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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走出乡土”的“后乡土中国” ——评陈心想著作《走出乡土》
2017-12-13 14:21 4707 阅读 由 陈柏峰 编辑

一、“后乡土中国”的对比描述

2000年前后,中国乡村“不动声色”的发生了一场巨变,这场巨变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甚至可称为中国乡村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场巨变虽从改革开放之前就已开启,但2000年前后才全面、深刻、鲜明的凸显出来。无论是乡村研究者,还是保土安民的基层干部,亦或从乡村走出去的游子,甚至农民自己,都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感受到这种巨变。

陈心想先生是一位从河南农村走出去的海外游子,2001年赴美留学,后留美从事研究工作。去国十五年,中途只有短暂的三四次回国探亲,2014年3月回国相距上次整整有八年时间,而这次回国他到处走走看看,有巨大的触动和震惊。即使巨大的社会变迁,也是日积月累的,因此“局中人”的感受往往不那么强烈,返乡的海外游子却有所不同,陈心想就是这样一位“外来者”。城市化的发展、农民流动的大潮、村庄的各种变化,都对他构成了巨大的刺激,以至于他放不下,一定要用《走出乡土》一本著作来表达感受,来理解所观察到的种种变化。

《走出乡土》副标题是“对话费孝通《乡土中国》”,它以《乡土中国》为参照来理解当下的变迁,又从社会变迁来反观《乡土中国》这一经典著作。甚至可以说,《走出乡土》是“对比思维”的产物。在《走出乡土》一书中,他几乎完全从对比中展开对“后乡土中国”的认识。与《乡土中国》中以十四个核心关键词来描述“乡土中国”想对应,《走出乡土》列举了一系列的关键词来概括“后乡土中国”,从而构成了一系列丰富的二元对立和参照:乡土本色—走出乡土,文字下乡—乡民进城,差序格局—双线运作,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追寻同等的“爱”,聚居家族——独立家庭,男女有别—爱情崛起,礼治秩序—法治社会,无讼—信访,无为政治—自治组织,长老统治—文化反哺,名实的分离——传统与现代的张力,从欲望到需要—从知识到工程。这些对照的关键词和表述中,除了个别是对社会变迁的连续性描述之外(如名实的分离——传统与现代的张力),大多都是对立性描述。

《走出乡土》描述“后乡土中国”的方式,对作者和读者都是捷径。对于我们这一代从农村走向城市的青年学人来说,阅读《乡土中国》都可以找到乡村的熟悉影子,尽管我们的成长年代与《乡土中国》所描述的乡土时代已大不相同。社会变迁不断提醒我们,费孝通所描述的“乡土中国”正在远去,不可逆转。我们这一代学人理解乡村社会变迁,往往摆脱不了《乡土中国》的影响,会自觉或不自觉的通过《乡土中国》去透视社会变迁。对于读者而言,对比式的描写既容易把握,也容易入心。不过,这种描写方式倒是让人联想到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乡土中国》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乡土中国”的现实,二是沿着《乡土中国》的体系并与之对话的《走出乡土》多大程度上刻画了当下“后乡土中国”的现实。

 

、《乡土中国》的成就与特色

社会学、人类学传入中国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刻画中国社会根本性质最生动、最深刻、富有本土意蕴的著作,无疑是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其中的很多话都有“说到心坎”的感觉。然而,这么一本被不同时代的人津津乐道,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开创性作品,是在费孝通有限的几次调研的基础上,应对报纸评论需要而写就的。一是在广西大瑶山地区未完成预定计划的调研;二是出国求学前在吴江开弦弓村为后来写作《江村经济》准备材料所作的一个多月的调研;三是回国后在云南教学之余所作的“魁阁调研”。就调研的次数、时间,甚至深度和广度而言,当代许多乡村研究学者可能都超过了当时的费孝通。然而,至今可能还没有一位当代乡村研究学者在理论上达到了《乡土中国》的高度。

《乡土中国》的成功和费孝通先生的成就,当然有学术敏感性和提炼能力方面的原因,应该也有费孝通个人生活经历和对生活的深刻体验,但绝不限于此,背后的指引性理论不可忽略。《乡土中国》是在对乡村经验深度把握基础上的理论提炼和建构,按照郑也夫先生的说法,它是一本通俗理论著作。从经验到理论建构,其实就是从经验现象中抽象出一般性的原理,并以概念化的方式表达出来的。经验研究的理论建构不全来自经验,它需要以既有理论作为视角和指引。《乡土中国》受到了功能主义人类学理论的指引,这众所周知;但另一理论的指引作用却长期被人忽略,它是儒家理论。儒家理论对《乡土中国》的影响和指引作用,甚至可能比功能主义更为直接,也更为重要。

费孝通并不精通儒学。与同时代的很多学者(如潘光旦)相比,国学是费孝通的短板,他从英国留学归来还曾因国学基础太薄而被拒教职。尽管如此,费孝通毕竟是从旧时代走出来的知识分子,耳濡目染受旧学影响的机会自然多于后来学者,因此,与后来的同行学者相比,其国学修养显然更高。儒家理论对《乡土中国》的影响,不可小觑。《乡土中国》固然是经验研究的理论结晶,更是儒家理论指引的产物。

儒家是影响中国政治和社会数千年的官方主导思想,它深刻规范了中国的政治和社会,或者说,中国政治和社会就是按照儒家理论建构的实践产物。在应然层面,儒家提供了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理念和信条;在实然层面,它塑造了中国的人心,为社会生活提供了规范。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生活,是被儒家思想所塑造的。当然,社会和生活本身也创造并不断修正儒家思想。苏力曾发现,费孝通与早期儒家发现并要回答的社会根本问题有许多共同点,在思路上有许多一致之处;费孝通以现代的经验表达解说和正当化了当年早期儒学的解释和回应方案。其实,换一个角度,费孝通对乡土经验的表达,未尝不是按照儒家的理论建构进行的。当然,费孝通并非机械式的解说,而是面向新时代提出了新问题,并尝试给出新的回应方案。

在上述意义上,费孝通本身就属于儒家传统。儒家强调经世致用,在儒家传统中,“学术”与古代“文明国家”的政教体制是相配合的。古代社会虽然基本稳定,但也缓慢发展,每当社会的缓慢发展累积到政教体制无法应对其中的问题时,“学术”就会通过重新阐释圣贤言论来为政教体制寻找应对之道,从孔子、董仲舒到朱熹,莫不如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在外来压力下放弃“文明国家”政教体制,而引进西方社会科学思想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科学,目的就是为了应对西方入侵所造成的救亡危机,并寻求救国救民的现代化道路。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以来的很多学者身上看到,如严复、梁启超、梁漱溟,在费孝通身上也能看到。到引进西方学术资源之时,古代的那种学术方式的有效程度已经大大降低,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和资源就更多元。用西方社会科学阐释社会,就是回应时代需求的重要方式。《乡土中国》所作的工作正是如此,这在理念和气质上与儒家是相同的。作为阐释对象的社会,又是几千年儒家理论塑造的产物,因此借助儒家理论就难以避免、十分必要。

费孝通晚年曾指出,传统社会科学领域基本为“主客二分”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所主宰,实证主义方法论无法把握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理”、“心”和“性”等,而诸如儒道等这些中国的社会思想影响中国社会数千年,确实起到维护中国社会秩序的作用,但这些东西却无法用现代主流的社会科学方法去研究,因此提出要扩展中国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他将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上升到了社会科学知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这与《乡土中国》借助儒家理论进行社会科学阐释的理路是一致的,是其深刻的延伸。

费孝通主要从社会秩序的建构来讨论“乡土中国”,核心问题意识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较为静止的农耕社会中,主要由家庭和家族组成、主要社会关系是血缘和地缘的社区,如何维系长期稳定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费孝通在其论述中以农村生活日常经验为基础,细腻展示了儒家传统政治社会制度、规范、礼教、习俗和思想在这种社会中的重要功能。我曾尝试阐释过这一问题,认为熟人社会的核心是“熟悉”、“亲密”,尤其是“人情”。人情有感情、关系、规范、机制四个层面的意义。儒家以礼制规范人情,对社会秩序进行建构。经历了礼俗化的过程,人情就成了礼俗的基本内涵。在人情的作用下,熟人社会因此被整合成了对内纷争较少、对外团结一致的亲密社群。

 

三、理解后乡土社会需更多视角

无疑,费孝通所描述的那个“乡土中国”正在远去。今天的乡村社会,农民开始摆脱土地的束缚,家庭的生产生活已经突破了村庄社区的边界,被市场经济整合到更大的社会范围中;农民与外部世界频繁互动,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乡土性越来越淡薄,不再留恋乡村生活。乡村社会的一切正在被重塑,农民在社会心理和行为模式上也确实越来越接近城市人,越来越工于理性算计而冷漠无情。显然,认识当下需要以传统社会形态和秩序机制作为参照,在社会变迁中进行把握。陈心想先生对话费孝通《乡土中国》的重要意义正在于此。

对话费孝通,最终的目的还是要理解当下、解释当下,要理解和解释当下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变迁。然而,全面理解社会变迁,注定需要更多的视角。《乡土中国》无论多么精到,所能提供的视角毕竟是有限的。因此,要以对话《乡土中国》的方式来探讨社会变迁,无疑还是会受到很多限制。

《乡土中国》主要视角是农耕社会微型社区的秩序建构,从此出发探讨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特征。其他学者认识“乡土中国”也有其它视角,例如美国学者施坚雅就关注比自然村更大的社会结构单元。他在20世纪60年代就跳出自然村落,用基层市场体系来认识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认为农民生活的自给自足的社会结构单元不是村庄,而是基层市场体系。农民社会交往区域的边界,不是他所居住的村庄,而是他周期性赴会的农村集市;他们在基层市场体系内缔结婚姻、组织各种互助会,对基层市场体系外的家庭缺乏了解,几乎不与之发生经济和社会联系。陈心想先生认为,这一点上施坚雅是超过费孝通的。

费孝通与施坚雅对乡村社会基本结构单元关注点不同,当然会有很多原因,但有一点不可忽略的恐怕是,他们调研地点自身的差异。费孝通所调研的苏南、云南等地,基层市场的发达程度及边界的明确性远远不如施坚雅所调研的川西平原。这种地域之间的区别,笔者最近十年的多地调研还能深切体会。虽然《乡土中国》常常让人感觉“说到心坎上”,但其经验来源地域其实有限。《乡土中国》中涉及中国与西方的比较比比皆是,而涉及到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现象的比较,则较为缺乏。在陈心想的论述中,情况也较为类似。因为陈去国多年,旅居海外,中美对比自然而然。然而,从我们的研究经验来说,中国东中西部、南北方等不同区域情况差别其实很大,区域比较对于发现问题,深究问题大有帮助。而在中国各地历史传统有所差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中西对比则越来越显得大而化之和粗糙,区域比较则有助于问题分析的准确化、精致化。在华中村治研究中,区域比较越来越成为发现问题意识、解释乡村社会现象不可或缺的方法。

不同于《乡土中国》关注社会秩序,与费孝通同时代的许烺光先生,更为关注农民的精神和人格世界,其《祖荫下》一书对云南喜洲居民的父子关系模式、家庭生活习俗、祖先崇拜及相关的信仰和精神世界做了深入的文化人类学分析。这一不为“熟人社会”的传统框架触及和容纳的视角其实也非常重要,很多乡村社会变迁从信仰和精神世界去理解,可以得到更深刻的认识。陈心想先生概叹亲情的流失和兄弟关系的离散,其感受与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感受是相同的。他在分析中将问题归因于社会流动以及流动背后的现代社会转型,流动使整个社会的血缘关系让位于地缘关系,熟悉让位于陌生,古道热肠让位于冷漠。他将这一“从土里拔出来”的进程与西方经典理论家的判断以及西方社会现代化进程勾连在一起。

其实,就中国农村的进程而言,这一问题值得从精神和价值层面去理解。然而,对话《乡土中国》的角度很难触及。中国乡村的巨变,既有现代性因素进村所导致的社会基础结构方面的变化,更有社会基础结构赖以维系的价值层面的巨变。世纪之交以来,农民关于人生意义的定义发生了变化,是所谓价值之变。不理解农民价值的变化,就难以理解当前农村巨变的实质。传统时代,强大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理念,构成了中国农民的人生目标和终极价值关怀,也因此成为他们生存和生活的最深沉动力,构成了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这是农民生活的本体性价值。在此之外,生活在熟人社会中的人们,都难以避免的关注个人在微型社区中的位置和评价,关注个人如何从社区生活中获取意义,这是社会性价值,它处理的是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乡村生活中具体现象的变化,往往内涵在本体性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变迁之中。中国乡村的巨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制度安排、现代性观念持续作用于农村,改变乡村社会的基础性结构,改变了人们的价值世界,并最终改变人们的行为逻辑和社会关系现状。“亲情的流失”是其中的一个维度,如果放到这一视角下显然可以得到更深刻的理解。

与费孝通在儒家秩序建构的基础上刻画的“乡土中国”相比,当代中国的变迁是巨大的,也是多层次、多面向的,导致变迁的因素是多元的。与费孝通写作的年代相比,介入乡村变迁的诸多新元素是之前时代所没有的,因此需要讨论的问题和面向会与之前有所不同。《乡土中国》中讨论的有些话题带有费孝通所生活的时代的深刻烙印,例如文字下乡问题。文字下乡在民国时期开始出现的一个问题,是知识民主化进程的产物,也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知识从精英阶层独享转为向广大民众传播,形式包括兴办学校、文盲学习识字、幼童入学等。这一进程一直维持到新中国成立后,至今已经实现目标,全国基本扫除文盲,全民识字成为现实。《乡土中国》从知识的类型、知识与生活需要的对应等层面讨论文字下乡问题,在当时很有针对性。然而,当全民识字成为现实,农村基本形态早已发生巨变,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背景下,识字早已成为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义务教育早已是基本国策和人民基本生活需求,文字下乡的政策意义已大不如从前。《走出乡土》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意义是有限的,明显受到了《乡土中国》视野的限制。

 

四、不可或缺的政策因素视角

与文字下乡相对的,有更重要的政策因素影响着今天的乡村社会,比如国家权力下乡、政党下乡。传统乡村社会形态与今天有着巨大的不同,核心之一便是国家权力介入程度低,甚至几乎不存在,所以才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在国家权力几乎不介入乡村的背景下,才需要儒家理论那般去建构乡村秩序,从而实现儒家意识形态治国,“半部论语治天下”。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差序格局、礼治秩序、无为而治、长老统治等,才有必要性与可能性。现代社会则大不相同,其核心特征是国家权力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中国乡村已迈入现代社会形态,今天中国乡村几乎没有国家权力的飞地,政党下乡、国家机构下乡、法律下乡都已经是生活常态。由于公路、通信等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展开并向农村延伸,电话、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在农村逐渐普及化,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潮流和现实,国家权力进入乡村的技术障碍逐渐不存。只要一个电话,代表国家权力的乡镇干部或警察就可以立即出现在村庄中,介入村庄公务和村民生活。与城市人一样,农民从出生到死亡一切活动都受到国家权力的监控,在重要环节需要国家认证。无为而治早已成为过去。

国家权力下乡的基础是公共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而其载体则主要是政策、制度和法律自上而下的贯彻。政策、制度和法律及其贯彻,已经是农民生活的基本面向和重要内容。乡村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大多离不开国家政策、制度和法律的“搅动”。因此,理解乡村社会变迁,就离不开对政策、制度和法律实践的关注和理解。政策、制度和法律是如何介入农民的,又是如何搅动各种利益的,各种利益群体在其中是如何行动的,这些都需要关注,也与乡村社会变迁戚戚相关。国家政策、制度、法律实践的过程、机制和效果,则是深入理解上述问题的切口,也是“统筹”影响乡村社会各种因素的平台和载体。相同的政策、制度和法律,为何在不同地区实践结果不同 不同部门或行业的政策、制度和法律,为何在同一地方实践的机制大不相同 类似很多这类的问题都值得仔细探索。在此探索的过程中,政策、制度、法律实践的机制会被逐步揭示,乡村社会性质也会得以揭示,因为很多时候,政策、制度、法律的实践受制于社会性质、社会结构、行动者等因素,各方面的因素和原因总是纠缠在一起。当然,其背后有内在逻辑,这种逻辑正是观察者所需要去发掘的。

从政策、制度、法律实践的角度出发,有助于深化对乡村社会问题的理解,甚至是正确理解当代乡村社会问题的必由之路。陈心想在乡村中发现,低保名额往往被“有钱有势的人拿走了”,真正需要低保的人却拿不到。他把原因归结为,规范和制度的条文都在,人们却无视规则,潜规则在发挥作用,互惠(审批者与拿到低保的人)和强制(掌握权力者)相结合,最后走向人治。这种认识揭示了农村低保实践的一部分,对低保制度的实践过程和机制尚缺乏完整理解,完整理解需要深入认识各种不同类型的低保实践及其机制,还需要将这种机制放到乡村社会基本性质的普遍背景中去理解。

目前农村,偏离低保目标,并不贫困的人获取低保名额的,共有三种类型。第一,关系型低保,也可以称为“腐败型低保”,就是陈心想先生所观察到的。掌握低保分配权力的乡村干部滥用权力,将低保分配给与自己关系好的村民,甚至出现边吃低保边开小车的农民。第二,稳定型低保,面对社会治理中复杂的难办事务,为了促使特定当事人接受政府的解决方案,通过给他们低保(以及特困救助等)来解决问题,从而达到维稳目标。第三,治理型低保。在村庄内部,由于存在派性,或者治理资源不足,不能调动村民协助村务,为了调动特定村民支持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村干部就给特定村民以低保。除了在低保上动用权力,村干部没有其他权力。由此可见,低保政策执行的偏离,与社会治理状况紧密相关。在另外一方面,低保问题与乡村社会状况也密切相关。随着乡村发展,目前村庄绝对贫苦人口很少,相当大比例的农民家庭情况类似,很多村民因小孩读书而阶段性贫困,或因为生病、自然灾害而出现贫困。绝对贫困被低保覆盖之后,其他贫困者接受低保就容易产生各种争议。

陈心想先生以对话《乡土中国》的方式讨论了“走出乡土”的中国乡村变迁,这种讨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我们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启示。然而,这种视角还远远不够,中国乡村的复杂性,超过历史上任何时候,乡村社会变迁的多面性决定了需要更多的理论视角。中国乡村不是自在自为的存在,不再是过去无为而治的状态,国家权力已经深入到底,因此国家权力及与之相关的政策、制度、法律的贯彻,已经成为认识乡村社会性质不可或缺的维度。《乡土中国》提供了一个传统乡村的理想型,而变迁已经开始,讨论乡村变迁以及变迁后的乡村,《乡土中国》可以提供一些理论视角,但是全面认识需要更多的视角,更细致深入的调研和解释。在一定意义上,讨论“走出乡土”的“后乡土中国”,还需要走出《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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