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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辉:超级郡县国家:人口大流动与治理现代化
2019-04-09 16:38 3626 阅读 由 刘炳辉 编辑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聚焦人口流入型地区”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ZDC028)。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从传统“乡土社会”进入“城乡中国”以来,社会的资本、人口、资源等诸多要素流动加速,呈现“大流动社会”之态,对原有适应静态社会的“郡县国家”治理体系一度构成了严峻的冲击和挑战。[1]治理乡土中国的经验显然无法直接适用于治理城市中国,原有治理体系在手忙脚乱中不断调适和应对,一度也尝试过以“分权”为导向的治理思路和措施,但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和反复总结,正日益体现出走向“超级郡县国家”的趋势,即原有基本体系框架延续传统不变,而在能力上全面加强升级。

这个从郡县国家升级为超级郡县国家的过程,在当代发生的具体“中观”过程和实证案例则鲜有被学界深究。本文从治理史无前例的超大规模流动人口过程中党政科层制的变革历程,来试图阐述治理城市中国的成败经验及其内在机理。

这一治理体系演变的基本过程是,为了应对大流动社会的治理新任务,东部地区党政科层制尝试了三重变革:横向变革、纵向变革和技术变革。在整个治理体系复杂的三重变革过程中,原有的党政科层制没有走向分化和分权的治理模式,而是经过初步调整后借助技术和组织变革,继续坚持以中央集权为导向的治理体系,并且也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为人类在应对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时该如何开展整合性治理,提供了中国式解决方案。

 

一、“增设部门”:党政科层制的横向扩张

20世纪90年代应对人口大流动的“千年巨变”之初,中国党政科层制显然没有充分的经验和思想准备,整个90年代都是从加强治安管制和预防犯罪的角度看待问题,公安系统的职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强化,但并未引起整个科层体系的变动,属于社会问题的积累和解决方案酝酿阶段。

但到了年代末期,围绕流动人口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各界普遍意识到仅仅依靠公安一家的“堵”显然是治标之策,而且难度越来越大,效果却不见得好,必须加强“疏”的一面。从“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为主或者说“管理与服务”并重,逐渐成为各界的共识,尤其是一些极端个案的发生更加速了这一进程。而加强“服务”的意识和举措,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其必须以人们“看得到”的更醒目形式展现出来,对流动人口的政治姿态更加友善成为人口流入地执政者需要重新思考的议题,“增设部门”无疑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选项,让流动人口感觉到“他乡亦故乡”,流入地也有了“娘家”。其背后体现的是执政党的政治属性,执政党一头紧密联系群众回应百姓呼声,一头有力领导政府及时作出改善。笔者根据“六普”人口数据排列的外省流动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最高的东部22个城市中,有8个城市(东莞、深圳、温州、惠州、嘉兴、广州、舟山、绍兴)都曾经出现过新增设部门的变革现象。[2]虽然“增设部门”的探索在近年处于低谷,但其当年的重要政治意义和给上亿流动人口的鼓舞,都是不容忽视的历史贡献。这类改革毕竟没有太多经验可资借鉴,探索中的反复实属正常,可惜的是学界目前尚无对此方面党政科层制变革进行深入总结的研究。

这种科层体系的不断调整在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意义重大且依然行进在路上,中共十九大报告中还提及要新设立一些国家机构,如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等。而对于这种“增设部门”所涉及的地方自主性问题,也有丰富表述。“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3]

“增设部门”的改革是一种典型的党政科层制的“横向扩张”,尽管其未必是人员编制上的绝对增加(不少地方往往采用从其他部门调配编制组建新部门的形式),甚至也未必是部门数量的绝对增加(有的增设部门采取与其他原有部门合署办公的形式),但绝对是一个在党政科层制体系中的职能上的“新增”,这种职能的增加是源于出现了“新的社会问题”在原有体系内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回应和解决。原有职能部门的设置与人员编制,最初都主要以户籍人口为工作对象,这是一种制度框架约束,其背后源于公共服务的资源约束。自近代以来,党政科层体系也往往是通过增设部门的形式来回应“治理挑战”,百余年间我们从农业社会的“六部”增加到了现在的“百部”(广义上考虑党、政、人大、政协等所有部门),其基本逻辑和行为惯性也支配着当代的干部们。甚至这一逻辑在当前依然有强大的体现,如济南市于2015年成立投资促进局、2016年成立城市更新局;[4]武汉市于2017年的4个月内一口气成立招才引智局、网上群众工作部和科技成果转化局三个新局;[5]还有2011年成立并日益凸显重要作用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等。

由此可知,作为一种党政科层制回应时代变革的典型方式,“增设部门”是有其深厚传统和强劲动力的。但“增设部门”的改革探索注定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还会出现低谷,在流动人口治理领域恰恰如此。不少城市近年新设立的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当下又面临被撤并的尴尬局面,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东莞市的新莞人服务管理局。[6]“增设部门”的改革探索在实践中除了刚才提到的体现积极政治态度之外,还取得了相关工作队伍建立以及工作领域扩大等诸多成果。那为何还会遭遇“回潮”的低谷呢 笔者通过近年来对长三角和珠三角十余个城市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党政部门的实地调研后总结,核心在于其遭遇了四方面的困难和挑战:其一,职责不清,遭遇其他部门抵触;其二,体制不顺,上级主管部门空缺;其三,协调乏力,缺乏法定权威职能;其四,队伍难建,有限资源激烈争夺。

面对这一系列局限,“增设部门”终于不敌与其同时并行的竞争模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一种“整合性”组织,较好的解决了党政科层制的过度分化问题,又与“郡县国家”的传统较为亲和。

 

二、“领导小组”:党政科层制的横向整合

如上文所述,东部地区22个外省流动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8个城市采用了“增设部门”的做法,那么其他城市如何应对呢 答案就是“领导小组”模式。甚至“增设部门”的8个城市其实同时也依然有领导小组,并且新增设的部门往往同时肩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何“领导小组”模式能够在与“增设部门”模式展开了十余年的竞争后最后“胜出”呢 这还是要回溯大流动社会带给当代中国在治理上的挑战来分析,“大流动社会的本质是分化、变迁和改革。其至少包含四大特征是流动本身、内外有别、有序流动和信息爆炸。其带来的挑战集中在政府职能难以稳定、地方改革冲击统一科层体系、管理的财政成本高昂、信息扩散突破科层控制”。[7]在流动人口领域中,更细致的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其一,信息缺失,人口流动突破科层管理结构;其二,权属纠葛,属人与属地管理之间存在张力;其三,职责交叉,属人与属事之间模糊不清;其四,价值选择,管理与服务之间因时而异。“增设部门”模式恰恰是在这些治理挑战与实践纠葛之中应对乏力,而逐渐被党政科层制的综合作用力所放弃。

“领导小组”模式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近年来已被广泛关注,“治大国,用小组”是一种经典概括。在中共十九大上,“大会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大会同意把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这有利于增强全党党的意识,实现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供根本政治保证”。[8]党的这种全面领导地位和功能极其重要,而领导小组无疑是个重要形式。但相较于“领导小组”在中共长期革命斗争和治国理政历史中的丰富实践而言,相关学术研究却比较稀薄而且深度不足。国外和境外学界对“领导小组”的兴趣往往集中在“到底谁说了算”的斗争角度去试图“摸清底牌”,[9]而国内学界对此先是重视不够,又因为难以开展实证研究而拓展不足,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角度:在政治活动视野下提出“小组政治”概念;[10]政府过程视野下提出“双非”议事协调机构概念;[11]现代国家成长视野下提出的“亚正式制度”概念;[12]服务型政府视野下的任务型组织概念。[13]

以往这些围绕“领导小组”的研究,或是历史文献研究,或是拘泥于西方理论框架,均和当代中国的实际治理过程中“领导小组”的功能和角色有所偏差。笔者对“领导小组”的定义是:中国政治与行政实践活动中,以加强整合为目的而成立的相对灵活且隐性的组织机构的统称。具有领导小组实质性质的组织机构往往还会以委员会、指挥部、协调小组、工作组等名称出现。“领导小组”这种治理模式自中共建党之初就开始实践,其在当代流动人口治理中依然发挥出出色的治理绩效。中央层面围绕流动人口治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是在1991年开始设立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4](简称“中央综治委”,与中央政法委[15]合署办公)下面,全名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6]作为“中央综治委”的五个领导小组之一。2013年国务院成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前者反映的是当时主要从治安角度考虑问题的时代特征,当然公共安全至今依然有其重要意义。后者反映的是新型城镇化视野下的对待流动人口工作的新理念。

为何“领导小组”模式更能够适应流动人口的治理任务 根本上在于如上文所述,流动人口是一个“工作对象”(属人特性),而并非某个具体“工作事务”(属事特性),流动人口涉及的工作内容繁多,诸如治安、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交通、卫生、计生,等等。这些工作不可能由任何一个单一部门来承担和解决,这也是“增设部门”模式衰落的最根本原因。流动人口工作的根本挑战在于如何实现“复杂治理”中对诸多公共职能部门的“整合”任务。涉及流动人口工作的职能部门一般在20~30个左右,[17]而“领导小组”无疑成为“整合”的利器。

通过这种简单梳理对比大体可知,“整合”属性突出的“领导小组”模式略胜一筹,关键在于其有“三个适应”:对上与“超级郡县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对下与“大流动社会”的基础相适应;对中与“行政包干制”的运作机制相适应。

 

三、纵向变革:“向上升级”和“向下生级”的双向突破

随着人口流入规模越来越大,东部地区原有科层制在实际治理过程中遭遇人员编制、管理层级与管理幅度上的诸多严重困难。如果说是否新增设部门涉及“中央集权”的原则的话,那么管理层级则更多是具体技术问题,而且行政层级又多半与“区划调整”相关联。在建立更加合理的管理幅度和层级时,人口流入地既有体现行政级别提升的“向上升级”,也有满足治理需求而进行层级创造的“向下生级”,笔者将这种科层体制纵向上不同方向的同时突破概括为党政科层制的“双向生长”。

“向上升级”是指一种在我国现有党政科层体制中的地位提升。如县级向上升级为地市级(如东莞、中山等),地级市向上升级为副省级城市(如深圳)或者直辖市等都是属于非常明确的“刚性升级”,即在行政级别上予以明确升级。还有一种是在资源配置、管理权限等方面给予较高的授权安排,如“省直管县”即赋予县与地级市平等的财政地位,因为并未全面整体地给予行政级别的升级,所以称之为“柔性升级”(还有如县级市、撤县设区)。

“向上升级”更多带有一些“组织安排”和寄予战略希望的话,那么“向下生级”则往往是地方政权的“主动为之”,这既源于向下的工作在自己权责之内,也源于随着人口流入而带来的规模扩大之后管理幅度调整的必然。“向上升级”虽然也会有烦恼,但毕竟属于“成长的烦恼”,或许“痛并快乐着”,但显然主要还是“快乐”;但凡事有利有弊,在获取了更多的发展资源之后,作为必须承担的管理服务责任就显得颇为繁重了,如何重新规划安排自己辖区内的管理层级和治理单元,又不能突破现有国家法律的框架限制,成为颇为头疼的事情,至今依然缺乏完美的方案。由于人口涌入,对原有管理层级的“撑破”几乎发生在地方政权的各个层级,从“区镇之间”到“社区之下”都面临着这类挑战,而地方的实践创新与回应也颇为曲折复杂。

在“区镇之间”试图生长出一个管理层级上,以上海浦东新区的境况最为典型。当前,上海浦东新区在1200多平方公里土地上有500多万常住人口,作为副省级城区,按照法律框架只能有“城区-镇街”两级行政管理层级(由于历史原因其现在城区与镇街的管理幅度是1:36)。但这个人口规模即使按照2014年之后最新标准也相当于一个“特大城市”的体量,而且加之浦东新区的职能部门都高配为副厅级单位,而下面街镇还是与上海其他地方一样是处级单位,则条块地位不对等的协调困难更加突出。面对复杂的局面,浦东新区二十多年中尝试了“城工委、农工委——功能区——地工委”三种不同的体制机制创新,试图去解决和缓解管理幅度不合理的困境。这其中既有体制变革,也有机制变革,但至今难以很好解决。这类难题其实东莞市也有遭遇,当初东莞从县升级到地级市的过程非常迅速,导致其成为全国五个不设县区的地级市,市下面直接是镇街,这虽有扁平化的便捷,但规模过大后层级不合理也带来了许多困扰,2017年东莞也开始进行功能区的探索。[18]

在“镇街之下”试图生长出一个管理层级上,以东莞的境况较为有代表性。东莞的常住人口已经有800多万,每个镇街都达到了数十万人的规模,而我在建立更加合理的管理幅度和层级时,人口流入地既有体现行政级别提升的“向上升级”,也有满足治理需求而进行层级创造的“向下生级”,即党政科层制的“双向生长”。国平均一个乡镇的管理人口在5万人左右,50万人左右就是一个县的平均人口管理规模,显然东莞的镇街在应对的是一个通常意义上县的治理任务。这就迫使其在镇街之下再探索一个合理的治理单元,过去这种角色主要由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但由于法律的明确定位使得其显然并非长久之计,从2011年开始的“政务服务中心”[19]探索到2015年的“综合服务管理中心”,[20]本质上都是要作为一个实质上的管理几万人规模的行政层级存在。

行政层级的生长变化,本质上是中国当代治理单元的不断调整,稳定上千年的以县为基本治理单元的传统,正在发生深刻而迅速的变动。政治社会治理单元呈现“下沉”趋势并聚焦于社区层面,经济治理单元呈现“上升”趋势并聚焦于市县之间,行政治理单元徘徊于上述两种趋势之间并聚焦于县区一级。

 

四、技术变革:组织变革之外的能力加强

国家治理,首先要求对社会的基本信息有较为准确的掌握,这当中自然以人口的基本信息为重,在“静态社会”中这根本不构成太大的挑战。但当人口大规模流动过程中,对其基本信息和状态的把握就出现了严重的困难。通过原有科层制进行纵向逐级上报的人口信息,根本赶不上2亿多流动人口迅速迁移的脚步,“底数不清”是人口流入地政府机关曾长期普遍头疼的问题,至于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融合等都还是后面的事情。“速度”成为迫切的问题,人口的流动与治理的追赶,恰似一场赛跑,“奔跑的信息”必须想办法追赶上“奔跑的人”。而当代信息技术无疑为这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帮助。

技术上的不断升级和增效主要集中于信息采集、反馈和计算分析领域,这些工作使我们的效率取得了大幅度的提升。

首先是提升了流动人口的基础信息采集登记速度。近年来移动电子器材的投入使用,最快两三分钟采集完并比对数据库,较之过去手动笔录需要十余分钟,带回办公室再上传内部网站比对可能要一两天,可谓霄壤之别。这对于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和潜逃罪犯无疑具有巨大帮助。而人脸识别系统等则更加隐蔽而高效。

其次,综合性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了协调过程中的沟通速度。不当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帮助领导干部增加了管理幅度和协调过程的效率少城市开始的智慧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其指挥中心可以实时显示建筑物中的人口居住状态以及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该建筑物涉及的消防、治安、卫生、工商、食品安全等诸多信息可以立体全面地呈现出来,为综合协调的信息传递沟通提供了便捷。

其三,对流动人口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互联网巨头公司开发的诸如“百度迁徙”、“腾讯位置大数据(人口迁徙图)”等功能,都可以实时掌握分析全国的人口流动状况和局部区域的热度,尤其是在“春运”等高峰时段,为交通、治安等治理资源投放提供参考。

但是“技术与治理”的关系显然是复杂的,这和“技术与经济”还是有较大差别,因为技术的本质在于效率,是“更快”,但社会治理的核心追求是“更好”。具体而言,技术可以帮助流动人口治理效率的提升,尤其是治安领域的提升。但在以下五个方面还有其局限:财富生产问题、管理协调问题、非理性问题、固定关系问题、智慧创造问题等。

科层组织的协调性在复杂治理中会越来越重要,信息技术帮助领导干部增加了管理幅度和协调过程的效率,尤其是一些反复出现的规律性治理任务,会非常明显的逐渐由信息平台承担任务发包分配,相当于一种“智能化”的领导小组。“网格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潜力正是在此方面,早期信息化技术水平还不强时,“网格化管理”作为一种组织调整导向,是希望通过加强基层“块”的统筹能力来解决“条块矛盾”,但受制于信息反馈速度和协调能力等方面效果未如预期。但随着近年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广泛运用,经过信息智能化加强升级之后的“网格”,确实发挥出了新的效率。这方面以上海近年在全市推动的以协调为中心职能的网格化管理系统为代表,上海在实践中还使其与既有的联动联勤机制结合起来,大大增强了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置的能力。原先最初仅仅被当作一种加强信息收集能力的技术工具,在深化发展中日益体现出反向的对科层组织的整合功能,甚至长远来看具有某种替代潜能,这都是前所未有的巨大问题。

 

五、小结

农业社会。但在原子化社会结构上,跟传统农业社会是本质相同的,从“静态大原子化”社会迈入了“动态小原子化”社会,可以认为是“原子化社会”的“超级模式”。则对应需要的也是一个整合集权的超级治理模式,这就从深层次上支持了超级郡县国家体制。

对于社会外部形态流动化及其治理挑战,治理体系通过技术变革提升信息速度予以克服。面对治理任务复杂多变,党政科层制通过组织整合予以克服。最终治理体系呈现出原则不变(集权导向是传统郡县国家核心精神),技术升级与能力增强,组织结构微调的特征。从这个变迁过程,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结构分为表面状态和内在结构,流动社会是其表面状态,原子化是其内在结构。而最终决定社会治理体系的,不仅仅是表面状态,更是内部组织结构状态。社会结构的内部结构特征决定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而外部形态仅仅改变治理的技术。即原子化社会要求中央集权,流动加速不过要求信息技术匹配。至此我们可以理解,“超级郡县国家”治理体系从深层次上是适应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特征的,其“中央集权”的基本导向依然是有效而合适的。

在应对流动社会过程中出现的集权化倾向,不仅当代中西方如此,在中国历史上其实也曾经出现过。比如唐宋之变,大小共同体的磨合改进了,出现集权的简约治理,其实就是对大流动的反应。在农耕时代,以简约治理应对低速流动。但在当代,国际环境变化、风险社会、工商社会等叠加出现,出现了“超级流动社会”,我们依然是集权导向,但走向“精细治理”或者说“紧密型治理”来应对治理挑战。

在传统的治理体系中,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郡县制有核心地位和意义,但近代以来,我们长期受到西方问题意识的局限而难以自拔。自明末西方传教士利玛窦以来持续四百年的时间里,西方世界无法有效归类中国政体而陷入迷茫,曹锦清教授将之命名为“利玛窦困惑”。[21]但“政体问题意识”是一个西方特色的问题意识,并非中国的传统,中国古代从来没有“政体问题意识”。时至今日,当我们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越来越近时,有必要基于足够的自信去重新审视自己的历史和经验,予以更加积极的认识和解释。不必一提“集权”就谈虎色变,这仅仅是一种治理方式和手段,而且在近代东西方社会中都不断加强。只有基于中国自己的问题冷静思考而不断自信回答,我们的社会科学和治理实践才能少走弯路而名实相符。

流动人口治理工作作为研究现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仅仅是一个切入点,难免管中窥豹,更准确而自信地概括分析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及其意义,仍然是学界的重要使命与任务。

[1]曹锦清、刘炳辉:《郡县国家: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传统及其当代挑战》,载《东南学术》2016年第6期。

[2]参见《嘉兴首设新居民事务局 180万外来者告别暂住证》,载《领导决策信息》2008年第20期。潘琼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成立——将在重点乡镇、社区设立分支机构》,载《绍兴日报》2010年4月17日,第001版。董福军、洪厦芳、关雅方:《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今日挂牌:是全国第一个专为外来人口而设立的专职行政机构》,载《东莞日报》2008年11月6日,A06版。黄付平:《创新管理服务流动人口——深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纪实》,载《深圳特区报》2015年5月26日,第A08版。

[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载《人民日报》2017年10月19日,第03版。

[4]参见济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an.gov.cn/art/2015/11/4/art_164_300505.html,最后查询2017年8月2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济南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济政字〔2015〕52号)。赵国陆:《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挂牌成立》,载《生活日报》2016年6月17日,A13版。

[5]参见郑汝可、武人才:《武汉组建“招才局”精准引智》,载《长江日报》2017年3月8日,第001版。《设立网上群众工作部 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载《湖北日报》2017年7月24日,第011版。谢慧敏、胡弦:《武汉成立全国首个科技成果转化局》,载《湖北日报》2017年8月15日,第003版。

[6]靳延明:《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局》,载《南方日报》2014年9月26日,第DC02版。

[7]刘炳辉:《大流动社会:本质、特征与挑战——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社会基础变革》,载《领导科学论坛》2016年第5期。

[8]《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新华社2017年10月24日,http://news.xinhuanet.com/2017-10/24/c_1121850042.htm,最后查询2017年10月25日。

[9]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赵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8~219页。

[10]程同顺、李向阳:《当代中国“组”政治分析》,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11]周望:《中国“小组机制”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12]赖静萍:《当代中国领导小组制度变迁与现代国家成长》,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2~33页。

[13]张康之等:《任务型组织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14]在2011年时,“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治安”改为“管理”,显然业务领域范围会有很大扩充。而在2014年,中央再次将名称恢复原名,旨在集中精力抓

好平安建设。

[15]中央政法委的历史显然比中央综治委更为久远,当然也变化较多,可以参考钟金燕:《政法委制度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

[16]中央综治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五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即中央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些专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铁道部、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7]以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表(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为例,涉及部门至少16个。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机构简介中有历史沿革的介绍,网址参见http://zjldrk.zjsgat.gov.cn/jgjj.htm,最后查询2017年3月7日。2013年国务院成立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则至少包含30个部门,包括政府、最高院和党组织等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60号)。

[18]张安定、程玮坚:《划分六大片区  启动松山湖试点》,载《东莞日报》2017年4月1日,第A02版。

[19]莫延钦:《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月底启用》,载《东莞日报》2011年4月8日,第A16版。

[20]王慧玲:《三整合 三创新 三规范 三保障——广东省东莞市全面铺开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载《中国社会报》2016年1月21日,第002版。

[21]曹锦清、刘炳辉:《中国治理模式的历史性突破》,载《东南学术》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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