首先分析了苏州特殊的经济结构以及民变前那场水灾对经济的影响,然后强调了参随黄建节的种种舞弊行为如何恶化了局势,导致了民变的产生。曹在报告中明显暗示民变的参与者并无意挑战朝廷的权威,而葛成得以“一呼响应”主要是因为当地居民有着“轻心易动、好信讹言”的民俗。曹还强调了民变参与者只针对税官而不扰乱邻里的特点,并告知皇帝民变的主要头目葛成已经向当地政府自首。他在奏文中甚至还引用了葛成的供词,使皇帝相信这次民变确非真正意义上的谋反叛乱。曹时聘在奏章的结尾处还委婉指出,相比于苏州地区数百万的税收岁额,实在不值得为了所得才六万多的附加商税而破坏这个财赋重地的稳定。(注19)

    此后许多驻京高级官员也向皇帝表述了淡化解决苏州民变的好处。户部尚书赵世卿等诸多朝中高官联名上疏,希望皇帝注意苏州等地区的稳定问题(参见文秉,1976:366 ) 。这些奏疏的语气温和、观点务实,促使万历在巡抚和税监的报告之间做出了偏向巡抚的选择,而没有将它们视作科道官员反对自己“新政”的政治阴谋。万历于是颁布了一道上谕,要求只追查葛成等民变组织者的责任,并且要求当地政府严厉追究那些已经被捕的税务委官的贪赃枉法行为。地方官员对这道圣旨做出了倾向性的解读——葛成等人在监狱里被加以礼遇,而那些税官则被判处死刑,成为了政府平息民愤的牺牲品。

    三、武昌民变(1599-1601 )

    武昌民变与苏州的相比无论在发生到发展上都有很大差别。太监陈奉是在万历二十七年二月被派遣到荆州市征收店税的。与苏州不同,陈奉在抵达荆州后所面对的是当地官员的强烈不合作。例如,荆州府的推官华钰公开责打了擅闯府署的陈奉随从,并上报巡按御使要求严惩陈奉。华钰还同黄州经历车任重在临近的沙市、黄州等地暗中组织商民,武力驱逐陈奉派往这些地区的税官。另外,襄阳、荆门等地的官员也在不同程度上阻挠陈奉征税和开矿(参见《明史》:卷237、305;《明史纪事本末》:卷65) 。同年夏季,在接到陈奉的上疏后,万历皇帝下旨逮捕了在鼓动民众阻挠陈奉征税和开矿问题上崭露头角的华钰及车任重,并对另外三名知府和知州做了降职任用的处罚(《明神宗实录》:卷338) 。

    万历年间,中央官员之间有着实利派和道德保守主义派之间的争斗。具体划分谁是实利派或道德保守主义派官员不是易事,但是一般来说实利派官员多为内阁大员,他们更能理解和接受万历的“新经济政策”。而道德保守主义派官员则以科道官为核心,他们认为万历在派遣宦官到地方开矿征税和其他一些问题上的做法“不合祖制”而加以激烈反对。(注20)对万历来说,武昌地方官员的态度是对他“新政”的公开挑战,而武昌官员和太监税使之间的剧烈对抗以及万历任性的决策使得武昌问题马上就与中央的派系斗争交织在一起,其结果是武昌的地方科层成了中央党争的牺牲品。

    武昌地区官员和太监税使之间的争斗发生后,地方官员通过巡按御史以及南北直隶的科道官员向皇帝反映陈奉的种种不法行为,但他们的报告往往被万历束之高阁(即“留中不发”,不发给内阁讨论) 。万历有时甚至会把这些报告视作朝中官员有意向他的“新政”提出挑战,因而谴责提交报告的科道官员,迫使他们提出辞职。而对于陈奉递交的弹劾当地官员的报告,皇帝则立即要求内阁加以讨论并拟定处罚措施。这种偏袒陈奉的做法显然不能使得在京科道官员心服,而当时业已开始的京城官员的党争纠纷迫使高级官员们在这一问题上小心翼翼。(注21)高官的沉默加剧了皇帝和科道官之间的对立,这些都大大减低了在武昌民变爆发后国家的决策能力。

    更重要的是,万历和科道官员紧张的对立关系改变了湖广地区太监税使和州府官员之间的力量对比。一些地方官员被整后,陈奉被赋予的权力进一步扩大。除了拥有在湖广地区的主要行政及商业中心征税的权力外,陈奉还负有湖广境内采矿及铸币等多项任务(参见《明神宗实录》:卷344;Tsai,1996:180-181 ) ,陈奉手中握有的权力要比苏州的织造太监孙隆大得多。此外,湖广地方官员面对上疏无效(甚至会带来更倒霉的结局) 这一事实,只得对陈奉和他的税官表示顺从。于是乎地方科层的自主性急剧萎缩,而税使则肆意攫取地方税收以及其他相关权力,直至能动用地方的行政及军事力量为自己服务。

    地方科层权力的萎缩不但危害了当地的一般百姓,而且危害了地方精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史料如此记载了陈奉和他的征税人员敲诈勒索武昌、汉阳等地士绅和富裕商人:“陈奉暨常千户等指称搜税,诈骗官民之家。武汉二府尤甚。如常乡官周乡官等家……其次生儒之家……又次商贾之家……各勒数千百金,总计不下十余万”(文秉,1976:353、354;《明史》:卷305) 。这种敲诈勒索可能还不仅仅限于武汉两府。大学士沈一贯在奏章中提到:“ ……不独省城,即通省无不怨奉”(《明神宗实录》:卷358) 。

    陈奉还借口开矿,大肆开掘湖广各地的古墓。鉴于中国民众历来信奉风水之说的传统,这种行动引起了古墓附近居民的恐慌和怨恨。征税人员还经常诬陷当地名流盗取古墓财宝,以便勒索更多的钱财。湖广巡按曾上疏要求皇帝阻止这种随意开掘古墓的行动,但他的上奏同样被“留中不发”(参见《明史》:卷305;《明神宗实录》:卷340、345) 。

    不同于苏州民变,湖广地区第一次大规模的抗税骚乱是由武昌的一名生员发起的。(注22)据记载,陈奉的税官在该生员家敲榨钱财的同时,还侮辱了他的妻女。这显然突破了当地名流可以承受的心理极限。万历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众生员一齐前往设在武昌的湖广(巡) 抚(巡) 按衙门口击鼓鸣冤,要求当地官员为他们讨回公道。

    隆隆鼓声迅速引来了数万名曾经遭受过陈奉及其爪牙欺诈的当地士民,但是抚按及其他当地官员却不敢露面解决这一争端。于是就有人开始大哭鸣冤,悲情很快在人群中蔓延开来。这时,有人开始攻击临近的陈奉署衙,向其丢掷石块并纵火焚烧。许多人乘机涌进署衙。地方官员动用军队驱散了涌入陈奉署衙的民众,但陈奉已被打伤,陈手下的许多税官也在冲突中丧命。愤怒的士民在巡抚、巡按和其他湖广主要官员的反复劝告下几天后逐渐散去,但陈奉却借此机会调动武昌驻军配合自己的私人卫队对当地士民进行了报复。许多当地居民因此丧生,住宅被毁无数。

    次年二月(1600 年) ,南京吏部主事吴中明将此次民变的详细情况上奏万历皇帝,希望能够惩办陈奉和隐瞒真相的湖广巡抚支可大。根据吴的奏报,在大规模骚乱发生前就有居民向当地官府报案,要求惩处滥用权力的税官。但当地相关部门的反应却是“付之长叹,无可奈何”(参见文秉,1976:354 ) 。吴中明的奏疏同样没有得到万历的批复。更为不幸的是湖广佥事冯应京,因为他曾逮捕过陈奉的下属,还上疏皇帝弹劾过陈奉,故而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 年) 二月遭到降职并调边疆地区的处罚。这一圣旨发往吏部后,遭到京城科道官员的联合抵制。户科给事中田大益和御史李以唐等联名上疏,要求皇帝收回成命。万历接到救疏后气愤异常,指责田大中等人结党营私包庇冯应京,并索性将冯革职为民永不录用。三月六日,刑科给事中杨应文等再次上疏援救冯应京。万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除了训斥杨应文等人之外,将对冯应京的处罚进一步上升为就地逮捕。为避免官员的阻挠,皇帝使用了由宦官掌握、并对他直接负责的情治系统“锦衣卫”来执行这一命令。锦衣卫缇骑持圣旨星夜兼程奔赴湖广,要将冯应京扭解回京治罪。同时遭到逮捕的还有两名襄阳府的官员,一名武昌府的同知和一名枣阳县的知县(参见《明史》:卷237; 文秉,1976:323 、324) 。

    万历二十九年三月,锦衣卫缇骑进入武昌,当地士民“向率痛哭”,为冯应京等人喊冤。缇骑进入武昌后,陈奉得意之余竟然派遣随从在全城张贴告示,揭示冯应京的“祸恶”。这等于公然挑衅士民的情绪,并把冯被逮捕的消息传播开来。面对陈奉这种做法,当地政府竟然慑于淫威而给予了默许(参见《明史》:卷237、305) 。这些告示一经出现后,马上就有几万名愤怒的士民涌向税使署衙。一个规模达整个湖广地区的民变由此引发。陈奉见情势危急不得不躲入附近的楚王府中。因为楚王府守卫森严,且冒犯王府是谋反的重罪,士民转而泄怒于地方政府。他们放火焚烧了巡抚衙门的正门,痛骂巡抚支可大袒护陈奉,并把多名来不及躲进楚王府的税官手脚捆绑后扔进长江,两名锦衣卫缇骑也在动乱中被砍伤。

    由于武昌当地政府的军事力量已被税使控制,因此陈奉在躲入楚王府后,暗中派遣参随三百人,带领赶来的官兵追杀起事的士民。聚众的士民虽然被杀散,整个事态并没有因为镇压而平息下来,事实上军事镇压成了整个骚乱走向扩大化持久化的一个转折点。

    武昌民变的消息传开后,整个湖广地区的主要府、州和县都发生了类似的抗税骚乱,全省的行政和交通陷于瘫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由于被捕的湖广佥事冯应京在囚车中一再呼吁士民不要和朝廷对抗,才稍稍平息了武昌的局势。但是,其他湖广地区的骚乱依然在延续着。陈奉躲在楚王府中,一个多月都不敢外出。至此,当地政府完全丧失了自主平息民变的能力,不得不求助于中央政府的干预。而京城的党争连同皇帝和科道官员的意气之争却给民变的妥善处理带来了极大的干扰。湖广巡抚支可大见局势已经失控,遂请求万历皇帝将陈奉调回。陈本人也表达了这个意愿,但万历却拒绝回应这些请求,并荒唐地扣押了这两份十万火急的报告。从万历皇帝接到支可大要求撤回陈奉的报告开始,到大学士沈一贯第一次上奏请求撤换陈奉和支可大为止,整整间隔了19 天。而又经过了8 天后,皇帝才给内阁作出了正式的答复。(注23)但此时万历仍认为群臣是在借助武昌事件来挑战他的新政。

    万历此时可信任的只有太监了,他于是决定派江西税监李道前去调查情况。李道于四月发回的报告中证实了陈奉贪赃枉法的行为并提到陈奉“征多解少,欺匿国课”。至此万历才传谕内阁讨论平息湖广局势的事宜。然而,万历又不能容忍群臣以此为借口,在开矿收税的问题上质疑他的所作所为。(注24)于是,在传谕内阁的同时,万历同时指责了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僚不能及时处理此次民变来替他分忧。(注25)

    万历皇帝对巡抚紧急报告“留中不发”的做法固然是导致武昌民变加剧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是,在京高官因为害怕卷入这一政治风波而不愿挺身而出陈请皇帝,这也肯定延缓了民变的处理。从沈一贯的第一次上奏中可以发现,他对湖广局势的了解程度比起支可大此前透露给皇帝的信息要深入得多。那么,他为什么不马上将这些信息传递给皇帝呢  沈是京城官员中的“实利派”,(注26)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不愿去催促皇帝撤换税使的原因。因为这不仅会得罪万历,而且也不利于自己在实利派阵营中的领袖地位。所以,直到形势发展急转直下后,沈一贯才递交了这封语气颇为无奈的奏疏,反复强调撤换陈奉并不影响新任税使征收同等的税额,并希望万历能够理解他“不得不奏”的苦衷。沈一贯的第一次上奏在8 天后才得到万历的回应。与苏州的例子相比较,这种迟缓也许和万历与保守主义派官员之间的紧张关系有关。据史料记载,直到湖口税监李道发回了一份弹劾陈奉的奏疏后,万历才要求内阁针对沈一贯的奏章提交详细的应对措施。(注27)但万历在措辞中似乎更在乎惩处当地平乱不力的官员而非税使本人。

    在把握了万历的心理后,沈一贯在前后两次连续的奏疏中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注28)他避谈“新政”,只是建议革除湖广巡抚支可大的职务,并派遣工部左侍郎赵可怀接替他。考虑到新任巡抚的资历威望对平息民变的作用,沈一贯力主派文职官员前往,以免引起当地百姓“再生他变”。沈建议新任巡抚应该以安抚为主,其次才是暗中查访民变的组织者以及民愤极大的税收人员。等局面得到控制后,再将他们逮捕治罪。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沈在奏章中强调了推选赵可怀是经过内阁、六部及都察院的高级官员秘密讨论后决定的,这样就避免了公开廷推这一关。在当时的情况下,公开廷推势必造成科道官员趁机挑战“新政”从而惹恼万历的糟糕后果。一旦万历被惹恼,新任湖广巡抚的人选问题就可能被再一次搁置,这会使局势变得愈发不可收拾。

    接到沈一贯的奏疏后, 万历马上发布了一道上谕给吏部,批准了赵可怀的任命,限五日之内启程赴任。赵可怀到任后便发回报告描述当地局势的发展情况。根据赵的描述,当他进入荆州的时候,数万名士民包围住他的车队,哭诉陈奉的罪行,在他反复告知陈奉已经“取回治罪”后仍不散去。惶恐中,新任巡抚只好拿出随身携带的吏部咨文交给士民传阅。众人看到了上面的确写有处罚陈奉和支可大的字样,方才满意并逐渐散去。这时距离中央政府接到最初的警报已经过去了75 天,而从万历二十七年的民变初发算起,湖广地区民变竟前后断断续续两年才最终得以平息。(注29)

    四、总 结

    苏州民变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关键在于税使进驻后地方政府仍保留了处理当地事务的自主性,这使民变能够在地方科层的主导下得到处理。在民变发生前,苏州的地方科层并没有鼓动当地士民反对税使,这就避免了地方政府在税使问题上过早与万历形成正面冲突从而被击垮。在民变发生后,苏州地方科层因握有基本的行政和军事资源而有能力独立制定应对措施,无需受制于税使(及其代表的皇权) 。苏州地方官员拒绝了税使孙隆派兵镇压的要求,从而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在民变过后有足够的权威去恢复社会秩序。在对待抗议民众方面,苏州政府审时度势采取了合理的介入,从而控制了事态的发展。苏州知府下令逮捕了几位到官府寻求庇护的税官,并进入街市向士民宣布了这一消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一做法无疑是明智的:它既向民众做出了一种支持的姿态,又含蓄地警告了闹事者——政府依然拥有执法的能力,抗税行动应该适可而止。这一逮捕行动还缩小了民变的打击范围,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威信,为重新恢复地方秩序打下了基础。

    苏州地方政府的自主性还削弱了中央政府内部派系斗争对解决民变的负面作用。没有证据显示京城的党争和科道官员激进的道德保守主义立场在苏州民变的处理上显示出很大的影响。中央官员对此次民变的惟一一条评论是:户部尚书赵世卿提醒皇帝注意近期系列民变对地方治安带来的不良影响(参见文秉,1976:366 ) 。万历皇帝也按照常规的行政程序及时对苏州民变的处理方式给出了意见。他的意见是相对温和的,仅仅要求追查葛成等“为首鼓噪”的人,同时还明确要求地方官员严加追查那些在民变中幸存的税官的贪赃枉法行为。中央政府的及时反应更加强了地方政府在民变后对局势的控制,这和中央政府在武昌民变中扮演的角色形成了强烈反差。

    反观武昌的民变,湖广当局的自主性和政府能力的缺失是导致民变失控的最大原因。湖广部分官僚在税使到来之际就纵容甚至鼓动本地名流组织民众来驱逐税使及其委任的税官。(注30)湖广部分官员还通过科道官告御状攻击税使并连带攻击万历“新政”。万历无法处罚上疏的科道官员,只好以地方官员依托在京官员实行“党护”为借口,通过处罚他们来发泄对科道官员“不敬”的怒气。(注31)就这样,湖广官员卷入了京城的党争,成了皇帝和科道官员之间斗气的牺牲品。此后地方科层的权力在皇权的威慑下迅速萎缩。由于害怕丢失官职,当地主要官员不得不依附于税使,这就降低了湖广当局在地方精英和民众心中的威信。在平时,人们对湖广当局的不满很快随着税官肆无忌惮的敲诈行为而蔓延,湖广官员的无能被当地民众视为和税使沆瀣一气的表现。当民变发生时,湖广当局和税使一并成了被攻击的目标。

    由于自主性的丧失,湖广当局面对民变显得毫无能力。就军队的调度权而言,由于税使陈奉对当地官军有实际的支配权, (注32)民变发生后当地政府不仅不敢处置违法的税官,甚至还在陈奉的指挥下动用了官军镇压民变。然而,在当时的军队和民变群众的数量对比下,军事镇压不仅不能扑灭骚乱,反而触犯了众怒,民变于是往整个湖广地区扩散。湖广当局的行为模式还破坏了其与本地名流之间的关系,从而把地方精英推向骚乱参与者一方。由于沦为税使附庸的地方政府完全站在了民变的对立面,处在骚乱中的地方精英无法不站在民众一边;在这种紧急关头任何亲地方政府的姿态都会使他们的财产甚至生命受到民变的威胁。至此,除了撤换当地主要行政官员或调动军队进行全面的武力镇压,中央政府已没有其他较为可行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

    在缺乏独立处理民变能力的情况下,湖广地区政府不得不求助于中央政府的干预,这就在民变的处理过程中带入了京城复杂权力斗争的因素。民变发生后,京城中众多持道德保守主义立场的科道官员趁机上奏,要求皇帝处罚税使,并连带攻击万历“新政”乃至质疑皇帝的个人道德品质。在这种情形下,万历当然不肯让步,高级官员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误落政治陷阱。(注33)在这种情况下,武昌民变的信息传到中央后,为了避免遭到科道官员们的新一轮指责,万历迟迟不愿与在朝官员商讨局势对策。中央的高级官员们又在复杂的权力斗争下瞻前顾后,统一意见经久不能形成,这些都延误了解决民变的时机,使得整个湖广地区的局面在很长时期内失控。

    注释:

    注1:主要指平定宁夏、播州叛乱以及援朝对日战争所需要的巨额军费,也就是所谓的“万历三大征”。

    注2:明初军队采取卫所制。在16 世纪中期的抗倭战争中,一些东南省份采取了直接由将领在农村招募青年的募兵制。募兵的战斗力强,并因与将领的私人关系紧密而易于指挥。但由于募兵所耗费的饷银要大大高于卫所兵,这便给中央和地方财政带来很大负担。关于募兵制度和帝国财政关系的讨论,请参考黄仁宇(2001:374-385 ) 。关于江南各省份募兵的组织结构及其与将领私人关系的讨论,请参见孔飞力(1990:128-129 ) 关于戚家军的记述。

    注3:参见汤纲、南炳仁在《断代史系列·明史》(2003:762-771 ) 中关于由此项政策而导致的民变和兵变的统计。

    注4:寡头政体指的是由一个寡头作为国家最高权威的政体,该寡头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传统或出于神授。与君主立宪制不同,寡头政体的执政基础不是法律而是寡头的个人领导能力;与科层制政体不同,寡头政体下的寡头不信任科层和组织的力量,并经常运用个人意志和权力跨越科层而作出种种决策。由于寡头喜好跨越科层,其决策不容易理性化。寡头政体也很难消化和吸收社会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即韦伯所说的“例行化(institutionalization) ”的能力很差。关于寡头政体的详细定义请见迈克丹尼尔的论述(McDaniel,1991) 。

    注5:《明神宗实录》,卷331。

    注6:根据汤纲和南炳文的统计,湖广地区有十二个行政府(州) 县及商业市镇在第一次武昌民变前发生过当地民众驱逐陈奉的抗税骚乱。参见汤纲、南炳文(2003:764) 。

    注7:以下是明代中央决策的一个主要模式:在明代,作为皇帝私人秘书处的内阁要比作为行政机关的六部享有更高的权力和地位。内阁大学士因此是中央政府实际的总长官,虽然在名义上大学士的品阶要比六部尚书低。作为皇帝的私人参谋,内阁大学士可以将自己的分析和建议由条旨票拟的方式附在各种奏章后面一同送交皇帝,皇帝通常会优先考虑内阁大学士的意见。皇帝批复后的诏书必须发给六部尚书,经六科给事中讨论后再予以实施。如有不妥,六科给事中可以实行封驳权,将诏书退回皇帝要求重新拟定。设在中央的监察机构是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别对应监察全国十三个省级行政单位布政司。都察院的最高长官和六部尚书同称“七卿”,是京城的主要高级官员。六科给事中和都察院的一百一十名监察御史都是七品衔,他们组成了中央政府中主要的低品级官员群体,并称为“科道官”。他们的品级虽然低,但却可以对皇帝的诏书提出反对意见,也可以弹劾任何中央或地方上的高品级官员。有关明代政治制度的详细讨论请见钱穆的论述(钱穆,2001) 。

    注8:我们一般将以国家为中心的社会运动和革命研究视角的形成归功于托克维尔在《旧政体与法国革命》一书(Tocqueville,1955) 。托克维尔在书中将法国革命的根源归于路易十四时法国国家集权的成功。他认为路易十四的成功集权把原来属于贵族的权力逐渐集中到国家手中,使得法国贵族丧失了其社会功能,国家权力直接插入民间,许多原本属于地方性的经济问题因而转变成了全国性的政治问题,由此埋下了法国革命的火种。

    注9:“新政”指万历派遣宦官到各地征税以及开矿来扩大财政收入的做法。下同。

    注10:有关明代苏州织造局组织及其运作的记述,主要依据孙 所修的《苏州织造局志》以及一些碑刻资料如文征明的《重修苏州织造局记》等(收录于《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1、2页) 。另外,也参考了段本洛、张圻福所着的《苏州手工业史》(1984) 第一章中关于苏州织造局在明代历史变迁的概括。

    注11:参见《吴葛将军墓碑》(收录于《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383、384 页) 。

    注12:官府的税收机构有胥吏代为核查。官员为了确保自己的升迁,也不希望下属有过分的贪污腐败行为而遭到科道官员们的弹劾。太监在这方面的压力显然要小得多。

    注13:这个推断是有一定依据的。根据马莫(Marme,2005:.243 ) 的论述,苏州巨绅的住宅通常采用“委托—代理”制度雇佣社会无业人员作私人保镖,这些人通常来自一些诸如“打行”的黑社会帮派。另据同治《苏州府志》对苏州民变的采录,丁元复在事后雇佣杀手报复了一位取笑自己的当地名流,并杀人灭口。这显示丁的确控制了相当强的黑社会势力。

    注14:以下关于苏州民变的叙述,主要根据《明神宗实录》、《明史》、《定陵注略》和《吴葛将军墓碑》的描写综合而来。另外还参考了同治《苏州府志》关于苏州民变的相关记载。

    注15:包括了苏州府衙和临近的吴县和长洲县衙门,甚至应天巡抚的主要办公地点也在万历时期从南京迁至苏州(参见Marme,2005:35-36 ) 。

    注16:还有一名曾充任税官的州判童某死于此次民变。但据称他是由于跳入税卡附近的河道中逃跑时“中寒”而亡的,因此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他的住宅曾受到过攻击(参见文秉,1976:365) 。

    注17:苏州城内广泛分布的河道为防火准备提供了充足的可能性。

    注18:有学者考证说是退休的原苏州籍大学士申时行家中(参见段本洛、张圻福,1984:183) 。

    注19:指万历二十八、二十九年税监所进内库的税银(参见文秉,1976:264 、271) 。

    注20:这主要指万历皇帝怠政以及在储君问题上想“废长立幼”等等举动。实利派官员在第二个问题上也持反对意见。但与道德保守主义者相比,实利派官员对万历要宽容许多。

    注21:我们一般可以认为,从万历十四年后持续不断的“争国本”斗争是万历中期京城党派纠葛的肇始。而万历二十一年的癸巳京察则基本奠定了朝中“实利派”和“道德保守主义派”的人事布局。有些史书沿用历史上的“邪(阉) 党、正党”来命名它们,我们则运用了比较中性的命名(参见汤纲、南炳文,2003:666-699 ) 。

    注22:以下关于武昌民变的叙述,是根据《明神宗实录》,《明通鉴》,《明史纪事本末》以及《定陵注略》的相关记载综合而来。

    注23:关于日期的估计,按照《明神宗实录》卷357、卷358, 以及卷360 几次主要奏疏的入报时间为基准进行推算。

    注24:事实上,这种激进的质疑往往充斥于科道官员以往雪片般的反对报告中。“新政”的收入归于皇帝私人账户这一事实是产生这种质疑的重要原因,尽管万历强调会将这些收入用于赏赐军队。万历平时还经常迫使户部支付他个人的小额账单,这引起了持道德保守主义立场官员的不满(参见黄仁宇,2001:395-397 ) 。

    注25:万历皇帝的上谕颇有强词夺理的意味。他指责地方官员不能在平日维护税使和当地居民的关系,还指责朝中官员不及时向他奏报湖广的局势并拿出应对方案。他似乎忘记了自己以往偏袒税使、连续处罚当地官员这一事实。他肯定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冷处理各种奏报的行为是降低行政效率的直接原因。关于万历的上谕请见《明神宗实录》,卷358。

    注26:这并不是毫无依据的推测,可以从后来沈一贯和另一位道德保守主义派大学士沈鲤的政治斗争中得到印证(参见汤纲、南炳文,2003:680-689 ) 。

    注27:在沈一贯上奏后的第三天,万历收到了李道的这份报告(见《明神宗实录》:卷358) 。

    注28:两次上疏只间隔一天,沈一贯在第二次上疏的奏章中明确提出了接替湖广巡抚支可大的人选(参见《明神宗实录》:卷358) 。

    注29:事实上,陈奉调回京城后并没有治罪。万历皇帝拒绝对此发表评论,并继续处罚上疏弹劾陈奉的科道官员(参见《明史》:卷305) 。

    注30:根据汤纲、南炳文(2003:764) 的统计,湖广地区有十二个行政府(州) 县及商业市镇在第一次武昌民变前发生过当地民众驱逐陈奉的抗税骚乱。

    注31:有很多科道官员为反驳皇帝的这种“党护”指责,会马上提出辞职。这种英雄般的做法通常会博得同僚们的掌声,但却并不能解决地方官员和矿监税使之间的矛盾。

    注32:陈奉也拥有自己的私人卫队(参见《明通鉴》:卷72; 另见《明史纪事本末》:卷65) 。

    注33:六科给事中和监察御史品阶虽低,但其舆论却能够影响高级官员的仕途升迁。六科给事中还可以参加“廷推”,“廷议”和“廷鞠”。因此,京城的高级官员通常自觉地与任性的万历皇帝保持一定的政策上的距离,以免成为这些年轻的科道官员们政治攻击的靶子(钱穆,2001:104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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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当代世界民主化已经成为一个潮流。但是,在西方成熟的民主社会里,人们却普遍感到民主体制的危机。在北欧的一些国家,一个常见的汽车后档粘贴写道:“对美国人好些 . . . 否则他们会把民主送到你的国家来。” 虽然这一粘贴表达了欧洲百姓对美国入侵伊拉克的不满,但是他们对民主的失望也跃然纸上。在西方国家里,学术著作诸如《挽救民主》(Saving Democracy)和《理性选民的迷思》(The Myth of the Rational Voter) 等等不断涌现。西方成熟民主社会中所存在的这些思潮和实证研究并不等于民主体制在西方社会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危机,但却体现了西方民主的弱点和西方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的不满。如何在向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中避免民主体制的弱点和发扬其优越性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民主体制的生命力及弱点所在,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制度创新。

    民主体制为一个国家的内外政策提供合法性

    现代民主最为主要的意义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现代民主下,各路政治精英在程序化的权力争夺下达成了权力制衡,从而限制了国家的权力。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尤其重要。在传统国家中“天高皇帝远”,国家对普通百姓的直接控制力十分有限,地方社会的秩序主要是通过地方精英主导下的自治管理而达成,国家的政体形式与一般百姓的生活之间没有很紧密的关系。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大多数国家都建立和强化了科层制度,并大大提高了通讯、交通和管理能力。这些都导致了传统社会中贵族和地方精英权力的衰弱和政府对百姓直接控制能力的大大增强。面对这一日益膨胀起来的利维坦(国家),怎么制约国家权力就成了一个主要问题。相应,麦迪逊所言的“让野心制约野心”的民主政府就成了限制国家权力的一个选择。

    第二,民主最为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一个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可以基于价值观/情感、绩效以及竞争性选举三个方面。国家的合法性可以建立在意识形态或宗教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最高统治者的神秘感(如真命天子)或个人魅力上。这些均属于价值观/情感合法性。国家统治的正当性也可以来自于它的绩效。一般来说,现代国家的绩效合法性主要有三个来源:统治者在领导经济发展和提高百姓生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道德表率的表现、以及维护国内安定和防止外族侵略的能力。最后,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产生于一定程序下的竞争性选举,这就为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提供了基础。

    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民主选举为国家提供了最为稳定的合法性基础。一个以理性意识形态为合法性基础的政府一旦不能向大众提供该意识形态所许诺的东西,就会出现社会信仰危机,其合法性就会受到动摇。作为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宗教或真命天子式的统治者神秘感要比意识形态来得更具有稳定性,因为它们所许诺的东西只可相信不可验证。但是在这个已经脱魅了的时代,把它们作为国家的核心合法性基础已没有可能。领袖人物的个人魅力常被称之为克里斯玛权威,作为国家合法性的基础,这种建立在个人超常品质及其体现的特定使命的权威因其个人性而具有不稳定性。这种权威注定要被日常制度权威取代。和价值观/情感合法性一样,绩效合法性也难以为一个国家提供一个稳定的核心合法性。因为没有任何一种经济能够一直保持高增长率。以政府官员的道德表率作为国家合法性基础就会将贪污这样的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削弱国家的合法性。最后,防止外族侵略的能力显然是国家的一个重要合法性基础。但是如果和平时期的国家由于其国内危机而想通过炒作外族侵略的危险性来提高其统治合法性的话,大量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会应运而生。这些极端民族主义者所释放的政治能量轻则会限制国家在对外政策上的自主性,重则会推动一个国家向军国主义方向发展。 在已经脱魅了的现代国家中,在一定程序和规则下的竞争性选举就成了国家核心合法性的一个最为稳定的基础。与其它合法性基础相比,竞争性选举只要被认为是公正的,执政者即使在上台后表现很差,政权仍然具有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2006年秋天台湾陈水扁在“红衫军”的激烈示威抗议下,在民调支持率跌到仅十几个百分点时,仍然能轻松挺过来的原因。在绩效合法性下,当官不为民作主,就有不得不回家卖红薯的危险。而在竞争选举合法性下,当官不为民作主,也得当完了这一届才会回家卖红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大大减低了百姓对官员的压力。在民主制度下,反对党可以对表现不良的执政者施加压力。这里有两种情况。在一些议会制民主国家里,政府在有多数议员反对的情况下就得宣布解散,反对力量对执政者的影响因此就比较大(必须指出的是,反对派议员对政府反对与否在很多情况下是由政治运作而不是政府的执政表现而决定的)。但是在总统制民主国家,只要总统没有明显违法并被铁证如山地查获,制度框架下的弹劾几乎不可能。更重要的是,在具有竞争选举合法性的民主社会中,即使是执政者被赶下台也无关紧要。竞争选举合法性把政体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分开了。政府的垮台不会动摇民主政体的合法性。民众的不满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通过选举或其他常规程序的政府更迭而得到缓解。由于体制本身能够包容不同的选择,民众很难联合起来共同推翻这个体制本身。这也给民主社会带来了稳定性。

    竞争选举合法性给一个国家中的民众带来了言论和结社自由,但同时也约束了人民的行为,从而构成了民主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稳定机制。这是因为:1)言论和结社自由给社会中各种思想和利益的交流和竞争提供了一个平台。这种交流和竞争会使人们对社会其它群体的利益有更深的理解。去年我在北京打出租车的时候曾有过以下这么一个经历:该车司机在驾驶中大骂现政府。我以为该司机家中肯定出了大事,几次询问后才知道他刚在四环路外买了一套三居室住房,但对买房要付二十年月供这一点感到极其不满。那司机说:“先生您想一想,二十年的月供,二十年啊!二十年中我家中出了事情银行就会把我的房子收走。什么世道!这世道不造反还咋的 ” 直到下车时我才告诉该司机我在美国一所著名大学任教,但是以我的经济能力在美国买房将不得不支付更长时间的月供。在目前中国,除少数社会阶层外,大多数人均认为自己和自己所处工作或阶层的人在社会上所做的付出远远大于其收益。虽然该司机十分极端,类似情绪在中国却是十分普遍。在各种思想和利益没有交流和竞争的情况下人们缺乏现实感是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2)言论和结社自由促进了社会上认同感和利益的多元化。在有言论和结社自由的场合下,现代社会的多样性势必会导致社会组织、利益和观点的分化。西方民主国家中绝大多数社会运动的规模都很小,并且任何社会运动都有对此进行抵制的反运动。它们互相牵制使得任何全民性的革命运动变得不可能,从而增加了社会的稳定性。任何一个国家中的具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会对现实中的种种不足进行批判。在威权国家中,虽然他们的声音经常会受到压制和限制,他们同时也享受着英雄和社会导师的荣誉,并有着很多听众;而这些国家一旦实现民主化后,这些社会导师及其声音在社会上马上就会被弱化。他们的话没人听了,他们的自我感觉再也没有像在威权时代那么好了。3)出于众多原因,在民主社会中一个政府在上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众对它的正面印象一般都会显著地下降。问题是新选上来的执政者在同样的结构条件下也不见得能干得更好,这一因素和民主的其它性质相结合,长此以往就会造成百姓对于政治的一种成熟的冷漠(他们知道其他制度也不见得一定更好,这是对民主选举局限性的深刻理解)。这种成熟的冷漠是西方社会选举投票率一直很低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民主制度的稳定性。

    第三,由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均已是民选政府,民主还给一个国家增加了国际合法性。在目前的国际社会里,一个被认为是非民主的国家会受到来自国际社会的各种压力,虽然背后其实是在意识形态包装下的利益争夺。但是,一旦一个国家被国际上认为是民主国家,国际社会就不得不对该国家在国内的政策和国际立场表示更大的尊重。总之,民主体制将为一个国家的内外政策提供合法性,并大大提高该国在当前国际秩序中的地位。

    现代民主也有局限性

    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现代民主有许多局限,主要的局限性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民主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民主社会的向众性、忠于反对与稳定民主的困难性。

    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

    民主政治的理想主义倡导者强调民主选举的结果代表了“人民的意志”。但这一理念在现实的民主实践中却难以实现。美国著名学者阿罗曾经给出过以下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有三个选民(I, II, III) 和三个候选人(A、B、C),选民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A>B>C,选民I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C>A>B, 选民II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B>C>A。这就出现了以下循环:在候选人A和B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A(选民I和II),在候选人B和C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B(选民I和III),在候选人C和A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C(选民II和III)。这样,不同的选举规则就会造成不同的候选人胜出。类似更为复杂的例子在民主选举中比比皆是。比如在台湾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陈水扁,宋楚瑜和连战各得百分之三十几的票,陈水扁略为胜出,但是在台湾的选举规则下陈水扁合法地当选为总统。在俄国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次总统选举中,俄共候选人在第一轮选举中取得了最多选票。按照俄国的总统选举规则,俄共候选人因为没有在第一轮选举中得到50%以上的选票而必须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进行复选,而复选的结果是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胜出。这两个例子并不是两次一般意义上的选举:陈水扁的胜出大大加强了台独势力并彻底地改变了台湾政治,而俄共的失利则几乎摧毁了其东山再起的可能。民主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非理性还来自于其它多个方面。百姓与政治精英之间在信息资源处理和理解信息能力上的严重不对称给了民主下的政治家多种赚取选票的策略和方法。电视辩论的出现使得电视机前的形象比起一个可行的施政纲领还要重要,以至于越来越多的电影和体育明星成了美国的政治明星。目前西方的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即使是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中,政治家手中掌握的大量资源也足以生产出各种有利于他们的“人民的意志”。

    民主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

    在不考虑其它因素下,民主选举有着固定甚至是加强现有社会结构的倾向。民主体制的这一保守特性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转型带来了困境。比如,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百姓往往受制于地方强人,一个强人手中可能控制着很大的一个票仓。候选人为了取得和稳固政权就不得不采取有利于这些强人的政策,其结果是巩固了强人政治。美国宗教势力在近年来一直比较强盛,为了取得政权,美国的所有总统候选人(包括民主党候选人)在选举中不得不在各种场合显示对宗教信仰的坚定,并用宗教话语来论证施政纲领的正确性。美国总统选举的这一特性显然强化了宗教势力在美国的地位。

    如果把民主选举的这一特性稍加推广,就会发觉民主选举还有扩大社会矛盾、甚至撕裂社会的作用。台湾的外省人和本地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时曾经矛盾较大,八十年代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但在台湾民主化后,台湾的政治形势使得外省人和本地人之间的裂痕(特别是在大选的时候)重新加大。幸亏台湾的外省人和本地人在文化,语言和宗教之间的差异其实很小,因此大选过后大多数人们生活照旧。否则前南斯拉夫各国在走向民主时所出现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清洗难保不会在台湾发生。同样,目前中国的乡村民主选举中所存在的恶霸头子和农村强人操纵选举,村庄中各大姓之间的矛盾随着民主选举重新出现和增大等等,占有很大比重。已被中国共产党革命大大削弱了的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和问题重新浮出水面。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国家的传统社会结构越是强大,这一国家的民主改革就越应该自上而下地进行。但是,自上而下的民主改革给当政者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均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的确是许多传统国家民主转型的一个困境。

    民主社会的向众性

    民主体制的保守特性使得民主制度有着很大的向众性,即一个国家中政治精英的水平和行事方式直接反映了该国百姓的水平和特征。特别是电视竞选时代,各候选人的施政纲领和选民的政治倾向不再是选民投票的唯一依据。候选人的长相、风度、甚至是候选人与选民的相似度都成了获取选民支持的重要因素。布什能在美国的2000和2004年总统选举中两度取胜背后有很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民主党的候选人表达观点和辩论的能力都比较强,在总统候选人辩论中因为思路太明快常常迫使布什处于守势。但是布什戆厚可爱,其形象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邻居。这样,不善言语的表现反而成了他竞选成功的一个因素。美国学者卡普岚 (Caplan) 在《理性选民的迷思》一书中分析了西方民主社会中选民的偏见,以及他们如何不断地选择了与他们有同样偏见的,或者是装作有同样偏见的政治家,从而导致错误的政策和低质量的政治家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了政治舞台。

    民主的向众性会导致社会精英的边缘化。在任何社会中处于思想前沿的精英总是占少数。在威权社会中,虽然思想精英的行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却也给了这些思想精英以很大的舞台和影响力。但是在平民化的民主社会中,思想精英的少数性(加上民主社会中思想的多样性)势必导致各类思想,以至于整个思想精英群体在民主社会中影响力的边缘化。这就是为什么东欧的自由知识分子在民主化后,刚刚有机会在社会中自由地讲话,社会就已经不再理会他们了。在东欧媒体中被炒得火爆不是昔日对抗暴政而坐牢的持不同政见者,而是各类在大众文化下涌现出来的明星。就像金雁在《后共产主义社会的现代、前现代、后现代困惑》一文中指出,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双重挤压下,东欧知识分子在民主体制下为了生存纷纷下海,甘心情愿地成了“权力的同谋”、“寡头的小伙计” 和“混口饭吃的文字工作者” 。作为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在东欧社会不但影响大大减低,人数大大减少,并且内部的分化和分歧日益增大。思想精英的边缘化对于社会的稳定性来说不是一件坏事,但这将使得社会变得日益平庸。

    忠于反对与稳定民主的困难性

    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执政党议员坐在女皇的一侧,而反对党议员则坐在女皇的另一侧。反对党议员为了女皇陛下而对执政党的执政进行监督。英国反对党的这一性质被称为“为了女皇的反对” (her majesty opposition) ,在现代政治学术语中又被称为“忠于反对”。一个民主社会要得到稳定,执政党与反对党必须拥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观。他们之间的不同仅是在一些具体政策、政策执行技巧上的不同,甚至仅仅出于政客之间的争权夺利。如果执政党与反对党信奉着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并且反对党准备在取得政权后以自己所信奉的价值观来系统地改造世界的话,这个反对党就成了一个“非忠于反对的党”。这样的国家很难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一个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二战前的德国。当时德国存在着三个主要政党:社会民主党,共产党和法西斯党。三党都在德国民主的框架内进行竞争,但是法西斯党通过民主选举上台后却抛弃了民主而走向了独裁,进而给整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民主只有在“忠于反对”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稳固这一原理告诉了我们以下几点;第一,要建立一个稳固的民主社会,必须给予民主制度一种不可谈判性或霸权性的地位,即不管谁上台,他既不会,也没有想象力和能力去改变这一体制运作的基本规则。第二,在给予民主制度这一“非自由”的霸权地位后,民主制度内部的运作必须有自由传统的支持,即民主制度下的成员对所有其他个人和群体的观点、利益和人身尊严持有不可谈判性的尊重。极端地讲,即使没有民主也要自由。没有民主但却有着自由传统的国家(如民主化前的英国社会)至少是一个充满人性的地方,而没有自由的民主就会形成多数暴政,其后果极其可怕。世界上大多数的种族清洗,包括美国白人对印地安人在十九世纪的灭绝性屠杀,或多或少都体现了现代民主的这一黑暗面。第三,一个社会内部各阶层的矛盾越小,主流价值观越是确立,该社会的民主体制就会越稳固。

    民主并非万能

    我们必须清楚民主转型的目的是达到一个较为现实可行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理想社会。一个较为可行的制度不会是一个泛民主的制度,而是以民主为主导的混合制度。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在民主体制基础上;还非常有眼光地设立了法官终身制和公务员制等等制度。简单地说,民选出来的政府和议会能处理的问题有限,每个政府都会碰到大量的特例性事务和大量的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处理的工作。民选出来的政府首领和议会根本就没有时间、必要知识和灵活性来处理这些政府事务。根据西方社会的政治实践,瑞典政治学家罗斯坦 (Rothstein) 指出,在很多场合下以下的非民主制度都将比民主制度来得更有效:科层制、专家制、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和抽签制。在民主体制的主导下,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制度的作用将大大提高民主社会的绩效。

    一般来说,在处理大量的政府日常性事务时,以法律和行政规范为行事依据的科层制会比较有效,但是缺乏灵活性。专家制、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和抽签制都是补充。当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影响到某些群体利益时,国家给予这些群体的合法代表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施行过程以一定的影响力,这是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就是国家用公共资金在“市场”上来“购买”一些赢利和非赢利性民间组织的服务。一般来说,当一个领域有着较清楚的以证据为基础的专业知识时(如医疗卫生领域),专家决策制就会比较有效。但是当一个领域不存在公认的以证据为基础的专业知识,而其日常应对措施又需要很大灵活性时(比如劳工政策),利益集团制就会比较有效。当一个领域内部事务的处理需要很大灵活性,但该领域的特征却不容易形成有权威的专家和清楚的利益集团时(如公共教育),类市场制就会比较有效。最后,当一个领域既不能形成专业人员和利益集团,也不能形成基本共识时(如父母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抽签制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以上所提及的制度形态都是非民主的。它们的存在限制了选举民主的范围,但如果没有竞争性选举民主作为支撑的话,这些制度本身的绩效是不能为国家提供稳定合法性的,因此,这些制度绝不能代替选举民主。反之,在一个已经具有选举民主的社会中,这些非民主制度的存在就会限制民主的黑暗面,并因为其有效性而大大增强民主社会的绩效合法性。一个有生命力的国家应是一个能自觉运用多种制度来取得执政绩效的国家,一个能够在遇到问题后有能力改变制度配置的国家,一个能运用选举民主作为政府执政根本合法性基础而又不迷信民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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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当代世界民主化已经成为一个潮流。如何在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中避免民主体制的弱点和发扬其优越性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民主体制的生命力及弱点所在,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制度创新。

    民主体制为一个国家的内外政策提供合法性

    为提倡民主,不少人给民主加上了许多其本身难以完全提供的公共物,比如平等、和平、经济发展、减低腐败等等。他们把一些西方发达民主国家已达到的指标,如较为平等的社会,发达的经济,较为廉洁的政府等等,完全看作是民主带来的成果,因而是民主本身的性质。从理论上讲,民主和经济平等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只有当一个社会中的下层政治力量能达到较好的整合时(比如产生了较强的工会甚至是强大的代表社会下层的政党时),民主才会对经济平等产生巨大的正面作用。民主所伴随着的自由及其它因素会带来一个较为开放的媒体和公共舆论,这会对官员腐败带来限制。但是,在民主国家中媒体的根本兴趣并不是揭露社会黑暗面而是收视率和订阅量,再加上种种其它原因,如媒体人手的严重制度性缺乏(市场下的媒体必须考虑成本)、需要和官员搞好关系(因为政府是主要新闻来源)、利益攸关方为记者深度采访制造难度,从而限制了民主社会中新闻对官员腐败监督的能力。民主造成的政治精英之间的竞争也会对官员腐败形成制约,但是,由于众多复杂原因的限制,这种制约能力也有限。事实上,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官员腐败监督主要是通过加强科层体制的有效性、建立科层内部的监督机制等等非民主的手段来达到的,虽然开放媒体和政治精英制约在其中起着补充作用。这就是为什么在许多政府科层制不够健全的民主国家中(包括了大多数非西方的民主国家),官员腐败现象十分严重。民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就更复杂。一方面,在实行民主体制的发展中国家里一般不会发生像中国“三年自然灾害”这样的大规模灾难。另一方面,至今为止世界上尚没有一个实行了民主制的发展中国家走向经济发达的国家的成功案例。国际上几乎所有研究经济发展的学者均认为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政府能力。

    民主和平论也是不少学者为民主加上的一个正面价值,其核心论点是两个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的确,西方民主国家之间自二战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军事冲突。但从另一面看,这和平是由西方社会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美国确立在西方霸主地位而带来的。所谓的两个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的论调从这一角度看就像是在说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这似乎有些滑稽。从更广泛的历史和事实看,民主与和平的关系十分复杂。古希腊民主下城邦国家之间战争从来不断。巴勒斯坦在民选出哈马斯政权后与以色列的军事冲突有了加剧。至今为止,大多数民主国家中决定外交政策的关键是现实主义理念和特殊利益集团的影响,其次才是两国之间政治体制的相近程度。在现代民主国家中,由于国家对于社会舆论和政治议题的控制,选民在对外政策上根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作出理性选择。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政府能够在两党及其大多数百姓的大力支持下,轻易地陷入了伊拉克战争而难以自拔。但是,现代民主国家中的统治者应该没有能力主动发动和持续地陷入一场希特勒式的世界性战争。一个民主国家的军队主动侵略他国后如果能迅速取得胜利,他们的百姓大多数会支持这一场战争。但是当他们的军队仗打得给本国人民和财产带来持续巨大伤害时,他们的百姓会通过选票制止这场战争。

    如果民主不能简单地带来以上所提及的这些重要的社会公共物品,现代民主体制的意义和生命力又在哪儿呢 笔者以为,现代民主最为主要的意义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在现代民主下,各路政治精英在程序化的权力争夺下达成了权力制衡,从而限制了国家的权力。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尤其重要。在传统国家中“天高皇帝远”,国家对普通百姓的直接控制力十分有限,地方社会的秩序主要是通过地方精英主导下的自治管理而达成,国家的政体形式与一般百姓的生活之间没有很紧密的关系。但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大多数国家都建立和强化了科层制度,并大大提高了通讯、交通和管理能力。这些都导致了传统社会中贵族和地方精英权力的衰弱和政府对百姓直接控制能力的大大增强。面对这一日益膨胀起来的利维坦(国家),怎么制约国家权力就成了一个主要问题。相应,麦迪逊所言的“让野心制约野心”的民主政府就成了限制国家权力的一个选择。

    第二,民主最为有效地解决了现代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一个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可以基于价值观/情感、绩效以及竞争性选举三个方面。国家的合法性可以建立在意识形态或宗教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最高统治者的神秘感(如真命天子)或个人魅力上。这些均属于价值观/情感合法性。国家统治的正当性也可以来自于它的绩效。一般来说,现代国家的绩效合法性主要有三个来源:统治者在领导经济发展和提高百姓生活上的表现、作为社会道德表率的表现、以及维护国内安定和防止外族侵略的能力。最后,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产生于一定程序下的竞争性选举,这就为国家统治的正当性提供了基础。

    虽然国家合法性可以同时源自于多个方面,不同国家的核心合法性基础却是不同的(比如美国是竞争性的选举,而目前中国是经济发展和道德表率)。对于现代国家来说,民主选举为国家提供了最为稳定的合法性基础。一个以理性意识形态为合法性基础的政府一旦不能向大众提供该意识形态所许诺的东西,就会出现社会信仰危机,其合法性就会受到动摇。作为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宗教或真命天子式的统治者神秘感要比意识形态来得更具有稳定性,因为它们所许诺的东西只可相信不可验证。但是在这个已经脱魅了的时代,把它们作为国家的核心合法性基础已没有可能。领袖人物的个人魅力常被称之为克里斯玛权威,作为国家合法性的基础,这种建立在个人超常品质及其体现的特定使命的权威因其个人性而具有不稳定性。这种权威注定要被日常制度权威取代。和价值观/情感合法性一样,绩效合法性也难以为一个国家提供一个稳定的核心合法性。当一个政权将其合法性寄于绩效时,它必须努力兑现承诺。没有任何一种经济能够一直保持高增长率。以政府官员的道德表率作为国家合法性基础就会将贪污这样的法律问题提升为政治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削弱了国家的合法性。最后,防止外族侵略的能力显然是国家的一个重要合法性基础。但是如果和平时期的国家由于其国内危机而想通过炒作外族侵略的危险性来提高其统治合法性的话,大量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就会应运而生。这些极端民族主义者所释放的政治能量轻则会限制国家在对外政策上的自主性,重则会推动一个国家向军国主义方向发展。 在已经脱魅了的现代国家中,竞争性在一定程序和规则下的选举就成了国家核心合法性的一个最为稳定的基础。与其它合法性基础相比,竞争性选举只要被认为是公正的,执政者即使在上台后表现很差,政权仍然具有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2006年秋天台湾陈水扁在“红衫军”的激烈示威抗议下,在民调支持率跌到仅十几个百分点时,仍然能轻轻松松地挺了过来。在绩效合法性下,当官不为民作主,就有不得不回家卖红薯的危险。而在竞争选举合法性下,当官不为民作主,也得当完了这一届才会回家卖红薯。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大大减低了百姓对官员的压力。在民主制度下,反对党可以对表现不良的执政者施加压力。这里有两种情况。在一些议会制民主国家里,政府在有多数议员反对的情况下就得宣布解散,反对力量对执政者的影响因此就比较大(必须指出的是,反对派议员对政府反对与否在很多情况下是由政治运作而不是政府的执政表现而决定的)。但是在总统制民主国家,只要总统没有明显违法并被铁证如山地查获,制度框架下的弹劾几乎不可能。更重要的是,在具有竞争选举合法性的民主社会中,即使是执政者被赶下台也无关紧要。竞争选举合法性把政体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分开了。政府的垮台不会动摇民主政体的合法性。民众的不满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通过选举或其他常规程序的政府更迭而得到缓解。由于体制本身能够包容不同的选择,民众很难联合起来共同推翻这个体制本身。这也给民主社会带来了稳定性。

    竞争选举合法性给一个国家中的民众带来了言论和结社自由,但同时也约束了人民的行为,从而构成了民主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稳定机制。这是因为:1)言论和结社自由给社会中各种思想和利益的交流和竞争提供了一个平台。这种交流和竞争会使人们对社会其他群体的利益有更深的理解。去年我在北京打出租车的时候曾有过以下这么一个经历:该车司机在驾驶中大骂现政府,并扬言如毛泽东还在的话,他将跟毛泽东上山打游击来推翻现政权。我以为该司机家中肯定出了大事,几次询问后才知道他刚在四环路外买了一套三居室住房,但对买房要付二十年月供这一点感到极其不满。那司机说:“先生您想一想,二十年的月供,二十年啊!二十年中我家中出了事情银行就会把我的房子收走。什么世道!这世道不造反还咋的 ”直到下车时我才告诉该司机我在美国一所著名大学任教,但是以我的经济能力在美国买房将不得不支付更长时间的月供。在目前中国,除少数社会阶层外,大多数人均认为自己和自己所处工作或阶层的人在社会上所做的付出远远大于其收益。虽然该司机十分极端,类似情绪在中国却普遍。在各种思想和利益没有交流和竞争的情况下人们缺乏现实感是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2)言论和结社自由促进了社会上认同感和利益的多元化。在有言论和结社自由的场合下,现代社会的多样性势必会导致社会组织、利益和观点的分化。西方民主国家中绝大多数社会运动的规模都很小,并且任何社会运动都有对此进行抵制的反运动。它们互相牵制使得任何全民性的革命运动变得不可能,从而增加了社会的稳定性。任何一个国家中的具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会对现实中的种种不足进行批判。在威权国家中,虽然他们的声音经常会受到压制和限制,他们同时也享受着英雄和社会导师的荣誉,并有着很多听众;而这些国家一旦实现民主化后,这些社会导师及其声音在社会上马上就会被弱化。他们的话没人听了,他们的自我感觉再也没有像在威权时代那么好了。3)出于众多原因,在民主社会中一个政府在上台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大众对它的正面印象一般都会显著地下降。问题是新选上来的执政者在同样的结构条件下也不见得能干得更好,这一因素和民主的其它性质相结合,长期以往就会造成百姓对于政治的一种成熟的冷漠(他们知道其他制度也不见得一定更好,这是对民主选举局限性的深刻理解)。这种成熟的冷漠是西方社会选举投票率一直很低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民主制度的稳定性。

    第三,由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均已是民选政府,民主还给一个国家增加了国际合法性。在目前的国际社会里,一个被认为是非民主的国家会受到来自国际社会的各种压力,虽然背后其实是在意识形态包装下的利益争夺。但是,一旦一个国家被国际上认为是民主国家,国际社会就不得不对该国家在国内的政策和国际立场表示更大的尊重。总之,民主体制将为一个国家的国内外政策提供合法性,并大大提高该国在当前国际秩序中的地位。

    现代民主也有局限性

    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的现代民主有许多局限,一些主要的局限性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民主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民主社会的向众性、忠于反对与稳定民主的困难性。

    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选举结果的非理性

    民主政治的理想主义倡导者强调民主选举的结果代表了“人民的意志”。但这一理念在现实的民主实践中却难以实现。美国著名学者阿罗曾经给出过以下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有三个选民(I,II,III)和三个候选人(A、B、C),选民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A>B>C,选民I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C>A>B,选民III对于三个候选人的偏向是B>C>A。这就出现了以下循环:在候选人A和B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A(选民I和II),在候选人B和C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B(选民I和III),在候选人C和A之间大多数选民更喜欢C(选民II和III)。这样,不同的选举规则就会造成不同的候选人胜出。类似更为复杂的例子在民主选举中比比皆是。比如在台湾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陈水扁,宋楚瑜和连战各得百分之三十几的票,陈水扁略为胜出,但是在台湾的选举规则下陈水扁合法地当选为总统。在俄国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次总统选举中,俄共候选人在第一轮选举中取得了最多选票。按照俄国的总统选举规则,俄共候选人因为没有在第一轮选举中得到50%以上的选票而必须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进行复选,而复选的结果是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胜出。这两个例子并不是两次一般意义上的选举:陈水扁的胜出大大加强了台独势力并彻底地改变了台湾政治,而俄共的失利则几乎摧毁了其东山再起的可能。 民主选举的可操纵性和非理性还来自于其它多个方面。百姓与政治精英之间在信息资源处理和理解信息能力上的严重不对称给了民主下的政治家多种赚取选票的策略和方法。电视辩论的出现使得电视机前的形象比起一个可行的施政纲领还要重要,以至于越来越多的电影和体育明星成了美国的政治明星。目前西方的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即使是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中,政治家手中掌握的大量资源也足以生产出各种有利于他们的“人民的意志”。

    民主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强化

    在不考虑其它因素下,民主选举有着固定甚至是加强现有社会结构的倾向。民主体制的这一保守特性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转型带来了困境。比如,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百姓往往受制于地方强人,一个强人手中可能控制着很大的一个票仓。候选人为了取得和稳固政权就不得不采取有利于这些强人的政策,其结果是巩固了强人政治。美国宗教势力在近年来一直比较强盛,为了取得政权,美国的所有总统候选人(包括民主党候选人)在选举中不得不在各种场合显示他/她对宗教信仰的坚定,并用宗教话语来论证施政纲领的正确性。美国总统选举的这一特性显然强化了宗教势力在美国的地位。

    如果把民主选举的这一特性稍加推广,就会发觉民主选举还有扩大社会矛盾、甚至撕裂社会的作用。台湾的外省人和本地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时曾经矛盾较大,八十年代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但在台湾民主化后,台湾的政治形势使得外省人和本地人之间的裂痕(特别是在大选的时候)重新加大。幸亏台湾的外省人和本地人在文化、语言和宗教之间的差异其实很小,因此大选过后大多数人们生活照旧。否则前南斯拉夫各国在走向民主时所出现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清洗难保不会在台湾发生。同样,目前中国的乡村民主选举中也存在恶霸头子和农村强人操纵选举,村庄中各大姓之间的矛盾随着民主选举重新出现和增大等等,占有相当比重。已被中国共产党革命大大削弱了的传统农村社会结构和问题重新浮出水面。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国家的传统社会结构越是强大,这一国家的民主改革就越应该自上而下地进行。但是,自上而下的民主改革给当政者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均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的确是许多传统国家民主转型的一个困境。

    民主社会的向众性

    民主体制的保守特性使得民主制度有着很大的向众性,即一个国家中政治精英的水平和行事方式直接反映了该国百姓的水平和特征。特别是电视竞选时代,各候选人的施政纲领和选民的政治倾向不再是选民投票的唯一依据。候选人的长相、风度、甚至是候选人与选民的相似度都成了获取选民支持的重要因素。布什能在美国的2000和2004年总统选举中两度取胜背后有很多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民主党的候选人表达观点和辩论的能力都比较强,在总统候选人辩论中因为思路太明快常常迫使布什处于守势。但是布什戆厚可爱,其形象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邻居。这样,不善言语的表现反而成了他竞选成功的一个因素。美国学者卡普岚(Caplan)在《理性选民的迷思》一书中分析了西方民主社会中选民的偏见,以及他们如何不断地选择了与他们有同样偏见的,或者是装作有同样偏见的政治家,从而导致错误的政策和低质量的政治家一次又一次地被推上了政治舞台。

    民主的向众性会导致社会精英的边缘化。在任何社会中处于思想前沿的精英总是占少数。在威权社会中,虽然思想精英的行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却也给了这些思想精英以很大的舞台和影响力。但是在平民化的民主社会中,思想精英的少数性(加上民主社会中思想的多样性)势必导致各类思想,以至于整个思想精英群体在民主社会中影响力的边缘化。这就是为什么东欧的自由知识分子在民主化后,刚刚有机会在社会中自由地讲话,社会就已经不再理会他们了。在东欧媒体中被炒得火爆不是昔日对抗暴政而坐牢的持不同政见者,而是各类在大众文化下涌现出来的明星。就像金雁在《后共产主义社会的现代、前现代、后现代困惑》一文中指出,在民主化和市场化的双重挤压下,东欧知识分子在民主体制下为了生存纷纷下海甘心情愿地成了“权力的同谋”、“寡头的小伙计”和“混口饭吃的文字工作者”。作为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在东欧社会不但影响大大减低,人数大大减少,并且内部的分化和分歧日益增大。思想精英的边缘化对于社会的稳定性来说不是一件坏事,但这将使得社会变得日益平庸。

    忠于反对与稳定民主的困难性

    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执政党议员坐在女皇的一侧,而反对党议员则坐在女皇的另一侧。反对党议员为了女皇陛下而对执政党的执政进行监督。英国反对党的这一性质被称为“为了女皇的反对”(hermajestyopposition),在现代政治学术语中又被称为“忠于反对”。一个民主社会要得到稳定,执政党与反对党必须拥有一个共同的价值观。他们之间的不同仅是在一些具体政策、政策执行技巧上的不同,甚至仅仅出于政客之间的争权夺利。如果执政党与反对党信奉着截然相反的价值观,并且反对党准备在取得政权后以自己所信奉的价值观来系统地改造世界的话,这个反对党就成了一个“非忠于反对的党”。这样的国家很难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一个最为经典的例子就是二战前的德国。当时德国存在着三个主要政党:社会民主党,共产党和法西斯党。三党都在德国民主的框架内进行竞争,但是法西斯党通过民主选举上台后却抛弃了民主而走向了独裁,进而给整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二战后欧洲民主走向了稳定,其中的一个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欧洲社会在马歇尔计划的推动下,在二战后长期经济繁荣的支持下,走向了一个政党意识形态虚化的过程:即不管是来自于右还是左的政党领袖,通过民主选举上台后并不依照其政党所信奉的意识形态来改变国家的政体、国家领导人产生的规则、甚至大量的由前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不但如此,因为左翼政党在推行右倾政策时更有合法性而右翼政党在推行左倾政策时更具有合法性,二战后欧洲许多政党取得政权后在现实政治的驱动下经常推出与意识形态相反的政策以促进社会发展和扩大选民基础。

    民主只有在“忠于反对”的情况下才能获得稳固这一原理告诉了我们以下几点。第一,要建立一个稳固的民主社会,必须给予民主制度一种不可谈判性或霸权性的地位,即不管谁上台,他既不会,也没有想象力和能力去改变这一体制运作的基本规则。第二,在给予民主制度这一“非自由”的霸权地位后,民主制度内部的运作必须有自由传统的支持,即民主制度下的成员对所有其他个人和群体的观点、利益和人身尊严持有不可谈判性的尊重。极端地讲,即使没有民主也要自由。没有民主但却有着自由传统的国家(如民主化前的英国社会)至少是一个充满人性的地方,而没有自由的民主就会形成多数暴政,其后果极其可怕。世界上大多数的种族清洗,包括美国白人对印地安人在十九世纪的灭绝性屠杀,或多或少都体现了现代民主的这一黑暗面。第三,一个社会内部各阶层的矛盾越小,主流价值观越是确立,该社会的民主体制就会越稳固。

    现代民主的中国出路

    在现代社会中,民主体制比起任何其它政治体制都能更好地解决国家的合法性以及统治者内部权力制衡这两个关键问题,同时还大大提高了一个国家的对外合法性,民主国家是目前国家发展的一个方向。同时,民主选举又伴随着许多负面现象。如果对这些现象认识不足,这将有可能对像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进程,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灾难。这一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笔者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弱点的讨论能够成立的话,那么以下的对于民主转型技巧的一些想法或许不至于太离谱。

    第一,在一个具有很强的非民主传统并且百姓素质较为低下的社会,民主转型应以自上而下的发生为好(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还容易形成地方民选政府利用它的民选合法性架空中央,造成国家崩溃)。

    第二,现代民主体制必须一人一票(无论在精英眼里百姓的素质如何低下)。其它形式的“民主”既不能在国人眼里获得全面的程序合法性又不能为世界各国所认同。但是当一个国家地广人博、各地差别很大时,为了避免因为民主化而导致各地利益高度分化,避免政治精英在民主化初始就受到利益分化的百姓的直接压力,避免百姓受到政治精英的直接操纵,某种形式的间接民主的效果可能会好许多。

    第三,在一个飞速发展以及社会各阶层在经济利益和价值认同高度分化的国家中搞民主,怎么建立“忠于反对”政治文化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可行的技巧是通过宪法规定民主选举的非意识形态规则,即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必须是在政策和政策执行技巧的范围内,而不是在根本的价值观上。

    第四,一个从来就没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搞民主改革肯定会是困难重重。执政者必须审时度势。他们既不能因为惧怕困难而坐失良机,又不能掉以轻心而冒进。他们既需要有弹压在民主转型过程中来自于左右极端势力的决心和能力,又要有缓解和制度化社会矛盾的手段。总之,他们必须有着很强的现实政治感,同时他们的行动必须让百姓看到方向和希望。

    第五,一个平稳的民主转型应该在社会矛盾比较分散的时候进行。在社会危机和大众抗议合力下,而被迫推动的民主转型往往会给人们以“太少,太晚”的感觉,并有着国家在民主运动的浪潮下节节败退进而垮台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取而代之的往往是具有理想主义民主思想的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因为缺乏现实感和实际执政的经验而只能是过渡性人物,随后兴起的将是在原有政体内分裂出来的各类政客。这些政客很有可能会在理想主义知识分子所设置的民主框架下尽情地利用转型社会中浮躁的人性和各种社会矛盾,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竞争性民主选举的各类弱点淋漓尽致地加以放大,给人民和整个社会带来苦难,并大大增加了民主转型的不确定因素,这是大多数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民主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推翻一个政权。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来看,威权政体下的领导人能够在社会发展较快,社会矛盾没有聚积的情况下率先进行民主转型并通过民主手段率先取得执政权将会给社会带来许多好处。但是,这一结果是否会发生最终取决于执政者的远见、勇气和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手腕。问题是,很少有政治家在身处较好形势下仍然有如此远见,也很少有政治家又有先见性的理想又有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手腕,这的确是实行平稳民主改革中的一个悖论。

    第六,我们必须清楚民主转型的目的是达到一个较为现实可行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理想社会。同样,中国社会当前存在的多种矛盾也不可能全靠民主来解决。一个较为可行的制度不会是一个泛民主的制度,而是以民主为主导的混合制度。这是很清楚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家在民主体制之外还非常有眼光地设立了法官终身制和公务员制等等制度。简单地说,民选出来的政府和议会能处理的问题有限,每个政府都会碰到大量的特例性事务和大量的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处理的工作。民选出来的政府首领和议会根本就没有时间、必要知识和灵活性来处理这些政府事务。根据西方社会的政治实践,瑞典政治学家罗斯坦(Rothstein)指出在很多场合下以下的非民主制度都将比民主制度来得更有效:科层制、专家制、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和抽签制。在民主体制的主导下,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制度的作用将大大提高民主社会的绩效。

    一般来说,在处理大量的政府日常性事务时,以法律和行政规范为行事依据的科层制会比较有效,但是缺乏灵活性。专家制、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和抽签制都是补充。当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影响到某些群体利益时,国家给予这些群体的合法代表在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施行过程以一定的影响力,这是利益集团制;类市场制就是国家用公共资金在“市场”上来“购买”一些赢利和非赢利性民间组织的服务。一般来说,当一个领域有着较清楚的以证据为基础的专业知识时(如医疗卫生领域),专家决策制就会比较有效。但是当一个领域不存在公认的以证据为基础的专业知识而其日常应对措施又需要很大灵活性时(比如劳工政策),利益集团制就会比较有效。当一个领域内部事务的处理需要很大灵活性,但该领域的特征却不容易形成有权威的专家和清楚的利益集团时(如公共教育),类市场制就会比较有效。最后,当一个领域既不能形成专业人员和利益集团,也不能形成基本共识时(如父母离婚后小孩的监护权),抽签制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必须强调的是,任何制度的运作都需要一定的基础。简单地讲,科层的规章制度和行事方式必须严格分明,专家的职业道德必须有制度的监测和保证,利益集团的代表产生必须在有关群体内具有合法性、类市场制下民间组织对于国家任务的竞争必须公正,抽签的过程必须透明。总之,与选举民主一样,这些制度的最终合法性在于其公正性和透明性。

    以上所提及的制度形态都是非民主的。它们的存在限制了选举民主的范围,如果没有竞争性选举民主作为支撑的话,这些制度本身的绩效是不能为国家提供稳定合法性的,这些制度绝不能代替选举民主。反之,在一个已经具有选举民主的社会中,这些非民主制度的存在就会限制民主的黑暗面,并因为其有效性而大大增强民主社会的绩效合法性。必须说明,一个有生命力的国家将是一个能自觉运用多种制度来取得执政绩效的国家,一个能够在遇到问题后有能力改变制度配置的国家,一个能运用选举民主作为政府执政根本合法性基础而又不迷信民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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