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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子怡阅读书目(截至2025年3月30日)
2024-12-04 01:24 941 阅读 由 编辑

阅读周期:2024年10月26日-11月26日


本月阅读书目如下:《学术与政治》,韦伯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韦伯著;《宗教社会学》,韦伯著;《支配社会学》,韦伯著;《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韦伯著;《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孔飞力著。这期我将主要围绕《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一书中韦伯所讨论的“中国为什么没有生长出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这一问题展开。

韦伯从中国社会的“传统主义”特征出发,揭示了有关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城市发展。韦伯认为,欧洲城市往往拥有政治特权,形成了自我武装的市民阶层,这为资本主义的萌芽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而尽管作为帝国的行政中心,中国城市缺乏政治和军事自主权,经济自主空间被严重压缩。这种政治权力的过度干涉,导致了市民中产阶级的缺失,社会结构难以多元化,经济发展也因此受限。

二、家产官僚制。中国作为统一的家产官僚制国家,国内所有臣民、人口、财产在某种意义上都是皇帝个人的家产、私产。俸禄制下的官员位于不同层级,构成了金字塔式的官僚结构,并以“同质特权团体”的形式致力于维护既得利益。与欧洲封建诸国间的竞争状态不同,中国长期维持着高度稳定而和平的局面,缺乏海外殖民和扩张的动力。故国家整体专注于稳定和守成,整个社会逐渐迈向封闭和停滞。

三、宗族-血缘组织势力。在中国乡村,宗族-血缘组织势力强大。这种组织形式的牢固性不仅阻碍外部力量介入乡村事务,也排斥西方式理性管理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在宗族内部,人们更注重私人关系和情感联系,而非事务关系和客观标准,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传统性和非理性特征。

四、社会文化。中国非常重视文学教育,并将之作为社会评价的标准,因此大家都想要接受“高贵的俗人教育”。此教育倾向“开放性强”,人们能够通过考试获得一官半职;但“自主性低”,缺乏内生性变革的力量——官员仅满足于成为皇帝的家臣。在此背景下,士人阶层欠缺专业技术能力——其所接受的传统教育围绕诗书、礼乐等展开,未涉及物理、化学等专业知识。而儒教伦理理想有着浓厚的人本主义色彩,强调追求人格圆满、成为有道德的君子,故反对将人工具化。这与西方宗教所追求的成为神之工具的神圣状态相去甚远。且儒教缺少超越性的神祇,未体现现世与彼世间的对立和紧张,自然也就缺乏变革现世的创新动力。

综上所述,韦伯认为中国社会的“传统主义”特征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中国社会无法内生出资本主义的原因。这些特征不仅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发展和政治制度,也深刻塑造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性格和文化传统。



阅读周期:2024年11月27日-12月29日


本月阅读书目如下:《古犹太教》,马克思·韦伯著;《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马克思·韦伯著;《世界经济通史》,马克思·韦伯著;《资本论(第一卷)》,卡尔·马克思著;《法律的经验研究方法》,陈柏峰著;《农村女犯人:生活世界中的纠纷与抗争》,张晓红著。

本期我将主要对《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中讨论的,印度具备资本主义发展条件、但并未孕育出资本主义这一悖论的原因进行梳理。

首先,韦伯揭示了印度教作为血统主义救赎宗教的“排外性”特征,这一特征要求外来族群必须经历文化适应和复杂仪式才能融入印度教共同体,成为种姓秩序中的一部分。印度教不仅具有宗教归化能力,更展现出强大的社会整合与规约力量,这种合二为一的传统力量构成了任何试图取代印度教的宗教所必须面对的巨大挑战,即彻底推翻根深蒂固的种姓秩序。

其次,种姓制度作为印度教的核心构成,与婆罗门的崇高地位紧密相连。它不仅是社会性、职业性团体的标识,更是一种严格的社会阶序体现。婆罗门凭借其影响力和理性主义伦理思维,塑造了印度特有的种姓制度和业报教义。韦伯通过引入氏族卡理斯玛概念,阐释了种姓位阶的形成机制,即氏族中的特殊魅力随时间逐渐转化为传统型支配,稳固了氏族地位和社会秩序。印度社会的种姓集团层次分明,婆罗门和刹帝利作为上层种姓掌控宗教祭祀和政治军事,而吠舍和首陀罗则处于下层,从事农业、商业和手工业。

再次,种姓制度的存在直接塑造了印度社会的传统主义性格。种姓分为部族种姓和职业种姓,后者因其强烈的排他性,通过坚持族内婚和同桌共食等封闭性习俗,成为维护传统的重要力量。尽管职业和技术变革催生了新种姓和次种姓,但这一过程更多是在维护传统,而非推动资本主义发展。因需维护种姓成员间的生计保障和与主顾的稳定交易关系,手工业种姓和农民种姓不愿打破现状、坚守种姓秩序,成为资本主义冲击下的抵抗者。

进一步来看,印度教中的轮回与救赎教义进一步强化了种姓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灵魂轮回和业报教义认为个人命运由前世功德和过恶决定,现世行为又影响来世命运。这种教义使印度人难以摆脱种姓秩序的束缚,因为业报的因果循环与种姓秩序紧密相连。印度教的职业道德观念极为传统,业报教义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经济理性主义的发展及行为者进取创新的意向。

相比之下,佛教虽追求从果报轮回中得到永远救赎,但其正行而非正身理念使其逐渐脱离印度身份制,成为世界性平民宗教。然而,佛教的影响并未改变印度社会整体的传统主义倾向和种姓制度的根深蒂固。印度最终未能形成资本主义,其宗教与经济伦理之间的复杂关系无疑是关键因素之一。


阅读周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7日


本月阅读书目如下:《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思·韦伯著;《资本论(第二卷)》,卡尔·马克思著;《资本论(第三卷)》,卡尔·马克思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著;《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陈柏峰著;《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周雪光著。

本期我将主要对《资本论(第二卷)》中讨论的积蓄问题进行梳理。资本主义生产的核心目标是剩余价值的持续积累,而蓄积(即剩余价值转化为追加资本)是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

第Ⅰ部类的蓄积过程始于剩余价值的货币化。资本家通过售卖剩余生产物(如机器、原材料),将商品形态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这些货币并非立即投入再生产,而是被贮藏为“可能的货币资本”,待积累到一定规模后,再转化为追加的生产资料。在此过程中,第Ⅰ部类内部形成动态分工:一部分资本家(如A类)专注于剩余价值的货币贮藏,另一部分(如B类)则利用积累的货币购买A类的剩余生产物,将其转化为实际的不变资本(如扩建工厂或采购新设备)。然而,这一过程高度依赖市场条件——若生产资料供给不足(如原材料短缺),或A类资本家过度贮藏货币导致B类需求疲软,第Ⅰ部类内部流通可能中断,引发生产资料局部过剩或生产扩张停滞。

第Ⅱ部类的蓄积则更为复杂。其剩余生产物(如食品、衣物)无法直接转化为自身的不变资本,必须通过交换获取第Ⅰ部类的生产资料。但若第Ⅰ部类资本家(如A类)将剩余价值过度窖藏而非用于消费,第Ⅱ部类的商品将无法完全售出。此时,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如纺织机)因资金匮乏无法更新,再生产规模被迫收缩。这种滞销还会通过产业链反馈至第Ⅰ部类:第Ⅱ部类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下降,导致第Ⅰ部类剩余生产物积压,最终形成“单纯再生产的缺损”——社会总资本规模不仅无法扩大,甚至难以维持原有水平。这一困境凸显了第Ⅱ部类蓄积的脆弱性:其再生产高度依赖第Ⅰ部类的需求分配,而资本主义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逻辑往往破坏这种平衡。

两部类的蓄积过程揭示了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根本矛盾。第Ⅰ部类通过剩余价值的货币贮藏与再投资推动物质生产扩张,但其成功依赖于市场供给与内部协调;第Ⅱ部类的蓄积则受限于消费需求的实现,暴露了资本主义分配结构的缺陷。两者互动既构成扩大再生产的基础,也埋下系统性危机的种子——剩余价值最大化与再生产平衡之间的冲突无法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解决,必然导致周期性危机。马克思通过这一分析,不仅阐明了资本蓄积的内在逻辑,更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其发展动力与自我毁灭倾向始终相伴而生。


阅读周期: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30日


本月阅读书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马克思、恩格斯著;《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福柯著;《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项飙著。

本期我将主要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讨论的“劳动异化”问题进行梳理。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劳动异化”是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核心概念,其具体包括以下四个维度的内容:

一、工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

劳动产品本应是劳动者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主体通过劳动改造世界的产物。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产品脱离工人而成为“异己的、敌对的”存在——商品堆积得越多,工人越陷入贫困。这一异化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劳动者与劳动成果的分离被制度化为产权关系,法律通过赋予资本对产品的绝对所有权,使工人的劳动彻底沦为商品化过程的一环。劳动产品异化的本质,是劳动者与自身生命活动的断裂。

二、工人与劳动过程的异化

劳动本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活动,但在资本主义分工体系中,劳动沦为被迫的、机械的生存手段。工人无法在劳动中实现自我,反而在强制性的重复操作中丧失主体性。劳动过程被资本抽象为价值增殖的工具,工人的身体与精神被规训为生产机器的附属品。具体而言,在法律制度中,通过工时制度、绩效管理等规范,将人的自由活动压缩为可量化的劳动力商品,从而为资本剥削提供形式合法性。劳动过程的异化,标志着人类本质活动的彻底物化。

三、工人与类本质的异化

人的类本质在于通过创造性劳动建立与自然、社会的有机联系,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自我确证。然而资本主义将劳动贬低为维持肉体生存的工具,割裂了人与类本质的统一。工人不再通过劳动构建社会关系,而是被抛入原子化的生存竞争社会联结退化为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人的共同性被资本逻辑肢解。法律制度在此过程中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契约自由、财产权等原则以形式平等掩盖了劳动异化的实质;另一方面,法律将人的社会性简化为经济权利关系,使个体的类本质诉求被排除在合法性之外。

四、工人与他人的异化

劳动异化不仅割裂了工人与自身的关系,更重构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结。在资本主导的生产关系中,工人与资本家的对立被固化为剥削结构,而工人之间的竞争关系则消解了阶级团结的可能性。社会关系被物化为商品交换的冰冷网络,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沦为资本增殖的环节。法律制度通过保护竞争自由 、弱化集体权利(如罢工权、工会权),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异化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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