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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欣 | 编辑手记:家事法的社会科学研究
2022-11-22 14:45 2727 阅读 由 编辑

作者:贺 欣,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原载于《法律和社会科学》2019年第18卷第1辑

 

在中国法学的版图上,家事法可谓“后娘养的”——一个复杂却得不到重视的领域。它无法与被称为“母法“的宪法相比,也不占据法理学的传统高位,没有机会像商法那样在经济改革中弄潮,更甭提与显赫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程序法争锋。它长期被视为民法中的一个小旮旯,处“江湖”之末流。难怪鲜有年轻学者投身,研究人才青黄不接。

边缘并不意味着不重要。今天,离婚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官方公布2016年共有416万对夫妇离婚,而离婚诉讼高达140万件。有估计认为,大城市如北京,离婚率高达40%。同时,中国三分之一的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家暴是诱发离婚的主要因素。离婚和家庭问题直接引发恶性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家事法的重要性并不仅仅表现在离婚和家庭暴力的广泛性上。从家庭法的制度到实施,它就不仅仅是民法的小分支,而是国家试图控制家庭和社会的巨大机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想想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它们甚至规范人们在床上的行为。不同的立法方向和司法行为,体现了国家在何种程度上渗透和控制社会。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个人和家庭是如何抵制和对抗这种控制。这两个方面几乎界定了当代社会私人空间的范围。有这个意义上,家事法从来就是彰显国家、法律、和社会关系的最佳的窗口和切入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海外的中国研究中,家事法从来都是重点。

如果把焦距拉近,进入诉讼的离婚案件就是关键的研究课题。条文上的法律固然重要,需要回答的是法律如何运作。当法律有规定且清晰时,法官如何解读法律?当法律缺失时,他们如何应对?调解何时进行?如何进行?使用什么话语?法官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外遇、性能力等情感爆灯的争议?如何定义和解释过错?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当法官和警察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介入家庭暴力的事件而产生极端的后果时,他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转换视角,试图通过法官与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互动来理解法官的行为模式时,它其实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过程。法官似乎手握大权,但运用这种权力时却缚手缚脚如履薄冰。他们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则行事。同时,他们必须面对一群需要重新安排生活的当事人。绝大多数当事人对法律世界是陌生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希望来法院寻求帮助,期待新生。也有一些抵制变化,不愿意被推入别人设定的轨道。他们经历的是一场充满期待、怀疑、挫折、甚至是对抗的过程。法官面对的是一群情绪激动、身陷危机、对离婚决定模菱两可、常怀着过高期待的当事人。法官需要小心他们情绪上的不稳定以及难以预期的行为。法官在执行权力和履行职责时,触及的是鲜活生命中情感的漩涡和深藏的秘密。他们必须在作负责任的决定和防止被这些漩涡卷入之间找到平衡。

相对于丰富的经验事实,当前的家事法研究可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传统家事法学对建国以来的历史甚少着墨,对正来发生、将来必然成为趋势的女权主义的影响几乎置若罔闻。对“两性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利”等原则也缺乏深入的调查和拷问。硕果仅存的是紧跟政治风向的调解成功学和家事审判改革。即使这样的研究也大多是想像建构为主,关注的是“尚未发生的事。”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组织了这一期“家事法社科研究”专题。文章选题覆盖面广,从历史到当代、从行为到话语、从审判到调解、从传统异性恋到同性恋、从大陆到香港。研究方法多样,从经验到女权、从历史到学理,从档案到田野。作者大多是新生代,思想活跃、精力充沛、闯劲十足。我们希望这些文章会成为家事法研究兴起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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