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设立的四个纪念日,不仅有着紧迫的、当下的战略考量,更是着眼于长远的礼乐建设的一部分。在更深的层次上,宪法序言对当下中国与历史中国关系的叙述,将它们连为一体。
2014年12月,新设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12月13日)和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办了一系列纪念和宣传活动,引发社会共同关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同时也是八二宪法实施日和国家法制宣传日。为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3日下午在北京举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与此同时,根据真实历史事件改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全国公映。全国各大媒体均就宪法展开了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教育。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和纪念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法治的高度重视和坚持。正如电影《黄克功案件》所展示的,早在中国共产党的陕甘宁边区时代就非常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政军干部不应有任何特权。在当下反腐力度加大、行动常态化的情况下,对这样一种传统的不断激活与强化显得尤为重要。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则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月27日)通过决议设立,原为地方级别的公祭日。国家公祭日除大规模的媒体宣传之外,还在南京举行了大规模的国家公祭仪式,习近平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国家公祭网的开设,以及社会各界开展的自发而普遍的纪念活动等,形成了全社会的思想动员。国家公祭日以整个中华民族为号召,最大限度地唤醒和再度铭记了中华民族的苦难史。习近平总书记在公祭仪式上的讲话,先称“同胞”次称“同志”后称“朋友”,凸显出了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将原本地方层面的公祭升级为国家级公祭,有助于凝聚凝聚人心,为深化改革积蓄力量。其次,结合经略简报第75期关于烈士纪念日的评论,我们可以发现,以国家之礼公祭包括国民党将士在内的抗战烈士以及原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的悲惨历史,无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担当。相比于台湾地区本次南京大屠杀纪念日期间的表现(官方的低级别纪念,民间的历史无知),孰为中华民族正统,一目了然。最后,在国际层面,国家公祭蕴含着现实的对日指向。安倍上台以来日本右翼越走越远,其对于历史问题的处理引发了包括韩国在内的邻国政府强烈不满。南京大屠杀作为日本右翼极力否认的历史事实,在中国受到国家公祭,无疑向日方施加了巨大压力。与此同时,公祭日的前一天韩国抗日历史电影《鸣梁海战》在中国全线上映,也显示出中国在历史抗日的立场上团结韩国、破解韩美日亚太再平衡战略联盟的意图。
这样,2014年中国已以立法形式确立了4个国家级纪念日,分别是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日)、中国烈士纪念日(9月30日)、中国国家宪法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何会出现如此密集和高层次的国家纪念日设立呢 这些纪念日之间有何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随着经济的急剧发展,中国社会也迅速发生变迁,而党的理论论述和历史叙事却未能与时俱进进行更新,导致在许多方面出现“礼崩乐坏”的情形。十八大之后,新的领导集体以苏共亡党亡国为反面教材,重新加强礼乐建设,其具体进路是调和儒家传统、中国近代革命传统与改开之后建立的市场经济体系,不仅共和国前后两个“三十年”不能相互否定,中国的儒家传统与近代革命也不相互否定。这种调和的进路可以反映在四个纪念日的结构上。
有三个纪念日都与受难与牺牲有关: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日)、中国烈士纪念日(9月30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与抗战直接相关的两个纪念日当然重点凸显民族主体。但烈士纪念日则将反帝反封建革命的烈士囊括其中,其中有抵抗外侮的烈士,也有国内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烈士。不再讲“解放全世界人民”之后,国内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意义,也被归结到服务于民族共同体上来。
宪法纪念日是最新的设置,在精神气质上与以上三个纪念日都有不同。毕竟,宪法下的日常治理不是激情四射的革命,宪法可能基于过去的革命,但必然是要防止其自身的秩序被未来的革命所颠覆。然而,我国宪法的序言提供了有力的叙述,将宪法、民族与革命统一起来。
不得不说,我国宪法的序言不同于世界上的任何一部宪法。宪法序言的第一句——“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彰显出世上绝无仅有的五千年大国之自信,并将中国近代的革命,置于中国自古以来的“革命传统”之中。而美国宪法的首句则以横空出世的“我们人民”开端,截然不同于我国以文明大国称谓开端的模式,美国也没有像我们这样开端的资本。同时,这也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古老中国“旧邦新造”的成果,与之前的中国有着无法切断的连续性。宪法序言记录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革命传统,尤其是1840年以来的奋斗和牺牲。正是这些中华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基础。而且我国的宪法序言极端强调叙事,其叙事主体也并非一时一地之人,而是贯穿了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濡染于中华文化的历史文明共同体,是文明之国的整体。
2014年设立的四个纪念日,不仅有着紧迫的、当下的战略考量,更是着眼于长远的礼乐建设的一部分。在更深的层次上,宪法序言对当下中国与历史中国关系的叙述,将它们连为一体:中国的“旧邦新造”离不开仁人志士的奋斗与牺牲,而这个通过革命再造的文明之国,将在一部充满历史感的宪法之下,迈向伟大的复兴。这一事业不仅为个人带来利益,同时也为人生赋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