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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 “数据法学律师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讲座顺利开展
2023-04-01 22:17 2488 阅读 由 编辑

“数据法学律师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讲座顺利开展

通讯员(刘雪姣 谢思勤 程奕青 张子健)3月30日下午,以“数据法学律师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在文澴楼智慧教室609举办。讲座邀请广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湾区数字经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冯清清律师担任主讲人,由我院刘雪姣老师主持。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教授出席本次活动,法学院郭倍倍老师、梁永成老师、陈爱飞老师、广悦律师事务所盛宇涵律师参与本次讲座,法学院众多学子到场聆听。

 

讲座开始前,刘雪姣老师对冯清清律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单阐述了本次讲座的目的。她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实务需要相应地作出回应,形成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通过此次讲座,法科生将进一步拓展对于法学教育、职业规划和律师实务的了解。

 

讲座伊始,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受聘仪式,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教授为冯清清律师颁发“实务导师”聘书,激励中南大学子不断地将“理论”向“实务”转化。

 

随后,讲座正式开始。围绕主题,冯清清律师从数据合规监管概览和典型案例两个方面进行了充分解读。她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法学作为一个建构性的概念被提出。在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背景下,不同的人群存在差异化的消费习惯,在信息化经济土壤中会产生极其丰富的数据。众多企业根据相关APP中用户产生的数据来确定用户的来源和不同产品的消费情况,为广告的资源倾斜与新品研发的方向提供重要参考。同时,她指出,数据会影响一系列的决策行为,但我国目前仍存在数据合规监管的“多头监管、九龙治水”现象。联系律师实务,她进一步提出,合法合规与违法违规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其中涉及到的巨大灰度空间正是律师在实务中大展手脚之地,抓住多头的尽头,律师应当有“灰度思维”,紧紧抓住经济发展带来的时代红利。

 

在介绍了数据合规的监管架构之后,冯清清律师就其发展态势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于律师自身的发展,冯清清律师以自己为例,指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钻研典型案件与相关标准,用巧劲开辟新的业务线,实现弯道超车。讲座进行到后期,冯清清律师从信息流广告是否应提供一键关闭功能问题、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不正当纠纷案和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三个典型案例入手,分析了文本规则到实务落地、裁判案例对实务的指引与参与创新性数据治理实践这三个方面对当下实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要在“法规的尽头创造价值”的重要理念。

在交流讨论环节,与谈的诸位老师与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郭倍倍老师指出,律师的培养要注重功底与技能,加强对立法、司法原理的整体把握;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会使不同时期的个案展现不同的面貌,但其原理基本一致,我们要从历史发展背景中把握这种共性的原理。

 

梁永成老师表示,数字法学的发展不局限于依赖技术的发展,对于法律经验的获取,不仅要从实际调研中积累,更要自我拓展,通过实务去链接相关的人,而数据法学正可以成为这样一种经验获得的切入口。从宏观的外部视角来看,数据经济中存在相当的灰色空间,有很大的研究价值。他强调,优秀的律师不仅仅精通法学的分支学科,更能在实务中获得能力的增长,培养超脱的思维。

 

陈爱飞老师分析了我校数字法学学科建设的现状,并就自己的研究方向提出数据出境的规则适用与数据主权等相关问题。他指出,要在实践中引入“成本—效益”的分析方法,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我们要提出具创新性的替代性方案。

 

盛宇涵律师则表示,从事律师行业与大学学习并无本质的差异,但前者存在被动钻研某一领域与零碎化学习的特征。她强调律师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专业深挖、市场探析和创新思维。

 

活动进入自由提问环节,现场学生踊跃发言,提出关于研究方向、撰写论文、职业规划、复合背景等方面的问题,主讲人、与谈嘉宾们结合自身的经历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讲座在友好而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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