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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彤:某某语境中的法律人、政治家以及其他
2015-05-03 13:23 4260 阅读 由 赵耀彤 编辑

 作者系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草稿(2012-08-10 17:25:41)

把一个宏大的问题应用在一个个人身上,让他自己承担整个法治环境的责任,这回是大人物,别的时候就是看不顺眼的小法官。

一种挑毛病式的眼光去看现行司法运行,就好比拿着健康标准去看40岁以上的中年人,没有一个好的。

虽然大人物应该对法治的推进承担责任,但摆在他面前更重要的是什么 显然,法律人的判断和政治家的智慧并不一致。

再者说来,一个省委书记能够对法治文明的推进起多大作用 温总理不也是感叹受到束缚 往前说,万历十五年中的万历皇帝难道不是也是处处受制吗 

历史的潮流向前发展,但在历史潮流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的时候,用应然的标准苛求当下中国的人物是不厚道的。证据支持这样的判断:法治的实现程度和生产力发展正相关。

法律人的独立利益在于精熟的使用法律术语法律技术,这里面的高难度足以让别人望而却步,专业术语构成法律人的专业食槽,别人无法插嘴。利益独享。对政治的僭越是法律人的狂妄所致。这其中的原因就是法律人信奉的法律之上。

法律真的至上的吗 乌坎事件 美国关塔那摩,国际法上的赤裸争议。

刑讯逼供——

政法模式并非不讲法律,而是法律没有那么高,服从用大局二字涵盖的政治考量。这有问题吗 

美国的法治难道不考虑政治 

好莱坞式的法治观念。即便好莱坞,也有《战争之王》总统说的那些话,最大的军火商是谁 

简单的挥动法治大旗是很过瘾的,它需要的智商根本不多。对中国的现实问题有切肤之痛,真正把民族的苦难被到身上,思考法律和当下的中国现实碰撞后的制度化现实是痛苦且危险的——你很快就会骂作开倒车,反法治文明。

权利话语的在民间舆论中的超强地位已经让政治家们不得不妥协,他们也只能将自己的行为涂抹为合乎这套以权利话语为基础的法治观念,把他们逼到否认事实的死胡同,从而处于道德上的恶劣地位——撒谎。我很想分享(以前我们叫汇报,现在叫分享)一下自己的某种不太光彩的经历,当然这种经历可能大多数男性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过。就是关于打手枪问题。这就是观念的力量。

我很不喜欢的一个政治家(我的这种不喜欢纯粹来自他的长相,无法体现泱泱大国的汉官威仪,呵呵,玩笑)说过一句我很喜欢的话:构筑不同于西方法治话语体系的社会主义话语体系。但我只能说他令人叹为观止的聪慧只能让他发现这个问题,而转型时期的当下中国是无法产生这样的大师来完成这个使命的。我的意图只是理解。

美国的法治文明有它强大的社会基础:

法国的法治文明有它不太强大的社会基础:

——

这是今年三月份拉出来的一个纲,现在读来,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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