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陪审团对弗格森和斯塔滕岛案件做出决定后,暴怒和绝望的情绪在美国此起彼伏,甚至冲击到我们所执教的法学院。在我们的很多学生看来,刑法系统明显的不公与他们的司法公正理想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使他们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痛苦地挣扎。
法律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之上。法律程序对掌权者实行责任制。在决定法律的合法性时,我们至少应部分考虑受法律胁迫者的立场。当法律的重击一次次清晰可辨地落在某些群体的血肉之躯上时;当我们为实行法律责任制而设计的程序出现短路或失败时,我们维护合法社会秩序的雄心壮志也就面临着消磨殆尽的风险。
如果非洲裔美国人社区将警察视为异族和暴力压迫者,那么建立一个共同、可行的法治社会就毫无希望。手无寸铁的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反复遭遇不正当的致命暴力,这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令上述希望破灭的元凶,我们所有人都因此成了受害人。
虽然警察的暴力或许必不可少,但无法证明正当性的暴力应另当别论。只有通过齐全、公平、公开的法律程序,才能建立暴力的正当性。如果这些程序被绕过或避开,法律系统的合法性就受到危害了。
不可否认,现有司法程序存在弊端。我们需要采取真正的、具针对性的补救措施。这就可能包括:通过法令强制要求警察专员回应公民审查委员会的建言;在州一级建立资源充裕的、有公诉权的机构;针对带有种族倾向、不正当的警察暴力,司法部长期对地方执法机构进行常规性审查。
在社会努力尝试重新信任某些特定的警察部门时,我们也应学习国外运用“真相及和解委员会”的实践经验。通过这种形式,我们可以进一步接近案情真相,还能使有关方面获得道歉和补偿,而非对抗性的否定。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应提供必要的培训,以阻止不正当的警察暴力。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就被教导“绝不把武器对准任何你不想向其开枪的事物”。对于使用致命性武力的严重性,我们的警察队伍也该有同样的严肃认识。
在通过结构性变革改善警察行为、实行警员责任制方面,我们有不少好主意。然而,要实施改革,人们就必须登记、投票,并时时留心我们选出的官员是否对警察的行为负责。
波士顿艺术学院学生迈克尔上周参加当地游行,对弗格森抗议者表达支持
作为献身于法治的法学院院长,我们都在努力灌输对法律系统的忠贞信仰。我们视法治为一种珍贵而脆弱的资源。但法治要求法律系统尊重程序,即使这些必要的程序会暴露并纠正法律系统本身的错误。一个失败的法律系统将扼住我们所有人的喉咙。
在哀悼埃里克·加纳和迈克尔·布朗之际,让我们不要忘记,你我他所有人才是真正的大陪审团。我们必须不断自问,如何能缩窄法律理想和我们所支持的法律实践之间的差距。这是一场全美社会的挣扎,我们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努力应对突然袭来的悲剧。
(本文12月9日原载于美国《波士顿环球报》,标题为“Trust in the legal system must be regained”。观察者网王璐菲/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