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法学与法理”学术研讨会
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9次例会公告
法理是法的普遍性、一般性规律和根本性、终极性原理。法理是法学研究的重要起点和落脚点,法学研究需要从法的原理出发,同时研究结论也需要落脚于对法学原理的发现和阐释。法理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它来自于法治实践和社会生活,是对其中法律现象内在规律的总结与提炼。这要有理论资源储备,难免运用到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因此,法理研究与社科法学具有密切关系。
法学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目标展开。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着眼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内在规律,总结提炼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话语和理论,实现对法治实践经验的抽象化与学理化呈现。由此可见,法理研究与社科法学关系紧密、功能交叉,需要协同发展、相得益彰,共同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基于此,“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决定以“社科法学与法理”为主题召开学术研讨会,探究法理研究与社科法学的具体关系。法理研究如何引领社科法学发展?社科法学如何助力法理研究?两者在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进程中如何作为?会议将围绕这些议题展开。现将有关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议题
(一)法理研究与社科法学的关系
1.法理研究如何引领社科法学发展
2.社科法学的法理意识
(二)法理研究如何吸纳社科法学
1.法理研究如何运用社会科学方法
2.法理研究如何对话社会科学理论
(三)社科法学如何对话法理研究
1.从法治实践的事理走向法理
2.法社科方法中的法理
3.立法、司法、执法经验研究的法理提炼
(四)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为
1.面向法治实践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
2.法理研究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
3.社科法学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作用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三、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由与会者自理,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四、会议主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
《法学研究》编辑部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法商研究》编辑部
《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基层法治研究所
五、会务联系人
于龙刚:15717122577
李璐君:13843114848
王奇才:18612001827
郭 晔:18810701058
六、投稿邮箱
ylongang@126.com
(投稿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0日)
“社科法学与法理”学术研讨会会务组
2024年9月19日