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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朗阅读书目(截至2025年3月30日)
2024-12-04 01:36 3030 阅读 由 编辑

阅读周期:2024年10月26日-11月26日


科斯定律(Coase Theorem)是由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主要关注交易费用及其与产权安排的关系。科斯定律的核心思想是,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三)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达到帕累托最优)。

科斯定律的核心在于明确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安排的影响。其基本前提是财产权明确且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财产权最初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能够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一)用科斯定理分析产权划分

在分析共享物品时,首先应分析其市场交易费用是否为零。显然,共享经济的市场交易费用不为零。因为用户在使用共享物品之前需要向运营公司支付押金,该押金的机会成本构成用户的交易费用;运营公司需要在该用户使用时对共享物品进行管控、维修,这部分支出也属于交易费用。这两部分的交易费用都是在共享物品的使用中不可忽视的。

因此,产权初始界定必然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权的安排至关重要。共享物品属于公共资源,在用户使用过程中,该物品的使用权归该用户所有,而所有权仍属于营运公司所有。由此可见,对于共享物品本身的产权划分是非常明确的。那么既然产权明晰,为何还会存在共享物品被破坏的现象呢。

原因在于共享经济在运作当中只是规定了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将物品本身的产权划分得很明确,但是却没有划分破坏权的归属。只有明确了用户是否有权破坏共享物品,权力才能得到明确的界定。因此,运营公司应当严格控制用户的破坏权,例如对破坏行为进行罚款,或事先定下契约规定破坏行为违规将会扣留押金等。当破坏权的归属得到严格界定时,资源配置才能有效。

(二)从供需平衡分析负外部性产生的原因

以共享单车为例,当用户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其私人激励是尽可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比如把座椅调高、在车筐里装尽量多的东西、把车停在尽量离自己家近的地方而不是相对较远的专门停车区、甚至装上私锁以便自己每天上下班使用。但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每辆共享单车的维修都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弄坏了座椅或车筐增添了下一位用户使用时的不便,因此需要用户文明骑车、爱护公物。但是用户个人来说并不会减少对共享单车的过度使用。


阅读周期:2024年11月27日-12月29日


本月阅读书目如下:《行政法学》,罗豪才著;《行政法学》,胡建淼著;《中国国家治理制度研究》,周雪光著;《大国县治》,杨华著。以下介绍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制度研究》中的“运动式治理”概念。运动式治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它在社会管理、政策执行等诸多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从定义上来看,运动式治理是指政府为解决某一特定时期出现的、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或执行特定政策目标,通过大规模动员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集中在一段时间内,采用疾风骤雨式的执法、整治、管理等行动的治理方式。这种治理方式通常有比较明确的任务导向,例如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可能会开展专项的“扫黑除恶”运动。相关部门会集中优势警力,在一定时期内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运动式治理的产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期,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常规的治理方式可能由于程序复杂、资源分散等原因,在应对这些紧急且严重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比如在环境整治方面,面对一些地区长期存在的非法排污、垃圾倾倒等问题,常规的环保执法力度可能不足以快速扭转局面。此时,运动式治理能够迅速整合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力量,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从而快速改善环境质量。

另一方面,运动式治理也是国家意志快速有效贯彻执行的体现。当国家出台一项重要的政策,如在脱贫攻坚阶段,为了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政府通过运动式治理的方式动员各级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无数的扶贫干部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精准帮扶,在住房、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集中发力,短时间内使大量贫困人口脱贫,这体现了运动式治理在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巨大优势。

然而,运动式治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长期看,它可能会影响正常的行政秩序。在运动期间,大量的资源集中于特定任务,可能会导致对其他常规事务的忽视。而且这种治理方式可能会造成一种“一阵风”的现象,在运动过后,一些问题容易出现反弹。例如在城市管理中,对流动摊贩的集中整治运动结束后,如果没有后续的长效管理机制跟进,流动摊贩可能又会重新占据街道。

运动式治理是一种在特定情境下非常有效的治理方式,但需要与常规治理方式相结合,在发挥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优势的同时,也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阅读周期:2024年12月30日-2025年2月27日


本月阅读书籍:周飞舟:《当代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吕德文:《治大国如烹小鲜》、李侃如:《治理中国:从治理到改革》。本月主要集中分享《当代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一书中的三对概念:其一,集权与分权;其二,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其三,财权与事权的划分。

(一)集权与分权

1、集权:指决策权集中于中央,在特定历史时期,如国家面临重大战略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统一时,集权可高效调配资源,保障国家整体利益。但过度集权易抑制地方积极性,导致地方发展缺乏自主性。

2、分权:是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地方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过,分权需把握度,否则可能出现地方各自为政,影响国家整体协调发展。

(二)属地管理与垂直管理

1、属地管理: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事务全面负责,能充分发挥地方信息优势,快速响应本地需求。但在执行全国性政策时,可能因地方利益考量出现执行偏差。

2、垂直管理:某些关键领域如海关、金融等实行垂直管理,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减少地方干扰。但垂直管理可能与地方实际情况脱节,需与属地管理相互配合。

(三)财权与事权分析

1、财权与事权的划分

财权是指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的权力,包括税收征管权、收费权等;事权则是各级政府承担的公共事务和责任,涵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在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权划分在分税制改革后逐渐明晰,中央掌握了主要税种的大部分税收收入;然而,事权划分却相对模糊,大量民生相关事权层层下压,地方政府承担了较重的事权责任。

2.财权与事权失衡的问题

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在履行事权时面临资金短缺困境。为满足事权支出需求,地方政府不得不依赖土地出让收入,进而催生土地财政;同时,地方政府还可能通过举债融资,加重地方债务风险。这种失衡也影响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部分地区因财力不足,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上投入有限,难以满足民众需求。

3.实现财权与事权匹配的路径

要实现财权与事权的合理匹配,需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边界,根据公共事务的受益范围、规模经济等因素,科学划分事权。同时,在财权方面,应优化税收分享比例,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在税收收入中的分成,拓宽地方政府的财源渠道,如培育地方主体税种等。此外,还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弥补地方政府的财力缺口,保障地方政府顺利履行事权。


阅读周期: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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